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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G MING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Nov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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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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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 602 號 3 樓 電話:(02)8501-5778
個體財務報告目錄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
| 項 目 |
頁 次 |
|---|---|
| 一、封面 | 1 |
| 二、目錄 | 2~3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4~10 |
|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 11~12 |
|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 13 |
|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 14 |
|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 15~16 |
|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17~83 |
| (一)公司沿革 | 17 |
| (二)通過個體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7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7~18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9~39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39~41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42~64 |
| (七)關係人交易 | 64~67 |
| 項 目 |
頁 | 次 |
|---|---|---|
| (八)質押之資產 | 68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68~71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71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71 | |
| (十二)其他 | 71~81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81~83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81~82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82~83 | |
| 3.大陸投資資訊 | 83 | |
|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 83 | |
| 九、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 91~109 | |





| 資 產 |
附 註 |
110年12月31日 | 109年12月31日 | |||||||||
|---|---|---|---|---|---|---|---|---|---|---|---|---|
| 代碼 | 會 | 計 | 項 | 目 | 金 | 額 | % | 金 額 |
$\%$ | |||
| 11xx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mathbb{S}$ | 108,519 | 10 | $\mathbb{S}$ | 12,302 | 1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一流動 |
六(二) | 2,115 | 5,106 |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 動 |
八 | 46,700 | $\overline{4}$ | 160,888 | 12 | ||||||
| 1140 | 合約資產一流動 | 六(十五) | 178,891 | 16 | 176,350 | 14 | ||||||
| 1150 | 應收票據 | 六(三) | 1,479 | 32 | ||||||||
| 1170 | 應收帳款 | 六(四) | 291,193 | 26 | 334,743 | 26 | ||||||
| 118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六(四)、七 | 3,062 | - | 4,094 | -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4,124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4,365 | - | |||||||
| 1210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 七 | 9,304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14,629 | 1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六(十九) | 40 | $\overline{\phantom{0}}$ | 78 | |||||||
| 130x | 存 貨 |
六(五) | 535 | 535 | ||||||||
| 1410 | 預付款項 | 110,100 | 9 | 31,153 | $\overline{3}$ | |||||||
| 1478 | 工程存出保證金 | 1,764 | $\qquad \qquad$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757,826 | 65 | 744,275 | 57 | |||||||
| 15xx 非流動資產 | ||||||||||||
| 1535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 流動 |
八 | 87,608 | 8 | 2,000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六) | 78,191 | 7 | 222,098 | 17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七) | 152,052 | 13 | 159,604 | 12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八) | 25,057 | $\overline{2}$ | 28,521 | $\overline{2}$ | ||||||
| 1780 | 無形資產 | 2,316 | 3,671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十九) | 43,729 | $\overline{4}$ | 125,078 | 10 | ||||||
| 1915 | 預付設備款 | 9,696 | 1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12,139 | 1 | 15,323 | 1 | |||||||
| 1960 | 預付投資款 | 七 | 2,000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403,092 | 35 | 565,991 | 43 | |||||||
| 資 | 產 | 總 | 計 | $\mathcal{S}$ | 1,160,918 | 100 | $\$$ | 1,310,266 | 100 |

| 負 債 及 權 益 |
附 註 |
110年12月31日 | 109年12月31日 | |||||
|---|---|---|---|---|---|---|---|---|
| 代碼 | 會 計 目 項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21xx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九) | $\mathbb{S}$ | 30,000 | 3 | $\mathcal{S}$ 98,358 |
8 | |
| 2139 | 合約負債一流動 | 六(十五) | 83,154 | 7 | 110,081 | 8 | ||
| 2150 | 應付票據 | 50,100 | $\overline{4}$ | 23,802 | $\overline{2}$ | |||
| 2170 | 應付帳款 | 212,131 | 18 | 256,429 | 20 | |||
| 218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七 | 41,118 | $\overline{4}$ | 81,785 | 6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七 | 32,541 | 3 | 36,049 | 3 | ||
| 2250 | 負債準備一流動 | 六(十二) | 41,834 | $\overline{4}$ | 2,063 | |||
| 2280 | 租賃負債一流動 | 六(八) | 6,651 | 10,630 | in a | |||
| 2322 |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六(十一) | 10,625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29,100 | $\overline{2}$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 4,004 | 4,565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512,158 | 43 | 652,862 | 50 | |||
| 25xx 非流動負債 | ||||||||
| 25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債一非流動 |
455 | ||||||
| 2530 | 應付公司債 | 六(十) | 336,295 | 29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一) | 15,833 | $\overline{2}$ | 80,475 | 7 | ||
| 2550 |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 | 六(十二) | 1,000 | $\overline{\phantom{a}}$ | 2,133 | |||
| 2580 |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 | 六(八) | 19,310 | $\overline{2}$ | 19,006 | $\mathbf{1}$ | ||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 六(十三) | 5,271 | 6,567 |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15,853 | 1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378,164 | 33 | 124,034 | 9 | |||
| 2xxx | 負債總計 | 890,322 | 76 | 776,896 | 59 | |||
| 3xxx 權 | 益 | 六(十四) | ||||||
| 3100 股 | 本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731,471 | 63 | 731,471 | 56 | |||
| 3200 資本公積 | 44,723 | 4 | 3,464 | |||||
| 3300 保留盈餘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505, 260) | (43) | (203, 640) | (15) | |||
| 3400 其他權益 | (338) | 2,075 | ||||||
| 3xxx 權益總計 | 270,596 | 24 | 533,370 | 41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mathcal{S}$ | 1,160,918 | 100 | \$ 1,310,266 |
100 |




| 110 | $11 - 32 - 11$ | It is in (the indicate with you) in | |||||
|---|---|---|---|---|---|---|---|
| 代碼 | 項 目 |
附 註 | 金 | 年 度 額 |
$\frac{0}{6}$ | 109 年 金 額 |
度 $\frac{0}{6}$ |
| 4100 | 營業收入 | 六(十五) | $\mathbb{S}$ | 1,016,187 | 100 | $\mathbb{S}$ 1,103,57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984, 193) | (97) | (1,075,743) | (97) | ||
| 5900 | 營業毛利 | 31,994 | 3 | 27,833 | 3 | ||
| 6000 | 營業費用 | ||||||
| 6200 | 管理費用 | (110,002) | (11) | (125, 511) | (11)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六(十六) | (2,118) | (24)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112, 120) | (11) | (125, 535) | (11) | ||
| 6900 | 營業淨損 | (80, 126) | (8) | (97, 702) | (8)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六(十八) | |||||
| 7100 | 利息收入 | 343 | 303 | ||||
| 7010 | 其他收入 | 11,405 | $\mathbf{1}$ | 11,748 | $\mathbf{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52, 378) | (5) | (4,140) | |||
| 7050 | 財務成本 | (6,829) | (1) | (5,383) | |||
| 7055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2,641) |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 益之份額 |
六(六) | (94, 627) | (9) | 9,627 | $\mathbf{1}$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44, 727) | (14) | 12,155 | $\overline{2}$ | ||
| 7900 | 稅前淨損 | (224, 853) | (22) | (85, 547) | (6)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六(十九) | (81, 125) | (8) | 27,133 | $\overline{2}$ | |
| 8200 | 本期淨損 | (305, 978) | (30) | (58, 414) | (4)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六(十三) | 1,118 | (778)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損失 |
100 | |||||
| 8336 |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之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權益工具未實現損失 |
(758) | (367)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得稅 |
六(十九) | (224) | 156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1,650) | 1,252 | ||||
| 8381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 國外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兒換差額 |
(5)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1, 519) | 363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mathbb{S}$ | (307, 497) | (30) | $\$$ (58, 051) |
(4) | |
| 每股虧損(元) | 六(二十) | ||||||
| 9750 | 基本每股虧損 | \$ | (4.18) | $\mathbb{S}$ (0.80) |
|||
| 9850 | 稀釋每股虧損 | \$ | (4.18) | \$ (0.80)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 | -- | -- |
| 留 保 盈 餘 |
其 他 |
權 益 |
||||||
|---|---|---|---|---|---|---|---|---|
| 項 目 |
股 本 |
資本公積 | 未分配盈餘 (累積虧損)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告換算之兌 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失 |
庫藏股票 | 權益總額 | |
| Z1 | 109年1月1日餘額 | 735,121 \$ |
\$ 90,522 |
(207, 890) $\mathbb{S}$ |
1,390 \$ |
(2,100) $\mathbb{S}$ |
$\mathbb{S}$ (25, 672) |
591,371 S |
| C 3 | 因受領贈與產生者 | 50 | 50 | |||||
| C11 |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87, 108) | 87,108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
| D1 | 109年度淨損 | (58, 414)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58, 414) | ||||
| D 3 | 109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622) | 1,252 | (267)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363 |
| D 5 | 109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sim$ | $\overline{\phantom{m}}$ | (59,036) | 1,252 | (267) | $\overline{\phantom{m}}$ | (58, 051) |
| O 1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overline{\phantom{a}}$ | $\equiv$ | (1,800) | $\overline{\phantom{m}}$ | 1,800 | $\overline{\phantom{0}}$ | |
| 量之權益工具 | ||||||||
| L3 | 庫藏股註銷 | (3,650) | (22, 022) | $\overline{\phantom{a}}$ | $\overbrace{\qquad \qquad }^{}$ | 25,672 | ||
| M 3 | 處分子公司 | $\frac{1}{2}$ | $\overline{\phantom{a}}$ | |||||
| Z1 | 109年12月31日餘額 | 731,471 | 3,464 | (203, 640) | 2,642 | (567) | $\overline{\phantom{m}}$ | 533,370 |
| C 5 | 因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 | 44,723 | $\overline{\phantom{a}}$ | $\overbrace{\qquad \qquad }^{}$ | 44,723 | |||
| 目一認股權而產生者 | ||||||||
| C11 |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3, 464) | 3,464 | |||||
| D1 110 年度淨損 | (305, 978)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305, 978) | |||||
| D3 110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overline{\phantom{0}}$ | 894 | (1,655) | (758) | - | (1, 519) | ||
| D5 110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overbrace{\qquad \qquad }^{}$ | $\overline{\phantom{0}}$ | (305, 084) | (1,655) | (758) | $\overline{\phantom{a}}$ | (307, 497) | |
| Z1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731,471 $\mathbb{S}$ |
44,723 $\mathbf S$ |
(505, 260) | 987 $\mathbb{S}$ |
(1, 325) | \$ $\frac{1}{2}$ |
270,596 |




| 單位 | :新臺幣仟元 | ||
|---|---|---|---|
| 110 | 十 14 ・ 州 全 巾 11 八 | |||||
|---|---|---|---|---|---|---|
| 代 | 碼 | 項 目 |
金 | 年 度 額 |
109 | 年 度 |
| AAAA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金 | 額 | |||
| A10000 | 本期税前淨損 | $\$$ | (224, 853) | $\mathbb{S}$ | (85, 547) |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31,522 | 32,536 |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1,355 | 1,156 | |||
| A2030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4,759 | 24 |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 淨損(益) |
1,959 | (1,618) |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6,829 | 5,383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343) | (303) |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212) | ||||
| A223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 資損(益)之份額 |
94,627 | (9,627) |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5) | (5) | |||
| A23200 | 處分投資利益 | (297) | ||||
| A29900 | 租賃修改利益 | (98) | (12) | |||
| A3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A31115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22 | 3,839 | |||
| A31125 | 合約資產 | (2, 541) | (65, 463) | |||
| A31130 | 應收票據 | (1, 447) | 733 |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41,432 | (9, 479) | |||
| A3116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1,032 | 11,697 |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2,407) | 1,955 | |||
| A31190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 5,325 | 23,350 | |||
| A31200 | 存 貨 |
16,359 | ||||
| A31220 | 預付款項 | (78, 947) | (6,071) | |||
| A31990 | 工程存出保證金 | (1,764) | 90 | |||
| A32125 | 合約負債 | (26, 927) | 35,220 | |||
| A32130 | 應付票據 | 26,298 | 15,268 |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44, 298) | 36,448 | |||
| A3216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40, 667) | 21,153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3,633) | (5,877) | |||
| A32190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 (3) | ||||
| A32200 | 負債準備 | 38,638 | 3,918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561) | 1,487 |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78) | (189)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入 | (174, 774) | 25,916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110 年 度 |
$+$ $+$ $+$ $+$ $+$ $+$ $+$ $-$ 109 年 度 |
||
|---|---|---|---|
| 代 碼 |
項 目 |
金 額 |
金 額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36,867 | 321 |
| A33200 | 收取之股利 | 350 | 294 |
| A33500 | 退還之所得稅 | 38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137, 519) | 26,531 |
| BBBB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020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100 | |
