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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G MING — AGM Information 2022
Dec 5, 2022
52252_rns_2022-12-05_05d0bb4c-6515-46a5-85c8-1e73fd5c326e.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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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12 地 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1樓 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人 (原名: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股務代理專線:(02)2746-3797(代表線) 網 址:http://www.pscnet.com.tw/ 證券代號: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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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務 代 理 部 地 圖
光 中華開發 三民路 彰化銀行 塔悠路
南 京 東 路 五 段
八 德 路復 台北馥敦南 京 館 吉祥路 第一銀行 捷運三號出口股務代理部 統一證券 東 國泰世華 基 往松山車站
北 東寧路 土地銀行 興 隆
市 民 大 道路 台北鐵路局松山機廠 路 中農科技 大樓 路 國 內
您可以搭乘的公車路線及下車站牌位置:
南京公寓:204、306、306區、307、53、605快、668、675、711
、棕10、棕9、紅25 郵資已付
八德東寧路口:202、203、205、257、276、605、605新台五
東興路一:277、279、282副、46、612、612區、內科通勤專車19
、藍10、藍26
捷運松山線站名:南京三民站(3號出口)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 928 號 第
平 信 四
聯
麥帥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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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股東臨時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股東臨時會日期111年7月27日
| 序號 | 徵求人 | 徵求場所名稱或所委託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名稱 (請簡明扼要記載,無須逐一列舉) |
請 沿 此 虛 線 先 折 再 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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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華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華揚) |
長龍會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各徵求場所(詳附表)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 號B1 (02)2388-8750 【限徵求1,000 股(含)以上】 *各徵求場所得視徵求狀況提早結束徵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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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許鑒隆 | 全通事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各徵求場所(詳附表)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 段206 之2 號 (02)2521-2335 【限徵求1,000 股(含)以上】 *各徵求場所得視徵求狀況提早結束徵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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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陳豐玲 | 聯洲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各徵求場所(詳附表) 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6 號3 樓 (02)2382-5390 【限徵求1,000 股(含)以上】 *各徵求場所得視徵求狀況提早結束徵求 |
開會通知請即拆閱
股 東 台啟
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 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相關資 料將依法令或契約之保存期限保存, 貴股東 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本股務代理部。
-
1.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請股東多加利用 「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如欲出席股東 會現場,請貴股東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 倘股東發燒達額溫37.5度或耳溫38度者,請股東回 家休息或迅速就醫治療。
-
2.本公司如因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 屆時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
委託書用紙使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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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編號: 核對: 111 證券代號:3018
第一 111 (原名: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委 託 書 一、 二、 委託人(股東) 編號 B9 隆銘綠能 第二
聯: 111年股東臨時會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 禁止 發現 實者 股東 簽名或蓋章 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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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項
- 1.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 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 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 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本次股東會紀念品:統一超商50元商品卡。
- *紀念品發放原則: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除股東親自出席股東會或以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得領取外,本公司將不予發放紀念品。
| 證券代號:3018 111 編號: 核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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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111年股東臨時會 出席簽到卡 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委 託 書 |
實 者 , 二 、 發 現 違 一 、 禁 止 |
委託人(股東) |
編 號 |
隆銘綠能 B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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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 |
股東 | 簽名或蓋章 | |||||||
| 出 席 簽 到 卡 |
時間:111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號 (典華幸福機構大直店-璀廳) |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1年7月27日舉行之股東 臨時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 ,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減資彌補累積虧損案。 2.增訂本公司一一一年私募普通股案。 3.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4.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5.臨時動議。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 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 (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 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十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戶號 | 股 東 如 委 託 代 理 人 出 席 請 填 妥 此 聯 寄 回 第 五 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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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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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東、徵求人、受託代 理人及指派代表人出席 股東會時,請攜帶附有 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 本,以備核驗;法人指 派代表人出席者,另需 檢具加蓋法人股東印鑑 之指派書。 ※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兩 者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 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 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 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持有 股數: 股東 戶號: 股東 或代: 理人 姓名 親自出席簽名或蓋章處 |
持有 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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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 求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號 | |||||||||
| 姓名 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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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號 | |||||||||
