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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G MING Annual Report 2015

Jul 20, 2016

52252_rns_2016-07-20_c662bcdc-26e0-427d-b528-642a65a7ba01.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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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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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U N G K A 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 , LTD.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四年度

年 報

中華民國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刊印

一○四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中華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年報電子檔案查閱網址: http : //mops.twse.com.tw

http : // www.tkte.com.tw

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 言 人 : 呂金晃 職稱:總經理 電話:(02)2243-1188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 : 楊美慧 職稱:財管部協理 電話:(02)2243-1188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22 號7 樓

電 話 : (02)2243-1188 工 廠 地 址 : 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村1 鄰環科路288 號 電 話 : (03)473-4670

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 稱 :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 號B1 電 話 : (02)2747-8266 網 址 www.pcsnet.com.tw

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簽證會計師姓名 : 張正道、林素雯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 址 :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 號9 樓 電 話 : (02)2720-4000 網 址 www.dey.com.tw

海外有價證券資訊

公司網址

www.tkte.com.tw

目 錄

壹、 致股東報告書 ....................................................................................... 3 貳、 公司簡介 .............................................................................................. 5 一、 設立日期 ..................................................................................... 5 二、 公司沿革 ..................................................................................... 5 參、 公司治理報告 ....................................................................................... 6 一、 組織系統 ..................................................................................... 6 二、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資料 ............................................................................................. 8 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16 四、 會計師公費資訊 ........................................................................ 29 五、 更換會計師資訊 ........................................................................ 29 六、 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報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 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 30 七、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 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30 八、 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間互為關係人之資訊 ............................. 31 九、 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 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32 肆、 募資情形 ............................................................................................ 33 一、 資本及股份 ................................................................................ 33 二、 公司債辦理情形 ........................................................................ 38 三、 特別股辦理情形 ........................................................................ 39 四、 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39 五、 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39 六、 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39 七、 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 39 伍、 營運概況 ............................................................................................ 40 一、 業務內容 ................................................................................... 40 二、 市場及產銷概況 ........................................................................ 42 三、 從業員工資料 ............................................................................ 49 四、 環保支出資訊 ............................................................................ 49 五、 勞資關係 ................................................................................... 49 六、 重要契約 ................................................................................... 50

1

陸、 財務概況 ............................................................................................ 51 一、 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報告 .......................................................... 51 二、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59 三、 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 65 四、 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 66 五、 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 66 六、 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財務週轉困難 情事 ........................................................................................... 66 柒、 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 67 一、 財務狀況分析 ............................................................................ 67 二、 績效分析 ................................................................................... 67 三、 現金流量分析 ............................................................................ 68 四、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68 五、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 一年投資計劃 ............................................................................ 69 六、 風險事項評估 ............................................................................ 69 七、 其他重要事項 ............................................................................ 71 捌、 特別記載事項 ..................................................................................... 72 一、 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72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74 三、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74 四、 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74 玖、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交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 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75

2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104 年景氣復甦未如預期,使本公司接案情形未達目標,造成營收衰退,加上部分住 宅機電工程案件獲利不如預期,以致造成 104 年度產生虧損。

展望105 年,本公司籌備多年的環保污泥處理廠於104 年10 月取得處理許可證,以盡 速達成許可量之全量運轉進而向主管機關申請增量為目標,以提供公司穩定的收入及獲利。 另外工程方面,多項住宅案在攬工程工進將於今年度進入高峰外,年初取得科技廠房機電 工程亦得於今年度完工,105 年營收可望回升。

本公司一路走來,經歷重重嚴峻之考驗,104 年營業狀況不佳是本公司經營團隊無法 規避的責任,除外部大環境因素外,內部的管理效能亦是本公司正視的問題。本公司將更 落實數字績效管理,發揮各人員職能,以盡早揮別虧損,提升獲利能力。

玆將 104 年度營運成果、 105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及未來公司發展策略等分別說明如下: 一、 104 年度營運結果

(一) 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合併財務資訊如下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
項目 104 年度 103 年度 變動比率
營業收入 1,119,875 1,451,900 (22.87%)
營業毛利 30,648 147,164 (79.17%)
營業淨(損)利 (52,297) 42,074 (224.30%)
營業外收支 (3,230) (3,176) (1.70%)
稅後淨(損)利 (51,683) 33,193 (255.70%)

(二) 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未編制 105 年度財務預測。

(三)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本公司合併財務資訊如下表:

分析項目 104 年度 103 年度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3.74%) 3.25%
股東權益報酬率 (8.93%) 6.05%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率 (9.98%) 8.26%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率 (10.59%) 7.64%
純益率 (4.62%) 2.29%
每股盈餘(元) (1.01) 0.72

3

( 四 ) 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為從事科技廠房、住宅大樓等機電系統整合工程之專業廠商,工程團 隊係由碩士、大專以上人才組成,具備各種專業技師提供完整且專業服務,並擁 有近二十年的豐富經驗。研發和技術提升主要係經由與國內外科技工程合作承攬 業務之機會,觀摩其工程設計和工程管理理念,從中學習工程技術及施工管理能 力,進而應用於本公司之工程設計與施工作業上,另亦加強與學術界及研究單位 合作,進行設備研發及施工技巧提升。

二、 105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 ( ) 經營方針

  • 1.多角化經營並多元開發業主以分散經營風險,並讓資源回收再利用之環保新業 務盡速發揮效益。

  • 2.供應鏈整合並加強報價品質及精準度,以強化成本控管並增強競爭力。

  • 3.在達成品質目標的前提下,提升人員高效率的產出。

  • 4.強化專業技術、工程經驗及品質信譽為本公司一貫之經營理念。

  • ( 二 )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及重要之產銷政策

105 年多項工程進入主要施工階段,加上污泥處理廠已取得處理許可證,可 正式運轉, 105 年度營收將可提升。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因產業性質關係,同業競爭壓力嚴峻,加上法規政策注重綠色節能、環保法令及 保護消費者,使得經營策略日趨複雜,公司期許在成本、品質及技術上的競爭優勢能 大幅提升外,在專業領域上朝向多元業務發展,橫跨廠房機電和住宅機電工程,客戶 群亦由半導體、光電、太陽能到住宅商辦,以期分散經營風險;另環科污泥處理廠得 已正式運轉,未來營收及獲利之成長應可期。

感謝各位股東的支持。

敬祝 全體股東 身心健康,萬事如意。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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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貳、公司簡介

一、 設立日期

公司設立日期: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五日。

二、 公司沿革

年度 重要紀事
民國85年 公司設立登記,資本額新台幣六仟萬元,成立初期係以從事高科技無塵室機電系統
整合工程、科技廠房機電系統整合工程之業務為主。
與德碁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無塵室工程合約,本公司正式跨入半導體產業。
民國87年 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與「永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本公司為存續公司。
8 月5 日通過股票公開發行。
民國89 年 11 月8 日本公司股票於OTC 掛牌買賣。
民國91 年 8 月26 日獲台灣證券交易所核准股票轉上市。
民國92年 獲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設立同開科
技(上海)有限公司案。
民國94 年 轉投資綜合甲級營造廠-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拓展營建工程業務。
民國95年 受轉投資公司開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危機進而歇業、轉投資亞太固網寬頻股份
有限公司遭力霸集團掏空影響,使本公司產生重大虧損,並於96年2月13日起列
為全額交割股。
民國96年 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於96年6月21日股東會通過辦理私募現金
增資三億股,並分別於96年7月24日募集二億六千五百萬股及97年3月21日募
集三千五百萬股,募集完成,實收資本額為三拾六億四千八百六拾九萬元。
9月20日董監事提前全面改選,由智融集團、華昇創投及台灣工銀等私募新股東取
得過半董事席次。
民國97年 6 月13 日股東會通過減資三億一千四百八拾六萬九千股以彌補虧損,並於11 月7
日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完成,實收資本額為五億零五拾萬元。
民國98年 4 月份董事會通過申請進駐桃園環保科技園區,申請設立乙級污泥處理廠。
5 月6 日股票恢復正常交易,擺脫全額交割股。
民國99年 陸續取得新世紀、新日光、奇美、康寧、合晶和正達等無塵室機電、空調、消防、
電氣及氣體等工程。
6月18日股東會通過減資六百二拾五萬股以彌補虧損,並於12月14日經主管機關
核准變更登記完成,實收資本額為四億三千八百萬元。
8 月取得桃園縣政府進駐桃園環保科技園區設立乙級污泥處理廠核准函文。
民國100年 陸續取得康寧、昱成、鑼洋、新世紀、正達、瀚宇彩晶和元鴻等無塵室、太陽能廠
和機電廠房之空調、消防、電氣及氣體等工程。
96年私募股票三千一百七十七萬九千六百三十九股經主管機關核准自9月6日起公
開發行,並於9 月23 日起上市。
民國101年 取得板橋浮洲集合住宅之消防、電氣等機電工程。
6月28日股東會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一百七拾五萬二千股,並於11月12日經
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完成,實收資本額為四億五千五百五拾二萬元。
民國102年 102年6月董監事全面改選後,智融集團全數退出董事會。
陸續取得康寧、信昌化學林園廠、聯茂電子新埔廠、臺灣港務局高雄港南星倉庫等
機電和營建工程。
民國103年 完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五百萬股,實收資本額為五億五百五拾二萬元。
完成募集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陸續取得康寧、林口國宅暨2017世大運選手村、遠雄新宿住宅大樓、永源集團企業
總部暨大園廠和美邦高雄青海段案大樓等機電和營建工程。
民國104年
~105年5月
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一百八拾七萬一千九百三拾股,實收資本額為五億二千四百二
拾三萬九千三百元。
環保污泥處理廠於104年10月取得處理許可證。
陸續取得康寧、遠雄之星住宅大樓、中華映管配向三區無塵室、大陸工程華固新天
地、東源首品住宅大樓、將捷美華案、南亞無塵室附屬空調冷凍水系統、大園兒十
四遊樂公園暨管理中心、旭泰城店鋪及集合住宅、鎵泓國際楊梅高獅段新建工程和
中華穀類研究所大樓等機電和營建工程。

5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一)組織結構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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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
監察人
董事會
董事長
稽核室
董事長室
總經理
總經理室
環保事業
機電工程事業
品 保 部 開 發 部 工 務 部 計 劃 部 資 材 部 財 管 部 環 保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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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部門 所營業務
稽核室 1.協助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建立。
2.稽核各部門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情形及提出建議改善。
董事長室 1.公司遠景規劃與公司文化塑造。
2.協助董事長辦理各項專案事務。
3.擬定營運目標與發展策略。
4.規劃執行各項專案,並進行跨部門溝通協調。
5.整合協調各專案工程進度及重點品質稽核。
總經理室 1.公司經營策略規劃與管理。
2.協助總經理辦理各項專案事務。
3.經營分析及企劃。
4.協助各部門制度、流程、作業準則之擬定與推動。
5.發展公共關係。
開發部 1.提供工程相關之服務、諮詢與業務開發。
2.負責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合約審查。
3.反應客訴,督導矯正與預防措施。
計劃部 1.配合合約標單審查,提供工程技術咨詢。
2.設計基準之制訂、執行與修訂。
3.執行工程設計作業。
工務部 1.執行工程估算管理,配合合約審查。
2.審核工程採購、發包與驗收。
3.督導工程專案與工程合約之執行。
4.督導專案施工管理。
5.督導工程異常處理、記錄。
6.施工基準之建立、推行及修訂。
7.督導工程品質之記錄。
品保部 1.品保文件之制訂、修訂與管理。
2.執行工程品質及安全稽核。
資材部 1.採購及發包作業管理。
2.供應商評鑑作業之制訂、執行及修訂。
3.固定資產與量規儀器之管理。
環保部 1.負責乙級污泥處理廠之建置及作業流程管理。
2.負責環保事業之業務推展及營運運作。
財管部 1.負責有關法務、人事、行政、資訊等事務。
2.負責財務調度、出納、資金預算。
3.負責會計作業、成本計算及稅務申報等事務。
4.負責董事會、股東會召開等相關股務事務。

7

二、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及監察人

1.基本資料 105 年 5 月 31 日

1.基本資料 10 5年5月31日 5年5月31日 5年5月31日
職 稱 國籍
或註
冊地
姓名 選(就)
任日
任期 初次選
任日期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現 在
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
子女現在持
有股份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
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董事長 中華
民國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102.6.28 3年 102.6.28 2,788,000 6.12% 3,025,168 5.77% 0 0.00%
0
0.00%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
民國
代表人:陳儀潔 102.6.28 102.1.18 548,000 1.20% 549,617 1.05% 0 0.00%
0
0.00% 美國賓州大學法律碩士、
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陽明春天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 中華
民國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102.6.28 3年 102.6.28 2,788,000 6.12% 3,025,168 5.77% 0 0.00%
0
0.00%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
民國
代表人:蔡練生 102.6.28 102.1.18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碩
士、經濟部國貿局主任秘
書、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
書、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秘書
長、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
(股)公司董事、亞太智慧財產
權發展基金會董事、創智智權
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
(註1)
中華
民國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102.6.28 3年 102.6.28 2,788,000 6.12% 3,025,168 5.77% 0 0.00%
0
0.00%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
民國
代表人:陳文楷 102.11.4 101.6.28 392,902 0.86% 426,325 0.81% 0 0.00%
0
0.00% 國立交通大學工程技術與管
理學程功學碩士
本公司副總經理、同開營造
(股)公司董事、同創資源科技
(股)公司董事
中華
民國
代表人:李善民 104.4.1 102.1.18 813,197 1.55% 813,197 1.55% 117 0.00%
0
0.00% 大華技術學院電機工程科 本公司副總經理
中華
民國
代表人:倪映驊 104.6.1 104.6.1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及法律
系、慶豐銀行法務主管、
聯邦銀行集團法務副理。
鼎群商務法律事務所所長、中
華民國仲裁協會調解人、民間
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高
威會計師事務所法務總監。
董事 中華
民國
呂金晃 102.6.28 3年 96.9.20 596,742 1.31% 647,505 1.24% 0 0.00%
0
0.00% 台灣科技大學企管EMBA 本公司總經理
董事 中華
民國
劉文傑 102.6.28 3年 102.6.28 29,000 0.06% 818,140 1.56% 64,018 0.12%
0
0.00% 明志工專機械科、南亞電
路板股份有限公司組長
本公司副執行長、同開營造
(股)公司董事長、同創資源科
技(股)公司董事、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董事

董事 中華
民國
梁興盛 102.6.28 3年 97.6.13 3,019,488 6.63% 3,336,322 6.36% 442,179 0.84%
0
0.00% 龍潭農工電機工程科 妙管家環保工程事業股份有
限公司總經理

8

監察人 中華
民國
高劉銘 102.6.28 3年 101.6.28 468,799 1.03% 513,466 0.98% 0 0.00%
0
0.00% 台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
調工程系碩士
監察人 中華
民國
妙管家環保工程事
業股份有限公司
102.6.28 3年 102.6.28 10,000 0.02% 10,850 0.02% 0 0.00%
0
0.00%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
民國
代表人:賴逸忠 102.6.28 102.6.28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健行工專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1 : 104 年 4 月 1 日改派代表人為李善民先生,原代表人陳文楷先生卸任; 104 年 6 月 1 日改派代表人為倪映驊先生,原代表人李善民先生卸任。

2.1 法人董監之主要股東

2.1 法人董監之主要股東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許文通84.83%。
妙管家環保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古昇東31.29%、呂金竹7.5%、呂正光15.5%、梁秀梅4.5%。

2.2 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不適用。

9

3.董事及監察人之獨立性資料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兼任
其他
公開
發行
公司
獨立
董事
家數

商務、法
務、財
務、會計
或公司業
務所須相
關科系之
公私立大
專院校講
師以上
法官、檢察
官、律師、
會計師或其
他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國
家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之
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商務、法
務、財
務、會計
或公司
業務所
須之工
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9 10
陳儀潔 V V V V V V V V
蔡練生 V V V V V V V V V
呂金晃 V V V V V V V V
劉文傑 V V V V V V V V
倪映驊 V V V V V V V V V V
梁興盛 V V V V V V V V V
高劉銘 V V V V V V V V V
賴逸忠 V V V V V V V V V
  •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 ” 。

  •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 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 。

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1.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 自然人股東。

  2.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3.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 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 分之五以上股東。

  5.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 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 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 員,不在此限。

  6.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7.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8. 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10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05 年 5 月 31 日

10 5 年5 月31 日 5 年5 月31 日 5 年5 月31 日
職 稱 國 籍 姓 名 選(就)
任日期
持 有
股 份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經理人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總經理 中華民國 呂金晃 99.06.28 647,505 1.23% 0 0.00% 0 0.00% 健行工專電子科
台灣科技大學EMBA
副執行長 中華民國 劉文傑 102.05.01
818,140
1.56% 64,018 0.12% 0 0.00% 明志工專機械科
台塑南亞集團
同開營造(股)公司董事長
同創資源科技(股)公司董事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董事
執行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楊劍秋 105.04.01
51,000
0.10% 7,000 0.01% 0 0.00% 東南工專土木營建組
同開營造(股)公司副總經理、
大三億營造(股)公司副總經理
同開營造(股)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
同創資源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李善民 101.01.01
813,197
1.55% 117 0.00% 0 0.00% 大華技術學院電機工程科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陳文楷 102.04.01
426,325
0.81% 0 0.00% 0 0.00% 東南工專電機工程科
國立交通大學工程技術與管理學程
工學碩士
同開營造(股)公司董事
同創資源科技(股)公司董事
協理 中華民國 陳崇良 102.04.01
0
0.00% 0 0.00% 0 0.00% 台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碩士
消防設備師、冷凍空調技師
協理 中華民國 吳宏達 101.10.01
42,189
0.08% 0 0.00% 0 0.00% 亞東工專機械科
協理 中華民國 張伯弘 102.04.01
5,411
0.01% 0 0.00% 0 0.00% 龍華工專電機工程電力組
協理 中華民國 陳建雄 103.02.01
16
0.00% 0 0.00% 0 0.00% 華夏工專電機工程科
協理 中華民國 詹立成 105.01.01
30,000
0.06% 23,000 0.04% 0 0.00%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土木環境
工程所博士
行政院環保署高級環境技術師、東
南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協理
(財會主管)
中華民國 楊美慧 95.07.01 346,809 0.66% 0 0.00% 0 0.00% 台灣大學工商管理系
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

11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 董事之酬金

104 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姓名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
F及G等七項總
額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
A、B、C、D、E、
F及G等七項總
額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
(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
(D)
薪資、獎金及
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
(F)
員工酬勞(G) 員工認股權
憑證得認購
股數(H)
取得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股數(I)
本公








本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本公








本公








本公








本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本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本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本公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董事 通華投資有
限公司
代表人:
陳儀潔
1,824 1,824 0 0 0 0 1,958 1,958 -7.32% -7.32% 6,368 6,368 246 246 0 0 0 0 0 0 0 0 -20.11% -20.11%
董事 通華投資有
限公司
代表人:
蔡練生
董事
(註1)

通華投資有
限公司
代表人:
陳文楷
代表人:
李善民
代表人:
倪映驊
董事 呂金晃
董事 劉文傑
董事 梁興盛

註 1 : 104 年 4 月 1 日改派代表人為李善民先生,原代表人陳文楷先生卸任; 104 年 6 月 1 日改派代表人為倪映驊先生,原代表人李善民先生卸任。

12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董事姓名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低於2,000,000元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蔡練
生、陳文楷、李善民、倪
映驊、呂金晃、劉文傑、
梁興盛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蔡練
生、陳文楷、李善民、倪
映驊、呂金晃、劉文傑、
梁興盛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陳文
楷、李善民、蔡練生、倪
映驊、梁興盛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陳文
楷、李善民、蔡練生、倪
映驊、梁興盛
2,000,000元(含) ~5,000,000元(不含) 陳儀潔 陳儀潔 陳儀潔、呂金晃、劉文傑 陳儀潔、呂金晃、劉文傑
5,000,000元(含) ~1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元(含) ~15,000,000元(不含)
15,000,000元(含) ~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元(含) ~50,000,000元(不含)
50,000,000元(含) ~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 9 9 9 9

13

2. 監察人之酬金 104 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職稱 姓名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A、B及C等三項總額
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A、B及C等三項總額
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報酬(A) 酬勞(B) 業務執行費用(C)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監察人 高劉銘 280 280 0 0 0 0 -0.54% -0.54%
監察人 妙管家環保工程事
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賴逸忠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監察人姓名 監察人姓名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低於2,000,000元 高劉銘、妙管家環保工程事
業股份有限公司、賴逸忠
高劉銘、妙管家環保工程事
業股份有限公司、賴逸忠
2,0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100,000,000 元以上
總計 3 3

3.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04 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職稱 姓名 薪資(A) 薪資(A) 退職退休
金(B)
退職退休
金(B)
獎金及特支費
等等(C)
獎金及特支費
等等(C)
員工酬勞金額(D) 員工酬勞金額(D) 員工酬勞金額(D) 員工酬勞金額(D)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取得員工認
股權憑證數
取得員工認
股權憑證數
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
新股股數
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
新股股數
有無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酬金
本公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總經理 呂金晃 6,322 6,322 362 362 2,877 2,877 0 0 0 0 -18.50% -18.50% 0 0 0 0
副執行長 劉文傑
副總經理 李善民
副總經理 陳文楷

14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低於2,000,000元 李善民、陳文楷 李善民、陳文楷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呂金晃、劉文傑 呂金晃、劉文傑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 元以上
總計 4 4
  • 4.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104 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職稱 姓名 股票金額(註) 現金金額(註) 總計 總額占稅後純益
之比例(%)


總經理 呂金晃 0 0 0 0.00%
副執行長 劉文傑
副總經理 李善民
副總經理 陳文楷
協理 陳崇良
協理 吳宏達
協理 張伯弘
協理 陳建雄
協理 楊美慧

註: 104 年度為虧損,無分派員工酬勞。

  • (四)最近兩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 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 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最近兩年度比例分析

職稱 104 年度酬金總額占
稅後純益比例%
104 年度酬金總額占
稅後純益比例%
103 年度酬金總額占
稅後純益比例%
103 年度酬金總額占
稅後純益比例%
分析說明
因本公司104 年度稅後虧損,故各
比例為負值。因虧損,使董監事酬
勞、經理人獎金和員工酬勞均較103
年度減少,酬金總額下降。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董事 -20.11% -20.11% 42.06% 42.06%
監察人 -0.54% -0.54% 1.65% 1.65%
總經理/
副總經理
-18.50% -18.50% 32.89% 32.89%
  • (2)本公司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 風險之關聯性

本公司給付董事監察人酬金之政策,主要係依據章程董事監察人酬勞所訂之成 數分配,另於出席董事會時領取出席費。而有兼任員工之董事,則依其既有薪 資報酬給付,另獎金視公司經營獲利狀況後,依既有辦法計算提列,經薪酬委 員會提議並呈送董事會核定,餘退休金則依目前法令規範提撥之。 總經理及其他經理人酬金亦由薪酬委員會依公司獲利水準評估提出建議後,提 送至董事會決議通過。

除每月固定之薪資外,其餘獎金與酬勞之發放均與經營績效結合。

15

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7 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席
次數(註)
委託出席次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董事長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儀潔
7/7 0 100%
董事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練生
7/7 0 100%
董事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文楷
2/2 0 100% 104.4.1改派代表人
為李善民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善民
1/1 0 100% 104.6.1改派代表人
為倪映驊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倪映驊
3/4 1 75%
董事 呂金晃 7/7 0 100%
董事 劉文傑 7/7 0 100%
董事 梁興盛 6/7 0 86%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14 條之3 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
事會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
事意見之處理:無此情事。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
參與表決情形:
1.104 年2 月10 日董事會討論經理人之年終獎金發放案,陳儀潔董事長、呂金晃董事、劉
文傑董事、陳文楷董事分別對其自身年終獎金予以利害關係迴避,經其餘董事無異議照
案通過。
2.104 年11 月11 日董事會討論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紅利分配案,各董事分別對其董
事酬勞及員工紅利分配予以利害關係迴避,經其餘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
執行情形評估: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規定,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
並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董事會職能運作。為提昇資訊透明度,本公司董事會重大議案決議、
董監事出席董事會情形、董監事參加進修課程等資訊均已依規定公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
相關董事會資訊亦在公司網站上揭露。
  • 註:列示方式為實際出(列)席次數/任職期間應出(列)席次數。

  •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 1.本公司尚未設置審計委員會,故不適用。

16

2.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7 次,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席次數
(註)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監察人 高劉銘 7/7 100%
監察人 妙管家環保工程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賴逸忠
7/7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例如溝通管道、方式等):
1.列席董事會了解公司重要議案並與董事、總經理、財會主管和稽核主管等進行
意見交流。
2.對公司營運上之疑問,透過實際至公司查閱財務業務資料並向公司相關部門進
行了解。
3.於股東會召開時與股東面對面進行溝通。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
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1.監察人定期由稽核主管提供稽核報告交監察人審核,並就有缺失部份討論改善
建議方案。
2.年初於決議年度簽證會計師前,若有需要將與會計師對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
說明溝通,讓雙方了解公司有無存在重大風險。另於審查年度財務報表時,若
有需要將與會計師進行了解溝通。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
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104 年6 月3 日召開第八屆第十三次董事
會,報告104 年5 月19 日檢調單位至本公司調查乙事,並邀請監察人列席,監察人
對公司處理涉案員工方式和是否對財務業務受影響提出詢問。公司將檢調單位調查
經過及目前對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提出說明,另因尚處偵查階段,公司將待
司法調查結果出爐後依法究責,並及時向董事和監察人報告。
  • 註:列示方式為實際出(列)席次數/任職期間應出(列)席次數。