| B00040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8,580 | (51, 726) |
| B01800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3,000) | (3,000) |
| B02000 | 預付投資款增加 | (2,000) | |
| B02300 | 處分子公司 | 14,438 | |
| B02400 |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 13,000 | 18,500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086) | (19,800)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 | 45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3,260) |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4, 457) |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3,184 |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37,683 | (49,160) |
| CCCC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200 | 短期借款減少 | (68, 358) | (13, 142) |
| C01200 | 發行公司債 | 380,940 | |
| C01300 | 償還公司債 | (89,200) | |
| C01600 | 舉借長期借款 | 110,450 | |
| C01700 | 償還長期借款 | (83, 117) | (49, 450) |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714 | |
| C03100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15, 853) | |
| C04020 | 租賃本金償還 | (12,301) | (12, 803) |
| C05600 | 支付利息 | (5,258) | (4,192)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96,053 | (57, 623) |
| EEEE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96,217 | (80, 252) |
| E001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2,302 | 92,554 |
|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mathbb{S}$ 108,519 |
$\mathbb{S}$ 12,302 |



(二)民國 111 年適用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
|---|---|
| 「IFRSs 2018-2020 之年度改善」 | 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註 1) |
| IFRS 3 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 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註 2) |
| IAS 16 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 | 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註 3) |
| 態前之價款」 | |
| IAS 37 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註 4) |
| 註 1:IFRS 9 之修正適用於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所發生之金融負債之 | |
| 交換或條款修改;IAS 41「農業」之修正適用於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報 | |
| 導期間之公允價值衡量;IFRS 1「首次採用 IFRSs」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民國 111 年 1 | |
|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 | |
| 註 2:收購日在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於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適用此項修正。 | |
| 註 3:於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最早表達期間開始日)以後始達管理階層預期運作方式之必要地 | |
| 點及狀態之廠房、不動產及設備適用此項修正。 | |
| 註 4:於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所有義務之合約適用此項修正。 | |
|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 |
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 予以揭露。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s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
|---|---|
|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 | 尚待國際會計準則 |
| 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理事會決定 |
| 理事會決定 | |
| IFRS 17「保險合約」 |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 |
| IFRS 17 之修正 |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 |
| IAS 1 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 |
| IAS 1 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註 2) |
| IAS 8 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註 3) |
| IAS 12 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 遞延所得稅」 |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註 4) |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註 2:於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推延適用此項修正。
- 註 3:於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所發生之會計估計變動及會計政策變動 適用此項修正。
- 註 4:除於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最早表達期間開始日)就租賃及除役義務之暫時性差異認列遞 延所得稅外,該修正係適用於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最早表達期間開始日)以後所發生之 交易。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準
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
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個體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係以歷史成 本為編製基礎。除另行註明者外,個體財務報表均以新臺幣仟元 為單位。
本公司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依 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1 條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 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 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 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 同。因此,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三)外幣交易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 (以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 貨幣,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 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 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以歷史成本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不予重新換算。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 值調整,係依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表達貨 幣;除高度通貨膨脹經濟者外,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 匯率換算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表達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 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 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 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關 聯企業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 不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 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 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 非流動資產: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 12 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 12 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 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 非流動負債: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 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本公司從事於承攬科技廠房、工業廠房及住宅有關之機電系統整 合工程業務,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其相關之資產及負債, 係按正常營業週期做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包 括合約期間 12 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 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 理。
本公司以下列兩項為基礎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後續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1)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2)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
A.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並 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 其他應收款等項目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 流量。
b.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 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此等金融資產(不包括涉及避險關係者)後續以攤銷後成本 「原始認列時衡量之金額,減除已償付之本金,加計或減 除該原始金額與到期金額間差額之累積攤銷數(使用有效 利息法),並調整備抵損失」衡量。於除列、透過攤銷程序 或認列減損利益或損失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 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 a.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 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 b.非屬前者,惟後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 資產攤銷後成本。
- B.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 a.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 資產。
- b.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 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此類金融資產相關損益之認列說明如下:
a.除列或重分類前,除減損利益或損失與外幣兌換損益認列
於損益外,其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b.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係自 權益重分類至損益作為重分類調整。
- c.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 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 (A)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
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B)非屬前者,惟後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
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此外,對於屬 IFRS 9 適用範圍之權益工具,且該權益工具 既非持有供交易,亦非適用 IFRS 3 之企業合併中之收購者 所認列之或有對價,於原始認列時,選擇(不可撤銷)將其後 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其他綜合損 益中之金額後續不得移轉至損益(處分該等權益工具時,將 列入其他權益項目之累積金額,直接轉入保留盈餘),並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 負債表。投資之股利則認列於損益,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 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C.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除前述符合特定條件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金融資產均採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 資產負債表。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 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 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2.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預期信用損失認列 並衡量備抵損失。
本公司以反映下列各項之方式衡量預期信用損失:
- (1)藉由評估各可能結果而決定之不偏且以機率加權之金額
- (2)貨幣時間價值
- (3)與過去事項、現時狀況及未來經濟狀況預測有關之合理且可 佐證之資訊(於資產負債表日無須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 者)
衡量備抵損失之方法說明如下:
- (1)按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 後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或於資產負債表日判定為信用風險 低者。此外,亦包括前一報導期間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金額衡量備抵損失,但於本期資產負債表日不再符合自原始 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之條件者。
- (2)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 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或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 產。
- (3)對於屬 IFRS 15 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 產,本公司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比較金融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與 原始認列日之違約風險之變動,評估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之信 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另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3.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1)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2)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 轉予他人。
- (3)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 移轉對資產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 列於損益。
- 4.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 本公司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 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 (2)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 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 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複合工具
本公司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 及權益組成要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 要素前評估嵌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 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 具轉換特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 部分金額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 主契約經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工具部分(例 如嵌入之買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 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攤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 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 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 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則依 IFRS 9 混合 工具之方式處理。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 部分之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 時,先將負債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 面金額,作為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4)金融負債
符合 IFRS 9 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5)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 融負債及原始認列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B.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
分,且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C.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 衍生工具除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 合(結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 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 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本公司內 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 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 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6)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 始認列後,後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 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攤 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7)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 換,或對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 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 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 (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 利且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
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七)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金融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 風險,其中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 衍生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餘非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 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屬持有供交易)之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金融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 值衡量,並於後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為正數時,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 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益,惟涉及現金流量避險 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屬有效部分者,則認列於權益項下。
(八)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 一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 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1.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2.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公司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 時會使用之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 最高及最佳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 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公司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 量公允價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 察輸入值之使用。