| 姓名 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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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分證 字號或 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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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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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品領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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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 字號或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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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 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
1.股東如欲委任徵求人代理出席股東臨時會並領取紀念品【徵求股數限 1000股(含)以上】,自即日起洽徵求人之徵求場所辦理【各徵求場所 得視徵求狀況提早結束徵求】,徵求人彙總名單請參閱第四聯。
-
2.股東若不克參加股東臨時會者,如欲委託受託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出席時【請注意: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本公 司將不予發放紀念品】,請憑委託書簽名或蓋章於111年7月12日至 111年7月21日(例假日除外)上午8:30~下午4:30至統一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746-3797)領取紀念品,恕不郵寄。
-
4.其他議案事項性質依本規定列示。
-
5.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 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 ,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 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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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如欲領取紀念品請憑【身分證明 文件正本】於111年7月27日至111年7月29日上午8:30~下午4:30至統 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 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領取紀念品,恕不郵寄。
-
6.股東委託股務代理機構出席者: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
-
文件正本】於111年7月27日至111年7月29日上午8:30~下午4:30至統 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14條之規定,委託統
-
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 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擔任本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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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領取紀念品,恕不郵寄。 之受託代理人。貴股東如不克出席欲委託受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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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親自出席股東臨時會者,請於當天(111年7月27日)至會場領取,股 出席者,請於第二聯委託書簽名或蓋章及各項議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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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會後述不發放。 逐欄勾選意見,不得全權委託(1.本公司減資彌補累
-
5.持股1000股(含)以上之股東,如不委託出席股東臨時會而欲領取紀 積虧損案。2.增訂本公司一一一年私募普通股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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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品者,請憑本通知書簽名或蓋章於111年7月27日上午8:30~下午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4.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
4:30至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松 並於111年7月12日至111年7月21日(例假日除外)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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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領取紀念品,恕不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松山
-
郵寄。 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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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品領取有關訊息可在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網址: http://www.pscnet.com.tw/)之股務代理/股東會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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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委託書格式如第二聯。
| 第 六 聯 |
全通事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部份徵求場地表 (全省徵求點請參照網站www.acsc.com.tw及Line官方帳號搜尋〝全通事務〞) 徵求點地址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06之2號(元大隔壁) 台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44巷10號2樓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1巷22號(敦南信義路口) 台北市信義區虎林街100巷17號1樓 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四段61巷32弄14號1樓(冠博未上市) 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268號1樓(順明眼鏡行) 新北市板橋區東門街30之2號(府中1號出口)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50巷16弄1號1樓(日月光對面巷子內) 新北市永和區永元路52巷23號1樓(秀朗國小前) 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87號4樓之15(仁愛眼鏡4樓) 桃園市泰成路25號(市府旁土改所對面) 苗栗縣頭份市華夏路101號(竹南全家福鞋店正後面) 台中市南區正義街133巷2之1號(劉永洲) 台中市北區太平路217號(正美洗衣店) 彰化市曉陽路260巷2號(地下道旁) 台南市中西區友愛東街15號(萬川餅店旁) 台南市中西區西門路二段407號1樓(舊大舞台對面) 台南市新營區永安街3之1號 (近交通台) 高雄市前金區六合二路228號(市議會後面)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98號1樓(仁愛街王品牛排旁第三間) 徵求點電話 (02)2595-6189 (02)2563-5077 (02)2706-3889 (02)2753-5992 (02)8792-9175 (02)2931-1663 (02)2956-2019 (02)2273-0628 (02)2920-8426 (02)2425-7224 (03)335-7025 (037)627-163 (04)2287-2837 (04)2201-4514 (04)726-0060 (06)228-6026 (06)221-8925 (06)635-0786 (07)201-4827 (07)237-9898 |
長龍會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全台徵求點請參照公司網站www.clco.com.tw與 LINE官方帳號搜尋“長龍會議”) 徵求點電話 (02)2388-8750 (02)2542-9368 0958-327-999 (02)8771-3691 (02)8787-5802 (02)2828-0169 (02)2935-5555 0955-020-407 (02)2250-0199 (02)2927-0606 (02)2982-4289 (03)526-8892 (03)331-8844 (04)2203-9343 (04)720-1027 (05)276-6189 (06)214-1371 (07)311-8641 (07)823-0388 0986-803-018 徵求點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號B1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48號Toffee服飾(松江路口,路易莎旁)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5號1樓(統一證正對面) 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116號(服飾店) 台北市信義區永吉路278巷27弄32號1樓(永吉市場旁) 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152號(彩券行) 台北市文山區景明街1號(興隆路一段隆美窗簾對面) 基隆市仁愛區孝二路29巷9號1樓 新北市板橋區自由路3號(原柯達斜對面) 新北市永和區中和路591號(金鴻興鐘錶行)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118號(弘爺漢堡店)稅捐處正對面 新竹市東區西大路97巷8號(牛肉麵巷內)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99號(青溪國中對面) 台中市北區英才路184號1樓-陳素菡(大麵羹斜對面)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885-2號1樓(金伍翔鋁門窗) 嘉義市東區成仁街273之2號(靠近林森西路) 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一段45巷5號(東門圓環阿明清粥旁) 高雄市三民區重慶街50號(後火車站中國信託後方) 高雄市鳳山區三誠路13號(近五甲廟、福誠高中)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765號(國民餐廳對面) |
聯洲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國處理徵求事務地址 (全國徵求場所請參照公司網站www.lccco.tw) |
