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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ic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Dec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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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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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 春新优”)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的股份转让,本次内部转让完成后,常春新 优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完成后,股东常春新优持有公司股份6,894,500 股, 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11%减少至4.99998%。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常春新优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因自身资金需求,常春新优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55,500 股转 让给潘世明。潘世明为常春新优普通合伙人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潘世明与常春新优构成一致 行动关系,故本次股份转让为常春新优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 外部市场减持,合计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本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 号阳明国际中心2 号楼1303-033
室
注册资本:4,02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10-09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赣州协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9.5025%,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49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82045X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 查(不含涉外调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潘世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 (股) |
变动比例 (%) |
|---|---|---|---|---|---|
| 常春新优 | 大宗交易 | 2022 年12 月 21 日至2022 年12 月22 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500 |
0.11 |
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在本次股份转让变动前,常春新优持有本公司股份7,05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11%。常春新优于2022 年12 月21 日、2022 年12 月22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55,500 股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 生。本次股份转让变动后,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7,0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1%,其中,常春新优持有本公司股份 6,894,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8%,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 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常春新优 | 7,050,000 | 5.11 | 6,894,500 | 5.00 |
| 潘世明 | 0 | 0.00 | 155,500 | 0.11 |
| 合计 | 7,050,000 | 5.11 | 7,050,000 | 5.11 |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内部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常春新优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内部转让股份的 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属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 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 变化,不涉及需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12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