(九)存 貨
存貨包括物料及勞務存貨。勞務存貨係本公司提供廢棄物處理服 務所投入之成本,該成本不包含預期利潤及其他無法直接歸屬之 費用。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 價值時,係以逐項比較為基礎。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 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存貨成 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十)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1 條之規定,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以使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 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 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此等調整主要係考量投資子公司於合 併財務報表依據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之處理及不同報導個體 層級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差異,並借記或貸記「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 或「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等科目。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業係指本公 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 取得後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 額。對關聯企業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 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 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交易 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 不影響本公司對其持股比例時,本公司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 有權權益變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 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 生變動,因而使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 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 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 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 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係就與本公司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 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依 IAS 28「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發生減 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本公司即依 IAS 36「資產減損」之規 定以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 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損益中。前述可 回收金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公司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 相關使用價值:
29
- 1.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 關聯企業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 款;或
- 2.本公司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 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 故無須對其適用 IAS 36「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本公司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 列所保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時該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 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 為損益。此外,當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對合資之投資,或對合 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時,本公司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 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 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 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公司將 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 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 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 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 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 項 目 |
耐用年限 |
|---|---|
| 土地改良物 | 5~20 年 |
| 房屋及建築 | 3~55 年 |
| 機器設備 | 5~10 年 |
| 運輸設備 | 5 年 |
| 辦公設備 | 3~5 年 |
| 租賃改良 | 依租賃年限或耐用年限孰短者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 若予處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 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 年度終了時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 計估計變動。
(十二)租 賃
1.本公司為出租人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 賃。
營業租賃下,減除租賃誘因後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 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因取得營業租賃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 係加計至標的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費用。
當租賃同時包含土地及建築物要素時,公司係依附屬於各要素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是否已移轉予承租人以評估各要素 之分類係為融資租賃或營業租賃。租賃給付按合約成立日土地及 建築物租賃權利之公允價值相對比例分攤予土地及建築物。若租 賃給付能可靠地分攤至此兩項要素,各要素係按所適用之租賃分 類處理。若租賃給付無法可靠地分攤至此兩項要素,則整體租賃 係分類為融資租賃,惟若此兩項要素均明顯符合營業租賃標準, 則整體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
2.本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 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 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租賃開 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成本及復 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 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 產係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 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若租賃期間屆滿時將取得 標的資產所有權,或若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反映購買選擇權之行 使,則自租賃開始日起至標的資產耐用年限屆滿時提列折舊。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包含固定給付、實質固定給付、取決 於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殘值保證下承租人預期支付之金 額、合理確信將行使之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及已反映於租賃 期間之租賃終止罰款,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之現值衡量。若租 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 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 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殘值保證下預期支付金額、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或用於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 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 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 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 取得之無形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 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 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 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 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 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 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 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 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 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電腦軟體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5 年)採直線法攤提。
(十四)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 IAS 36「資產減損」 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 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公司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 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 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 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 跡象顯示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 等跡象,本公司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 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 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 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 期進行減損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 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 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十五)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 或推定義務),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 源,且該義務金額能可靠估計。當本公司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 備可被歸墊時,只有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 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特定風險 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 額,認列為借款成本。
維修保固負債準備係依銷售商品合約約定以及管理階層對於因維 修保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以歷史保固經 驗為基礎)估列。
(十六)庫藏股票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取得母公司股票(庫藏股票)時係以取得成本認 列並作為權益之減項。庫藏股票交易之價差認列於權益項下。
本公司與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為營造工程收入及廢棄物處理之勞 務收入,會計處理分別說明如下:
1.營造收入
本公司從事營造工程之承攬業務,因資產於建造時即由客戶控 制,因此,以迄今已發生工程成本之比例為基礎隨時間逐步認列 收入。合約包括固定及變動對價。客戶依約定之時程支付固定金 額之款項。某些變動對價(例如按逾期日數為基礎計算之罰款、 物價調整補貼)係採用過去累積之經驗以期望值估計。本公司僅 於累計收入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範圍內認列收 入。本公司因已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對所換得之對價之權 利,係認列為合約資產;對於該對價有無條件之權利時,將合約 資產轉列應收帳款。然有部分合約,依合約請款時即先向客戶收 取部分對價,本公司承擔須於後續提供營造工程之義務,故認列 為合約負債。
若無法合理衡量工程合約履約義務之完成程度,合約收入僅於預 期可回收成本的範圍內認列。
若情況改變,將修正對收入、成本及完成程度之估計,並於管理 階層得知情況改變而作修正之期間,將造成之增減變動反映於損 益。
2.勞務收入
本公司提供之勞務服務主要係廢棄物處理及清運服務,該等服務 屬單獨定價或協商,係以廢棄物處理成果為基礎提供服務,屬於 於某一時點滿足履約義務,故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約 協議價款係依合約訂定之付款期間收取。
(十八)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 以資本化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 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 其他成本。
(十九)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 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 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 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中。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 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 6%,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 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 年度報導期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與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 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 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 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確 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1.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2.當公司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 現率決定,兩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二十)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與員工間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其成本係以權益 工具之給與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定價模式衡量。 (廿一)所 得 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 延所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1.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 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 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2.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 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 負債:
- (1)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 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 原始認列;
-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 控制且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 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 所得稅抵減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 得之範圍內認列:
- (1)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 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 暫時性差異有關;
- (2)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 差異有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 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 率衡量,該稅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 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 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 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 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 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 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 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 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 斷、估計及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 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 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資訊,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 風險。茲說明如下:
(一)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 市場取得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 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 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二)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 評價。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 增減變動等。對用以衡量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 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十三)。
(三)營造收入之認列
營造工程收入認列使用投入法衡量完工程度,完工程度估計係依 照所發生合約成本佔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決定合約之完成程 度,由於估計總成本及合約項目等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工程之 性質進行評估及判斷而得,因而可能影響完工百分比及工程損益 之計算。
(四)所 得 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 所得的金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 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 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 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 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 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 解釋之不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係於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 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 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 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
(五)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當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時,即發生 減損。可回收金額係指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使用價值,二者孰 高者。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之計算,是依據於衡量日,市場參與 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 價格,經減除直接可歸屬於處分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增額成本 後之金額。使用價值是基於現金流量折現模式之計算。現金流量 之預估係依據未來五年之預算,且不含本公司尚未承諾之重組, 或為加強該被測試現金產生單位資產績效所需之未來重大投資。 可回收金額容易受到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所使用的折現率及基於外 推目的所使用之預期未來現金流入與成長率之影響。
(六)應收款項-預期信用損失之估計
本公司應收款項減損損失之估計係採用存續期間預計信用損失金 額衡量,將依據合約可收取之合約現金流量(帳面金額)與預期收取 之現金流量(評估前瞻資訊)兩者間差額之現值為信用損失,惟短期 應收款之折現影響不重大,信用損失以未折現之差額衡量。若未 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請詳附註 六(四)。
