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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G MING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n 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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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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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8 隆銘綠能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6/09 發言時間 21:09:10
發言人 溫雅貴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01-577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1/06/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6/09
2.預計發行價格:發行價格不超過每股新臺幣10元,亦得無償配發,
但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決議訂定。
3.預計發行總額(股):2,50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依本公司發行及認股辦法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自增資
基準日起,於所訂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
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等情事,且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績
效表現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並經董事長核可者給予。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本公司得以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2)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
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
考之條件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3)單一員工獲配之股數依募發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
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本次預計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以
2,500,000股及發行價格以每股新臺幣10元計算,設算估計可能費
用化金額合計為新台幣9,125,000元(以111年6月8日之收盤價每
股13.65元估算),並以111年8月發行設算,分年認列相關費用分
別為(111年8~12月)新台幣1,267,360元、(112年)3,041,664元
、(113年)3,041,664元及(114年1~7月)1,774,312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本次預計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及發行
價格以每股新臺幣10元計算,若以111年6月8日之收盤價每股
13.65元估算,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02元
(111年)、0.04元(112年)、0.04元(113年)及0.02元(114年)。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等。
(3)獲配之配股配息不需交付信託保管。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既得
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2)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
信託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
延、解除、終止,及信託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3)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
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
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得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嗣後如因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
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除法令規定需經股東會通過者
外,其餘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
行。
(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