AI assistant
MAXIC TECHNOLOGY, INC. — Annual Report 2024
Apr 29, 2025
58426_rns_2025-04-29_e0096964-a952-4a96-bc9d-83d2111ad013.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458
公司简称:美芯晟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 picture [250 x 1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 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 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 CHENG BAOHONG (程宝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龙珍及会计 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龙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567,127.5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51,369.55元。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 比例计算”,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19,811,978.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119,811,978.9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80%。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 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为0%。
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否
十三、 其他
□适用√不适用
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目录
| 第一节 | 释义...................................................................................................................5 |
|---|---|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
| 第三节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 |
| 第四节 | 公司治理.........................................................................................................64 |
| 第五节 |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88 |
| 第六节 | 重要事项.........................................................................................................95 |
| 第七节 |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47 |
| 第八节 | 优先股相关情况...........................................................................................158 |
| 第九节 | 债券相关情况...............................................................................................159 |
| 第十节 | 财务报告.......................................................................................................160 |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 件 |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
| 常用词语释义 | ||
| 美芯晟/公司/本 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程宝洪 | 指 | CHENG BAOHONG,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 |
| 刘柳胜 | 指 | LIU LIUSHENG,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江建国 | 指 | JIANG JOHATHAN JIANGUO,公司自然人股东 |
| Leavision | 指 | Leavision Incorporated(卓睿股份有限公司) |
| Auspice | 指 | Auspice Bright Incorporated(明兆股份有限公司) |
| WI Harper Fund VII |
指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其实际控制人为 WI HARPER GROUP,中文称美国中经合集团,简称中经合集 团) |
| 东阳博瑞芯 | 指 | 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杭州紫尘 | 指 | 杭州紫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哈勃 | 指 | 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珠海博晟芯 | 指 | 珠海横琴博晟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元禾璞华 | 指 | 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 苏州疌泉致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清质科技 | 指 | 河北清质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鄂尔多斯市金利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 衢州瑞芯 | 指 | 衢州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润信 | 指 | 深圳润信新观象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原名为中信建投(深圳)战略新兴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珠海轩宇 | 指 | 珠海横琴轩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中小企业发展基 金/清控南通基金 |
指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已于2023 年2 月更名为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高捷 | 指 | 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智城 | 指 | 深圳市智城数智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Anker | 指 | Anker Innovations Limited |
| 西藏比邻 | 指 | 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
| 杭州中潞 | 指 | 杭州中潞福银优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厦门济信 | 指 | 厦门济信金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井冈山济科 | 指 | 井冈山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青岛中经合 | 指 | 青岛中经合鲁信跨境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 湖南凯联 | 指 | 湖南凯联海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潍坊国维 | 指 | 潍坊国维润信恒新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限合伙) | |||
|---|---|---|---|
| 国同汇智 | 指 | 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
| 西安天利 | 指 | 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丹阳盛宇 | 指 | 丹阳盛宇高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海龙旗/龙旗 | 指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厦门国同 | 指 | 厦门国同联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青岛信创 | 指 | 青岛信创经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北京君利 | 指 | 北京君利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证监会/中国证监 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
| 《公司章程》 | 指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公司章程(草 案)》 |
指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
| 集成电路、芯片、 IC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 的简称,是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 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连在一 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 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
| 晶圆 | 指 | 经过特定工艺加工,具备特定电路功能的硅半导体集成电路 圆片,经切割、封装等工艺后可加工制作各种电路元件结构, 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集成电路产品 |
|
| 晶圆代工厂 | 指 | 提供晶圆制造服务的厂商,如台积电等 | |
| 封装 | 指 | 将芯片转配为最终产品的过程,即把晶圆上的半导体集成电 路,用导线及各种连接方式,加工成含外壳和管脚的可使用 的芯片成品,起着安放、固定、密封、保护芯片和增强电热 性能的作用 |
|
| 测试 | 指 | 集成电路晶圆测试及成品测试 | |
| SoC | 指 | System on Chip 的简称,即片上系统、系统级芯片,是将系 统关键部件集成在一块芯片上,可以实现完整系统功能的芯 片电路 |
|
| LED | 指 | Light-Emitting Diode 的简称,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常用 的发光器件,通过电子与空穴复合释放能量发光,在照明领 域应用广泛 |
|
| Fabless | 指 | 无晶圆生产设计企业,指企业只从事集成电路研发和销售, 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环节分别委托给专业厂商完成 |
|
| BCD | 指 | 一种单片集成工艺技术,这种技术能够在同一芯片上制作双 极器件(Bipolar)、CMOS 器件和DMOS 器件,称为BCD 工 艺 |
|
| WPC | 指 | Wireless Power Consortium的简称,即无线充电联盟,旨 |
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在创造和促进市场广泛采用与所有可再充电电子设备兼容 的国际无线充电标准Qi |
|||
|---|---|---|---|
| AC | 指 | Alternating Current 的简称,即交流电,是指大小和方向 都发生周期性变化的电流 |
|
| DC | 指 | Direct Current 的简称,即直流电,是指大小和方向都不变 的电流 |
|
| MOS | 指 | 金氧半场效晶体管(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 MOSFET)的缩写 |
|
| BOM | 指 | Bill Of Material的缩写,即物料成本 | |
| PF | 指 | Power Factor 的简称,即功率因数,系实际消耗的功率与电 力供给容量之比值。功率因数越高,电力在传输过程中即可 减少无谓的损失并提高电力的利用率 |
|
| PWM | 指 | Pulse Width Modulation 的简称,即脉冲宽度调制,通过将 有效的电信号分散成离散形式从而来降低电信号所传递的 平均功率的一种方式 |
|
| 鲁棒性 | 指 | Robust的音译,即在异常和危险情况下系统生存的能力 | |
| TX | 指 | 无线充电发射端 | |
| RX | 指 | 无线充电接收端 | |
| RTX | 指 | 具备反向充电功能的无线充电接收端 | |
| TX-PCBA | 指 | 基于公司自主设计的无线充电发射端方案制造生产的印制 电路板组件。印制电路板组件(PCBA)指已经过表面贴装或 封装所需的电子元器件后的印制电路板 |
|
| PCB | 指 | Printed Circuit Board的简称,即印制电路板 | |
| ASK | 指 | Amplitude Shift Keying 的简称,即振幅键控,是调制技术 的一种常用方式 |
|
| FSK | 指 | Frequency Shift Keying 的简称,即频移键控,是调制技术 的一种常用方式 |
|
| SR | 指 | Synchronous Rectifier的简称,即同步整流控制器 | |
| SSR | 指 | Secondary Side Regulator的简称,即副边反馈控制器 | |
| LDO | 指 | Low Dropout Regulator的简称,是一种低压差线性稳压器 | |
| RC | 指 | RC 电路(Resistor-Capacitance circuit),一次RC 电路 由一个电阻器和一个电容器组成。 |
|
| VCSEL | 指 | Vertical Cavity Surface Emitting Laser 的简称,是一种 出光方向垂直于谐振腔表面的发射激光器 |
|
| 端侧AI | 指 | On-Device AI 或Edge AI,即在终端设备如车载智能座舱、 机器人、手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设备上进行人工智 能计算和处理,运行端侧模型。 |
|
| ADC | 指 | Analog-to-Digital Converter 的简称,即模数转换器,是 指将连续变量的模拟信号转换为离散的数字信号的器件 |
|
| AIoT | 指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f Things 的简称,即人工智能 物联网 |
|
| SBC | 指 | System Basic Chip 的简称,即系统基础芯片 | |
| ALS | 指 | Ambient Light Sensor 的简称,即环境光传感器 |
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PS | 指 | Proximity Sensor的简称,即距离检测传感器 |
|---|---|---|
| OTS | 指 | Optical Tracking Sensor的简称,即光学追踪传感器 |
| DToF | 指 | Direct Time of Flight Sensor的简称,即激光测距传感器 |
| PD | 指 | Photo Diode的简称,即光电二极管 |
| SPAD | 指 | Single Photon Avalanche Diodes 的简称,即单光子雪崩二 极管 |
| IMU | 指 | Inertial Measurement Unit的简称,即惯性测量单元 |
| 具身智能 | 指 | 智能体(如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汽车等)通过物理实体与 环境实时交互,实现感知、认知、决策和行动一体化 |
| ISO26262 | 指 | 为《道路车辆功能安全》国际标准,是全球首个针对汽车电 气/ 电子(E/E)系统的功能安全国际标准。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一、公司基本情况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美芯晟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axic Technology, Inc.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axi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CHENG BAOHONG(程宝洪) |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10层 01室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10层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83 |
| 公司网址 | www.maxictech.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 姓名 | 刘雁 | 张丹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 工大厦A座10层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 天工大厦A座10层 |
| 电话 | 010-62662918 | 010-62662918 |
| 传真 | 010-62662918 | 010-62662918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 (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
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证券日报(www.zqrb.cn) | |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 / 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 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 |
美芯晟 | 688458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五、其他相关资料 | ||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 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 场五层 |
|
| 签字会计师姓 名 |
王娟、何姗姗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 |
| 签字的保荐代 表人姓名 |
董军峰、曾宏耀 | |
| 持续督导的期 间 |
2023 年5 月22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 ) 主要会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22年 营业收入 404,167,862.57 472,306,007.71 -14.43 441,147,328.08 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 业收入 404,167,862.57 472,306,007.71 -14.43 441,147,328.08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22年 营业收入 404,167,862.57 472,306,007.71 -14.43 441,147,328.08 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 业收入 404,167,862.57 472,306,007.71 -14.43 441,147,328.08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22年 营业收入 404,167,862.57 472,306,007.71 -14.43 441,147,328.08 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 业收入 404,167,862.57 472,306,007.71 -14.43 441,147,328.08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22年 营业收入 404,167,862.57 472,306,007.71 -14.43 441,147,328.08 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 业收入 404,167,862.57 472,306,007.71 -14.43 441,147,328.08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22年 营业收入 404,167,862.57 472,306,007.71 -14.43 441,147,328.08 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 业收入 404,167,862.57 472,306,007.71 -14.43 441,147,328.08 |
|---|---|---|---|---|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2022年 | |
| 404,167,862.57 | 472,306,007.71 | -14.43 | 441,147,328.08 | |
| 404,167,862.57 | 472,306,007.71 | -14.43 | 441,147,328.08 |
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66,567,127.54 | 30,153,546.93 | -320.76 | 52,593,827.2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
-93,082,044.96 | 6,168,347.73 | -1,609.03 | 42,388,557.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77,081,101.61 | -152,616,815.94 | 不适用 | 42,395,595.16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 年同期末增 减(%) |
2022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
1,889,097,759.39 | 2,082,058,775.70 | -9.27 | 675,422,176.15 |
| 总资产 | 1,996,913,482.37 | 2,155,707,764.30 | -7.37 | 742,543,518.08 |
( 二 ) 主要财务指标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2022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30 | -303.33 | 0.8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30 | -303.33 | 0.8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
-0.85 | 0.06 | -1,516.67 | 0.7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6 | 2.02 | 减少5.38个 百分点 |
8.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4.70 | 0.41 | 减少5.11个 百分点 |
6.53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0.60 | 21.75 | 增加18.85个 百分点 |
14.9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4.43%,主要为模拟电源管理芯片终端电子消费 市场阶段性低迷,产品售价有一定程度下降;同时,无线充电部分终端客户产品节奏 调整,导致该板块的收入在报告期内有阶段性回落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56.71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盈利 3,015.35 万元,减少9,672.0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9,308.20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盈利616.83 万元,减少9,925.04 万元。主要 受以下因素影响:市场需求端,随着竞争日益充分,国内半导体行业从高速发展逐步 过渡到高质运营,下游客户优化成本,导致公司2024 年成本压力较大,毛利率收窄; 研发投入侧,公司为满足高端市场需求,持续加大研发力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9.73%, 其中研发人员薪酬、新产品开发材料、测试实验等费用均大幅增加。
-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改善,主要为客户回款增加、经营采购 减少所致。
1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非后 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回购股份和现金分 红导致净资产下降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2024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94,674,919.77 | 99,060,742.83 | 94,093,665.78 | 116,338,534.19 |
|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13,263,857.09 | -2,756,820.27 | -16,228,618.88 | -34,317,831.30 |
|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
-18,554,610.98 | -9,762,407.55 | -23,446,383.75 | -41,318,642.68 |
|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9,541,048.58 | 21,053,123.15 | -52,129,421.45 | -26,463,754.7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 年金额附注(如 适用) |
2023 年金额 | 2022 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 |
372,304.24 第十节 七、73 |
-4,095.97 | 259,994.76 |
1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 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
882,398.00 | 第十节 七、67 |
9,255,809.17 | 5,646,703.6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 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产生的损益 |
30,060,594.46 | 第十节 七、68/70 |
18,995,517.22 | 6,096,503.8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 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 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 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 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 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
1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 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
-121,278.80 | -29,349.01 | 2,997.2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79,100.48 | 4,232,682.21 | 1,800,929.9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后) |
||||
| 合计 | 26,514,917.42 | 23,985,199.20 | 10,205,269.6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 设备投资政府补助 | 108,549.76 |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持续发生 |
| 流片补贴 | 2,620,000.00 |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持续发生 |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 响金额 |
| 结构性存款 及理财产品 |
717,654,369.43 | 901,706,684.23 | 184,052,314.80 | 29,199,906.94 |
| 应收款项融 资 |
36,093,373.92 | 28,860,109.65 | -7,233,264.27 | |
| 非上市股权 投资 |
- | 7,020,000.00 | 7,020,000.00 | - |
| 合计 | 753,747,743.35 | 937,586,793.88 | 183,839,050.53 | 29,199,906.94 |
1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作为专注于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领域的技术驱动型企业,公司已构建起 “电源管理+信号链”双引擎产品矩阵。核心产品涵盖无线充电芯片、照明驱动芯片、 有线快充芯片、信号链光学传感器以及汽车电子产品等多个领域。在技术应用层面, 公司致力于打造“手机+汽车+机器人”三大战略平台,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终端、智 能家居、汽车电子等行业,并积极拓展工业智控、低空飞行和人工智能等新兴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增长曲线,在光学传感器领域实现新品快速布 局,客户端推广顺利,该领域营收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16.79 万元,同比下降14.43%;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56.7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9,308.2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9,691.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188,909.7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加权平均净资产17.22 元。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结构性调整显成效,打造高价值增长极
报告期内,以光学传感器为代表的信号链产品系列布局迅速,客户端推广顺利, 多款产品已经进入知名终端品牌的规模交付状态,该系列营收达6,913.89 万元,同 比增长527.78%,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17.11%。
在光学传感器领域,公司布局了接近传感、环境光传感、环境光与接近传感、闪 烁光传感、光学追踪传感及激光测距(DToF)产品等齐全的光学产品系列,其中,光 学追踪传感器成功导入多家知名智能手表品牌供应链,并在AR/VR/MR 智能穿戴设备 领域开展验证并实现小批量出货;激光测距(DToF)芯片在扫地机器人市场实现规模 化交付;接近传感器产品已进入全球领先TWS 耳机品牌的供应链。光学传感器业务营 收同比实现跨越式增长,将成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新兴引擎。
(二)研发投入持续加码,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6,410.58 万元,同比增长59.7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比例达40.60%,同比增加18.85 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达 180 人,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66.18%,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增长38.40%,主要系公司加 大光学传感、无线充电、模拟电源及车规级产品的研发技术投入及人才梯队建设,引 入高阶层高质量优秀团队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总量达到178 个,其中国际发明专利授权3 项, 国内发明专利66 项,实用新型专利95 项,软件著作权3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 权11 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知识产权项目申请32 项(其中发明专利17 项), 获 得新增授权知识产权为28 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0 项核心技术,分别是高精度图像识别与图像处理技术、 车载无线充电供电系统、更灵敏可靠的数字化ASK 解调技术、线性全压恒功率技术、
1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智能高压JFET 供电技术、基于光电传感器位移识别的高精度柔性屏状态检测技术, 以及基于光电传感器特征识别的高精度柔性屏状态检测技术、高电压静电防护技术、 开关短路LED 串调光技术和避免快速上电时闪灯的技术。
(三)丰富产品矩阵,夯实“电源管理+信号链”双驱动,搭建“手机+汽车+机器人” 三大战略平台
1. 光学传感器多元化布局落地,头部客户量产交付
信号链光学传感器作为高度跨学科的集成化系统解决方案,深度融合嵌入式算法 和协议的数模混合SoC 设计、光学系统开发(含光路和封装设计)、VCSEL、PD 工艺、 镀膜技术及图像处理等核心技术模块。公司拥有业界领先的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设计 能力与算法经验,拥有自主PD/SPAD 工艺技术,并在激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 与供应链资源。凭借在低噪声信号处理、高精度图像处理等核心领域的专业技术积累 与自研光电工艺的协同创新,在灵敏度、精度及动态范围等关键指标上取得重大突破。 通过多学科技术矩阵的系统性整合,公司已完成光学传感器的系统级优化,推动多款 信号链产品成功导入诸多知名终端品牌,并实现量产。
报告期内,公司已形成环境光/接近检测、光学追踪传感、DToF 等完整的光传感 产品布局。在端侧AI 领域,光学追踪传感器成功导入多家智能手表行业龙头企业, 并在AR/VR/MR 智能穿戴设备领域实现小批量出货;DToF 芯片通过扫地机器人头部企 业验证并进入规模交付;接近传感器已进入全球领先TWS 耳机品牌的供应链体系。同 时,公司加速布局手机端光学传感解决方案,已向多家行业头部终端厂商送样验证。
综上,公司多款光学传感器产品在关键性能指标上已全面超越国际竞品,打造出 行业标杆级产品系列,可广泛应用于通信终端、智能家居、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领 域,并积极拓展工业智控、低空飞行和人工智能等新兴市场。
2. 工艺创新突破,引领无线充电生态升级
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公司通过产业链深度协同,突破国产12 英寸晶圆90nm 工艺技术瓶颈,推出的80W 无线充电接收端芯片,不仅符合工信部《无线充电(电力 传输)设备技术要求》最高标准,更是精准满足旗舰品牌的高端需求。公司将通过持 续工艺创新与架构优化的深度融合,为无线充电产品迭代提供了强有力的工艺支撑, 通过生产成本优化与产品性能提升的双重突破,助力无线充电生态的进一步拓展。
3. 模拟电源产品结构升级,深耕高附加值领域
公司专注于工商业大功率照明及全系列智能调光系统解决方案,在家居消费行业 整体增速趋缓的背景下,充分发挥在LED 领域的差异化产品布局和技术工艺的领先优 势,加速向汽车照明领域战略转型,重点布局前照灯、环绕灯、氛围灯等高价值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现汽车照明产品从研发到量产的突破,单通道与三通道产品已 批量交付终端客户。公司将继续完善汽车照明产品矩阵,通过工艺创新与成本优化, 推动原有高附加值产品的迭代升级,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同时,公司持续拓展海外 市场,已形成一定的品牌影响力,推动该产品线的高质量增长。
4. 汽车电子与现有产品线战略协同,拓展国产化新赛道
基于消费级与工业级芯片的成熟技术平台,公司战略布局汽车电子产品赛道,重 点开拓车载无线充电、汽车照明、雨量/雾气检测光传感等与现有产品线高度协同的 汽车电子领域。报告期内,单通道车规照明产品通过AEC-Q100 认证,ISO26262 体系
1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认证工作同步启动。同时,公司积极突破高集成度、亟需国产替代的汽车电子产品。 针对车规级应用的系统基础芯片(CAN SBC 芯片)由海外厂商垄断的现状,公司与国 内头部新势力车企加强合作,重点攻坚该芯片,目前已完成研发,进入送样测试和车 规认证阶段。该产品系集成CAN 收发器、系统模式和失效安全功能控制、电源管理功 能的高集成单芯片。基于此,公司将持续完善CAN SBC 及CAN PHY 产品系列,致力于 将该系列打造为业绩增长的新引擎。
(四)构建跨领域光学工艺平台,打造自主可控全产业链
公司传感器团队具备业界领先的高精度、低噪声模拟芯片设计能力,在数模混合 芯片架构和嵌入式算法开发方面具有深厚积累。团队拥有完整的光学仿真验证体系, 配备专业级光学分析实验室,可高效完成从光学结构设计到性能验证的全流程开发。
公司成立新技术研究院,自主开发PD/SPAD 工艺,定制的PD 工艺注入流程显著 提升器件灵敏度,并在先进制程实现量产突破;在镀膜技术领域,通过协同设计晶圆 参数与镀膜工艺,开发出具有竞争优势的镀膜方案,并与产业链龙头企业合作提升专 属量产能力;在VCSEL 核心器件方面,定制开发的VCSEL 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同时构建了完整的国产化供应链体系;封装环节具备专用封装开发实力,建成自动化 测试产线并通过战略合作保障产能,形成从研发到量产的完整交付能力。
(五)实施股权激励吸引人才,回购彰显企业信心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关键人员和优秀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在年初制定并实施了《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员工175 人,覆盖2024 年初员工数量的65.54%。计划设定了 营业收入增长率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也设定了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将公 司成长性、个人绩效考核目标与投资者利益紧密相关,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发展质量, 增强投资者回报。
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共实施2 批回购计划,累计使用回购资金119,811,978.94 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以切实的行动增强投资者信心。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作为专注于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领域的技术驱动型企业,公司已构建起 “电源管理+信号链”双引擎产品矩阵。核心产品涵盖无线充电芯片、照明驱动芯片、 有线快充芯片、信号链光学传感器以及汽车电子产品等多个领域。在技术应用层面, 公司致力于打造“手机+汽车+机器人”三大战略平台,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终端、智 能家居、汽车电子等行业,并积极拓展工业智控、低空飞行和人工智能等新兴市场。 其中,信号链类芯片包括激光测距传感器、闪烁光传感器、光学追踪传感器、屏 下色温和接近传感器、以及各类环境光传感器、接近传感器、环境光和接近传感器等;
1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电源管理类芯片包括无线充电接收端与发射端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电荷泵芯片、有 线快充芯片、照明驱动芯片和辅助供电芯片等。
同时,公司在信号链和电源管理两大领域持续创新,推出多款车规级产品,包括 CAN SBC 芯片、CAN 总线收发器、雨量光照传感器、车载无线充电芯片,以及单通道 和多通道汽车照明驱动芯片等,全面助力汽车芯片的国产替代进程。
公司研发团队在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设计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拥有自主 PD/SPAD 工艺技术和完整的知识产权布局,并在数模混合芯片架构和嵌入式算法开发 方面具有深厚积累。基于自主研发的高压集成工艺设计平台、光学工艺平台以及自主 可控的全产业链整合优势,公司构建了高度定制化的芯片解决方案能力,持续强化技 术创新和产品差异化优势。公司依托“手机+汽车+机器人” 三大战略平台,致力于 为下游客户提供丰富优质的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覆盖了包括品牌A、 荣耀、三星、传音、vivo、大疆、石头、追觅、OPPO、小米、Anker 和Signify、Ledvance、 佛山照明、理想、比亚迪等众多知名品牌。
通过“电源管理+信号链”双驱动产品策略,公司不断深化产品线的整合与创新, 积极布局“手机+汽车+机器人” 三大战略平台,实现了技术的协同突破与市场的多 元化拓展。具体布局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442 x 38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信号链光学传感器
光学传感器利用光的特性和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将光信号(红外、可见及紫外光 辐射)转换为电信号,并完成信息的传输、处理、储存、显示及记录等工作。公司产 品具体如下:
| 产品类别 | 主要产品 | 主要特点 | 应用领域 |
|---|---|---|---|
| 信号链光 学传感器 |
接近传感器 (Proxity Senser) |
集成红外光电二极管、VCSEL 驱动和低 噪声放大器等模块 采用超低功耗设计,待机功耗<0.7uA, 工作功耗<10uA 配有公司自研皮肤识别算法,皮肤识别 准确率>98%@3mm 低噪声设计和强环境光抑制功能,极限 场景SNR>20 公司的入耳检测芯片、皮肤识别芯片属 于此类芯片 |
|
| 环境光 传感器 (Ambient Lighting Sensor) |
感应光照强度,用以调整手机、平板电 脑等消费电子面板亮度、自动开启汽车头 灯、调节显示仪表盘亮度以及辅助安防监 控等场景,达成舒适以及省电等特性 集成时序控制器、模数转换器(ADC) 和高精度光电二极管等模块 多通道环境光检测使其具备高精度环 境光检测能力 根据检测到的环境光水平调整屏幕亮 度,增强设备对不同光照条件的适应性 |
||
| 闪烁光传感 器(Flicker Sensor) |
专为环境光色温检测与闪烁检测设计 集成光电二极管、多通道色温检测电路 以及闪烁检测电路等核心组件 此款芯片为智能手机与可穿戴设备领 域带来革新,通过其低功耗与高精度的特 性,可显著提升设备的性能与用户体验 |
||
| 环境光和接 近传感器 (PS+ALS) |
集高精度、多功能、三通道的三合一环 境光与接近检测传感器芯片 内部集成光线感应器、距离传感器和 LED 驱动等模块 具备高灵敏度、小体积和稳定性 具备超宽增益范围,强光暗光均可实现 超高灵敏度,环境光检测灵敏度低至 |
1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0.001Lux 公司的窄缝三合一芯片属于此类芯片 |
|||
|---|---|---|---|
| 屏下色温和 接近传感器 (Under Screen Optical Sensor) |
面向OLED 屏幕下方应用 内部集成光电二极管、多通道色温检测 电路、接近检测电路以及多路激光驱动电 路等核心组件 专为低透过率屏幕的智能手机设计 提供高灵敏度及高信噪比的多功能集 成解决方案 确保设备在不同光线环境下均能准确 感知并响应环境光色温及接近物体的变 化 |
||
| 光学追踪 传感器 (Optical Tracking Sensor) |
国内首款同时集成旋转和按键检测的 高性能、超低功耗的光学追踪传感器 集成850nm VCSEL 发射器、红外接收阵 列、高精度ADC 及高速数字图像处理模块 基于激光导航技术,可以在不锈钢平面 上为客户提供实时、微距、高精度、超低 功耗的水平移动和旋转角度检测 旋转角度分辨率精确至0.1 度 适合小体积、低功耗、高精度、集成度 高的系统方案应用需求 公司的光学表冠旋钮检测芯片属于此 类芯片 |
||
| 激光测距 传感器 (Direct Time of Flight Sensor) |
基于直接飞行时间检测方案,集成单电 子雪崩二极管、TDC 电路、直方图统计算 法、VCSEL 驱动电路和微控制器等组件 基于飞行时间检测技术,能够实现更远 距离及更高精度的距离测量 专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及智能机器 人等应用领域设计 提供高精度、高集成度及低功耗的解决 方案 |
(2)电源管理芯片
公司电源管理产品主要包括数模混合SoC 芯片,如无线充电接收端和发射端芯片, 以及模拟电源管理芯片,如快充协议芯片、电荷泵芯片、照明驱动芯片以及辅助供电 芯片等。具体如下:
1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产品类别 | 产品类别 | 主要 产品 |
主要特点 | 应用领域 |
|---|---|---|---|---|
| 数 模 混 合 SoC 芯 片 |
无 线 充 电 |
接收 端芯片 |
支持WPC最新的BPP与EPP认证,同时支 持主要手机厂商的专有无线快充协议 支持最高100W正向充电和18W反向充电 转化效率最高可达98.5% 可编程控制的输出电压(25mV/档)和电 流(25mA/档) 自适应同步整流器控制,以实现最高的系 统效率和不同负载情况下的稳定通信 独特的过压保护保证了器件整个生命周 期中的可靠运行 在可穿戴设备领域,推出适用于1~3MHz 频率段的高频无线充电接收芯片,通过提高 充电频率,减小线圈间涡流损耗,提高充电 效率并降低设备发热 |
|
| 发射 端芯片 |
支持WPC最新的BPP与EPP认证,硬件支 持PD、QC2.0/3.0、FCP、SCP快充协议 支持最高120W的输出功率 闪存容量最高可达64K 支持Q值检测,精度可达到1%以内 多路调制解调器,确保可靠的通信方式 在可穿戴设备领域,推出适用于1~3MHz 频率段的高频无线充电发射芯片,通过提高 充电频率,减小线圈间涡流损耗,提高充电 效率,并降低设备发热 |
|||
| 模拟 电源 管理 芯片 |
有 线 充 电 |
离线 式反 激 PWM 控制 器芯 片 |
通过控制原边SiMOS 或GaN 功率管的导 通与关断,使能量由原边传输到副边 支持准谐振、连续及断续多种工作模式 具有高度集成与完备的保护功能等特 点,能轻松满足六级能效要求 |
|
| 同步 整流 控制 器芯 片 |
通过控制副边SiMOS 的导通与关断时 间,使MOS 在合适的时机导通和关断,减 少能量损耗 具备更高的系统效率 具备高集成、高频、低功耗、精确控制 MOS开关时机等特点 |
|||
| 快充 协议 芯片 |
集成了USB Power Delivery 3.0 控制器 及可编程电源(PPS)的DRP 协议快速充电 芯片 具备广泛的兼容性,支持包括BC、QC、 SCP、UFCS、PD等在内的多种快速充电协议 |
2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充电解决方案 | ||||
|---|---|---|---|---|
| 电荷泵 芯片 |
基于迪克森架构的4:1 开关电容充电芯 片 可以根据系统需要转换为4:1 模式、2:1 模式、正向直通模式、1:4 模式、1:2 模式 以及反向直通模式 内部集成SCP 以及UFCS 等充电协议,节 省客户产品的外围元器件 通过独有的MOS 版图设计对其开通阻抗 进行优化,芯片在输出功率40V 的条件下达 到约96.5%的效率 |
|||
| LED 驱动 |
高PF 开 关电源 驱动芯 片 |
具有集成度高、抗浪涌强、品质稳定、电 网抗干扰能力强的特点 适用于开关电源,PF 高于0.9,能够满足 各国认证标准 可适应80V~400V 宽电压范围,雷击浪涌 测试抗6,000V 高压的恶劣环境 通常应用于功率大于25W 的工业及商业 照明及电源产品 主要市场面向对于产品有认证要求的国 家与地区或供电环境较差的新兴国家市场 |
||
| 通用驱 动芯片 |
用于高亮度LED灯珠发光的恒流驱动芯 片不要求亮度调节或者被智能模块控制 功率因子、抗雷击浪涌能力等参数需要满 足各国照明标准规范 以低PF 开关电源驱动芯片、线性电源芯 片为主 |
|||
| 智能驱 动芯片 |
集成WiFi、蓝牙、红外、雷达、声控等 智能模块,通过LED 照明驱动芯片接口对 LED灯亮度、色温、色彩等进行调节 待机功耗低、调光线性度好、调光范围宽、 调光分辨率高 满足各国照明标准规范 满足消费者无频闪(护眼)的高端智能照 明需求 |
|||
| 辅助供 电芯片 |
支持WiFi、蓝牙、红外、雷达、声控等 智能模块的供电应用,及小家电供电及工业 模组供电 采用浮地Buck 架构,高集成度(根据功 率等级,集成sense 电阻、续流二极管、反 馈电阻等等),优化启动时间,适配范围广 |
2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汽车电子芯片
公司汽车电子产品涵盖了汽车芯片细分领域中的接口芯片,例如CAN SBC 芯片和 CAN 总线接口收发器,以及车载无线充电芯片和汽车照明芯片,具体如下:
| 产品类 别 |
主要产品 | 主要特点 | 应用领域 |
|---|---|---|---|
| 汽车 电子 |
CAN SBC 芯片 |
集成CAN FD 收发器、PMIC、失效安全 模式等功能模块的高集成单芯片 支持失效安全模式和总线唤醒功能、 模数结合的系统故障检测与保护机制 通过高可靠性ESD 技术实现8KV 根据总线信号和当前工作环境实时进 行数据通讯、功耗控制及安全控制 能够满足汽车电子应用中高集成度、 低功耗、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CAN 通 讯及电源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应用需求 |
|
| CAN 总线 收发器 |
用于在嵌入式系统和汽车应用中进行 通信的串行通信协议和硬件总线标准 支持高达8Mbit/s 的CAN FD 传输速率 VIO 管脚的使用允许和3.3V~5V 的控 制器进行交互 具备低功耗待机模式 支持主机唤醒以及总线唤醒 具有低电磁辐射、高抗干扰度、高可 靠性ESD等特点 |
||
| 雨量光照 传感器 |
将红外式雨量传感器以及环境光传感 器集成于一体的新一代车载智能传感器 通过其对前雨刮和前大灯实现自动控 制,替代原有手动操作,提高驾驶的安全 性和舒适性 通过多个诊断和监控功能实现高安全 性设计 具备两路独立的雨量检测通道和三路 独立的环境光检测通道 内置LED 驱动、温度检测和电池电压检 测功能 |
||
| 车载无线 充电芯片 |
基于磁感应原理的Tx SoC 主要面向车规级应用 可以兼容最新的WPC Qi 规范并支持 USB-PD3.2(认证)和UFCS 等多种私有快 充协议 提供15W 和100W 全集成车规级发射端 芯片标准解决方案 |
2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产品包括前位灯/阅读灯/氛围灯驱动 芯片 通过40V 工艺车规级认证 解决车载阅读灯、尾灯基于分立元器件 汽车照明 恒流方案存在的电流精度低、抗干扰能力 芯片 弱、无过温保护、无过流保护等痛点 仅需外部电阻可实现稳定的恒流输出 具有LED 开路、短路保护功能以及报警 功能 安全高效、灵活简洁、成本优势明显
==> picture [107 x 7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Fabless 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和销售, 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委托给专业的合作伙伴完成。在集成电路产品结 构日益复杂、技术门槛不断提升的行业趋势下,Fabless 模式能够实现各方技术与资 金资源的高效配置与精准投入,目前已逐渐成为行业主流。 集成电路行业经营模式:
==> picture [451 x 2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研发模式
在Fabless 经营模式下,产品设计及研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产品研发按照公司 规定的流程严格管控,具体研发流程包括立项、设计、验证、预量产四个阶段,经由 市场部、研发部、运营部、质量部等部门合作完成。 (1)立项阶段
市场部初步提出新产品的开发需求,对项目基本需求、目标应用市场、市场竞争 力、项目成本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会议上由市场部、研发部、运营部、 质量部等对此产品进行风险分析,给出最终评审结果。评审通过,项目正式立项。
2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研发设计阶段
项目立项后,研发部根据需求撰写工程研发文档,详细规划出设计方案及电学性 能指标,并将设计方案分解为各种可以被设计人员实现的子模块。详细设计分为三个 主要阶段:草稿设计、设计验证与仿真、版图设计。产品各模块在设计完成后,将进 行整合及审核,以确保产品性能与规格说明文件相吻合。设计工作完成后,产品开发 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通过后可进行样品制造。
(3)芯片验证阶段
设计阶段结束后,运营部将向晶圆厂和封测厂下达工程样品生产和封测的指令。 工程样品生产完成后,研发部、质量部将对该产品进行基于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功能、 性能测试验证和可靠性验证。样品通过所有验证环节并经过各部门评审后,可进入风 险量产阶段。
(4)预量产阶段
验证阶段后,运营部将安排产品的小批量生产,并由研发部在封测厂收集分析数 据以优化测试方法,形成量产管控的具体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可生产性。新产品通过 预量产并经过各部门评审后,将进入量产流程。
2.采购和生产模式
在Fabless 模式下,公司主要进行芯片产品的研发、销售与质量管控,而产品的 生产则采用委外加工的模式完成。具体而言,公司将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版图提供给 晶圆代工厂,由其定制加工晶圆,并由封装测试厂提供封装、测试服务。针对上述采 购及生产模式,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与供方控制程序》、《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 程序》、《产品变更管理控制程序》、《产品良率控制程序》、《成本控制程序》、 《供应商和代工厂管理程序》、《关键物料采购控制程序》和《生产计划制定程序》 等制度。
3.营销模式
结合集成电路行业惯例和企业自身特点,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 售模式,即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至终端客户,辅以向部分重要终端客户直接 销售产品的模式。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进行买断式的销售;在直销模式 下,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至终端客户。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合同评审制 度》、《与客户有关过程控制程序》、《技术支持服务规范》、《客户财产管理程序》、 《产品交付管理流程》等,对销售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与规范。
4.管理模式
公司把握“质量是企业生命”的原则,以“质量是永恒的主题”为引领,致力于 持续不断提升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产品,提升客户满意度。目前,公司建立了完善 的质量控制体系,将产品质量控制贯穿设计、生产、客户服务完整链条,把握产品全 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
质量体系管理:公司质量体系覆盖公司的业务全流程,在公司的研发质量管理、 生产质量管理和客户质量管理三大模块均建立了完善的流程文件和管理制度。
研发质量保证:公司秉持“优异质量从设计开始”的质量管理观念,将产品研发 流程的全部环节都应用质量管控手法,并由DQE(Design Quality Engineering)参 与把关。依托IT 系统为载体,构建了符合研发设计相关环节的PLM(Product Life Management)系统,形成有公司特色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系统。
2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生产质量保证: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开发及管理体系,新供应商引入要经过 采购、质量等多部门联合稽核,合格后才能开始合作,并依托IT 系统,公司构建了 良率监控的YMS(Yield Management System)系统,对良率进行动态监控并超标报警。 客户质量保证:公司建立了“三位一体”服务客户的体系,为客户提供完整、快 速、专业、便捷的产品质量服务。公司已经通过了ISO9001 认证,并开始逐步建立汽 车电子领域的AEC-Q100 认证体系。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和销售,根据《2017 年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 设计”。
(2)所属行业发展概况
集成电路产业是全球经济与科技腾飞的重要引擎,正深刻重塑着人类社会的多个 维度。全球集成电路行业正处于技术快速迭代和市场高速扩张的阶段,集成电路应用 领域也从传统的计算机、通信扩展到汽车电子、物联网、人工智能、5G、新能源等新 兴领域。未来,随着新兴技术的不断普及与渗透,新兴领域的兴起与发展也在持续拓 展集成电路产业智能化的边界,集成电路行业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成为推动全球经 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从全球市场来看,半导体市场规模持续扩张。世界集成电路协会(WICA)发布报 告显示,2024 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攀升至6351 亿美元,同比增长19.8%。预计2025 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至7189 亿美元,同比增长13.2%,全球集成电路行 业需求景气度有望持续提升。
从国内市场来看,根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作为全 球最大的半导体消费市场,年销售额增长18.3%,主要得益于国内需求和技术升级的 推动。另据世界集成电路协会(WICA)统计预测,2024 年中国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到 1865 亿美元,同比增长20.1%,增速位列全球主要国家首位,中国占比全球市场份额 将提升至30.1%。
从供应链安全来看,国产芯片自给率仍处于低水平。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4 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数量总额5492 亿块,同比上升14.5%;出口数量总额2981 亿 块,同比上升11.3%;贸易逆差2511 亿块,同比上升18.5%。从金额看,2024 年,我 国集成电路进口总额3856 亿美元,同比上升9.5%;出口金额总额1595 亿美元,同比 上升16.9%;贸易逆差2261 亿美元,同比上升4.9%。中国半导体产业具有较大发展 空间,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从公司所属细分行业来看,信号链模拟芯片市场需求攀升。当前,全球传感器市 场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智能制造、智能家居、医疗健康等领 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对传感器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根据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数据,2023年全球传感器市场规模为2259.1亿美元。预计该市场将从2024年的2410.6 亿美元增长到2032 年的4572.6 亿美元,预测期内复合年增长率为8.3%。
据Research&Markets 数据及预测,2022 年全球光学传感器市场规模为25.8 亿美 元,预计2027 年将达到42.5 亿美元,CAGR 为10.5%,且据QY Research 数据以及预
2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测,2022 年全球集成接近和环境光传感器市场规模达到了2.82 亿美元,预计2029 年将达4.19 亿美元,CAGR 为6.3%(2023-2029)。
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兴应用领域的发展,电源管理芯片 下游市场有望持续发展。据国际市场调研机构TMR 预测,到2026 年全球电源管理芯 片的市场规模将达到565 亿美元,2018-2026 年间年复合增长率将达10.7%。随着国 产电源管理芯片在新领域的应用拓展以及进口替代,预计国产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 将以较快速度增长。根据Frost&Sullivan 数据,预计2025 年中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 规模将达235 亿美元,2022 年至2025 年年均复合增速达16%。
集成电路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门槛高、产业链复杂、应用领域广泛。 随着人工智能、新能源、机器人等新兴技术的崛起,集成电路行业将继续向高性能、 低功耗、高集成度方向发展。同时,全球供应链的重构和自主可控技术的突破将成为 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主题。
(3)行业特点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位于集成电路产业链上游的环节,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和 资本密集型产业。集成电路行业有着高投入、周期长、高技术门槛、快速迭代、全球 化协作与竞争等特点,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较高的进入壁垒,使其成为一个高壁垒行 业。
近年来,国际合作与竞争变得格外突出。全球供应链正遭受地缘政治紧张和贸易 争端的冲击,导致各国竞相增强对本国半导体产业的扶持,以促进供应链的多元化和 技术的独立性。未来,全球供应链将趋向更加多样化,各国在技术标准和市场规则上 的竞争将加剧。对于行业内的参与者来说,打造一个独立且可控的供应链和生态系统 已经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目标。
集成电路是电子产品的核心部件,应用领域广泛,覆盖了消费电子、通信、汽车、 工业控制、医疗、航空航天等多个领域。5G、AI、IoT、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将成 为集成电路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车规级芯片、工业控制芯片等专用集成电路市场预计 将会迎来快速的市场扩张。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新能源等新兴技术的崛起,集成 电路行业将继续向高性能、低功耗、高集成度方向发展。同时,全球供应链的重构和 自主可控技术的突破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主题。
(4)行业技术门槛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技术门槛不仅体现在单一技术环节,更在于系统级整合能力、 长期技术积累和全球化资源协同。这些门槛导致行业呈现高度集中化,头部企业通过 技术垄断和生态壁垒巩固优势,新进入者需突破资金、人才、技术、供应链等多重障 碍,生存空间极为有限。
一是技术实力壁垒。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涉及学科众多,需要复杂先进而又尖端的 科学技术支撑其发展。行业产品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并且更新换代及技术迭 代速度快,需要有深厚的技术和经验积累、持续的创新能力以及前瞻的产品定义和规 划,才能从技术层面不断满足市场需求。行业新进者往往需要经历较长时期的技术摸 索和积累,才能和业内已经占据技术优势的企业相抗衡,因此技术壁垒明显。
二是人才壁垒。主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大多具备优秀的研发能力,掌握所从事领 域核心技术,行业产品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在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等方面对 创新型人才的数量和专业水平均有很高要求。同时,集成电路研发人才本身具有培养 周期长的特点,尤其是高端人才,全球范围内具备先进制程设计经验的高端工程师稀
2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缺,培养周期长(通常需5-10 年经验),人力成本极高。由于国内行业发展时间较 短,在这一领域相较于美国、韩国等国家而言,高端、专业人才相对稀缺。
三是资金与时间投入。集成电路产业前期需要巨额研发资金的注入,有较高的准 入门槛。技术的升级迭代是由持续性巨额研发投资培育出的,随着集成电路产业进入 更高的制程周期,工艺难度不断提升,开发难度不断增长,所需要的投资金额也愈来 愈大,回报周期拉长,且需持续迭代以应对市场变化,因此资金壁垒也比较明显。此 外,芯片设计从架构定义到流片验证通常需2-3 年,期间技术路线或市场需求变化可 能导致项目失败,因此还具备长周期风险。
四是生态与供应链壁垒,从制造依赖到生态协同的立体化挑战。生态与供应链壁 垒已从单一制造环节扩展至“工艺-架构-软件-地缘”的多维战场,形成强者恒强的 马太效应。制造端的资源垄断与产能博弈,先进制程的绑定风险以及供应链议价权失 衡;软硬协同生态的“准入壁垒”,涉及架构-系统-应用的全栈适配以及生态话语权 争夺;地缘政治加剧了供应链的脆弱性,技术标准的割裂和区域产能重构带来的高额 成本。新入局者不仅需跨越技术门槛,更要在全球产业秩序重构中寻找战略支点,难 度远超纯技术竞争。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国产替代战略深化与技术自主化浪潮的驱动下,公司依托多年核心技术积累和 在垂直领域的深耕细作,实现了信号链领域的突破性进展,并在细分领域具备了较强 的技术实力和竞争优势,成为国内领先的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设计企业之一。
(1)布局光学传感器高价值赛道,深耕专业技术,打造国际领先标杆产品 公司正加速推进“电源管理+信号链”双驱动产品策略的落地,在光学传感器领 域持续强化竞争优势。依托在激光与光学技术领域的深厚积累,研发团队在光电转换 器件(PD/SPAD)的研发与工艺技术方面建立了显著优势。凭借在小信号处理、图像 处理等核心领域的专业技术积累,公司紧抓国产化发展机遇,快速实现技术突破与产 品创新,在细分领域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公司持续深化光学传感器领域的技术布局,已构建覆盖消费电子、工业智控、汽 车电子三大核心场景的完整产品矩阵。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多款核心产品在灵敏度、 检测精度等关键指标上实现对国际标杆产品的全面超越,其中光学追踪传感器、激光 测距芯片等产品更成为行业性能标杆。公司成功突破高端光学传感芯片的国产化技术 瓶颈,不仅实现进口替代,更在多个技术维度建立起显著优势。面向未来,公司将致 力于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光学传感器供应商,通过深化产业链协同创新,为客户提供 覆盖全场景的光学传感解决方案,推动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自主光学传感器产业生 态。
(2)生态体系战略升级,深化工艺创新,持续提升无线充电技术示范引领力 作为中国无线充电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推动者,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深耕与持续创 新,已发展成为行业技术引领者。公司不仅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体系, 更在关键性能指标上位居国际前列,率先推出从30W 到100W 的全系列无线充电RTx 芯片解决方案,持续推动行业技术革新。
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公司通过产业链深度协同,突破国产12 英寸晶圆90nm 40V BCD 工艺技术瓶颈,实现生产成本优化与产品性能提升的双重突破,为无线充电
2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产品迭代提供了强有力的工艺支撑。公司推出的80W 无线充电接收端芯片,通过工艺 创新与架构优化的深度融合,不仅完全符合工信部《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技术 要求》最新标准,更是精准满足旗舰品牌的高端需求,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高端无线 充电市场的领导地位。
(3)光学工艺整合能力与产业链协同双重突破,国产供应链布局完善
在信号链领域,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工艺创新和全产业链垂直整合,构建了独具竞 争力的产品生态体系。依托系统性创新能力,公司持续推进供应链国产化战略,成功 打造了在安全性、可靠性和成本效益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的国产供应链体系。
公司传感器团队具备业界领先的高精度、低噪声模拟芯片设计能力,在数模混合 芯片架构和嵌入式算法开发方面具有深厚积累。团队拥有完整的光学仿真验证体系, 配备专业级光学分析实验室,可高效完成从光学结构设计到性能验证的全流程开发。
公司成立新技术研究院,自主开发PD/SPAD 工艺,定制的PD 工艺注入流程显著 提升器件灵敏度,并在先进制程实现量产突破;在镀膜技术领域,通过协同设计晶圆 参数与镀膜工艺,开发出具有竞争优势的镀膜方案,并与产业链龙头企业合作提升专 属量产能力;在VCSEL 核心器件方面,定制开发的VCSEL 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同时构建了完整的国产化供应链体系;封装环节具备专用封装开发实力,建成自动化 测试产线并通过战略合作保障产能,形成从研发到量产的完整交付能力。
(4)应用场景全域渗透,创新成果屡获认可,品牌势能持续释放
经过多年的深耕细作,公司已发展成为国产模拟芯片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凭借 较强的技术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以及高效的客户服务,公司成功进入全球顶级供应 链网络,终端客户涵盖品牌A、荣耀、三星、传音、vivo、大疆、石头、追觅、OPPO、 小米、Anker 和Signify、Ledvance、佛山照明、理想、比亚迪等众多知名品牌。
公司与行业头部客户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定制化解决方案和联 合创新,实现从技术适配到生态共建的全面升级。目前,公司产品已全面覆盖通信终 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商业照明、智能家居等成熟应用场景,并积极拓展工业 智控、低空经济、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领域,持续拓展业务边界,打造新的增长引擎。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成果丰硕:5 款自主研发的车规级芯片(含 CAN SBC 芯片、车载无线充电芯片、车灯照明LED 驱动芯片等)成功入选《2024 国产 车规芯片可靠性分级目录》;同时,公司光学追踪传感器接连斩获第十九届“中国芯” 优秀技术创新产品、2024 年“强芯中国”-创新IC 新锐产品等荣誉,车规级CAN SBC 芯片荣获2024 汽车芯片优秀产品等多项行业权威奖项,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主动、雄心、卓越、创新、竞争力”的经营理念,重点 布局数模混合电源管理、高精度信号链、汽车电子等核心技术领域。通过持续的技术 创新、精准的市场拓展和高效的运营管理,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构建横跨消费电子、 工业控制与汽车电子的完整产业生态。公司深耕细作、持续创新,致力于成为国际一 流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为股东创造持续价值,为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 1 )新技术发展和趋势
1)多样化市场需求催生高集成芯片技术的发展