17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
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V 本公司已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且
設置於公司網頁www.tkte.com.tw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供查閱。
無特別差異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
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
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
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
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V
V
V
V
(一)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各一名,且於公司網頁設有利害
關係人專區,隨時供股東提問並予以答覆。
(二)對於董監事及持股10%以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每月均會取得資
料並申報,其餘持股比例較大的股東在有停止過戶情形時,均會
向股務代理取得股東名冊,以掌握公司股東的變動情形。
(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均各自設有適當的管理人員,同時本公司亦
訂有子公司監理、取得或處分資產、背書保證、資金貸與等相關
作業辦法,亦規範與關係企業相關往來的交易控管。
(四)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訂有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避免內部人內部
人觸犯內線交易。
(一)無特別差異
(二)無特別差異
(三)無特別差異
(四)無特別差異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
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
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
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V
V
V
V
(一)董事會成員目前六位,其中一位為女性董事,每位董事皆有其專
業領域,包含法律、財務、業務、專業技能等背景,另待今年股
東會選任獨立董事後,將可更加落實多元化方針。
(二)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目前尚未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三)目前尚未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
(四)公司每年在董事會中皆會對簽證會計師進行獨立性評估,104年度
評估時間為104.3.19董事會,105年度評估時間為105.3.30董事會,
皆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一)無特別差異
(二)配合法令規定設置
其他委員會。
(三)配合法令規定訂
定。
(四)無特別差異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
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
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V 公司除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作為對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外,並於公
司網站www.tkte.com.tw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回應利害關係人各項對其
關切之議題。
無特別差異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V 已委任統一綜合證券之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本公司股東會事務。 無特別差異

18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六、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
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
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
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
等)?
V
V
(一)本公司已將各項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揭露於公司網站
www.tkte.com.tw。
(二)本公司落實發言人制度,設有發言人和代理發言人各一名,負責
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並有英文網站同時揭露公司相關資訊。
(一)無特別差異
(二)無特別差異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
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
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
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
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
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V 1.員工權益:本公司訂有員工工作規則,並遵循勞動基準法保障員工基
本權益。
2.僱員關懷:本公司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投保團體保險等,於員工
發生急難時給予必要之協助。
3.投資者關係:本公司設有發言人作為與投資者溝通管道,並遵循證券
法規,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4.供應商關係:本公司遵循與供應商間簽訂之合約規範,多年來與供應
商關係良好。
5.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各利害關係人均得依其屬性與本公司相關負責單
位聯繫溝通,且於公司網站www.tkte.com.tw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回
應包含前述員工、股東和供應商等利害關係人各項對其關切之議題。
6.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無。
7.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
作為各項作業之依循,並依各項作業風險程度擬定核決表依適當之層
級作出決策,以對風險作出最適之控管(各項風險事項評估詳第69-71
頁)。
8.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均依與客戶簽訂之工程合約履行義務,
迄今尚無發生重大糾紛之事件。
9.董監責任保險情形:於章程中訂定並已購買董監責任保險美金500萬元。
無特別差異,唯將持續宣
導鼓勵董監進修。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
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若有,請敍明其董事會意
見、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
改善情形)
V 公司已依主管機關規定進行「公司治理評鑑系統」自評作業,尚無委託
其他專業機構評鑑,自評結果尚未發現重大缺失,並持續漸進執行主管
機關建議公司治理相關指標。
無特別差異

19

(四)薪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酬委員會組成:本公司已於 100 年 12 月 26 日設置薪酬委員會,第二屆委員會成員人 數為三人,皆為外部具專業及獨立資格人士組成。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份別
(註1)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
他公開
發行公
司薪資
報酬委
員會成
員家數
備註

商務、法
務、財務、
會計或公
司業務所
需相關料
系之公私
立大專院
校講師以
法官、檢察
官、律師、
會計師或其
他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國
家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之
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具有商
務、法
務、財
務、會計
或公司
業務所
需之工
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其他 黃富村
0
其他 張玲玲
0
其他 湯舒涵 0
  • 註 1 :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 註 2 :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 ” 。

  •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 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 名之自然人股東。

  •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 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 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 7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 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 8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薪酬委員會職責: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 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 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及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薪資報酬委員會 成員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20

3.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 人。

  • (2)本屆委員任期:102 年8 月9 日至105 年6 月27 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 開會2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
備註
召集人 黃富村 2 0 100%
委員 張玲玲 2 0 100%
委員 湯舒涵 2 0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
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
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事。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
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
情事。

21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落實公司治理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
成效?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董
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
形?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
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
懲戒制度?
V
V
V
V
(一)本公司已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經董事會
通過,且設置於公司網頁www.tkte.com.tw及公開資
訊觀測站供查閱。
(二)已進行宣導社會責任相關事項,未來將逐步結合企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之規定,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
育訓練。
(三)本公司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為財管部,
目前仍持續於企業社會責任之推行。
(四)本公司訂有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訂定員工工作規
則和道德行為準則,將員工績效考核與企業社會責
任和獎勵與懲戒相結合。
(一)無特別差異
(二)無特別差異
(三)無特別差異
(四)無特別差異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
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
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V
V
V
(一)本公司致力於資源再利用政策,並投入綠色環保再
生利用產業,建置乙級污泥處理廠,在企業經營獲
利同時亦為環境保護盡一份心力。
(二)本公司係以機電系統整合工程為主,非屬重大污染
性工業,無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之虞。另於乙級污泥
處理廠部分,已導入ISO 14000環境管理系統,建立
符合環保法令之管理制度。
(三)本公司注重節能減碳政策,致力辦公場所節約用水
用電宣導與執行。
(一)無特別差異
(二)無特別差異
(三)無特別差異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
理政策與程序?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理?
V
V
(一)本公司依照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相關法規及遵守
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企業社會責任政策與程序。
(二)本公司於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中訂有申訴相關規
(一)無特別差異
(二)無特別差異

22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
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
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
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
國際準則?
(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
境與社會之紀錄?
(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
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
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V
V
V
V
V
V
V 定,並於網站設置申訴信箱,且有專責人員受理。
(三)本公司員工皆享有勞健保及團體保險之福利,公司
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提供員工在職訓練,以提
升專業知識及技能,另因本公司屬機電工程產業,
於施作工程時皆會依據法令規定提供各種安全防護
措施,並參與主管機關勞工安全相關教育訓練,以
預防職業災害之發生。
(四)本公司以人事單位作為員工和公司的溝通橋樑,並
以內部網站隨時通知員工公司的重大政策。
(五)本公司依據員工教育訓練計畫或員工自行針對所
需,培養員工職涯能力。
(六)於公司治理相關守則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
策,並於網站設置申訴信箱,且有專責人員受理。
(七)本公司因產業性質關係,相關產品與服務均遵循相
關法規。
(八)本公司依據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授信及審核時會
評估供應商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
(九)目前與主要供應商之契約尚無訂定因供應商若涉及
違反企業社會責任規範,而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三)無特別差異
(四)無特別差異
(五)無特別差異
(六)無特別差異
(七)無特別差異
(八)無特別差異
(九)將配合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之規範評估訂定。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具攸關性
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V (一)本公司已於公司網頁www.tkte.com.tw及公開資訊
觀測站揭露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並於年報揭露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一)無特別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經董事會通過,且設置於公司網頁www.tkte.com.tw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供查閱,實際運作與所訂守則尚無重大差異。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成立環保部門,推廣環保相關業務。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本公司尚未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23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
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
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
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
行防範措施?
V
V
V
(一)本公司經營理念即為「專業、誠信、積極、創新」,董
事會、管理階層及員工對內遵循員工工作規則有關誠
信經營之規定,對外遵循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法令
規章,並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以茲遵循。
(二)本公司於員工工作規則及誠信經營守則中明訂嚴格禁
止員工利用職務之便,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
份利益,或收受外界餽贈、回扣、佣金、差價及其他
不當之利益等情事,並於網站設置申訴信箱。
(三)本公司於員工工作規則及誠信經營守則中明訂違反誠
信經營時之懲處規定,管理階層隨時查核及檢討,以
防止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發生。
(一)無特別差異
(二)無特別差異
(三)無特別差異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
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
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
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
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V
V
V
V
V (一)本公司對於往來對象會進行徵信作業,和廠商往來時,
確實履行和廠商簽訂之合約,貫徹誠信經營之理念。
(二)公司目前尚未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
(兼)職單位,唯有稽核人員定期及不定期查核交易
事項是否符合內部控制制度並於董事會時向董事及監
察人報告。
(三)於誠信經營守則制定防止利益衝突規範,且本公司於董
事會或主管會議時,若遇利益衝突情事,亦將充分討論
並做出決議。
(四)已建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依制度執行,內部
稽核人員亦定期及不定期查核各項制度之遵循情形,同
時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
(五)已進行宣導誠信經營相關事項,未來將逐步結合誠信經
營守則之規定,定期舉辦誠信經營教育訓練。
(一)無特別差異
(二)將配合本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評估設置
專(兼)職單位。
(三)無特別差異
(四)無特別差異
(五)無特別差異

24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
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
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V
V
V
(一)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檢舉相關規定,並於網站設
置舉報信箱,且有專責人員受理。
(二)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訂有相關作業程序及保密機制。
(三)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訂有相關保護措施。
(一)無特別差異
(二)無特別差異
(三)無特別差異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
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V (一)本公司已於公司網頁www.tkte.com.tw及公開資訊觀
測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相關資訊,並於年報揭露履行
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一)無特別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訂有誠信經營守則,並經董事會通過,且設置於公司網頁www.tkte.com.tw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供查閱,實際運作與所訂守則尚無重大差異。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配合台灣證券交易所公佈修訂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規定,於104年3月19日經董事會通過檢討修正誠信經營守則之相關規定。

(七)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其查詢方式:本公司網頁 www.tkte.com.tw 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www.mops.twse.com.tw 。

(八)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無。

25

(九)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狀況

1.內部控制聲明書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聲明書

日期: 105 年 3 月 30 日

本公司民國104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 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 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 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 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 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 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 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 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 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 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 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 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 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 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 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05年3月30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5人中,有0人持反對意見, 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 picture [63 x 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儀潔 簽章

總經理:呂金晃 簽章

==> picture [43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6

  •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之審查報告:無此情事。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 部人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此情事。

  •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1.股東會之重要決議:

股東常會日期 重要決議 執行情形
104.06.11 1.承認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3.通過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4.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5.通過修訂章程案
6.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已依承認內容運作
2.已依承認內容執行,且
於104.12.10 完成現金
股利發放作業。
3.已依通過內容運作
4.已依通過內容運作
5.已依通過內容運作
6.經評估後未辦理。
7.於105.3.30 董事會決議
本次私募案不予辦理。

2.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董事會日期 重要決議
104.02.10 1.通過本公司經理人之年終獎金發放案
2.通過提供子公司新接工程背書保證案
3.通過提供子公司融資背書保證展延案
4.通過提供子公司融資背書保證案
5.通過銀行綜合額度授信案
104.03.19 1.通過一○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通過會計師委任、報酬及獨立性與適任性評估案
3.通過本公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4.通過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相關公司治理制度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8.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9.通過召開本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時間、地點及議程,暨受理股東提案
時間及地點
10.通過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換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案
11.通過本公司103 年度現金增資暨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
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實際募集金額與申報總額上限金額差異說明
12.通過銀行授信額度案
13.通過銀行授信額度續約案
14.通過提供子公司融資背書保證展延案
15.通過對子公司現金增資案
104.04.29 1.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

27

4.通過銀行授信案
5.通過提供子公司向銀行融資之背書保證案
6.通過調降對子公司專案融資背書保證案
104.07.23 通過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案
104.08.07 1.通過修訂本公司104 年度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案
2.通過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換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案
3.通過銀行綜合額度授信續約案
4.通過對子公司資金貸與案
104.11.11 1.通過本公司103 年度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紅利分配案
2.通過一○五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
3.通過訂定本公司「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程序」案
4.通過訂定「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案
5.通過銀行短期綜合授信額度續約案
6.通過銀行浮洲合宜住宅專案授信案
7.通過商業本票保證額度續約案
9.通過銀行綜合額度授信續約案
10.通過提供子公司新接工程背書保證案
12.通過修訂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13.通過一○五年度營運計畫案
105.03.30 1.通過一○四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通過會計師報酬及獨立性與適任性評估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通過本公司分派一○四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案
6.通過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7.通過本公司一○四年度盈虧撥補案
8.通過本公司一○四年度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案
9.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0.通過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11.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2.通過召開本公司一○五年股東常會時間、地點及議程,暨受理股東提
案時間及地點
13.通過訂定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作業相關事宜
14.通過本公司經理人之報酬案
15.通過銀行授信額度續約案
16.通過銀行綜合額度授信增貸案
17.通過修訂子公司取得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18.通過提供子公司新接工程融資保證案
19.通過提供子公司向銀行融資之背書保證案
20.通過改派子公司法人董事及監察人代表案
21.通過派任子公司法人董事及監察人代表案
105.05.10 1.通過審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3.通過辦理現金增資及/或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案
4.通過銀行授信額度續約案
5.通過提供子公司向票券公司融資之背書保證案
6.通過提供子公司向銀行融資之背書保證續約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一○五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
8.通過對子公司現金增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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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 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105.3.30 董事會 有關一○四年度財務報表案,梁興盛董事對一○四年度造成虧損原因需管理階 層提供更詳細資料說明而保留意見外,其餘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 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表: 無此情事。

四、 會計師公費資訊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會計師姓名 會計師姓名 查核期間 備 註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張正道 林素雯 1040101~1041231 -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公費項目
金額級距
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合 計
1 低於2,000 千元 v v v
2 2,000 千元(含)~4,000 千元
3 4,000 千元(含)~6,000 千元
4 6,000 千元(含)~8,000 千元
5 8,000 千元(含)~10,000 千元
6 10,000 千元(含)以上
  •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 佔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無此情事。

  •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 審計公費減少者:無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無此情事。

五、 更換會計師資訊:

  •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104.03.19 104.03.19
更換原因及說明 事務所內部工作調整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
止或不接受委任
當事人
情 況
會計師 委任人
主動終止委任 無此情事 無此情事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無此情事 無此情事

29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
見以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
及原因
無此情事 無此情事 無此情事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會計原則或實務
財務報告之揭露
查核範圍或步驟
其 他
V
說明
其他揭露事項
(本準則第十條第五款第一
目第四點應加以揭露者)
無此情事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張正道、林素雯




104.03.19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
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
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









無此情事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
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無此情事
  •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10 條第5 款第1 目及第2 目之3 事項之復函: 無此情事。

  • 六、 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報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 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無此情事。

  • 七、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 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104 年度 104 年度 當年度截至5 月31日止 當年度截至5 月31日止
持有股數增



質押股數增
(減)數
持有股數增



質押股數增
(減)數
董事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儀潔
0
0
0
0
0
0
0
0
董事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練生
0
0
0
0
0
0
0
0

30

董事(註1)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文楷
代表人:李善民
代表人:倪映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董事 呂金晃 0 0 0 0
董事 劉文傑 0 0 0 0
董事 梁興盛 (80,000) 0 0 0
監察人 高劉銘 3,000 0 0 0
監察人 妙管家環保工程事
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賴逸忠
0
0
0
0
0
0
0
0
總經理 呂金晃 0 0 0 0
副執行長 劉文傑 0 0 0 0
執行副總經理 楊劍秋(註2) - - 0 0
副總經理 李善民 0 0 0 0
副總經理 陳文楷 0 0 0 0
專案協理 吳宏達 0 0 0 0
協理 陳崇良 0 0 0 0
專案協理 張伯弘 0 0 0 0
協理 陳建雄 0 0 0 0
協理 詹立成(註3) - - 1,000 0
協理 楊美慧 0 0 0 0
大股東 許文通 0 0 0 0

註 1 : 104 年 4 月 1 日改派代表人為李善民先生,原代表人陳文楷先生卸任; 104 年 6 月 1 日改派代表人為倪映驊 先生,原代表人李善民先生卸任。

註 2 : 105 年 4 月 1 日新任。

註 3 : 105 年 1 月 1 日新任。

(二)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無此情事。

(三)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無此情事。

105 年5 月31 日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
具有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者,其名稱或
姓名及關係


名稱
(或姓名)
關係



許文通
公司董事長
105 年5 月31 日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
具有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者,其名稱或
姓名及關係


名稱
(或姓名)
關係



許文通
公司董事長
105 年5 月31 日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
具有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者,其名稱或
姓名及關係


名稱
(或姓名)
關係



許文通
公司董事長
姓名 本人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合
計持有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
具有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者,其名稱或
姓名及關係

股數 持有
比率
股數 持有
比率
股數 持有
比率
名稱
(或姓名)
關係
梁興盛 3,336,322 6.36% 442,179 0.84% 0 0.00%
通華投資有限
公司
代表人:許文通
3,025,168
2,972,359
5.77%
5.67%
0
0
0.00%
0.00%
2,972,359
3,025,168
5.67%
5.77%
許文通 公司董事長

31

姓名 本人持有股份 本人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合
計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合
計持有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
具有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者,其名稱或
姓名及關係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
具有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者,其名稱或
姓名及關係

股數 持有
比率
股數 持有
比率
股數 持有
比率
名稱
(或姓名)
關係
許文通 2,972,359 5.67% 0 0.00% 3,025,168 5.77% 通華投資
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長
同開科技工程
(股)公司庫藏
股專戶
1,918,000 3.66% 0 0.00% 0 0.00%
陳冠吉 1,231,000 2.35% 0 0.00% 0 0.00%
黃正斌 1,040,000 1.98% 0 0.00% 0 0.00%
蔡惠娟 992,000 1.89% 0 0.00% 0 0.00%
鄧善敦 989,000 1.89% 0 0.00% 0 0.00% 鄧金玲 姊弟
鄧金玲 987,000 1.88% 0 0.00% 0 0.00% 鄧善敦 姊弟
石彩屏 888,000 1.69% 0 0.00% 0 0.00%

九、 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 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股;%

104 年12 104 年12 月31 日 單位:股;% 月31 日 單位:股;%
轉投資事業
(註1)
本公司投資 董事、監察人、經
理人及直接或間接
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 合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
1,205,000 100% 0 0% 1,205,000 100%
同開營造(股)公司 8,000,000 100% 0 0% 8,000,000 100%
同創資源科技(股)公司 500,000 100% 0 0% 500,000 100%
同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 0% 100%

註:係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2

肆、募資情形

一、 資本及股份

(一) 股本來源

1.股本形成經過






核定股本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實收股本 備註 備註 備註
股數
(股)
金額
(元)
股數
(股)
金額
(元)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
之財產抵充
股款者

85.01.05 10 6,000,000 60,000,000 6,000,000 60,000,000 創立股本 60,000,000 元
87.06.18 10 19,787,000 197,870,000 19,787,000 197,870,000 合併增資 137,870,000 元
87.09.29 10 3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0 現金增資 71,119,500 元
盈餘轉增資31,010,500 元
(含員工紅利1,330,000 元)
註1
88.07.13 10 36,000,000
360,000,000
36,000,000 360,000,000 盈餘轉增資34,500,000 元
公積轉增資25,500,000 元
註2
89.07.07 10 60,000,000
600,000,000
43,600,000 436,000,000 盈餘轉增資58,000,000 元
(含員工紅利4,000,000 元)
公積轉增資18,000,000 元

註3
90.07.23 10 75,000,000
750,000,000
51,870,000 518,700,000 盈餘轉增資65,260,000 元
(含員工紅利4,220,000 元)
公積轉增資17,440,000 元

註4
91.06.19 10 75,000,000
750,000,000
60,250,500 602,505,000 盈餘轉增資83,805,000 元
(含員工紅利6,000,000 元)
註5
93.08.23 10 75,000,000
750,000,000
64,869,000 648,690,000 公積轉增資42,175,350 元
員工紅利轉增資4,009,650 元
註6
96.07.24 1 384,000,000 3,840,000,000 329,869,000 3,298,690,000 私募現金增資2,650,000,000元
註7
97.03.21 1.43 384,000,000 3,840,000,000 364,869,000 3,648,690,000 私募現金增資350,000,000 元
註8
97.09.30 10 384,000,000 3,84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0 減資3,148,690,000 元 註9
97.10.09 10.43 384,000,000 3,840,000,000 50,050,000 500,500,000 私募現金增資500,000 元 註10
99.12.14 10 384,000,000 3,840,000,000 43,800,000 438,000,000 減資62,500,000 元 註11
101.11.12 10 384,000,000 3,840,000,000 45,552,000 455,520,000 盈餘轉增資17,520,000 元 註12
103.12.01 10 384,000,000 3,840,000,000 50,552,000 505,520,000 現金增資50,000,000 元 註13
104.04.14 10 384,000,000 3,840,000,000 51,938,494 519,384,940 公司債轉換股份13,864,940 元 註14
104.09.07 10 384,000,000 3,840,000,000 52,423,930 524,239,300 公司債轉換股份 4,854,360 元
註15
  • 註 1:87 年8 月5 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7) 台財證 (一) 第66794 號函核准。

  • 註 2:88 年6 月11 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8) 台財證 (一) 第54843 號函核准。

  • 註 3:89 年5 月18 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9) 台財證 (一) 第43427 號函核准。

  • 註 4:90 年6 月6 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0) 台財證 (一) 第135653 號函核准。

  • 註 5:91 年5 月16 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台財證(一)第126740 號函核准。

  • 註 6:93 年8 月23 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期一字第0930129124 號函核准。

  • 註 7:96 年8 月21 日經濟部變更登記日期文號經授商字第09601203290 號。

  • 註 8:97 年4 月15 日經濟部變更登記日期文號經授商字第09701082130 號。

  • 註 9:97 年8 月29 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0970042400 號核准。

  • 註10:97 年10 月27 日經濟部變更登記經授商字第09701270860 號。

  • 註11:99 年12 月14 日經濟部變更登記經授中字第09932960860 號。

  • 註12:101 年11 月12 日新北市政府變更登記北府經登字第1015071291 號。

  • 註13:103 年12 月01 日經濟部變更登記日期文號經授商字第10301240460 號。

  • 註14:104 年4 月14 日經濟部變更登記日期文號經授商字第10401062460 號。

  • 註15:104 年9 月7 日經濟部變更登記日期文號經授商字第10401192130 號。

33

2.股份種類

105 年 4 月 25 日 單位:股

105年 105年 105年 4月25日 單位:股
股 份
種 類
核 定 股 本 備 註
流通在外股份 未發行股份
記名式普通股 52,423,930 331,576,070 384,000,000 上市股票

3.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無此情事

(二)股東結構

105 年 4 月 25 日

105年4月25日
股東結構
數量
政府機構 金融機構 其他法人 個 人 外 國 機
構及外人
合 計
人 數 0 0 19 11,434 17 11,470
持 有 股 數 0 0 5,465,493 46,931,898 26,539 52,423,930
持 股 比 例 0.00% 0.00% 10.426% 89.524% 0.050% 100.000%

註:陸資持股比例: 0%

(三)股權分散情形

1.普通股 105 年 4 月 23 日

1.普通股 105年4月23日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1 至 999 9,684 348,899 0.666
1,000 至 5,000 1,116 2,529,880 4.826
5,001 至 10,000 243 1,958,879 3.737
10,001 至 15,000 87 1,114,432 2.126
15,001 至 20,000 66 1,222,252 2.331
20,001 至 30,000 64 1,636,431 3.121
30,001 至 40,000 47 1,654,123 3.155
40,001 至 50,000 33 1,487,134 2.837
50,001 至 100,000 52 3,547,408 6.767
100,001 至 200,000 36 4,874,501 9.298
200,001 至 400,000 13 3,406,376 6.498
400,001 至 600,000 12 5,701,643 10.876
600,001 至 800,000 3 2,228,767 4.251
800,001 至 1,000,000 8 7,190,356 13.716
1,000,001 以上 6 13,522,849 25.795
合 計 11,470 52,423,930 100.000

2.特別股:無。

34

(四)主要股東名單(持股5%以上或持股前十名)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有 股 數 股 比 例
梁興盛 3,336,322 6.364%
通華投資有限公司 3,025,168 5.770%
許文通 2,972,359 5.669%
同開科技工程(股)公司庫藏股專戶 1,918,000 3.658%
陳冠吉 1,231,000 2.348%
黃正斌 1,040,000 1.983%
蔡惠娟 992,000 1.892%
鄧善敦 989,000 1.886%
鄧金玲 987,000 1.882%
石彩屏 888,000 1.693%

(五)最近二年度之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年 度
項目
年 度
項目
年 度
項目
年 度
項目
103年 104年




104 年5 月31 日
(註6)
每股
市價
(註1)
最 高 29.45 23.10 17.80
最 低 12.50 13.60 14.45
平 均 20.39 18.10 16.37
每股淨值 分 配 前 12.14 10.29 10.31
分 配 後 11.62 (註2) 不適用
每股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 46,415,014 51,411,239 50,505,930
每 股 盈 餘 調整前 0.72 (1.01) (0.10)
調整後 0.72 (註2) 不適用
每股
股利
現 金 股 利 0.51418213 0(註2) 不適用
無償
配股
盈餘配股 0 (註2) 不適用
資本公積配股 0 (註2) 不適用
累積未付股利 0 0 不適用
投資報酬
分析
本益比(註3) 28.72 不適用 不適用
本利比(註4) 39.66 不適用 不適用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5) 2.52% 0.00% 不適用

註 1 :列示各年度普通股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各年度平均市價。

  • 註 2 :俟 105 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確定。

註 3 :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每股盈餘為負值,則不適用。

註 4 :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每股現金股利為 0 ,則不適用。

  • 註 5 :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 註 6 :每股淨值、每股盈餘係依最近一季(一○五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其餘欄位係截至年報刊印 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35

(六)股利政策及執行情況

  • 1.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 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再有餘額,則應先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 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 尚有餘額,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公司狀況擬定盈餘分配案, 提請股東會決議後行之。

    • 各年度盈餘分配案中有關股東股息及紅利之分配方式,得採發行新股與發放 現金兩種方式辦理,其兩種方式分別之比重由董事會依實際需要予以規劃擬 定。惟採現金股利方式分派之數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擬分派之股東股利總數 額的百分之二十。但依前述規定之最低成數所規劃之擬分配現金股利的每股 金額不足新台幣零點五元時,得由董事會視當時狀況酌情變更配發方式,不 受前述應分配現金股利最低成數之限制。

  •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 因本公司 104 年度為稅後虧損,依據 105 年 3 月 30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配發 股利。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股東會無擬議之無償配股,故不適用。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 本公司104 年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係依據105 年3 月30 日 董事會通過修訂之章程辦理,該章程修正案已提請105 年度股東常會決議, 相關之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如下:

