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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ic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Jul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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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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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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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8355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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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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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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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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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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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性股票授出数量(二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855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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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21,288.4185 万股的 0.99%。预留 54.3572 万股,占当前 公司股本总额 21,288.4185 万股的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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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二次调整后):19.42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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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首次及预留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120 人,预留授予 2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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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1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授予,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6、任职期限和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 12 个月以上。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2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 37%。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81%。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 172%。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授予,预留授予 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指标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81%。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172%。 |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 据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绩效系数(X)确定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 个人年度绩效系数(X) | X≥1 | 0.95≤X<1 | X<0.95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 | 0.6 | 0 |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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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 意见。
2、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文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3、202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2-025)。
4、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 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6、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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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 工作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 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10、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调整前) |
授予数量 (调整前)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
|---|---|---|---|---|
| 2022.08.26 | 30.06元/股 | 136.97万股 | 124人 | 35.31万股 |
| 2023.03.03 | 30.06元/股 | 35.31万股 | 23人 | 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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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授予情况均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公告时的内容,均为因 2022 年 度及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前的授予价格及获授股票数量。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 下:
| 归属批 次 |
上市流 通日期 |
归 属 人 数 |
归属 价格 (调 整后) |
归属 数量 |
归属后首 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 股票剩余 数量 |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 因分红送 转导致归 属价格及 数量的调 整情况 |
|---|---|---|---|---|---|---|---|
| 首次授 予第一 个归属 期 |
2023 年9月 27日 |
118 人 |
27.27 元/股 |
43.6798 万股 |
103.0953 万股 |
(1)4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符 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3.388万股全部作废 失效; (2)缴款的过程中,有 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其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全部 可归属的相关权益,故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人 数为118人。有1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部分可归属的相关权益, 合计0.5039万股。 |
公司2022 年度权益 分派已实 施完毕, 授予价格 由30.06 元/股调 整为 27.27元/ 股。首次 授予数量 由136.97 万股调整 为 150.667 万股 |
注:上述归属情况均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 票完成归属时的情况,为依据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前的授予价格及数量。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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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 20.8355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61 名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 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因此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件。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属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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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 个月以上。 |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81%。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 失效。 |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出具的审 计报告(天衡审字(2024)01159 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1,504,739,437.22 元,较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73.27%, 本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标, 因此公司层面首次授予部分可归 属获授权益总量的30%。 |
|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组织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绩效系数(X)确定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年度绩效系数(X) X≥1 0.95≤X<1 X<0.95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 0.6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
在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中: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2人已离 职,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监事失去 激励资格,其余仍在职的有97人, 其中58人2023年度个人年度绩效 系数为X≥1,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3人2023年度个人年度绩 效系数为0.95≤X<1,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60%;36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放弃归属;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数量共计20.8355万股。 |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 象可归属 20.83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对于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处理,详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三)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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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8355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61 名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 20.8355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 合归属条件的 6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8 月 26 日
(二)归属数量:20.8355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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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归属人数:6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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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予价格:19.42 元/股(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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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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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 序 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 |
可归属数量 (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61人) | 71.2601 | 20.8355 | 29.24% | |||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61 人) | 71.2601 | 20.8355 | 2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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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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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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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亦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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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表格中的人员及数量不包括首次授予部分已离职的 22 名激励对象、1 名担任监事人员及 36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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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本次归属的人员;又由于 3 人 2023 年度个人年度绩效系数为 0.95≤X<1,个人层面只能归属本批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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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因此上述“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小于计划归属比例 30%。
-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 宜,对应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8355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 6 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首次授 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首次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 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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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本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获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 次归属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 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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