2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集成电路关键尺寸不断缩小、单个芯片功能和性能的不断增强一直是半导体工 业的发展方向。随着终端产品的轻量化需求和应用场景的复杂化,集成电路产品在保 持功能稳定的同时,需要更紧凑的体积和更少的外围器件,以满足市场需求。芯片集 成度不断提升,主要表现为其特征尺寸不断缩小,同时还能实现多种功能的兼容。例 如,系统级芯片技术将微处理器、存储器、通信模块、接口电路等多种功能集成在一 个芯片上,有效减少了芯片的数量和电路板的面积,提高了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同 时也降低了成本和功耗,为各类电子产品提供了高度集成化的解决方案。
2)创新工艺自主研发能力重塑芯片设计企业竞争力格局
随着摩尔定律的不断演进,集成电路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将会朝着工艺精进、集 成电路设计行业产值比重上升、集成电路产品更微型化、集成化、高集成度、高效低 功耗的方向发展。在工艺方面,制造工艺及器件微观结构对芯片的速度、可靠性、功 耗、面积等关键指标的影响愈发显著,工艺精进成为必然方向。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产 值比重也在逐步上升,具备自研BCD 工艺和器件工艺开发能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正逐渐形成新的发展趋势与重要竞争优势。这使得企业不再单纯依赖晶圆代工厂提供 的标准工艺,能够开发出独具特色的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制造环节加深产业联动, 双方共享研发能力、整合技术资源,在提高芯片产品可靠性的同时,可以减少工艺对 接的时间成本,保证设计公司的产品能够适应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的发展趋势,进一 步提升在通用产品领域的竞争力。
3)延续摩尔和扩展摩尔成为未来技术发展趋势
摩尔定律预测的是芯片的密度会在每两年内提高一倍,同时价格将会下降一半, 这是由于集成电路制造技术的不断提升所导致的。然而,随着集成电路尺寸不断缩小, 技术瓶颈在制约工艺的发展,并且成本也随之提高。目前,摩尔定律已逼近极限,延 续摩尔和扩展摩尔成为较容易实现突破的两大发展方向。延续摩尔是指通过改变相关 器件的结构和布局来实现不同功能的电子元件按设计组合成一块芯片;扩展摩尔是指 通过将不同功能的芯片和元件组装拼接在一起封装,实现提升芯片功能的目的。中长 期来看,以小尺寸系统芯片(SoC)为代表的延续摩尔,以及以系统级封装(SiP)为 代表的扩展摩尔,将会是集成电路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 2 )新产业发展情况
技术革新引领市场变革,应用领域的扩展则开启了新的市场机遇。高性能集成电 路已经成为推动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并且是激发产业发展新动力的核心要素。随着 集成电路技术的不断创新,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有望加速落 地的脚步,多频共振驱动IC市场增长,并展现出巨量产业空间。
1)端侧AI 全场景爆发,具身机器人感知芯片价值重构
端侧AI 是指将人工智能算法的训练或推理过程部署在终端设备(如智能手机、 IoT 设备、汽车、工业设备等)上,而非完全依赖云端处理。随着芯片算力提升、模 型轻量化技术成熟,端侧AI 在2025 年将成为技术落地的关键方向,其核心价值在于 低延迟、高隐私性、低能耗和强实时性。
随着芯片性能提升、模型效率优化,端侧AI 将进一步推动智能设备从“联网” 向“智联”升级,成为AIoT 生态的核心驱动力,同时也为半导体、通信、软件服务 等产业链带来结构性机会。
AI 眼镜方面 ,2025 全球开发者大会上演百镜大战,AI 眼镜作为端侧AI 的最佳载
2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体,正引领着硬件智能化的新潮流,成为目前商业化最快的AI 硬件产品。根据维深 信息(wellsenn XR)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AI 智能眼镜销量152 万台。其中,中国 国内市场AI 智能眼镜销量为5 万台,占比3%;海外市场AI 智能眼镜销量为146 万台, 占比97%。2024 年全球AI 智能眼镜销量中94%为拍照AI 智能眼镜,AR+AI 智能眼镜 销量6 万台,占比4%,音频AI 智能眼镜销量3 万台,占比2%。预计2025 年全球AI 智能眼镜销量350 万台,较2024 年增长230%。更多AI 智能眼镜品牌厂商的加入,推 动AI 智能眼镜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在AI 手机领域 ,科技巨头纷纷布局,市场潜力巨大。随着生成式AI 在端侧的集 成,智能手机行业正迎来一场由AI 技术引领的革命性变革,苹果、小米、荣耀、vivo、 OPPO 等都在积极探索AI 技术在产品中的应用。根据Canalys 的预测,到2028 年,全 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中将有54%为AI 手机,而2024 年这一比例仅为16%。随着苹果在 中国市场的AI 能力即将落地,以及国内手机厂商对DeepSeek 的融合部署,中国市场 的AI 手机竞争将进入白热化阶段。全球智能手机市场正迎来历史性拐点。据IDC 预 测,生成式AI 手机2024 年出货量有望同比激增363%,全年突破2.34 亿部,带动行 业整体回暖。随着AI 手机的普及,AI 智能体将成为用户与手机交互的新入口,为用 户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便捷的服务体验。
AI PC 方面 ,产业变革,催生换机潮。2024 年被业界视为“AI PC 元年”,随着英 特尔、AMD 等芯片巨头推出专为AI 优化的处理器,以及Windows 12 操作系统对本地 大模型的深度支持,AI PC 正式进入规模性商用阶段。在AI 技术的加持下,AI 正成 为PC 和笔记本电脑增长的重要推动力。PC 行业头部企业华硕、联想等厂商纷纷推出 AI PC 新品,旨在通过AI 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产品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对智能化、 高效化PC 的需求。Canalys 预测,AI PC 在Windows PC 市场的份额将从2024 年的不 到10%增长到2025 年的30%,并在2026 年达到50%。随着AI PC 出货量的快速增长, 将推动产业链从芯片、散热到终端制造的全方位升级。
具身智能体路线 ,如自动驾驶、人形机器人,正逐渐从概念走向现实。AI 赋予机 器像人一样的感知、互动和主动进入“真实世界” 的能力,为众多领域带来了颠覆 性的变革可能。国内的机器人赛道正迎来前所未有的热潮,各大行业巨头纷纷加速布 局机器人领域,加速机器人从概念走向实际应用。人形机器人是新质生产力理念的体 现,随着人形机器人技术的不断突破,特别是在感知和交互体感方面的提升,人形机 器人应用场景不断落地。人形机器人的发展将推动传感器、芯片等核心部件的技术革 新,也为半导体产业开辟了新的增长点。
在AIoT 场景 下,传感器芯片需求大幅增长。以智能家居、智慧工业以及智能驾 驶为例,智能家居通过传感器采集用户的生活数据,以便提供“智能个性化”的服务, 如根据用户生活习惯自动调节室内温度、湿度、自动打扫房间等。从细分场景来看, 国产如智能音箱、智能电视等需求已加速爆发,其对光学传感器等感知芯片用量大增。 新一代的智能传感器被业界普遍认为智慧工业的“心脏”,通过智能传感器产品的装 配生产均可以自动化进行,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是实现智能 制造的重要元器件之一。
从产业链角度看,人工智能的逐步爆发催生模拟芯片需求大增,同样,针对物联 网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进口替代是个刚需市场。以智能穿戴为例,其高端市场仍以欧美 巨头方案为主流,产品涉及光学传感器、语音加速度传感器等。目前国内模拟芯片厂 商逐步突破产品种类和质量,并持续发力产品导入和客户验证,实力不断壮大,其在 产品、技术、客户、市场份额等方面有望进一步突破,加速推动模拟芯片国产化进程。
3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低空经济万亿新赛道,驱动传感器行业快速成长
在全球化和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低空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形态,正以其独特 的优势和巨大的潜力,逐渐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低空经济已被纳入国家 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写入了“低空经济”,定调为新兴产 业、未来产业和新增长引擎,并提出了到2030 年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的目标。
低空经济产业链长、带动性强,在医疗、气象、农业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以各 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 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据中国民用航空局预估,2025 年中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将 达1.5 万亿元,到2035 年有望达到3.5 万亿元。
低空经济产业链主要由飞行空间和飞行器两条纵线贯通,因此产业链上游主要由 低空新型基础设施及通信建设端、飞行器零部件及系统制造端构成,是整个产业链基 础建设层,前者是飞行空间物理支撑,后者是飞行器基本构成。
随着低空经济的火爆,无人机产业正乘势而飞。从城市物流到应急救援,从农业 监测到影视制作,无人机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据Mordor Intelligence 数据, 2024 年无人机市场规模估计为352.8 亿美元,预计到2029 年将达到676.4 亿美元, 预测期内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3.90%。据统计,2024 年全球无人机市场销量将达819 万台,收入将达43 亿美元,预计到2029 年,全球无人机市场销量将达到950 万台。
而作为无人机技术的核心,芯片的国产化进程更是备受瞩目。从精准农业的灌溉 监测到智能城市的立体测绘,再到快速的低空物流配送,无人机在这些场景中的应用 都离不开高精度传感器的支持。其中,激光测距传感器通过精准的激光雷达测距功能 和高效避障能力,使无人机在低空飞行中能够应对更复杂的地形,为各类低空应用提 供安全、高效的技术支持。
在无人机芯片领域,目前高通、英特尔、意法半导体、德州仪器、三星、英伟达、 恩智浦等国外巨头在高端无人机芯片市场仍占据主导地位。伴随无人机产业的规模和 重要性的日趋增长,无人机芯片的“自主、安全、可控”逐渐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尤其是在国家安全和产业链自主可控的背景下,推动国产无人机芯片的研发与商业化 应用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关键方向。未来,随着技术突破和政策支持,国内企业有望在 无人机芯片领域实现更大突破,逐步打破国外厂商的市场垄断。
3)新能源汽车快速渗透,模拟芯片价值量提升
随着汽车电动化进程加快、汽车互联性增加、自动驾驶逐步落地,催生出更多模 拟芯片新需求。汽车芯片对可靠性、安全性、一致性要求高,需要通过AEC-Q100、 ISO26262 等认证。模拟芯片应用于几乎所有汽车电子部件,除了涉及传统汽车电子如 车载娱乐、仪表盘、车身电子及LED电源管理等领域,还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 力系统、智能汽车的智能座舱系统和自动驾驶系统。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4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 万辆和 1286.6 万辆的里程碑,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到国内汽车总销量的40%以上,相比2023 年提高了9 个百分点。得益于汽车“三化”以及车载无线充电等新场景的建立和逐步 普及,越来越多的传感器、功率半导体、电机等电子零部件装载在汽车内部,需要更 多的电源管理芯片进行电流电压的转换,推动电源管理芯片和信号链芯片的需求量大 幅增长,从而带动了车规级模拟芯片在汽车芯片中的占比持续增长。
近年来国际模拟芯片巨头的产品布局向工业和车载领域倾斜,并在车规级半导体 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我国进口依赖较强。在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和单车芯片数量提 升的共同推动下,汽车芯片市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为国内芯片企业进入汽车领域和
3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差异化竞争带来全新的产业机遇。目前,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国内模拟芯片上市公司也 纷纷向汽车等高端领域扩展,并逐步在汽车模拟芯片取得进展。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形成了市场针对性强、应用价值较大的多项核心技术,为 公司的产品开发奠定了技术基础。公司的研发投入均围绕核心技术及其相关产品,且 核心技术均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 公司新增10 项核心技术,分别是高精度图像识别与图像处理技术、车载无线充电供 电系统、更灵敏可靠的数字化ASK 解调技术、线性全压恒功率技术、智能高压JFET 供电技术、基于光电传感器位移识别的高精度柔性屏状态检测技术,以及基于光电传 感器特征识别的高精度柔性屏状态检测技术、高电压静电防护技术、开关短路LED 串 调光技术和避免快速上电时闪灯的技术。
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 序 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描述和先进性 | 主要应用 |
|---|---|---|---|
| 1 | 稳定可靠的高效 桥式整流器技术 |
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版图设计规则保证了整流器 在各个负载电流下的鲁棒性;通过数模电路结合对 桥式整流器进行快速精准开关行为做出响应,通过 软件进行机制灵活的调整,从而使得整流桥稳定可 靠高效率;通过合理的软/硬件接口设计,使整流 器既能够被灵活控制又可以对输出负载的变化进 行快速响应,使整流器能够更加适合于高压大电流 应用。 |
无线充电领域 |
| 2 | 可靠的过压保护 技术 |
通过芯片内部电压/电流传感器预先对可能造成过 压的异常情况进行检测和区分,并且根据不同的异 常情况做出最合理的响应。该技术解决了大功率应 用中,尤其是负载跳变时引起的过压问题,保证芯 片在各种环境下都能安全工作,实现系统稳定可 靠。 |
无线充电领域 |
3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3 | 数字化ASK/FSK 解调技术 |
通过高速采样电路将模拟的ASK/FSK 信号转化为数 字信号,并且用内置专用DSP 对其进行解码。数字 化ASK 解调技术大大提高了RTX 芯片在TX 模式下 的ASK 解调能力,省去大量芯片外围电路,而且多 通道、多方式数字解码器也保证了通信的稳定可 靠,解决了RTX 芯片反向充电的稳定性问题。数字 化FSK 解调技术提高了对FSK 的检测精度和误差 冗余接受程度,提高了芯片的兼容性,保证了RX 芯片的通讯能力。 |
无线充电领域 |
|---|---|---|---|
| 4 | 高精度低压差 Power LDO 及正/ 反向电流检测技 术 |
该技术为直流-直流转换提供了一种最优的电路结 构。在无线充电过程中,需要保证发射端输出的功 率与接收端输入的功率对齐,因此需要对电压、电 流进行检测,就技术难度而言,电流检测难度远高 于电压检测。高精度电流检测技术保证了RTX 芯片 同时集成了作为RX 时的正向电流检测功能和作为 TX 时的反向电流检测功能,为大功率充电的异物检 测提供了精准的保证。 |
无线充电领域 |
| 5 | 半桥启动电路技 术 |
实现了整流器的一端用内部功率MOS 接地,另外一 端做整流功能的结构,这样的结构会使耦合系数倍 增,保证了小电感时的启动耦合系数。该技术解决 了更大电流应用时,手机等便携设备为了提高效率 而减小电感量带来的耦合系数较低的问题。 |
无线充电领域 |
| 6 | Q 值检测技术 | Q 值检测技术能够准确地检测出TX 线圈因受到异物 的影响而产生的Q 值变化,检测精度达到1%以内, 实现以极低的功耗、更精确地检测到异物。 |
无线充电领域 |
| 7 | 高集成度小型化 无线充电管理芯 片技术 |
复用MOS 管和电容,使电路结构更加简洁,集成了 无线充电、开关电源和电荷泵技术,同时减少了外 围匹配器件,充电接收电路占用PCB 面积较小,能 |
无线充电领域 |
3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够满足小型化的要求。 | |||
|---|---|---|---|
| 8 | SoC 中超低功耗 技术 |
在功耗控制系统中,主控模块并不需要长期处于工 作状态,只需要在特定时刻向功耗管理模块发送睡 眠请求信号,就可实现自动进入低功耗状态,从而 实现无线充SoC 10uA 级超低功耗技术,具备高智 能化、高灵活度的特点;通过超低功耗技术和Q 值 检测功能的交互,替代传统的Rx 在位检测技术, 在特定情况下自动唤醒检测Rx 在位状态以进行无 线充电,从而实现超低功耗,减小电池电量损耗, 同时提高Rx 检测的可靠性。 |
无线充电领域 |
| 9 | 更灵敏可靠的数 字化ASK 解调技 术 |
在之前的数字化解调技术中,由于开关噪声的存 在,芯片的解调输入信号存在较大的噪声,使得芯 片不能够更加精细的检测到解调输入信号的电压 变化。该技术通过对发射芯片PWM 周期和数字采样 定时器的混合调制,生成与开关噪声相关的采样时 间窗口,从而使芯片内部的数字采样电路对解调输 入信号的电压变化更加灵敏,提高了无线充电系统 中带内通讯的可靠性。 |
无线充电领域 |
| 10 | 车载无线充电供 电系统 |
该系统中的无线充电芯片具有超低功耗模块,在输 入电压掉电的情况下,无线充电芯片进入低功耗模 式,由超级电容供电给无线充电芯片和片外稳压模 块,片外稳压模块为电机驱动、触摸等功能模块供 电,从而满足车载无线充电掉电情形的使用需求, 无需额外增加处理器,减少了系统成本和电路的复 杂性。 |
无线充电领域 |
| 11 | 原边检测及恒流 控制技术 |
通过对原边(辅助绕组)的电压或电流的检测,通 过内部的恒流算法,实现对副边(输出端)的恒流 控制。该项技术创造性地提出了高PF 单级恒流架 |
模拟电源领域 |
3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构,在通过节省光耦等耦合器件、PCB 面积以降低 成本的同时提高了芯片的可靠性,实现了单级高PF 恒流控制,现已成业界较为流行的拓扑架构。 |
|||
|---|---|---|---|
| 12 | PWM 转模拟调光 技术 |
通过数字滤波及DAC 技术相结合,把外部输入的PWM 调光信号的占空比信息转换为内部模拟控制变量, 从而实现全程模拟调光。通过双反馈环路的技术, 解决积分环路在异常情况下反应速度慢的问题,实 现了平滑调光与异常情况下快速保护的兼顾。该技 术解决了PWM 截波调光固有的频闪问题。相比于传 统的模拟电平调光,一方面节省的外部的RC 滤波 器件;另一方面极大的提高了调光深度以及调光分 辨率,该技术支持高PF 应用,可满足欧盟照明新 标准引领下的智能照明架构,同时还支持开关型驱 动及线性驱动方案。 |
模拟电源领域 |
| 13 | 实时输出电压检 测技术 |
实时输出电压检测技术实现了直接从市电产生低 压供电的开关型降压系统,既为芯片自身提供供电 电压,又给外部模组供电。通过对芯片自身供电电 压的检测与控制,实现对输出电压的控制。该项技 术极大地精简了外围电路,相比传统的阻容降压方 案效率更高、精度更好、待机功耗极低,适合用于 智能模组、家电控制器等的供电系统。 |
模拟电源领域 |
| 14 | 高PF 无纹波技术 | 将去纹波技术与高PF 应用相结合,利用双线性恒 流环路,一路给LED 供电,一路给外部电容供电。 在波峰时,市电既给LED 供电,也给电容供电;在 波谷时,电容给LED 供电。以成本优化的方式实现 高PF 与无频闪的结合,使单颗芯片同时实现高PF、 无纹波效果,满足欧盟新照明标准及北美能源之星 频闪要求。 |
模拟电源领域 |
3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15 | 去频闪可控硅调 光技术 |
通过引入储能电容,实现无频闪可控硅调光,在可 规格导通时,输入电压点亮LED 灯,同时给储能电 容充电;当可控硅断开时,储能电容给LED 放电, 这样LED 一致被点亮;同时可控硅导通时间控制LED 的电流。 |
模拟电源领域 |
|---|---|---|---|
| 16 | 去补偿环路电源 技术 |
使用AGC 电路将输入电压引入控制器作为电源芯片 内部基准,以开环的模式进行控制,不需要环路以 及环路补偿,实现不同输入电压下输入功率一致。 |
模拟电源领域 |
| 17 | 新欧标及新国标 电路的实现方法 |
本方案主要由充电控制模块+开关型控制模块+电 压采样模块三部分组成。充电控制模块通过控制对 储能电容的充电过程,使得储能电容的充电电流导 通角前移,并且充电电流作为输入电流的一部分, 提高输入电流和输入电压波形的一致性,从而提高 了DF 值,满足新ErP/国标的要求;开关型控制模 块实现输出电流或输出电压恒定;电压采样模块能 够检测输出电压或输出电流的变化,从而改变充电 控制模块的充电电流的大小,从而满足轻载或重载 的情况下系统均能通过ErP/国标标准。 |
模拟电源领域 |
| 18 | 700V-BCD 高压集 成工艺 |
用精简的光罩层数实现高、中、低压器件的单片集 成,通过优化工艺与版图实现优异的抗浪涌性能。 该项技术是对既有技术的改进升级,具有先进性。 |
模拟电源领域 |
| 19 | 100V-BCD 器件工 艺 |
以现有通用的60V-BCD 器件工艺平台为基础,在不 增加光罩层数的前提下自研100V-BCD 器件工艺, 开发出80V、100V 器件,能够更好的节约生产成本。 该项技术是对既有技术的改进升级,具有先进性。 |
模拟电源领域 |
| 20 | 开关短路LED 串 调光技术 |
通过半导体开关短路LED 来实现调光,由于DC/DC 的输出端有滤波电容,在半导体开关短路LED 时, 导致负载电压突然拉低,在其他未短路的LED 上会 |
模拟电源领域 |
3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产生一个瞬时的电容放电电流,该电流会引起LED 突然闪亮,并且该电流远远超过LED 的额定。本技 术通过预放电电路,解决灯光切换时闪灯与LED 电 流超额定问题 |
|||
|---|---|---|---|
| 21 | 避免快速上电时 闪灯的技术 |
在高侧结构的线性LED 驱动电路中的PMOS 管的栅 极和输入电压端之间设置钳位模块,在上电时,钳 位模块检测到输入电压,拉高PMOS 管的栅极电压, 使PMOS 管断开,从而避免LED 灯被短暂点亮的灯 闪现象。 能够解决高侧结构的线性LED 驱动芯片在快速上电 时出现的内部功率管无法完全关闭,进而导致人眼 识别到灯闪现象的问题,提高了高侧结构的LED 驱 动芯片的使用可靠性。 |
模拟电源领域 |
| 22 | 线性全压恒功率 技术 |
采用独特的高耐压功率器件及输入电压检测技术, 实现LED 负载的串并联转换,从而实现线性全电压 恒功率输出。切换平顺无闪烁,抗浪涌能力强。节 省外围器件及整体BOM。 |
模拟电源领域 |
| 23 | 智能高压JFET 供 电技术 |
高压JFET 供电技术节省了外部启动电阻,同时实 现快速上电。进一步引入多阈值智能供电算法,解 决了简单的JFET 直接供电时JFET 本身是发热问 题,从而可以将该技术应用于大功率应用。 |
模拟电源领域 |
| 24 | 高精度光传感器 检测技术 |
通过光传感器及校准算法,实现精准快速的定位反 馈数字微流控液滴,并具备一定纠错功能;光传感 器在垂直方向进行距离检测,依靠光传感器直观、 快速、准确、低成本的特点来定位液滴,无需考虑 液滴极性等因素的影响,适用范围更广,结合训练 模型后可以进一步提升液滴定位性能,使得方案成 本低和精度高。 |
信号链芯片 |
3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25 | 高精度表冠旋转 检测技术 |
通过光学检测模块进行表轴旋转角度的识别,对于 表冠上的按键设置专用按键检测电路进行检测,使 表轴旋转角度识别和按键检测的过程各自独立进 行,通过对检测得到的旋转角度进行去除误旋转角 度数据的处理,能够实时检测表冠的按键动作和旋 转角度,提高了表冠的检测效率,同时消除了按键 动作带来的角度误旋转数据,提高了旋转检测的角 度准确度。 |
信号链芯片 |
|---|---|---|---|
| 26 | 宽动态范围环境 光检测技术 |
通过计算不同阶段之间的时间与理论值比较,实现 对光传感电路,无需比较器的饱和检测方式;能无 需模拟比较器实现电流饱和检测,有利于减小电路 占用面积,降低误触发风险,提高积分器输出范围。 |
信号链芯片 |
| 27 | 低功耗高精度接 近检测技术 |
通过复制光电路积分器的输出端电流,利用复制的 输出端电流流过等效电阻产生的压差,补偿由于运 放带宽有限导致的输入电压变化,保证光电流量化 过程中的电荷守恒,实现了简便有效的有限带宽影 响消除,保证了感光器件处的电荷守恒,避免电荷 误差的产生,减少了测量误差,提高了测量的精确 度。 |
信号链芯片 |
| 28 | 低电压信号识别 技术 |
采用一特定结构的施密特电路,通过将一降压PMOS 管M1 为二极管连接的MOS 管,该PMOS 管的漏极和 源极连接在一起同时还连接触发器电路的另一 PMOS 管M2 的源极,在低压范围内,能够避免出现 负向阈值电压太高导致输出信号无法识别逻辑高 电平或错误识别逻辑低电平的情形,提高了施密特 触发器低电压应用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
信号链芯片 |
| 29 | 高电压静电防护 技术 |
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电压静电防护技术保证了 CAN 总线端口良好的耐压能力和静电防护能力,满 |
信号链芯片 |
3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足车规级高可靠性的应用要求。 | |||
|---|---|---|---|
| 30 | 基于光电传感器 位移识别的高精 度柔性屏状态检 测技术 |
通过设置具有位移识别功能的光电传感器,获取柔 性屏在翻折或伸缩过程中的位移活动参数,解决了 现有传感器所存在的电磁干扰问题,提高了柔性屏 状态检测的精准度。 |
信号链芯片 |
| 31 | 基于光电传感器 特征识别的高精 度柔性屏状态检 测技术 |
通过设置具有特征识别功能的光电传感器,获取柔 性屏在翻折或伸缩过程中的位移活动参数,解决了 现有传感器所存在的电磁干扰问题,提高了柔性屏 状态检测的精准度。 |
信号链芯片 |
| 32 | 高精度图像识别 与图像处理技术 |
光学传感器芯片通过特定的图像识别与图像处理 方式,实现了对移动目标位移及特征的快速识别, 可有效提高识别精确度及效率。 |
信号链芯片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认定称号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2023 | /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授权3 项,获得国内发明 专利授权66 项,实用新型专利95 项,软件著作权3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1 项。报告期内(2024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新增知识产权项目申 请32 项(其中发明专利17 项), 获得新增授权知识产权为28 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累计数量 |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17 | 11 | 168 | 69 |
3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实用新型专利 | 12 | 14 | 104 | 95 |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 软件著作权 | 3 | 3 | 3 | 3 |
| 其他 | 0 | 0 | 11 | 11 |
| 合计 | 32 | 28 | 286 | 178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 单位:元 | ||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164,105,795.11 | 102,739,954.47 | 59.73 |
| 164,105,795.11 | 102,739,954.47 | 59.73 |
| 40.60 | 21.75 | 增加18.85 个百分 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高度注重研发人才团队的建设及扩张,加快新产品线拓展并加大新 品开发的研发投入,同时增加新产品开发材料、测试实验等费用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万元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 投资规 模 |
本期投入 金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进展 或阶 段性 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 术 水 平 |
具体应 用前景 |
| 1 | 大功率无线 充电发射芯 片 |
7,500 | 1,792.67 | 4,999.81 | 验证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是一款基于磁感 应的 Tx SoC ,集成了 USB-PD,QC,UFCS 等最新 快充协议,大功率无线充 电所必须的PMIC 单元, 支持一芯多充等功能,为 消费类电子提供了高集 成度、低成本、功能丰富 |
国 际 领 先 |
消费类 电子(智 能手机、 一芯双 充/一芯 三充等 配件产 品) |
4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的无线充电解决方案。 | ||||||||
|---|---|---|---|---|---|---|---|---|
| 2 | 车规级全集 成无线充电 发射芯片 |
1,000 | 261.23 | 321.97 | 量产 阶段 |
本项目是一款基于磁感 应的Tx SoC,主要面向车 规级应用。可以兼容最新 的无线充电标准EPP1.3, 为车载无线充电提供了 标准的解决方案。 |
国 内 领 先 |
汽车电 子 |
| 3 | 小功率无线 充电接收芯 片 |
6,000 | 585.89 | 3,591.08 | 研发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为研发小功率RTx SoC,在减小芯片成本的 同时,支持小电感无线充 电、高频无线充电等专门 为可穿戴设备的无线充 电技术,使智能手表、TWS 耳机等可穿戴设备获得 更快的无线充电速度和 更低的成本。 |
国 内 领 先 |
智能手 表、TWS 耳机等 可穿戴 设备 |
| 4 | 中功率无线 充电接收芯 片 |
3,000 | 190.14 | 1,463.41 | 量产 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RTx SoC, 该芯片采用90nm BCD 工 艺,在减小芯片成本的同 时,支持小电感无线充 电、高频无线充电等专门 为可穿戴设备的无线充 电技术,使智能手表、TWS 耳机等可穿戴设备获得 更快的无线充电速度和 更低的成本。 |
国 际 领 先 |
智能手 机;智能 手表、 TWS 耳机 等可穿 戴设备 |
| 5 | 集成反向充 电无线快充 接收芯片 |
3,500 | 508.45 | 3,324.30 | 验证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为研发RTx SoC, 该芯片采用90nm BCD 工 艺,集成了无线充电的发 射和接收功能,为平板电 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 提供了大功率无线接收 的功能和为其配套设备 (如电容笔、键盘、TWS 耳机等)无线发射功能。 因此可以为客户提供更 加方便的无线充电体验。 |
国 内 领 先 |
平板电 脑;智能 手机;电 脑等 |
| 6 | 大功率无线 充电接收芯 片 |
6,000 | 1,142.48 | 4,131.22 | 验证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是一款基于磁感 应的RTx SoC,通过芯片 内部特殊的整流器设计, 使芯片支持小电感、大功 率的无线接收方案。因此 从架构上节省了现在大 功率无线充电方案中所 |
国 际 领 先 |
智能手 机;可穿 戴设备; 移动电 源等 |
4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需要的高压电荷泵芯片, 在节省整体方案成本的 同时带来更加快速、更高 功率的无线充电解决方 案。 |
||||||||
|---|---|---|---|---|---|---|---|---|
| 7 | All-in-one 无线充电发 射芯片 |
4,000 | 610.45 | 2,970.09 | 研发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为研发All in One Tx SoC,集成高频带内通 讯技术、功率级和USB-PD 协议栈等模块,为IoT 设 备提供体积更小、成本更 优化的无线发射器。 |
国 内 领 先 |
智能手 表;TWS 耳机;平 板电脑; 穿戴设 备 |
| 8 | 4:1 电荷泵 芯片 |
4,000 | 794.09 | 1,126.10 | 研发 阶段 |
本项目为小型化4:1开关 电容型电荷泵芯片,为手 机等便携智能设备提供 更为高效、低成本的大功 率充电方案;其内部集成 了UFCS 等快充协议,扩 展大功率充电的兼容性。 |
国 内 领 先 |
智能手 机;平板 电脑;电 脑等 |
| 9 | 快充协议芯 片 |
2,500 | 927.98 | 1,087.21 | 研发 阶段 |
本项目是一款用于快速 充电的DRP 协议的IC,集 成USB Power Delivery 3.0 控制器和可编程电源 (PPS);它还支持多种 快速充电协议,如BC、QC、 SCP、UFCS、PD等。 |
国 内 领 先 |
充电器、 充电宝 等适配 器 |
| 10 | 高效率同步 整流驱动控 制芯片 |
460 | 7.69 | 467.79 | 量产 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高性能副 边同步整流控制器芯片, 支持准谐振、连续及系统 断续多种工作模式,配合 外置MOS 管,可以替代肖 特基整流二极管以提高 系统效率。 |
国 内 领 先 |
PD 快充; 适配器; 开放式 开关电 源;充电 器 |
| 11 | 高性能反激 PWM 控制芯 片 |
1,540 | 383.15 | 1,540.61 | 量产 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适合于充 电器应用中的宽电压输 出并集成高压启动功能 的PWM 驱动控制芯片,支 持准谐振工作模式,具备 高集成、高频、低功耗、 多功能等特点,为PD 快 充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
国 内 领 先 |
PD 快 充;适配 器;开放 式开关 电源;充 电器 |
| 12 | 低功耗辅助 电源芯片 |
3,000 | 533.01 | 2,003.47 | 研发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芯片集成了高压 启动和高压功率管,具有 高集成度,通过输出电压 给芯片供电,实现了更小 |
国 内 领 先 |
家电;充 电器、适 配器、照 明等 |
4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的待机功耗。 | ||||||||
|---|---|---|---|---|---|---|---|---|
| 13 | 车规级LED 驱动芯片 |
6,500 | 1,229.31 | 1,719.66 | 研发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是一系列输出电 流可调节的线性及开关 型LED 车灯驱动芯片,功 率管集成,应用电路简 洁,仅需外部电阻就可实 现稳定的恒流输出车规 级应用芯片,符合 AEC-Q100 认证标准。 |
国 内 领 先 |
汽车照 明,贯穿 式汽车 尾灯,驻 车灯,示 宽灯、刹 车灯等; 汽车内 部照明 冰柜内 部照明 |
| 14 | 高PF 开关 电源驱动芯 片 |
3,500 | 315.47 | 2,619.07 | 研发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芯片工作在准谐 振模式,同时使效率和抗 电磁干扰的性能都得到 提升,通过内部集成的 THD 补偿电路,可以满足 更低THD和奇次谐波的需 求。 |
国 内 领 先 |
LED 照明 驱动:路 灯、工矿 灯、投光 灯、装饰 灯 |
| 15 | 高效率线性 恒流驱动芯 片 |
3,000 | 997.16 | 2,290.50 | 研发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为研发可PWM调光 的线性恒流LED照明驱动 控制芯片。通过输入PWM 的占空比信号调节灯电 流,并且有较高的恒流精 度,待机损耗低。 |
国 内 领 先 |
智能照 明;LED 光源类 产品 |
| 16 | 700V-BCD 高压集成工 艺 |
2,000 | 254.96 | 1,433.95 | 研发 及量 产阶 段 |
本工艺包括低、中、高压 到超高压的元器件的工 艺集成,电压最高可达 700V,具有降低芯片生产 成本、提升芯片性能等优 势。 |
国 内 领 先 |
主要应 用于LED 照明驱 动、 AC/DC 电 源管理、 充电器 等芯片 设计 |
| 17 | 智能开关调 光芯片 |
1,500 | 404.33 | 1,288.49 | 验证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芯片PWM调光信号 直接输入芯片无需外围 增加RC 元件即可实现无 频闪模拟调光,采用自主 专利技术,调光一致性 好,且调光全程均可实现 防潮过压保护。 |
国 内 领 先 |
智能照 明;LED 光源类 产品 |
| 18 | 车规级CAN 收发器及 SBC 芯片 |
5,500 | 561.76 | 1,660.94 | 研发 及验 证阶 |
本项目包括面向车规级 应用的系统基础芯片和 CAN收发器芯片,选择集 |
国 际 一 |
汽车电 子 |
4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段 | 成CAN FD 收发器、PMIC、 失效安全模式等功能模 块。能够满足汽车电子应 用中高集成度、低功耗、 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 CAN 通讯及电源管理整体 解决方案的应用需求。 |
流 |
||||||
|---|---|---|---|---|---|---|---|---|
| 19 | 光学表冠传 感器 |
2,000 | 579.75 | 1,346.86 | 研发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为研发用于智能 手表、AR 眼镜等应用中的 光学表冠传感器芯片。本 芯片集成高速图像传感 器、运动图像处理算法、 VCSEL 驱动、按键识别等 模块,可以实现高速高精 度的旋转角度检测和按 键按压功能检测,适合小 体积、低功耗、高精度、 集成度高的系统方案应 用需求 |
国 际 领 先 |
智能手 表;AR 眼 镜 |
| 20 | 环境光检测 和近距离检 测全集成传 感器 |
6,500 | 1,754.78 | 2,849.85 | 研发 及预 量产 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高性能环 境光检测和近距离检测 的全集成传感器芯片,集 成光线感应器、距离传感 器和LED 驱动等模块,为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笔 记本电脑提供体积更小、 功能更全、可靠性更高的 光学传感器。具有高综合 竞争力、高稳定性、高集 成度、高友好性等优势。 |
国 内 领 先 |
笔记本 电 脑;平 板电脑; 智能手 机 |
| 21 | 近距离检测 传感器 |
1,000 | 196.80 | 294.43 | 研发 及量 产阶 段 |
本项目为研发超低功耗 近距离检测传感器芯片, 集成红外光电二极管、 VCSEL 驱动和低噪声放大 器等模块,为TWS 耳机、 智能手表等可穿戴设备 提供功耗更低、精度更 高、体积更小的光学传感 器。 |
国 内 领 先 |
TWS 耳机 |
| 22 | 环境光检测 传感器 |
4,000 | 1,604.02 | 1,895.03 | 研发 及验 证阶 段 |
本项目为研发高性能环 境光检测传感器芯片,集 成多通道环境光检测、温 度补偿和暗电流消除等 模块,为智能电视、平板 |
国 内 领 先 |
智能电 视、平板 电脑 |
4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电脑等设备提供精度更 高、适应范围更广、可靠 性更高的光学传感器。 |
||||||||
|---|---|---|---|---|---|---|---|---|
| 23 | 飞行时间传 感器 |
3,000 | 775.01 | 775.01 | 研发 及预 量产 阶段 |
本项目是一款基于飞行 时间检测的激光测距传 感器芯片,集成单电子雪 崩二极管、TDC 电路、直 方图统计算法、VCSEL 驱 动电路和微控制器等,可 以实现更远距离更高精 度的距离检测,为智能手 机以及智能机器人等应 用提供了高精度、高集成 度、低功耗的传感器芯片 |
国 内 领 先 |
智能手 机;平板 电脑;智 能机器 人等 |
| 合 计 |
/ | 81,000 | 16,410.58 | 45,200.85 | / | / | / | / |
注:以上表格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情况说明 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80 | 168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6.18 | 62.92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0,782.26 | 7,270.87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59.90 | 43.28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 博士研究生 | 7 | ||
| 硕士研究生 | 77 | ||
| 本科 | 89 | ||
| 专科 | 6 |
4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高中及以下 | 1 |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 岁以下(不含30 岁) | 46 |
| 30-40 岁(含30 岁,不含40 岁) | 87 |
| 40-50 岁(含40 岁,不含50 岁) | 40 |
| 50-60 岁(含50 岁,不含60 岁) | 7 |
| 60 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系统化创新与高集成技术内核双擎驱动,构筑企业技术壁垒
公司基于跨学科及多领域融合的高集成技术内核,通过系统级架构设计持续推动 产业技术升级,在多个细分领域保持领先优势。在光学传感器方向,公司开发的信号 链产品作为高度跨学科的集成化系统芯片,深度融合数模混合SoC 设计、光路设计、 封装设计、VCSEL 器件、PD 工艺、镀膜技术及图像处理等核心技术模块,具备完整的 自主技术体系:拥有自主PD/SPAD 工艺、特种镀膜及专用封装等核心工艺技术,建立 了激光领域全链条技术储备与供应链体系;凭借在低噪声信号处理、高精度图像处理 等核心领域的专业技术积累与自研光电工艺的协同创新,在灵敏度、精度及动态范围 等关键指标取得重大突破,多款产品性能超越国际标杆。
在无线充电领域,公司创造性地推出高功率RX+4:2 电荷泵双芯片架构,该架构 在不改变线圈结构及输出电流能力的前提下,有效提升无线充电的系统效率及可靠性, 同时还为无线充电功率达到并且突破30W 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性。在LED 驱动技术方 面,公司不仅首创了单级高功率因数架构与恒流算法,并且开创性提出将PWM 信号转 变为模拟信号从而实现对LED 光亮进行模拟量调节的方案,引领照明领域架构的创新 变革。
2.“电源管理+信号链”双轮驱动,“手机+汽车+机器人”三大战略平台布局
公司自创立以来实现了从单一产品到多元生态的战略升级:初期以LED 驱动为代 表的纯模拟电源产品奠定模拟电源技术根基,随后突破无线充电等数模混合芯片领域,
4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构建了完整的高压大电流电源管理产品体系,其行业领先的技术实力已获得全球顶级 手机品牌认可。2021 年公司将产品战略拓展至模拟芯片的另一个领域-信号链,凭借 多学科融合的高集成技术内核和自主工艺平台优势,快速组建专业研发团队,重点开 发高集成度光学传感器产品。这一战略转型不仅延续了公司在智能手机领域的客户优 势,更通过定制化国产替代解决方案,成功将产品矩阵从电源管理扩展至智能传感领 域,实现了核心技术平台的协同效应、客户价值的深度挖掘及市场壁垒的持续强化, 展现出强大的技术延展能力和商业洞察力。
与此同时,在“手机+汽车+机器人”三大应用场景快速爆发的产业机遇下,公司 正加速战略布局:一方面,蓬勃发展的国内新势力车企不仅带来芯片需求量的指数级 增长,更为国产芯片提供了宝贵的替代窗口;另一方面,机器人及AI 边缘计算设备 的普及催生了对高可靠电源管理和智能传感芯片的海量需求。面对汽车电子严苛的可 靠性要求(AEC-Q100 认证)与长验证周期,以及消费电子工业级的技术标准,公司充 分发挥在手机客户端锤炼的成熟质量体系与量产交付能力,战略性地将业务版图从现 有的手机客户平台拓展到汽车客户平台,乃至机器人平台,继续夯实“电源管理+信 号链”双驱动产品策略,研发业内领先的技术产品。
3.自研工艺开发能力与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
在工艺技术领域,公司构建了独特的垂直整合优势:作为少数同时掌握自研光学 工艺平台与高压BCD 工艺的芯片设计企业,公司通过专业工艺研发团队持续突破关键 技术节点,持续强化自研工艺及特殊器件开发能力,有效降低对标准工艺的依赖。自 主开发的700V-BCD 高压集成工艺、100V-BCD 器件工艺、90nm BCD 工艺、PD/SPAD 光 电工艺及专用封装开发工艺,结合创新的全镀膜设计与VCSEL 器件技术,形成了完整 的光电集成解决方案。这一自主工艺体系不仅实现了供应链安全与成本优势,更在器 件性能、产品迭代速度等方面建立显著壁垒,为智能传感、车载光学、机器人等新兴 应用提供差异化技术支撑。
供应链是保障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设计公司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一。公 司依托自主技术体系和工艺开发平台优势,与国内头部晶圆厂和业内知名封测企业建 立深度战略合作,通过产品设计与制造工艺的协同优化,构建了稳定高效的供应链体 系。这一创新合作模式既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又有效平抑了产能波动风险,为公 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4.战略人才梯队与知识产权优势协同赋能
公司拥有一支由行业顶尖专家领衔的研发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二十年以上国际 前沿芯片研发经验,覆盖光学工艺、功率器件、系统架构和固件开发等关键领域。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团队规模达180 人,占员工总数的66.18%,构建了完整的人才 梯队。通过“股权激励+薪酬激励+职业发展”三维人才机制,配合完善的培训晋升体 系,公司打造了高度稳定、富有创新活力的研发团队,为持续技术创新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聚焦高电压、大电流、高集成数模混合电源管理和信号 链等技术领域与自研工艺领域,公司已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护城河。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累计申请知识产权286 项,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总量达到178 项,其中国际发明专 利授权3 项,国内发明专利66 项,实用新型专利95 项,软件著作权3 项,集成电路 布图设计专有权11 项。基于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公司在信号链光学传感器芯片、 无线充电芯片、模拟电源芯片等核心产品线建立了显著的技术领先优势,并通过持续 的研发投入和技术迭代,不断强化市场竞争壁垒,为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4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5.全领域应用覆盖与战略客户体系构建
公司依托顶尖研发团队、成熟先进的质量管控体系和深厚的模拟与数模混合芯片 技术积累,与行业头部客户构建了深度战略伙伴关系。通过定制化解决方案和联合创 新机制,公司实现了从单一产品供应到技术生态共建的合作升级。目前产品已全面渗 透通信终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商业照明、智能家居等成熟市场,并战略性布 局工业智控、低空经济和AIoT 等新兴领域,持续培育业务增长点。
经过多年行业深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与行业知名终端客户形成了稳 定的供需协同机制。品牌客户的高度认可不仅验证了产品技术实力,更成为公司市场 竞争力的有力背书。为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可靠性和迭代速度的严苛要求,公司持 续强化研发体系,包括建立客户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完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优 化供应链协同能力。目前公司已成功导入多家国际品牌供应链系统,并借此构建了更 严格的品控标准和更前瞻的产品规划能力。公司将持续深化与战略客户的合作,不断 开发高性能、多样化的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产品,巩固在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6.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快速高效的技术支持
公司致力于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构建了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 理体系。通过引入国际先进的PLM 系统,实现了从产品规划、研发设计到量产交付的 全流程质量管控。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ISO26262 功能安全认证,这将进一步提升 车规级产品的质量管理标准。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开发与评 估体系,通过良率监控系统和持续改进机制,确保供应链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
同时,公司不断推进本土化快速响应支持,在全球10 个分支机构均配置专业团 队,从销售、市场应用到质量服务,形成“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通过将质量控 制延伸至客户端,公司建立了从芯片设计到终端应用的全链条质量保障机制,真正实 现了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 施
-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整体宏观经济和半导体行业回暖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持续 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并出现亏损。 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及产业布局完善,预计公司将保持较高的研发 投入水平。如果后期下游终端市场需求持续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宏观景气度下行、 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或者公司新品放量未达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 响。
4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产品迭代及技术创新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及技术迭代速度快,持续研发新产品是公司在市 场中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目前,行业内企业主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动和工艺水平 发展对现有技术进行升级迭代,以保持产品竞争力。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 把握市场需求和技术趋势、突破技术难关,无法研发出具有商业价值、符合市场需求 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高端人才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智力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高端、专业人才是公司综合竞争 力的体现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和培养,我国已拥有了大批集成电路 设计行业从业人员,但与国际顶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比,高端、专业人才仍然可贵难 求。目前,公司已针对优秀人才提供了丰厚的薪酬及激励措施,但随着行业竞争日益 激烈,同行业公司仍可能通过更优厚的待遇吸引公司技术人才,或公司受其他因素影 响导致公司存在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的专业人才不能及时引进或既有 人才团队出现流失,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凭借多年技术创新,积累了一系列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覆盖产品 研发、生产等生命周期,形成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仍有多项产品处于研 发阶段,即公司在持续不断探索并形成核心技术。公司对核心技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技术所涉主体签署保密协议、为技术申请各类产权保护等,以 确保核心技术安全保密。尽管如此,未来如果因员工个人疏忽、工作失误或外部恶意 窃取,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外泄,可能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 司经营成果及业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大额研发投入风险
集成电路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技术迭代升级周期短,研发投入成本高。为保 证产品的先进性,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必须持续进行大量研发投入,通过不断的创新尝 试并耗费一定的试错成本才能获得研发上的攻坚成果,因此大量研发资金需求形成了 行业壁垒。随着市场需求不断迭代更新、产品制造工艺持续升级,若公司不能持续进 行资金投入,或者在研发方向上未能正确做出判断,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 产品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者开发的产品不能契合市场需求,公司将面临研发失败的 风险,前期的研发投入将难以收回,且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外部市场扩张、产业链资源 整合、产品质量管控、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等方面将面临一定的挑战。公司将持续建设 管理体系、优化内外部信息流沟通渠道、提高管理决策效率,以确保对前述挑战快速 响应并形成稳健优秀的应对能力。未来,如果公司的管理方式、管理能力及效率无法 快速匹配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可能会对公司的管理情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五) 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主要受半导体行业发展、市场供求关系、技术先进性、产品 结构、产品更新迭代、市场销售策略等因素综合影响。未来,如果半导体行业竞争进 一步加剧、市场行情有较大波动,或公司无法保持技术先进性、无法通过持续研发完 成产品的更新换代致使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或公司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综 合毛利率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规模随之上升。未来,如果市场竞争加剧、 市场需求有所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 模,将会导致存货积压,从而提高存货跌价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3、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和采购以外币报价和结算的情况,尽管公司在开展 业务时已经对合同签订和款项结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汇率波动因素进行了审慎考量, 但鉴于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汇率的波动性仍然存在。因此,如果未来人 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表现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属于集成电路产业。集成电路产 业是高度资本和技术集中的领域,行业的发展一方面依赖于业内企业研发技术的进步 来持续推动,另一方面也与宏观经济环境紧密相连。近年来,随着产品技术快速发展, 下游行业及领域的市场需求变化明显,终端客户产品更新换代加速。未来,如果宏观 经济环境出现较大不确定性,将传导影响至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行业,可能会导致行 业复苏放缓;如果下游应用领域所处的行业受到其自身的周期性影响或者冲击,将可 能导致该领域对芯片产品的需求缩减,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集成电路行业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地缘政治及国际贸易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较 大。一方面,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的加剧增强了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国际 市场的贸易限制对集成电路行业的供应链有所冲击,导致行业市场竞争加剧,整体复 苏仍旧需要一定时间。未来,如果全球地缘政治环境及国际贸易摩擦不确定性有所加 剧,可能会对集成电路行业的整体复苏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产业链上游供给受限及下 游需求不足,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一 ( )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404,167,862.57 | 472,306,007.71 | -14.43 |
| 营业成本 | 309,166,331.60 | 336,313,013.46 | -8.07 |
| 销售费用 | 26,706,394.07 | 26,824,814.40 | -0.44 |
| 管理费用 | 37,338,373.78 | 30,529,165.26 | 22.30 |
| 财务费用 | -5,179,549.65 | -9,854,878.60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164,105,795.11 | 102,739,954.47 | 59.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77,081,101.61 | -152,616,815.94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201,460,798.10 | -535,298,284.63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33,771,940.51 | 1,369,629,917.79 | -109.7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电源管理芯片市场价格下降,无线充电部分终端客户 产品节奏有所调整,导致无线充电收入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收入降低,对应的成本降低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宣传费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管理人员薪酬、交通差旅等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测试 开发、材料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回款增加、经营采购减少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收回理财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增加、吸收投资同比 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4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416.79 万元,同比下降14.43%;营业成本 30,916.6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7%;2023 年综合毛利率为23.51%,较2023 年 减少5.29 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024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416.79 万元,同比下降14.43%;营业成本 30,916.6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7%;2023 年综合毛利率为23.51%,较2023 年 减少5.29 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024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416.79 万元,同比下降14.43%;营业成本 30,916.6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7%;2023 年综合毛利率为23.51%,较2023 年 减少5.29 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024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416.79 万元,同比下降14.43%;营业成本 30,916.6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7%;2023 年综合毛利率为23.51%,较2023 年 减少5.29 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024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416.79 万元,同比下降14.43%;营业成本 30,916.6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7%;2023 年综合毛利率为23.51%,较2023 年 减少5.29 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024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416.79 万元,同比下降14.43%;营业成本 30,916.6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7%;2023 年综合毛利率为23.51%,较2023 年 减少5.29 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024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416.79 万元,同比下降14.43%;营业成本 30,916.6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7%;2023 年综合毛利率为23.51%,较2023 年 减少5.29 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024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416.79 万元,同比下降14.43%;营业成本 30,916.6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7%;2023 年综合毛利率为23.51%,较2023 年 减少5.29 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集成电路 | 404,167,862.57 | 309,166,331.60 | 23.51 | -14.43 | -8.07 | 减少5.29 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模拟电源 芯片 |
188,973,325.74 | 164,943,595.69 | 12.72 | -27.45 | -18.52 | 减少9.56 个百分点 |
| 无线充芯 片 |
146,055,625.22 | 100,968,298.09 | 30.87 | -27.27 | -21.91 | 减少4.75 个百分点 |
| 信号链芯 片 |
69,138,911.61 | 43,254,437.82 | 37.44 | 527.78 | 845.17 | 减少 21.01 个 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境内 | 330,418,036.63 | 245,654,107.14 | 25.65 | -21.10 | -15.20 | 减少5.17 个百分点 |
| 境外 | 73,749,825.94 | 63,512,224.46 | 13.88 | 37.84 | 36.26 | 增加0.99 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经销 | 354,625,704.58 | 265,619,244.70 | 25.10 | -19.17 | -13.10 | 减少5.24 个百分点 |
| 直销 | 49,542,157.99 | 43,547,086.90 | 12.10 | 47.63 | 41.99 | 增加3.49 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5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实现40,416.79 万元,同比下降14.43%,主要为电源管理芯片 市场价格下降,无线充电部分终端客户产品节奏有所调整,导致无线充电收入下降所 致;
-
2.按照产品划分,模拟电源芯片产品收入18,897.3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45%; 无线充芯片产品收入14,605.5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27%,信号链芯片产品收入 6,913.89 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527.78%;主要为电源管理芯片市场价格下降, 无线充电部分终端客户产品节奏有所调整,导致无线充电收入下降所致,信号链芯片 产品逐步丰富和量产,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3.按地区划分,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境内,境内销售实现营业收入33,041.80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21.10%;境外销售实现营业收入7,374.9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84%。
-
4.按销售模式划分,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为经销,经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462.5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17%;直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54.22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47.63%,直销客户采购量有较大上升。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 上年增减 (%) |
销售量比 上年增减 (%) |
库存量比 上年增减 (%) |
|---|---|---|---|---|---|---|---|
| 芯片 | 万颗 | 184,884.24 | 174,810.59 | 28,547.60 | -9.78 | -7.35 | 54.53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销率94.55%,销售量比上年下降7.53%;生产量比上年下降 9.78%。产品库存量比上年增加54.53%,主要系信号链产品销售规模增大,增加库存 备货所致。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 业 |
成本 构成 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 成本比例 (%)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 总成本比例 (%) |
本期金额较上 年同期变动比 例(%) |
情 况 说 明 |
| 集成 电路 |
原材 料 |
203,445,337.05 | 65.80 | 217,055,112.48 | 64.54 | -6.27 | |
| 委外 加工 |
104,523,466.55 | 33.81 | 117,846,269.07 | 35.04 | -11.31 | ||
| 其他 | 1,197,528.00 | 0.39 | 1,411,631.91 | 0.42 | -15.17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 品 |
成本 构成 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 成本比例 (%)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 总成本比例 (%) |
本期金额较上 年同期变动比 例(%) |
情 况 说 明 |
5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原材 料 |
95,958,732.46 | 58.18 | 115,881,258.71 | 57.25 | -17.19 | |
|---|---|---|---|---|---|---|
| 委外 加工 |
68,023,161.87 | 41.24 | 85,391,739.51 | 42.18 | -20.34 | |
| 其他 | 961,701.36 | 0.58 | 1,161,280.46 | 0.57 | -17.19 | |
| 原材 料 |
77,436,776.57 | 76.69 | 97,983,255.24 | 75.78 | -20.97 | |
| 委外 加工 |
23,364,240.21 | 23.14 | 31,077,111.40 | 24.03 | -24.82 | |
| 其他 | 167,281.31 | 0.17 | 242,022.59 | 0.19 | -30.88 | |
| 原材 料 |
29,973,888.48 | 69.30 | 3,190,598.53 | 69.72 | 839.44 | |
| 委外 加工 |
13,212,003.93 | 30.54 | 1,377,418.16 | 30.10 | 859.19 | |
| 其他 | 68,545.41 | 0.16 | 8,328.86 | 0.18 | 722.9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晶圆、MOS 等原材料成本、封装测试等委托加工费用和其他 杂项费用。受产品结构和产量变动的影响,模拟电源芯片产品原材料金额同比下降 17.19%,无线充芯片原材料金额同比下降20.97%,信号链芯片原材料金额同比增加 839.44%。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变动原因 |
|---|---|
| 美芯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 美芯晟集成电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 美芯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 美芯晟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 美芯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4,338.4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0.2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 |
|---|---|---|---|---|
| 1 | 客户一 | 13,461.78 | 33.31 | 否 |
| 2 | 客户二 | 4,572.79 | 11.31 | 否 |
| 3 | 客户三 | 3,044.35 | 7.53 | 否 |
| 4 | SWINGTEL COMMUNICATIONS PVT LTD |
2,035.35 | 5.04 | 否 |
| 5 | 客户五 | 1,224.14 | 3.03 | 否 |
| 合计 | / | 24,338.41 | 60.2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 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SWINGTEL COMMUNICATIONS PVT LTD 因在本年度销售额增长新增为前五名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0,159.7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1.7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 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 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 |