聯洲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國處理徵求事務地址 (全國徵求場所請參照公司網站www.lccco.tw) |
|---|---|---|---|---|
| 徵求點地址 | 徵求點電話 | |||
| 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6號1樓、3樓(重慶南路口花旗銀行旁) | (02)2382-5390 | |||
| 台北市大同區保安街76號(六和香鋪)(延平北路口) | (02)2557-1730 | |||
| 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336號(永荃文具店) | (02)2501-8941 | |||
|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217巷3弄6號1樓 | (02)2721-2403 | |||
| 台北市信義區永吉路427號(信傑鎖店)(松山路口) | (02)2762-8708 | |||
| 台北市士林區德行東路324號1樓(元祥文具行) | (02)2834-1768 | |||
| 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737巷4號(妮妮美妝精品店)(博登藥局對面) | (02)2798-5363 | |||
| 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23巷11號(岑欣印刷)(新埔站1號出口) | (02)8253-7181 | |||
| 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68號1樓(順寶電器行)(智光商職旁) | (02)2942-2700 | |||
| 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2段152號(旭隆機車行) | (02)2287-7143 | |||
| 基隆市成功二路99號(阿友檳榔)(24小時營業) | 0936-058397 | |||
| 桃園市桃園區文化街85號(南門市場)(文化街與三民路口) | (03)333-2005 | |||
| 新竹市培英街35巷7號1樓(由食品路155巷進入) | (035)268-390 | |||
| 台中市北區梅亭街21-2號1樓(37號後面) | (04)2230-9676 | |||
| 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153號(有學書局)(彰化戲院轉角) | (04)725-8207 | |||
| 嘉義市中正路518號(金玉和銀樓) | (05)227-8430 | |||
| 台南市東區崇善路232巷17弄2號 | (06)260-3856 | |||
| 高雄市三民區褒揚街293-5號(慈航嬰兒用品店) | (07)350-2867 | |||
| 高雄市三民區嫩江街54號(後火車站)(鳳鳴電台斜對面) | (07)316-0446 | |||
| 屏東縣屏東市德豐街200號(民進黨部正後面) | (08)736-2512 | |||
開 會 通 知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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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茲訂於111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八時三十分;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假台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號(典華幸福機構大直 店-璀廳),召開111年股東臨時會,會議主要內容:(一)討論事項:1.本公司減資彌補累積虧損案。2.增訂本公司一一一年私募普通股案。3.發行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案。4.修訂本公司章程案。(二)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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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減資彌補累積虧損案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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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改善財務結構、強化營運體質及健全未來發展,因110年12月31日合併財務報表經簽證會計師查核後累計待彌補虧損為505,260,645元,擬以減資 468,882,790元(計為普通股46,888,279股)方式彌補,減資比率為60%,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銷除股份,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股東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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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東,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本次減資彌補虧損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三 2.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12,588,530元,計為普通股31,258,853股,每股淨值若以111年3月31日合併財務報表計算為11.52元。 聯 3.本次減資彌補虧損案將提請111年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執行,關於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或嗣後因股本發生變動致減資比 例須調整暨其他相關事宜等,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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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訂本公司一一一年私募普通股案說明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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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說明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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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11年6月28日起至111年7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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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除公告外,特函奉達,並隨函附上股東臨時會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一份,至希 查照撥冗出席。 貴股東如親自出席時,請填具第一聯出席簽到卡後於會議 當日攜往會場報到,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填具第二聯委託書暨第一聯出席簽到卡全聯摺疊寄回,並請於開會5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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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於111年7月11日前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網址:https://free.sfi.org.tw),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網 址後至『委託書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
八、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1年7月12日至111年7月24日止,請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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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司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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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若有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之事項,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路徑:請點選基本資料/電子書/ 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輸入本公司代號「3018」及年度「111」再選取「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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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敬請 查照辦理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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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貴股東
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
(附件)
(附件)
增訂本公司一一一年私募普通股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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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籌資目的及額度:為引進對本公司未來之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之 對象,進而有利於本公司進行產業垂直或水平整合,或進行多角化經營 等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及充實營運資金並且改善財務結構及本公司擬理 減資之故,將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20,000,000股額 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並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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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6項規定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應注意事項,將本次辦理私募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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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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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且不得 