40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
12 月 31 日 |
||
|---|---|---|---|---|
| 庫存現金 | \$ | 1,336 | \$ | 1,670 |
| 活期存款及支票存款 | 107,183 | 10,632 | ||
| 合 計 |
\$ | 108,519 | \$ | 12,302 |
本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均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110 年 |
12 月 31 日 |
109 年 |
12 月 31 日 |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
||||
| 股 票 |
\$ | 2,115 | \$ | 5,106 |
| 本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 | ||||
| 況。 | ||||
| (三)應收票據 |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 應收票據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
| 總帳面金額 | \$ | 1,479 | \$ | 32 | |
| 減:備抵損失 | - | - | |||
| 合 計 |
\$ | 1,479 | \$ | 32 |
1.本公司之應收票據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2.本公司減損評估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六),另信用風險相關 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四)應收帳款
| 110 年 |
12 月 31 日 |
109 年 |
12 月 31 日 |
|
|---|---|---|---|---|
| 應收帳款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
| 總帳面金額 | \$ | 299,624 | \$ | 346,671 |
| 減:備抵損失 | (8,431) | (11,928) | ||
| 小 計 |
291,193 | 334,743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
| 總帳面金額 | 3,062 | 4,094 | ||
| 減:備抵損失 | - | - | ||
| 小 計 |
3,062 | 4,094 | ||
| 合 計 |
\$ | 294,255 | \$ | 338,837 |
1.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 30 天至 180 天。本公司減損評 估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六),另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 十二。
(五)存 貨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 年 12 月 31 日 |
|||
|---|---|---|---|---|---|
| 物 料 |
\$ 535 |
\$ | 535 |
本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0 仟 元及 31,991 仟元,包括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皆為 0 仟元。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 被 投 資 公 司 |
帳面金額 | 股權% | 帳面金額 | 股權% | |||
| 投資子公司: | |||||||
|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 \$ | 540 | 100 | \$ | 604 | 100 | |
| Co., Ltd. | |||||||
| 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32,473 | 100 | 148,918 | 100 | |||
| 同創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707 | 100 | 5,980 | 100 | |||
| 天盛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16,563 | 100 | 44,581 | 100 | |||
| 興榮興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30 | 100 | 7,727 | 100 | |||
| 投資關聯企業: | |||||||
| 双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14,878 | 30 | 14,288 | 30 | |||
| 合 計 |
\$ | 78,191 | \$ | 222,098 |
- 1.本公司於民國 110 年 12 月 12 日參與同創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現金增資案,現金增資 3,000 仟元。
- 2.天盛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0年及109年度減資退回股 款分別為 13,000 仟元及 18,500 仟元。
- 3.本公司於民國 109 年 6 月 29 日參與双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現 金增資案,現金增資共 1,000,000 股,本公司取得 30%之新股, 增資股款為 3,000 仟元。
- 4.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 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 5.本公司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公司民國 110 年度双建光電股份有 限 公 司 與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 Ltd.,因其不具重大性,係依未經會計師查核之 同期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餘係採經會計師查 核之同期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 6.本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度按投資比例認列投資損益及其他綜
|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 (135) |
\$ | 10 |
| (80,445) | 39,705 | |
| (405) | 963 | |
| (12,535) | (28,859) | |
| - | 176 | |
| (1,697) | (1,722) | |
| 590 | (646) | |
| \$ (94,627) |
\$ | 9,627 |
| \$ 70 |
\$ | (149) |
| (2,483) | 1,407 | |
| - | (6) | |
| \$ (2,413) |
\$ | 1,252 |
| 110 |
7.上列各項投資並無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 -------------- | -- | -- | -- |
| 110 年 度 |
|||||
|---|---|---|---|---|---|
| 項 目 |
期初餘額 | 增 添 |
處 分 |
重分類 | 期末餘額 |
| 成 本 |
|||||
| 土 地 |
\$ 75,746 |
\$ - |
\$ - |
\$ - |
\$ 75,746 |
| 房屋及建築 | 87,259 | - | - | - | 87,259 |
| 機器設備 | 76,840 | - | - | - | 76,840 |
| 運輸設備 | 1,858 | - | - | - | 1,858 |
| 辦公設備 | 21,196 | 284 | (800) | - | 20,680 |
| 租賃改良物 | 4,712 | 11,498 | - | - | 16,210 |
| 小 計 |
267,611 | 11,782 | (800) | - | 278,593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土地改良物 | 5,238 | 186 | - | - | 5,424 |
| 房屋及建築 | 39,341 | 5,282 | - | - | 44,623 |
| 機器設備 | 42,974 | 8,121 | - | - | 51,095 |
| 運輸設備 | 853 | 364 | - | - | 1,217 |
| 辦公設備 | 15,350 | 2,525 | (800) | - | 17,075 |
| 租賃改良物 | 4,251 | 2,856 | - | - | 7,107 |
| 小 計 |
108,007 | 19,334 | (800) | - | 126,541 |
| 淨 額 |
\$ 159,604 |
\$ (7,542) |
\$ - |
\$ - |
\$ 152,052 |
| 109 | 年 | 度 |
|---|---|---|
| ----- | --- | --- |
| 項 | 目 | 期初餘額 | 增 添 |
處 分 |
重分類 | 期末餘額 | |
|---|---|---|---|---|---|---|---|
| 成 | 本 | ||||||
| 土 | 地 | \$ 75,746 |
\$ - |
\$ - |
\$ - |
\$ 75,746 |
|
| 房屋及建築 | 87,259 | - | - | - | 87,259 | ||
| 機器設備 | 72,685 | 4,155 | - | - | 76,840 | ||
| 運輸設備 | 1,607 | 251 | - | - | 1,858 | ||
| 辦公設備 | 21,029 | 4,425 | (4,258) | - | 21,196 | ||
| 租賃改良物 | 3,439 | 1,273 | - | - | 4,712 | ||
| 小 | 計 | 261,765 | 10,104 | (4,258) | - | 267,611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土地改良物 | 5,052 | 186 | - | - | 5,238 | ||
| 房屋及建築 | 33,924 | 5,417 | - | - | 39,341 | ||
| 機器設備 | 33,138 | 9,836 | - | - | 42,974 | ||
| 運輸設備 | 502 | 351 | - | - | 853 | ||
| 辦公設備 | 17,746 | 1,822 | (4,218) | - | 15,350 | ||
| 租賃改良物 | 3,142 | 1,109 | - | - | 4,251 | ||
| 小 | 計 | 93,504 | 18,721 | (4,218) | - | 108,007 | |
| 淨 | 額 | \$ 168,261 |
\$ (8,617) |
\$ (40) |
\$ - |
\$ 159,604 |
1.本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均無利息資本化之情形。
2.本公司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為主建物、電力及排水系統、 消防及空調系統等,並分別按其耐用年限 55 年、10 年及 5 年提 列折舊。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八)租賃協議
1.使用權資產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 |||||
| 建 築 物 |
\$ | 14,484 | \$ | 17,645 | |
| 運輸設備 | 10,573 | 10,876 | |||
| \$ | 25,057 | \$ | 28,521 | ||
| 110 年 度 |
109 | 年 度 |
|||
|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 | 14,799 | \$ | 30,296 | |
| 租賃修改(租約取消) | \$ | 6,075 | \$ | (497) | |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 |||||
| 建 築 物 |
\$ | 6,239 | \$ | 7,289 | |
| 運輸設備 | 5,949 | 6,526 | |||
| \$ | 12,188 | \$ | 13,815 | ||
| 2.租賃負債 | |||||
| 110 年 |
12 31 月 日 |
109 年 |
12 31 月 日 |
||
|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 |||||
| 流 動 |
\$ | 6,651 | \$ | 10,630 | |
| 非 流 動 |
\$ | 19,310 | \$ | 19,006 | |
| 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如下: | |||||
| 110 年 |
12 月 31 日 |
109 年 |
12 月 31 日 |
||
| 建 築 物 |
2.1%~2.37% | 2.1% | |||
| 運輸設備 | 1.85%~2.37% | 2.1% |
3.其他租賃資訊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
12 月 31 日 |
||
|---|---|---|---|---|
| 短期租賃費用 | \$ | 6,035 | \$ | 8,700 |
| 低價值資產租賃費用 | \$ | 152 | \$ | 1,663 |
|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 | 19,106 | \$ | 23,166 |
| (九)短期借款 | ||||
| 110 年 |
12 月 31 日 |
109 年 |
12 月 31 日 |
|
| 擔保銀行借款 | \$ | 30,000 | \$ | 98,358 |
| 擔保借款利率區間(%) | 1.85% | 1.85%~3.679% |
上述短期借款之抵押擔保品,質押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應付公司債
| 110 年 |
12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 負債要素: | |||||
| 應付國內轉換公司債面額 | \$ | 350,000 | \$ | - | |
| 減:應付國內公司債折價 | (13,705) | - | |||
| 小 計 |
336,295 | -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 | - | |||
| 淨 額 |
\$ | 336,295 | \$ | - | |
|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贖賣回權 |
\$ | 455 | \$ | - | |
| 權益要素-轉換權 | \$ | 44,723 | \$ | - |
1.本公司於民國 110 年 9 月 16 日發行票面利率為 0%之國內第四 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主要發行條款如下:
(1)發行總額:新臺幣 350,000 仟元。
(2)發行期間:民國 110 年 9 月 16 日至民國 113 年 9 月 16 日, 共計 3 年。
(3)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委託板信商業銀行為保證銀行,保證期間自本 轉換公司債債款收足之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依本辦法所應付 本金及利息補償金全部清償為止,保證範圍為本公司轉換債 未清償本金及應付之利息補償金。另本公司同意提供不動產 及廠房予板信商業銀行作為抵押擔保品,請詳附註八。
- 2.本公司之贖回權
- (1)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翌日起(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 40 日(民國 113 年 8 月 7 日)止,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 30 個 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 30%(含)以上,本公司得於其後 30 個營業日內通知債券持有人,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全部 債券。
- (2)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翌日起(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 40 日(民國 113 年 8 月 7 日)止, 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 10%時,本公 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通知債券持有人,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 回其全部債券。
- 3.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屆滿二年之日(民國 112 年 9 月 16 日)為債 券持有人賣回基準日,債券持有人得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 計利息補償金(債券面額之 101.0025%),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 債以現金贖回。
- 4.轉換辦法
- (1)轉換標的:本公司普通股。
- (2)轉換期間: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 月翌日(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起,至到期日(民國 113 年 9 月 16 日)止。
(3)轉換價格及其調整:轉換價格於發行時訂為每股新臺幣 19.8
元,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符合發行條款規定之調整轉
換價格事項時,轉換價格依發行條款規定公式調整之。
5.此可轉換公司債包括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權益組成部分於權益 項下以資本公積-認股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有效 利率為 1.4757%。
(十一)長期借款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還 款 |
期 限 |
|||
|---|---|---|---|---|---|---|
| 擔保借款 | ||||||
| 臺灣中小企銀 | \$ | 625 | \$ 8,125 |
自民國 107 年 1 月 | ||
| 19日至民國111年1 | ||||||
| 月 19 日,每 1 個月 | ||||||
| 為一期,分 48 期償 | ||||||
| 還 | ||||||
| 永豐商業銀行 | 25,833 | - | 自民國 110 年 7 月 9 | |||
| 日至 113 年 7 月 9 | ||||||
| 日,每 1 個月為一 | ||||||
| 期,分 36 期償還 | ||||||
| 板信商業銀行 | - | 101,450 | 自民國 109 年 7 月 | |||
| 16 日至 112 年 7 月 | ||||||
| 16 日,每 1 個月為 | ||||||
| 一期,分 36 期償還。 | ||||||
| 小 計 |
26,458 | 109,575 | ||||
| 減:一年內到期 | (10,625) | (29,100) | ||||
| 之長期借款 | ||||||
| 長期借款 | \$ | 15,833 | \$ 80,475 |
|||
| 利率區間 | 1.85%~2.11% | 1.85%~2.37% |
本公司依借款合約之約定提供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
(十二)負債準備
110 年 12 月 31 日 109 年 12 月 31 日
| 保固責任準備 | \$ 100 |
\$ 3,196 |
|---|---|---|
| 有待法律程序決定之長期負 債準備 |
42,734 | 1,000 |
| 合 計 |
\$ 42,834 |
\$ 4,196 |
| 流 動 |
\$ 41,834 |
\$ 2,063 |
| 非 流 動 |
\$ 1,000 |
\$ 2,133 |
| 保固責任 | 有待法律 程序決定 |
合 | 計 | |||
|---|---|---|---|---|---|---|
| 110 年 1 月 1 日 |
\$ | 3,196 | \$ | 1,000 | \$ | 4,196 |
| 加:本期提列 | 100 | 41,734 | 41,834 | |||
| 減:本期使用 | (3,196) | - | (3,196) | |||
| 110 12 31 年 月 日 |
\$ | 100 | \$ 42,734 | \$ | 42,834 | |
| 109 1 1 年 月 日 |
\$ | 278 | \$ | - | \$ | 278 |
| 加:本期提列 | 3,257 | 1,000 | 4,257 | |||
| 減:本期使用 | (339) | - | (339) | |||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3,196 | \$ | 1,000 | \$ | 4,196 |
1.維修保固
本公司對重大工程完工後而仍負有保固責任者,依合約規定之保 固期間及產生保固費用之可能性提列保固準備。
2.未決訴訟
本集團對法院已判決未定讞及訴願未決之案件,依判決內容衡量 之負債準備。
(十三)退職後福利計畫
1.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 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 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 6%。本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 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 6%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 戶。
本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 為 4,133 仟元及 4,706 仟元。
2.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 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 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 積最高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 資總額 2%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 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 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 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 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 置,基金之投資以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 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進行投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 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控管計畫,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 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 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有 不足,則經主管機關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 之運作及管理,故未揭露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
截至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下一 年度提撥 205 仟元。
本公司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民國 121 年到期。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 110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 | \$ | -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 27 | 46 | |||
| 合 計 |
\$ | 27 | \$ | 46 |
50
| 110 年 |
12 31 月 日 |
109 年 |
12 31 月 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11,048 | \$ | 13,897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777) | (7,330)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帳列數 | \$ | 5,271 | \$ | 6,567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調節: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 確 定 福利負債 |
|
|---|---|---|---|
| 110 年 1 月 1 日 | \$ 13,897 |
\$ (7,330) |
\$ 6,567 |
| 利息費用(收入) | 57 | (30) | 27 |
| 小 計 |
13,954 | (7,360) | 6,594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389) | - | (389) |
| 經驗調整之損益 | (627) | - | (627)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 | (102) | (102) |
| 小 計 |
(1,016) | (102) | (1,118) |
| 雇主提撥數 | - | (205) | (205) |
| 實際支付福利數 | (1,890) | 1,890 | - |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 11,048 |
\$ (5,777) |
\$ 5,271 |
| 109 年 1 月 1 日 | \$ 12,837 |
\$ (6,859) |
\$ 5,978 |
| 利息費用(收入) | 100 | (54) | 46 |
| 小 計 |
12,937 | (6,913) | 6,024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661 | - | 661 |
| 經驗調整之損益 | 299 | - | 299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 | (182) | (182) |