| 1 | 供应商一 | 8,900.07 | 27.24 | 否 |
| 2 | 供应商二 | 3,331.99 | 10.20 | 否 |
| 3 | 供应商三 | 2,772.03 | 8.48 | 否 |
| 4 | 供应商四 | 2,632.03 | 8.06 | 否 |
| 5 | 深圳市泽万丰电子 有限公司 |
2,523.64 | 7.72 | 否 |
| 合计 | / | 20,159.76 | 61.70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 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深圳市泽万丰电子有限公司因在本年度采购额增长新增为前五名供应商。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5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销售费用 | 26,706,394.07 | 26,824,814.40 | -0.44 |
|---|---|---|---|
| 管理费用 | 37,338,373.78 | 30,529,165.26 | 22.30 |
| 研发费用 | 164,105,795.11 | 102,739,954.47 | 59.73 |
| 财务费用 | -5,179,549.65 | -9,854,878.60 | 不适用 |
变动原因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之“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表”
4、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77,081,101.61 | -152,616,815.94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201,460,798.10 | -535,298,284.63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33,771,940.51 | 1,369,629,917.79 | -109.77 |
变动原因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之“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二 )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进行现金管理的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等形成的非经常性损 益影响当期净利润金额为26,514,917.42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29,718.22 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
|---|---|---|---|---|---|---|
| 单位:元 |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期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589,077,962.08 | 29.50 | 1,002,622,527.23 | 46.51 | -41.25 | 主要系资金投 资到结构性存 款、理财和回购 股票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3,159,302.39 | 0.16 | 5,134,690.68 | 0.24 | -38.47 | 本报告期内政 |
5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府补助减少所 致。 |
||||||
|---|---|---|---|---|---|---|
| 固定资产 | 27,063,377.94 | 1.36 | 8,833,783.89 | 0.41 | 206.36 | 主要系购买办 公及机器设备 所致 |
|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资 产 |
971,532.66 | 0.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内新 增一年内到期 的员工借款所 致 |
|
|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
7,020,000.00 | 0.3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内新 增非上市公司 股权投资所致 |
|
| 长期应收款 | 5,559,717.29 | 0.2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内新 增员工借款所 致 |
|
| 使用权资产 | 9,666,320.83 | 0.48 | 5,485,066.24 | 0.25 | 76.23 | 本报告期内租 赁资产增加所 致 |
| 长期待摊费 用 |
2,416,001.01 | 0.12 | 971,108.85 | 0.05 | 148.79 | 本报告期内待 摊装修费用增 加所致 |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58,073,821.15 | 2.91 | 24,799,432.48 | 1.15 | 134.17 | 本报告期内研 发费加计扣除 使得未弥补亏 损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 资产 |
10,260,583.69 | 0.51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内购 买大额存单所 致 |
| 应付账款 | 50,043,253.74 | 2.51 | 32,503,268.23 | 1.51 | 53.96 | 本报告期内向 供应商采购和 委外生产的应 付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 酬 |
12,126,633.49 | 0.61 | 8,745,475.58 | 0.41 | 38.66 | 本报告期内职 工薪酬增加所 致 |
| 应交税费 | 1,156,560.66 | 0.06 | 741,755.64 | 0.03 | 55.92 | 本报告期内职 工薪酬增加使 得个税增加及 子公司企业所 得税增加所致 |
| 租赁负债 | 2,743,671.86 | 0.14 | 2,939,822.31 | 0.14 | -6.67 | 主要系租赁的 办公场地变动 所致 |
| 其他流动负 | 33,493,548.80 | 1.68 | 24,705,028.15 | 1.15 | 35.57 | 本报告期内已 |
5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债 | 背书未到期的 承兑汇票增加 及待转销项税 增加所致 |
|||||
|---|---|---|---|---|---|---|
|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债 |
6,887,793.75 | 0.34 | 2,326,212.49 | 0.11 | 196.09 | 本报告期内租 赁场地变动所 致 |
| 递延收益 | - | - | 111,706.26 | 0.01 | -100.00 | 本报告期内与 资产相关政府 补助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0,303,648.8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四 )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66,260,863.03 | 0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美芯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美芯晟集成电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美芯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美芯晟 科技(西安)有限公司、美芯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讯喆微电子(合肥)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合计66,260,863.03 元人民币。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 □不适用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 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结构性存款 及理财产品 |
717,654,369.43 | 26,481,328.17 | 0.00 | - | 5,566,950,000.00 | 5,383,950,000.00 | 25,429,013.37 | 901,706,684.23 |
| 应收款项融 资 |
36,093,373.92 | 84,939,882.16 | 97,524,044.89 | -5,350,898.46 | 28,860,109.65 |
5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非上市股权 投资 |
7,020,000.00 | 7,020,000.00 | ||||||
|---|---|---|---|---|---|---|---|---|
| 合计 | 753,747,743.35 | 26,481,328.17 | 0.00 | 0.00 | 5,658,909,882.16 | 5,481,474,044.89 | 20,078,114.91 | 937,586,793.8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五 )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 六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 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 元) |
净资产(万 元) |
净利润(万 元) |
|---|---|---|---|---|---|---|
| 60/314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美芯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的销 售、投资 |
1 万 港元 |
100% | 3,030.36 | 2,958.36 | 82.11 |
|---|---|---|---|---|---|---|
| 美芯晟集成电路科技(厦门)有 限公司 |
集成电路的技 术开发、销售 |
5,000 万人 民币 |
100% | 1,189.06 | 1,029.11 | 26.37 |
| 美芯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的技 术开发、销售 |
5,000 万人 民币 |
100% | 911.98 | 522.03 | 18.64 |
| 美芯晟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的技 术开发、销售 |
5,000 万人 民币 |
100% | 702.07 | 517.38 | 11.91 |
| 美芯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的技 术开发、销售 |
5,000 万人 民币 |
100% | 1,333.64 | 1,030.36 | 21.40 |
( 七 )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 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之“3、报告期内新技 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托“电源管理+信号链”双驱动产品策略,打造了“手机+汽车+机器人” 三大战略平台,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突破,成就了多款国际先进水平的芯片产 品。公司坚持以创新为引擎,构建包含打造差异化护城河,将继续以现有客户资源体 系为基础,深化与供应链端的合作关系,凭借多层次、全方位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持 续为客户提供在性能、集成度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强竞争力的模拟和数模混合芯片产 品,在应用终端覆盖通信终端、消费类电子、智能家居、汽车电子等战略领域,并积 极布局工业智控、低空飞行和人工智能等前沿市场。
公司将继续秉承“主动、雄心、卓越、创新、竞争力”的经营理念,继续深耕数 模混合电源管理、信号链、汽车电子等技术领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 展能力,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及相关解决方案的核心供应商。
未来,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是:以跨学科、多领域融合的高集成技术为内核,以 前瞻性定位蓝海市场、研发高壁垒高护城河的技术产品为目标,对标国际芯片龙头企 业的产品,持续推出高集成度、集成光学、激光、工艺、数模混合SoC 芯片为一体的 电源管理与信号链产品,持续丰富产品矩阵、优化产品性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 品和一站式解决方案,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芯 片品牌。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将持续强化信号链、无线充电、汽车电子及照明 驱动芯片的研发投入,在深耕现有产品迭代优化和性能提的同时,加速布局汽车电子、 低空经济、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核心应用领域,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壁垒和市场占有率, 推动公司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1、研发加码与创新引领,强化核心竞争优势
(1) 升级信号链产品组合,提速商业化落地
公司在信号链领域已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矩阵,布局了环境光与接近传感、光学追 踪传感及激光测距(DToF)产品等齐全的光学产品系列,可应用于智能手机、端侧AI、 机器人、无人机和汽车电子等不同场景。其中,DToF 芯片在扫地机器人领域已批量交 付,实现扫地机器人的悬崖检测、沿墙检测,DToF 具有高质量的空间感知数据功能, 满足快速测距与避障的需求,适用于无人机、机器人导航等领域。2025 年,公司将全 面拓展ToF 技术及其产品线,致力于开发适用于可穿戴设备、低空经济设备、车载ADAS、 机器人等领域的ToF 产品矩阵。同时,公司将积极地规划和布局AI 传感器技术和产
6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品,专注于像素级感算一体技术、多模式复用感知技术以及动态可重构感测阵列等关 键技术的开发和产品研发,以实现信号链产品矩阵的战略性升级与持续迭代。
(2) 夯实无线充电市场份额,加快有线快充研发
公司已构建覆盖小功率至100W 大功率的无线充电完整产品线,全面满足手机及 周边配件的多样化需求。2025 年,公司将重点优化无线充电产品的集成度、功率输出 及协议兼容,并针对通讯终端、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等细分市场深化定制化开发,巩 固市场优势地位。同时,公司正加速研发高集成、高效率的有线快充产品。通过提供 无线充电与有线快充双通路完整解决方案,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协同效应和客户粘性, 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优势。
(3) 聚焦高价值赛道,重构模拟电源产品矩阵
公司深耕高功率工商业照明领域,提供完整的智能驱动芯片产品线。2025 年,公 司将顺应全屋智能与智慧城市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智能照明及高功率因数产品,重点 提升调光深度与PWM 频率范围等关键性能指标。同时,公司将持续性战略布局汽车照 明市场,聚焦前后照灯、环绕灯及氛围灯等应用场景,开发高集成度解决方案,构建 差异化竞争优势,实现照明产品线的可持续性发展。
(4) 拓展车规体系版图,成为领先的车规级芯片供应商
公司成功实现车规芯片领域的重大突破,多款产品通过AEC-Q100 认证并启动 ISO26262 功能安全体系认证,标志着公司正式跻身车规级芯片供应商行列。2025 年, 公司将继续实施双轨发展战略:一方面系统性地推进消费级、工业级成熟产品的车规 认证转化,快速扩充汽车电子产品矩阵;另一方面重点攻坚高壁垒、高替代需求的汽 车芯片领域,持续丰富CAN SBC 及CAN PHY 系列产品,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国产化 解决方案,致力于将这一战略业务打造为驱动未来增长的核心引擎。
(5)从光学到AI 传感进阶,开拓端侧AI 与机器人蓝海
公司依托深厚的激光和光学技术积累,正积极关注与布局AI 智能传感领域,构 建端侧AI 与机器人市场的技术壁垒。随着AI 技术向消费电子和服务领域加速渗透, 公司一直坚持多元化研发策略,致力于通过扩展产品线来更精准地契合市场需求和技 术潮流,探索AI 技术与现有及新产品线的深度融合,将AI 集成视为强化产品组合和 提升用户体验的关键方向,为端侧AI 和机器人等新兴领域提供高附加值解决方案。
2、深化市场渠道建设,加速全球战略布局
公司将以现有营销体系为基石,开启全球化战略新篇章。通过构建更广、更深的 销售渠道网络,将在本土市场精耕细作的同时,加速向全球市场进军。公司坚持以客 户需求为导向,凭借敏锐的响应机制与专业的技术服务支持,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塑 造行业领先的品牌形象,巩固公司在国内市场的优势地位,推动品牌价值与核心竞争 力的全面升级。放眼全球,公司正积极携手国际合作伙伴,布局海外市场。通过深化 与跨国企业的战略协作,公司致力于逐步扩大全球业务版图,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 最终实现世界级市场的全面突破。
6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打造高水平人才矩阵
作为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高科技企业,公司始终将人才战略视为发展的核 心支柱。研发技术团队不仅是推动企业技术突破的中坚力量,更是构筑行业竞争壁垒 的关键要素。2025 年,公司将继续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一方面聚焦全球顶尖技术人才 的引进,重点布局芯片设计、先进工艺等关键领域,持续扩充高端研发人才储备;另 一方面搭建系统化的内部培养体系,多方式多角度结合培养技术研发及管理人才,打 造多层次人才梯队。同时,公司还将提供具备高竞争力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深度 绑定公司、员工及股东的利益,全面激发研发团队的创新潜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提供持续动能。
4、战略性并购布局,驱动规模增长与股东价值提升
公司正积极布局战略性并购,重点锁定一级市场中具备核心技术优势且能与现有 业务产生协同效应的优质标的,特别关注新质生产力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基于规模化 发展战略,公司将重点筛选两类投资机会:一是能够直接带动营收增长并维持合理利 润水平的标的;二是能为公司带来技术升级或市场拓展等增值效应的项目。通过持续 强化主营业务竞争力,公司致力于实现产业协同与资本价值的双重提升,为股东创造 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5、以合规治理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秉持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内控体系,确 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2025 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三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董事会、 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优化决策监督机制,强化信息披露透明 度,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通过动态跟踪法规变化,深化合规文化建设,开展全员培 训提升法律合规意识,促进公司高效规范运作。公司将同步加强资金管理、费用管控、 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内控建设,构建覆盖经营管理全流程的合规防线,为企业 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 picture [97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各项制度的要求,持续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 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勤勉尽责,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6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 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 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 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 年2 月5 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
2024 年2 月6 日 |
各项议案均 审议通过,不 存在否决议 案的情况。 |
|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024 年5 月 20 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30)。 |
2024 年5 月 21 日 |
各项议案均 审议通过,不 存在否决议 案的情况。 |
|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 年12 月 11 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8)。 |
2024 年12 月 12 日 |
各项议案均 审议通过,不 存在否决议 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 )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年初持股 数 |
年末持股 数 |
年度内股 份增减变 动量 |
增减变动 原因 |
报告期内 从公司获 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 (万元) |
是否在公 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
| 程宝洪 | 董事长、 总经理、 核心技术 人员 |
男 | 57 | 2021 年12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118.67 | 否 |
| 刘柳胜 | 董事、副 总经理、 核心技术 人员 |
男 | 56 | 2021 年12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74.06 | 否 |
| 彭适辰 | 董事 | 男 | 62 | 2021 年12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0 | 是 |
| 胡志宇 | 董事 | 男 | 55 | 2024 年2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0 | 否 |
| 盛建宏 | 董事(已 离任) |
男 | 57 | 2021 年12 月 |
2024 年1 月 |
- | - | - | 不适用 | 0 | 否 |
| 李艳和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1 年12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12 | 否 |
| 杨莞平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2021年12 | 2027年12 | - | - | - | 不适用 | 12 | 否 |
6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月 | 月 | ||||||||||
|---|---|---|---|---|---|---|---|---|---|---|---|
| 陈玲玲 | 独立董事 | 女 | 43 | 2021 年12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12 | 否 |
| 朱元军 | 监事会主 席、职工 代表监 事、行政 经理 |
女 | 41 | 2023 年8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33.83 | 否 |
| 赵兴涛 | 监事(已 离任)、 无线充电 事业部总 监 |
男 | 40 | 2021 年12 月 |
2024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98.86 | 否 |
| 邝宁华 | 监事 | 男 | 48 | 2021 年12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0 | 否 |
| 刘雁 | 董事会秘 书 |
女 | 43 | 2021 年12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104.02 | 否 |
| 郭越勇 | 副总经 理、核心 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21 年12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172.02 | 否 |
| 钟明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09 年10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109.48 | 否 |
| 于龙珍 | 财务负责 人 |
女 | 46 | 2013 年4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87.39 | 否 |
| 郑洁 | 监事、供 应链主管 |
女 | 28 | 2024 年12 月 |
2027 年12 月 |
- | - | - | 不适用 | 2.1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836.47 | / |
6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 程宝洪 | 程宝洪先生于1998 年至2001 年,担任Motorola 研发科学家和项目经理;2001年至2003年,担任ResonextCommunications 高级设计师及模拟设计部门经理;2003 年至2005 年,担任RFMicroDevices(RFMD)设计经理;2005 年至2007 年,担 任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AIC事业部总监。2008年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刘柳胜 | 刘柳胜先生于1996 年至1999 年,担任TriTechMicroelectronics,LTD 高级工程师;1999 年至2008 年,担任O2Micro,Inc 工程总监;2005 年至2008 年,担任美国CascodeCorporation(咨询)公司总裁兼CEO。2008 年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 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彭适辰 | 彭适辰先生于1989 年6 月至1996 年4 月,担任LSILogicCorporation 经理;1996 年5 月至2002 年4 月,担任富鑫创 业投资集团资深副总经理;2002 年5 月至2009 年2 月,担任汉鼎亚太集团总经理;2009 年3 月至今,担任中经合集团 董事总经理;2018 年7 月至2021 年12 月,担任美芯晟有限董事。2021 年12 月至今,彭适辰先生担任美芯晟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胡志宇 | 胡志宇先生于1995 年8 月至2006 年3 月,在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销售经理、商务管理总监、市 场总监等职务;2006 年4 月至今,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华为欧洲区合同商务部部长、全球合同商务部部 长助理、德电系统部副部长、荷兰代表处副代表、比利时国家代表等职务,现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高级投 资总监。2024年2月至今,胡志宇先生担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盛建宏 | 盛建宏先生于1997 年5 月至2009 年6 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集团采购任职,先后担任行政采购处主任、IT 设备专家 团副主任、OEM 与合作专家团副主任等;2009 年6 月至2013 年8 月,先后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东亚地区部采购部部长、 中亚地区部采购部部长;2013 年9 月至2018 年8 月,担任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消费者业务生产采购运作支持部部长、服 务采购部部长;2018 年9 月至2021 年12 月,担任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消亚太终端采购部部长;2021 年12 月至今,任职 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投后管理部高级投资总监。2021 年12 月至2023 年12 月,盛建宏先生担任美芯晟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已离任。 |
| 李艳和 | 李艳和先生于1978 年8 月至2021 年10 月,历任清华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7 年4 月至2016 年5 月,担任清华 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 年3 月至2020 年5 月,担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 年5 月至2021 年10 月,担 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6 月至2020 年2 月,担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7 月至2020 年6 月,担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7月至2024年11月,担任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
6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2021 年12 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理事、副会长。2021 年12 月至今,李艳和先生担任美芯晟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
| 杨莞平 | 杨莞平女士于1989 年1 月至1993 年12 月,任北方电信(中国)有限公司工程师;1994 年1 月至1996 年12 月,任关 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1997 年1 月至2003 年3 月,任雅芳(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 年4 月至2008 年 11 月,任碧辟(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2 月至2013 年6 月,任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7 月至2014 年6 月,任Lafaso 中国香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14 年7 月至2023 年5 月,任IMG 康体发展(上海) 有限公司大中华区财务总监、董事。2017 年2 月至2023 年11 月,任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12月至今,杨莞平女士担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陈玲玲 | 陈玲玲女士于2004 年7 月至2006 年12 月,担任北京方正春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 年1 月至2008 年11 月,担任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8 年12 月至2009 年7 月,担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 年8 月至今,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1 年12 月至今,陈玲玲女士担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 朱元军 | 朱元军女士于2006 年至2014 年,担任北京东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6 年至2017 年,担任慈铭健康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7 年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经理,2023 年8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 赵兴涛 | 赵兴涛先生于2009 年至2011 年,担任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 年至2016 年,担任美满电子 科技(上海)有限公司AE 经理;2016 年至2019 年,担任伏达半导体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19 年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 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无线充电事业部总监,曾于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任公司监事。 |
| 邝宁华 | 邝宁华先生于2000 年8 月至2001 年8 月,担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五十四研究所软件工程师;2004 年4 月至2005 年5 月,担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研究所科员;2005 年6 月至2008 年1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计算 机报社记者(其中2006 年7 月至2008 年1 月,由中国计算机报借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2008 年1 月至2012 年3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12 年3 月至今,担任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邝宁华先生担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 郑洁 | 郑洁女士于2017 年8 月至2018 年7 月,担任双立人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行政;2018 年9 月至今,任职于美芯晟 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主管,现担任公司监事。 |
| 刘雁 | 刘雁女士于2006 年9 月至2009 年7 月,担任HelenDion 投资公司证券分析师;2009 年10 月至2010 年4 月,担任上海 投中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美芯晟科技(北京) |
7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
|---|---|
| 郭越勇 | 郭越勇先生于2007 年4 月至2009 年11 月,担任北京思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模拟设计工程师。2009 年11 月至今任职于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钟明 | 钟明先生于1999 年4 月至2000 年4 月,担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 年5 月至2005 年5 月,担任亚德诺 半导体有限公司FAE 技术支持工程师;2005 年5 月至2009 年9 月,担任凌力尔特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2009 年10 月至 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 于龙珍 | 于龙珍女士于2003 年7 月至2006 年3 月,担任北京自动化系统工程研究设计院预算与运营主管;2006 年4 月至2007 年10 月,担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7 年11 月至2013 年3 月,担任北京北矿锌业有限公司总账会 计。2013年4月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7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二 )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 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 期 |
任期终止日 期 |
|---|---|---|---|---|
| 程宝洪 | Leavision Incorporated |
董事 | 2010 年11 月 | 不适用 |
| 刘柳胜 | Auspice Bright Incorporated |
董事 | 2010 年11 月 | 不适用 |
| 彭适辰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
董事 | 2009 年3 月 | 不适用 |
| 于龙珍 | 东阳博瑞芯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执行事务合伙 人 |
2022 年1 月 | 不适用 |
| 郭越勇 | 珠海横琴轩宇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执行事务合伙 人 |
2022 年1 月 | 不适用 |
| 在股东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
(1)公司股东Leavision Incorporated 于2010 年11 月在英属 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发行的股份为50,000 股,每股为1 美元。 目前总计发行50,000 股普通股,全部为程宝洪所持有,程宝洪在 此公司担任董事。 (2)公司股东Auspice Bright Incorporated 于2010 年11 月在 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发行的股份为50,000 股,每股为1 美 元。目前总计发行50,000 股普通股,全部为刘柳胜所持有,刘柳 胜在此公司担任董事。 (3)公司股东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是中经合 集团作为管理人的股权投资基金,彭适辰在此基金担任董事。 (4)公司股东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美芯晟 的员工持股平台,于龙珍在此合伙企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5)公司股东珠海横琴轩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美芯晟的 员工持股平台,郭越勇在此合伙企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 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 期 |
任期终止日 期 |
|---|---|---|---|---|
| 彭适辰 | 中经合集团(WI HARPER GROUP) |
董事总经理 | 2009 年3 月 | 至今 |
| 杭州云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 | 至今 | |
| 中经合私募基金管理(珠海 市)有限责任公司 |
经理 | 2023 年9 月 | 至今 | |
| 刘柳胜 | 金智科(北京)科技服务有 | 法定代表人, | 2023年9月 | 至今 |
| 72/314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限公司 | 董事 | |||
|---|---|---|---|---|
| 李艳和 | 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 年5 月 | 2024年11 月 |
| 陈玲玲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09年8月 | 至今 |
| 杨莞平 | 央视IMG(北京)体育赛事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2 年3 月 | 至今 |
| 上海巍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2年7月 | 至今 | |
| 赵兴涛 | 上海文悉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3月 | 至今 |
| 刘雁 | 北京博瑞强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至今 |
| 邝宁华 |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总经理 | 2012年3月 | 至今 |
| 潍坊国维润信恒新新旧动能 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 表 |
2020 年5 月 | 至今 | |
| 航天科工空间工程发展有限 公司 |
董事 | 2023 年3 月 | 至今 | |
| 深圳兔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7月 | 至今 | |
| 中睿技术检测(如东)有限 公司 |
董事 | 2022 年1 月 | 至今 | |
| 盛建宏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发展部 投后管理部 高级投资总 监 |
2021年12月 | 2023年11 月 |
| 阜阳欣奕华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 |
董事 | 2023 年3 月 | 2024 年6 月 | |
| 重庆物奇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
董事 | 2022 年8 月 | 2025 年2 月 | |
| 深圳永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4月 | 2024年3月 | |
| 吉林求是光谱数据科技有限 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 | 2024 年1 月 | |
|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
董事 | 2022 年7 月 | 2024 年3 月 | |
| 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 |
| 南京芯视界微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
董事 | 2023 年2 月 | 2024 年8 月 | |
| 胡志宇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发展部 投后管理部 高级投资总 监 |
2006 年4 月 | 至今 |
| 深圳灵动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8月 | 至今 | |
| 苏州晶拓半导体科技有限公 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至今 | |
| 吉林求是光谱数据科技有限 公司 |
董事 | 2024 年2 月 | 至今 |
7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湖南德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董事 | 2023 年6 月 | 至今 | |
|---|---|---|---|---|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 公司 |
董事 | 2023 年6 月 | 至今 | |
| 鸿湖万联(江苏)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 年5 月 | 至今 | |
| 青岛天仁微纳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至今 | |
| 在其他 单位任 职情况 的说明 |
无 |
( 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及审查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政策与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董事薪酬 政策与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监事薪酬政策与方案经监事会审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 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4年4月27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及高管2024 年度薪酬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对《关于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确定依据 |
外部董事、监事不单独领取本公司董事、监事报酬;内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署 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内部董事、监事不再单独领取报酬; 公司每年为独立董事发放报酬,实际报酬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等具体情况决定。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 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 的报酬合计 |
836.47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 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64.75 |
7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四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盛建宏 | 董事 | 离任 | 退休 |
| 胡志宇 | 董事 | 选举 | 补选 |
| 赵兴涛 | 监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 郑洁 | 监事 | 选举 | 届满选举 |
( 五 )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六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2024 年1 月19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
|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2024 年1 月26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2024 年4 月28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9.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预计公司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公司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7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15.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8.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19.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2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1.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22.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2024 年5 月20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2024 年7 月8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2024 年8 月29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2024 年10 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2024 年11 月25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2024 年12 月11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 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7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 )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一)董事 | 参加董 |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 董事 姓名 |
是否 独立 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议 |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
||
| 程宝洪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 刘柳胜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 胡志宇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 彭适辰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 李艳和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 杨莞平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 陈玲玲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 二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三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 审计委员会 | 杨莞平(召集人)、李艳和、陈玲玲 |
| 提名委员会 | 李艳和(召集人)、程宝洪、杨莞平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杨莞平(召集人)、程宝洪、陈玲玲 |
7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战略规划委员会 程宝洪(召集人)、刘柳胜、李艳和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 召开日 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 建议 |
其他履 行职责 情况 |
|---|---|---|---|
| 2024 年 4 月27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9.关于公司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 讨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 年 8 月28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 讨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 年 10 月29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
经充分沟通 讨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 年 12 月11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 讨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案 |
无 |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
|||
| 召开日 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 建议 |
其他履 行职责 情况 |
| 2024 年 1 月18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 讨论,一致通 |
无 |
7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日 | 过议案 | ||
|---|---|---|---|
| 2024 年 11 月18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 讨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 年 12 月11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4.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 讨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 召开日 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 建议 |
其他履 行职责 情况 |
|---|---|---|---|
| 2024 年 4 月27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3.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 讨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 年 5 月19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 讨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 年 7 月7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 讨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 年 11 月18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 讨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7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 ) 员工情况
| (一)员工情况 | |
|---|---|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9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3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72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 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5 |
| 销售人员 | 35 |
| 技术人员 | 180 |
| 财务人员 | 8 |
| 行政人员 | 44 |
| 合计 | 272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以上 | 102 |
| 本科 | 138 |
| 专科及以下 | 32 |
| 合计 | 272 |
( 二 )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所处地区和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系统完善的 薪酬福利体系。公司给员工提供稳定的固定薪资,为员工提供生活保障,同时以业绩 为导向,针对全体员工,根据研发、销售等岗位性质的不同,提供年底绩效奖金、销 售奖金、项目奖金、股票激励等浮动薪资,更好地激励员工创造更大工作价值。同时, 公司注重员工关怀和保障,为员工提供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员工年度体检、培训发展、 团建活动、员工购房借款等在内的多种福利,为公司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提供有力的 支撑。
( 三 )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主动、雄心、卓越、创新、竞争力”的价值观为导向,高度重视人才培 养及能力提升,每年会根据战略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系统化的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持续关注员工的成长以及团队发展。公司培训课程类型多样,满足各层级的需求,培 训课程包括通用技能课程、岗位专业课程及管理类课程,员工可以根据个人发展进行 有针对性的补足学习。公司培训课程体系搭载数字化的系统,实施培训计划设计、培 训实施、过程监控、培训总结和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高效地做好培训全流程管理。
8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此外,公司培训课程采用线下与在线课程相结合的方式,多种学习渠道并行,满足不 同员工的不同需求,打造持续学习的学习型组织,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基石。
( 四 )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 )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政策
-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 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3)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
-
2)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
-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4)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
5)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同时符合上述(1)-(5)项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条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
-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且超过3,000 万元;
-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
-
3)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
4)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出现可动用资金少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
-
的情形,并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支付员工薪酬和维持基本运营;
8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5)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其他特殊情况。
(4)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可以 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5)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修改
-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如下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政策做出方案,该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 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 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供便利,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决议。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且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应 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2)应按照前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程序,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调整的原因及必 要性,并在股东大会的提案中说明。
前述公司外部经营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的市 场环境或者政策环境发生对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前述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 大变化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营业收入或者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降且累 计下降幅度达到百分之四十;(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充分 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基础上,每三年制定一次具 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者公司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该等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4、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
-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根据公司的股东回报规 划,结合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 需求等因素,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适时制订公司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方能通过。董事会决定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在年度或中期利
8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润分配方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和未分配的现金利润(如有)留存公司的用途,并按照相 关规定进行披露。
独立董事应当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投票,公司有义务为公众投资者参与表决提供便利,该等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2)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 成。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董事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567,127.54 元。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51,369.55 元。
公司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故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 比例计算”,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19,811,978.9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119,811,978.9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80%。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 元,现金分红 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为0%。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二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 √适用□不适用 |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 护 |
√是□否 |
8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三 )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 四 )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每10 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 每10 股转增数(股) | 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0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
-66,567,127.54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0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119,811,978.94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19,811,978.94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80 |
注:表格中涉及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采用其绝对 值进行计算。
( 五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计划名 称 |
激励方 式 |
标的股票 数量 |
标的股票数 量占比(%) |
激励对象 人数 |
激励对象人 数占比(%) |
授予标的 股票价格 |
| 2024 年 限制性 股票激 励计划 |
第二类 限制性 股票 |
2,100,000 (调整后) |
1.88(调整 后) |
175 | 65.54 | 20.72 元/ 股(调整 后) |
注:鉴于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美芯晟 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其中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由29.11 元/股调整为20.72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 万股调整为168 万股,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 万股调整为42 万股。
8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 予股权激 励数量 |
报告期新 授予股权 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 可归属/行 权/解锁数 量 |
报告期内 已归属/行 权/解锁数 量 |
授予价 格/行 权价格 (元) |
期末已获 授予股权 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 归属/行 权/解锁 股份数量 |
|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
0 | 1,680,000 (调整后) |
0 | 0 | 20.72 元/股 (调整 后) |
1,680,000 (调整后) |
0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 完成情况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未完成 1,638,587.10 合计 / 1,638,587.10 |
||
|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 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未完成 | 1,638,587.10 |
| 合计 | / | 1,638,587.10 |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24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 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 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交 易 所 网 站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 (www.sse.com.cn) 关议案。2024 年4 月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相关公告。 (www.sse.com.cn)披露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玲玲 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 年5 月20 日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024 年4 月30 日至2024 年5 月10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 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5 月15 日, 交 易 所 网 站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美芯 (www.sse.com.cn) 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披露的相关公告。
8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4-029)。 |
|
|---|---|
