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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ic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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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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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在公 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 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善麒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 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实施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 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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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 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 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 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 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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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要求,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 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会计师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 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 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 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 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文凯)》《江苏宏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旭辉)》《江苏宏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玉青)》。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公 司三位独立董事王文凯、温旭辉、张玉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其中关联董事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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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温旭辉、张玉青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 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 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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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公告编号:2025-014)。
-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3,136.0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6.73 万元。截至 2024 年底, 公司资产总额 260,150.2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7,563.76 万元。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 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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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将坚持“打造产品竞争力,聚焦市场进攻力,提升质量品牌 力,增强持续增长力”的工作方针,继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降低生产成本, 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销售的 稳步增长。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8 票。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 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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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关联董事赵善麒、李四平、王亮、崔崧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
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能够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5 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具体项目实施以投 资决策为准。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 需要,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 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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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向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其中关联董事赵善麒、李四平、王亮、崔崧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苏宏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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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特制定《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可以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可以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故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其中关联董事赵善麒、李四平、王亮、崔崧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授予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 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的,授权董事会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 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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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 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 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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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 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其中关联董事赵善麒、李四平、王亮、崔崧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 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不存在改变 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5 年 -2027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规划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及公 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为主的分配原则,既保障了股东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 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尤其差异化分红政策贴合行业特点与公司实际,具有科学性 与可操作性,同意制定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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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24)。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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