| 小 計 |
960 | (182) | 778 |
| 雇主提撥數 | - | (235) | (235) |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13,897 |
\$ (7,330) |
\$ 6,567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 重大假設如下: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 折 現 率 |
0.70% | 0.41% |
| 預期薪資增加率 | 2.00% | 2.00% |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 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 110 |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確定福利 義務增加 |
確定福利 義務減少 |
確定福利 義務增加 |
確定福利 義務減少 |
||||||
| 折現率增加 0.5% | \$ | - | \$ | 610 | \$ | - | \$ | 871 | |
| 折現率減少 0.5% | 655 | - | 941 | - | |||||
| 預期薪資增加率增加 0.5% | 643 | - | 921 | - | |||||
| 預期薪資增加率減少 0.5% | - | 606 | - | 862 |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 假設(例如:折現率或預期薪資增加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 對確定福利義務可能產生之影響進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 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故此分析有其 限制。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十四)權 益
1.普 通 股
110 年 12 月 31 日 109 年 12 月 31 日
| 額定股數(仟股) | \$ 384,000 |
\$ 384,000 |
|---|---|---|
| 額定股本 | \$ 3,840,000 |
\$ 3,840,000 |
| 已發行股數(仟股) | \$ 73,147 |
\$ 73,147 |
| 已發行股本 | \$ 731,471 |
\$ 731,471 |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 10 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本公司於民國 109 年 11 月 13 日經董事會決議將庫藏股 365 仟 股全數予以註銷辦理減資,並以同年 12 月 15 日為減資基準日。
52
2.資本公積
| 110 年 |
12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 已實現 | |||||
| 已失效認股權 | \$ | - | \$ | 3,414 | |
| 受贈資產 | - | 50 | |||
| 未實現 | |||||
| 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 | 44,723 | - | |||
| 合 計 |
\$ | 44,723 | \$ | 3,464 |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 虧損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 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 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1)提繳所得稅。
(2)彌補虧損。
- (3)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 (4)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5)其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報股東會。
各年度盈餘分配案中有關股東股息及紅利之分配方式,得採發 行新股與發放現金兩種方式辦理,其兩種方式分別之比重由董 事會依實際需要予以規劃擬定。惟採現金股利方式分派之數 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擬分派之股東股利總數額的 20%。但依前 述規定之最低成數所規劃之擬分配現金股利的每股金額不足新 臺幣 0.5 元時,得由董事會視當時狀況酌情變更配發方式,不受 前述應分配現金股利最低成數之限制。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 止。法定盈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 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25%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 股或現金。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 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數額 之特別盈餘公積。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 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 部分分派盈餘。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 110 年 5 月 7 日及 109 年 6 月 24 日舉行股東 常會,分別決議通過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之虧損撥補案。
4.其他權益項目
(1)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0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期初餘額 | \$ 2,642 |
\$ 1,390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1,650) | 1,252 |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 業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5) | - |
| 期末餘額 | \$ 987 |
\$ 2,642 |
| 110 |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期初餘額 | \$ | (567) | \$ | (2,100)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未實現損失 |
(758) | (267) | |||
| 處分權益工具累計損益 移轉至保留盈餘 |
- | 1,800 | |||
| 期末餘額 | \$ | (1,325) | \$ | (567) | |
| (十五)客戶合約之收入 | |||||
| 110 年 |
度 | 109 年 度 |
|||
| 工程收入-淨額 | \$ | 1,016,025 | \$ | 1,006,068 | |
| 環保收入-淨額 | 162 | 76,578 | |||
| 銷貨收入-淨額 | - | 20,930 | |||
| 合 計 |
\$ | 1,016,187 | \$ | 1,103,576 | |
| 1.依收入認列時點細分 | |||||
| 110 年 |
度 | 109 年 度 |
|||
| 於某一時點 | \$ | 162 | \$ | 97,508 | |
| 隨時間逐步滿足 | 1,016,025 | 1,006,068 | |||
| 合 計 |
\$ | 1,016,187 | \$ | 1,103,576 | |
| 2.合約資產 | |||||
| 110 | 年 12 月 |
31 日 |
109 | 年 12 月 31 日 |
|
| 營造工程 | \$ | 178,891 | \$ | 176,350 | |
| 110 | 年 12 月 |
31 日 |
109 | 年 12 月 31 日 |
|
| 累計已發生成本 | \$ | 1,568,970 | \$ | 3,116,469 | |
| 累計已認列工程總利益 | 125,578 | 221,306 | |||
|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1,515,657) | (3,161,425) | |||
| 因合約工作列報為資產之 合約資產總額 |
\$ | 178,891 | \$ | 176,350 |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3.合約負債
| 110 | 年 12 月 31 日 |
109 | 年 12 月 31 日 |
|
|---|---|---|---|---|
| 營造工程 | \$ | 83,154 | \$ | 110,081 |
| 110 | 年 12 月 31 日 |
109 | 年 12 月 31 日 |
|
|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 | 750,961 | \$ | 500,365 |
| 累計已發生成本 | (568,606) | (357,429) | ||
| 累計已認列工程總利益 | (99,201) | (32,855) | ||
| 因合約工作列報為負債之 合約負債總額 |
\$ | 83,154 | \$ | 110,081 |
| (十六)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
| 110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營業費用-預期信用減損 損失 |
||||
| 應收款項 | \$ | 2,118 | \$ | 24 |
| 營業外費用-預期信用減 損損失 |
||||
| 其他應收款 | \$ | 2,641 | \$ | - |
1.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2.本公司之合約資產、應收款項(包含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皆採存 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於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評估備抵損失金額之相關說明如下:
(1)合約資產之總帳面金額分別為 178,891 仟元及 176,350 仟元,
以預期信用損失率 0%衡量之備抵損失金額皆為 0 仟元。
(2)應收款項則考量交易對象信用等級、區域及產業等因素區分
群組,並採用準備矩陣衡量備抵損失,相關資訊如下:
| 逾 期 天 數 |
||||||||||||
|---|---|---|---|---|---|---|---|---|---|---|---|---|
| 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16,412 | \$ 301,103 | ||
| 0.48% | - | - | - | - | 43.07% | |||||||
| 1,363 | - | - | - | - | 7,068 | 8,4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逾期 \$ 284,691 \$ 283,328 |
60 天內 | 61-90 天 | 91-120 天 |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21-180 天 181 天以上 | 合 9,344 \$ 292,672 |
|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 逾 期 天 數 |
|||||||||||||
| 未逾期 | 60 天內 | 61-90 天 | 91-120 天 | 121-180 天 181 天以上 | 合 | 計 | |||||||
| 總帳面金額 | \$ 331,856 | \$ | 5,206 | \$ | - | \$ | - | \$ | 4,000 \$ | 9,735 | \$ 350,797 | ||
| 平均損失率 | 0.54% | 0.10% | - | - | 15.00% | 98.97% | |||||||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 | |||||||||||||
| 損失 | 1,784 | 7 | - | - | 600 | 9,537 | 11,928 | ||||||
| 帳面價值 | \$ 330,072 | \$ | 5,199 \$ | - | \$ | - | \$ | 3,400 \$ | 198 | \$ 338,869 |
3.本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應收帳款
之備抵損失變動資訊如下:
| 合約資產 | 應收票據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 | \$ - |
\$ 11,928 |
| 加:本期提列 | - | - | 2,118 | |
| 減:本期沖銷 | - | - | (5,615) | |
|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 \$ - |
\$ 8,431 |
| 109 1 1 年 月 日餘額 |
\$ | - | \$ - |
\$ 11,904 |
| 加:本期提列(迴轉) | - | - | 24 | |
|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 \$ - |
\$ 11,928 |
(十七)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功 能 別 | 110 年 |
度 | 109 年 度 |
|||
|---|---|---|---|---|---|---|
| 性 質 別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 50,263 |
\$ 32,745 |
\$ 83,008 |
\$ 56,000 |
\$ 39,347 |
\$ 95,347 |
| 勞健保費用 | 5,051 | 3,164 | 8,215 | 5,512 | 3,493 | 9,005 |
| 退休金費用 | 2,524 | 1,636 | 4,160 | 2,755 | 1,997 | 4,752 |
| 董事酬金 | - | 10,235 | 10,235 | - | 9,135 | 9,135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2,106 | 1,766 | 3,872 | 2,367 | 2,414 | 4,781 |
| 折舊費用 | 17,101 | 14,421 | 31,522 | 19,656 | 12,880 | 32,536 |
| 攤銷費用 | 67 | 1,288 | 1,355 | 67 | 1,089 | 1,156 |
1.本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之員工人數分別為 116 人及 143
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分別為 7 人及 9 人。
2.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
司,應增加揭露以下資訊:
- A.本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911 仟元。前一年度平均員工福利 費用 850 仟元。
- B.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762 仟元。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 費用 712 仟元。
C.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 19.57%。
- D.本公司員工薪資報酬政策係致力於提供員工一個在同業平均 水準以上的薪酬與福利。員工的薪酬包含按月發給之薪資, 每位員工獲派之酬金金額,依職務、貢獻、績效而定。本公 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 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 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 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 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 關連合理性。
- 3.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至 8%為員工酬勞, 不高於 5%為董監酬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 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 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 東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 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4.本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為營運虧損,尚無需估列員工酬勞 及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係以當年度獲利狀 況分派,前述金額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若於董事會決議金額 與估列數有變動時,調整次年度損益。若董事會決議以股票發 放員工酬勞,則以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作為配發股票股 數之計算基礎。
(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 110 | 年 度 |
109 | 年 度 |
|
|---|---|---|---|---|
| 銀行存款利息 | \$ | 343 | \$ | 303 |
| 2.其他收入 | ||||
| 110 | 年 度 |
109 | 年 度 |
|
| 租金收入 | \$ | 1,747 | \$ | 1,566 |
| 股利收入 | - | 212 | ||
| 什項收入 | 9,658 | 9,970 | ||
| 合 計 |
\$ | 11,405 | \$ | 11,748 |
3.其他利益及損失
| 110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利益 |
\$ 5 |
\$ 5 |
| 處分投資利益 | - | 297 |
| 租賃修改利益 | 98 | 12 |
| 外幣兌換淨損失 | (678) | (2,087) |
| 財務費用 | (5,623) | (2,861)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益 |
(1,959) | 1,618 |
| 賠償損失 | - | (250) |
| 什項支出 | (44,221) | (874) |
| 合 計 |
\$ (52,378) |
\$ (4,140) |
4.財務成本
| 110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銀行借款之利息 | \$ (4,546) |
\$ | (3,612)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 | (618) | (666) | ||
| 應付公司債之利息 | (1,444) | (1,105) | ||
| 其 他 |
(221) | - | ||
| 合 計 |
\$ (6,829) |
\$ | (5,383) |
(十九)所 得 稅
1.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利益主要組成項目:
| 110 |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本年度產生者 | \$ | - | \$ | - |
| 遞延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81,125 | (29,127) |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 | 1,994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利益) |
\$ | 81,125 | \$ | (27,133)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 110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 \$ (224,853) |
\$ (85,547) |
| 按相關國家所得所適用之 國內稅率計算之稅額 |
\$ (44,970) |
\$ (17,110) |
| 免稅及停徵收益之所得稅 影響數 |
749 | 322 |
|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 得稅影響數 |
29,118 | (3,906) |
| 以前年度之遞延所得稅調整 | 1,846 | 1,994 |
| 未認列之課稅損失 | 94,382 | (8,433)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利益) |
\$ 81,125 |
\$ (27,133) |
| 110 年 |
度 | 109 年 |
度 | |
|---|---|---|---|---|
| 遞延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 | ||||
|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 | (224) | \$ | 156 |
| 4.本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 ||||
| 110 年 12 月 |
31 日 |
109 年 12 月 |
31 日 |
|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
| 應收退稅款 | \$ | 40 | \$ | 78 |
5.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3.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110 | 年 | 度 | ||||
|---|---|---|---|---|---|---|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 (損)益 |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期末餘額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暫時性差異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1,314 |
\$ (36) |
\$ | (224) | \$ 1,054 |
|
| 負債準備 | 839 | 4,328 | - | 5,167 | ||
| 虧損扣抵 | 115,259 | (85,783) | - | 29,476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1,684 | 606 | - | 2,290 |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5,261 | - | - | 5,261 | ||
| 其 他 |
721 | (240) | - | 481 | ||
| \$ 125,078 |
\$ (81,125) | \$ | (224) | \$ 43,729 |
||
| 109 | 年 | 度 | ||||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 (損)益 |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期末餘額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暫時性差異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1,196 |
\$ (38) |
\$ | 156 | \$ 1,314 |
|
| 負債準備 | 56 | 783 | - | 839 | ||
| 虧損扣抵 | 88,992 | 26,267 | - | 115,259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1,673 | 11 | - | 1,684 |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5,261 | - | - | 5,261 | ||
| 其 他 |
611 | 110 | - | 721 |
6.本公司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 發 生 年 度 |
可 抵 |
減 金 額 |
最後扣抵減年度 |
|---|---|---|---|
| 102 年虧損(核定) |
\$ | 2,225 | 112 年度 |
| 104 年虧損(核定) |
37,138 | 114 年度 |
|
| 106 年虧損(核定) |
274,007 | 116 年度 |
|
| 107 年虧損(核定) |
135,605 | 117 年度 |
|
| 108 年虧損(核定) |
119,738 | 118 年度 |
|
| 109 年虧損(申報) |
97,203 | 119 年度 |
|
| 110 年虧損(預計) |
52,227 | 120 年度 |
|
| 合 計 |
\$ | 718,143 | |
7.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因非很有可能有 課稅所得而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金額分別為570,765仟元及 98,557 仟元。
8.本公司截至民國 108 年度止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 關核定。
(二十)每股虧損
基本每股虧損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持有 人之淨損失除以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 持有人之淨利(損)經調整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後)除以當年度流通在 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 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基本每股虧損
| 110 年 度 |
109 | 年 度 |
|
|---|---|---|---|
| 本期淨損 | \$ (305,978) |
\$ | (58,414) |
| 基本每股虧損之普通股加 權平均股數(仟股) |
73,147 | 73,147 | |
| 基本每股虧損(元) | \$ (4.18) |
\$ | (0.80) |
本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潛在普通股均具反稀釋作用。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