| 2024 年5 月20 日,公司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 年5 月2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美芯晟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 2024-031)。 |
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
| 2024 年5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 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
| 2024 年7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8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及落实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 系及考核指标。公司建立较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机制,根据其业绩指标进行综合 考评,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管理 体系。公司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内外部环境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持续 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公司通过委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对子公司建立了有效的管理控制体系,规范子公司生产 经营,有效提高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公司 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 √不适用
8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 ESG 情况的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致力于将 ESG 理念融入公司的发展 战略及日常经营过程,以切实满足当下社会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更高要求, 公司积极承担及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股东、债权人、产业合作方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绿色环保作为发展核心理念之一,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做出贡献,积极 倡导员工绿色办公、节能减排及低碳生活,共同推动公司环保事业发展。公司积极承 担社会责任,尊重并保障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公司坚决规范内控治理,以坚实高 效的管理体系及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和稳健发展。
二、 ESG 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 三、 环境信息情况 |
|
|---|---|
|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 )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研发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不直 接进行产品生产制造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未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 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 二 )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三 )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8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 □适用√不适用
(一)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 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 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四 )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五 )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 六 )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四、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和销售,自创立以来,依托多 年核心技术积累和在垂直领域的深耕细作,实现了信号链领域的突破性进展,并在细 分领域具备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竞争优势,成为国内领先的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设计 企业之一。高度注重集成电路研发升级,逐渐发展成为模拟设计与数模混合芯片领域 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基于自主研发的高压集成工艺设计平台、 光学工艺平台以及自主可控的全产业链整合优势,公司构建了高度定制化的芯片解决 方案能力,持续强化技术创新和产品差异化优势,核心产品在灵敏度、精度及动态范 围等关键指标取得重大突破,多款产品性能超越国际标杆。公司依托“手机+汽车+机 器人”三大战略平台,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丰富优质的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目前, 公司产品覆盖了包括品牌A、荣耀、三星、传音、vivo、大疆、石头、追觅、OPPO、 小米、Anker 和Signify、Ledvance、佛山照明、理想、比亚迪等众多知名品牌。
8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凭借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相继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集成电路设 计企业、国家级及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多项资质认证。报告期内,公司技 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5 款自主研发的车规级芯片(包括CAN SBC 芯片、车载无线充 电芯片及车灯驱动芯片等)入选《2024 国产车规芯片可靠性分级目录》;光学追踪传 感器荣获第十九届"中国芯"优秀技术创新产品及2024"强芯中国"创新IC 新锐产品称 号;车规级CAN SBC 芯片更获评2024 汽车芯片优秀产品等多项行业权威奖项。这些 成果不仅彰显了公司的技术实力,更推动了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创新发展,加速了关 键芯片的国产化替代进程。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具体内容可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 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不适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安全保护力度。为 做好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工作,公司完成了信息系统边界防护工作。安装部署高效、 安全的防火墙设备,并要求员工在使用网络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 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 信息。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不适用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不适用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不适用 |
| 救助人数(人) | 0 | 不适用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不适用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不适用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0 | 不适用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9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具备完善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及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 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 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各项制度健全,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 程》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公司建立了完 善的募集资金日常管理措施,严格按照款项用途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积极配合保荐 机构持续督导,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高度重视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 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和资金 安全,降低自身经营风险。公司严格遵循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约定,并且在 关键决策中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债务违约等情形。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所在地政策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尊重 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关爱员工,积极提供各项福利活动及待遇,包括但不限 于补充商业保险、提供年度体检、团建旅游、日常运动打卡兑换礼物、节假日下午茶、 晚餐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诸多福利,为员工营造高满意度的可持续发展的工 作环境,同时也极大地丰富了员工业余闲暇生活。公司制定了《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使用不超过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购房贷款,切实解决员工购房困难的问 题需求,有效吸引人才、激励骨干,充分保障职工权益。
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情况 | |
|---|---|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39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4.34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788.03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7.07 |
1、以上员工持股人数指代截至本报告期末,通过东阳博瑞芯、珠海博晟芯及珠海轩宇三个员工持 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人数;以上员工持股数量指代截至本报告期末,通过东阳博瑞芯、 珠海博晟芯及珠海轩宇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和。
- 2、上述员工持股情况不包含员工自行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份。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将供应链优化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生产能力、质 量控制、产品价格、工厂服务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与优质龙头企业达成 共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完善了供应链的布局及深化,为双方长远发展建立 稳固保障。
经销模式下,公司已建立成熟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公司将协助经销商进行市 场推广和技术培训,使其更好服务终端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直销模式下,公司直 接接收并完成终端客户的订单及产品交付,该模式一方面加快公司对终端客户需求的
9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响应速度,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公司对产品设计进行及时的优化调整,进一步保障客户 和消费者权益。
公司制定了《廉洁自律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员工职业操 守,杜绝收受商业贿赂等违法乱纪行为,为供应商及客户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合 作环境。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Fabless 经营模式,该模式下公司主要进行高性能 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产品的研发、销售与质量管控,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由晶圆制造 及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公司致力于提供高质量产品,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建立 专门的质量体系管理部门,包含体系管理、设计质量管理、供应商质量管理、客户质 量管理等维度,管理维度全面。公司在研发质量管理、生产质量管理和客户质量管理 三大模块建立完善的流程文件和质量管理制度,将质量控制贯穿公司业务全流程,以 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芯片设计属于研发驱动及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众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公 司研发投入的重要成果以及企业竞争的坚实壁垒,公司予以高度重视及保护。公司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严格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确保公司及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知识 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及保护。在日常工作中,公司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落实 对科研成果、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的知识产权目标管理;和员工签署知识产 权保密、竞业限制等协议和条款,防止知识产权等商业机密外泄;为员工开展日常培 训,提高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确保其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并培养 员工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的实践能力。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 ) 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
|---|---|---|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报告期内,公司于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 2023 年度暨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 金分红说明会、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 明会、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详见上证路演中心官网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9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 |
持续 | 持续通过交易所“上证e 互动平台”与 投资者保持沟通,报告期内回复投资者 提问共计79次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见公司官网 (https://www.maxictech.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构建多样化、多形式的投资者沟通方式,持续拓宽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公 司通过线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服务热线、投资者咨询邮箱、上交所e 互动平台、官 网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线下机构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开展一对一、一对多路演 及反路演等方式,与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持积极沟通,在解疑答惑的同时,传递并引 导投资者正确认知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强化双方良性互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于上 证路演中心召开3 次线上业绩说明会,披露12 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通过上 交所e 互动平台回复79 个问题,积极实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措施。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 )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依法运作,切实维护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境 内代表,同时为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等多种公平、便捷 的途径以获取公司公开信息。上市后,公司完成了多次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以及相应 中介文件等附件的披露,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开及透明,向资本 市场有效传达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现状及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四 )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共召开3 次股东大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会 并行使表决权。
( 五 )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设立了《廉洁自律管理制度》,规定全体员工务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 律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禁止实施职务侵占、
9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收受商业贿赂以及其他玷污职务廉洁性的行为,禁止通过损害公司利益换取个人物质 和非物质利益等行为。
( 六 )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9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 诺 类 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 时间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股 份 限 售 |
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 总经理程宝 洪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 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 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
2022 年4 月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6 个月内及 离职之日 起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6 个月内仍遵守前述承诺。 5、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 发行人股票上市时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 使用。 6、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 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 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 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股份锁定、 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
|---|---|---|---|---|---|---|---|---|---|
| 股 份 限 售 |
公司控股股 东 Leavision 承诺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 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 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 4、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2 年4 月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6 个 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 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 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 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6、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 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股 份 限 售 |
公司控股股 东一致行动 人 Auspice、珠 海轩宇、珠 海博晟芯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 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 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 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 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 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 年4 月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6 个 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 份 限 售 |
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 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 员刘柳胜和 持有公司股 份的副总经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 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
2022 年4 月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12 个 月内及离 职之日起 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理、核心技 术人员郭越 勇 |
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 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仍遵守前述承诺。 5、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 发行人股票上市时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 使用。 6、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 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 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 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股份锁定、 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8、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 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股 份 限 售 |
持有公司股 份的高级管 理人员刘 雁、于龙珍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 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
2022 年4 月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12 个 月内及离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和钟明 |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 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仍遵守前述承诺。 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 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 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 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股份锁定、 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7、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 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职之日起 半年内 |
|||||||
|---|---|---|---|---|---|---|---|---|---|
| 股 份 限 售 |
持有公司股 份的监事冷 雄(已离 任)、赵兴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 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
2022 年4 月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12 个 月内及离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涛(已离任) |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仍遵守前述承诺。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 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 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 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股份锁定、 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5、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 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职之日起 半年内 |
|||||||
|---|---|---|---|---|---|---|---|---|---|
| 股 份 限 售 |
公司股东 WI Harper Fund VII、 东阳博瑞 芯、杭州紫 尘、元禾璞 华、清质科 技、西藏比 邻、杭州中 潞、国同汇 智、厦门国 同、北京君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本企业/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 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 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 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 |
2022 年4 月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12 个 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利、清控南 通基金、深 圳高捷、程 才生、江建 国 |
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股 份 限 售 |
公司股东深 圳哈勃、衢 州瑞芯、深 圳润信、深 圳智城、厦 门济信、井 冈山济科、 青岛中经 合、湖南凯 联、潍坊国 维、西安天 利、丹阳盛 宇、上海龙 旗、青岛信 创、Anker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有的于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12 个月内所取得 的美芯晟有限注册资本所对应的发行人股份,自该等股份所对应美芯晟 有限注册资本登记至本企业名下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也不提议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 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 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 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5、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 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 年4 月27 日 |
是 | 自取得公 司股份之 日起36 个 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 份 限 售 |
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 总经理程宝 洪 |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 股票。 2、本人将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 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法公 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 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而获得的收 益归公司所有。 5、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 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 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 执行。 |
|||||||||
|---|---|---|---|---|---|---|---|---|---|
| 股 份 限 售 |
首次公开发 行前持有公 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 Leavision、 WI Harper Fund VII、 东阳博瑞 芯、杭州紫 尘、深圳哈 勃和程才生 以及持有公 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 |
1、本企业/本人将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 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2、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依 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 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而获 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的一致行动 人 Auspice、珠 海轩宇和珠 海博晟芯 |
4、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 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 修订并予执行。 |
||||||||
|---|---|---|---|---|---|---|---|---|---|
| 其 他 |
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 关主体 |
1、稳定股价的预案 根据发行人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 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36 个月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制定本稳定股价预案。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终止条件 1、启动条件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第20 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该等20 个交易 日的期限自公司披露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期间 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 个交易日的期限 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收 盘价低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 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导 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事项的,则相应调整每股净资产, 下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预案在十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并公告,并在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 后实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 将依照审批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
2022 年4 月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6 个 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终止条件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 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 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 二、原则
股价稳定措施的确定及其实施应坚持以下原则: 1、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不应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3、不应导致公司、相关参与方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4、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合法合规; 5、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 将依照审批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依次采取如下措施以稳定公司股 价: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1)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部分公 司股份,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 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明 确具体的回购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公司股份的种类、 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并履行关于股份回购的内部决策程
10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回购股份相关程序。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 且回购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 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 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按照上述条件实施回购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稳定股价措 施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回购义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的措施
(1)公司已实施完毕稳定股价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5 个交易日内提出 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 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3 个交易日内 通知公司;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 个 交易日后,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单一会 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上述条件实施回购后三个月内再次出 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回购义务。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实施完毕稳定股价措施但公司股
10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 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 批手续;在获得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3 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的 30%。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述条件实施回购后 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回 购义务。
依次采取上述措施后,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公司将重复采取上述措施。 四、约束措施
在启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 时,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
10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有权扣留或扣减应向其支付的分红代为履行增持义务,扣减金额不 超过承诺增持金额上限规定。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 其按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 施,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付的薪酬或津贴代其履行增持义务,扣减金 额不超过该承诺增持金额上限规定。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 直至其按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2、关于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认可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 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和法律效 力。 2、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预案》中涉及 本公司的各项义务。 3、本声明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 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Leavision、实际控制人程宝洪承诺
“1、本企业/本人已经审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 称“《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 施的内容和法律效力,本企业/本人愿意遵守。 2、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后,本企业/本人将积极促使董事会 依据《预案》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定的有关 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并促使董事会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对相关
10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3、在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经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 如相关措施包括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的股票的,本企业/本人 将按照相关决议内容和《预案》规定的方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4、本企业/本人同意接受和遵守如下约束措施:如本企业/本人应采取 稳定股价措施而未采取的,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企业/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的,则公司有权扣留或扣减应向本企业/本人支付的分红代为履行增持 义务,扣减金额不超过承诺增持金额上限规定。同时,本企业/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本人按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 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5、本声明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 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 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3)发行人非独立董事承诺
“1、本人已经审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 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 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 和法律效力,本人愿意遵守。
2、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后,本人将积极履行董事义务,促 使董事会依据《预案》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 定的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并促使董事会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 序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3、在发行人董事会对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时,
10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本人将依法对董事会提出的符合《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 案投赞成票。
4、在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经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 如相关措施包括发行人董事增持发行人的股票的,本人将按照相关决议 内容和《预案》规定的方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5、本人同意接受和遵守如下约束措施:如本人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而 未采取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 人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或津贴 代为履行增持义务,扣减金额不超过该承诺增持金额上限规定。同时,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 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发行人独立董事承诺
“1、本人已经审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 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 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 和法律效力。
2、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后,本人将积极履行董事义务,促 使董事会依据《预案》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 定的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并促使董事会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 序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3、在发行人董事会对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时, 本人将依法对董事会提出的符合《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 案投赞成票。
- 4、本声明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10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已经审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 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 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 和法律效力,本人愿意遵守。 2、在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经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 如相关措施包括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的股票的,本人将按照 相关决议内容和《预案》规定的方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3、本人同意接受和遵守如下约束措施:如本人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而 未采取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 人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或津贴 代为履行增持义务,扣减金额不超过该承诺增持金额上限规定。同时,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 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本声明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其 他 |
公司 | 1、当《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中约定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时,本公司将及时履行回购股份的义 务。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本公司存在欺诈 发行的情形,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有权部门作出前述认定后五个工作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 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公司 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 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其 他 |
控股股东 Leavision 及实际控制 人程宝洪 |
1、当《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中约定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时,本企业/本人将按照所出具的《关 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声明承诺》, 促使发行人及时履行回购发行人股份的义务,或由本企业/本人参与回 购发行人股份。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机构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发行人存在欺诈 发行的情形,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将在该等有权部门作出前述认定后五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 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章程 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 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 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 | 公司董事、 | 1、当《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 2022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他 | 监事 | 中约定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时,本人将按照所出具的《关于美芯晟 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声明承诺》,促使发 行人及时履行回购发行人股份的义务。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机构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发行人存在欺诈 发行的情形,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该等有权部门作出前述认定后 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章 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 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年4 月27 日 |
||||||
|---|---|---|---|---|---|---|---|---|---|
| 其 他 |
公司 |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 的情形,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有权部门作出前述认定后五个工作日 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 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公司在 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 他 |
公司控股股 东 Leavision、 |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机构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 的情形,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
2022 年4 月27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实际控制人 程宝洪 |
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将在该等有权部门作出前述认定后五个 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章程规 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发 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
日 | |||||||
|---|---|---|---|---|---|---|---|---|---|
| 其 他 |
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 |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机构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 的情形,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该等有权部门作出前述认定后五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 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章程 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 他 |
公司 | 根据发行人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发行 人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 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 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 为降低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厚未 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 率 公司已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将致力于进 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和盈利能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力的双重提升。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 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 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提升研发技术和优化营销体系,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坚持自主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不断 丰富和完善产品种类,提升研发技术水平。同时公司将以现有的营销体 系为发展基石,通过一流的技术产品优势,以及不断优化的销售服务体 系建设,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实现客户数量和质量的同步良性发展。 同时,公司将积极培育和开拓海外市场,以先进技术和优秀产品为基础, 充分发挥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协同优势,促进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和盈利 能力的不断提升。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确保董事会 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谨慎 和高效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4、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
-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 高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上述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 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能够合
11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理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 挪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董事会将持续保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 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 构对募集资金使用 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 风险。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 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 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 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进一步增强公 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根据《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 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公司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考虑因素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健全 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 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 引投资者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
|---|---|---|---|---|---|---|---|---|---|
| 其 他 |
公司 | 本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本公司未能实施 |
2022 年4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 并向投资者致歉。 |
月27 日 |
||||||||
|---|---|---|---|---|---|---|---|---|---|
| 其 他 |
控股股东 Leavision、 实际控制人 程宝洪 |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企 业/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 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3、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企业/本人承诺 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企业/本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 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 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 他 |
公司全体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 |
1、承诺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2、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议案》中所述的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 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 围内发生;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订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 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届时将依据有权主管部门的 认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 等规定不符时,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要求。 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 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分 红 |
公司 |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 担相应责任。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 年4 月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6 个 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分 红 |
控股股东 Leavision、 实际控制人 程宝洪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本次发行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上市 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充分维护股东利益;本企业/本人将依据上述利润分配政策在相关董事 |
2022 年4 月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6 个 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会、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 配。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
|||||||||
|---|---|---|---|---|---|---|---|---|---|
| 其 他 |
公司 | 1、本公司确认,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本次发 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或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 他 |
公司控股股 东 Leavision、 实际控制人 程宝洪、及 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1、本企业/本人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本 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或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 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 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 他 |
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 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公司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者未能按 |
2022 年4 月27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时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本公司将:(1)在股东大会以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2) 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实施 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本公司与相关投资者协商确定,或 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确定,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确定。 3、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 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 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
日 | ||||||||
|---|---|---|---|---|---|---|---|---|---|
| 其 他 |
公司实际控 制人程宝 洪、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 和投资者的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人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 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本人将:(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要求发行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红、 不从发行人处领取任何形式的分红,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任何 形式的分红;(3)如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 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4)不要求发行人发放或增加、 也不从发行人处领取任何形式的工资、津贴等报酬,且发行人有权扣留 应付本人的任何报酬;(5)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 裁判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发行人等主体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本次发行 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且本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本人也将执行上述约束 措施。 4、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 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 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其 他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 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 按时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本企业/本人将:(1)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 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要求发行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红、不从发行 人处领取任何形式的分红,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的任何形式的 分红;(3)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发行人 的股份;(4)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依法 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 /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 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其 他 |