  •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八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 五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 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經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 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 (1)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依據章程所訂成數 及參酌以往發放水準估列,並認列為當年度之營業費用。104 年度為虧 損,故無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2)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無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

  • (3)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

36

數有重大差異時,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無重大差異,則列為次年度之 損益。

  •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 (1)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 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 民國104 年度為虧損,故無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並於105 年 3 月30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 (2)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 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因本期未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故不適用。

  • 4.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 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 處理情形:

處理情形:
分配項目 實際分派情形
(A)
認列費用年度
估列金額(B)
差異金額
(B-A)
差異原因及
處理情形
員工現金紅利 2,360,756 2,360,751 -5 依自結損益估列費
用,致產生差異。金
額不大,依差異數調
整一○四年度費用。
董監事酬勞 1,475,472 1,475,469 -3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105 年 5 月 31 日

105 年5 月31日



第一次(期)



轉讓股份予員工



104.7.24~104.9.23





新台幣15元至21元,惟若買回期間
內,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
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普通股1,918,000股






新台幣30,911,415元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1,918,000股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
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3.658%

37

二、 公司債辦理情形:

(一)公司債辦理情形

105 年 5 月 31 日

105年5月31日
公 司 債 種 類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辦理)日期 103.11.19 103.11.20
面 額 100,000元 100,000元
發行及交易地點 不適用 不適用
發 行 價 格 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總 額 75,000,000元 115,000,000元
利 率 0% 0%
期 限 三年期 到期日:106.11.19 三年期 到期日:106.11.20
保 證 機 構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受 託 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信託部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信託部
承 銷 機 構 福邦證券(股)公司 福邦證券(股)公司
簽 證 律 師 永衡法律事務所詹亢戎律師 永衡法律事務所詹亢戎律師
簽 證 會 計 師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麗凰會計師及林素雯會計師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麗凰會計師及林素雯會計師
償 還 方 法 除依轉換辦法轉換或贖回外,餘到期日
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除依轉換辦法轉換或贖回外,餘到期日
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未 償 還 本 金 67,100,000元 84,300,000元
贖 回 或 提 前
清 償 之 條 款
請參閱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
請參閱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
限 制 條 款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
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
已轉換(交換或認股)
普通股、海外存託
憑證或其他有價證
券之金額
已轉換7,900,000元
(轉換為普通股381,642 股,每
股面額10 元,計3,816,420 元)
已轉換30,700,000元
(轉換為普通股1,490,288 股,
每股面額10 元,計14,902,880
元)
發行及轉換(交換





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本公司「公開說
明書」。
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本公司「公開說
明書」。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
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




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轉換前對股權
稀釋並無影響,而轉換後,債權人轉
換時點不一,對股權稀釋具有遞延效
果,不致對公司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
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轉換前對股權
稀釋並無影響,而轉換後,債權人轉
換時點不一,對股權稀釋具有遞延效
果,不致對公司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不適用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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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換公司債資料

公 司 債 種 類 公 司 債 種 類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項目 年度 104年 當年度截至105
年5月31日
104年 當年度截至105
年5月31日
轉換公司
債市價
最高 131.65 104.80 109.00 101.05
最低 103.05 104.80 90.10 101.05
平均 106.31 104.80 104.30 101.05
轉換價格 20.1元 20.0元
發行(辦理)日期
及發行時轉換價格
發行日期:103.11.19
發行時轉換價格:20.7元
發行日期:103.11.20
發行時轉換價格:20.6元
履行轉換義務方式 發行新股 發行新股

三、 特別股辦理情形: 無此情事。

四、 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無此情事。

  • 五、 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無此情事。

  • 六、 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無此情事。

七、 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本公司未有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或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計畫效益 尚未顯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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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營運概況

一、 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 1.業務之主要內容

  • 本公司主要從事科技廠房、工業廠房及住宅有關之機電系統整合工程、營建工 程及廢棄物處理等業務,主要營業項目如下:

  • ( 1 )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 ( 2 ) 配管工程業。

  • ( 3 ) 冷凍空調工程業。

  • ( 4 ) 電纜按裝工程業。

  • ( 5 ) 消防安全設備按裝工程業。

  • ( 6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 ( 7 ) 照明設備按裝工程業。

  • ( 8 ) 自來水管承裝商。

  • ( 9 ) 電器承裝業。

  • ( 10 )綜合營造業。

  • ( 11 )廢棄物處理業。

2. 營業比重

業比重
產品別 營業比重(%)
104年度
機電系統整合工程 82.55
營建工程 16.64
其他 0.81
合 計 100.00
  1. 公司目前之商品 ( 服務 ) 項目及計劃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2. (1) 目前商品 ( 服務)項目:

  3. A. 高科技廠房興建、無塵室、機電系統整合工程。

  4. B. 工業廠房興建、機電系統整合工程。

  5. C. 住宅、商場等之興建、機電系統整合工程。

  6. D. 上述建物興建之顧問諮詢及規劃設計服務。

  7. E. 一般事業廢棄物 ( 汙泥 ) 處理。

  8. (2) 計畫開發之新商品 ( 服務 ) : 無。

40

(二)產業概況

1.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本公司為工程公司,提供電力、空調、消防及營建等系統整合工程服務,服務 對象由半導體、面板光電、太陽能等相關科技產業,公共工程到一般住宅等。 台灣數十年來經濟快速增長及轉型,相關高科技產業不斷發展及轉型,亦帶動 其他電子工程業之發展,使得工程業益蓬勃發展。近年來雖歷經景氣疲弱及科 技產業逐漸外移,使得高科技產業在建擴廠之基本建設資本支出上有所縮減, 但國內建設業卻是不斷發展興盛,使本產業之發展得以續以維持。

2.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本公司隸屬專業之機電系統整合及營建工程服務業,就本行業上、中、下游關 連性分析,係介於工程業主、工程用材料暨設備製造供應商、工程分包廠商、 人力市場及其週邊相關服務業之間,主要係針對業主工程上之需求,結合工廠、 住宅之建築、消防安全、冷凍空調、電纜安裝、照明設備、自動控制設備、排 氣排煙、排水系統等工程,提供客戶完善之工程承攬服務,以滿足業主營運發 展所需。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連性如下圖所示:

上 游 中 游 下 游

==> picture [475 x 2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各類材料製造、供應商 ( 電線
政府公共工程
國內 ( 纜 ) 、塑化材料、金屬、照明
交 通
國外 器材、鋼筋、水泥等 )
電 力
環 保
水 利
工程顧問公司 公共建築
各類設備製造、供應商 ( 發電
民間工程
國內 機、配電盤、監控系統、電
半導體產業
國外 梯等 ) 機電系統整合工程公司
電子產業
營造公司
生化產業
建設業
分包廠商 ( 管線、消防空調、電
力、裝潢、衛生給排水、鋼筋綁
紮、模板工程、土方工程、鋼構
工程等 )




----- End of picture text -----

3. 產品發展趨勢

機電及營建工程應用範圍相當廣泛,舉凡半導體、資訊、通訊、太陽能及光電 等電子科技產業廠房、生技產業、一般建築、及公共工程等領域均需使用。本 公司目前提供之服務除既有之半導體產業、面板光電產業及太陽能產業客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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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提供一般建築大樓工程服務。本公司同時具備營造及機電工程等能力,可提 供包括興建設計、建築施工、機電設備、無塵室之建構、 Hook-Up 、工程管理 等完整之 package 服務 (TurnKey) ,以創造更高附加價值。

4. 產業競爭情形

機電及營建工程涵蓋項目非常廣泛且廠商眾多,且在不景氣時,競爭愈顯激烈。 本公司憑藉以往工程施作品質實績,橫跨多種領域之工程技術,能為客戶提供 最完整的工程統包服務,在多年的工程實績上,本公司深受客戶好評,未來仍 將努力提升公司技術能力、嚴格控制成本和施作品質,相信唯有完備的工程整 合能力,才能提供客戶完整的服務。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本公司設有設計部門,由碩士、大專以上人才組成,具備各種專業技師提供完 整且專業服務,擁有近二十年的豐富經驗。研發和技術提升主要係經由與國內 外科技工程合作承攬業務之機會,觀摩其工程設計和工程管理理念,從中學習 工程技術及施工管理能力,進而應用於本公司之工程設計與施工作業上。此外 亦加強與學術界及研究單位合作研究無塵室微型環境之設計及機電系統設計, 進行設備研發及施工技巧提升。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 短期業務發展方面,目前景氣雖有回升趨勢,但各產業資本支出仍保守,相對 競爭愈顯劇烈。故除爭取原科技業之工程機會外,本公司已朝向多元業務發展, 橫跨廠房及住宅商辦機電工程、營建工程及環保業務 ( 飛灰代操處理 ) 等,以分散 原產業集中之風險。

  2. 長期業務發展方面,除了持續開發機電及營建工程外,本公司籌備多年的環保 污泥處理廠於 104 年 10 月取得處理許可證,以盡速達成許可量之全量運轉進而 向主管機關申請增量為目標,以提供公司穩定的收入及獲利。

二、 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 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本公司目前主要承攬的工程以國內的住宅、科技廠房及一般工業廠房為主。

  2. 市場佔有率

  3. 由於科技廠房、工業廠房及住宅有關之機電及營建工程之對象甚為廣泛,舉凡 半導體、資訊、通訊、光電、太陽能甚或一般工業廠房和住宅商辦皆為本公司 服務對象,且各競爭公司所需求之工程領域及所參與工程競標之性質皆不竟相

42

同,因此無法在一致性的基礎上,就產值計算本公司之市場佔有率。本公司在 各高科技產業累積了無塵室工程、設備管線系統連結、電氣系統工程、消防系 統工程等領域豐富的工程實績,在市場上已具有一定之佔有率。

  1.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及成長性

  2. (1) 供給面

  3. 目前國內從事工程之廠商甚多,但因系統整合工程服務係長期技術與經驗 之累積,且在特定市場中常因人員專業、公司信譽及工程實績所造成之進 入障礙,使得目前專業的系統整合工程服務廠商僅有少數幾家,本公司即 為其中之ㄧ。

  4. (2) 需求面及成長性

  5. 系統整合工程服務之商機,係因客戶之投資建廠、擴廠計劃或廠房升級、 維護計劃所產生,主要服務客戶層面涵蓋高科技業、生技業、一般工業, 甚而公共工程和住宅商辦。近二三年因全球不景氣致使科技產業及其他工 業之資本支出成長力道稍弱,抑制此產業成長幅度。惟國內之住宅興建仍 保持一定之需求量,未來成長性仍可期待。

  6. 競爭利基

  7. 本公司係系統整合之專業廠商,同時具備科技業與工程業之雙重特性,因此專 業技術、工程經驗及品質信譽均為此類市場所著重的企業資質。本公司秉持「專 業、誠信、積極、創新」的服務理念,成立以來深獲客戶之認同。其競爭利基 簡述如下:

  8. (1) 可靠工程品質及優良商譽

  9. 無工程糾紛及零工安事件是本公司追求目標,由於對施工環境和人員教育 加強及提升,及施工人員管理得宜,大多危險因素得於發生前先行排除, 以減少意外發生。

提供高等級、高品質的機電系統整合工程服務,是本公司的服務定位, ISO9001 之品質認證,在產品的研發、設計、施工、檢驗的各個階段,無不 力求品質的提升與維護,此等努力已深受客戶們的肯定,也是開拓客源與 爭取業務的一項保證。

  • (2) 設計與施工集於一身

  • 本公司設計部係由碩士、大專以上之人才所組成,人力資源豐富,並具備 各種專業技師,以提供完整且專業之服務。本公司在技術研發及提升上, 加強與學術界及研究單位合作研究無塵室微型環境之設計及機電系統設計 進行設備研發及施工技巧提升,並享有多項產品專利及研發心得。 相信唯有完備的工程整合能力,才能提供客戶完整的服務。在機電工程上, 較早進入高技術之領域,並持續地推動研發與創新,故能充分地迎合客戶

43

們對特殊設備及特殊技術之需求。

  • (3) 高效率的工程管理

    • 審視廠房興建作業,可概分為土建、結構、設施、電力、空調、內裝、消 防、水處理、機電、儀控、設備連結等幾大項,而系統整合廠商最大難度 在於如何排定彈性而有效率的施工計劃,使各領域工程能確實如預期完成, 故廠商不僅需有能力設計及執行個別不同項目的工程,其核心價值更在於 有效率的調度並整合不同領域的技術支援,尤其當廠房設計出現臨時變更 或意外狀況時,能快速解決衍生的設計及施工問題,並協調不同項目的工 程人員進行調整;換言之,系統整合廠商之核心價值在「工程管理」能力。 精簡組織、彈性制度及簡化指揮系統是本公司提昇經營管理效能的利器, 本公司注重培養員工良好的工作習性,減少無附加價值的作業、避免資源 浪費且重視時間效率已然成為公司文化的內涵,有效率的「工程人力管理」、 「工料管理」、「工程品質管理」、「工程進度管理」、「安全衛生管理」 和「協力廠商管理」更是本公司成為專業廠商的成功關鍵。
  • (4) 豐富的工程實績

    •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憑藉著經營階層的信念與努力,不斷地開拓業務,接案 規模從小案到大案,產品類從一般工業廠房、住宅商辦到高科技事業無塵 室機電工程,客戶群從一般電子業到半導體、光電、太陽能及生化醫療產 業,並開拓了營建和環保方面之相關業務,因此截至目前已累積相當可觀 的工程實績,例如高科技電子產業之知名公司台積電、力晶半導體、奇美 電子、中華映管、南亞科技、華亞科技、新日光、正達光電、合晶科技、 新世紀光電等;生化科技界的台灣神隆製藥及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等;集合住宅如板橋浮洲集合住宅、林口國宅暨 2017 世大運選手村、遠雄 新宿住宅大樓等之消防、電氣等機電工程皆為本公司客戶及代表工程實績。 在工程經驗不斷累積下,本公司之技術經驗愈能獲得客戶的信賴,因此豐 富的工程實績已成為本公司業務發展的重要助力。
  • 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1) 有利因素

  • A. 景氣復甦推動國內內需產業之資本支出增加

    • 歷經二三年之景氣谷底後,國內外之各項數據均已呈現景氣已漸成好轉, 預期無論在科技電子產業、一般工業產業等均可隨之增加投資金額,所衍 生之工程商機應可期待。
  • B. 政府推動增加興建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

    • 政府近年住宅政策推動興建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本公司順此趨勢亦取得 浮洲合宜住宅及林口國宅暨世運村等機電工程,未來仍順應此政策方向取

44

得工程服務機會。

C. 具備經驗豐富之工程團隊

系統整合工程施工過程中涵蓋各方面之技術,例如設計、機械、電力、空 調、消防、環保等,所需之技術人才涵蓋上述各個專業領域,本公司在工 程施工管理與工程品質管理上具有多年經驗豐富的工程技術人員。

D. 堅強的供應商陣容

本公司長期以來致力於建立完善的協力廠商管理系統,在長期合作下,已 有效培養一支默契十足且配合度極佳的協力團隊供本公司執行各項工程作 業所用,此亦為本公司屢獲工程成就之有利因素之一。

  • (2) 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 A. 高科技產業陸續外移

因勞力成本增加及國內市場規模較小等因素,高科技產業陸續轉往中國大 陸市場,使得部份系統整合業者亦相繼至大陸佈局,而本公司目前尚未對 大陸市場積極開發。

因應對策:

本公司現階段仍以穩健經營為原則,致力於穩固國內業務,雖高科技產業 外移,但國內廠商隨著技術和製程的提昇,對建廠和擴廠需求仍有,另本 公司亦已跨入住宅工程等領域,以增加業務來源。

B. 價格化競爭

市場上競爭愈趨激烈,除了公司本身的技術管理能力及實績經驗須與競爭 者競爭外,價格上的競爭亦愈白熱化,造成工程利潤的下降。

因應對策:

本公司藉由各種承攬工程機會,透過本身施工技術、施工管理能力及工程 品質等服務,逐漸累積業主的信賴與認同,已尋求長久穩定之業務來源。 另亦透由與供應商間穩定的合作關係,做好成本控管以強化本身財務結構, 藉以提昇與同業在工程競價上之優勢,順利承攬工程。

( 二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本公司係無塵室及工廠、住宅機電系統整合工程營建工程之專業廠商,主要提 供半導體、電子、資訊、光電、生化、醫藥等高科技產業之生產環境設施之工 程服務,使其產品在無塵且控制得宜的恆溫及恆濕環境下,保有高精密度並確 保其生產良率及穩定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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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產品之產製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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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客戶公開招標
或指定邀標
或邀請議價
或辦理工程追加 工程圖面之確認
工程進度之規劃
工程預算之編製
品質系統之建立
預防災害之保險
預防失敗之措施
業務部辦理--
客戶信用調查
工程內容評估
人力物力評估
工程成本評估
決定報價金額
製作工程圖樣 進行採購及發包
參與投標
進駐現場開始施作
或議價
施工過程記錄 工程內容品質
及定期回報 進度之檢查及
成本數據彙整
按圖施工
及工程管理
簽訂合約 客訴處理 異常矯正
或接獲訂單
辦理工程立案
並通知工務部 完工交驗
工務部調遣人員
並成立專案小組 結案
依工程合約
制訂施工計劃書 保固服務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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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對材料設備的採購,視工程合約規定而有所不同,除少數下包廠商以連工 帶料的處理方式外,其餘均由本公司自辦,主要之機電工程材料設備計有各式電 管、電線電纜、配電盤、匯流排、高架地板、防震基座、鋁鋅隔版、避震器材、 控溫系統、管類、幫浦、閥類、風扇、過濾網、風機設備、風管、集塵器、洗滌 塔、空氣浴洗機、製程真空設備、靜電消除器、乾燥機、儲氣槽、水過濾筒、冰 水汞、冷卻水汞、冰水主機、空調箱、排煙設備、導流風機、乾盤管、熱交換器、 集熱版、防護罩、照明設備、無塵板、內裝材料、發電機、控制箱、溫度感測器、 溼度感測器、壓力測試器、防護器材、消防器材、泡沫器材、防爆器材、消防受 信總機、消防箱、揚水汞、污水汞、加壓汞、除油沉沙槽、電信設備、網路資訊 設備及電子監控系統等;營建工程材料計有各項水泥、基樁材料、混凝土、鋼筋 等。本公司與各合格供應商間關係良好,均能即時滿足供貨。

  •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 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 1.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 104年 10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註1)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度進貨
淨額比
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度進貨
淨額比
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
截至前一
季止進貨
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A 163,739
13.56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其他 1,016,278
86.44

--
其他 961,626 100.00 -- 其他 312,916
100.00
--
進貨
淨額
1,180,017 100.00 進貨
淨額
961,626 100.00 進貨
淨額
312,916
100.00

註 1 :係依最近一季(一○五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表資料。

變動原因說明:

本公司供應商眾多,可分為設備及材料供應商與工程施工廠商,除由公司自行 採購原料設備外,有時亦會連工帶料轉包與協力廠商,均由本公司視工程性質、 業主需求、施工地點、廠商施工品質、配合度及價格等而有所變化。本公司與 供應商之間均已建立良好合作關係,供貨或施工往來甚為穩定,且最近兩年度 無進貨過度集中現象,故進貨集中度風險不大。

47

單位:新台幣仟元

2.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 104年 10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註1)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度銷貨
淨額比
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度銷貨
淨額比
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
截至前一
季止銷貨
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A 908,484
62.53

C 347,226 31.00 C 183,803
49.90
2 B 185,404
12.76

A 243,357 21.73 D 40,352
10.95
3 -- --
--

--
D 195,159 17.4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358,012
24.71

其他 334,133 29.84 其他 144,242
39.15
銷貨
淨額
1,451,900 100.00 銷貨
淨額
1,119,875 100.00 銷貨
淨額
368,397
100.00

註 1 :係依最近一季(一○五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表資料。

變動原因說明:

本公司主要係以專案方式,針對科技廠房、工業廠房及住宅提供有關之營建工 程及機電工程等業務。因產業特性及收入認列原則主為採用完工比例法關係, 當承攬某一工程總價款較高,且又於該期間大量投入該案工程施作時,於該期 間之工程收入會有較集中在該客戶之現象。

(五) 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生 年 度



主要商品
103年度 104年度
產能 產量 產值 產能 產量 產值
機電系統整合工程 (註) (註) 950,513 (註) (註) 878,596
營建工程 337,285 195,710
其他 16,938 14,921
合 計 1,304,736 1,089,227

註:因本公司產業性質,無法以產能和產量計算。

48

(六) 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主要商品 值
103年度 104年度
內 銷 內 銷 外 銷
機電系統整合工程 (註) 1,068,848 (註) 9,412 (註) 924,488 (註) -
營建工程 357,090 - 186,290 -
其他 16,550 - 9,097 -
合 計 1,442,488 9,412 1,119,875 -

註:因本公司產業性質,無法以銷售量計算。

三、 從業員工資料

業員工資料 業員工資料
年 度 103年度 104年度 當年度截至
105 年4 月30日



直接人工 139 135 137
間接人工 27 31 31
其他 0 0 0
合計 166 166 168
平 均 年 歲 37.23 38.12 38.36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3.9 4.31 4.4
學歷
分布
比率
%
博士 0.60 0.6 0.6
碩士 6.63 6.03 7.14
大專 75.30 72.89 72.02
高中 14.46 18.67 17.26
高中以下 3.01 1.81 2.98

四、 環保支出資訊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及處分之 總額,並說明未來因應對策(包括改善措施)及可能之支出:無。 本公司營業主要係以營建及機電系統整合工程為主,非屬重大污染性工業,無造成 重大環境污染之虞,至於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之廢棄物,係委由合格之專業廢棄物 處理廠商代為清理,尚無因污染環境而遭受處罰及賠償金。

五、 勞資關係

  • (一)現行重要勞資協議及員工福利措施實施情形

  • 1.員工褔利措施、進修與教育訓練:

    • (1) 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依法提撥福利金,辦理各項福利業務。

49

  - (2) 休假及加班津貼均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 (3) 勞、健保依據勞、健保局規定辦理投保。

  - (4) 員工皆享有團體保險之福利。

  - (5) 年終發放適當之年終獎金。

  - (6) 職工福利委員會訂有各項補助費及慰問金。

  - (7) 實施員工分紅及認股制度,分享經營成果。

  - (8) 提供員工在職訓練,以提升專業知識及技能。
  • 2.退休制度:

    • (1)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金辦法」,並遵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目前每月 按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準備金,儲存於中央信託局退休金準備專戶。
  • (2)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勞工退休金條例,並採確定提撥制。 實施後員工得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關之退休金規定,或適用該條例之退 休金制度並保留適用該條例前之工作年資。對適用該條例之員工,本公司 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

  • 3.其他重要協議:無。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 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六、 重要契約

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仍有效存續及最近年度到期之重要契約如下: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迄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工程承攬契約 新亞建設開發(股)公司 101.9~配合業主 機電工程 逾期罰款
工程承攬契約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103.3-配合業主 機電工程 逾期罰款
工程承攬契約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3.5~配合業主 機電工程 逾期罰款
工程承攬契約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4.3~配合業主 機電工程 逾期罰款
工程承攬契約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04.4-配合業主 機電工程 逾期罰款
工程承攬契約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5.2-配合業主 機電工程 逾期罰款
工程承攬契約 高雄港務局 102.9-配合業主 營建工程 逾期罰款
工程承攬契約 美邦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03.7-配合業主 營建工程 逾期罰款
工程承攬契約 旭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04.1-配合業主 營建工程 逾期罰款
工程承攬契約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104.1-配合業主 營建工程 逾期罰款
工程承攬契約 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 104.9-配合業主 營建工程 逾期罰款

50

陸、財務概況

一、 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報告

(一)1.簡明資產負債表-國際會計準則(個體財務報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當年度截至
105年3月31日
財務資料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579,802 751,764 872,379 918,142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658 44,057 52,534 57,23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1,773 191,200 194,377 190,813


220 1,074 818 1,025


15,779 22,367 21,441 26,091


804,232 1,010,462 1,141,549 1,193,306
流動負債 分配前 229,723 467,663 293,838 450,144
分配後(註2) 247,944 467,663 319,807 (註3)




65,597 63,996 229,336 203,629
負債總額 分配前 295,320 531,659 523,174 653,773
分配後(註2) 313,541 531,659 549,143 (註3)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508,912 478,803 618,375 539,533
455,520 455,520 509,434 524,239


0 0 52,933 66,347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53,045 23,664 56,753 (19,634)
分配後(註2) 34,824 23,664 30,784 (註3)


347 (381) (745) (529)


0 0 0 (30,890)




0 0 0 0


總 額
分配前 508,912 478,803 618,375 539,533
分配後(註2) 490,691 478,803 592,406 (註3)
  • 註 1 :以上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上表所稱分配後數字,係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 註 3 : 104 年度盈餘分配尚未經股東會承認,故 104 年分配後數字未填列。

51

2.簡明資產負債表-國際會計準則(合併財務報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5年3月31日
財務資料(註1)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600,875 814,505 989,566 1,056,150 1,181,28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1,773 191,568 196,754 192,259, 188,489



220 1,074 818 1,025 936



14,977 21,780 22,414 28,224 30,021



807,845 1,028,927 1,209,552 1,277,658 1,400,731
流動負債 分配前 233,336 486,092 361,807 534,462 650,063
分配後(註2) 251,557 486,092 387,776 (註3) -




65,597 64,032 229,370 203,663 210,395
負債總額 分配前 298,933 550,124 591,177 738,125 860,458
分配後(註2) 317,154 550,124 617,146 (註3)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508,912 478,803 618,375 539,533 540,273

455,520 455,520 509,434 524,239 524,239



0 0 52,933 66,347 66,347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53,045 23,664 56,753 (19,634) (18,930)
分配後(註2) 34,824 23,664 30,784 (註3) -



347 (381) (745) (529) (493)



0 0 0 (30,890) (30,890)




0 0 0 0 0

分配前 508,912 478,803 618,375 539,533 540,273
總 額 分配後(註2) 490,691 478,803 592,406 (註3) -
  • 註 1 :以上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105 年 3 月 31 日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註 2 :上表所稱分配後數字,係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 註 3 : 104 年度盈餘分配尚未經股東會承認,故 104 年分配後數字未填列。