通在外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七、 關係人交易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 關 係 人 名 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同開營造)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天盛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天盛科技)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興榮興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興榮興)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同創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同創資源)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Wingo Investment Co., Ltd. (以下簡稱 Wingo)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 双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双建光電)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一)營業收入及應收帳款
- 1.同開營造承攬 A10404 新建工程,並將機電工程發包予本公司 施作,該工程已完工驗收。本工程交易方式為相對付款,須待 同開營造收到業主款項後,方將款項撥付予本公司。截至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應收帳款皆為 124 仟元。
-
2.同開營造承攬 A10805 之工程,並將機電工程發包予本公司施 作。民國 109 年度已認列之工程收入為 5,926 仟元,惟於民國 110 年由本公司立案 T109003 直接向業主承攬該工程,並將民 國 109 年度認列對關係人之收入迴轉。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應收帳款為 1,033 仟元。
-
3.本公司承攬双建光電太陽能電廠新建工程,合約總價 171,130 仟元,該工程於民國 109 年度已全數完工。本工程交易係採依 約逐期付款方式。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認列之工程收入分為 0 仟元及 719 仟元,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之應收帳款皆為 0 仟元 5.本公司台南市六甲區農會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工程於民國 109 年
- 完工後,出售予同創資源,出售收入為 20,930 仟元,截至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應收帳款為 2,938 仟元。
- 6.本公司處理子公司興榮興運送至觀音廠之廢棄物,於民國 109 年認列之收入金額為 2,289 仟元,截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應 收帳款為 0 仟元。
(二)營業成本及應付帳款
1.本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轉包關係人之營建工程情形如下: 關係人名稱 工程代號 合約價款 當期已認列 之工程成本 累積已認列 之工程成本 期 末 應付帳款 110 年度 子公司: 同開營造 T108001 \$ 431,374 \$ 40,401 \$ 431,506 \$ - 同開營造 T109002 15,001 10 15,001 - 同開營造 T109005 4,750 3,643 4,795 2 同開營造 T109006 3,682 57 3,682 - 同開營造 T109007 174,062 49,916 119,241 7,987 同開營造 T109008 5,500 2,285 5,500 - 同開營造 T110002 1,410 1,410 1,410 - 同開營造 T110008 700 449 449 23 同開營造 T110016 11,043 743 743 554 \$ 98,914 \$ 582,327 \$ 8,566 關係人名稱 工程代號 合約價款 當期已認列 之工程成本 累積已認列 之工程成本 期 末 應付帳款 109 年度 子公司: 同開營造 T109008 \$ 5,500 \$ 3,215 \$ 3,215 \$ 3,266 同開營造 T109007 174,062 69,325 69,325 51,842 同開營造 T109006 3,682 3,625 3,625 427 同開營造 T109005 4,750 1,152 1,152 1,188 同開營造 T109002 15,001 14,991 14,991 70 同開營造 T108006 8,730 937 8,730 - 同開營造 T108004 31,816 3,859 31,816 - 同開營造 T108001 463,505 202,655 391,105 24,992 同開營造 T107006 96,806 4,162 96,806 - 同開營造 T106009 382,300 4,000 382,300 - \$ 307,921 \$ 1,003,065 \$ 81,785
上列工案之交易條件採相對付款,待本公司收到業主款項後, 再支付予同開營造,另民國 110 年度由子公司同開營造代母公 司同開科技發包工程 T109003 之部分工程,期末應付帳款為 32,552 仟元。
2.本公司民國 109 年度委託子公司運輸環保廠粒料之運輸成本為 102 仟元,截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其他應付款為 3 仟元。 (三)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110 |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 同開營造 | \$ | 9,300 | \$ | 8,994 | ||
| 天盛科技 | 1 | 5,578 | ||||
| 興榮興 | 3 | 57 | ||||
| 合 計 |
\$ | 9,304 | \$ | 14,629 | ||
| (四)預付投資款 | ||||||
| 110 | 年 度 |
109 | 年 度 |
|||
| 天盛科技 | \$ | 2,000 | \$ | - |
係預付子公司增資之股款,待增資基準日後,轉列採用權益法之 投資。
(五)租金收入
| 110 |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同開營造 | \$ | 1,200 | \$ | 720 | |
| 同創資源 | 131 | 125 | |||
| 子 公 司 |
46 | 43 | |||
| 關聯企業 | - | 42 | |||
| 合 計 |
\$ | 1,377 | \$ | 930 |
上項租金價格與當地一般租金水準相當,收取方式為按月收取。
(六)其他收入
| 110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同開營造 | \$ | 8,948 | \$ | 9,073 |
| 同創資源 | 480 | 480 | ||
| 關聯企業 | - | 210 | ||
| 合 計 |
\$ | 9,428 | \$ | 9,763 |
本公司協助同開營造、双建光電及同創資源經營管理、承辦會計、 人事行政業務等事務。
(七)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員之獎酬
| 110 年 度 |
109 年 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 23,840 | \$ | 23,254 | |
| 退職後福利 | 705 | 650 | |||
| 合 計 |
\$ | 24,545 | \$ | 23,904 |
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包含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及獨立董事。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支付主要管理人員配車之租金分別為 2,589 仟元及 2,449 仟元。
(八)背書保證
1.截至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同開營造為本公司工程 履約保證,背書保證金額分別為 362,143 仟元及 1,456,373 仟元。 2.截至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為子公司同開營 造、天盛科技、同創資源及關聯企業-双建光電背書保證如下: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 銀行融資保證 | \$ 133,684 |
\$ | 458,000 | ||
| 工程履約保證 | 1,349,473 | 1,085,445 | |||
| 合 計 |
\$ 1,483,157 |
\$ | 1,543,445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 帳 面 |
金 額 |
||||
|---|---|---|---|---|---|
| 項 目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擔保債務內容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 \$ | 33,229 | \$ | 87,523 | 銀行保證函保證金 |
| 金融資產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 11,000 | 67,508 | 長、短期借款質押金 | ||
| 金融資產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 - | 7,857 | 履約保證金 | ||
| 金融資產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 8,671 | - | 受限制使用之工程款 | ||
| 金融資產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 81,408 | - | 公司債保證 | ||
| 金融資產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5,675 | 112,419 | 長期借款擔保品 | ||
| 合 計 |
\$ | 239,983 | \$ | 275,307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本公司截至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
開立應付保證票據及銀行保證函明細如下: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 工程履約保證 | \$ | 259,275 | \$ | 285,088 | |
| 工程保固保證 | 61,021 | 40,310 | |||
| 工程預付款保證 | 126,368 | 177,768 | |||
| 合 計 |
\$ | 446,664 | \$ | 503,166 |
(二)本公司於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背書保證金額分別為 1,483,157 仟元及 1,543,445 仟元。
(三)本公司前董事長詹庚辛在任職本公司期間,利用職務涉嫌違犯證 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等,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經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來函告知同開科技公 司,為保障同開科技公司及投資人之利益,同開科技公司就本案 業於 108 年 2 月對前董事長詹庚辛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賠 償同開科技公司損害。本案刑事訴訟於民國 110 年 7 月 8 日經臺 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前董事長詹庚辛有罪,民事訴訟尚由臺 灣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中。
- (四)本公司與相對人林建亨簽訂之太陽能電廠委任開發顧問契約,相 對人林建亨因爭執顧問勞務給付費用而於 108 年 8 月對同開科技 公司提起給付報酬之民事訴訟,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 109 年 11 月 11 日一審宣判駁回。林建亨不服前述判決已提起上訴,目前由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 (五)本公司彩券事務處之前經理人余全豐、黃世騏、蔡志明等三人因 經營柬埔寨 Wingo 公司不善導致虧損,前開經理人等三人之委任 契約已告終止。前述三人於 108 年 9 月對本公司提起給付薪資之 民事訴訟,業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應給付前述三人薪 資計 6,499 仟元及自民國 109 年 1 月 3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 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案經雙方提出上訴,目前由臺灣高等法 院審理中。
- (六)本公司環保事業詹立成因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台灣彰化地檢署 提起公訴,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 109 矚重訴字第 1 號判決詹副 總立成有罪,詹立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全案目前由台灣高等法 院台中分院審理中。
- (七)本公司與下包商洋鴻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對工程款金額存有歧 見,該公司認為同開科技公司應給付新台幣 5,270 仟元;本公司 認為除給付保留款之條件尚未成就外,其餘款項皆為已付款項, 不得請求給付。本案目前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
(八)本公司與下包商眾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對工程款金額存有歧見, 該公司認為同開科技公司應給付新台幣 12,375 仟元;本公司認為 給付工程款之條件尚未成就,依約尚不得請求給付。目前由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
(九)本公司與下包商忠瑩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對工程款金額存有歧 見,該公司認為本公司應給付 3,998 仟元,本公司認為給付工程 款之條件尚未成就,依約尚不得請求給付。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做成 109 年度建字第 358 號判決,判決本公司應給付 133 仟元, 本公司不服判決,提起一部上訴,全案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 中。
- (十)本公司與下包商鑫宏達實業有限公司、乙弘機電有限公司、浚浤 實業有限公司、孟達實業有限公司及茂晉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對工 程款金額存有歧見,該公司認為本公司應給付 11,909 仟元,本公 司認為給付工程款之條件尚未成就,依約尚不得請求給付。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本公司應給付 11,909 仟元,惟因原審判決 漏未審酌之部分甚鉅,故本公司不服原審判決,提起上訴,目前 尚在台灣高等法院分案中。
- (十一)本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且依規定 於許可期限屆期前,提出申請展延,然屆期尚未獲同意展延;本 公司清理計畫於獲苗栗縣政府及台中市政府同意後,並已檢送展 延申請文件予桃園市政府,惟依民國 110 年 9 月 29 日府環市字第 1100236571 號,本公司許可證展延申請案否准,本公司已於民國 110 年 10 月 29 日向行政院環保署提起訴願,經行政院環保署審 理後,於民國 111 年 3 月 17 日駁回訴願。
- (十二)本公司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台灣彰化地檢署提起公訴,經臺 灣彰化地方法院以 109 矚重訴字第 1 號判決,應執行之罰金為 17,000 仟元,不法所得為 40,082 仟元,並自民國 110 年 12 月至 繳入國庫止,按月計息,本公司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全案目前由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中。
另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範本公司負有廢棄物清理之責,估算清理 成本為 377,548 仟元,另本公司接獲台中市政府來函,要求限期 清運台中當地之廢棄物,惟本公司認為函文所載之數量與起訴書 有所落差,且其責任歸屬與是否屬資源化產品均與上述判決內容 有所不符,故本公司已向台中市政府提起訴願。
綜上所述,本公司依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起訴書及裁判書內容,業 已針對罰金、不法所得及清運成本認列負債準備 41,734 仟元。
(十三)本公司發現有員工到職後未有出缺勤紀錄,疑似存有虛報薪資之 行為,民國108年5月至民國111年2月已認列為薪資費用為1,408 仟元,本公司將取得明確之事證後,再對相關涉案人等提起訴訟。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1.私募現金增資
本集團於民國 111 年 3 月 2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在不超過 10,000,000 股額度內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截至民國 111 年 3 月 16 日止私募股份計 5,000 仟股,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4.95 元,並 已收足股款 74,750 仟元。
十二、其 他
(一)金融工具之種類
| 110 年 |
12 31 月 日 |
109 12 31 年 月 日 |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 |
\$ | - | \$ | 5,106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8,519 | 12,302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 |
134,308 | 162,888 | |||
| 應收票據 | 1,479 | 32 | |||
|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294,255 | 338,837 | |||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 13,428 | 18,994 | |||
| 合 計 |
\$ | 551,989 | \$ | 538,159 |
| 金融負債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109 | 年 12 月 31 日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 30,000 | \$ | 98,358 | |
| 應付票據 | 50,100 | 23,802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253,249 | 338,214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32,541 | 36,049 | |||
|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到 期) |
336,295 | -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26,458 | 109,575 | |||
| 租賃負債 | 25,961 | 29,636 | |||
| 合 計 |
\$ | 754,604 | \$ | 635,634 |
(二)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 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公司依公司之政策及風險偏好, 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 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 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須確實 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三)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 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 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 之變動通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 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 公司功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因上述產 生之差異金額對本公司影響甚小,故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並不重 大。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 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 為放款及應收款之浮動利率投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 款。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因上述產生之利息收支對本公司影 響甚小,故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並不重大。
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係屬零息債券,故無利率變動之現 金流量風險。
(四)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 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 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本公司係承攬機電工程為主要業務,主要往來業主為公家機 關、上市櫃公司及一般民間公司,因行業特性關係,相關應收 款項有時會有較集中於某單一客戶之情形,故本公司於業務開 發時即須評估客戶之信用風險,綜合考量該客戶之營業規模、 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 環境以及本公司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以決定是否承接業務。 另透過收款方式如預收貨款及收取支票等方式,以降低特定客 戶之信用風險。
本公司之財務部依照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 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 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 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 用風險。
(五)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銀行借款及可轉換公司債等合約 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公司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 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 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 利息現金流量,基於利率變動之可能性或幅度很小,因此以資 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推估。
非衍生金融工具
| 1 年 內 | 1 至 2 年 | 2 至 3 年 | 3 至 4 年 | 4 至 5 年 | 5 年以上 | 合 | 計 | ||
|---|---|---|---|---|---|---|---|---|---|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
| 借 | 款 | \$ 41,311 |
\$ 10,238 |
\$ 5,874 |
\$ - |
\$ - |
\$ - |
\$ | 57,423 |
| 應付款項(含關係人) | 303,349 | - | - | - | - | - | 303,349 | ||
| 其他應付款 (含關係人) |
13,032 | - | - | - | - | - | 13,032 | ||
| 應付公司債 | - | 350,000 | - | - | - | - | 350,000 | ||
| 租賃負債 | 10,213 | 7,905 | 6,549 | 1,482 | 658 | - | 26,807 | ||
| 合 | 計 | \$ 367,905 | \$ 368,143 | \$ 12,423 |
\$ 1,482 |
\$ 658 |
\$ - |
\$ 750,611 | |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借 | 款 | \$ 130,743 | \$ 23,884 |
\$ 58,981 |
\$ - |
\$ - |
\$ - |
\$ 213,608 | |
| 應付款項(含關係人) | 338,214 | - | - | - | - | - | 338,214 | ||
| 其他應付款 (含關係人) |
36,049 | - | - | - | - | - | 36,049 | ||
| 租賃負債 | 11,148 | 7,519 | 5,806 | 5,691 | 588 | - | 30,752 | ||
| 合 | 計 | \$ 516,154 | \$ 31,403 |
\$ 64,787 |
\$ 5,691 |
\$ 588 |
\$ - |
\$ 618,623 |
| 110 年 1 月 1 日 | 現金流量 | 非現金之變動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
|---|---|---|---|---|
| 短期借款 | \$ 98,358 |
\$ (68,358) |
\$ - |
\$ 30,000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109,575 | (83,117) | - | 26,458 |
|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 - | 336,295 | - | 336,295 |
| 存入保證金 | 15,853 | (10,582) | - | 5,271 |
| 租賃負債 | 29,636 | (3,675) | - | 25,961 |
| 合 計 |
\$ 253,422 |
\$ 170,563 |
\$ - |
\$ 423,985 |
(六)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調節