公司 | 1. 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适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 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 除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关联方系 本公司的间接出资人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关联方的前述间接投资行为,系其独立、正 常的决策行为,不影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独立开 展尽职调查、独立作出判断。 3. 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 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披露的本公司股东相关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
|---|---|---|---|---|---|---|---|---|---|
|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
公司控股股 东 Leavision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外,本企业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 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直接或 间接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 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该等 业务。 2、除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外,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企业(如将来有,下同)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业务或活动;(2)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任何从事与美芯晟及其 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 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 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3)以任何 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财务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如果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 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 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机会,本企业将立即通知美芯晟并尽力促成 该等业务机会按照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 先提供给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 4、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业务与美芯晟及 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渠道、客户等商业秘密。 5、本企业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 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 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由此取得的收益将归美芯晟所有,本企业 将及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上缴;给美芯晟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将及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作出赔偿或补偿。如本企业未能及时履行上 述上缴、赔偿或补偿承诺的,则美芯晟有权相应扣减应向本企业支付的 红利。此外,本企业将在接到美芯晟通知之日起10 日内启动消除同业 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 或业务等。 |
|||||||||||
|---|---|---|---|---|---|---|---|---|---|---|---|
|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
公司实际控 制人程宝洪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美芯晟控股股东 Leavision Incorporated 外,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没有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 致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 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该等业务。 2、除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美芯晟 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2) 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任何从事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 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业务或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竞 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3)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 业务、财务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如果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美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美芯晟并尽力促成该等业 务机会按照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 给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 4、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业务与美芯晟及其下 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 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渠 道、客户等商业秘密。 5、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董事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 影响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 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由此取得的收益将归美芯晟所有,本人将及 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上缴;给美芯晟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 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作出赔偿或补偿。如本人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上缴、 赔偿或补偿承诺的,则美芯晟有权相应扣减应向本人支付的红利。此外, 本人将在接到美芯晟通知之日起10 日内启动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等。 |
|||||||||
|---|---|---|---|---|---|---|---|---|---|
|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
公司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 动人 Auspice、珠 海轩宇、珠 海博晟芯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没 有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 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 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该等业务。 2、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将来有,下同)将 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美芯晟及 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2)直接 或间接控股、收购任何从事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 或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竞争企 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3)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 财务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如果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 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 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机会,本企业将立即通知美芯晟并尽力促成 该等业务机会按照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 先提供给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 4、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业务与美芯晟及 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 渠道、客户等商业秘密。 5、本企业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 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 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由此取得的收益将归美芯晟所有,本企业 将及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上缴;给美芯晟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将及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作出赔偿或补偿。如本企业未能及时履行上 述上缴、赔偿或补偿承诺的,则美芯晟有权相应扣减应向本企业支付的 红利。此外,本企业将在接到美芯晟通知之日起10 日内启动消除同业 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 或业务等。 |
|||||||||
|---|---|---|---|---|---|---|---|---|---|
| 解 决 关 联 交 |
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美芯晟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本人 应尽的忠实和勤勉责任。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和律师工 作报告等申报文件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控制或任职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易 | 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3、保证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今后原则上不 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果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在今后 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发生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美芯晟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 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不会要求 或接受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 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利用本人在美芯晟所任职务,就美芯晟及其下属 公司与本人或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相关的任何关联交 易采取任何行动,进而侵犯美芯晟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4、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 行其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 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不会向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谋求任何超 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届时将依据 有权主管部门的认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在相应的承诺履行前,本人亦 不转让本人届时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美芯晟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 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6、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解 决 关 联 交 |
公司持股 5%以上的法 人股东、公 司控股股东 的一致行动 |
1、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美芯晟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美芯晟的独立 法人地位,保障美芯晟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以及美芯晟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经本企业提名的美芯晟董事(如 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忠实和勤勉责任。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和律师工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易 人 作报告等申报文件披露的情形外,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业或者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与美 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3、保证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今后原则上不与 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果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在今后的 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发生不可 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美芯晟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 进行;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不会要求或接受 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 的条件;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与本企业或本企 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 使美芯晟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美芯晟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决议。 4、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 其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及本企业控 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不会向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 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造成损失,本企业将及时、 足额地向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作出赔偿或补偿。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赔 偿或补偿承诺的,则美芯晟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包括 相应扣减本企业未来可能因间接持有美芯晟的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 金分红)。在相应的承诺履行前,本企业亦不转让本企业所直接或未来 可能间接所持的美芯晟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6、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 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1、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美芯晟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美芯晟的独立法 | ||
|---|---|---|
| 人地位,保障美芯晟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 ||
| 以及美芯晟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经本人提名的美芯晟董事(如有)依 | ||
| 法履行其应尽的忠实和勤勉责任。 | ||
|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在《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 |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美芯晟科技(北 | ||
| 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美芯晟科 | ||
| 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律师工作 | ||
| 报告》等申报文件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 | ||
| 者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本人关系 | ||
|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
首次公开发 行前公司持 股5%以上 的股东程才 生 |
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 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3、保证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今后不与美芯晟及其 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并保证采取合理且必要措施促使本人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严格规范并尽量减少与美芯 晟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如果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 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
| 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 | ||
| 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美芯晟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 | ||
| 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 ||
| 企业或者经济组织、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 | ||
| 组织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 | ||
| 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美芯晟及其下 | ||
| 属公司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 ||
| 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 | ||
| 意促使美芯晟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美芯晟或其他股东合法权 | ||
| 益的决议。 |
1、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美芯晟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美芯晟的独立法 人地位,保障美芯晟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以及美芯晟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经本人提名的美芯晟董事(如有)依 法履行其应尽的忠实和勤勉责任。
| 2022 | |||||
|---|---|---|---|---|---|
| 年4 月27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日 |
12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4、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美芯晟及其 下属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 织、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不会向美 芯晟及其下属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及时、足 额地向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作出赔偿或补偿。本人未能履行上述赔偿或 补偿承诺的,则美芯晟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包括相应扣 减本人未来可能因间接持有美芯晟的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 在相应的承诺履行前,本人亦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未来可能间接所持的 美芯晟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6、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
公司首发前 持股5%以 上的股东程 才生之子、 杭州耀友实 际控制人程 超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在《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美芯晟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美芯晟科 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律师工作 报告》等申报文件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 者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杭州耀友科技有限公司等,以下统称“本人 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 易。 2、保证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严格规范并尽量减少 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促使该等交易限制在合理且必 要的范围内。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美芯晟及其下属公 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利用 |
2022 年4 月27 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本人与美芯晟股东的密切关系,促使其就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与本人或 本人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 促使美芯晟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美芯晟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决议。 3、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 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或者经济组织将不会向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 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与股 权激 励相 关的 承诺 |
其 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4 年5 月20 日 |
是 | 2024 年5 月20 日至 激励计划 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 对象 |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 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4 年5 月20 日 |
是 | 2024 年5 月20 日至 激励计划 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二 )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 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 三 )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13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0,000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娟、何姗姗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 年限 |
王娟(5 年)、何姗姗(2 年) | ||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200,000 | |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 年4 月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 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4 年5 月20 日,公司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
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13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二 )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 )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 □适用√不适用
( 四 )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 □适用√不适用
( 五 )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3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六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三)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13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四)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87,800.00 | 52,200.00 |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4,220.33 | 45,942.09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受托 人 |
委托 理财 类型 |
委托 理财 金额 |
委托 理财 起始 日期 |
委托 理财 终止 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 存在 受限 情形 |
报酬 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 率 |
预期 收益 (如 有) |
实际 收益 或损 失 |
未到 期金 额 |
逾期 未收 回金 额 |
是否 经过 法定 程序 |
未来 是否 有委 托理 财计 划 |
减值 准备 计提 金额 (如 有) |
|---|---|---|---|---|---|---|---|---|---|---|---|---|---|---|---|---|
| 北京 银行 |
银行 理财 |
1,000 .00 |
2023- 12-19 |
2025- 01-02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24% | 25.84 | - | 1,000 .00 |
是 | 是 | ||
| 招商 | 大额 | 1,000 | 2024- | 2027-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2.60% | 21.80 | - | 1,000 | 是 | 是 |
13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银行 | 存单 | .00 | 04-29 | 03-01 | 资金 | 约定 | .00 | |||||||||
|---|---|---|---|---|---|---|---|---|---|---|---|---|---|---|---|---|
| 北京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8,000 .00 |
2024- 06-27 |
2025- 02-14 |
募投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57% | 105.3 3 |
- | 8,000 .00 |
是 | 是 | ||
| 招商 银行 |
银行 理财 |
5,000 .00 |
2024- 07-09 |
2025- 01-03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00% | 64.24 | - | 5,000 .00 |
是 | 是 | ||
| 北京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5,000 .00 |
2024- 07-15 |
2025- 01-15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57% | 59.50 | - | 5,000 .00 |
是 | 是 | ||
| 中信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10,00 0.00 |
2024- 08-17 |
2025- 02-13 |
募投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43% | 89.88 | - | 10,00 0.00 |
是 | 是 | ||
| 北京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5,000 .00 |
2024- 08-20 |
2025- 02-20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45% | 44.64 | - | 5,000 .00 |
是 | 是 | ||
| 招商 银行 |
定期 存款 |
707.0 9 |
2024- 10-08 |
2025- 01-08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4.58% | 7.62 | - | 707.0 9 |
是 | 是 | ||
| 北京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5,000 .00 |
2024- 10-15 |
2025- 10-13 |
募投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50% | 26.37 | - | 5,000 .00 |
是 | 是 | ||
| 北京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3,000 .00 |
2024- 10-15 |
2025- 10-13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50% | 15.82 | - | 3,000 .00 |
是 | 是 | ||
| 招商 银行 |
定期 存款 |
892.9 1 |
2024- 11-08 |
2025- 11-08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4.12% | 5.38 | - | 892.9 1 |
是 | 是 | ||
| 中信 银行 |
结构 性存 |
2,000 .00 |
2024- 11-11 |
2025- 02-12 |
募投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10% | 4.37 | - | 2,000 .00 |
是 | 是 |
13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款 | ||||||||||||||||
|---|---|---|---|---|---|---|---|---|---|---|---|---|---|---|---|---|
| 汇丰 银行 |
定期 存款 |
2,519 .69 |
2024- 11-13 |
2025- 05-12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4.00% | 83,75 1.46 |
- | 2,519 .69 |
是 | 是 | ||
| 北京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6,000 .00 |
2024- 11-20 |
2025- 11-20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25% | 15.16 | - | 6,000 .00 |
是 | 是 | ||
| 招商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3,500 .00 |
2024- 12-10 |
2025- 04-30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00% | 4.03 | - | 3,500 .00 |
是 | 是 | ||
| 招商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2,000 .00 |
2024- 12-10 |
2025- 04-30 |
募投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00% | 2.30 | - | 2,000 .00 |
是 | 是 | ||
| 招商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4,200 .00 |
2024- 12-10 |
2025- 04-30 |
募投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00% | 4.83 | - | 4,200 .00 |
是 | 是 | ||
| 招商 银行 |
定期 存款 |
2,743 .73 |
2024- 12-13 |
2025- 06-13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96% | 5.36 | - | 2,743 .73 |
是 | 是 | ||
| 中信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1,000 .00 |
2024- 12-16 |
2025- 03-19 |
募投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10% | 0.86 | - | 1,000 .00 |
是 | 是 | ||
| 招商 银行 |
定期 存款 |
1,078 .67 |
2024- 12-19 |
2025- 06-19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95% | 1.40 | - | 1,078 .67 |
是 | 是 | ||
| 招商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8,500 .00 |
2024- 12-27 |
2025- 03-28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00% | 1.86 | - | 8,500 .00 |
是 | 是 | ||
| 招商 银行 |
结构 性存 |
20,00 0.00 |
2024- 12-27 |
2025- 03-28 |
募投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00% | 4.38 | - | 20,00 0.00 |
是 | 是 |
13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款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3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3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 集 资 金 来 源 |
募集 资金 到位 时间 |
募集资金总 额 |
募集资金 净额(1) |
招股书或募 集说明书中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2) |
超募资金 总额(3)= (1)-(2) |
截至报告期 末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4) |
其中:截至 报告期末超 募资金累计 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 期末募集 资金累计 投入进度 (%)(6) = (4)/(1) |
截至报告 期末超募 资金累计 投入进度 (%)(7) = (5)/(3) |
本年度投 入金额(8) |
本年度投 入金额占 比(%)(9) =(8)/(1) |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2023 年5 月17 日 |
150,075.00 | 137,648.31 | 100,000.00 | 37,648.31 | 69,609.88 | 11,981.20 | 50.57 | 31.82 | 30,590.17 | 22.22 | 0 |
| 合 计 |
/ | 150,075.00 | 137,648.31 | 100,000.00 | 37,648.31 | 69,609.88 | 11,981.20 | 50.57 | 31.82 | 30,590.17 | 22.22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4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万元 | ||||||||||||||||
| 募 集 资 金 来 源 |
项目 名称 |
项 目 性 质 |
是否为 招股书 或者募 集说明 书中的 承诺投 资项目 |
是 否 涉 及 变 更 投 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 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 末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2) |
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 (3)= (2)/(1) |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
是 否 已 结 项 |
投 入 进 度 是 否 符 合 计 划 的 进 度 |
投 入 进 度 未 达 计 划 的 具 体 原 因 |
本年 实现 的效 益 |
本 项 目 已 实 现 的 效 益 或 者 研 发 成 果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如 是,请 说明具 体情况 |
节 余 金 额 |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LED 智能 照明 驱动 芯片 研发 及产 业化 项目 |
研 发 |
是 | 否 | 14,497.18 | 3,911.50 | 9,711.86 | 66.99 | 2027 年4 月 |
否 | 否 | 见 说 明 |
不适 用 |
不 适 用 |
否 | 不 适 用 |
| 首 次 |
无线 充电 |
研 发 |
是 | 否 | 30,389.28 | 6,822.09 | 15,748.24 | 51.82 | 2027 年4 |
否 | 否 | 见 说 |
不适 用 |
不 适 |
否 | 不 适 |
14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芯片 研发 及产 业化 项目 |
月 | 明 | 用 | 用 | |||||||||||
|---|---|---|---|---|---|---|---|---|---|---|---|---|---|---|---|---|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有线 快充 芯片 研发 项目 |
研 发 |
是 | 否 | 15,063.70 | 544.14 | 1,592.82 | 10.57 | 2027 年4 月 |
否 | 否 | 见 说 明 |
不适 用 |
不 适 用 |
否 | 不 适 用 |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信号 链芯 片研 发项 目 |
研 发 |
是 | 否 | 20,109.91 | 7,331.24 | 10,635.83 | 52.89 | 2027 年4 月 |
否 | 否 | 见 说 明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否 | 不 适 用 |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补充 流动 资金 |
运 营 管 理 |
是 | 否 | 19,939.93 | 19,939.93 | 100 | 2025 年4 月 |
否 | 否 | 见 说 明 |
不适 用 |
不 适 用 |
否 | 不 适 用 |
|
| 首 | 超募 | 其 | 否 | 否 | 37,648.31 | 11,981.20 | 11,981.20 | 31.82 | / | / | / | / | 不适 | 不 | / | 不 |
14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资金 | 他 | 用 | 适 用 |
适 用 |
|||||||||||||
|---|---|---|---|---|---|---|---|---|---|---|---|---|---|---|---|---|---|---|
说明: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有序推进“LED 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无线充电 ” “ ” “ ”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 、 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 的实施,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行业技术快速迭代, 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状况也不断演变,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提高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紧密结合市场 的最新动态以及客户的切实需求,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此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减缓,建设周期 也相应延长。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LED 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 ” “ ” “ ”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 、 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 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上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7 年 4 月。
5、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万元 | |||||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 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 度(%) (3)=(2)/(1) |
备注 |
| 回购股票 | 回购 | 11,981.20 | 11,981.20 | 100.00 | |
| 尚未确定投向的 | 其他 | 25,667.11 | 0 | 0 | |
| 合计 | / | 37,648.31 | 11,981.20 | 31.82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6,988,350.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847,740.5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鉴证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8月30日前置换完毕。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董事会审议日 期 |
募集资 金用于 现金管 理的有 效审议 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 现金管理 余额 |
期间最 高余额 是否超 出授权 额度 |
| 2023 年6 月9 日 | 100,000 | 2023 年6 月9 日 |
2024 年6 月8 日 | 不适用 | 否 |
| 2024 年5 月20 | 100,000 | 2024 年5 月20 日 |
2025 年5 月19 日 |
52,200.00 | 否 |
其他说明
2023 年6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6 月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14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5 月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 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5 月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2,200.00 万元。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 年1 月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 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7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2024 年7 月2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28,412 股,占公司总 股本1.2807%,回购最高价格为58.06 元/股(回购最高价格在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完成前发生,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75.0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24.9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在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发生,未超过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上限53.73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59,982,192.15 元(不含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4 年7 月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 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40.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10,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 月内。
截至2024 年10 月7 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440,303 股,占公司总股本2.1879%,回购最高价格为 28.9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0.2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59,829,786.79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2025 年1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截至2025 年3 月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14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6,857 股,占公司总股本111,536,629 股 的比例为0.72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33 元/股,最低价为35.38 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8,359,773.7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4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 )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
发 行 新 股 |
送 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
60,617,300 | 75.76 | - | - | 13,134,156 | -46,163,368 | -33,029,212 | 27,588,088 | 24.73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 持股 |
617,300 | 0.77 | - | - | 320,000 | 182,700 | 502,700 | 1,120,000 | 1.00 |
| 3、其他内资 持股 |
36,196,566 | 45.24 | - | - | 6,245,387 | -37,662,371 | -31,416,984 | 4,779,582 | 4.29 |
| 其中:境内非 国有法人持 股 |
32,325,868 | 40.40 | - | - | 6,245,387 | -33,791,673 | -27,546,286 | 4,779,582 | 4.29 |
| 境内 自然人持股 |
3,870,698 | 4.84 | - | - | - | -3,870,698 | -3,870,698 | 0 | 0.00 |
| 4、外资持股 | 23,803,434 | 29.75 | - | - | 6,568,769 | -8,683,697 | -2,114,928 | 21,688,506 | 19.45 |
| 其中:境外法 人持股 |
23,099,515 | 28.87 | - | - | 6,568,769 | -7,979,778 | -1,411,009 | 21,688,506 | 19.45 |
| 境外 自然人持股 |
703,919 | 0.88 | - | - | - | -703,919 | -703,919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 |
19,392,700 | 24.24 | - | - | 18,392,473 | 46,163,368 | 64,555,841 | 83,948,541 | 75.27 |
| 1、人民币普 通股 |
19,392,700 | 24.24 | - | - | 18,392,473 | 46,163,368 | 64,555,841 | 83,948,541 | 75.27 |
| 2、境内上市 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 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80,010,000 | 100 | - | - | 31,526,629 | - | 31,526,629 | 111,536,629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的限售股份为 800,000 股,本报告期初,根据有关规定借出182,700 股,借出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出借股份已全部归还。
14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23 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进行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及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4 股,不送红股。公司权 益分派前总股本为80,01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1,193,428 股, 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78,816,572 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881,657.2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合计转增31,526,62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 数增加至111,536,629 股。
3.2024 年5 月22 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27,964,611 股上市流通,涉及股东 数量为14 名,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4.9514%,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1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
2024 年7 月5 日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2,467,315 股上市流通,涉及 股东数量为2 名,占公司总股本的2.2121%,详见公司于2024 年6 月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2024 年7 月22 日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5,346,100 股上市流通,涉及 股东数量为4 名,占公司总股本的4.7931%,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1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
2024 年8 月30 日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1,726,852 股上市流通,涉及 股东数量为3 名,占公司总股本的1.5482%,详见公司于2024 年8 月2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
2024 年9 月30 日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4,934,632 股上市流通,涉及 股东数量为1 名,占公司总股本的4.4242%,详见公司于2024 年9 月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
2024 年10 月28 日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2,604,372 股上市流通,涉 及股东数量为3 名,占公司总股本的2.3350%,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 月1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
2024 年11 月25 日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1,302,186 股上市流通,涉 及股东数量为1 名,占公司总股本的1.1675%,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 月1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 年6 月27 日实施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后的78,816,57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股转增0.40 股,共转增31,526,629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转增前的 80,010,000 股增至111,536,629 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
14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被摊薄,请参阅“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二)主要财务指标”。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 二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股 | ||||||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 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 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 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 期 |
| Leavision Incorporated |
12,717,886 | 0 | 5,087,154 | 17,805,04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6/5/22 |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
6,677,592 | 6,677,592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97,848 | 4,297,848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程才生 | 3,870,698 | 3,870,698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杭州紫尘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3,554,727 | 3,554,727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3,524,737 | 4,934,632 | 1,409,895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9/29 |
| Auspice Bright Incorporated |
2,773,904 | 0 | 1,109,562 | 3,883,466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6/5/22 |
| 珠海横琴博晟芯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60,520 | 0 | 784,208 | 2,744,728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6/5/22 |
| 元禾璞华(苏州)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疌 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43,129 | 1,843,129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河北清质科技有限公司 | 1,740,732 | 1,740,732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深圳市润信新观象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润信新观象战略 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1,468,676 | 2,056,146 | 587,47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7/20 |
| 衢州瑞芯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1,468,676 | 2,056,146 | 587,47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7/5 |
| 珠海横琴轩宇投资合伙 | 1,453,467 | 0 | 581,387 | 2,034,854 | IPO 首发原始 | 2026/5/22 |
14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
|---|---|---|---|---|---|---|
|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1,386,845 | 1,386,845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深圳市高捷金台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4,712 | 1,354,712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深圳市智慧城市产投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城数智三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162,773 | 1,627,882 | 465,109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0/28 |
| ANKER INNOVATIONS LIMITED |
930,133 | 1,302,186 | 372,053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1/24 |
| 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 中心(有限合伙) |
921,564 | 921,564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北京中潞福银投资有限 公司-杭州中潞福银优 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921,564 | 921,564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厦门济信金圆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881,291 | 1,233,807 | 352,516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7/20 |
| 井冈山济科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1,291 | 1,233,808 | 352,517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7/20 |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800,000 | 0 | 320,000 | 1,120,000 | 首发战略配售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5/5/22 |
| JIANG JONATHAN JIANGUO |
703,919 | 703,919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凯联(北京)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凯 联海嘉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587,385 | 822,339 | 234,954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8/30 |
|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潍坊国维润信恒 新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587,385 | 822,339 | 234,954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7/20 |
| 青岛中经合鲁信基金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中经合鲁信跨境创 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587,385 | 822,339 | 234,954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8/30 |
| 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 京)有限公司 |
451,571 | 451,571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15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348,746 | 488,245 | 139,499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0/28 |
|---|---|---|---|---|---|---|
|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丹阳盛 宇高鑫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348,746 | 488,245 | 139,499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0/28 |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293,692 | 411,169 | 117,477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6/28 |
| 厦门国同联智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1,287 | 221,287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青岛信创经合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696 | 82,174 | 23,478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转增股份限售 |
2024/8/30 |
| 启迪银杏创业投资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北 京君利联合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423 | 18,423 | 0 | 0 | IPO 首发原始 股份限售 |
2024/5/22 |
