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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ic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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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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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财务信息:天健2025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26.01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5.47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股东会同意聘任天健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与天健签订了2025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的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专项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建议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年度报告审计沟通及审阅财务会计报告

  1. 2026年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2. 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 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计委员会,听取天健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正式报告,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全体委员签字:

王文凯

温旭辉

张玉青

张玉青

陈华

许华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