(七)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 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公司衡量或揭露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1)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 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 到期期間短。
- (2)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 受益憑證、債券及期貨等)。
- (3)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 絡市場之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 場法估計公允價值,係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 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 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淨值比等輸 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74
- (4)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銀行借款、應付公司 債及其他非流動負債,公允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 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 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例 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 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 價及信用風險等資訊)。
- (5)無活絡市場報價之衍生金融工具,其中屬非選擇權衍生金 融工具,係採用交易對手報價或存續期間適用之殖利率曲 線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屬選擇權衍生金融 工具,則採用交易對手報價、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式(例如 Black-Scholes 模型)或其他評價方法(例如,Monte Carlo Simulation)計算公允價值。
2.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公司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九)。
(八)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截至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持有未符合避 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衍生金融工具相關資訊如下: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因發行轉換公司債而辨認出之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業 已與主契約分離,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方式處理, 有關此交易之合約資訊請詳附註六(十)。
(九)公允價值層級
1.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 值衡量具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 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 價(未經調整)。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 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 間結束日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 級間之移轉。
2.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公司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 債之公允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
|---|---|---|---|---|---|---|---|---|---|---|---|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 | 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
|||||||||||
| 股 票 |
\$ | 2,115 | \$ | - | \$ | - | \$ | 2,115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
|||||||||||
|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 \$ | - | \$ | - | \$ | 455 | \$ | 455 | |||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 | 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
|||||||||||
| 股 票 |
\$ | 5,106 | \$ | - | \$ | - | \$ | 5,106 | |||
| 於民國 110 年及 |
109 | 年 1 月 |
1 日至 |
12 | 月 31 |
日,本公司重複性 | |||||
| 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 | |||||||||||
| 二等級間之移轉。 | |||||||||||
| 3.重複性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 | |||||||||||
| 本公司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屬公允價值層級第 |
三等級者,期初至期末餘額之調節列示如下:
| 負 | 債 | |
|---|---|---|
| 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衍生工具 | ||
| 110 年 1 月 1 日 |
\$ | - |
| 本期新增 | (1,365) | |
| 認列於損益 | 910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
| 110 12 31 年 月 日 |
\$ | (455) |
4.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集團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 產,用於公允價值衡量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重大不可 | 輸入值與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
|---|---|---|---|---|
| 評價技術 | 觀察輸入值 | 量化資訊 | 公允價值關係 | 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 二元樹可轉 | 波動率 | 40.39% | 波動率越高,公 | 當波動率上升 5%,對本 |
|---|---|---|---|---|---|
| 債評價模式 | 允價值估計數 | 集團損益將增加 10 仟 | |||
| 民國 110 年度國內第 | 越高 | 元;當波動率下降 5%, | |||
| 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 | 對本集團損益將減少 80 | ||||
| 債 | 仟元。 | ||||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 重大不可 | 輸入值與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
|---|---|---|---|---|
| 評價技術 | 觀察輸入值 | 量化資訊 | 公允價值關係 | 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
| 權益工具 | 市場法 | 波動率 | 40.01 % 波動率越高,流 動性折價比率 越高,公允價值 估計數越低 |
當波動率上升 5%,對本 集團其他綜合損益將減 少 262 仟元;當波動率下 降 5%,對本集團其他綜 合損益將增加 280 仟元。 |
|
|---|---|---|---|---|---|
|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民國 106 年度國內第 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 債 |
二元樹可轉 債評價模式 - |
波動率 | 35.55% | 波動率越高,公 允價值估計數 越高 |
當波動率上升 5%,對本 集團損益將增加 0 仟 元;當波動率下降 5%, 對本集團損益將減少 0 仟元。 |
5.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流程
藉外部評價公司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 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 於每一報導日依據集團會計政策須作重衡量或重評估之資產 及負債之價值變動進行分析,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6.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
110 年 12 月 31 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 | 計 | |
|---|---|---|---|---|---|
|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負債: | |||||
| 應付公司債 | \$ - |
\$ - |
\$ 341,845 |
\$ | 341,845 |
(十)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外 | 幣 | 匯 率 |
帳面金額 (新臺幣) |
||
|---|---|---|---|---|---|
| 貨幣性項目: | |||||
| 金融資產 | |||||
| 美 金 |
\$ | 103 | 27.68 | \$ | 2,878 |
| 109 年 |
12 月 |
31 日 |
|||
| 外 | 幣 | 匯 率 |
帳面金額 (新臺幣) |
||
| 貨幣性項目: |
110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資產
美 金 \$ 922 28.48 \$ 26,259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主要係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 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計算。當新臺幣對美元及人民幣升值或 貶值 1%時,本公司於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稅前淨 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 28 仟元及 262 仟元。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十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 良好之資本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公 司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 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二)繼續經營能力之疑慮
本公司 110 年 12 月 31 日經會計師查核後累積虧損計新台幣 505,260 仟元,已達實收資本額 731,471 仟元之二分之一,依據 公司法第 211 條規定應提臨時股東會報告,合先敘明。 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主要係部分工程因業主變 更圖說或施工方法,致工程成本增加,侵蝕整體工程獲利表現。 同時近年為多元開發業主而踏入住宅、醫院等工案,成本估算 經驗不足,造成部分工案未若預期產生效益。另本公司轉投資 之子公司未達經濟規模,營運不足以支應固定支出及人事費用 等緣故,造成本公司之累積虧損。
相關因應措施:
- 1.營運策略及管理面:
- (1)維繫現有客戶:高科技廠房即原為本公司之利基領域,現 有之國際級客戶與公司已有長期合作關係,對於本公司之 專業及施工品質多有信賴,故後續之擴建、維修、更換設 備等仍以本公司為首選,亦能對公司之獲利有穩定貢獻。
-
(2)培養公共工程實績:本公司將以本次承接八德外役監獄之 經驗,透過逐步增加公共工程實績,提升公司營運規模外, 也能穩定地為公司獲利帶來挹注。
-
(3)優化現有之工案成本評估模式:過往因工程中變更圖說、 施工方法、估算經驗不足造成虧損,本公司亦已從中汲取 經驗,未來將增加參與評估程序之人員,除設計部門外, 亦增加有相關實績之工程人員、財務部、會計部人員組成 評估委員會召開專案會議,以降低估算不精確所帶來之財 務風險。
- (4)調整現有之子公司營運體質、整合營運個體產生綜效:現 部分子公司在連年虧損,實際已無營利活動下,未來將以 集團發展需求,考慮精簡集團內個體,評估可能之選項如: 合併、解散、處分等,以降低維持個體之遵循成本。
- (5)集團內整合資源,提昇經營效率、降低營運成本:未來將 整併集團內機電工程及營造工程兩工程事業體之後端行政 作業人員,整合現有公司資訊系統,並透過流程改善減少 人工作業程序以及所需人力,降低因人工產生錯誤之機 會,同時也能將人力釋放並投入於專案之中,亦達成降低 營運成本之目標。
2.財務面:
(1)透過減資計畫改善財務結構,再透過私募普通股以充實營 運資金:本公司將視未來獲利能力及預計私募金額評估減 資規模並執行減資彌補虧損,後續以私募普通股方式充實 營運資金,以期恢復每股淨值達股票面額之信用交易標準。 (2)規劃以短期資金支應短期需求、長期資金(長期借款等)支應
長期資本需求。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2.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詳附表三。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 資本額 20%以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 或合資控制者,其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 2.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詳附表三。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 資本額 20%以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10.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詳附表四。
(三)大陸投資資訊
-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 末投資帳面價值、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詳 附表五。
- 2.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 大交易事項,暨其價格、付款條件及未實現損益明細如下:
-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無。
- (2)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 比:無。
-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 (5)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 額:詳附表一。
-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 務之提供或收受等:無。
- (四)主要股東資訊:股權比例達 5%以上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 例:詳附表六。
- 十四、部門資訊
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2 條之規定得免編製,並 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
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臺幣仟元
| 編號 | 貸出資金 | 往來項目 | 是否為 | 本期最高金額 | 實際動支 | 利率 | 資金貸與 | 業務往來 | 有短期融通 | 提列備抵 | 擔 | 保 品 |
對個別對象 | 資金貸與總限額 | ||
|---|---|---|---|---|---|---|---|---|---|---|---|---|---|---|---|---|
| (註1) | 之 公 司 |
貸與對象 | (註 2) |
關係人 | (註3) | 期末餘額 | 金 額 |
區間 | 性 質 (註 4) |
金 額 (註 5) |
資金必要之 原因(註 6) |
損失金額 | 名稱 | 價值 | 資金貸與限額 (註 7) |
(註 7) |
| 0 | 本公司 |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
其 他 應收款 |
是 | \$ 30,000 |
\$ - |
\$ - |
2% | 短期融通 | - | 營運週轉 | - | 無 | 無 | \$ 108,238 |
\$ 108,238 |
| 1 | 同開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
同開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
其 他 應收款 |
是 | 9,474 | 9,190 | 9,190 | - | 短期融通 | - | 償還借款 | - | 無 | 無 | 9,190 | 9,190 |
| 2 |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
Wingo Investment Co., Ltd. |
其 他 應收款 |
是 | 48,043 | 47,562 | 47,562 | - | 短期融通 | - | 營運週轉 | 47,562 | 無 | 無 | - | - |
| 3 | 天盛科技服務 股份有限公司 |
Wingo Investment Co., Ltd. |
其 他 應收款 |
是 | 28,107 | 16,387 | 16,387 | - | 短期融通 | - | 營運週轉 | 16,387 | 無 | 無 | - | - |
| 4 | 興榮興環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 |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
其 他 應收款 |
是 | 3,460 | - | - | - | 短期融通 | - | 營運週轉 | - | 無 | 無 | 1,140 | 1,140 |
註 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 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 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 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註 4:資金貸與性質應填列屬業務往來者或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註 5: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註 6: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 7:1.本公司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限於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 50%之公司。
2.本公司貸與個別子公司之資金限額及貸與所有子公司之資金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40%。
3.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放之總額除母公司董事會個案特許者外,不得超過淨值百分之四十,貸與母公司個別限額除母公司董事會個案特許者外,不得超 過淨值百分之四十,貸與母公司具控制力直、間接持有之子公司個別限額皆以淨值百分之四十為上限。
4.同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僅得將資金貸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 50%之公司,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負債總額。
5.天盛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放之總額除母公司董事會個案特許擬投資資本範圍內具股權轉換權利之放款者外,不得超過淨值 40%為限,除母公司董事會 個案特許擬投資資本範圍內具股權轉換權利之放款者外,貸與母公司個別限額除母公司董事會個案特許者外,不得超過淨值 40%;貸與本控股公司具控制直、 間接持有之子公司個別限額皆以淨值 40%為上限。
附表一
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臺幣仟元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業 | 本期最高背書 | 期末背書 | 以財產擔保 | 累計背書保證金 | 背書保證 | 屬母公司對子 | 屬子公司對母 | 屬對大陸地區 | |||||
|---|---|---|---|---|---|---|---|---|---|---|---|---|---|---|
| 編號 (註 1) |
背書保證者公 司名稱 |
公司名稱 | 關係 (註 2) |
背書保證限額 | 保證餘額 | 保證餘額 | 實際動支金額 | 之背書保證 金額 |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
最高限額 (註 3) |
公司背書保證 (註 4) |
公司背書保證 (註 4) |
背書保證 (註 4) |
備註 |
| 0 | 本公司 | 同創資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2 | \$ 811,787 |
\$ 27,077 |
\$ 27,077 |
\$ 4,408 |
\$ - |
10.01% | \$ 2,705,956 |
Y | N | N | |
| 0 | 本公司 |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
2 | 811,787 | 1,476,068 | 1,476,068 | 1,437,065 | - | 545.49% | 2,705,956 | Y | N | N | |
| 0 | 本公司 | 天盛科技服務 股份有限公司 |
2 | 811,787 | 6,500 | 6,500 | 6,500 | - | 16.63% | 2,705,956 | Y | N | N | |
| 0 | 本公司 | 双建光電股份 有限公司 |
1 | 135,298 | 45,000 | 45,000 | 35,184 | - | 2.40% | 2,705,956 | N | N | N | |
| 1 |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4 | 656,442 | 1,614,021 | 362,143 | 362,143 | - | 1103.35% | 656,442 | N | Y | N | 註 5 |
| 1 |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
天盛科技服務 股份有限公司 |
4 | 16,411 | 6,500 | 6,500 | 6,500 | - | 19.80% | 16,411 | N | N | N | 註 5 |
註 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 發行人填 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 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 7 種,標示種類即可:
-
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 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 3:背書保證之限額
1.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3 倍為限,其中除融資背書保證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 200%為限及合約背書保證外之背書保證總 額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 50%為限。
2.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之總額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10 倍為限。
3.本公司對有業務往來關係所從事背書保證,除 1 及 2 款所述限制外,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以不逾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 高者。
4.本公司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被投資公司背書保證者,除 1 及 2 款所述限制外,亦不得超過母公司投資該被投資公司金額或本公司淨值 20%孰低為 限。
5.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及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之 20 倍,且僅得為合約背書保證。
註 4: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 Y。
註 5: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係依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淨值為計算基礎。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 與有價證券 | 期 | 末 | 備註 | |||||
|---|---|---|---|---|---|---|---|---|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註 1) |
發行人之關係 (註 2) |
帳 列 科 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3) (註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註 4) |