| 合计 | 60,800,000 | 46,346,068 | 13,134,156 | 27,588,088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 年5 月20 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 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 增股本。以截至2024 年6 月26 日公司总股本80,01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 1,193,428 股后的股份数量78,816,572 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1.00 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11,536,629 股。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 1,996,913,482.37 元,较上年末2,155,707,764.30 元下降7.37% ;总负债 107,815,722.98 元,较上年期末73,648,988.60 增加46.39%;资产负债率为5.40%, 较上年期末同比增加1.98 个百分点。
15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 ) 股东总数
| (一)股东总数 | |
|---|---|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47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 东总数(户) |
5,564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 二 )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 减 |
期末持股数 量 |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 |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 股份 状态 |
数 量 |
||||||||||
| Leavision Incorporated |
5,087,154 | 17,805,040 | 15.96 | 17,805,040 | 无 | - | 境外 法人 |
||||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
1,793,137 | 8,470,729 | 7.59 | 0 | 无 | - | 境外 法人 |
||||
| 东阳博瑞芯企 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267,739 | 5,565,587 | 4.99 | 0 | 无 | - | 其他 | ||||
| Auspice Bright Incorporated |
1,109,562 | 3,883,466 | 3.48 | 3,883,466 | 无 | - | 境外 法人 |
||||
| 程才生 | 8,076 | 3,878,774 | 3.48 | 0 | 无 | - | 境内 自然 人 |
||||
| 深圳哈勃科技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94529 | 3,819,266 | 3.42 | 0 | 无 | - | 其他 | ||||
| 王波 | 3,608,372 | 3,608,372 | 3.24 | 0 | 无 | - | 境内 自然 人 |
||||
| 珠海横琴博晟 芯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784,208 | 2,744,728 | 2.46 | 2,744,728 | 无 | - | 其他 | ||||
| 珠海横琴轩宇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581,387 | 2,034,854 | 1.82 | 2,034,854 | 无 | - | 其他 | ||||
| 王效斌 | 1,900,000 | 1,900,000 | 1.70 | 0 | 无 | - | 境 |
15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内 自 然 人 |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 8,470,729 | 人民币普通股 | 8,470,729 | |||||
| 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65,587 | 人民币普通股 | 5,565,587 | |||||
| 程才生 | 3,878,7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878,774 | |||||
| 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19,266 | 人民币普通股 | 3,819,266 | |||||
| 王波 | 3,608,3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8,372 | |||||
| 王效斌 | 1,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000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先进智造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82,5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2,508 | |||||
| 河北清质科技有限公司 | 1,681,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1,510 | |||||
| 深圳市润信新观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润信新观象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29,64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9,645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领先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05,3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5,326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 司普通股A 股数量3,868,715 股,持股比例为 3.47%,依照要求不纳入公司前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特此说明。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 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Leavision、Auspice、珠海博晟芯与珠海轩宇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除此以外,未知其他 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 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 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 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153/314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数量 | 可上市交易 时间 |
新增可上市 交易股份数 量 |
|||
|---|---|---|---|---|---|
| 1 | Leavision Incorporated | 17,805,040 | 2026/5/22 | 5,087,154 | 自上市之 日起36 个月 |
| 2 | Auspice Bright Incorporated | 3,883,466 | 2026/5/22 | 1,109,562 | 自上市之 日起36 个月 |
| 3 | 珠海横琴博晟芯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744,728 | 2026/5/22 | 784,208 | 自上市之 日起36 个月 |
| 4 | 珠海横琴轩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2,034,854 | 2026/5/22 | 581,387 | 自上市之 日起36 个月 |
| 5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1,120,000 | 2025/5/22 | 320,000 | 自上市之 日起24 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Leavision、Auspice、珠海博晟芯与珠海轩宇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 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 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 三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四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 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15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五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 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 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 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 时间 |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存 托凭证的期 末持有数量 |
| 中信建投 投资有限 公司 |
保荐机构 相关子公 司 |
800,000 | 2025.05.22 | 320,000 | 1,120,00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 ) 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 1、法人 | 1、法人 |
|---|---|
| √适用□不适用 | |
| 名称 | Leavision Incorporated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CHENG BAOHONG |
| 成立日期 | 2010年11月19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外投资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 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433 x 19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二 ) 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姓名 | CHENG BAOHONG |
| 国籍 | 美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 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 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适用 □不适用
15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picture [446 x 20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 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比例达到 80% 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 / 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 |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 年1 月27 日(第一期); 2024年7月9日(第二期) |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 比例(%) |
40 万股-80 万股,0.5%-1%(第一期); 125万股-250万股,1.12%-2.24%(第二期) |
| 拟回购金额 | 3,000万元至6,000万元(第一期); |
15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第二期) | |
|---|---|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12 个月 (第一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第二期)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第二期) |
| 已回购数量(股) | 1,428,412 股(第一期); 2,440,303股(第二期) |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 有) |
不适用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18243 号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芯晟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2024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美芯晟公司2024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美芯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 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4”、“七、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
1、事项描述
美芯晟公司主要从事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本期美芯晟公司 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0,416.79 万元。
16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由于营业收入金额重大,是美芯晟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和关键业绩评价指标 之一,从而存在美芯晟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 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的准确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的准确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收入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解、测试,并评价了关键内部 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合同条款,并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在某一时段内履行 履约义务或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的判断和区分、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时 点的确定等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美芯晟公司的经营模式。
(3)对营业收入以及毛利率等实施分析性程序,评价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水平是 否存在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结合同行业实际情况,对收入和毛利率变动执行 分析性程序,判断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4)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交易金额,就未回函的项目执行 了替代性审计程序。
(5)检查主要客户合同、销售订单、出库单、发票、经客户确认签收的单据等, 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与美芯晟公司的会计政策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一致。
(6)获取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营业范围等资料,核查销售的真实性和交易实质。
(7)对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记录 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8)对客户期后回款进行检查,以评价相关交易的真实性。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6”、“七、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0”
1、事项描述
2024 年12 月31 日,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余额为13,564.85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余额为910.32 万元。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 变现净值是按照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需要管理层运用检查和分析各种类 别和类型存货的过时程度、不同产品定价计划,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等因素作出判
16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断和估计。鉴于存货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的 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并评价了美芯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 执行的有效性。
(2)对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关注是否存在潜在陈旧或损毁。
(3)了解存货的生产周期、生产成本核算方法、存货备货政策,分析各期末存货 余额波动的合理性,对存货滞销迹象相关的分析指标进行分析,如周转率、库龄等, 并与同行业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4)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及产品期后销售价格,评估管理层用于估计可变现 净值的判断和假设的适当性和一致性,比较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检查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的准确性,并执行重新计算程序。
(5)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的变化情况、存货期后的销售和使 用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四、其他信息
美芯晟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美芯晟公 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 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 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 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 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美芯晟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16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美芯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美芯晟公司、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美芯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 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 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 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 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 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美芯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 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美芯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6)就美芯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 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 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 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16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 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 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 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 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附注 | 2024 年12 月31 日 | 2023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589,077,962.08 | 1,002,622,527.23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901,706,684.23 | 717,654,369.4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应收账款 | 七、5 | 191,088,269.83 | 199,876,932.41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8,860,109.65 | 36,093,373.92 |
| 预付款项 | 七、8 | 6,907,842.66 | 6,646,143.34 |
16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应收保费 | -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159,302.39 | 5,134,690.6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存货 | 七、10 | 126,545,325.23 | 119,388,046.2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
七、12 | 971,532.66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1,954,985.98 | 21,163,583.9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70,272,014.71 | 2,108,579,667.19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5,559,717.29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7,020,000.00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7,063,377.94 | 8,833,783.89 |
| 在建工程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9,666,320.83 | 5,485,066.24 |
| 无形资产 | 七、26 | 6,581,645.75 | 7,038,705.6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416,001.01 | 971,108.8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58,073,821.15 | 24,799,432.4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0,260,583.69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6,641,467.66 | 47,128,097.11 | |
| 资产总计 | 1,996,913,482.37 | 2,155,707,764.30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6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50,043,253.74 | 32,503,268.23 |
| 预收款项 | - | -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06,293.46 | 1,358,856.3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2,126,633.49 | 8,745,475.58 |
| 应交税费 | 七、40 | 1,156,560.66 | 741,755.64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57,967.22 | 216,863.6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
七、43 | 6,887,793.75 | 2,326,212.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3,493,548.80 | 24,705,028.1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5,072,051.12 | 70,597,460.03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743,671.86 | 2,939,822.31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 | 111,706.2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43,671.86 | 3,051,528.57 | |
| 负债合计 | 107,815,722.98 | 73,648,988.6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1,536,629.00 | 80,01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16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永续债 | - | -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865,673,639.31 | 1,895,561,681.21 |
| 减:库存股 | 七、56 | 119,852,843.17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97,975.50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0,657,446.58 | 10,657,446.5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1,380,863.17 | 95,829,647.9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89,097,759.39 | 2,082,058,775.70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1,889,097,759.39 | 2,082,058,775.7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96,913,482.37 | 2,155,707,764.30 |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程宝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龙珍会计机构负责人: 于龙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 年12 月31 日 | 2023 年12 月31 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536,687,900.14 | 1,002,622,527.23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1,706,684.23 | 717,654,369.43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91,088,269.83 | 199,876,932.41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860,109.65 | 36,093,373.92 | |
| 预付款项 | 6,738,415.75 | 6,646,143.34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977,128.72 | 5,134,690.6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存货 | 126,545,325.23 | 119,388,046.24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
971,532.66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632,458.70 | 21,163,583.94 |
16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流动资产合计 | 1,816,207,824.91 | 2,108,579,667.19 |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5,559,717.29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9,240,863.03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20,000.00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26,950,787.54 | 8,833,783.89 | |
| 在建工程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4,055,930.59 | 5,485,066.24 | |
| 无形资产 | 6,572,788.42 | 7,038,705.65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64,831.97 | 971,108.85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057,946.44 | 24,799,432.4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260,583.69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9,683,448.97 | 47,128,097.11 | |
| 资产总计 | 1,995,891,273.88 | 2,155,707,764.30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60,592,069.12 | 32,503,268.23 | |
| 预收款项 | - | - | |
| 合同负债 | 1,106,293.46 | 1,358,856.33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107,665.40 | 8,745,475.58 | |
| 应交税费 | 753,931.43 | 741,755.64 | |
| 其他应付款 | 243,967.22 | 216,863.61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
3,867,053.54 | 2,326,212.49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278,773.90 | 24,705,028.1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7,949,754.07 | 70,597,460.03 |
16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75,278.54 | 2,939,822.31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 - | 111,706.26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5,278.54 | 3,051,528.57 | |
| 负债合计 | 108,125,032.61 | 73,648,988.6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1,536,629.00 | 80,01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1,865,673,639.31 | 1,895,561,681.21 | |
| 减:库存股 | 119,852,843.17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10,657,446.58 | 10,657,446.58 | |
| 未分配利润 | 19,751,369.55 | 95,829,647.9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1,887,766,241.27 | 2,082,058,775.7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95,891,273.88 | 2,155,707,764.30 |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程宝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龙珍会计机构负责人: 于龙珍
合并利润表
2024 年1—12 月
| 2024 年1—12 月 | 2024 年1—12 月 | 2024 年1—12 月 | 2024 年1—12 月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附注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404,167,862.57 | 472,306,007.7 1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04,167,862.57 | 472,306,007.7 1 |
16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利息收入 | -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532,415,605.12 | 487,505,743.4 8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09,166,331.60 | 336,313,013.4 6 |
| 利息支出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 退保金 |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78,260.21 | 953,674.49 |
| 销售费用 | 七、63 | 26,706,394.07 | 26,824,814.40 |
| 管理费用 | 七、64 | 37,338,373.78 | 30,529,165.26 |
| 研发费用 | 七、65 | 164,105,795.11 | 102,739,954.4 7 |
| 财务费用 | 七、66 | -5,179,549.65 | -9,854,878.60 |
| 其中:利息费用 | 585,585.59 | 366,114.84 | |
| 利息收入 | 5,763,288.04 | 10,124,891.24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721,370.36 | 21,111,934.0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七、68 | 3,797,238.87 | 1,129,178.9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0 | 26,481,328.17 | 17,866,338.2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1 | 2,567,403.72 | -4,429,230.9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2 | -8,251,942.57 | -962,554.9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3 | 377,788.05 | -4,095.9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99,554,555.95 | 19,511,833.69 |
17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720.21 | 777.1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8,482.82 | 30,126.1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99,681,318.56 | 19,482,484.68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3,114,191.02 | -10,671,062.2 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66,567,127.54 | 30,153,546.93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66,567,127.54 | 30,153,546.93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567,127.54 | 30,153,546.93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7,975.50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7,975.50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297,975.50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7,975.50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
17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6,865,103.04 | 30,153,546.93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
-66,865,103.04 | 30,153,546.93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30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3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 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程宝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龙珍会计机构负责人: 于龙珍
母公司利润表
2024 年1—12 月
| 2024 年1—12 月 | 2024 年1—12 月 | 2024 年1—12 月 | 2024 年1—12 月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附注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404,167,862.57 | 472,306,007.71 |
| 减:营业成本 | 309,166,331.60 | 336,313,013.46 | |
| 税金及附加 | 274,177.58 | 953,674.49 | |
| 销售费用 | 26,950,539.84 | 26,824,814.40 | |
| 管理费用 | 37,475,805.58 | 30,529,165.26 | |
| 研发费用 | 164,824,578.95 | 102,739,954.47 | |
| 财务费用 | -4,452,052.03 | -9,854,878.60 | |
| 其中:利息费用 | 508,798.19 | 366,114.84 | |
| 利息收入 | 4,915,433.31 | 10,124,891.24 | |
| 加:其他收益 | 3,721,370.36 | 21,111,934.02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十九、5 | 3,797,238.87 | 1,129,178.9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
26,481,328.17 | 17,866,338.26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2,617,396.23 | -4,429,230.90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8,251,942.57 | -962,554.91 |
17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377,788.05 | -4,095.97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
-101,328,339.84 | 19,511,833.69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87.40 | 777.1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8,482.68 | 30,126.11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101,455,135.12 | 19,482,484.68 | |
| 减:所得税费用 | -33,258,513.96 | -10,671,062.25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
-68,196,621.16 | 30,153,546.93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
-68,196,621.16 | 30,153,546.93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8,196,621.16 | 30,153,546.93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7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程宝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龙珍会计机构负责人: 于龙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
400,797,285.67 | 334,789,799.01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 净增加额 |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净增加额 |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 的现金 |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 额 |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 净额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466,139.16 | 4,499,446.33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
七、78 (1) |
33,715,082.60 | 13,085,590.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3,978,507.43 | 352,374,835.66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
306,545,248.47 | 358,203,964.91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 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
17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
150,742,016.88 | 111,658,599.6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8,274.44 | 11,814,939.91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
七、78 (1) |
63,494,069.25 | 23,314,147.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1,059,609.04 | 504,991,651.6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77,081,101.61 | -152,616,815.94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23,950,000.00 | 2,43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059,920.91 | 17,491,421.76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53,009,920.91 | 2,447,491,421.76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458,107.90 | 8,789,706.39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624,012,611.11 | 2,974,0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54,470,719.01 | 2,982,789,706.39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01,460,798.10 | -535,298,284.63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402,675,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2,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七、78 (3) |
3,513,538.39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13,538.39 | 1,404,675,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2,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
7,887,930.70 | 4,050.00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 - | - |
17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七、78 (3) |
129,397,548.20 | 33,041,032.2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285,478.90 | 35,045,082.21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33,771,940.51 | 1,369,629,917.79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
288,071.04 | -305,547.64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
-412,025,769.18 | 681,409,269.58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
1,000,774,272.44 | 319,365,002.86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588,748,503.26 | 1,000,774,272.44 |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程宝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龙珍会计机构负责人: 于龙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
400,797,285.67 | 334,789,799.01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399,017.61 | 4,499,446.33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
40,441,684.88 | 13,085,590.32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637,988.16 | 352,374,835.66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
306,545,248.47 | 358,203,964.91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
135,306,437.48 | 111,658,599.6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4,177.58 | 11,814,939.91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
81,649,380.83 | 23,314,147.10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3,775,244.36 | 504,991,651.6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73,137,256.20 | -152,616,815.94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23,950,000.00 | 2,43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059,920.91 | 17,491,421.76 |
17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
-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53,009,920.91 | 2,447,491,421.76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685,139.98 | 8,789,706.39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683,047,811.11 | 2,974,0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12,732,951.09 | 2,982,789,706.39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59,723,030.18 | -535,298,284.63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402,675,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2,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3,513,538.39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13,538.39 | 1,404,675,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2,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
7,887,930.70 | 4,050.0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127,644,759.26 | 33,041,032.21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532,689.96 | 35,045,082.21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32,019,151.57 | 1,369,629,917.79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
595,952.17 | -305,547.64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
-464,283,485.78 | 681,409,269.58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
1,000,774,272.44 | 319,365,002.86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536,490,786.66 | 1,000,774,272.44 |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程宝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龙珍会计机构负责人: 于龙珍
17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7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2024 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 股本) |
其他权益工 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 项 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 他 |
小计 | |||||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
| 一、上 年年 末余 额 |
80,010,000.0 0 |
1,895,561,681. 21 |
10,657,446. 58 |
95,829,647.9 1 |
2,082,058,775. 70 |
2,082,058,775. 70 |
|||||||||
| 加:会 计政 策变 更 |
|||||||||||||||
| 前期 差错 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 年期 初余 |
80,010,000.0 0 |
1,895,561,681. 21 |
10,657,446. 58 |
95,829,647.9 1 |
2,082,058,775. 70 |
2,082,058,775. 70 |
17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额 | |||||||||||||||
|---|---|---|---|---|---|---|---|---|---|---|---|---|---|---|---|
| 三、本 期增 减变 动金 额(减 少以 “- ”号 填列) |
31,526,629.0 0 |
-29,888,041.90 | 119,852,843. 17 |
-297,975. 50 |
-74,448,784. 74 |
-192,961,016.3 1 |
-192,961,016.3 1 |
||||||||
| (一) 综合 收益 总额 |
-297,975. 50 |
-66,567,127. 54 |
-66,865,103.04 | -66,865,103.04 | |||||||||||
| (二) 所有 者投 入和 减少 资本 |
1,638,587.10 | 119,852,843. 17 |
-118,214,256.0 7 |
-118,214,256.0 7 |
|||||||||||
| 1.所 有者 投入 的普 通股 |
|||||||||||||||
| 2.其 他权 益工 具持 有者 投入 资本 |
|||||||||||||||
| 3.股 | 1,638,587.10 | 1,638,587.10 | 1,638,587.10 |
18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份支 付计 入所 有者 权益 的金 额 |
|||||||||||||||
|---|---|---|---|---|---|---|---|---|---|---|---|---|---|---|---|
| 4.其 他 |
119,852,843. 17 |
-119,852,843.1 7 |
-119,852,843.1 7 |
||||||||||||
| (三) 利润 分配 |
-7,881,657.2 0 |
-7,881,657.20 | -7,881,657.20 | ||||||||||||
| 1.提 取盈 余公 积 |
|||||||||||||||
| 2.提 取一 般风 险准 备 |
|||||||||||||||
| 3.对 所有 者(或 股东) 的分 配 |
-7,881,657.2 0 |
-7,881,657.20 | -7,881,657.20 | ||||||||||||
| 4.其 他 |
|||||||||||||||
| (四) 所有 者权 |
31,526,629.0 0 |
-31,526,629.00 |
18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益内 部结 转 |
|||||||||||||||
|---|---|---|---|---|---|---|---|---|---|---|---|---|---|---|---|
| 1.资 本公 积转 增资 本(或 股本) |
31,526,629.0 0 |
-31,526,629.00 | |||||||||||||
| 2.盈 余公 积转 增资 本(或 股本) |
|||||||||||||||
| 3.盈 余公 积弥 补亏 损 |
|||||||||||||||
| 4.设 定受 益计 划变 动额 结转 留存 收益 |
|||||||||||||||
| 5.其 他综 合收 益结 转留 存收 |
18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益 | |||||||||||||||
|---|---|---|---|---|---|---|---|---|---|---|---|---|---|---|---|
| 6.其 他 |
|||||||||||||||
| (五) 专项 储备 |
|||||||||||||||
| 1.本 期提 取 |
|||||||||||||||
| 2.本 期使 用 |
|||||||||||||||
| (六) 其他 |
|||||||||||||||
| 四、本 期期 末余 额 |
111,536,629. 00 |
1,865,673,639. 31 |
119,852,843. 17 |
-297,975. 50 |
10,657,446. 58 |
21,380,863.1 7 |
1,889,097,759. 39 |
1,889,097,759. 39 |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 股本) |
其他权益工 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专 项 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 他 |
小计 | |||||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
| 一、上年年末 | 60,000,000.00 | 539,088,628.59 | 7,633,354.76 | 68,700,192.80 | 675,422,176.15 | 675,422,176.15 |
18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余额 | |||||||||||||||
|---|---|---|---|---|---|---|---|---|---|---|---|---|---|---|---|
| 加:会计政策 变更 |
|||||||||||||||
| 前期差 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 余额 |
60,000,000.00 | 539,088,628.59 | 7,633,354.76 | 68,700,192.80 | 675,422,176.15 | 675,422,176.15 | |||||||||
|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 填列) |
20,010,000.00 | 1,356,473,052.62 | 3,024,091.82 | 27,129,455.11 | 1,406,636,599.55 | 1,406,636,599.55 | |||||||||
| (一)综合收 益总额 |
30,153,546.93 | 30,153,546.93 | 30,153,546.93 | ||||||||||||
|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本 |
20,010,000 | 1,356,473,052.62 | 1,376,483,052.62 | 1,376,483,052.62 | |||||||||||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20,010,000 | 1,356,473,052.62 | 1,376,483,052.62 | 1,376,483,052.62 | |||||||||||
|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 配 |
3,024,091.82 | -3,024,091.82 | |||||||||||||
| 1.提取盈余公 | 3,024,091.82 | -3,024,091.82 |
18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积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 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8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四、本期期末 余额 |
80,010,000.00 | 1,895,561,681.21 | 10,657,446.58 | 95,829,647.91 | 2,082,058,775.70 | 2,082,058,775.70 | |||||||||
|---|---|---|---|---|---|---|---|---|---|---|---|---|---|---|---|
|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程宝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龙珍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龙珍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
|---|---|---|---|---|---|---|---|---|---|---|---|
| 实收资本(或股 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 综合 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 额 |
80,010,000.00 | 1,895,561,681.21 | 10,657,446.58 | 95,829,647.91 | 2,082,058,775.70 | ||||||
| 加:会计政策变 更 |
|||||||||||
| 前期差错 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 额 |
80,010,000.00 | 1,895,561,681.21 | 10,657,446.58 | 95,829,647.91 | 2,082,058,775.70 | ||||||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31,526,629.00 | -29,888,041.90 | 119,852,843.17 | -76,078,278.36 | -194,292,534.43 | ||||||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68,196,621.16 | -68,196,621.16 | |||||||||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1,638,587.10 | 119,852,843.17 | -118,214,256.07 |
18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1.所有者投入的 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
1,638,587.10 | 1,638,587.10 | |||||||||
| 4.其他 | 119,852,843.17 | -119,852,843.17 | |||||||||
| (三)利润分配 | -7,881,657.20 | -7,881,657.2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7,881,657.20 | -7,881,657.2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31,526,629.00 | -31,526,629.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
31,526,629.00 | -31,526,629.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18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2.本期使用 |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 额 |
111,536,629.00 | 1,865,673,639.31 | 119,852,843.17 | 10,657,446.58 | 19,751,369.55 | 1,887,766,241.27 |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润 |
所有者权 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0,000,00 0.00 |
539,088,6 28.59 |
7,633,35 4.76 |
68,700,1 92.80 |
675,422,1 76.15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 0.00 |
539,088,6 28.59 |
7,633,35 4.76 |
68,700,1 92.80 |
675,422,1 76.1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20,010,00 0.00 |
1,356,473 ,052.62 |
3,024,09 1.82 |
27,129,4 55.11 |
1,406,636 ,599.55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153,5 46.93 |
30,153,54 6.9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20,010,00 0.00 |
1,356,473 ,052.62 |
1,376,483 ,052.6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10,00 0.00 |
1,356,473 ,052.62 |
1,376,483 ,052.62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3,024,09 1.82 |
-3,024,0 91.82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24,09 1.82 |
-3,024,0 91.82 |
18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10,00 0.00 |
1,895,561 ,681.21 |
10,657,4 46.58 |
95,829,6 47.91 |
2,082,058 ,775.70 |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程宝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龙珍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龙珍
18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于2008 年3 月11 日成立。系由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于2021 年12 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723550827;法定代表人:CHENGBAOHONG(程宝洪)。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 年3 月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1 号)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1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 公司股票于2023 年5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2023 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进行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及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4 股,不送红股。公司 权益分派前总股本为80,01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1,193,428 股,合计转增31,526,62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11,536,629 股。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1,153.6629 万股。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 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公司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和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及沉淀, 现已形成“电源管理+信号链”双驱动产品策略,主要产品包括无线充电芯片、照明 驱动芯片、有线快充芯片、信号链光学传感器以及汽车电子产品。公司依托“手机+ 汽车+机器人”的用户平台,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丰富优质的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 产品可广泛应用于通信终端、智能家居、汽车电子等领域,并积极拓展工业智控、 低空飞行和人工智能等新兴市场。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2025 年4 月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19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 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 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 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应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 年的应付款金额大于1 千 万元 |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单项账龄超过1 年的合同负债金额大于1 千万元 |