52

3.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個體財務報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度

項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835,538 581,030




20,758 16,658



149,810 191,773



280 220



15,778 12,172



1,022,164 801,853
流動負債 分配前 449,115 228,090
分配後(註2) 466,635 246,311



44,167 49,033



11,240 11,434
負債總額 分配前 504,522 288,557
分配後(註2) 522,042 306,778

438,000 455,520



0 0
保留盈餘 分配前 80,238 58,059
分配後(註2) 45,198 39,838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0 0
累積換算調整數 (596) (283)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0 0




總 額

分配前
517,642 513,296

分配後(註2)
500,122 495,075

註 1 :以上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上表所稱分配後數字,係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53

4.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合併財務報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度

項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891,538 602,103




0 0



149,820 191,773



280 220



14,965 11,370



1,056,603 805,466
流動負債 分配前 483,554 231,703
分配後(註2) 501,074 249,924



44,167 49,033



11,240 11,434
負債總額 分配前 538,961 292,170
分配後(註2) 556,481 310,391

438,000 455,520



0 0
保留盈餘 分配前 80,238 58,059
分配後(註2) 45,198 39,838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0 0
累積換算調整數 (959) (283)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0 0




總 額

分配前
517,642 513,296

分配後(註2)
500,122 495,075

註 1 :以上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上表所稱分配後數字,係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54

(二)1.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會計準則(個體財務報表)

單位:新台幣 : 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5年03月31日
財務資料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497,081 660,673 1,171,134 933,585















79,704 60,367 126,960 40,068



(12,322) (13,574) 31,490 (28,05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8,198) (2,222) 7,464 (27,471)



(20,520) (15,796) 38,954 (55,521)









(15,676) (9,488) 33,193 (51,683)





0 0 0 0
本期淨利(損) (15,676) (9,488) 33,193 (51,68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5,334) (2,400) (468) 1,48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1,010) (11,888) 32,725 (50,202)









0 0 0 0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0 0 0 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


0 0 0 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


0 0 0 0
每股盈餘( 註
1 )
(0.34) (0.21) 0.72 (1.01)

註 1 :每股盈餘係依追溯調整後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55

2.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會計準則(合併財務報表)

單位:新台幣 : 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5年03月31日
財務資料(註1)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498,588 663,599 1,451,900 1,119,875 368,397



80,441 62,961 147,164 30,648 22,240



(16,110) (16,306) 42,074 (52,297) 2,89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4,410) 399 (3,176) (3,230) (1,812)



(20,520) (15,907) 38,898 (55,527) 1,079)









(15,676) (9,488) 33,193 (51,683) 704





0 0 0 0 0
本期淨利(損) (15,676) (9,488) 33,193 (51,683) 70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5,334) (2,400) (468) 1,481 3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1,010) (11,888) 32,725 (50,202) 740









(15,676) (9,488) 33,193 (51,683) 704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0 0 0 0 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


(21,010) (11,888) 32,725 (50,202) 74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


0 0 0 0 0
每股盈餘( 註
2 )
(0.34) (0.21) 0.72 (1.01) 0.01

註 1 : 105 年 3 月 31 日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註 2 :每股盈餘係依追溯調整後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56

3.簡明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個體財務報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137,525 1,134,532



158,391 114,410



76,291 22,019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3,854 1,887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12,627 10,051
繼續營業部門
稅前損益
67,518 13,855
繼續營業部門
損益
60,145 12,861
停業部門損益 0 0



0 0
會計原則變動
之累積影響數
0 0



60,145 12,861
每股盈餘(註2) 1.32 0.28

註 1 :以上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每股盈餘係依追溯調整後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57

4.簡明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合併財務報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227,143 1,136,039



153,652 115,147



67,493 18,231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3,387 1,771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3,362 6,147
繼續營業部門
稅前損益
67,518 13,855
繼續營業部門
損益
60,145 12,861
停業部門損益 0 0



0 0
會計原則變動
之累積影響數
0 0



60,145 12,861
每股盈餘(註2) 1.32 0.28

註1:以上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每股盈餘係依追溯調整後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三) 最近五年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年度
事務所名稱
會計師姓名 查核意見
100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麗凰
林素雯
無保留意見
101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麗凰
林素雯
無保留意見
102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麗凰
林素雯
無保留意見
103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麗凰
林素雯
無保留意見
104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張正道
林素雯
無保留意見

58

二、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1.財務分析-國際會計準則(個體財務報表)

年 度
分析項目(註4)
年 度
分析項目(註4)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當年度截至
105年03月
31日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財務
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36.72 52.62 45.83 54.79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比率
299.58 283.89 436.12 389.47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252.39 160.75 296.89 203.97
速動比率 226.58 129.06 243.24 111.03
利息保障倍數 (41.93) (8.19)
13.25
(8.68)
經營
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1.79 1.99 3.28 3.23
平均收現日數 203.63 183.25 111.28 113
存貨週轉率(次) 0.55 1.27 0.95 0.48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2.11 2.56 3.44 3.74
平均銷貨日數 663.64 287.40 384.21 760.4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2.91 3.45 6.07 4.85
總資產週轉率(次) 0.53 0.73 1.09 0.80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 (1.64) (0.89) 3.33 (4.02)
權益報酬率(%) (2.97) (1.92) 6.05 (8.93)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4.50) (3.47) 7.65 (10.59)
純益率(%) (3.15) (1.43) 2.83 (5.54)
每股盈餘(元)(註3) (0.34) (0.21) 0.72 (1.01)
現金
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47.00) 20.93 (4.63) (49.20)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0.55) (1.54) (1.73) (10.79)
現金再投資比率(%) (21.24) 14.09 (1.54) (31.80)
槓桿
營運槓桿度 0.69 0.53 1.23 0.69
財務槓桿度 0.96 0.89 1.11 0.83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
1.財務結構:本期增減變動比率未達20%。
2.償債能力:流動比率比率及速動比率分別下降31.30%及54.35%,係本期短期借款增加,致流動負債上升;利息保障
倍數下降165.49%,係本年度獲利不如預期,產生虧損。
3.經營能力:存貨週轉率(次)下降49.47%及平均銷貨日數上升,本公司為機電系統整合服務工程,其存貨係依據國
際會計準則公報「建造合約」之規定認列,與一般產業相異,該週轉率並不適用於本行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
率及總資產週轉率分別下降20.20%及26.53%,係本年度營業收入下降20.28%所致。
4.獲利能力:各項比率下降,係因本年度為稅後虧損。
5.現金流量:各項比率下降係因本期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出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
6.槓桿度:各項槓桿度下降係因本期營業利益下降所致。

59

2.財務分析-國際會計準則(合併財務報表)

年 度
分析項目(註4)
年 度
分析項目(註4)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當年度截至
105年03月
31日
(註2)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財務
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37.00 53.47 48.88 57.77 61.43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比率
299.58 283.36 430.87 386.56 398.26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257.51 167.56 273.51 197.61 181.72
速動比率 231.77 135.41 218.80 103.53 90.61
利息保障倍數 (28.40) (8.13) 11.03 (7.97) 1.48
經營
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1.70 1.99 3.99 3.56 4.63
平均收現日數 214.70 183.41 91.47 102.52 78.83
存貨週轉率(次) 0.55 1.31 1.09 0.50 0.48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2.01 2.70 4.15 3.84 4.63
平均銷貨日數 663.64 278.63 334.86 730 760.4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2.92 3.46 7.48 5.76 7.74
總資產週轉率(次) 0.52 0.72 1.30 0.90 1.10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 (1.59) (0.88) 3.25 (3.74) 0.19
權益報酬率(%) (2.97) (1.92) 6.05 (8.93) 0.13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4.50) (3.49) 7.64 (10.59) 0.21
純益率(%) (3.14) (1.43) 2.29 (4.62) 0.19
每股盈餘(元)(註3) (0.34) (0.21) 0.72 (1.01) 0.01
現金
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43.38) 13.17 3.28 (60.91) (3.24)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159.90) (5.90) (1.59) (13.29) (12.52)
現金再投資比率(%) (20.09) 8.09 1.35 (45.08) (2.66)
槓桿
營運槓桿度 0.76 0.60 1.18 0.81 2.38
財務槓桿度 0.96 0.90 1.10 0.89 4.58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
1.財務結構:本期增減變動比率未達20%。
2.償債能力:流動比率比率及速動比率分別下降27.75%及52.68%,係本期短期借款增加,致流動負債上升;利息保障
倍數較上期下降172.24%,係本年度獲利不如預期,產生虧損。
3.經營能力:存貨週轉率(次)下降及平均銷貨日數上升,本公司為機電系統整合服務工程,其存貨係依據國際會計準
則公報「建造合約」之規定認列,與一般產業相異,該週轉率並不適用於本行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較上期
下降23.01%及總資產週轉率(次)較上期下降30.58%,係本年度營業收入下降22.86%所致。
4.獲利能力:各項比率下降,係因本年度為稅後虧損。
5.現金流量:各項比率下降係因本期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出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
6.槓桿度:各項槓桿度下降係因本期營業利益下降所致。
  • 註 1 :本公司自 102 年度起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故僅提供自 102 年度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 註 2 : 105 年 3 月 31 日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 註 3 :每股盈餘係依追溯調整後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60

註 4 :財務分析之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2.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3.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4. 償債能力

  5.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6.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7.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 ( 包括 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餘額。

  • (2) 平均收現日數=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 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 ( 包括 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餘額。

  • (5) 平均銷貨日數= 365 /存貨週轉率。

  •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 獲利能力

  •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 × (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 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 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現金流量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

  • 金股利 )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他 。

  • 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

  •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 營業利益。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61

(二)1.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個體財務報表)

年度
分析項目
年度
分析項目
年度
分析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財務
結構
負債佔資產比率(%) 49.36 35.99
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 375.01 293.23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186.04 254.74
速動比率(%) 137.88 229.68
利息保障倍數 55.49 29.92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3.82 4.09
平均收現日數(天) 96 89
存貨週轉率(次) 1.28 1.38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3.45 5.16
平均銷貨日數(天) 285 264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10.33 6.64
總資產週轉率(次) 1.19 1.24



資產報酬率(%) 6.41 1.45
股東權益報酬率(%) 12.11 2.50
占實收資本
比率(%)
營業利益 17.42 4.83
稅前純益 15.42 3.04
純益率(%) 5.29 1.14
每股盈餘(元) (註2) 1.32 0.28



現金流量比率(%) 3.25 (37.11)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16.93 30.06
現金再投資比率(%) (0.50) (17.32)


營運槓桿度 1.11 1.53
財務槓桿度 1.02 1.02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不適用。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不適用。

62

2.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合併財務報表)

年度
分析項目(註3)
年度
分析項目(註3)
年度
分析項目(註3)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財務
結構
負債佔資產比率(%) 51.01 36.27
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 374.99 293.23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184.37 259.86
速動比率(%) 139.18 234.87
利息保障倍數 42.40 20.85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4.04 3.87
平均收現日數(天) 90.35 94.32
存貨週轉率(次) 1.38 1.39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3.68 4.91
平均銷貨日數(天) 264.49 262.59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11.59 6.65
總資產週轉率(次) 1.29 1.22



資產報酬率(%) 6.19 1.44
股東權益報酬率(%) 12.11 2.50
占實收資本
比率(%)
營業利益 15.41 4.00
稅前純益 15.42 3.04
純益率(%) 4.71 1.13
每股盈餘(元) (註2) 1.32 0.28



現金流量比率(%) (0.11) (31.36)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63.28 73.13
現金再投資比率(%) (3.08) (15.28)


營運槓桿度 1.03 1.21
財務槓桿度 1.02 1.04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不適用。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不適用。

註 1 :以上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 註 2 :每股盈餘係依追溯調整後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註 3 :財務分析之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2.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3. (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 固定資產淨額。

  4. 償債能力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餘額。

註: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2) 平均收現日數=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 應付款項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餘額。

63

註: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5) 平均銷貨日數= 365 /存貨週轉率。

  • (6) 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4. 獲利能力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 × (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 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 營業利益佔實收資本比率 = 營業利益 / 股本。

  • (4)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比率 = 稅前純益 / 股本。

  • (5)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6) 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註:前項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 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2. 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3. 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 比例追溯調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4. 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 增加稅後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 利減除;如為虧損,則不必調整。

5. 現金流量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 。

  • 現金股利 )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 ) / ( 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 。

  • 營運資金 )

  • 註: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2. 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3. 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4. 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5. 固定資產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的固定資產總額。

  •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 營業利益。

  • 註: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 應注意其合理性並維持一致。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64

三、 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查核報告

茲 准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四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張正道、林素雯會計師查核竣事,連同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盈虧 撥補案,經本監察人查核認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令,爰依公司法第 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繕具報告,敬請 鑒察。

此 致

本公司一○五年股東常會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高劉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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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 華 民 國 ○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65

四、 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請詳第 76 頁至第 144 頁

  • 五、 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請詳第 145 頁至第 214 頁

  • 六、 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財務週轉 困難情事: 無此情事。

66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 財務狀況分析

、 財務狀況分析 、 財務狀況分析 、 財務狀況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4年度 103年度 差 異
金 額 %
流動資產 $1,056,150 $989,566 66,584 6.73
非流動資產 221,508 219,986 1,522 0.69
資產總額 1,277,658 1,209,552 68,106 5.63
流動負債 534,462 361,807 172,655 47.72
非流動負債 203,663 229,370 (25,707) (11.21)
負債總額 738,125 591,177 146,948 24.86
股東權益總額 $539,533 $618,375 (78,842) (12.75)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變動比率達20%者):
流動負債上升47.72%及負債總額上升24.86%,係因本年度為支應工程款而舉借短期借款較
增所致。

二、 績效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104年度
金 額
103年度
金 額
增 減
金 額
變 動
比 例(%)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營業淨利(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稅前淨利(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本期淨利(損)
$1,119,875
1,089,227
30,648
82,945
52,297
(3,230)
(55,527)
(3,844)
(51,683)
$1,451,900
1,304,736
147,164
105,090
42,074
(3,176)
38,898
5,705
$33,193
(332,025)
(215,509)
(116,516)
(22,145)
10,223
(54)
(94,425)
(9,549)
(84,876)

(22.87)
(16.52)

(79.17)
(21.07)

24.30
(1.70)

(242.75)
(163.38)

(255.70)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變動比率達20%者):
1.營業收入及營業毛利下降22.87%及79.17%,104年景氣復甦未如預期,使本公司接案情
形未達目標,造成營收衰退,部分工程案件獲利不如預期,以致毛利率下降。
2.營業費用下降21.07%,係因本期獲利不佳,相關估計之獎金減少所致。
3.稅前淨利、所得稅費用和本期淨利皆較上期下降:係營業收入及毛利減少所致。

67

三、 現金流量分析

(一)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期初現金餘額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投資活動淨現金流量
籌資活動淨現金流量
匯率變動之影響
淨現金流量
期末現金餘額
$342,876
(325,552)
(5,554)
112,118
216
(218,772)
$124,104
  1. 營業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出 325,552 千元,主要係收回工程款金額小於支付工程款所 致。

  2. 投資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出 5,554 千元,主要係增添購買設備及其他保證金支出共 計 7,312 千元所致。

  3. 籌資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 112,118 千元,主要係短期借款增加。

(二)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期初現金
餘額
預計全年來自
營業活動淨現
金流量
預計全年
現金流出
量
預計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 補 救 措 施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 補 救 措 施
投資計畫 融資計畫
124,104 (84,236) 156,332 (116,464) - 300,000

未來一年度預計營業活動淨現金為流出 84,236 千元,另預計 105 年度償還到期之 借款等,產生現金流出 156,332 千元,預計現金不足 116,464 千元,故擬於 105 年 度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或可轉換公司債等,預計籌資 300,000 千元,以支應現金不 足情形。

四、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為發展綠色環保再生利用業務, 99 年度取得桃園環保科技園區用地, 100 年 度開始興建乙級污泥處理廠及購置處理設備,於 101 年興建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 至 104 年累計已投入逾 200,000 千元。目前已於 104 年 10 月取得處理許可證,正式 營運。此項資本支出由本公司自有資金及搭配銀行中長期借款融資支應,對本公司 財務不致產生重大之負擔。取得處理許可證正式營運後,將盡速達成許可量之全量 運轉以創造穩定之營收挹注,對本公司業務帶來正向之助益。

68

五、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 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單位:新台幣千元
轉投資公司 政策 投資損益 原因 改善計劃 未來一年投資
計劃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Co.,Ltd.
投資控股 167 大陸子公司暫停業務活
動。
暫無計劃
同開營造(股)公司 綜合營造 (25,713) 104 年度部分案件獲利
不如預期,以致產生虧
損。
預計105 年度現
金增資,以解決
資金不足之問
題。
同創資源科(股)公司 廢棄物清除 31 尚未產生業務。 原訂清除業務已不
進行,視未來污泥處
理廠營運狀況後再
考慮同創公司之業
務方向。
暫無計劃
同開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
淨化系統設備
之研發、設計、
製造、及相關技
術諮詢服務
(232) 主要業務活動仍暫停。 暫無計劃

六、 風險事項評估

  •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本公司依各工程之資金需求規劃控管資金收支,建立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尋求金 融機構之配合,並取得合理之借款利率,多年來本公司的借款利息金額並不重大。 另本公司主為內需產業,匯率變動對公司之損益並無重大影響。

  • 近年來台灣之物價指數逐年上升,市場環境變化起伏大且快,在針對重大原物料採 購時,會考量過往該原物料漲跌情形、現今市場供需狀況、工程進度需求時間等, 配合公司資金規劃以做一次性或分批購入,盡量減少物價波動對盈餘之影響。

  •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 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無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之情事。

  • 資金貸與他人係依據本公司「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規定辦理,資金貸與他人於 104 年底餘額為 30,000 千元,係為貸與 100% 轉投資子公司 - 同開營造,以為短期資金 融通供其營運週轉使用。同開營造營預計有增資改善財務狀況之計畫,應可順利還款, 故前述資金貸與對本公司未來損益並無重大影響。

  • 背書保證依據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辦理,背書保證對象均為本公司 100% -

  • 轉投資之子公司 同開營造,截至目前無因背書保證事項而產生損失之情事。 本公司亦無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69

  • (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無此情事。

  •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明顯之影響。本公司之經 營係遵循國內外政府之法律規範,本公司隨時密切注意國內外各項重要政策及法律變 動,在最迅速的情況下積極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以綜合提昇經營能力。

  •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科技改變及產業的變化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但本公司仍須隨時掌握變化 狀況以了解既有客戶需求及開發新客戶,並持續調整組織及招募優秀人才加入團隊, 以因應變化維持公司之競爭力。

  •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 為提高產品多樣性和競爭力,並順應世界綠色環保潮流,本公司投入綠色環保再生利 用產業,於 101 年完成建置乙級污泥處理廠,並於 104 年度順利取得正式營運許可, 未來將有穩定之營收挹注,對本公司業務帶來正向之助益。

  •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本公司之進貨因各專案工程採購項目及規格不同,所搭配之供應商亦不盡相同,致使 各年度進貨供應商有所變動,並無進貨集中之情事;另因產業特性,本公司銷貨非仰 賴特定客戶,當承攬工程總價款較高時,在該期間之工程收入會有較集中在某些客戶 之現象,故並無銷貨集中之虞。

  •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 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及其影響、處理情形:

    1. 本公司與下包商華誠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因工程契約發生追加減變動,雙方對應 付工程款金額存在歧見,華誠公司請求本公司應再給付 9,208 千元,而本公司經 核算後,認為已無再需支付之金額。該案於民國 104 年度進入訴訟程序,目前 尚在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2. 民國 103 年間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次下包商之僱員發生職業災害事件, 於 104 年底向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業主及各層級承包商請求職業災 害補償及損害賠償 11,516 千元。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非該員之直接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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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係按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負有連帶責任,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已 善盡職業安全衛生法之義務,且該員亦有其責任過失之處,子公司同開營造股 份有限公司對該請求金額存有重大疑義。另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已保 留責任下包商工程款,對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不會產生重大影響。此 案目前仍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中。

  1. 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與鉅昕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間訂有採購契約,民國 104 年間鉅昕公司因故片面認為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契約且終 止契約關係,進而請求損害賠償 9,366 千元,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認為 該請求無理由,此案目前仍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中。

  2. 民國 105 年間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與下包商日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 給付工程保留款 1,764 千元產生爭議,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主張因工期 逾期、結算金額等事項尚需釐清,故無法支付。而後遭日大公司進行假扣押, 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扣押擔保金計 1,764 千元,帳入存出保證金。 此案目前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中。

  3.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七、 其他重要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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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 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一)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1.關係企業概況

  • ( 1 )關係企業組織圖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100%

持股100% 持股100% 持股100%

TUNG KAI TECHNOLOGY 同開營造股份 ENGINEERING 有限公司 CO.,LTD.

同創資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100%

同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2 )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表

關係企業名稱 設立日期 地址 實收資本額 主要營業或
生產項目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
90.04.27 P.O.Box217,Apia,Samoa. 新台幣
39,644千元
投資控股
同開營造股份有限
公司
81.09.03 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22
號7樓
新台幣
80,000 千元
綜合營造業
同創資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98.06.30 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22
號7樓
新台幣
5,000 千元
廢棄物清除業
同開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
92.07.08 上海張江高科園區碧波路
518 號
新台幣
23,606千元
淨化系統設備之研發、
設計、製造、及相關技
術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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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不適用。

  • ( 4 )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之涵蓋行業及往來分工情形: 本公司所屬之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之涵蓋行業主要係與科技廠房、工業廠房及住 宅有關之營建業務及機電系統業務,主由同開營造公司經營營建業務,同開科技工 程公司經營機電業務。另由同開科技 ( 上海 ) 公司負責大陸地區業務,主要業務仍暫 停擺。

  • ( 5 )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與總經理資料

企業名稱 職稱 姓名或代表人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數 持股比例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
董事
同開科技工程(股)公司
代表人:劉文傑
1,205,000股 100.00%
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事
董事
監察人

同開科技工程(股)公司
代表人:劉文傑
楊劍秋
陳文楷
溫雅貴
8,000,000股
0
0
0
0
100.00%
0
0
0
0
同創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事
董事
監察人

同開科技工程(股)公司
代表人:楊劍秋
劉文傑
陳文楷
溫雅貴
500,000股
0
0
0
0
100.00%
0
0
0
0
同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註) 董事
同開科技工程(股)公司 100.00%

註:係有限公司組織,目前暫停營運。

2.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係企業營運概況
編製基準日:104/12/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企業名稱 實收
資本額

資產
總值
負債
總值
淨值 營業
收入
營業
利益
本期
損益
(稅後)
每股盈餘
(元)
(稅後)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
39,644
11,593
10,425 1,168 0 (25) 167 0.14
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176,217 125,183 51,034 186,290 (24,353) (25,713) (3.21)
同創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32
0 5,032 0 0 31 0.06
同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3,606
514
10,939 (10,425) 0 (109) (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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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 1.本公司與關係企業為控制與從屬公司關係者: 同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詳第 145 頁聲明書。

    • 2.本公司與關係企業屬於推定控制與從屬公司關係者:無此情事。

  • (三)關係報告書:無此情事。

  •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無此情事。

  • 三、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無此情事。

四、 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無此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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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交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 之事項

104 年 5 月 19 日桃園檢調單位至本公司進行搜索調查,係因部分同仁涉有 違反證券交易法嫌疑,因目前尚在偵查階段,且基於偵查不公開,有關事 實及法律責任將靜待司法調查結果再採取相對措施,如後續之調查結果確 實有其他不利於本公司股東權益事項,將對相關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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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 公司沿革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設立於民國 85 年 1 月,並於民國 87 年經股東會決議以民國 87 年 5 月 1 日為合併基準日與永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正式 合併,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永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此項合併案業 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

本公司主要從事科技廠房、工業廠房及住宅有關之機電系統整合工程及廢棄物清 運及處理等業務。本公司股票自民國 91 年 8 月 26 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 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 122 號 7 樓。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 105 年 3 月 30 日 通過發布。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公司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已認可且自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 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除下述新準則及修正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外,其餘首次適 用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

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對確定福利計畫會計處理之主要改變彙總如下:

  • (a) 依修訂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原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預期報酬已被淨 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淨利息所取代,且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淨利息之 計算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乘以折現率,其中折現率則於年度報導 期間開始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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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b) 對於前期服務成本原先於福利既得時係立即認列,未既得部分係以直線 基礎於平均期間認列為費用。依修訂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前期服務 成本之認列係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或當企業認列相關重組成本 時,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是以未既得之前期服務成本不再於未 來既得期間遞延認列。

  • (c) 修訂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要求更多之揭露規定,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對所有公允價值衡量提供單一指引來源,且未改 變企業何時須採用公允價值。本公司重評估衡量公允價值之政策,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之適用並未重大影響本公司之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亦規定額外揭露,所需之額外揭露於決定公允價 值之資產及負債相關個別附註中提供。公允價值層級則於附註十二提供。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之過渡規定,本公司自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起推延 適用該準則之規定,且相關揭露無須適用於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前所提供之比 較資訊。

  • (3)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本公司自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修正之要求將其他綜 合損益節列報之各單行項目,依其後續是否重分類至損益予以分類及分 組。此項修正並未重大影響本公司之認列或衡量,僅對綜合損益表之表達 產生影響。

  •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比較資訊之釐清

本公司自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修正之規定,當企業 追溯適用一項會計政策或追溯重編財務報表之項目,或重分類其財務報表 之項目而對前期財務狀況表之資訊產生重大影響時,列報最早比較期間之 期初財務狀況表,不需要提供與最早比較期間之期初財務狀況表相關之附 註。此項修正並未重大影響本公司之認列或衡量,僅影響財務報告之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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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 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

  2.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 2011 年 5 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或迴轉 減損損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 ( 包括商譽 ) 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此外,此修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決定已減損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時,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級與關鍵假設等資訊。此修正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號「公課」

該解釋就應在何時針對政府課徵之公課 ( 包括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 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規定進行核算的公課以及時間和金額均 可確定之公課 ) 估列為負債提供相關指引。此解釋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3)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延續