| 本公司 | 股票-揚明光(3504)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
18,000 | \$ 2,115 |
0.0158% | \$ 2,115 |
|
| 天盛科技服務股份 有限公司 |
股票-揚明光(3504)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
14,000 | 1,645 | 0.0014% | 1,645 |
註 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 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 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 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 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臺幣仟元
| 投資公司 | 原始投資金額 主要營業項目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 數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備註 | |
| 本公司 |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 Ltd. |
P.O Box 217,Apia Samoa |
從事投資無塵室 機電系統之設計 施工、工業廠房機 電系統之設計及 施工、機電設備之 貿易。 |
\$ 39,644 (USD 1,205 仟元) |
\$ 39,644 (USD 1,205 仟元) |
1,205,000 | 100.00% | \$ 540 |
\$ (135) |
\$ (135) |
子公司 |
| 〃 | 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 602 號 3 樓 |
綜合營造業。 | 134,804 | 134,804 | 10,000,000 | 100.00% | 32,473 | (80,445) | (80,445) | 子公司 (註3) |
| 〃 | 同創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 602 3 號 樓 |
廢棄物清除業。 | 8,000 | 5,000 | 3,500,000 | 100.00% | 7,707 | (405) | (405) | 子公司 |
| 〃 | 天盛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 司 |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 602 號 3 樓 |
玩具、娛樂用品批 發業。 |
235,500 | 248,500 | 23,550,000 | 100.00% | 16,563 | (12,535) | (12,535) | 子公司 |
| 〃 | 興榮興環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 288 號 |
廢棄物清除業。 | 14,000 | 14,000 | 1,200,000 | 100.00% | 6,030 | (1,697) | (1,697) | 子公司 |
| 〃 | 双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 5 段 510 號 3 樓之八 |
再生能源自用發 電設備業 |
15,525 | 15,525 | 1,560,000 | 30.00% | 14,878 | 1,965 | 590 | 關聯企業 |
| 天盛科技 服務股份 有限公司 |
Super Win Wings Co., Ltd. | 1st Floor,#5 DEKK House,De Zippora Street,Providence Industrial Estate, Mahe,Republic of Seychelles |
控股公司。 | - | - | - | - | 28 | 87 | - | 子公司 |
| 天盛科技 服務股份 有限公司 |
Wingo Investment Co., Ltd. |
House No. I-115, Street 113KB, Sangkat Chaom Chao 3, Khan Posenchey, Phnom Penh, Cambodia |
彩券發行 | 51,448 (USD1,675 仟元) |
51,448 (USD1,675 仟元) |
670 | 33.5% | 23,415 | (16,587) | - | (註4) |
註 1: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六。
註 2:係按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匯率美元\$1=新台幣\$27.68。
註 3:係已包含已實現逆流交易淨認列金額 33 仟元。
註 4:子公司天盛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 110 年 11 月 24 日未依持股比例增資,因而喪失對 Wingo Investment Co., Ltd 之控制力。
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大陸被投資公司 名 稱 |
主要營業 項 目 |
實收資本額 | 投資 方式 1) (註 |
本期期初 自臺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
匯出 | 本期匯出或收 回投資金額 收回 |
本期期末 自臺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公司直接或 間接投資之持 股比例 |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 2) |
期末投資 帳面金額 |
截至本期止已 匯回投資收益 |
|---|---|---|---|---|---|---|---|---|---|---|---|---|
| 同開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
淨化系統設備之 研發、設計、製 造、及相關技術 諮詢服務等 |
\$ 23,606 (USD700 仟元) |
(2) | \$ 23,606 (USD700 仟元) |
\$ - |
\$ - |
\$ 23,606 (USD700 仟元) |
\$ 181 |
100% | \$ | 181 \$ - |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臺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 5) |
|---|---|---|
| \$ 23,606 (USD700 仟元) |
\$ 47,056 (USD1,700 仟元) |
\$ 162,358 |
註 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 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 Ltd.)再投資大陸。
(3) 其他方式。
註 2:大陸公司係未經會計師查核之損益。
註 3:同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投資損益已由子公司認列。
註 4:係按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匯率美元\$1=新台幣\$27.68。
註 5:係採 110 年 12 月底本公司之淨值 60%計算。
附表六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 股 | 份 | |
|---|---|---|
|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持 有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 通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4,019,955 | 5.49% |
- 註 1: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當季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 股東持有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 5% 以上資料。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 錄交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 註 2: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 託人個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 10% 之內部人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 財産具有運用決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参閱公開 資訊觀測站。
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目錄
民國 110 年度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項 | 目 | 編號/索引 |
|---|---|---|
|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 明細表 1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明細表 2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明細表 | 明細表 3 |
|
| 應收票據明細表 | 明細表 4 |
|
| 應收帳款明細表 | 明細表 5 |
|
|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 明細表 6 |
|
| 存貨明細表 | 明細表 7 |
|
| 預付款項明細表 | 明細表 8 |
|
| 工程存出保證金 | 9 明細表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 10 明細表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 附註六(七) | |
| 使用權資產變動明細表 | 明細表 11 |
|
|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 明細表 12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 | 附註六(十九) | |
| 預付投資款 | 附註七(四) | |
| 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 明細表 13 |
|
| 短期借款明細表 | 明細表 14 |
|
| 應付票據明細表 | 明細表 15 |
|
| 應付帳款明細表 | 明細表 16 |
|
|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 明細表 17 |
|
| 負債準備-流動明細表 | 附註六(十二) | |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明細表 | 明細表 18 |
|
| 長期借款明細表 | 附註六(十一) | |
| 租賃負債明細表 | 明細表 19 |
|
| 負債準備-非流動明細表 | 附註六(十二) | |
| 損益項目明細表 | ||
| 營業收入明細表 | 明細表 20 |
|
| 營業成本明細表 | 明細表 21 |
|
| 管理費用明細表 | 明細表 22 |
|
| 其他收入 | 附註六(十八) | |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附註六(十八) | |
| 財務成本 | 附註六(十八) | |
|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 附註六(十七) |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明細表 | 1 |
|---|---|
| ----- | --- |
| 項 | 目 | 摘 |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 現 | 金 | \$ | 1,336 | |||||
| 銀行存款 | ||||||||
| 支票存款 | 318 | |||||||
| 活期存款 | 106,791 | |||||||
| 外幣存款 | 主要外幣:USD3 仟元 |
74 | ||||||
| 合 | 計 | \$ | 108,519 |
註:兌換率:美元:27.6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 金融工具 | 公允價值 | 歸屬於信用風險變動 | ||||||||||
|---|---|---|---|---|---|---|---|---|---|---|---|---|
| 名 | 稱 | 摘 要 |
股數 | 面值(元) | 總額 | 利率 | 取得成本 | 單價(元) | 金額 | 之公允價值變動 | 備註 | |
| 股 | 票 | 揚明光(3504) | 18,000 | \$ 10 |
\$ 180 |
- | \$ 2,397 |
\$ 117.5 |
\$ 2,115 |
- |
明細表 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明細表
| 明細表 | 3 |
|---|---|
| ----- | --- |
| 項 | 目 | 摘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流 | 動 | |||||
| 活期存款 | 保證函保證金、 長 短 期 借 款 擔 保、受限制使用之 工程款 |
\$ | 19,671 | |||
| 定期存款 | 保證函保證金、 短期借款擔保 |
27,029 | ||||
| 小 | 計 | 46,700 | ||||
| 非流動 | ||||||
| 活期存款 | 公司債保證 | 81,408 | ||||
| 定期存款 | 保證函保證金 | 6,200 | ||||
| 小 | 計 | 87,608 | ||||
| 合 | 計 | \$ | 134,308 |
應收票據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明細表 | 4 | |
|---|---|---|
| ----- | -- | --- |
| 廠 | 商 | 名 | 稱 | 金 | 額 | 備 | 註 | |
|---|---|---|---|---|---|---|---|---|
| 非關係人: | ||||||||
| A | 公司 | \$ | 1,479 | |||||
| 減:備抵損失 | - | |||||||
| 淨 | 額 | \$ | 1,479 |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明細表 5 |
|---|
| ---------- |
| 客 戶 名 稱 |
金 | 額 | 備 | 註 |
|---|---|---|---|---|
| 非關係人: | ||||
| A 公司 |
\$ | 154,995 | ||
| B 公司 |
38,283 | |||
| 其 他 |
106,346 | 金額 5% |
各客戶餘額未超過本科目 | |
| 小 計 |
299,624 | |||
| 減:備抵損失 | (8,431) | |||
| 淨 額 |
291,193 | |||
| 關係人: | ||||
| 子公司 | 3,062 | |||
| 合 計 |
\$ | 294,255 |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明細表 6 |
|---|
| ---------- |
| 項 | 目 | 摘 |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非關係人: | |||||||
| 應收工程代墊款 | \$ | 4,104 | |||||
| 其他應收款-其他 | 20 | ||||||
| 小 計 |
4,124 | ||||||
| 關係人: | |||||||
| 同開營造 | 9,300 | ||||||
| 子公司 | 4 | ||||||
| 小 計 |
9,304 | ||||||
| 合 計 |
\$ | 13,428 |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 7
| 金 | 額 | |||
|---|---|---|---|---|
| 項 目 |
成 | 本 | 淨變現價值 | 備 註 |
| 物 料 |
\$ | 535 | \$ 535 |
|
| 存 貨 |
26,304 | - | ||
| 小 計 |
26,839 | 535 | ||
|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26,304) | |||
| 合 計 |
\$ | 535 |
預付款項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明細表 | 8 | |
|---|---|---|
| -- | ----- | --- |
| 項 | 目 | 摘 |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預付貨款 | \$ | 99,656 | |||||
| 留抵稅額 | 4,071 | ||||||
| 其他預付款 | 6,373 | ||||||
| 合 | 計 | \$ | 110,100 |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 9
| 項 | 目 | 摘 |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履約保證金 | \$ | 1,764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 10
| 期 初 |
餘 額 |
本 期 |
增 加 (註) |
本 期 |
減 少 (註) |
期 | 末 餘 |
額 | 市價或股權淨值 | 提供擔保 | |||
|---|---|---|---|---|---|---|---|---|---|---|---|---|---|
| 名 稱 |
股數 (仟股) |
金 額 |
股數 (仟股) |
金 額 |
股數 (仟股) |
金 額 |
股數 (仟股) |
持股比率 | 金 額 |
單價(元) | 總 價 |
或 質押情形 |
備註 |
|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 Ltd. |
1,205 | \$ 604 |
- | \$ 71 |
- | \$ (135) |
1,205 | 100% | \$ 540 |
\$ 0.45 |
\$ 540 |
無 | |
| 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148,918 | - | - | - | (116,445) | 10,000 | 100% | 32,473 | 3.28 | 32,822 | 無 | |
| 同創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5,980 | 300 | 3,000 | - | (1,273) | 800 | 100% | 7,707 | 9.63 | 7,707 | 無 | |
| 天盛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24,850 | 44,581 | - | - | (1,300) | (28,018) | 23,550 | 100% | 16,563 | 0.70 | 16,563 | 無 | |
| 興榮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1,200 | 7,727 | - | - | - | (1,697) | 1,200 | 100% | 6,030 | 5.03 | 6,030 | 無 | |
| 双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1,560 | 14,288 | - | 590 | - | - | 1,560 | 30% | 14,878 | 31.79 | 49,587 | 無 | |
| 合 計 |
\$ 222,098 |
\$ 3,661 |
\$ (147,568) |
\$ 78,191 |
註:本期增加及本期減少之異動說明,請參閱附註六(六)之說明。
使用權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 11
| 項 | 目 | 期初金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重分類 | 期末餘額 |
|---|---|---|---|---|---|---|
| 成 | 本 | |||||
| 房屋及建築 | \$ 22,974 |
\$ 3,520 |
\$ (3,529) |
\$ - |
\$ 22,965 |
|
| 運輸設備 | 18,975 | 11,279 | (14,126) | - | 16,128 | |
| 小 | 計 | 41,949 | 14,799 | (17,655) | - | 39,093 |
| 累計折舊 | ||||||
| 房屋及建築 | 5,329 | 6,239 | (3,087) | - | 8,481 | |
| 運輸設備 | 8,099 | 5,949 | (8,493) | - | 5,555 | |
| 小 | 計 | 13,428 | 12,188 | (11,580) | - | 14,036 |
| 合 | 計 | \$ 28,521 |
\$ 2,611 |
\$ (6,075) |
\$ - |
\$ 25,057 |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 12
| 項 目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期末餘額 |
|---|---|---|---|---|
| 成 本 |
||||
| 電腦軟體 | \$ 7,270 |
\$ - |
\$ (980) |
\$ 6,290 |
| 累計攤銷及減損 | ||||
| 電腦軟體 | 3,599 | 1,355 | (980) | 3,974 |
| 淨 額 |
\$ 3,671 |
\$ (1,355) |
\$ - |
\$ 2,316 |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 13
| 項 | 目 | 摘 |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存出保證金 | |||||||
| 租賃押金 | \$ | 5,140 | |||||
| 執行命令擔保金 | 6,499 | ||||||
| 其 他 |
500 | ||||||
| 合 計 |
\$ | 12,139 |
短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 14
| 債 權 人 |
摘 要 |
期 末 餘 額 |
契 約 期 限 |
利 率 區 間 |
融資額度 | 抵押或擔保 | 備 註 |
|---|---|---|---|---|---|---|---|
| \$ 9,000 |
\$ 9,000 |
||||||
| 合作金庫 | 擔保借款 | 21,000 | 110.06.04-111.06.04 | 1.85% | 21,000 | 請參閱附註八 | |
| 合 計 |
\$ 30,000 |
\$ 30,000 |
應 付 票 據 明 細 表
| 明細表 15 |
|
|---|---|
| ----------- | -- |
| 廠 商 名 稱 |
金 | 額 | 備 註 |
|---|---|---|---|
| 非關係人: | |||
| A 公司 |
\$ | 22,015 | |
| B 公司 |
5,041 | ||
| C 公司 |
3,673 | ||
| 其 他 |
19,371 | 各廠商餘額未超過本科目 5% 金額 |
|
| 合 計 |
\$ | 50,100 |
應 付 帳 款 明 細 表
| 明細表 | 16 |
|---|---|
| ----- | ---- |
| 廠 | 商 | 名 | 稱 | 金 | 額 | 備 | 註 |
|---|---|---|---|---|---|---|---|
| 非關係人: | |||||||
| 其 | 他 | \$ | 212,131 | 金額 5% |
各廠商餘額未超過本科目 | ||
| 關係人: | |||||||
| 同開營造 | 41,118 | ||||||
| 合 | 計 | \$ | 253,249 |
其 他 應 付 款 明 細 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明細表 17 |
|---|
| ----------- |
| 項 | 目 | 金 | 額 | 備 | 註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 | 13,668 | |||
| 應付保證金 | 7,930 | ||||
| 其 他 |
10,943 | 各款項未超過本科目金額 5% |
|||
| 合 計 |
\$ | 32,541 |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 18
| 項 | 目 | 金 | 額 | 備 | 註 |
|---|---|---|---|---|---|
| 預收收入 | \$ | 3,062 | |||
| 其 他 |
942 | ||||
| 合 計 |
\$ | 4,004 |
租賃負債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 19
| 項 目 |
摘 要 |
租 賃 期 間 |
折 現 率 |
期末餘額 | 備註 |
|---|---|---|---|---|---|
| 房屋及建築 | 2020/01/01~2025/02/18 | 2.10%~2.37% | \$ 15,392 | ||
| 運輸設備 | 2018/02/01~2025/03/23 | 1.85%~2.37% | 10,569 | ||
| 小計 | 25,961 | ||||
| 減:一年內到期 | (6,651) | ||||
| 合 計 |
\$ 19,310 |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 110 年度
| 明細表 | 20 |
|---|---|
| 項 | 目 | 金 | 額 | 備 | 註 |
|---|---|---|---|---|---|
| 工程收入 | |||||
| T108001 | \$ | 59,018 | |||
| T108009 | 187,670 | ||||
| T109003 | 270,532 | ||||
| T109004 | 65,509 | ||||
| T109007 | 163,184 | ||||
| T110001 | 124,885 | ||||
| 零星工程及其他 (佔該科目金額 |
5%以下者) | 145,227 | |||
| 小 計 |
1,016,025 | ||||
| 其他營業收入 | |||||
| 環保收入 | 162 | ||||
| 合 計 |
\$ | 1,016,187 |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 110 年度
| 明細表 21 |
|---|
| ----------- |
| 項 | 目 | 摘 |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營造成本 | |||||||
| 在建材料 | \$ | 178,554 | |||||
| 在建發包工程款 | 702,699 | ||||||
| 在建費用 | 79,674 | ||||||
| 小 計 |
960,927 | ||||||
| 加:工程成本調整 | (9,255) | ||||||
| 小計 | 951,672 | ||||||
| 其他營業成本(環保) | 32,521 | ||||||
| 合 計 |
\$ | 984,193 |
管理費用明細表
民國 110 年度
明細表 22
| 項 | 目 | 摘 |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 薪 | 資 | 費 | 用 | \$ | 32,391 | ||||
| 交 | 際 | 費 | 25,984 | ||||||
| 折 | 舊 | 費 | 用 | 14,421 | |||||
| 其 | 他 | 費 | 用 | 37,206 | 過管理費用 | 各科目餘額未超 5% |
|||
| 合 | 計 | \$ | 110,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