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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ic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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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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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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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换届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 文凯、温旭辉、张玉青组成,并由会计专业人士王文凯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 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 |
2月20日 | 1.《关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沟通事项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 |
3月30日 | 1.《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事项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文件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议 |
4月24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的议案》 4.《关于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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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制定<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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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8月7日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8月22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0月30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 托的审计工作。天衡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 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 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 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 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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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 关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 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待整改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风控管理部、财经中心、 董事会办公室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 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 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 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 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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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报告》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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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凯 温旭辉 张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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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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