此修正主要係對衍生工具若有合約更替,於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無須 停止適用避險會計。此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修正 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此修正針對員工或第三方提撥至確定福利計畫,其提撥金與員工提供服務 之年數無關者 ( 例如依員工薪資固定比例 ) ,提供得選擇之簡化會計處理方 法。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5) 2010-2012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

修正「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之定義及新增「績效條件」及「服務條 件」之定義 ( 「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定義於修正前係包含於「既得 條件」之定義中 ) 。以上修正適用給與日發生於 2014 年 7 月 1 日後之股份 基礎給付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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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包括 (1) 刪除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分類規定中「其他適用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 (2) 刪除「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 資產』或其他適當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 之或有對價應於每一報導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並將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 損益,及 (3)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以釐清為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僅能以公允價值衡量,且依據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表達於損益。此修正自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營運部門」

要求企業揭露管理階層彙總營運部門之判斷基準,並釐清僅於部門資產定 期提供情況下方需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調節至企業資產總額。此修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新增結論基礎係釐清因先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之連帶修正,而移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第 B5.4.12 段及 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第 AG79 段,並非意圖改 變相關衡量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折舊得以 總帳面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關係人揭露」

此修正釐清若一個體提供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之母公 司,則該個體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形資產」

此修正釐清無形資產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攤銷得以總帳面金額 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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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6) 2011-2013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於結論基礎中釐清首次採用者於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表 中,得選擇適用已發布並已生效之準則或亦得選擇提前適用已發布但尚未 。 生效之準則或修正 ( 若該準則或修正允許提前適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係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第 2 段 (a) 所述之範圍 例外項目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所定義聯合協議所有 類型之成立且僅適用於聯合協議個體之財務報表。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述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第 52 段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 之公允價值以淨額基礎衡量時,其範圍亦包括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 融工具:認列及衡量」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範圍之其 他合約,無論該等合約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金融工具:表達」 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定義。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

此修正澄清特定交易是否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之定義以 及該不動產是否同時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之定義,需分 別依循此兩號準則之規定獨立進行分析。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管制遞延帳戶」

對於處於費率管制活動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採用者,允許該等個 體依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繼續認列與費率管制相關之金額,惟為增進 與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之比較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要 求應將該等金額單獨列報。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之修正 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 此修正針對如何處理收購聯合營運 ( 構成一業務者 ) 之權益提供新指引 要 求企業就其收購持份之範圍適用 IFRS 3 「企業合併」 ( 及未與 IFRS 11 相衝 突之其他 IFRSs) 之所有原則 , 並依據該等準則揭露相關資訊 。 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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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9)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 ─

  • 形資產」之修正 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此修正係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不宜以使用該資產之活動 所產生之收入為基礎。因該等收入通常反映與企業消耗該資產經濟效益無 關之其他因素,例如銷售活動及銷售數量及價格之改變等。此修正亦釐清 無形資產攤銷方法之前提假設,不宜以收入作為衡量無形資產經濟效益消 耗型態之基礎 ( 惟於特殊情況下,該前提假設可被反駁 ) 。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0)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 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企 業依該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應適用下列步驟:

  • (a) 步驟 1 :辨認客戶合約

  • (b) 步驟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c) 步驟 3 :決定交易價格

  • (d) 步驟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e) 步驟 5 :於 ( 或隨 ) 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使用 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不確 定性之綜合資訊。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1) 農業:生產性植物 (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之修正 )

由於生產性植物之產出過程與製造過程類似,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生 、 產性植物應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所規定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之處理方式 一致 。 因此 , 此修正將生產性植物納入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之範圍 , 而於 生產性植物上成長之作物則維持於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之範圍 。 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最終版本, 內容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 。 融工具」 ( 內容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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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分類與衡量: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及該 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負債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另有「本身信用」變動不認列於損益之規定。

減損: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重 大增加而認列 12 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避險會計: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衡量有 效性。

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3) 於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之修正

此計畫係還原 2003 年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時所移除於單獨財務報表 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權益法會計處理之選項,以與特定國家之單獨財 務報表會計處理之規定相符。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 (1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 ─

  •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 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 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 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 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 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 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 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 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 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 , 此外 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 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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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15) 2012-2014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此修正係規定資產 ( 或待處分群組 ) 自待出售重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時,視 為原始處分計畫之延續,反之亦然。此外,亦規定停止分類為待分配予業 主之處理與停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相同。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

此修正釐清收費之服務合約可構成繼續參與之目的而須適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中有關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之揭露 規定。此外,此修正亦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對於金融資產與金融 負債互抵之揭露要求適用於期中財務報導之相關規定,而回歸國際會計準 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中簡明財務報表之規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

此修正釐清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83 段之規定, 於評估高品質公司 債是否有深度市場以決定退職後福利義務折現之折現率時,係以義務發行 使用之幣別作為依據,而非以國家作為依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何謂「於期中財務報告其他部分」揭露之資訊;此修正明訂期 中財務報導規定之揭露須包含於期中財務報表附註中或自期中財務報表交 叉索引至此資訊所在處,而該資訊需與期中財務報表同時間及以相同條件 提供予使用者。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6) 揭露倡議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

主要修正包括: (1) 重大性,釐清企業不應藉由不重要之資訊或將不同性質 或功能之資訊彙總表達而模糊重要資訊,降低財務報表之可了解性。此項 修正再次重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要求特定之揭露,應進行該資訊是否重 大之評估、 (2) 分類及小計,釐清綜合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之單行項目可再 予細分,及企業應如何表達並增加額外之小計資訊、 (3) 附註之架構,釐清 對於財務報表附註呈現之順序,企業係有裁量空間,惟仍強調考量順序時 要兼顧可了解性及可比性、 (4) 會計政策之揭露,刪除重大會計政策中與所 得稅及外幣兌換損益相關之例舉,因考量前述例舉並無助益,及 (5) 源自權 益會計處理投資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釐清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依後續能否重分類至損益彙總為財務報 表之單行項目表達。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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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投資個體:對合併例外之適用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

此修正包括: (1) 釐清當投資個體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所有子公司時,本身為 該投資個體子公司之中間層級母公司係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第 4 、 段所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豁免 (2) 釐清子公司唯有於其本身並非投資 個體且提供對投資個體母公司之支援服務時,方須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 10 號第 32 段之規定併入投資個體母公司之合併報表 , 及 (3) 允許投資者 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所規定之權益法時,保留屬投資個體之關聯企 業或合資對其子公司權益所適用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特定豁免條件外,對所有租賃採單一會計模式,即 將大部分之租賃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資產及負債。另,出租人之租賃仍分 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此準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 (19) 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 得稅」 )

此修正係釐清對於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方式。此修正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20) 揭露倡議 ( 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

此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此修 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 、 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公司除現正評估 (4)~(5) (10) 及 (15)~(16) 之新公 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公 司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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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編製。

2. 編製基礎

本公司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依據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1 條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 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 主之權益相同。因此,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個體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 另行註明者外,個體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外幣交易

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表係以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 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 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 列為損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 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 (2)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依金融 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 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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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 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1.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之每一國外營運機構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 其財務報表。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 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 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 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 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對國外營運機構喪失控制、重 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但仍保留部分權益時,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而不認列為損益;在 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 控制個體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本公司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 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 12 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 12 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 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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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 其分類。

本公司從事於承攬科技廠房、工業廠房及住宅有關之機電系統整合工程業務, 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其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做為劃 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6.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 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 ( 包括合約期間 12 個月內之定 。 期存款)

7.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 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 債 ( 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 ) 取得或發行之 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 到期日投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四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 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原始認列即指定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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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 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 ( 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 。

  • 外 )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 ( 結合 ) 合約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 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 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本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 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 包 。 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

對於此類金融資產,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放款及應收 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係認 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 於權益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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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若具有固定或可決定之付款金額,且本公司有積極意圖及 能力持有至到期日時,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惟不包括下列項目: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符合 放款及應收款定義者。

此等金融資產於原始衡量後,係以採用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 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 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 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 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 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 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 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 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時,將 被認為是一項損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 A.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 B. 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 C. 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D.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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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針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客觀證據,個別不重大之金 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資產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 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融資產合併為一群組,並以 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 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 現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 損損失之折現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 為基礎,並以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應予沖 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計減損損失金 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 失。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允價值 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並自 權益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損益迴轉;減損後之 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公允價 值間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 衡量。未來利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衡量減損損失計 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 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且該增加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 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損益迴轉。

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 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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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公司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益組成要 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嵌入之買、賣權 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轉換特 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分類為以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 入式衍生金融工具部分 ( 例如嵌入之買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 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攤銷後成本 ) ,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 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 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 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 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混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比例, 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將負債 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發行普通股之 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 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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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原始 認列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 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 ( 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 。

  • 外 )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 ( 結合 ) 合約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 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 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本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 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 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對於此類金融負債,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列報於資產負債 表。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 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 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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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 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 ( 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 ) ,以除列原始負 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 應支付對價總額 ( 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 ) 間之差額認列於損 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 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 資產負債表。

8. 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金融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其中屬 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其餘非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 ( 屬持有供交易 ) 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金融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於 續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時,為金融資產;公 允價值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 益,惟涉及現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屬有效部分者,則認列於 權益項下。

當嵌入於主契約之衍生金融工具,其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並非緊密關聯, 且主契約非持有供交易或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該嵌入式衍生金融 工具應視為獨立之衍生金融工具處理。

9.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 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 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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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公司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 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 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 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公司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 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10. 建造合約

當建造合約之結果能可靠估計時,係採完工比例法,該建造合約有關之合約收 入及合約成本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參照合約活動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費 用,其合約活動完成程度係以至今完工已發生之合約成本佔估計總合約成本之 比例決定。

當建造合約之結果無法可靠估計時,係採零利潤法,僅就已投入之成本認列相 同收入。

當估計總合約成本很有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時,立即將預期損失認列為費用。

11. 存 貨

存貨包括物料及勞務存貨。勞務存貨係本公司提供廢棄物處理服務所投入之成 本,該成本不包含預期利潤及其他無法直接歸屬之費用。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係以逐項比較為基礎。淨變現價 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 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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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1 條之規定,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以使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 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 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此等調整主要係考量投資子公司於合併 財務報表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之處理及不同報導個 體層級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差異,並借記或貸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或「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 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份額」等科目。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 業係指本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本公司 對該關聯企業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投資之帳面金 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 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公司與關聯企業 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響本公 司對其持股比例時,本公司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動。因而所認 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因而 使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 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 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係就與本公司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其會 計政策與本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 量」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發生減損,若有減損之 客觀證據,則本公司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 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 企業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公司則依據下列 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100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1) 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聯企業 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 (2) 本公司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現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對其適 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本公司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所保留之投 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時該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 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此外,當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 對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時,本公司持續適用權 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1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 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 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 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 本公司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 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 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 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土地改良物 5 ~ 20 年 房屋及建築 5 ~ 55 年 機器設備 5 ~ 10 年 運輸設備 5 年 辦公設備 3 ~ 5 年 租賃改良 依租賃年限或耐用年限孰短者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 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101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 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14. 租 賃

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係按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入帳。或有租金則於 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入。

15.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 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 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 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 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 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 變動。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 (5 年 ) 採直線法攤提。

16.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 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本公司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 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 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102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 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公司即估計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 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 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7. 負債準備

,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 ( 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 ) 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務金額能可靠估 計。當本公司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有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 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 特定風險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 認列為借款成本。

維修保固負債準備

維修保固負債準備係依銷售商品合約約定以及管理階層對於因維修保固義務 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 ( 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 ) 估列。

18. 庫藏股票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取得本公司股票 ( 庫藏股票 ) 時係以取得成本認列並作為權益 之減項。庫藏股票交易之價差認列於權益項下。

19.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已 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工程收入

依據建造合約之結果是否可靠估計,選擇收入認列方式:

  • (1) 當建造合約結果能可靠估計,則採完工百分比法認列工程收入,決定完工 程度所採用之方法為每一單獨合約已發生成本佔估計總合約成本之百分比 予以衡量。

103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2) 當建造合約結果無法合理估計,則採零利潤法認列收入,僅就預期可回收 之已發生費用範圍認列為收入。

廢棄物處理收入

廢棄物處理收入之認列,係提供勞務之交易結果能可靠估計時認列。

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 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列,並將利息收入認列於損 益。

股利收入

當本公司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20.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 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 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21. 政府補助

本公司在能合理確信將符合政府補助所定條件,並可收到政府補助之經濟效益 流入時,始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當補助與資產有關時,政府補助則認列為遞延 收入並於相關資產預期耐用年限分期認列為收益;當補助與費用項目有關時, 政府補助係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合相關成本之預期發生期間認列為收益。

本公司取得之非貨幣性政府補助時,以名目金額認列所收取之資產與補助,並 於標的資產之預期耐用年限與效益消耗型態分期等額於綜合損益表認列收 益。與自政府或相關機構獲取低於市場利率之貸款或類似輔助視為額外的政府 補助。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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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 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 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 表中。國外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係依當地法令規定辦理。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 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 6% ,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間 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與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淨利息之金 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 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 (1) 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公司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乘以折現率決定,兩 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因提撥 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23.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與員工間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其成本係以權益工具之給與日 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定價模式衡量。

24. 所 得 稅

所得稅費用 ( 利益 ) 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 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本期及前期之本期所得稅負債 ( 資產 ) ,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 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 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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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 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 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 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 ( 損失 ) 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 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 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 ( 損失 ) 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 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 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 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 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 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 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 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 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 有關時,可予互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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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 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 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 重大調整之結果。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 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精算評 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對用以衡量退 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

2. 所 得 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及 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 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 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營業所在各國之稅 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 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有 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 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 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有關本公司尚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說明請詳附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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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活期存款及支票存款
定期存款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1,231
82,018
28,942
$918
260,811
49,804
$112,191 $311,533

本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均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持有供交易:
非衍生金融資產
基 金
104.12.31 103.12.31
$4,935 $10,547

本公司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3.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因營運而發生
減:備抵呆帳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
-
$20,475
-
$- $20,475

本公司之應收票據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4.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266,385
(1,357)
$293,799
(1,357)
$265,028 $292,442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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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 30 天至 180 天。有關應收帳款減損所提列之 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
104.1.1
當期發生之金額
因無法收回沖銷
104.12.31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合 計
$-
-
-
$1,357
-
-

$1,357

-

-
$- $1,357
$1,357
103.1.1
當期(迴轉)發生之金額
因無法收回沖銷
103.12.31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合 計
$20,485
(7,832)
(12,653)
$1,079
278
-
$21,564
(7,554)
(12,653)
$- $1,357 $1,357
  • (2) 應收帳款淨額之逾期帳齡分析如下:


104.12.31
103.12.31
未逾期
且未減損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合計
60天內 61-90天 91-120天121-180天
$-
$29
2,959
-
180天以上
$246,835

288,538
$18,164
945
$-
-
$-
2,959
$29
-

$-

-
$265,028
292,442

5. 建造合約

累計已發生成本
累計已認列工程總(損)益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應收建造合約款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累計已發生成本
累計已認列工程總損(益)
應付建造合約款
104.12.31 103.12.31
$2,092,101
180,849
(1,891,171)
$1,290,695
159,912
(1,341,510)
$381,779 $109,097
104.12.31 103.12.31
$10,720
(9,442)
(773)
$-
-
-
$505 $-

109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工程別 104.12.31
工程合約
價款
已發生
合約成本
累計已認列
工程總(損)益
完工
比例
工程進度
請款金額
應收(付)建造
合約款
建造合約之
工程保留款
$1,465,657
360,751
220,863
9,442
12,172
25,783
3,281
2,154
471
969

$136,117

32,066

8,429

773

543

2,766

573

223

89

43
97.77%
29.45%
83.76%
6.88%
11.92%
76.54%
22.06%
2.73%
39.22%
1.28%
$1,471,415
206,289
203,440
10,720
10,027
-
-
-
-
-
$130,359
186,528
25,852
(505)
2,688
28,549
3,854
2,377
560
1,012

$77,125

-

21,361

1,126

-

-

-

-

-

-
$3,723,363 $2,101,543
$181,622
$1,901,891 $381,274
$99,612
工程別 103.12.31
工程合約價款 已發生
合約成本
累計已認列
工程總(損)益
完工
比例
工程進度
請款金額
應收(付)建
造合約款
建造合約之
工程保留款
$1,206,103
42,782
40,952
728
130

$152,314

2,808

4,682

90

18
85.09%
3.64%
17.42%
6.82%
21.32%
$1,298,339
-
43,171
-
-
$60,078
45,590
2,463
818
148
$68,107
-
4,533
-
-
$3,123,582 $1,290,695
$159,912
$1,341,510 $109,097 $72,640

6. 存 貨

物 料
勞務存貨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379
1,096
$59
1,116
$1,475 $1,175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14,921 千元及 16,802 千元,包括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均為 0 千元。

110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4.12.31 103.12.31 開立工程 ( 股 ) 公司 $- $-

本公司於民國 94 年 7 月 27 日董事會議決議參考中華徵信所其所提出之價格意見 書,以每股不高於 14.23 元的價格投資開立工程 ( 股 ) 公司,投資額度為新台幣 3 億元以內。截至民國 95 年 4 月 27 日止已從興櫃市場購入開立工程 ( 股 ) 公司股票計 23,761,228 股,購入成本計 297,330 千元,扣除民國 94 年度獲配之現金股利 8,374 千元後淨投資成本為 288,956 千元,每股平均成本約為 12.16 元。

民國 95 年度因開立工程 ( 股 ) 公司於民國 96 年 3 月經臺北縣政府認定民國 96 年 2 月 1 日為歇業基準日,經評估後有減損,故於民國 95 年度將對開立工程 ( 股 ) 公司之 投資成本 288,956 千元全數提列減損損失。於民國 99 年 11 月 17 日法院已裁定開立 工程 ( 股 ) 公司破產,並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進入破產程序。

8.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式如下:

被投資公司名稱 104.12.31 104.12.31 103.12.31 103.12.31
金額 持股比例 金額
持股比例
投資子公司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
同開營造(股)公司
同創資源科技(股)公司
合 計
$1,168
51,035
5,032
100%
100%
100%
$785
46,748
5,001

100%

100%

100%
$57,235 $52,534
  • (1) 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 評價調整。

  • (2)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公司除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 及同創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不具重大性,係依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財務報表外,餘係採經會計師 查核之同期財務報表,按投資比例認列投資 ( 損 ) 益如下:

111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被投資公司 104年度 103年度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
同開營造(股)公司
同創資源科技(股)公司
合 計
$167
(25,713)
31
$598

7,661

31
$(25,515) $8,290
  • (3) 上列各項投資並無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及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成本:
104.1.1
$75,446
$72,947
$-
增添
-
-
-
處分
-
-
-
重分類
-
839
56,716
104.12.31
$75,446
$73,786
$56,716
103.1.1
$75,446
$72,667
$-
增添
-
280
-
處分
-
-
-
103.12.31
$75,446
$72,947
$-
折舊及減損:
104.1.1
$2,322
$10,995
$-
折舊
556
4,092
1,155
處分
-
-
-
104.12.31
$2,878
$15,087
$1,155
103.1.1
$1,766
$6,922
$-
折舊
556
4,073
-
103.12.31
$2,322
$10,995
$-
淨帳面金額:
104.12.31
$72,568
$58,699
$56,716
103.12.31
$73,124
$61,952
$-
土地及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土地及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土地及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合 計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合 計
$75,446
-
-
-

$72,947

-

-

839
$-
-
-
56,716
$1,174
49
-
-
$17,386
1,185
(2,719)
-
$3,288
-
(480)
-

$53,861

3,694

-

(57,555)
$224,102
4,928

(3,199)
-
$75,446
$73,786
$56,716 $1,223 $15,852 $2,808 $- $225,831
$75,446
-
-

$72,667

280

-
$-
-
-
$1,125
49
-
$13,892
3,494
-
$3,288
-
-

$47,501

14,620

(8,260)
$213,919
18,443
(8,260)
$75,446
$72,947
$- $1,174 $17,386 $3,288 $53,861 $224,102

$10,995

4,092

-
$-
1,155
-
$1,128
15
-
$12,834
2,113
(2,719)
$2,446
561
(480)
$-

-
-
$-

$-

-
$29,725
8,492

(3,199)
$2,878
$15,087
$1,155 $1,143 $12,228 $2,527 $35,018
$1,766
556

$6,922

4,073

$-

-
$1,125
3
$11,022
1,812
$1,884
562

$22,719

7,006
$2,322
$10,995

$-
$1,128 $12,834 $2,446
$-

$29,725
$58,699 $56,716 $80 $3,624 $281 $- $190,813
$73,124 $61,952 $- $46 $4,552 $842 $53,861 $194,377

112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1)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均無利息資本化之情形。

  • (2) 本公司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為主建物、電力及排水系統、消防及空 調系統等,並分別按其耐用年限 50 年、 10 年及 5 年提列折舊。

  •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10. 短期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無擔保借款利率區間(%)
104.12.31 103.12.31
$152,431
$20,000
1.81%~2.18%
1.88%

無擔保銀行借款另以其他金融資產提供質押,質押情形請詳附註八。

  1. 應付短期票劵
應付短期票券
減:未攤銷折價
淨 額
利率區間(%)
104.12.31 103.12.31
$20,000
(38)

$-
-
$19,962
$-
2.038%
-

上述應付短期票券之抵押擔保品,請詳附註八。

12. 負債準備-流動

104.1.1
當期新增
當期迴轉
104.12.31
103.12.31
維修保固
$1,296
200
(400)
$1,096
$1,296

維修保固

本公司對重大工程完工後而仍負有保固責任者,依合約規定之保固期間及產生 保固費用之可能性提列保固準備。

113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3. 應付公司債

負債要素:
應付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面額
應付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面額
減:應付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公司債折價
應付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公司債折價
小 計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淨 額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權益要素
104.12.31 103.12.31
$67,100
114,800
(4,171)
(10,243)
167,486
-
$167,486
$1,144
$8,763
$67,100
84,300
(2,754)
(4,995)
143,651
-
$143,651
$2,003
$7,011
  • (1) 本公司於民國 103 年 11 月 19 日發行票面利率為 0% 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 公司債,此轉換公司債經依照合約條款分析,組成要素包括:主債、嵌入 式衍生金融工具 ( 發行人可贖回之選擇權及持有人要求發行人贖回之選擇 權 ) 及權益要素 ( 持有人可要求轉換為發行人普通股之選擇權 ) ,主要發行條 款如下:

A. 發行總額:新台幣 75,000 千元

  • B. 發行期間:民國 103 年 11 月 19 日至民國 106 年 11 月 19 日,共計 3 年。

C. 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委託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為保證銀行,保證期間自本轉換公司 債債款收足之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依本辦法所應付本金及利息補償金全部 清償為止,保證範圍為本轉換債未清償本金及應付之利息補償金。另本公 司同意提供不動產及廠房予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作為抵押擔保品,請詳附註 八。

重要贖回條款:

  • A. 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翌日起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0 日 ) 至到 期日前 40 日 ( 民國 106 年 10 月 9 日 ) 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 所之收盤價格連續 30 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 30%( 含 ) 以上,本公司 得於其後 30 個營業日內通知債券持有人,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 債券。

114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B. 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屆滿一個月翌日起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0 日 ) 至到期 日前 40 日 ( 民國 106 年 10 月 9 日 ) 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 行總額之 10% 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通知債券持有人,按債券面 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重要賣回條款: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二年之日 ( 民國 105 年 11 月 19 日 ) 為債券持有人賣回基 準日,債券持有人得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 ( 債券面額之 102.01%) ,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轉換辦法:

  • A. 轉換標的:本公司普通股。

  • B. 轉換期間: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翌日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0 日 ) 起,至到期日 ( 民國 106 年 11 月 19 日 ) 止。

  • C. 轉換價格及其調整:轉換價格於發行時訂為每股新臺幣 20.7 元,遇有本 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符合發行條款規定之調整轉換價格事項時,轉換價 格依發行條款規定公式調整之。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之 轉換價格分別為每股新臺幣 20.1 元及 20.7 元。

  • D. 到期日贖回:本公司債到期尚未結清時,將按面額贖回。

截至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所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 轉換公司債之情形如下:


期初轉換
本期轉換
合 計
104 年度 103 年度
已轉換股數
(千股)
已轉換金額 已贖回或
賣回金額
已轉換股數
(千股)
已轉換金額 已贖回或
賣回金額
$382
-
$7,900
-
$-
-
$-
382
$-
7,900
$-
-
$382 $7,900 $- $382 $7,900 $-
  • (2) 本公司於民國 103 年 11 月 20 日發行票面利率為 0% 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此轉換公司債經依照合約條款分析,組成要素包括:主債、嵌入 式衍生金融工具 ( 發行人可贖回之選擇權及持有人要求發行人贖回之選擇 權 ) 及權益要素 ( 持有人可要求轉換為發行人普通股之選擇權 ) ,主要發行條 款如下:

115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A. 發行總額:新台幣 115,000 千元

  • B. 發行期間:民國 103 年 11 月 20 日至民國 106 年 11 月 20 日,共計 3 年。

重要贖回條款:

  • A. 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翌日起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1 日 ) 至到 期日前 40 日 ( 民國 106 年 10 月 10 日 ) 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 所之收盤價格連續 30 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 30%( 含 ) 以上,本公司 得於其後 30 個營業日內通知債券持有人,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 債券。

  • B. 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屆滿一個月翌日起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1 日 ) 至到期 日前 40 日 ( 民國 106 年 10 月 10 日 ) 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 行總額之 10% 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通知債券持有人,按債券面 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重要賣回條款: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二年之日 ( 民國 105 年 11 月 20 日 ) 為債券持有人賣回基 準日,債券持有人得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 ( 債券面額之 103.02%) ,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轉換辦法:

  • A. 轉換標的:本公司普通股。

  • B. 轉換期間: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翌日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1 日 ) 起,至到期日 ( 民國 106 年 11 月 20 日 ) 止。

  • C. 轉換價格及其調整:轉換價格於發行時訂為每股新臺幣 20.6 元,遇有本 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符合發行條款規定之調整轉換價格事項時,轉換價 格依發行條款規定公式調整之。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之 轉換價格分別為每股新臺幣 20 元及 20.6 元。

