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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ic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n 13, 2025

58605_rns_2025-06-13_2c23ab11-cc68-46cf-901f-985d195ed76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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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宏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 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亦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除 5 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 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 9.35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2.8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