|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 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 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 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 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19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 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 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 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 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 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 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 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 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 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 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 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 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19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 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 1 )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 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 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 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 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 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9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 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
-
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 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
-
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
-
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 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 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 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 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 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 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 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 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 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 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 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 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 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 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 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 得进行重分类。
19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 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 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 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 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 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 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 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 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19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 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 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 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 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 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 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 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 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 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 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 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 个月内的预期
19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 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 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 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 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 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 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 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 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 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应收客户组合
-
C、合同资产
-
合同资产组合:应收客户组合
19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及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2:政府补助
-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 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员工借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员工借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长期应收款组合1:员工借款
对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 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列报为应收 款项融资。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 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 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 组合的依据如下:
-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应收票据
19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应收账款
对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 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 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 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 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
-
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 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 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9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 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20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
-
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 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 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 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 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 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 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 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20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20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 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 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 提的金额内转回。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 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 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 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 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 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 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20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 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 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 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 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 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 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 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 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 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 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 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 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 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 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 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 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 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 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
20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 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 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 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 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7。
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 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 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 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 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 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 折旧率如下:
| 折旧率如下: | ||||
|---|---|---|---|---|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10 | 5% | 31.67%、19%、9.50% |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计算确定折旧率。
20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2、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23、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 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软件、专用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 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 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 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 类别 | 使用寿命 (年)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
| 软件 | 3、5 | 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直线法摊销 |
| 专用技术 | 3、5 | 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直线法摊销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 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 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材料费、 测试费、技术服务费、折旧费用、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 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 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 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 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 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 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 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 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0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 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 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 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预定用途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 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 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 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 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 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 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 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 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20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1 )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 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 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 付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 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 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 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 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 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 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 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 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21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 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 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 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 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 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 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 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 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 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1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 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 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 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 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 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 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 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 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 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 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 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 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
21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 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 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 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 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 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 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 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 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 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 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 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 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21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境内销售:公司在按合同约定将产品转移给客户后,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 依据经客户确认签收的单据,在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公司在发出产品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且获海关批准后,已将产品控制 权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根据经海关批准的报关单,在产品出口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 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 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 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 期损益。
21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 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 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 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 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 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 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 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 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 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 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
21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 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 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 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 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 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 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 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 调整。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 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 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 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 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 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7。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 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 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 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 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 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21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 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 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 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 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 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 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 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 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 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 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 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 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 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 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 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 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 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 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 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1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 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 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 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 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 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 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 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 作库存股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 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 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 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21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2024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10%、13%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 |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8.25%、9%、25% | |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 美芯晟集成电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5 | ||
| 美芯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5 | ||
| 美芯晟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5 | ||
| 美芯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5 | ||
| 美芯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8.25 | ||
| 美芯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韩国分公司 | 9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 局于2023 年12 月20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所得税按 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7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 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 年1 月1 日起,再按 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 年1 月1 日起,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 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 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当年具 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 个年度发生 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 年延长至10 年。
(4)本公司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9]70 号),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安置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
22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 计扣除。
(5)本公司之子公司美芯晟香港,根据2018 年3 月21 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 过《2017 年税务(修订)(第7 号)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或“利得 税两级制”),引入利得税两级制。《草案》于2018 年3 月28 日签署成为法律并 于次日公布(将适用于2018 年4 月1 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根据利得税两级 制,法团首个200 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率为8.25%,而超过200 万港元的应 评税利润则按16.50%的税率缴纳利得税。
(6)本公司之子公司美芯晟上海、美芯晟西安、美芯晟厦门和美芯晟深圳,根据财 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12 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 年12 月31 日。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告《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 通知》(财税〔2023〕17 号),自2023 年1 月1 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允许集 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 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
| 银行存款 | 589,076,728.76 | 1,002,622,527.23 |
| 其他货币资金 | 1,233.32 |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589,077,962.08 | 1,002,622,527.23 |
| 其中:存放在境 外的款项总额 |
27,354,908.59 |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中329,458.82 元为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除此之外,期末本公司不存 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22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901,706,684.23 | 717,654,369.43 | / |
|---|---|---|---|
| 其中: | |||
| 理财产品 | 901,706,684.23 | 717,654,369.43 | / |
| 合计 | 901,706,684.23 | 717,654,369.4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22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月至6月 | 181,061,862.70 | 131,675,968.59 |
| 6月至1年 | 12,650,618.55 | 70,571,438.85 |
| 1年以内小计 | 193,712,481.25 | 202,247,407.44 |
| 1 至2年 | 3,231,263.42 | |
| 2 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 至4年 | ||
| 4 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193,712,481.25 | 205,478,670.8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类 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 例 ( % ) |
金额 | 计 提 比 例 (% ) |
金额 | 比 例 ( % ) |
金额 | 计 提 比 例 (% ) |
|||
| 按 |
22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
|---|---|---|---|---|---|---|---|---|---|---|
| 其中: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193,712 ,481.25 |
1 0 0 |
2,624, 211.42 |
1. 35 |
191,088,2 69.83 |
205,478,6 70.86 |
10 0 |
5,601,73 8.45 |
2. 73 |
199,876,9 32.41 |
| 其中: | ||||||||||
| 应 收 客 户 组 合 |
193,712 ,481.25 |
1 0 0 |
2,624, 211.42 |
1. 35 |
191,088 ,269.83 |
205,478 ,670.86 |
1 0 0 |
5,601, 738.45 |
2. 73 |
199,876 ,932.41 |
| 合 计 |
193,712 ,481.25 |
1 0 0 |
2,624, 211.42 |
1. 35 |
191,088 ,269.83 |
205,478 ,670.86 |
1 0 0 |
5,601, 738.45 |
2. 73 |
199,876 ,932.4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月至6月 | 181,061,862.70 | 1,991,680.49 | 1.10 |
| 6月至1年 | 12,650,618.55 | 632,530.93 | 5.00 |
| 1年-2年 | |||
| 合计 | 193,712,481.25 | 2,624,211.42 | 1.35 |
22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 或核 销 |
其他 变动 |
|||
| 账龄组 合 |
5,601,738.45 | 2,977,527.03 | 2,624,211.42 | |||
| 合计 | 5,601,738.45 | 2,977,527.03 | 2,624,211.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 |
合 同 资 |
应收账款和合同 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 收账 款和 |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
22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产 期 末 余 额 |
合同 资产 期末 余额 合计 数的 比例 (%) |
||||
|---|---|---|---|---|---|
| 余额前五名的 应收账款总额 |
142,496,583.20 | 142,496,583.20 | 73.56 | 1,665,849.47 | |
| 合计 | 142,496,583.20 | 142,496,583.20 | 73.56 | 1,665,849.47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
(1).合同资产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22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28,860,109.65 | 36,093,373.92 |
| 合计 | 28,860,109.65 | 36,093,373.9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11,989,536.51 | 19,782,923.10 |
| 合计 | 11,989,536.51 | 19,782,923.1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22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票面金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 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22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6,907,842.66 | 100.00 | 6,646,143.34 | 100.00 |
| 合计 | 6,907,842.66 | 100.00 | 6,646,143.34 | 100.00 |
账龄超过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 总额 |
5,294,963.22 | 76.65 |
| 合计 | 5,294,963.22 | 76.65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3,159,302.39 | 5,134,690.68 |
| 合计 | 3,159,302.39 | 5,134,690.6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23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23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 年以内 | 1,740,412.62 | 3,522,069.86 |
| 1年以内小计 | 1,740,412.62 | 3,522,069.86 |
| 1 至2年 | 216,559.99 | 318,921.76 |
| 2 至3年 | 184,693.00 | 197,238.00 |
| 3 至4年 | 3,300.00 | |
| 4 至5年 | 3,300.00 | 23,562.00 |
| 5年以上 | 1,195,193.73 | 1,183,981.73 |
| 合计 | 3,340,159.34 | 5,249,073.3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及保证金 | 3,169,567.17 | 2,067,473.35 |
| 备用金 | 170,592.17 | 181,600.00 |
| 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
| 合计 | 3,340,159.34 | 5,249,073.35 |
23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 额 |
112,382.67 | 2,000.00 | 114,382.67 | |
| 2024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4,777.50 | 4,777.50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55,051.78 | 11,422.50 | 66,474.28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 余额 |
162,656.95 | 18,200.00 | 180,856.9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 回 或 转 回 |
转销 或核 销 |
其 他 变 动 |
|||
| 按组合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的 其他应收款 |
103,373.67 | 55,104.68 | 158,478.35 |
23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应收其他款项 组合 |
11,009.00 | 11,369.60 | 22,378.60 | |||
|---|---|---|---|---|---|---|
| 合计 | 114,382.67 | 66,474.28 | 180,856.9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 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北京科大 天工科技 服务有限 公司 |
1,297,191.75 | 38.84 | 押金及保 证金 |
1 年以 内、 1-2 年、5 年以上 |
64,859.59 |
| 东升新时 代(北京) 科技有限 公司 |
611,946.83 | 18.32 | 押金及保 证金 |
1 年以内 | 30,597.34 |
| 盛衡信息 技术(上 海)有限公 司 |
234,594.00 | 7.02 | 押金及保 证金 |
1 年以内 | 11,729.70 |
| KIM SUNHEE |
197,511.35 | 5.91 | 押金及保 证金 |
1 年以内 | 9,875.57 |
| 深圳市星 河雅创投 资发展有 限公司 |
197,238.00 | 5.91 | 押金及保 证金 |
1 年以内 | 9,861.90 |
| 合计 | 2,538,481.93 | 76.00 | / | / | 126,924.10 |
23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 备/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准 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 备/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准 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27,526,011.49 | 1,726,531.29 | 25,799,480.20 | 25,908,953.76 | 1,179,667.51 | 24,729,286.25 |
| 半成品 | 8,269,434.44 | 560,994.42 | 7,708,440.02 | 5,739,368.95 | 360,091.20 | 5,379,277.75 |
| 委托加 工物资 |
52,586,294.62 | 2,116,672.13 | 50,469,622.49 | 56,625,569.17 | 108,053.30 | 56,517,515.87 |
| 库存商 品 |
46,486,134.52 | 4,673,400.63 | 41,812,733.89 | 33,803,589.57 | 1,041,623.20 | 32,761,966.37 |
| 发出商 品 |
780,643.93 | 25,595.30 | 755,048.63 | |||
| 合计 | 135,648,519.00 | 9,103,193.77 | 126,545,325.23 | 122,077,481.45 | 2,689,435.21 | 119,388,046.24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179,667.51 | 546,863.78 | 1,726,531.29 | |||
| 半成品 | 360,091.20 | 200,903.22 | 560,994.42 | |||
| 委托加工物 资 |
108,053.30 | 2,008,618.83 | 2,116,672.13 | |||
| 库存商品 | 1,041,623.20 | 5,469,719.28 | 1,837,941.85 | 4,673,400.63 | ||
| 发出商品 | 25,837.46 | 242.16 | 25,595.30 | |||
| 合计 | 2,689,435.21 | 8,251,942.57 | 1,838,184.01 | 9,103,193.77 |
23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生产领用,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对外销售。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971,532.66 | |
| 合计 | 971,532.66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3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进项税额等 | 20,743,976.22 | 21,163,583.94 |
|---|---|---|
| 其他 | 1,211,009.76 | |
| 合计 | 21,954,985.98 | 21,163,583.94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 现 率 区 间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融资租赁款 | |||||||
| 其中:未实 现融资收益 |
|||||||
| 分期收款销售 |
23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商品 | |||||||
|---|---|---|---|---|---|---|---|
| 分期收款提供 劳务 |
|||||||
| 员工借款 | 6,874,999.95 | 343,750.00 | 6,531,249.95 | ||||
| 减:1 年内到期 的长期应收款 |
1,022,665.96 | 51,133.30 | 971,532.66 | ||||
| 合计 | 5,852,333.99 | 292,616.70 | 5,559,717.29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类 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 额 |
坏账准 备 |
账 面 价 值 |
|||||
| 金额 | 比 例 (%) |
金额 | 计 提 比 例 (%) |
金 额 |
比 例 (%) |
金 额 |
计 提 比 例 (%) |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
| 其中: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5,852,333.99 | 100 | 292,616.70 | 5 | 5,559,717.29 | |||||
| 其中: | ||||||||||
| 员 工 借 款 |
5,852,333.99 | 100 | 292,616.70 | 5 | 5,559,717.29 |
23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合 5,852,333.99 100 292,616.70 5 5,559,717.29 / / 计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员工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5,852,333.99 | 292,616.70 | 5.00 |
| 合计 | 5,852,333.99 | 292,616.7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 个月 预期信用损 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 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已发 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 额 |
||||
| 2024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292,616.70 | 292,616.70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 余额 |
292,616.70 | 292,616.7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4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类别 | 期初余 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 核销 |
其他变 动 |
|||
| 员工借款 | 292,616.70 | 292,616.70 | ||||
| 合计 | 292,616.70 | 292,616.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24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无
24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 认的股 利收入 |
累计计 入其他 综合收 益的利 得 |
累计计 入其他 综合收 益的损 失 |
指定为 以公允 价值计 量且其 变动计 入其他 综合收 益的原 因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 资 |
本期计入 其他综合 收益的利 得 |
本期计 入其他 综合收 益的损 失 |
其他 | |||||||
| 权益性投 资项目 |
7,020,000.00 | 7,020,000.00 | 本公司 出于战 略目的 而计划 长期持 有的投 资 |
||||||||
| 合计 | 7,020,000.00 | 7,020,000.00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24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由于权益性投资项目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
24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27,063,377.94 | 8,833,783.89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27,063,377.94 | 8,833,783.8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2,707,958.97 | 2,921,696.85 | 15,629,655.82 | |
| 2.本期增加金 额 |
21,173,640.98 | 921,572.11 | 22,095,213.09 | |
| (1)购置 | 21,173,640.98 | 921,572.11 | 22,095,213.09 | |
| (2)在建工 程转入 |
||||
| (3)企业合 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104,273.51 | 1,679.65 | 105,953.16 | |
| (1)处置或 报废 |
104,273.51 | 1,679.65 | 105,953.16 | |
| 4.期末余额 | 33,777,326.44 | 3,841,589.31 | 37,618,915.75 | |
| 二、累计折旧 |
24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1.期初余额 | 5,073,370.67 | 1,722,501.26 | 6,795,871.93 | |
|---|---|---|---|---|
| 2.本期增加金 额 |
3,116,391.05 | 743,744.18 | 3,860,135.23 | |
| (1)计提 | 3,116,391.05 | 743,744.18 | 3,860,135.23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99,059.84 | 1,409.51 | 100,469.35 | |
| (1)处置或 报废 |
99,059.84 | 1,409.51 | 100,469.35 | |
| 4.期末余额 | 8,090,701.88 | 2,464,835.93 | 10,555,537.81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 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
| (1)处置或 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 值 |
25,686,624.56 | 1,376,753.38 | 27,063,377.94 | |
| 2.期初账面价 值 |
7,634,588.3 | 1,199,195.59 | 8,833,783.89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24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9,730,735.85 | 19,730,735.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268,497.69 | 17,268,497.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410,882.48 | 20,410,882.48 |
| 4.期末余额 | 16,588,351.06 | 16,588,351.06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4,245,669.61 | 14,245,669.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64,601.45 | 7,464,601.45 |
24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1)计提 | 7,464,601.45 | 7,464,601.45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788,240.83 | 14,788,240.83 |
| (1)处置 | 14,788,240.83 | 14,788,240.83 |
| 4.期末余额 | 6,922,030.23 | 6,922,030.2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666,320.83 | 9,666,320.8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85,066.24 | 5,485,066.24 |
本公司确认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租赁费用见七、82。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 使用 权 |
专 利 权 |
非 专 利 技 术 |
软件 | 专有技术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 余额 |
5,823,223.34 | 5,810,171.18 | 11,633,394.52 | |||
| 2.本期 增加金额 |
2,145,542.90 | 621,850.36 | 2,767,393.26 | |||
| (1)购 置 |
2,145,542.90 | 621,850.36 | 2,767,393.26 | |||
| (2)内 部研发 |
||||||
| (3)企 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 减少金额 |
24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1)处 置 |
||||||
|---|---|---|---|---|---|---|
| 4.期末余 额 |
7,968,766.24 | 6,432,021.54 | 14,400,787.78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 余额 |
1,773,685.08 | 2,821,003.79 | 4,594,688.87 | |||
| 2.本期 增加金额 |
2,319,196.50 | 905,256.66 | 3,224,453.16 | |||
| (1) 计提 |
2,319,196.50 | 905,256.66 | 3,224,453.16 | |||
| 3.本期 减少金额 |
||||||
| (1) 处置 |
||||||
| 4.期末 余额 |
4,092,881.58 | 3,726,260.45 | 7,819,142.03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 余额 |
||||||
| 2.本期 增加金额 |
||||||
| (1) 计提 |
||||||
| 3.本期 减少金额 |
||||||
| (1)处 置 |
||||||
| 4.期末 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 账面价值 |
3,875,884.66 | 2,705,761.09 | 6,581,645.75 | |||
| 2.期初 账面价值 |
4,049,538.26 | 2,989,167.39 | 7,038,705.6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25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5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 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971,108.85 | 2,353,623.20 | 908,731.04 | 2,416,001.01 | |
| 971,108.85 | 2,353,623.20 | 908,731.04 | 2,416,001.01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 坏账准备 | 3,148,818.37 | 467,642.22 | 5,716,121.12 | 857,418.17 |
| 递延收益 | 111,706.26 | 16,755.94 | ||
| 存货跌价 准备 |
9,103,193.77 | 1,365,479.07 | 2,689,435.21 | 403,415.28 |
| 税前可弥补 亏损 |
378,027,904.87 | 56,704,185.73 | 160,173,024.00 | 24,025,953.60 |
| 租赁负债 | 13,917,670.96 | 1,527,545.55 | 5,766,417.58 | 864,962.64 |
| 股权激励 | 1,638,587.10 | 225,221.77 | ||
| 合计 | 405,836,175.07 | 60,290,074.34 | 174,456,704.17 | 26,168,505.62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 |
4,706,684.23 | 706,002.63 | 3,654,369.43 | 548,155.41 |
| 使用权资产 | 13,767,540.52 | 1,510,250.56 | 5,472,784.97 | 820,917.73 |
| 合计 | 18,474,224.75 | 2,216,253.19 | 9,127,154.40 | 1,369,073.1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25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产和负债期末 互抵金额 |
得税资产或负 债期末余额 |
产和负债期初 互抵金额 |
得税资产或负 债期初余额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16,253.19 | 58,073,821.15 | 1,369,073.14 | 24,799,432.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16,253.19 | 1,369,073.1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02,994.05 | |
| 可抵扣亏损 | 12,530,487.71 | |
| 合计 | 13,633,481.7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8年 | 10,305,965.36 | ||
| 2039年 | 2,224,522.35 | ||
| 合计 | 12,530,487.7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无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 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 值 |
|
| 大额存单 | 10,260,583.69 | 10,260,583.69 | ||||
| 合计 | 10,260,583.69 | 10,260,583.69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货款 | 28,407,223.43 | 16,638,582.05 |
| 服务费 | 21,636,030.31 | 15,864,686.18 |
| 合计 | 50,043,253.74 | 32,503,268.23 |
(2).账龄超过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5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销售返利 | 804,929.64 | 662,738.81 |
| 预收货款 | 301,363.82 | 696,117.52 |
| 合计 | 1,106,293.46 | 1,358,856.33 |
(2).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8,156,885.88 | 140,957,039.97 | 138,171,354.00 | 10,942,571.85 |
| 二、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
588,589.70 | 11,560,664.30 | 11,433,317.07 | 715,936.93 |
| 三、辞退福利 | 2,390,588.98 | 1,922,464.27 | 468,124.71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 其他福利 |
25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合计 8,745,475.58 154,908,293.25 151,527,135.34 12,126,633.49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 |
4,769,379.86 | 121,576,659.51 | 119,758,890.14 | 6,587,149.23 |
| 二、职工福利费 | 11,471.71 | 3,038,834.90 | 3,031,962.01 | 18,344.60 |
| 三、社会保险费 | 381,667.43 | 6,513,029.92 | 6,445,259.21 | 449,438.1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39,468.12 | 5,721,472.58 | 5,659,473.62 | 401,467.08 |
| 工伤保险费 | 10,230.81 | 248,951.32 | 246,691.09 | 12,491.04 |
| 生育保险费 | 31,968.50 | 542,606.02 | 539,094.50 | 35,480.02 |
| 四、住房公积金 | 33,797.00 | 8,324,118.55 | 8,270,959.43 | 86,956.12 |
| 五、工会经费和职 工教育经费 |
2,960,569.88 | 1,504,397.09 | 664,283.21 | 3,800,683.76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 计划 |
||||
| 合计 | 8,156,885.88 | 140,957,039.97 | 138,171,354.00 | 10,942,571.8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 险 |
570,681.42 | 11,135,196.19 | 11,011,352.70 | 694,524.91 |
| 2、失业保险费 | 17,908.28 | 425,468.11 | 421,964.37 | 21,412.02 |
| 3、企业年金缴 费 |
||||
| 合计 | 588,589.70 | 11,560,664.30 | 11,433,317.07 | 715,936.9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25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企业所得税 | 160,927.77 | |
|---|---|---|
| 个人所得税 | 995,632.89 | 741,755.64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合计 | 1,156,560.66 | 741,755.64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257,967.22 | 216,863.61 |