  • D. 到期日贖回:本公司債到期尚未結清時,將按面額贖回。

116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截至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所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 換公司債轉換及買回之情形如下:


期初轉換
本期轉換
合 計
104 年度 103 年度
已轉換股數
(千股)
已轉換金額 已贖回或
賣回金額
已轉換股數
(千股)
已轉換金額 已贖回或
賣回金額
10
1,480
$200
30,500
$-
-
-
10
$-
200
$-
-
1,490 $30,700 $- 10 $200 $-

14. 長期借款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長期借款明細如下:

債權人 104.12.31 103.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台灣中小企銀
抵押借款
台灣中小企銀
抵押借款
小 計
減:一年內到期
合 計
$34,167
7,065
$37,500
7,693
2.23%
2.07%
自100年3月3日至115年3月
3日,每1個月為一期分180
期償還,自民國100年4月3
日起還本,利息按月付息。
自101年2月6日至116年2月
6日,每3個月為一期分52
期償還,自民國103年5月6
日起還本,利息按月付息。
41,232
(3,961)
45,193
(3,961)
$37,271 $41,232

2.23% 自 100 年 3 月 3 日至 115 年 3 月 3 日,每 1 個月為一期分 180 期償還,自民國 100 年 4 月 3 日起還本,利息按月付息。 2.07% 自 101 年 2 月 6 日至 116 年 2 月 6 日,每 3 個月為一期分 52 期償還,自民國 103 年 5 月 6 日起還本,利息按月付息。

上述借款之抵押擔保品,請詳附註八。

15. 退職後福利計畫

(1)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 該條例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 資 6% 。本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 6% 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117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 5,211 千 元及 4,600 千元。

(2)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畫,員工 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 算。十五年以內 ( 含 ) 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 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 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 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 2% 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 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 估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 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 提撥其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投 資以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 進行投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 控管計畫,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 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 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142 段規定揭露計畫資 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 於下一年度提撥 333 千元。

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劃預期 於民國 116 年及 121 年到期。

A.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合 計
104年度 103年度
$64
436
$63
354
$500 $417

118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B.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4.12.31
103.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25,893
$26,724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7,917)
(7,357)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帳列數
$17,976
$19,367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103.1.1
$24,486
$(6,808)
當期服務成本
63
-
利息費用(收入)
490
(136)
小 計
553
(136)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2,686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919)
-
經驗調整
(82)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54)
小 計
1,685
(54)
雇主提撥數
-
(359)
103.12.31
26,724
(7,357)
當期服務成本
64
-
利息費用(收入)
601
(165)
小 計
665
(165)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18)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797)
-
經驗調整
(681)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28)
小 計
(1,496)
(28)
雇主提撥數
-
(367)
104.12.31
$25,893
$(7,917)
104.12.31 104.12.31 103.12.31 103.12.31 103.1.1
$25,893
(7,917)
$26,724
(7,357)
$24,486
(6,808)
$17,976 $19,367 $17,678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24,486
63
490
$(6,808)
-
(136)

$17,678

63
354
553 (136) 417
2,686
(919)
(82)
-
-
-
-
(54)
2,686
(919)
(82)
(54)
1,685 (54) 1,631
- (359) (359)
26,724
64
601
(7,357)
-
(165)
19,367
64
436
665
(18)
(797)
(681)
-
(165)

-
-
-
(28)
500
(18)
(797)
(681)
(28)
(1,496) (28) (1,524)
- (367) (367)
$25,893 $(7,917) $17,976
  • C. 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之調節:

D.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折 現 率
預期薪資增加率
104.12.31 103.12.31
1.50%
2.00%
2.25%
3.00%

119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E.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折現率增加0.5%
折現率減少0.5%
預期薪資增加0.5%
預期薪資減少0.5%
104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103年度
確定福利
義務增加
確定福利
義務減少
確定福利
義務增加
確定福利
義務減少
$-
1,679
1,662
-
$1,514
-
-
1,514
$-
1,968
1,943
-
$1,770

-

-

1,765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 ( 例如:折現率或預期薪資 ) 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 能產生之影響進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 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故此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16. 權 益

(1) 普 通 股

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 3,840,000 千元,已發行股份分別為 524,239 千元及 505,520 千元,每股票面金 額 10 元,分別為 52,424 千股及 50,552 千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 權利。

本公司民國 103 年度以公開發行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5,000 千股, 業經民國 103 年 9 月 16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證字第 1030031568 號函核准 在案。民國 103 年 9 月 30 日董事會決議以每股 18 元為認購價格,訂定民國 103 年 10 月 29 日為增資基準日,並於民國 103 年 12 月 1 日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本公司於民國 103 年 11 月發行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二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分別行使轉換 382 千股 及 1490 千股,增資案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 業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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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資本公積

發行溢價
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
其 他
已失效員工認股權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59,209
7,011
127
$44,043
8,763
127
$66,347 $52,933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 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 庫藏股票

本公司實施庫藏股制度,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其依買回原 因列示其增減變動如下:

民國 104 年度

收回原因 期初餘額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期末餘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轉讓予員工 -
$-
1,918千股$30,890 - $- 1,918千股$30,890

民國 103 年度

無此交易。

本公司買回之庫藏股票係依證交易法規定持有,依法不得質押;於未轉讓 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 虧損。再有餘額,則應先提撥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規定應予提撥 之其他公積金或準備金,次就其扣除法定提撥後之餘額,提撥 8% 為員工紅 利, 5% 為董事監察人酬勞。剩餘部分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一併由董 事會視公司狀況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同意後行之。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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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依民國 104 年 5 月 20 日修訂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之規定,公司應以當 年度獲利狀況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述員工 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另章程得訂明前項發給股票或現金 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預計於民國 105 年度之 股東常會配合前述法規修正公司章程中相關之規定。

各年度盈餘分配案中有關股東股息及紅利之分配方式,得採發行新股與發放 現金兩種方式辦理,其兩種方式分別之比重由董事會依實際需要予以規劃擬 定。惟採現金股利方式分派之數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擬分派之股東股利總數 額的 20% 。但依前述規定之最低成數所規劃之擬分配現金股利的每股金額不 足新台幣 0.5 元時,得由董事會視當時狀況酌情變更配發方式,不受前述應 分配現金股利最低成數之限制。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 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25% 之 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發布之金管 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 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 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後,於 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 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此函令對本公司並無影響。

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3 月 30 日及民國 104 年 6 月 11 日之董事會及股東常會,分別 擬議及決議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列示如 下:

下: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董監事酬勞
員工紅利-現金
合 計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04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
-
-
-
-
$3,319
364
25,969
1,475
2,361
- 0.5
$- $33,488

有關員工之酬勞 ( 紅利 ) 及董監酬勞估計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 六 (18) 。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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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營業收入

工程收入淨額
其他營業收入淨額
合 計
104年度
$924,488
9,097
$933,585
103年度
$1,154,824
16,310
$1,171,134

18.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104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本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77,370 $36,264 $113,634 $71,332 $52,355 $123,687
薪資費用 65,114 30,729 95,843 60,794 47,218 108,012
勞健保費用 6,498 2,890 9,388 5,579 2,620 8,199
退休金費用 3,728 1,983 5,711 3,151 1,866 5,017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030 662 2,692 1,808 651 2,459
折舊費用 2,001 6,491 8,492 - 7,006 7,006
攤銷費用 - 278 278 - 256 256

註:本公司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員工平均人數分別為 139 人及 127 人。

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3 月 30 日董事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該議案規定,本公司 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 至 8%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5% 為董監事酬勞。但尚有 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 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 東會。此章程修正議案將於民國 105 年股東會決議。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 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因無獲利,故無估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並於 105 年 3 月 30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本公司民國 103 年度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估列基礎係按當期稅後淨利,考量法定 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列。估計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於當期認列為薪資費用,若於期後期間之董事會決議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調 整當期之損益。若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列為 次年度之損益。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 係依據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民國 103 年度認列之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 2,361 千元及 1,475 千元。本公司民國 103 年度盈 餘實際配發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金額與民國 103 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 額並無重大差異。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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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租金收入
利息收入
什項收入
合 計
其他利益及損失
淨外幣兌換利益
壞帳轉回利益
處分投資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
財務費用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什項支出
合 計
104年度 103年度
$240
1,980
4,012
$240
1,532

2,111
$6,232 $3,883
104年度 103年度
$31
-
1,688
(1,810)
(2,161)
19
(219)

$418

7,554

207

903

(2,152)

(8,260)
(200)
$(2,452) $(1,530)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3) 財務成本

銀行借款之利息
應付公司債之利息
合 計
104年度 103年度
$1,643
4,093
$2,611
568
$5,736 $3,179

20.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 104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合 計
當期產生 當期
重分類調整
其他
綜合損益
當期
重分類調整
其他
綜合損益
所得稅利益
(費用)
稅後金額
所得稅利益
(費用)
稅後金額
$1,524
216
$-
-
$1,524
216
$(259)
-

$1,265
216
$1,740 $- $1,740 $(259) $1,481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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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3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合 計
當期產生 當期
重分類調整
其他
綜合損益
當期
重分類調整
其他
綜合損益
所得稅利益
(費用)
稅後金額
所得稅利益
(費用)
稅後金額
$(1,631)
(364)
$-
-
$(1,631)
(364)

$1,527
-
$(104)
(364)
$(1,995) $- $(1,995) $1,527 $(468)

21. 所 得 稅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所得稅費用 ( 利益 ) 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之調整
$151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
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78
與課稅損失及所得稅抵減之原始產生及其迴
轉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4,067)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沖減(先前沖減之迴轉)
-
所得稅費用(利益)
$(3,838)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4年度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59)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259)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151
78
(4,067)
-

$-

2,359
(721)

4,123
$(3,838) $5,761
104年度 103年度
$(259) $1,527
$(259) $1,527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損失)
以母公司法定所得稅率17%計算之所得稅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之調整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合計
104年度 103年度
$(55,521) $38,954
$(9,439)
4,949
501
151

$6,622

116

(977)

-
$(3,838) $5,761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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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負債 ) 餘額:

民國 104 年度

民國104年度
暫時性差異
淨確定福利負債
負債準備-維修保固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
報廢資產損失
休假給付義務
未實現兌盈損
未使用課稅損失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103年度
暫時性差異
淨確定福利負債
負債準備-維修保固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
報廢資產損失
休假給付義務
未實現工程損失
未實現投資損失
備抵呆帳
未實現兌盈損
其 他
未使用課稅損失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期初餘額 認 列 於
損 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3,292
221
36
1,404
423
(107)
7,513
$23
(34)
-
(141)
(5)
79
4,067
$(259)
-
-
-
-
-
-
$3,056
187
36
1,263
418
(28)
11,580
$(3,989) $(259)
$12,782 認 列 於
損 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16,512
$12,889 $16,540
$(107) $(28)
期初餘額 期末餘額
$1,755
144
36
-
318
42
5,100
3,150
(320)
(805)
7,596
$10
77
-
1,404
105
(42)
(5,100)
(3,150)
213
805
(83)
$1,527
-
-
-
-
-
-
-
-
-
-
$3,292
221
36
1,404
423
-
-
-
(107)
-
7,513
$(5,761) $1,527
$17,016 $12,782
$18,141 $12,889
$(1,125) $(107)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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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發生年度 可扣抵總額 尚未使用餘額 尚未使用餘額 最後可抵減年度
104.12.31 103.12.31
96年核定虧損
102年核定虧損
103年申報虧損
104年預計申報虧損
$13,047
37,006
4,241
26,870
$-
37,006
4,241
26,870
$2,944
37,006
4,241
-
106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68,117 $44,191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因非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 而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合計均為 0 千元。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本公司對於國外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於匯回時可能產生的應付所得稅,並未認 列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本公司已決定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分配其子公司 之未分配盈餘。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未認列為遞延所 得稅負債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金額均為 0 千元。

一 兩稅合 相關資訊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04.12.31 103.12.31
$4,249 $6,575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預計及 103 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 0% 及 14.83% 。

本公司已無屬民國 86 年度 ( 含 ) 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如下:

本公司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核定至民國 102 年度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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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 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 ( 經 調整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後 ) 除以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 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1)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損)利(千元)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元)
(2)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損)(千元)
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千元)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本期淨利(千元)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稀釋效果:
員工紅利-股票(千股)
轉換公司債(千股)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元)
104年度 103年度
$(51,683)
51,411
$33,193
46,415
$(1.01) $0.72
$(51,683)
3,397
$33,193
516
$(48,286) $33,709
104年度(註) 103年度
$51,411
-
-
$46,415
105
1,059
51,411 47,579
$(1.01) $0.71

註: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為稅後淨損,潛在普通股均具反稀釋作用。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 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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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關係人交易

  1. 營業收入、應收帳款及預收工程款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均承接關係人之營建工程情形如下:

(1) 民國 104 年度

民國 104 年度子公司承攬中華穀類研究所大樓新建工程,其中機電工程以 79,060 千元發包予本公司施作。本工程交易方式為相對付款,須待子公司 收到業主款項後,才會將款項撥付予本公司。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尚未向該子公司請領工程款。

  • (2) 民國 103 年度

無此交易。

  1. 營業成本、應付帳款及預付工程款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轉包關係人之營建工程情形如下:

  • (1) 民國 104 年度

==> picture [419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 民國 103 年度

==> picture [419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民國 102 年承攬信昌化學行政大樓及 BPA 倉庫新建工程,其中土建 工程以 88,863 千元發包予子公司施作,又民國 103 年追加工程 8,334 千元, 故合約價款共計 97,197 仟元。本案為相對付款,於本公司收到業主款項後 付款付予子公司。

3. 租金收入

==> picture [441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項租金價格與當地一般租金水準相當,收取方式為按月收取。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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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資金融通情形

104 年度
關係人名稱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含利息)
利率區間 本期利息總額
其他應收款
子公司
$60,000 $30,056 2.2% $660
103 年度
關係人名稱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含利息)
利率區間 本期利息總額
其他應收款
子公司
$30,000 $30,056 2.2% $306

5. 管理服務收入

本公司派任經理人協助子公司經營管理,另承辦會計、人事行政業務,民國 104 年度議定管理服務費為 1,500 千元,帳列營業外收入。截至民國 104 年底尚未 收回,帳列其他應收款。

6.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合 計
104年度 103年度
$12,981
362
$15,825

362
$13,343 $16,187

7. 背書保證

  • (1) 截至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子公司為本公司工程履約保證, 背書保證金額分別為 1,497,058 千元及 1,473,919 千元。

  • (2) 截至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為子公司背書保證如下:

銀行融資保證
工程履約保證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145,600
784,918
$153,540
376,190
$930,518 $529,730

上述本公司於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分別提供 20,000 千元及 15,000 千元銀行存款作為該銀行融資保證之擔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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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項 目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擔保債務內容
104.12.31 103.12.31
其他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 計

$42,182
6,000
20,000
10,000
117,600
$29,006
-
15,000
-
120,825
銀行保證函保證金
短期借款質押金
為子公司銀行融資背書保證保證金
應付商業本票保證金
長期借款、可轉債擔保品
$195,782 $164,831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 本公司截至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開立應付保證票據及銀行保證函明細如 下:
下:
工程履約保證
工程保固保證
工程預付款保證
公司債保證
押 標 金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259,387
39,580
21,548
80,156
16,000
$241,447
25,441
13,753
80,156
-
$416,671 $360,797
  1. 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背書保證之金額合計分別為 930,518 千元及 529,730 千 元。

  2. 本公司與下包商華誠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因工程契約發生追加減變動,雙方對應 付工程款金額存在歧見,華誠公司請求本公司應再給付 9,208 千元,而本公司經 核算後,認為已無再需支付之金額。該案於民國 104 年度進入訴訟程序,目前 尚在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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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十二、 其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
小 計
合 計
金融負債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小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可轉換公司債之嵌入式衍生性金融負債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4,935
110,960
-
265,028
78,182
$10,547
310,615
20,475
292,442
44,006
454,170 667,538
$459,105 $678,085
104.12.31 103.12.31
$152,431
19,962
251,839
143,651
41,232

$20,000

-

225,257

167,486

45,193
609,115 457,936
2,003 1,144
$611,118 $459,080

2.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 流動性風險,本公司依公司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 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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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 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 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3.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 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 ( 例如 。 權益工具 )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 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 ( 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功能性 貨幣不同時 ) 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因上述產生之差異金額對本公司 影響甚小,故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並不重大。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 波動之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之浮動利 率投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因上述產生之 利息收支對本公司影響甚小,故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並不重大。

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係屬零息債券,故無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4.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 ( 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 ) 及財務活動 ( 主要 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 ) 所致。

本公司係承攬機電工程為主要業務,主要往來業主為公家機關、上市櫃公司 及一般民間公司,因行業特性關係,相關應收款項有時會有較集中於某單一 客戶之情形,故本公司於業務開發時即須評估客戶之信用風險,綜合考量該 客戶之營業規模、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 經濟環境以及本公司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以決定是否承接業務。另透過收 款方式如預收貨款及收取支票等方式,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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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之財務部依照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之信用風險。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 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 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5.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銀行借款、應付短期票劵及可轉換公司債等合 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公司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 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 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基於利率變動之可能 性或幅度很小,因此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推估。

非衍生金融工具

104.12.31
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
應付公司債
103.12.31
借款
應付款項
應付公司債
短於一年 一至二年 二至三年 三至四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58,979
20,000
251,839
-
$25,009
225,257
-

$4,771

-

-

151,400

$4,884

-

-
$4,681
-
-
-
$4,792
-
181,900
$4,590
-
-
-
$4,699
-
-
$4,500
-
-
-
$4,606
-
-
$22,778
-
-
-
$27,324
-
-
$200,299
20,000
251,839
151,400
$71,314
225,257
181,900

6.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1)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指該工具與有成交意願者 ( 而非以強 迫或清算方式 ) 於現時交易下買賣之金額。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 允價值估計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公允價值約等 於帳面金額,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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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 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包括上市櫃股票及債券等 )

  • C.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採用公開報價計價。當無法取得公開報價 時,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其存續期間適用殖利率曲線以現金 流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選擇權定價 模式計算公允價值。

  • D. 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 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參照類似工具相關資訊、存續期間 適用殖利率曲線等資訊。

  •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工具中,除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 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外,其餘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列示如下:

應付公司債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
104.12.31 103.12.31 104.12.31 103.12.31
$143,651 $167,486 $145,876 $172,025
  •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公司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8 。

  1. 衍生金融工具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因發行轉換公司債而辨認出之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業已與主契約分 離,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方式處理,有關此交易之合約資訊請詳 附註六。

  1. 公允價值層級

  2.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 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 下: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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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等級: 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 未經 。 調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公司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 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104.12.31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嵌入式衍生性金融工具
103.12.31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嵌入式衍生性金融工具
第一等級第二等級 第一等級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合 計 第三等級合 計
$4,935
$-
-
2,003
第一等級第二等級

$-

-
第三等級
$4,935
2,003
合計
$10,547
-
$-
1,144

$-

-
$10,547
1,144

一 公允價值層級第 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並無公允價值衡量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 轉。

  1. 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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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資本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 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公司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 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 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 分 ) :詳附表三。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10) 母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詳附表四。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合資控制 者,其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 分 ) :詳附表三。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10)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詳附表五。

137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 大陸投資資訊

  2.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 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詳附表六。

  3.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 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及未實現損益明細如下:

    •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詳附表 一。

    •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 收受等:無。

十四、 部門資訊

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2 條之規定得免編製,並已於合併財 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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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 號
(註1)
貸出資金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 來
項 目
(註2)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
金 額
(註3)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金 額
利 率
區 間
資金貸與
性 質
(註4)
業務往來
金 額
(註5)
有 短 期
融通資金
必要之原因
(註6)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擔 保 品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限 額
(註7)
資金貸與
總限額
(註7)
名 稱 價 值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
份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60,000 $30,000 $30,000 2.2 短期融通 $- 營運週轉 $- $215,813 $215,813
1 同開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同開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
長期應收款 10,906 10,883 10,883 - 短期融通 - 償還借款 - 10,939 10,939
合 計 $40,883 $40,883
備 註

註 1 :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發行人填 0 。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3. 註 2 :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 … 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 3 :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4. 註 4 :資金貸與性質應填列屬業務往來者或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5. 註 5 :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6. 註 6 :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 ... 等。

  7. 註 7 : 1. 本公司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限於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 50% 之公司。

  8. 本公司貸與個別子公司之資金限額及貸與所有子公司之資金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40% 。

  9. 同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僅得將資金貸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 50% 之公司,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負債總額。

139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 號
(註1)
背書保證者公
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
金 額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3)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保證(註4)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保證(註4)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證(註4)
公司名稱 關 係
(註2)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 2 ) $1,618,599 $930,518 $930,518 $835,108 $20,000 172 $1,618,599 Y N N
1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 4 ) 2,551,726 1,497,058 1,497,058 1,359,668 2,933
(註5)
2,551,726 N Y N

註 1 :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發行人填 0 。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3. 註 2 :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4. 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5. 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6. 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7. 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8.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9.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10. 註 3 : (1)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3 倍為限,其中除合約背書保證外之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 50% 為限。

  11. (2)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之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5 倍為限,整體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亦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5 倍為限。

  12. (3) 本公司對有業務往來關係所從事背書保證,除 (1) (2) 款所述限制外,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以不逾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 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13. (4) 本公司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被投資公司背書保證者,除 (1) (2) 款所述限制外,亦不得超過母公司投資該被投資公司金額或本 公司淨值 20% 孰低為限。

  14. (5) 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及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之 50 倍,且僅得為合約背書保證。

  15. 註 4 :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 Y 。

  16. 註 5 :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係依子公司-同開營造 ( 股 ) 公司淨值為計算基礎。

140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三: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註1)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註2)
帳列科目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備 註
(註4)
股 數 帳面金額
(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開立工程(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3,761,228 $- 17.75% $- 註5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兆豐目標ETF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499,655 4,935 - 4,935
  • 註 1 :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 2 :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 註 3 :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 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 註 4 :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 5 :該帳面金額係扣除減損損失 288,956 千元後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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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 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交易往來情形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
資產之比率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240 與一般交易條件相當。 0.02%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30,000 依董事會決議,於3,000萬額度內,
利率2.2%計收。
2.35%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1,500 - 0.12%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1 利息收入 660 依董事會決議,於3,000萬額度內,
利率2.2%計收。
0.06%
1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2 應收帳款 9,331 與一般交易條件相當。 0.73%
2 同開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同開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4 長期應收款 10,883 依董事會決議,於美金33.2萬額度
內,無息借款。
0.85%

註 1 :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 2 :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4. 子公司對孫公司。

  5. 註 3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 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6. 註 4 ︰同開科技 ( 上海 ) 有限公司及同開營造 ( 股 ) 公司為納入合併報表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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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 在
地 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 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
P.O Box 217,Apia
Samoa
從事投資無塵室機系統
之設計施工、工業廠房
機電系統之設計及施
工、機電設備之貿易。
$39,644
(USD1,205,000)
$39,644
(USD1,205,000)
1,205,000 100% $1,168 $167 $167 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有
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橋
和路122號7樓
綜合營造業。 74,804 44,804 8,000,000 100% 51,035 (25,713) (25,713) 子公司
同創資源科技
(股)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橋
和路122號7樓
廢棄物清除業。 5,000 5,000 500,000 100% 5,032 31 31 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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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
項 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註1)
本期期初
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
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或
間接投資之持
股比例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2)
期末投資
帳面金額
截至本期止已
匯回投資收益
匯 出 收 回
同開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
淨化系統設備
之研發、設
計、製造、及
相關技術諮詢
服務等
US$700,000
NT$23,606
(2) US$700,000
NT$23,606
$- $- US$700,000
NT$23,606
NT$(232) 100% NT$(232)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US$850,000
NT$23,606
US$1,700,000
NT$54,791
NT$323,720

註 1 :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 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RING CO.,LTD.) 再投資大陸。

(3) 其他方式。

註 2 :大陸公司係未經會計師查核之損益。

註 3 :同開科技 ( 上海 ) 有限公司投資損益已由子公司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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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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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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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 公司沿革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設立於民國 85 年 1 月,並於民國 87 年經股東會決議以民國 87 年 5 月 1 日為合併基準日與永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正式合併,以本集團為存續公司,永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此項合併 案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

本公司及子公司 ( 以下簡稱本集團 ) 主要從事科技廠房、工業廠房及住宅有關之機 電系統整合工程、營建工程及廢棄物處理等業務。本集團股票自民國 91 年 8 月 26 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新北市中和區橋和 路 122 號 7 樓。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集團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 105 年 3 月 30 日通過發布。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集團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已認可且自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 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除下述新準則及修正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外,其餘首次適 用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

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對確定福利計畫會計處理之主要改變彙總如下:

  • (a) 依修訂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原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預期報酬已被淨 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淨利息所取代,且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淨利息之 計算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乘以折現率,其中折現率則於年度報導 期間開始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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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b) 對於前期服務成本原先於福利既得時係立即認列,未既得部分係以直線 基礎於平均期間認列為費用。依修訂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前期服務 成本之認列係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或當企業認列相關重組成本 時,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是以未既得之前期服務成本不再於未 來既得期間遞延認列。

  • (c) 修訂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要求更多之揭露規定,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對所有公允價值衡量提供單一指引來源,且未改 變企業何時須採用公允價值。本集團重評估衡量公允價值之政策,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之適用並未重大影響本集團之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亦規定額外揭露,所需之額外揭露於決定公允價 值之資產及負債相關個別附註中提供。公允價值層級則於附註十二提供。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之過渡規定,本集團自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起推延 適用該準則之規定,且相關揭露無須適用於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前所提供之比 較資訊。

  • (3)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本集團自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修正之要求將其他綜 合損益節列報之各單行項目,依其後續是否重分類至損益予以分類及分 組。此項修正並未重大影響本集團之認列或衡量,僅對綜合損益表之表達 產生影響。

  •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比較資訊之釐清

本集團自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修正之規定,當企業 追溯適用一項會計政策或追溯重編財務報表之項目,或重分類其財務報表 之項目而對前期財務狀況表之資訊產生重大影響時,列報最早比較期間之 期初財務狀況表,不需要提供與最早比較期間之期初財務狀況表相關之附 註。此項修正並未重大影響本集團之認列或衡量,僅影響財務報告之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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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 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

