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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ic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4
Aug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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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8,968,83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8,968,838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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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 日(因 2024 年 9 月 1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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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微科技”或“发行人”) 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善麒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向公司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 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 号”), 宏微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23,334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 为 73,87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98,493,33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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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为 78,259,293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9.4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234,041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0.5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限售期间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增加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5 名,解除限 售的股份数量为 38,968,83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8.3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9 月 2 日起 上市流通(因 2024 年 9 月 1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98,493,334 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转增 39,397,334 股。本次转增实施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98,493,334 股变更为 137,890,66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二)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37,890,66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4 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 0.1 股,派送红股 13,789,067 股,本次分配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37,890,668 股变更为 151,679,735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
(三)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4),公司因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完成归属,新增股份 436,798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151,679,735 股增加至 152,116,533 股。
(四)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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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30.00 万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3 号)”文 同意,公司 43,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微转债”,债券代码“118040”,转股期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9 年 7 月 24 日。
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宏微转债”共有 6,000 元已转换 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 15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52,116,533 股变更为 152,116,683 股。
(五)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8 日)登记的总股本 152,116,683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 151,917,3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分配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52,116,683 股变更为 212,883,62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六)自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宏微转债”共有 2,000 元已 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 70 股,公司总股本由 212,883,625 股变更为 212,883,695 股。
(七)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以及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变动为 38,968,83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 18.31%。
(八)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数 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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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所持股份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善麒承诺:
1 、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下同),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发行人处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持 有的公司股份。
(4)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本人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本人锁定期 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 的相关规定。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 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向公司董事会上 缴该等收益。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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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本人自愿承诺,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 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四平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下同),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发行人处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 的公司股份。
4、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本人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本人锁定期满 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 相关规定。
6、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如本人确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将拟减持数量和减持原因等信息以书 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发行人披露本人减持意向之日起至少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具体实施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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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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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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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 该等收益。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股东荣睿、常东来、聂世义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下同),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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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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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处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4、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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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人作为公司的股东,若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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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 该等收益。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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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 诺。综上所述,保荐人同意宏微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8,968,83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8.31%,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 日(因 2024 年 9 月 1 日为非交易 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 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
|---|---|---|---|---|---|
| 1 | 赵善麒 | 37,783,038 | 17.75% | 37,783,038 | 0 |
| 2 | 李四平 | 431,200 | 0.20% | 431,200 | 0 |
| 3 | 常东来 | 431,200 | 0.20% | 431,200 | 0 |
| 4 | 荣睿 | 215,600 | 0.10% | 215,600 | 0 |
| 5 | 聂世义 | 107,800 | 0.05% | 107,800 | 0 |
| 合计 | 38,968,838 | 18.31% | 38,968,838 | 0 |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
| 1 | 首发配售股 | 38,968,838 | 36 |
| 合计 | 38,968,83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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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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