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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ic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3
Apr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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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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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我们作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对我们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工 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温旭辉, 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 学,电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4 年 7 月至 1986 年 8 月任机械工业部西安微 电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1986 年 9 月至 1993 年 3 月,在清华大学攻读博士; 1993 年 7 月至今在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现任研究员; 2015 年 1 月至今任天 津中科华瑞电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2018 年 10 月至今任中科菲 仕电气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张玉青,男, 196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公司独立董事。 1989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 1982 年 9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 集团 ) 有限公司电器分所编辑; 1996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 集团 ) 有限公司电器分所副主编; 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 集团 ) 有限公司电器分所行 业室主任、主编; 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电器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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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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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总编; 2018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电器分院总编、中国电 器工业协会新能源电器联盟秘书长; 2020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王文凯,男, 1968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无境外 永居权。 1988 年 9 月至 1994 年 3 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副经理; 1994 年 4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中国香港 D.P.LAU & COMPANY CA CPA 审计员; 1995 年 11 月至 1998 年 2 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高级经理、所长助理; 1997 年 9 月至 1998 年 2 月,借调中国证监会国际业务部工作; 1998 年 3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1999 年 1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常州正 大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200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副所长; 2014 年 1 月至今,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常州分所合伙人;2016 年 2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021 年 2 月至今任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日盈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9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常州公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 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三 )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 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 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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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 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出 席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
出席次数 | |
| 温旭辉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3 |
| 张玉青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3 |
| 王文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4 |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8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 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 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 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 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 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 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 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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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 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 确的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研究相关议案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同时, 我们对报告期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2 年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分别 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了《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02 )及《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 ),上 述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 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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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 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业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25 日的公司总股本 98,493,33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94,146.802 元。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天的公司总股本 98,493,334 股,合计转增 39,397,334 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137,890,668 股。该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已实施完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 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 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 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维护 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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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 作用。
(十二)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况;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我们同意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应加强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以及财务人员的合规培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除上述情形,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 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 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 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 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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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温旭辉、王文凯、张玉青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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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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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旭辉 张玉青 王文凯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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