  2.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 2011 年 5 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或迴轉 減損損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 ( 包括商譽 ) 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此外,此修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決定已減損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時,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級與關鍵假設等資訊。此修正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號「公課」

該解釋就應在何時針對政府課徵之公課 ( 包括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 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規定進行核算的公課以及時間和金額均 可確定之公課 ) 估列為負債提供相關指引。此解釋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3)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延續

此修正主要係對衍生工具若有合約更替,於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無須 停止適用避險會計。此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此修正針對員工或第三方提撥至確定福利計畫,其提撥金與員工提供服務 之年數無關者 ( 例如依員工薪資固定比例 ) ,提供得選擇之簡化會計處理方 法。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5) 2010-2012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

修正「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之定義及新增「績效條件」及「服務條 件」之定義 ( 「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定義於修正前係包含於「既得 條件」之定義中 ) 。以上修正適用給與日發生於 2014 年 7 月 1 日後之股份 基礎給付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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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包括 (1) 刪除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分類規定中「其他適用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 (2) 刪除「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 資產』或其他適當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 之或有對價應於每一報導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並將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 損益,及 (3)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以釐清為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僅能以公允價值衡量,且依據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表達於損益。此修正自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營運部門」

要求企業揭露管理階層彙總營運部門之判斷基準,並釐清僅於部門資產定 期提供情況下方需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調節至企業資產總額。此修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新增結論基礎係釐清因先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之連帶修正,而移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第 B5.4.12 段及 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第 AG79 段,並非意圖改 變相關衡量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折舊得以 總帳面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關係人揭露」

此修正釐清若一個體提供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之母公 司,則該個體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形資產」

此修正釐清無形資產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攤銷得以總帳面金額 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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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6) 2011-2013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於結論基礎中釐清首次採用者於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表 中,得選擇適用已發布並已生效之準則或亦得選擇提前適用已發布但尚未 。 生效之準則或修正 ( 若該準則或修正允許提前適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係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第 2 段 (a) 所述之範圍 例外項目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所定義聯合協議所有 類型之成立且僅適用於聯合協議個體之財務報表。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述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第 52 段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 之公允價值以淨額基礎衡量時,其範圍亦包括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 融工具:認列及衡量」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範圍之其 他合約,無論該等合約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金融工具:表達」 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定義。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

此修正澄清特定交易是否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之定義以 及該不動產是否同時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之定義,需分 別依循此兩號準則之規定獨立進行分析。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管制遞延帳戶」

對於處於費率管制活動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採用者,允許該等個 體依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繼續認列與費率管制相關之金額,惟為增進 與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之比較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要 求應將該等金額單獨列報。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此修正針對如何處理收購聯合營運 ( 構成一業務者 ) 之權益提供新指引,要求 企業就其收購持份之範圍適用 IFRS 3 「企業合併」 ( 及未與 IFRS 11 相衝突 之其他 IFRSs) 之所有原則,並依據該等準則揭露相關資訊。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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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 形資產」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此修正係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不宜以使用該資產之活動 所產生之收入為基礎。因該等收入通常反映與企業消耗該資產經濟效益無 關之其他因素,例如銷售活動及銷售數量及價格之改變等。此修正亦釐清 無形資產攤銷方法之前提假設,不宜以收入作為衡量無形資產經濟效益消 耗型態之基礎 ( 惟於特殊情況下,該前提假設可被反駁 ) 。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0)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 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企 業依該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應適用下列步驟:

  • (a) 步驟 1 :辨認客戶合約

  • (b) 步驟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c) 步驟 3 :決定交易價格

  • (d) 步驟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e) 步驟 5 :於 ( 或隨 ) 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使用 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不確 定性之綜合資訊。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1) 農業:生產性植物 (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之修正 )

由於生產性植物之產出過程與製造過程類似,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生 產性植物應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所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理方式 一致。因此,此修正將生產性植物納入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之範圍,而於 生產性植物上成長之作物則維持於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之範圍。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最終版本, 內容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 。 融工具」 ( 內容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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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分類與衡量: 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 經營模式及該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負債則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另有「本 身信用」變動不認列於損益之規定。

  • 減 損: 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 否重大增加而認列 12 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 避險會計: 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衡量有 效性。

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3) 於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之修正

此計畫係還原 2003 年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時所移除於單獨財務報表 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權益法會計處理之選項,以與特定國家之單獨財 務報表會計處理之規定相符。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 (1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 關 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 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 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 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 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 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規定,當 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 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 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 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此外,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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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15) 2012-2014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此修正係規定資產 ( 或待處分群組 ) 自待出售重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時,視為 原始處分計畫之延續,反之亦然。此外,亦規定停止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 之處理與停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相同。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 此修正釐清收費之服務合約可構成繼續參與之目的而須適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中有關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之揭露 規定。此外,此修正亦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對於金融資產與金融 負債互抵之揭露要求適用於期中財務報導之相關規定,而回歸國際會計準 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中簡明財務報表之規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

此修正釐清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83 段之規定, 於評估高品質公司 債是否有深度市場以決定退職後福利義務折現之折現率時,係以義務發行 使用之幣別作為依據,而非以國家作為依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何謂「於期中財務報告其他部分」揭露之資訊;此修正明訂期 中財務報導規定之揭露須包含於期中財務報表附註中或自期中財務報表交 叉索引至此資訊所在處,而該資訊需與期中財務報表同時間及以相同條件 提供予使用者。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6) 揭露倡議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

主要修正包括: (1) 重大性,釐清企業不應藉由不重要之資訊或將不同性質 或功能之資訊彙總表達而模糊重要資訊,降低財務報表之可了解性。此項 修正再次重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要求特定之揭露,應進行該資訊是否重 大之評估、 (2) 分類及小計,釐清綜合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之單行項目可再 予細分,及企業應如何表達並增加額外之小計資訊、 (3) 附註之架構,釐清 對於財務報表附註呈現之順序,企業係有裁量空間,惟仍強調考量順序時 要兼顧可了解性及可比性、 (4) 會計政策之揭露,刪除重大會計政策中與所 得稅及外幣兌換損益相關之例舉,因考量前述例舉並無助益,及 (5) 源自權 益會計處理投資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釐清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依後續能否重分類至損益彙總為財務報 表之單行項目表達。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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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投資個體:對合併例外之適用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 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

此修正包括: (1) 釐清當投資個體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所有子公司時,本身為 該投資個體子公司之中間層級母公司係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第 4 段所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豁免、 (2) 釐清子公司唯有於其本身並非投資 個體且提供對投資個體母公司之支援服務時,方須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 10 號第 32 段之規定併入投資個體母公司之合併報表,及 (3) 允許投資者 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所規定之權益法時,保留屬投資個體之關聯企 業或合資對其子公司權益所適用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特定豁免條件外,對所有租賃採單一會計模式,即 將大部分之租賃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資產及負債。另,出租人之租賃仍分 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此準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 (19) 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得 稅」 )

此修正係釐清對於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方式。此修正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20) 揭露倡議 ( 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

此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此修 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 、 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集團除現正評估 (4)~(5) (10) 及 (15)~(16) 之新公 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集 團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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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 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2.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 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合併概況

  • (1)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 權利,且透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達成。 特別是,本公司僅於具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投資者:

  • A.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 ( 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存權 利 )

  • B. 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及

  • C.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公 司考量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括:

  • A. 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 B. 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 C. 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重 評估是否仍控制被投資者。

子公司自收購日 ( 即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 ) 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直到 喪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策與母 公司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之未實 現內部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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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造成對子公司控制之喪失,則該股權變動係以 權益交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 因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 A.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 ( 包括商譽 ) 和負債;

  • B.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 C.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 D.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 E. 認列任何利益或虧損為當期損益;

  • F.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

(2)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列示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或出資比例 所持股權或出資比例
104.12.31 103.12.31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
(同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公司
同創資源科技(股)公司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
(同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薩摩亞))

同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綜合營造業
廢棄物清除業

投資無塵室機電系統之
設計施工、工業廠房
機電系統之設計及施
工、機電設備之貿易
淨化系統設備之研發、
設計、製造及相關技
術諮詢服務等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 薩摩亞 ))

4.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母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的每一個 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報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 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 貨幣性項目,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 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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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 列為損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 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 (2)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依金融 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 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 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5.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 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生之 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 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喪失控制之 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權益後, 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 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 業或聯合控制個體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 12 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 12 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 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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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 其分類。

本集團從事於承攬科技廠房、工業廠房及住宅有關之機電系統整合工程及營造 工程業務,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其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 週期做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7.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 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 包括合約期間 12 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 。

8.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 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 債 ( 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 ) 取得或發行之 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 到期日投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四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 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原始認列即指定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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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 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 ( 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 。

  • 外 )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 ( 結合 ) 合約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 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 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 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 包 。 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

對於此類金融資產,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放款及應收 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係認 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 於權益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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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若具有固定或可決定之付款金額,且本集團有積極意圖及 能力持有至到期日時,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惟不包括下列項目: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符合 放款及應收款定義者。

此等金融資產於原始衡量後,係以採用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 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 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 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 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 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 之攤銷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 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 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時,將 被認為是一項損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 A.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 B. 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 C. 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D.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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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針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客觀證據,個別不重大之金 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資產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 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融資產合併為一群組,並以 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 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 現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 損損失之折現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 為基礎,並以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應予沖 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計減損損失金 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 失。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允價值 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並自 權益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損益迴轉;減損後之 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公允價 值間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 衡量。未來利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衡量減損損失計 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 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且該增加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 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損益迴轉。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 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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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集團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益組成要 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嵌入之買、賣權 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轉換特 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分類為以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 入式衍生金融工具部分 ( 例如嵌入之買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 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攤銷後成本 ) ,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 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 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 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 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混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比例, 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將負債 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發行普通股之 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 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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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原始 認列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 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 ( 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 。

  • 外 )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 ( 結合 ) 合約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 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 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 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 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對於此類金融負債,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列報於資產負債 表。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 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 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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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 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 ( 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 ) ,以除列原始負 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 應支付對價總額 ( 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 ) 間之差額認列於損 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 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 資產負債表。

9.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金融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其中屬 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其餘非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 ( 屬持有供交易 ) 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金融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於 續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時,為金融資產;公 允價值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 益,惟涉及現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屬有效部分者,則認列於 權益項下。

當嵌入於主契約之衍生金融工具,其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並非緊密關聯, 且主契約非持有供交易或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該嵌入式衍生金融 工具應視為獨立之衍生金融工具處理。

10.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 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 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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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 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 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 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 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11. 建造合約

當建造合約之結果能可靠估計時,係採完工比例法,該建造合約有關之合約收 入及合約成本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參照合約活動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費 用,其合約活動完成程度係以至今完工已發生之合約成本佔估計總合約成本之 比例決定。

當建造合約之結果無法可靠估計時,係採零利潤法,僅就已投入之成本認列相 同收入。

當估計總合約成本很有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時,立即將預期損失認列為費用。

12. 存 貨

存貨包括物料及勞務存貨。勞務存貨係本集團提供廢棄物處理服務所投入之成 本,該成本不包含預期利潤及其他無法直接歸屬之費用。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係以逐項比較為基礎。淨變現價 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 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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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 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 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 重大,則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 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 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 IAS 16 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 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 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土地改良物 5~20 年 房屋及建築 5~55 年 運輸設備 5 年 辦公設備 3~5 年 租賃改良 依租賃年限或耐用年限孰短者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 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 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14. 租 賃

本集團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本集團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係按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入帳。或有租金則於 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入。

15.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資 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 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 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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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 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 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 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 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 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 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 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 (5 年 ) 採直線法攤提。

16.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 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本集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 果如資產或資產所述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 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 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團即估計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 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 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 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 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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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負債準備

,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 ( 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 ) 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務金額能可靠估 計。當本集團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有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 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 特定風險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 認列為借款成本。

維修保固負債準備

維修保固負債準備係依銷售建造合約約定以及管理階層對於因維修保固義務 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 ( 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 ) 估列。

18. 庫藏股票

本集團於取得母公司股票 ( 庫藏股票 ) 時係以取得成本認列並作為權益之減項。 庫藏股票交易之價差認列於權益項下。

19.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已 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工程收入

依據建造合約之結果是否可靠估計,選擇收入認列方式:

  • (1) 當建造合約結果能可靠估計,則採完工百分比法認列工程收入,決定完工 程度所採用之方法為每一單獨合約已發生成本佔估計總合約成本之百分比 予以衡量。

  • (2) 當建造合約結果無法合理估計,則採零利潤法認列收入,僅就預期可回收 之已發生費用範圍認列為收入。

廢棄物處理收入

廢棄物處理收入之認列,係提供勞務之交易結果能可靠估計時認列。

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 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列,並將利息收入認列於損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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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收入

當本集團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20.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 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 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21. 政府補助

本集團在能合理確信將符合政府補助所定條件,並可收到政府補助之經濟效益 流入時,始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當補助與資產有關時,政府補助則認列為遞延 收入並於相關資產預期耐用年限分期認列為收益;當補助與費用項目有關時, 政府補助係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合相關成本之預期發生期間認列為收益。

本集團取得之非貨幣性政府補助時,以名目金額認列所收取之資產與補助,並 於標的資產之預期耐用年限與效益消耗型態分期等額於綜合損益表認列收 益。與自政府或相關機構獲取低於市場利率之貸款或類似輔助視為額外的政府 補助。

22.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 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 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完全分 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 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 6% ,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間 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與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淨利息之金 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 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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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乘以折現率決定,兩 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因提撥 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集團與員工間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其成本係以權益工具之給與日 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定價模式衡量。

24. 所 得 稅

所得稅費用 ( 利益 ) 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 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本期及前期之本期所得稅負債 ( 資產 ) ,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 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 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 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 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 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 ( 損失 ) 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 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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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 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 ( 損失 ) 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 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 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 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 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 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 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 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 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 有關時,可予互抵。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則以當年度預期總盈餘所適用之稅率予以應計及揭 露,亦即將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稅前利益。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 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 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 重大調整之結果。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 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精算 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對用以衡量 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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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 得 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及 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 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 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集團營業所在各國之稅 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 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 解釋之差異,因集團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有 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 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 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有關本集團尚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說明請詳附註六。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
活期存款及支票存款
定期存款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1,841
93,321
28,942
$1,328
288,744
52,804
$124,104 $342,876

上述現金及約當現金,均無提供質押或用途受限制之情事。

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持有供交易:
非衍生金融資產
基 金
104.12.31 103.12.31
$4,935 $10,547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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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減:備抵呆帳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1,711
-
$31,137
-
$1,711 $31,137

本集團之應收票據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4.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301,951
(1,357)
$296,194
(1,357)
$300,594 $294,837
  • (1)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 30 天至 180 天。有關應收帳款減損所提列之 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 ( 信用風險揭露請詳附註十二 ) :
104.1.1
當期發生之金額
104.12.31
103.1.1
當期(迴轉)發生之金額
因無法收回沖銷
103.12.31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合 計
$-
-
$1,357
-

$1,357

-
$- $1,357
$1,357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合 計
$20,485
(7,832)
(12,653)
$1,079
278
-

$21,564

(7,554)

(12,653)
$- $1,357
$1,357

(2) 應收帳款淨額之帳齡分析如下

104.12.31
103.12.31
未逾期
且未減損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合計
60天內 61-90天 91-120天 121-180天 180天以上

$277,932

290,933
$18,164
945
$-
-
$-
2,959
$29
-
$4,469
-
$300,594
294,837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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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造合約

累計已發生成本
累計已認列工程總(損)益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應收建造合約款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累計已發生成本-在建工程
累計已認列工程總損(益)
應付建造合約款
104.12.31 103.12.31
$2,434,110
172,840
(2,156,166)
$1,505,968
164,803
(1,536,617)
$450,784 $134,154
104.12.31 103.12.31
$88,260
(78,274)
(4,120)
$-
-
-
$5,866 $-
104.12.31 104.12.31 104.12.31
工程別 工程合約
價 款
已 發 生
合約成本
累計已認列
工程總(損)益完工比例
工程進度
請款金額
應收(付)
建造合約款
建造合約之
工程保留款
完工百分比法
101018
103004
103007
104003
104006
104007
104008
104009
104010
104011
A10202
A10302
A10401
A10402
A10403
A10404
合 計
$1,638,308
1,333,842
273,749
148,477
106,667
37,300
17,473
87,058
1,429
79,060
235,509
376,191
134,362
120,727
35,810
288,539
$1,465,657

360,751

220,863

9,442

12,172

25,783

3,281

2,154

471

969

244,261

85,965

11,783

36,567

22,908

9,357
$136,117
32,066
8,429
773
543
2,766
573
223
89
43
(9,262)
258
995
1,535
1,503
309
97.77%
29.45%
83.76%
6.88%
11.92%
76.54%
22.06%
2.73%
39.22%
1.28%
99.79%
22.92%
9.51%
31.56%
68.17%
3.35%
$1,471,415
206,289
203,440
10,720
10,027
-
-
-
-
-
212,913
47,024
5,058
39,237
26,042
12,261

$130,359
186,528

25,852

(505)

2,688

28,549

3,854

2,377

560

1,012

22,086

39,199

7,720
(1,135)
(1,631)

(2,595)

$77,125

-

21,361

1,126

-

-

-

-

-

-

-

4,938

-

4,120

-
1,231
$4,914,501 $2,512,384 $176,960 $2,244,426
$444,918

$109,901

179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03.12.31 103.12.31 103.12.31
工程別 工程合約
價款
已 發 生
合約成本
累計已認列
工程總(損)益完工比例
工程進度
請款金額
應收(付)
建造合約款
建造合約之
工程保留款
完工百分比法
101018
103004
103007
103008
103009
A10202
A10302
合 計
$1,596,448
1,252,476
261,963
12,000
695
249,333
376,191
$1,206,103

42,782

40,952

728

130

184,182

31,091
$152,314
2,808
4,682
90
18
3,442
1,449
85.09%
3.64%
17.42%
6.82%
21.32%
75.25%
8.65%
$1,298,339
-
43,171
-
-
172,536
22,571

$60,078
45,590

2,463

818

148

15,088

9,969
$68,107
-
4,533
-
-
-
2,370
$3,749,106 $1,505,968 $164,803 $1,536,617
$134,154
$75,010

6. 存 貨

物 料
勞務存貨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379
1,096

$59

1,116
$1,475
$1,175

本集團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14,921 千元及 16,802 千元,包括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均為 0 千元。

7.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開立工程 ( 股 ) 公司

104.12.31 103.12.31 $- $-

本集團於民國 94 年 7 月 27 日董事會議決議參考中華徵信所其所提出之價格意見 書,以每股不高於 14.23 元的價格投資開立工程 ( 股 ) 公司,投資額度為新台幣 3 億元以內。截至民國 95 年 4 月 27 日止已從興櫃市場購入開立工程 ( 股 ) 公司股票計 23,761,228 股,購入成本計 297,330 千元,扣除民國 94 年度獲配之現金股利 8,374 千元後淨投資成本為 288,956 千元,每股平均成本約為 12.16 元。

民國 95 年度因開立工程 ( 股 ) 公司於民國 96 年 3 月經臺北縣政府認定民國 96 年 2 月 1 日為歇業基準日,經評估後有減損,故於民國 95 年度將對開立工程 ( 股 ) 公司之 投資成本 288,956 千元全數提列減損損失。於民國 99 年 11 月 17 日法院已裁定開立 工程 ( 股 ) 公司破產,並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進入破產程序。

180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及土地
改良物
成本:
104.1.1
$75,446
增添
-
處分
-
重分類
-
104.12.31
$75,446
103.1.1
$75,446
增添
-
處分
-
103.12.31
$75,446
折舊及減損:
104.1.1
$2,322
折舊
556
處分
-
104.12.31
$2,878
103.1.1
$1,766
折舊
556
處分
-
103.12.31
$2,322
淨帳面金額:
104.12.31
$72,568
103.12.31
$73,124
土地及土地
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合計
$75,446
-
-
-
$72,947
-
-
839
$-
-
-
56,716
$1,174
49
-
-
$19,213
1,416
(2,719)
-
$4,294
-
(480)
-

$53,861

3,694

-

(57,555)
$226,935
5,159
(3,199)
-
$75,446 $73,786 $56,716 $1,223 $17,910 $3,814
$-
$228,895
$75,446
-
-
$72,667
280
-
$-
-
-
$1,125
49
-
$14,425
4,866
(78)
$3,288
1,006
-
$47,501
14,620
(8,260)
$214,452
20,821
(8,338)
$75,446 $72,947 $- $1,174 $19,213 $4,294 $53,861 $226,935
$10,995
4,092
-
$-
1,155
-
$1,128
15
-
$13,206
2,771
(2,719)
$2,530
1,065
(480)
$-
-
-
$30,181
9,654
(3,199)
$2,878 $15,087 $1,155 $1,143 $13,258 $3,115 $- $36,636
$1,766
556
-
$6,922
4,073
-
$-
-
-
$1,125
3
-
$11,187
2,097
(78)
$1,884
646
-
$-
-
-
$22,884
7,375
(78)
$2,322 $10,995 $- $1,128 $13,206 $2,530 $- $30,181
$58,699 $55,561 $80 $4,652 $699 $- $192,259
$73,124 $61,952 $- $46 $6,007 $1,764 $53,861 $196,754
  • (1) 本集團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均無利息資本化之情形。

  • (2) 本集團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為主建物、電力及排水系統、消防及空 調系統等,並分別按其耐用年限 50 年、 10 年及 5 年提列折舊。

  •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抵押及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181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9. 短期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擔保銀行借款
合 計
無擔保借款利率區間(%)
擔保借款利率區間(%)
104.12.31 103.12.31
$168,021
20,000
$20,000
15,000
$188,021 $35,000
1.81%~2.92% 1.84%、1.88%
1.83% 1.84%

上述短期借款之抵押擔保品,質押情形請詳附註八。

10. 應付短期票劵

應付短期票券
減:未攤銷折價
淨 額
利率區間(%)
104.12.31 103.12.31
$20,000
(38)
$-
-
$19,962 $-
2.038% -

上述應付短期票券之抵押擔保品,請詳附註八。

11. 負債準備-流動

104.1.1
當期新增-其他
當期使用
104.12.31
103.12.31
維修保固
$1,968
200
(400)
$1,768
$1,968

維修保固

本集團對重大工程完工後而仍負有保固責任者,依合約規定之保固期間及產生 保固費用之可能性提列保固準備。

182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2. 應付公司債

負債要素:
應付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面額
應付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面額
減:應付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公司債折價
應付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公司債折價
小 計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淨 額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權益要素
104.12.31 103.12.31
$67,100
84,300
(2,754)
(4,995)
$67,100
114,800
(4,171)
(10,243)
143,651 167,486
- -
$143,651 $167,486
$2,003 $1,144
$7,011 $8,763
  • (1) 本公司於民國 103 年 11 月 19 日發行票面利率為 0% 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 公司債,此轉換公司債經依照合約條款分析,組成要素包括:主債、嵌入 式衍生金融工具 ( 發行人可贖回之選擇權及持有人要求發行人贖回之選擇 權 ) 及權益要素 ( 持有人可要求轉換為發行人普通股之選擇權 ) ,主要發行條 款如下:

A. 發行總額:新台幣 75,000 千元

  • B. 發行期間:民國 103 年 11 月 19 日至民國 106 年 11 月 19 日,共計 3 年。

C. 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委託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為保證銀行,保證期間自本轉換公司 債債款收足之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依本辦法所應付本金及利息補償金全部 清償為止,保證範圍為本轉換債未清償本金及應付之利息補償金。另本公 司同意提供不動產及廠房予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作為抵押擔保品,請詳附註 八。

重要贖回條款:

  • A. 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翌日起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0 日 ) 至到 期日前 40 日 ( 民國 106 年 10 月 9 日 ) 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 所之收盤價格連續 30 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 30%( 含 ) 以上,本公司 得於其後 30 個營業日內通知債券持有人,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 債券。

183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B. 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屆滿一個月翌日起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0 日 ) 至到期 日前 40 日 ( 民國 106 年 10 月 9 日 ) 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 行總額之 10% 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通知債券持有人,按債券面 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重要賣回條款: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二年之日 ( 民國 105 年 11 月 19 日 ) 為債券持有人賣回基 準日,債券持有人得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 ( 債券面額之 102.01%) ,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轉換辦法:

  • A. 轉換標的:本公司普通股。

  • B. 轉換期間: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翌日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0 日 ) 起,至到期日 ( 民國 106 年 11 月 19 日 ) 止。

  • C. 轉換價格及其調整:轉換價格於發行時訂為每股新臺幣 20.7 元,遇有本 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符合發行條款規定之調整轉換價格事項時,轉換價 格依發行條款規定公式調整之。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之 轉換價格分別為每股新臺幣 20.1 元及 20.7 元。

  • D. 到期日贖回:本公司債到期尚未結清時,將按面額贖回。

截至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所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 轉換公司債之情形如下:

期初轉換
本期轉換
合 計
104 年度 104 年度 103 年度 103 年度
已轉換股數
(千股)
已轉換
金額
已贖回或
賣回金額
已轉換股數
(千股)
已轉換
金額
已贖回或
賣回金額
$382
-
$7,900
-
$-
-
$-
382
$-
7,900
$-
-
$382 $7,900 $- $382 $7,900 $-

184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2) 本公司於民國 103 年 11 月 20 日發行票面利率為 0% 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此轉換公司債經依照合約條款分析,組成要素包括:主債、嵌入 式衍生金融工具 ( 發行人可贖回之選擇權及持有人要求發行人贖回之選擇 權 ) 及權益要素 ( 持有人可要求轉換為發行人普通股之選擇權 ) ,主要發行條 款如下:

  • A. 發行總額:新台幣 115,000 千元

  • B. 發行期間:民國 103 年 11 月 20 日至民國 106 年 11 月 20 日,共計 3 年。

重要贖回條款:

  • A. 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翌日起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1 日 ) 至到 期日前 40 日 ( 民國 106 年 10 月 10 日 ) 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 所之收盤價格連續 30 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 30%( 含 ) 以上,本公司 得於其後 30 個營業日內通知債券持有人,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 債券。