| 合计 | 257,967.22 | 216,863.6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代付款项 | 257,967.22 | 216,863.61 |
| 合计 | 257,967.22 | 216,863.61 |
账龄超过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25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887,793.75 | 2,326,212.49 |
| 合计 | 6,887,793.75 | 2,326,212.49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额 | 13,710,625.70 | 10,273,003.51 |
| 应付退货款 |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 到期票据 |
19,782,923.10 | 14,432,024.64 |
| 合计 | 33,493,548.80 | 24,705,028.15 |
25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5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45、长期借款
-
(1). 长期借款分类
-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
(1).应付债券
-
□适用√不适用
26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6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10,063,345.39 | 5,549,318.56 |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431,879.78 | 283,283.76 |
|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6,887,793.75 | 2,326,212.49 |
| 合计 | 2,743,671.86 | 2,939,822.31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1 | 108,549.76 | 108,549.76 | 与资产相关 |
26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的政府补助 | |||||
|---|---|---|---|---|---|
| 政府补助2 | 3,156.50 | 3,156.50 | 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
||
| 合计 | 111,706.26 | 111,706.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 行 新 股 |
送 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 他 |
小计 | |||
| 股 份 总 数 |
80,010,000.00 | 31,526,629.00 | 31,526,629.00 | 111,536,629.00 |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1,526,629.00 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 √适用□不适用
26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 本溢价) |
1,895,561,681.21 | 31,526,629.00 | 1,864,035,052.21 | |
| 其他资本公 积 |
1,638,587.10 | 1,638,587.10 | ||
| 合计 | 1,895,561,681.21 | 1,638,587.10 | 31,526,629.00 | 1,865,673,639.3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以扣除股票回购账户后的股本 78,816,572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31,526,629 股,股本溢价减少31,526,629.00 元。 (2)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638,587.10 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回购股份 | 119,852,843.17 | 119,852,843.17 | ||
| 合计 | 119,852,843.17 | 119,852,843.1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公司于2024 年1 月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7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73 元/股(含)。2024 年7 月2 日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1,428,4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07%。
(2)本公司于2024 年7 月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40.00 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2024 年10 月7 日回购 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2,440,3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79%。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 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 前发生额 |
减 | 减: 前 |
减: 所得 |
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 |
税后归 属于少 |
26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余 额 |
: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留 存 收 益 |
税费 用 |
数股东 | ||||
|---|---|---|---|---|---|---|---|---|
| 一、不能重 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其中:重新 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 变动额 |
||||||||
| 权益法 下不能转 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 益 |
||||||||
| 其他权 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 值变动 |
||||||||
| 企业自 身信用风 险公允价 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 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 合收益 |
-297,975.50 | -297,975.50 | -297,975.50 |
26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其中:权益 法下可转 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 益 |
||||||||
|---|---|---|---|---|---|---|---|---|
| 其他债 权投资公 允价值变 动 |
||||||||
| 金融资 产重分类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的金额 |
||||||||
| 其他债 权投资信 用减值准 备 |
||||||||
| 现金流 量套期储 备 |
||||||||
| 外币财 务报表折 算差额 |
-297,975.50 | -297,975.50 | -297,975.50 | |||||
| 其他综合 收益合计 |
-297,975.50 | -297,975.50 | -297,975.5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297,975.50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297,975.50 元。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10,657,446.58 | 10,657,446.58 | ||
26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合计 10,657,446.58 10,657,446.5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5,829,647.91 | 68,700,192.80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 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5,829,647.91 | 68,700,192.80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
-66,567,127.54 | 30,153,546.93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24,091.82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881,657.20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380,863.17 | 95,829,647.91 |
| 其中: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 积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 |
78,313.5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404,167,862.57 | 309,166,331.60 | 472,306,007.71 | 336,313,013.46 |
| 其他业务 | ||||
| 合计 | 404,167,862.57 | 309,166,331.60 | 472,306,007.71 | 336,313,013.46 |
26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40,416.79 47,230.6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 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 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 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 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 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 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收入。 |
||||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40,416.79 | 47,230.60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 |
/ |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 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 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 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 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 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 务除外。 |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收入。 |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收入。 |
26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 | 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 |||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 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 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 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 入等。 |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 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 入。 |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 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 收入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0,416.79 | 47,230.60 |
26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模拟电源芯片 | 188,973,325.74 | 164,943,595.69 |
| 无线充芯片 | 146,055,625.22 | 100,968,298.09 |
| 信号链芯片 | 69,138,911.61 | 43,254,437.82 |
| 按经营地分类 | ||
| 国内销售 | 330,418,036.63 | 245,654,107.14 |
| 国外销售 | 73,749,825.94 | 63,512,224.4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合同类型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经销模式 | 354,625,704.58 | 265,619,244.70 |
| 直销模式 | 49,542,157.99 | 43,547,086.90 |
| 合计 | 404,167,862.57 | 309,166,331.6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27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81,327.04 | |
|---|---|---|
| 教育费附加 | 272,376.47 | |
| 资源税 | ||
| 房产税 | ||
| 土地使用税 | ||
| 车船使用税 | ||
| 印花税 | 278,260.21 | 299,970.98 |
| 合计 | 278,260.21 | 953,674.49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8,610,941.52 | 17,342,756.51 |
| 折旧摊销及房租水电物业费 | 1,926,663.10 | 1,875,095.77 |
| 交通差旅费 | 1,375,047.95 | 1,081,469.22 |
| 宣传招待费 | 2,900,917.43 | 5,313,647.03 |
| 股权激励 | 224,722.01 | |
| 其他 | 1,668,102.06 | 1,211,845.87 |
| 合计 | 26,706,394.07 | 26,824,814.40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7,707,635.30 | 21,695,673.42 |
| 中介机构费用 | 3,432,892.14 | 2,858,135.31 |
| 折旧摊销及房租水电物业费 | 2,779,195.98 | 3,590,485.56 |
| 交通差旅费 | 1,317,896.19 | 762,091.83 |
| 宣传招待费 | 702,944.65 | 780,859.02 |
| 股权激励 | 290,631.29 | |
| 其他 | 1,107,178.23 | 841,920.12 |
| 合计 | 37,338,373.78 | 30,529,165.26 |
其他说明:
无
27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07,822,619.96 | 72,708,676.49 |
| 材料及测试费 | 28,242,261.45 | 17,011,274.91 |
| 折旧摊销及房租水电物业费 | 12,018,726.68 | 7,375,272.88 |
| 技术服务费 | 7,464,303.58 | 3,110,222.56 |
| 办公费 | 4,211,066.80 | 470,567.63 |
| 股权激励 | 1,123,233.80 | |
| 其他 | 3,223,582.84 | 2,063,940.00 |
| 合计 | 164,105,795.11 | 102,739,954.47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585,585.59 | 366,114.84 |
| 减:利息收入 | 5,763,288.04 | 10,124,891.24 |
| 汇兑损失 | -162,386.91 | -276,082.01 |
| 手续费及其他 | 160,539.71 | 179,979.81 |
| 合计 | -5,179,549.65 | -9,854,878.60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502,398.00 | 11,264,747.22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8,549.76 | 632,446.71 |
|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 9,139,309.65 | |
| 手续费返还 | 110,422.60 | 75,430.44 |
| 合计 | 3,721,370.36 | 21,111,934.02 |
其他说明: 无
27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 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 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 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 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 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
3,579,266.29 | 1,129,178.96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
217,972.58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3,797,238.87 | 1,129,178.96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 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481,328.17 | 17,866,338.26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 |
27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地产 | ||
|---|---|---|
| 合计 | 26,481,328.17 | 17,866,338.26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977,527.03 | -4,410,897.88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6,373.31 | -18,333.02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343,750.00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2,567,403.72 | -4,429,230.90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损失 |
-8,251,942.57 | -962,554.91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8,251,942.57 | -962,554.91 |
其他说明:
无
27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377,788.05 | -4,095.97 | |
| 合计 | 377,788.05 | -4,095.97 | |
| 其他说明: | |||
| 无 | |||
| 74、营业外收入 | |||
| 营业外收入情况 | |||
| √适用 □不适用 |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377,788.05 | -4,095.97 | |||
| 合计 | 377,788.05 | -4,095.97 | |||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 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 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 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 其他 | 1,720.21 | 777.10 | 1,720.21 | ||
| 合计 | 1,720.21 | 777.10 | 1,720.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合计 |
5,483.81 | 22,426.23 | 5,483.81 |
| 其中:固定资产 处置损失 |
5,483.81 | 22,426.23 | 5,483.81 |
| 无形资产处置损 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损失 |
27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对外捐赠 | |||
|---|---|---|---|
| 违约金 | 122,997.88 | 122,997.88 | |
| 滞纳金 | 1.13 | 7,699.85 | 1.13 |
| 其他 | 0.03 | ||
| 合计 | 128,482.82 | 30,126.11 | 128,482.82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0,186.86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3,274,377.88 | -10,671,062.25 |
| 合计 | -33,114,191.02 | -10,671,062.2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99,681,318.56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952,197.78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5,768.32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62,954.88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 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55,597.99 |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 列) |
-19,807,809.59 |
| 其他 | -26,968.20 |
| 所得税费用 | -33,114,191.0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27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员工借款 | 19,500,000.00 | |
| 利息收入 | 7,282,418.57 | 8,276,636.45 |
| 政府补助 | 6,499,241.50 | 4,665,834.86 |
| 押金及保证金等 | 176,825.31 | 61,748.29 |
| 其他往来款 | 256,597.22 | 81,370.72 |
| 合 计 |
33,715,082.60 | 13,085,590.3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费用 | 36,435,396.91 | 22,512,954.10 |
| 员工借款 | 26,530,000.00 | |
| 押金及保证金等 | 141,332.39 | |
| 其他往来款 | 528,672.34 | 659,860.61 |
| 合计 | 63,494,069.25 | 23,314,147.1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 5,383,950,000.00 | 2,430,000,000.00 |
| 银行理财收益 | 28,147,592.14 | 17,491,421.76 |
| 合计 | 5,412,097,592.14 | 2,447,491,421.76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7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5,566,950,000.00 | 2,974,000,000.00 |
| 合计 | 5,566,950,000.00 | 2,974,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票据贴现 | 3,182,299.99 | |
| 房屋押金 | 331,238.40 | |
| 合计 | 3,513,538.3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股权回购款 | 119,852,843.17 | |
| 租赁费 | 9,200,498.21 | 6,235,932.21 |
| 发行费用 | 344,206.82 | 26,805,100.00 |
| 合计 | 129,397,548.20 | 33,041,032.2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 现 金 |
现金变动 | 非 现 金 |
27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变 动 |
变 动 |
|||||
|---|---|---|---|---|---|---|
| 租赁负 债 |
5,266,034.80 | 11,941,634.79 | 7,576,203.98 | 9,631,465.61 | ||
| 合计 | 5,266,034.80 | 11,941,634.79 | 7,576,203.98 | 9,631,465.61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 影响
-
□适用√不适用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66,567,127.54 | 30,153,546.93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251,942.57 | 962,554.91 |
| 信用减值损失 | -2,567,403.72 | 4,429,230.90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860,015.72 | 2,273,404.03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462,867.88 | 5,947,571.61 |
| 无形资产摊销 | 3,224,433.31 | 1,886,745.97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08,731.04 | 1,121,646.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377,788.05 | 4,095.9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5,483.81 | 22,426.2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26,481,328.17 | -17,866,338.26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列) |
-14,672.58 | 366,114.84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
-3,797,238.87 | -1,129,178.9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33,274,388.67 | -10,348,521.1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322,541.10 |
27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 填列) |
-13,571,037.55 | -53,650,935.54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以“-”号填列) |
18,687,660.66 | -23,030,045.40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以“-”号填列) |
27,390,550.00 | -93,436,593.79 |
| 其他 | -221,801.4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081,101.61 | -152,616,815.94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当期新增使用权资产 | 17,268,497.69 | 4,158,359.77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88,748,503.26 | 1,000,774,272.44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00,774,272.44 | 319,365,002.86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2,025,769.18 | 681,409,269.5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588,748,503.26 | 1,000,774,272.44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 存款 |
588,747,269.94 | 1,000,774,272.44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 货币资金 |
1,233.32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 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 588,748,503.26 | 1,000,774,272.44 |
28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额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 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 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 计提定期存款利 息 |
329,458.82 | 1,848,254.79 | 未实际收到 |
| 合计 | 329,458.82 | 1,848,254.7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11,930,482.02 | 7.1884 | 85,761,076.96 |
| 韩元 | 58,053,488.00 | 0.004937784 | 286,655.57 |
| 港币 | 8,115.00 | 0.92604 | 7,514.83 |
| 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1,592,657.92 | 7.1884 | 11,448,662.20 |
| 欧元 | |||
| 港币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
| 韩元 | 40,930,000.00 | 0.004937784 | 202,103.52 |
| 港币 |
28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应付账款 | |||
|---|---|---|---|
| 其中:美元 | 167,504.09 | 7.1884 | 1,204,086.43 |
| 其中:韩元 | 1,694,898.00 | 0.004937784 | 8,369.0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中:韩元 | 38,981,548.28 | 0.004937784 | 192,482.49 |
其他说明:
无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 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354,841.9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9,539,817.9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28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07,822,619.96 | 72,708,676.49 |
| 材料及测试费 | 28,242,261.45 | 17,011,274.91 |
| 折旧摊销及房租水电物业费 | 12,018,726.68 | 7,375,272.88 |
| 技术服务费 | 7,464,303.58 | 3,110,222.56 |
| 办公费 | 4,211,066.80 | 470,567.63 |
| 股权激励 | 1,123,233.80 | |
| 其他 | 3,223,582.84 | 2,063,940.00 |
| 合计 | 164,105,795.11 | 102,739,954.47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4,105,795.11 | 102,739,954.47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28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不适用
-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 □适用√不适用
28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变动原因 |
|---|---|
| 美芯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 美芯晟集成电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 美芯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 美芯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 美芯晟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8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 营地 |
注册资 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美芯晟 科技(香 港)有限 公司 |
香港 | 1 万港元 | 香港 | 集成电路 的销售、 投资 |
100 | 投资设立 | |
| 美芯晟 集成电 路科技 (厦门) 有限公 司 |
厦门 | 5000 万 人民币 |
厦门 | 集成电路 的技术开 发、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 美芯晟 科技(深 圳)有限 公司 |
深圳 | 5000 万 人民币 |
深圳 | 集成电路 的技术开 发、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 美芯晟 科技(上 海)有限 公司 |
上海 | 5000 万 人民币 |
上海 | 集成电路 的技术开 发、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 美芯晟 科技(西 安)有限 公司 |
西安 | 5000 万 人民币 |
西安 | 集成电路 的技术开 发、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 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28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2、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8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 3、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
3、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
3、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
3、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
3、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
3、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
3、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
3、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财务报 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 增补助 金额 |
本期计 入营业 外收入 金额 |
本期转入其 他收益 |
本期其 他变动 |
期末余 额 |
与资产/ 收益相 关 |
| 递延收 益 |
108,549.76 | 108,549.76 | 与资产相 关 |
||||
| 递延收 益 |
3,156.50 | 3,156.50 | 与收益相 关 |
||||
| 合计 | 111,706.26 | 111,706.26 | / |
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 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
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
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108,549.76 | 632,446.71 |
| 与收益相关 | 3,502,398.00 | 11,264,747.22 |
| 合计 | 3,610,947.76 | 11,897,193.93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 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各项金融工具的详 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 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 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 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 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 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 限定的范围之内。
28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 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 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 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 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 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 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 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 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 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 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 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 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 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 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73.56%(2023 年: 76.78%);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 款总额的76.00%(2023 年:91.98%)。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 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 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 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 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8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 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租赁负债。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 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 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 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 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 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 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 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币和 韩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 项 目 |
外币负债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
外币负债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
外币资产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
外币资产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
|---|---|---|---|---|
| 美元 | 1,204,086.43 | 1,265,189.08 | 97,209,739.16 | 11,991,628.06 |
| 韩元 | 200,851.58 | 488,759.09 | ||
| 港币 | 7,514.83 | |||
| 合 计 |
1,404,938.01 | 1,265,189.08 | 97,706,013.08 | 11,991,628.06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 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29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 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 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期末,本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40%(上年年末:3.42%)。
2、套期
-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已转移金融资 产性质 已转移金融资 产金额 终止确认情况 终止确认情况 的判断依据 票据背书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 48,591,996.22 终止确认 已经转移了其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票据背书 以公允价值计 19,782,923.10 不终止确认 保留了其几乎 |
||||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 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 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 的判断依据 |
| 票据背书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 |
48,591,996.22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
| 票据背书 | 以公允价值计 | 19,782,923.10 | 不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 |
29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 |
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 |
|||
|---|---|---|---|---|
| 票据贴现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 |
3,200,000.0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
| 合计 | / | 71,574,919.32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 式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 产金额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 利得或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 票据背书 48,591,996.22 应收款项融资 票据贴现 3,200,000.00 -17,700.01 合计 / 51,791,996.22 |
|||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 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 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 利得或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48,591,996.22 | |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贴现 | 3,200,000.00 | -17,700.01 |
| 合计 | / | 51,791,996.22 |
本公司已向供应商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合计为71,574,919.32 元,本公 司认为,其中账面价值为51,791,996.22 元(2023 年12 月31 日:3,945,003.09 元)的 应收票据至资产负债表日已经转移了几乎所有的风险与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 件,因此,终止确认相关应收票据。这些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 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等。本公司认为继续涉入 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资产转移方式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 产金额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 债金额 应收款项融资 票据背书 19,782,923.10 19,782,923.10 合计 / 19,782,923.10 19,782,923.10 |
|||
|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 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 债金额 |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19,782,923.10 | 19,782,923.10 |
| 合计 | / | 19,782,923.10 | 19,782,923.1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29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第一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
合计 |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 产 |
901,706,684.23 | 901,706,684.23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901,706,684.23 | 901,706,684.23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4)结构性存款及理 财产品 |
901,706,684.23 | 901,706,684.23 |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
7,020,000.00 | 7,020,000.00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 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8,860,109.65 | 28,860,109.65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资产总额 |
937,586,793.88 | 937,586,793.88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 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 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29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 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内 容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 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加权平均 值) |
|---|---|---|---|---|
| 银行理财产品 | 901,706,684.23 | 收益法 | 预期未来现金流 量 |
|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7,020,000.00 | 投资成本 |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860,109.65 | 收益法 | 预期未来现金流 量 |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9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1)企业集团的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杭州耀友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发生前12 个月内曾持股5%以上股东程才生 儿子控制并担任董事及高管的企业 |
| 程宝洪、刘柳胜、彭适辰、李艳和、 杨莞平、陈玲玲、朱元军、赵兴涛、 邝宁华、刘雁、郭越勇、钟明、于龙 珍、郑洁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29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 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 额度(如适 用) |
是否超过交 易额度(如 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杭州耀友科技 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00,336.29 | 1,606,919.5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杭州耀友科技有限公 司 |
出售商品 | 57,300.5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29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364,624.97 | 7,096,203.33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杭州耀友科技有限公司 | 17,51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29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授予对 象类别 研发人 员 销售人 员 管理人 员 合计 |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1,172,744.06 | 9,751,368.71 | 409,456.96 | 3,221,363.63 | |||||
| 213,733.34 | 1,800,703.37 | 58,683.33 | 438,847.51 | |||||
| 293,522.60 | 2,334,619.49 | 89,463.03 | 870,323.06 | |||||
| 1,680,000.00 | 13,886,691.57 | 557,603.32 | 4,530,534.2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标的股价、历史波动率、无风险利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授予数量扣除离职数量与业绩条件未达 标数量的最佳估计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重大差异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 计金额 |
1,638,587.10 |
| 其他说明 无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授予对象类别 研发人员 销售人员 管理人员 合计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1,123,233.80 | ||
| 224,722.01 | ||
| 290,631.29 | ||
| 1,638,587.10 |
其他说明
无
29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0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一 个报告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30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1年以内 | 1年以内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 至6月 | 181,061,862.70 | 131,675,968.59 |
| 6月至1年 | 12,650,618.55 | 70,571,438.85 |
| 1年以内小计 | 193,712,481.25 | 202,247,407.44 |
| 1 至2年 | 3,231,263.42 | |
| 2 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 至4年 | ||
| 4 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193,712,481.25 | 205,478,670.8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类 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 例 ( % ) |
金额 | 计 提 比 例 (% ) |
金额 | 比 例 ( % ) |
金额 | 计 提 比 例 (% ) |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
| 其中: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
193,712, 481.25 |
1 0 0 |
2,624, 211.42 |
1. 35 |
191,088, 269.83 |
205,478, 670.86 |
1 0 0 |
5,601, 738.45 |
2. 73 |
199,876, 932.41 |
30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准 备 |
||||||||||
|---|---|---|---|---|---|---|---|---|---|---|
| 其中: | ||||||||||
| 应 收 客 户 组 合 |
193,712, 481.25 |
1 0 0 |
2,624, 211.42 |
1. 35 |
191,088, 269.83 |
205,478, 670.86 |
1 0 0 |
5,601, 738.45 |
2. 73 |
199,876, 932.41 |
| 合 计 |
193,712, 481.25 |
1 0 0 |
2,624, 211.42 |
1. 35 |
191,088, 269.83 |
205,478, 670.86 |
1 0 0 |
5,601, 738.45 |
2. 73 |
199,876, 932.4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组合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 至6月 | 181,061,862.70 | 1,991,680.49 | 1.10 |
| 6月至1年 | 12,650,618.55 | 632,530.93 | 5.00 |
| 1年至2年 | |||
| 合计 | 193,712,481.25 | 2,624,211.42 | 1.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 或核 |
其他 变动 |
30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销 | ||||||
|---|---|---|---|---|---|---|
| 账龄组 合 |
5,601,738.45 | 2,977,527.03 | 2,624,211.42 | |||
| 合计 | 5,601,738.45 | 2,977,527.03 | 2,624,211.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 |
合同资产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 产期末余 额 |
占应收账 款和合同 资产期末 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
| 余额前五 名的应 收账款 总额 |
142,496,583.20 | 73.56 | 1,665,849.47 | ||
| 合计 | 142,496,583.20 | 73.56 | 1,665,849.47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977,128.72 | 5,134,690.68 |
304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977,128.72
5,134,690.6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305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306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508,145.47 | 3,522,069.86 | |
| 1年以内小计 | 1,508,145.47 | 3,522,069.86 |
| 1 至2年 | 216,559.99 | 318,921.76 |
| 2 至3年 | 184,693.00 | 197,238.00 |
| 3 至4年 | 3,300.00 | |
| 4 至5年 | 3,300.00 | 23,562.00 |
| 5年以上 | 1,195,193.73 | 1,183,981.73 |
| 合计 | 3,107,892.19 | 5,249,073.3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押金及保证金 | 2,063,893.61 | 1,964,099.68 | |
| 内部往来款 | 769,372.61 | ||
| 备用金 | 143,862.50 | 170,591.00 | |
| 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
| 合计 | 2,977,128.72 | 5,134,690.6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
307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
| 2024年1月1日余 额 |
112,382.67 | 2,000.00 | 114,382.67 | |
| 2024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4,777.50 | 4,777.50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4,958.30 | 11,422.50 | 16,380.80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 余额 |
112,563.47 | 18,200.00 | 130,763.4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核 销 |
其他变动 | |||
| 押金及保 证金 |
103,373.67 | 5,252.3 | 108,625.97 | |||
| 应收其他 款项组合 |
11,009.00 | 11,128.5 | 22,137.5 | |||
| 合计 | 114,382.67 | 16,380.8 | 130,763.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08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 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北京科大 天工科技 服务有限 公司 |
1,297,191.75 | 41.74 | 押金及保 证金 |
1 年以内 1-2 年、5 年以上 |
64,859.59 |
| 东升新时 代(北京) 科技有限 公司 |
611,946.83 | 19.69 | 押金及保 证金 |
1 年以内 | 30,597.34 |
| 美芯晟科 技(香港) 有限公司 |
431,415.87 | 13.88 | 内部往来 款 |
1 年以内 | |
| 美芯晟集 成电路科 技(西安) 有限公司 |
165,000.00 | 5.31 | 内部往来 款 |
1 年以内 | |
| 美芯晟科 技(深圳) 有限公司 |
164,623.41 | 5.30 | 内部往来 款 |
1 年以内 | |
| 合计 | 2,670,177.86 | 85.92 | / | / | 95,456.9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 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 价值 |
309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对子公司投资 | 59,240,863.03 | 59,240,863.03 |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 资 |
||||||
| 合计 | 59,240,863.03 | 59,240,863.0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 资单 位 |
期初 余额 (账 面价 值) |
减 值 准 备 期 初 余 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 价值) |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
|---|---|---|---|---|---|---|---|---|
| 追加投资 | 减 少 投 资 |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其他 | |||||
| 美芯 晟集 成电 路科 技(厦 门)有 限公 司 |
10,000,000.00 | 27,392.75 | 10,027,392.75 | |||||
| 美芯 晟科 技(深 圳)有 限公 司 |
5,000,000.00 | 33,914.84 | 5,033,914.84 | |||||
| 美芯 晟科 技(西 安)有 限公 司 |
5,000,000.00 | 54,785.50 | 5,054,785.50 | |||||
| 美芯 晟科 技(上 海)有 限公 司 |
10,000,000.00 | 89,569.94 | 10,089,569.94 | |||||
| 美芯 晟科 技(香 港)有 限公 司 |
29,035,200.00 | 29,035,200.00 | ||||||
| 合计 | 59,035,200.00 | 205,663.03 | 59,240,863.03 |
310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404,167,862.57 | 309,166,331.60 | 472,306,007.71 | 336,313,013.46 |
| 其他业务 | ||||
| 合计 | 404,167,862.57 | 309,166,331.60 | 472,306,007.71 | 336,313,013.4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模拟电源芯片 | 188,973,325.74 | 164,943,595.69 |
| 无线充芯片 | 146,055,625.22 | 100,968,298.09 |
| 信号链芯片 | 69,138,911.61 | 43,254,437.8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国内销售 | 330,418,036.63 | 245,654,107.14 |
| 国外销售 | 73,749,825.94 | 63,512,224.46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经销模式 | 354,625,704.58 | 265,619,244.70 |
| 直销模式 | 49,542,157.99 | 43,547,086.90 |
| 合计 | 404,167,862.57 | 309,166,331.6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1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 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 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 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97,238.87 | 1,129,178.96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3,797,238.87 | 1,129,178.96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冲销部分 |
372,304.24第十节七、7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 |||
|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 882,398.00第十节七、67 | ||
|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 |||
|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 30,060,594.46 | 第十节七、68/70 | |
|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
312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生的损益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 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 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 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 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 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1,278.80 | 第十节七、74/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79,100.4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26,514,917.4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 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 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 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 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 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 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 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 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 设备投资政府补助 | 108,549.76 |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持 续发生 |
| 流片补贴 | 2,620,000.00 |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持 续发生 |
其他说明
313 / 31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
-3.36 | -0.61 | -0.6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
-4.70 | -0.85 | -0.8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CHENGBAOHONG(程宝洪)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 年4 月29 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314 / 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