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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ic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4

May 10, 2024

58605_rns_2024-05-10_becfbce7-350a-4d1f-b238-dbda88cef491.PDF

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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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四平持有公司股份 341,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42%。

上述总股份中的 308,000 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实 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公司送红股;上述总股份中的 33,000 股来源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并归属部分,已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上市 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四平减持不超过 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 超过 0.0217%,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 将作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四平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341,000 0.2242% IPO前取得:2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41,000股

1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派送红股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所 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
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李四平 不超过:
33,000股
不超过:
0.0217%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33,000股
2024/6/1~
2024/11/30
按市场价格 股权激励
计划归属
个人资
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四平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下同),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发行人处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持有的公司股份。

2

(4)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本人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本人锁定 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 份的相关规定。

(6)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如本人确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将拟减持数量和减持原因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自发行人披露本人减持意向之日起至少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具体实 施减持。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 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向公司董事会 上缴该等收益。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3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 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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