  • B. 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屆滿一個月翌日起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1 日 ) 至到期 日前 40 日 ( 民國 106 年 10 月 10 日 ) 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 行總額之 10% 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通知債券持有人,按債券面 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重要賣回條款: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二年之日 ( 民國 105 年 11 月 20 日 ) 為債券持有人賣回基 準日,債券持有人得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 ( 債券面額之 103.02%) ,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轉換辦法:

  • A. 轉換標的:本公司普通股。

  • B. 轉換期間: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翌日 ( 民國 103 年 12 月 21 日 ) 起,至到期日 ( 民國 106 年 11 月 20 日 ) 止。

  • C. 轉換價格及其調整:轉換價格於發行時訂為每股新臺幣 20.6 元,遇有本 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符合發行條款規定之調整轉換價格事項時,轉換價 格依發行條款規定公式調整之。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之 轉換價格分別為每股新臺幣 20 元及 20.6 元。

185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D. 到期日贖回:本公司債到期尚未結清時,將按面額贖回。

截至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所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 轉換公司債轉換及買回之情形如下:

期初轉換
本期轉換
合 計
104 年度 104 年度 103 年度 103 年度
已轉換股數
(千股)
已轉換
金額
已贖回或
賣回金額
已轉換股數
(千股)
已轉換
金額
已贖回或
賣回金額
10
1,480
$200
30,500
$-
-
-
10
$-
200
$-
-
1,490 $30,700 $- 10 $200 $-

13. 長期借款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長期借款明細如下:

償還期間及辦法

債權人 104.12.31 103.12.31 利率 (%) 償還期間及辦法 台灣中小企銀 $34,167 $37,500 2.23% 自 100 年 3 月 3 日至 115 年 3 月 3 抵押借款 日,每 1 個月為一期分 180 期 償還,自民國 100 年 4 月 3 日起 還本,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中小企銀 7,065 7,693 2.07% 自 101 年 2 月 6 日至 116 年 2 月 6 抵押借款 日,每 3 個月為一期分 52 期償 還,自民國 103 年 5 月 6 日起還 本,利息按月付息。 小 計 41,232 45,193 減:一年內到期 (3,961) (3,961) 合 計 $37,271 $41,232

上述借款之抵押擔保品,請詳附註八。

14. 退職後福利計畫

(1)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 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 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 6%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 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 6% 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 戶。

186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本集團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 6,236 千 元及 5,434 千元。

(2)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畫,員工 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 算。 15 年以內 ( 含 ) 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 15 年之服務年資每 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 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 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 2% 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 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 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 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 3 月底前一次提撥其 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投 資以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 進行投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 控管計畫,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 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 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142 段規定揭露計畫資 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 於下一年度提撥 333 千元。

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劃預期 於民國 116 年及 121 年到期。

A.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合 計
104年度 103年度
$64
436
$63
354
$500 $417

187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B.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帳列數
104.12.31 103.12.31 103.1.1
$25,893
(7,917)
$26,724
(7,357)
$24,486
(6,808)
$17,976 $19,367 $17,678

C. 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之調節:

103.1.1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小 計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經驗調整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小 計
雇主提撥數
103.12.31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小 計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經驗調整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小 計
雇主提撥數
104.12.31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24,486
63
490
$(6,808)
-
(136)
$17,678
63
354
553 (136) 417
2,686
(919)
(82)
-
-
-
-
(54)
2,686
(919)
(82)
(54)
1,685 (54) 1,631
- (359) (359)
26,724
64
601
(7,357)
-
(165)
19,367
64
436
665 (165) 500
(18)
(797)
(681)
-
-
-
-
(28)
(18)
(797)
(681)
(28)
(1,496) (28) (1,524)
- (367) (367)
$25,893 $(7,917) $17,976

188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D.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折 現 率
預期薪資增加率
104.12.31 103.12.31
1.50%
2.00%
2.25%
3.00%

E.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折現率增加0.5%
折現率減少0.5%
預期薪資增加0.5%
預期薪資減少0.5%
104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103年度
確定福利
義務增加
確定福利
義務減少
確定福利
義務增加
確定福利
義務減少
$-
1,679
1,662
-
$1,514
-
-
1,514
$-
1,968
1,943
-

$1,770
-
-
1,765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 ( 例如:折現率或預期薪資 ) 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 能產生之影響進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 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故此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15. 權 益

(1) 普 通 股

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 3,840,000 千元,已發行股份分別為 524,239 千元及 505,520 千元,每股票面金 額 10 元,分別為 52,424 千股及 50,552 千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 權利。

本公司民國 103 年度以公開發行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5,000 千股, 業經民國 103 年 9 月 16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證字第 1030031568 號函核准 在案。民國 103 年 9 月 30 日董事會決議以每股 18 元為認購價格,訂定民國 103 年 10 月 29 日為增資基準日,並於民國 103 年 12 月 1 日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189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本公司於民國 103 年 11 月發行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二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分別行使轉換 382 千股 及 1490 千股,增資案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 業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2) 資本公積

發行溢價
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
其 他
已失效員工認股權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59,209
7,011
127

$44,043

8,763

127
$66,347
$52,933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 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 庫藏股票

本公司實施庫藏股制度,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其依買回 原因列示其增減變動如下:

民國 104 年度

收回原因 期初餘額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期末餘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轉讓予員工 - $- 1,918 千股
$30,890
- $- 1,918 千股$30,890

民國 103 年度

無此交易。

本公司買回之庫藏股票係依證交易法規定持有,依法不得質押;於未轉讓 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190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4)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 虧損。再有餘額,則應先提撥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規定應予提 撥之其他公積金或準備金,次就其扣除法定提撥後之餘額,提撥 8% 為員工 紅利, 5% 為董事監察人酬勞。剩餘部分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一併由 董事會視公司狀況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同意後行之。

惟依民國 104 年 5 月 20 日修訂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之規定,公司應以 當年度獲利狀況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述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 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另章程得訂明前項發給股 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預計於民國 105 年度之股東常會配合前述法規修正公司章程中相關之規定。

各年度盈餘分配案中有關股東股息及紅利之分配方式,得採發行新股與發 放現金兩種方式辦理,其兩種方式分別之比重由董事會依實際需要予以規 劃擬定。惟採現金股利方式分派之數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擬分派之股東股 利總數額的 20% 。但依前述規定之最低成數所規劃之擬分配現金股利的每 股金額不足新台幣 0.5 元時,得由董事會視當時狀況酌情變更配發方式,不 受前述應分配現金股利最低成數之限制。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 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25% 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發布之金管 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未 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 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 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 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此函令對本公司並 無影響。

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3 月 30 日及民國 104 年 6 月 11 日之董事會及股東常會,分 別擬議及決議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列示 如下:

191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董監事酬勞
員工紅利-現金
合 計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每股股利(元)
104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
-
-
-
-
$3,319
364
25,969
1,475
2,361
- 0.5
$- $33,488

有關員工之酬勞 ( 紅利 ) 及董監酬勞估計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 六 (17) 。

16. 營業收入

工程收入淨額
其他營業收入淨額
合 計
104年度 103年度
$1,110,778
9,097
$1,435,191
16,709
$1,119,875 $1,451,900

17.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104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本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92,100 $42,713 $134,813 $83,921 $57,990 $141,911
薪資費用 77,421 36,252 113,673 71,474 52,017 123,491
勞健保費用 7,779 3,389 11,168 6,589 3,069 9,658
退休金費用 4,467 2,269 6,736 3,731 2,120 5,851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433 803 3,236 2,127 784 2,911
折舊費用 2,001 7,653 9,654 - 7,375 7,375
攤銷費用 - 278 278 - 256 256

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3 月 30 日董事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該議案規定,本公司 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 至 8%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5% 為董監事酬勞。但尚有 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 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 東會。此章程修正議案將於民國 105 年股東會決議。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 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92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因無獲利,故無估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並於 105 年 3 月 30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本公司民國 103 年度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估列基礎係按當期稅後淨利,考量法 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列。估計之員工紅利及董監 酬勞於當期認列為薪資費用,若於期後期間之董事會決議金額有重大變動時, 調整當期之損益。若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列 為次年度之損益。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 礎係依據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民國 103 年度認 列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 2,361 千元及 1,475 千元。本公司民國 103 年 度盈餘實際配發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金額與民國 103 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 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1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什項收入
合 計
其他利益及損失
淨外幣兌換(損)益
壞帳轉回利益
處分投資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財務費用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什項支出
合 計
財務成本
銀行借款之利息
應付公司債之利息
合 計
104年度 103年度
$1,528
4,507
$1,402
616
$6,035 $2,018
104年度 103年度
$(166)
1,688
(1,810)
(2,587)
19
(219)
$1,016
7,554
207
903
(2,537)
(8,260)
(200)
$(3,075) $(1,317)
104年度 103年度
$2,097
4,093
$3,309
568
$6,190 $3,877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3) 財務成本

193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9.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 104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合 計
當期產生 當期
重分類調整
其他
綜合損益
當期
重分類調整
其他
綜合損益
所得稅利益
(費用)
稅後金額
所得稅利益
(費用)
稅後金額
$1,524
216
$-
-
$1,524
216
$(259)
-
$1,265
216
$1,740 $- $1,740 $(259) $1,481

民國 103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合 計
當期產生 當期
重分類調整
其他
綜合損益
當期
重分類調整
其他
綜合損益
所得稅利益
(費用)
稅後金額
所得稅利益
(費用)
稅後金額
$(1,631)
(364)
$-
-
$(1,631)
(364)
$1,527
-
$(104)
(364)
$(1,995) $- $(1,995) $1,527 $(468)

20. 所 得 稅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所得稅費用 ( 利益 ) 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延
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課稅損失及所得稅抵減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沖減(先前沖減之迴轉)
所得稅(利益)費用
104年度 103年度
$151
72
(4,067)
-
$-
2,303
(721)
4,123
$(3,844) $5,705

194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與其他綜合損益或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104年度 103年度
$(259) $1,527
$(259) $1,527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損)
以法定所得稅率17%計算之所得稅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利益合計
104年度 103年度
$(55,527) $38,898
(9,440)
4,949
496
151
$6,613
116
(1,024)
-
$(3,844) $5,705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負債 ) 餘額:

104 年度

104年度
暫時性差異
淨確定福利負債
負債準備-維修保固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
報廢資產損失
休假給付義務
未實現工程損失
未實現兌換利益
未使用課稅損失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3,292
335
36
1,404
476
-
(107)
7,513
$23
(34)
-
(141)
(1)
2
79
4,067
$(259)
-
-
-
-
-
-
-
$3,056
301
36
1,263
475
2
(28)
11,580
$3,995 $(259)
$12,949 $16,685
$13,056 $16,713
$(107) $(28)

195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03年度
暫時性差異
淨確定福利負債
負債準備-維修保固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
報廢資產損失
休假給付義務
未實現工程損失
未實現投資損失
備抵呆帳超限
未實現兌換利益
其 他
未使用課稅損失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1,755
238
36
-
335
42
5,100
3,150
(320)
(805)
7,596
$10
97
-
1,404
141
(42)
(5,100)
(3,150)
213
805
(83)
$1,527
-
-
-
-
-
-
-
-
-
-
$3,292
335
36
1,404
476
-
-
-
(107)
-
7,513
$(5,705) $1,527
$17,127 $12,949
$18,252 $13,056
$(1,125) $(107)

集團內個體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發生年度 可扣抵總額 尚未使用餘額 尚未使用餘額 最後可抵減

年度
104.12.31 103.12.31
$-
37,006
4,241
26,870
$2,944
37,006
4,241
-
106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4年
68,117 44,191
14,833
27,200
4,342
2,330
25,683
14,833
27,200
4,342
2,330
-
74,388 48,705
$142,505 $92,896

196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團因非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 而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合計分別為 12,646 千元及 8,280 千元。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本集團對於國外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於匯回時可能產生的應付所得稅,並未認 列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本集團已決定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分配其子公司 之未分配盈餘。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未認列為遞延所 得稅負債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金額皆為 0 千元。

一 兩稅合 相關資訊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04.12.31 103.12.31
$4,249 $6,575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預計及 103 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 0% 及 14.83% 。

本公司已無屬民國 86 年度 ( 含 ) 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團之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如下: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本公司 核定至民國 102 年度 子公司-同開營造 ( 股 ) 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 102 年度 子公司-同創資源科技 ( 股 ) 公司 核定至民國 102 年度

21.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 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 ( 經 調整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後 ) 除以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 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197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損)利(千元)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元)
(2)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損)(千元)
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千元)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本期淨利(千元)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稀釋效果:
員工紅利-股票(千股)
轉換公司債(千股)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元)
104年度 103年度
$(51,683)
51,411
$33,193
46,415
$(1.01) $0.72
104年度(註) 103年度
$(51,683)
3,397
$33,193
516
$(48,286) $33,709
51,411
-
-
46,415
105
1,059
51,411 47,579
$(1.01) $0.71

註: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為稅後淨損,潛在普通股均具反稀釋作用。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 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七、 關係人交易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之獎酬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合 計
104年度 103年度
$12,981
362
$15,825
362
$13,343 $16,187

198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八、 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項 目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擔保債務內容
104.12.31 103.12.31
其他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 計
$46,562
26,000
10,000
117,600
$29,006
15,000
-
120,825
銀行保證函保證金
短期借款質押金
應付商業本票保證金
長期借款、可轉債擔保品
$200,162 $164,831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 本集團截至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止,開立應付保證票據及銀行保證函明細如 下:
工程履約保證
工程保固保證
工程預付款保證
公司債保證
押標金保證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332,853
39,580
24,748
80,156
16,000
$330,994
25,441
31,952
80,156
-
$493,337 $468,543
  1.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之金額合計分別為 2,427,576 千元及 2,003,649 千元。

  2. 本公司與下包商華誠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因工程契約發生追加減變動,雙方對應 付工程款金額存在歧見,華誠公司請求本公司應再給付 9,208 千元,而本公司 經核算後,認為已無再需支付之金額。該案於民國 104 年度進入訴訟程序,目 前尚在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3. 民國 103 年間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次下包商之僱員發生職業災害事 件,於 104 年底向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業主及各層級承包商請求職 業災害補償及損害賠償 11,516 千元。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非該員之直 接雇主,係按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負有連帶責任,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 司已善盡職業安全衛生法之義務,且該員亦有其責任過失之處,子公司同開營 造股份有限公司對該請求金額存有重大疑義。另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已保留責任下包商工程款,對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不會產生重大影 響。此案目前仍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中。

199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 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與鉅昕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間訂有採購契約,民國 104 年間鉅昕公司因故片面認為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契約且終 止契約關係,進而請求損害賠償 9,366 千元,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認 為該請求無理由,此案目前仍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中。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十二、 其 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金融資產
小 計
合 計
金融負債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劵
應付款項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小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可轉換公司債之嵌入式衍生性金融負債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4,935
122,263
1,711
300,594
82,562
$10,547
341,548
31,137
294,837
84,786
507,130 752,308
$512,065 $762,855
104.12.31 103.12.31
$188,021
19,962
292,181
143,651
41,232
$35,000
-
274,826
167,486
45,193
685,047 522,505
2,003 1,144
$687,050 $523,649

200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 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 及管理。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 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 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3. 市場風險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 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 ( 例如 。 權益工具 )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 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 ( 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能性 貨幣不同時 ) 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因上述產生之差異金額對本集團 影響甚小,故本集團之匯率風險並不重大。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 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之浮動利 率投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因上述產生之 利息收支對本集團影響甚小,故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並不重大。

本集團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係屬零息債券,故無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4.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 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 ( 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 ) 及財務活動 ( 主要 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 ) 所致。

201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本集團係承攬機電及營造工程為主要業務,主要往來業主為公家機關、上市 櫃公司及一般民間公司,因行業特性關係,相關應收款項有時會有較集中於 某單一客戶之情形,故本集團於業務開發時即須評估客戶之信用風險,綜合 考量該客戶之營業規模、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 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以決定是否承接業務。另透 過收款方式如預收貨款及收取支票等方式,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之信用風險。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 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 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5.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銀行借款、轉換公司債 及融資租賃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 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 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基於利 率變動之可能性或幅度很小,因此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推估。

非衍生金融工具

104.12.31
借 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
可轉換公司債
103.12.31
借 款
應付款項
可轉換公司債
一年內 一至二年二至三年三至四年四至五年 一至二年二至三年三至四年四至五年 一至二年二至三年三至四年四至五年 一至二年二至三年三至四年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 計
$194,761
20,000
292,181
-
$40,033
274,826
-

$4,771
-
-
151,400
$4,884
-
-
$4,681
-
-
-
$4,792
-
181,900
$4,590
-
-
-
$4,699
-
-
$4,500
-
-
-
$4,606
-
-
$22,778
-
-
-
$27,324
-
-
$236,081
20,000
292,181
151,400
$86,338
274,826
181,900

6.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指該工具與有成交意願者 ( 而非以強 迫或清算方式 ) 於現時交易下買賣之金額。本集團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 允價值估計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202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公允價值約等 於帳面金額,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 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包括上市櫃股票及債券等 )

  • C.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採用公開報價計價。當無法取得公開報價 時,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其存續期間適用殖利率曲線以現金 流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選擇權定價 模式計算公允價值。

  • D. 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 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參照類似工具相關資訊、存續期間 適用殖利率曲線等資訊。

  •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工具中,除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 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外,其餘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列示如下:


應付公司債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
104.12.31 103.12.31 104.12.31 103.12.31
$143,651 $167,486 $145,876
$172,025
  •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8 。

  1. 衍生金融工具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因發行轉換公司債而辨認出之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業已與主契約分 離,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方式處理,有關此交易之合約資訊請詳 附註六。

8. 公允價值層級

  •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 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 下:

203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第一等級: 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 未經 。 調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 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104.12.31

104.12.31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嵌入式衍生性金融工具
103.12.31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嵌入式衍生性金融工具
第一等級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4,935
$-
-
2,003
第一等級第二等級
$-
-
第三等級
$4,935
2,003
合計
$10,547
-
$-
1,144
$-
-
$10,547
1,144

103.12.31

一 公允價值層級第 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 104 年及民國 103 年度並無公允價值衡量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 移轉。

  1. 本集團並無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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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 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 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 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 分 ) :詳附表三。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10) 母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詳附表四。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合資控制 者,其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 分 ) :詳附表三。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10)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詳附表五。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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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陸投資資訊

  2.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 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詳附表六。

  3.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 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及未實現損益明細如下:

    •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詳附表 一。

    •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 收受等:無。

十四、 部門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本集團依據不同產品與勞務劃分營運單位,經執行量化門檻測 試後,本集團計有下列二個應報導營運部門:

  1. 科技事業部: 該部門主要負責提供科技廠房、工業廠房及住宅有關之機電 系統整合工程業務。

  2. 營造事業部: 該部門主要負責提供科技廠房、工業廠房及住宅有關之營建 業務。

本集團之營運部門並未彙總以組成前述之應報導營運部門,未報導之其他經營 活動及營運部門之相關資訊合併揭露於「其他部門」項下。

管理階層係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以制定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決 策。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稅前損益予以評估,應報導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本集團 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相同。然而,合併財務報表之所得稅係以集團為基礎進 行管理,並未分攤至營運部門。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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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為基礎。

  1. 應報導部門損益之資訊

民國 104 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收入合計
部門損益
科 技
事 業 部
營 造
事 業 部
應報導部
門 小 計
其他部門 調 整 與
銷 除
合計
$924,488
-
$186,290
-
$1,110,778
-
$9,097
-
$-
-
$1,119,875
-
$924,488 $186,290 $1,110,778 $9,097 $- $1,119,875
$(11,845) $(24,353) $(36,198) $(16,339) $(2,990) $(55,527)

民國 103 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收入合計
部門損益
科 技
事 業 部
營 造
事 業 部
應報導部
門 小 計
其他部門 調 整 與
銷 除
合計
$1,154,983
-
$280,367
76,723
$1,435,350
76,723
$16,550
-
$-
(76,723)
$1,451,900
-
$1,154,983 $357,090 $1,512,073 $16,550 (76,723) $1,451,900
$49,354 $8,847 $58,201 $(16,366) $(2,937) $38,898
  • (1) 部門間之收入係於合併時銷除。

  • (2) 每一營運部門之部門損益不包含營業外損益,如利息收入 ( 費用 ) 、金融 負債評價 ( 損 ) 益、處分固定資產 ( 損 ) 益及什項收入等。經該等調整與銷除 後,合計數為本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應報導部門之調節

  • (1) 收 入

應報導部門收入合計數
其他收入
銷除部門間收入
集團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1,110,778
9,097
-
$1,512,073
16,550
(76,723)
$1,119,875 $1,451,900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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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損 益

應報導部門損益合計數
其他損益
合併營業外收支之調節
合併部門間損失(利益)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利
104年度 103年度
$(36,198)
(16,339)
(28,737)
25,747
$58,201
(16,366)
5,483
(8,420)
$(55,527) $38,898

3. 地區別資訊

本集團民國 104 年度之營業收入皆來自國內,民國 103 年度之營業收入除其 中 9,412 千元係來自美國及中國外,其餘營業收入皆來自國內。

4. 重要客戶資訊

本集團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單一客戶銷售額達營業收入 10% 以上者如下:

來自科技事業部門之客戶A
來自科技事業部門之客戶B
來自科技事業部門之客戶C
來自營造事業部門之客戶D
104年度 103年度
$347,226
243,357
195,159
47,391
$-
908,484
-
185,404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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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 號
(註1)
貸出資金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 來
項 目
(註2)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
金 額
(註3)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金 額
利 率
區 間
資金貸與
性 質
(註4)
業務往來
金 額
(註5)
有 短 期
融通資金
必要之原因
(註6)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擔 保 品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限 額
(註7)
資金貸與
總限額
(註7)
名 稱 價 值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
份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60,000 $30,000 $30,000 2.2 短期融通 $- 營運週轉 $- $215,813 $215,813
1 同開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同開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
長期應收款 10,906 10,883 10,883 - 短期融通 - 償還借款 - 10,939 10,939
合 計 $40,883 $40,883
備 註

註 1 :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發行人填 0 。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3. 註 2 :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 … 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 3 :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 註 4 :資金貸與性質應填列屬業務往來者或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 註 5 :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 註 6 :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 ... 等。

  • 註 7 : 1. 本公司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限於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 50% 之公司。

  • 本公司貸與個別子公司之資金限額及貸與所有子公司之資金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40% 。

  • 同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僅得將資金貸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 50% 之公司,限額不得超過該公司負債總額。

209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 號
(註1)
背書保證者公
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
金 額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3)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保證(註4)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保證(註4)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證(註4)
公司名稱 關 係
(註2)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 2 ) $1,618,599 $930,518 $930,518 $835,108 $20,000 172 $1,618,599 Y N N
1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 4 ) 2,551,726 1,497,058 1,497,058 1,359,668 2,933
(註5)
2,551,726 N Y N

註 1 :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發行人填 0 。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3. 註 2 :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4. 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5. 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6. 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7. 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8.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9.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10. 註 3 : (1)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3 倍為限,其中除合約背書保證外之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 50% 為限。

  11. (2)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之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5 倍為限,整體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亦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5 倍為限。

  12. (3) 本公司對有業務往來關係所從事背書保證,除 (1) (2) 款所述限制外,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以不逾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 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13. (4) 本公司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被投資公司背書保證者,除 (1) (2) 款所述限制外,亦不得超過母公司投資該被投資公司金額或本 公司淨值 20% 孰低為限。

  14. (5) 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及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之 50 倍,且僅得為合約背書保證。

  15. 註 4 :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 Y 。

  16. 註 5 :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係依子公司-同開營造 ( 股 ) 公司淨值為計算基礎。

210

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三: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註1)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註2)
帳列科目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備 註
(註4)
股 數 帳面金額
(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開立工程(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3,761,228 $- 17.75% $- 註5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兆豐目標ETF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499,655 4,935 - 4,935
  • 註 1 :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 2 :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 註 3 :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 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 註 4 :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 5 :該帳面金額係扣除減損損失 288,956 千元後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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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 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交易往來情形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
資產之比率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240 與一般交易條件相當。 0.02%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30,000 依董事會決議,於3,000萬額度內,
利率2.2%計收。
2.35%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1,500 - 0.12%
0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1 利息收入 660 依董事會決議,於3,000萬額度內,
利率2.2%計收。
0.06%
1 同開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2 應收帳款 9,331 與一般交易條件相當。 0.73%
2 同開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同開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4 長期應收款 10,883 依董事會決議,於美金33.2萬額度
內,無息借款。
0.85%

註 1 :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 2 :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4. 子公司對孫公司。

  5. 註 3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 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6. 註 4 ︰同開科技 ( 上海 ) 有限公司及同開營造 ( 股 ) 公司為納入合併報表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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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 在
地 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 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同開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O.,LTD.
P.O Box 217,Apia
Samoa
從事投資無塵室機系統
之設計施工、工業廠房
機電系統之設計及施
工、機電設備之貿易。
$39,644
(USD1,205,000)
$39,644
(USD1,205,000)
1,205,000 100% $1,168 $167 $167 子公司
同開營造股份有
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橋
和路122號7樓
綜合營造業。 74,804 44,804 8,000,000 100% 51,035 (25,713) (25,713) 子公司
同創資源科技
(股)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橋
和路122號7樓
廢棄物清除業。 5,000 5,000 500,000 100% 5,032 31 31 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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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
項 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註1)
本期期初
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
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或
間接投資之持
股比例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2)
期末投資
帳面金額
截至本期止已
匯回投資收益
匯 出 收 回
同開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
淨化系統設備
之研發、設
計、製造、及
相關技術諮詢
服務等
US$700,000
NT$23,606
(2) US$700,000
NT$23,606
$- $- US$700,000
NT$23,606
NT$(232) 100% NT$(232)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US$850,000
NT$23,606
US$1,700,000
NT$54,791
NT$323,720

註 1 :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 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 (TUNG KAI TECHNOLOGY ENGINERING CO.,LTD.) 再投資大陸。

(3) 其他方式。

註 2 :大陸公司係未經會計師查核之損益。

註 3 :同開科技 ( 上海 ) 有限公司投資損益已由子公司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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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儀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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