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UNG MING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Jun 30, 2023

52252_rns_2023-06-30_080adeef-6731-469b-ac47-b5f9da26438c.html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8 隆銘綠能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6/30 發言時間 20:34:41
發言人 陳韋凌 發言人職稱 總管理處副理 發言人電話 (02)8501-577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辦理減資彌補累積虧損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06/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6/30
2.公司名稱: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6月30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累積虧損案
6.因應措施:
一、減資緣由:為改善財務結構、強化營運體質及健全未來發展。
二、減資金額:新臺幣390,735,660元。
三、銷除股份:39,073,566股。
四、減資比率:50%。
五、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390,735,660元。
六、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銷除股份,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
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股東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
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支付予該股東,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本
次減資彌補虧損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七、關於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等呈奉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並公告,嗣後因股本發生變動致減資比例須調整暨其他
相關事宜等,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依公
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