低於股票面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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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 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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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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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上述發行價格之訂定,除考量 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外,係參考相關法令規 範及普通股收盤價而定,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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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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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 特定人為限,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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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募人如為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
目前擬參與私募之內部人或關係人可能名單如下,惟該名單僅為
潛在應募對象: 序號 姓 名 與公司關係 選擇方式與目的 1 許鑒隆 公司董事長 考量其對本公司相當 2 陳儀潔 公司董事 瞭解,且能提供本公 3 彭國倫 公司董事 司營運或發展所需之 華揚創業投資股 法人董事 各項支應。 4 份有限公司 (新增) 5 陳璿妃(新增) 公司董事 6 潘奇秀(新增) 公司董事 應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事項: 法人應募人 前10名股東名稱 與公司關係 及持股比例 許鑒隆 91.84% 本公司董事長 許寶珍 7.28% 無 華揚創業投資股份 台灣榮寶齋藝術股份 無 有限公司(新增) 有限公司 0.29% 陳璿妃 0.29% 本公司之董事 陳韋凌 0.29%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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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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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該應募人或可藉本身之經驗技術 、知識等提高公司獲利,或可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及提供業 務利基之個人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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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要性:可提升本公司競爭優勢,改善公司財務體質,對公 司長期業務發展有明顯助益與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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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預計效益:有助本公司業務擴展,改善公司財務結構,可達 成提升本公司未來營運績效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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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前暫無已洽定之策略性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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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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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及採私募 方式相對具時效性及便利性等因素,以利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及內 部人,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與策略性投資人 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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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本公司將視市場及洽應募人之狀況,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 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各分次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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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分次私募之股數:第一次以20,000,000股為上限,第二次 為在20,000,000股之剩餘額度內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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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分次資金用途:二次皆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及 業務擴展資金需求。
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二次預計效益皆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強化 財務結構及因應未來營運發展資金需求,強化公司經營體質及競 爭力,提昇整體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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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獨立董事是否有反對或保留意見: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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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董事會決 議辦理私募前一年內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或辦理私募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後,將造成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者,應洽請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 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因本公司於111年6月1日股東常會中針對決 議辦理之111年度私募普通股案,將於本次董事會補充提案修訂私募股 數及另增刪其他內部人,另本公司於111年6月1日股東會進行董事全面 改選,其董事席次變動達三分之一。本次私募後本公司未有因進行營運 調整而有董事席次或經營權發生變動之可能性,但本公司還是委任統一 證券承銷商出具本次私募普通股案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請詳附 件。
四、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 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 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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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視產業狀況 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 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上述未盡事宜,除法令 另有規定外,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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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議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應說明事項 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請點選 (「投資專區」項下「私募專區」之「私募資料查詢」,輸入市場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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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及本公司代 號:「3018」)及本公司網站(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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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kte.com.tw),請點選(「投資人專區」項下「股東會資料」 之「 111年股東會資料」。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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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擬依據公司法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 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發準則)等相關規定,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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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發行及認股辦法詳附件,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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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行價格:發行價格不超過每股新臺幣10元,亦得無償配發,但實 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決議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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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行總額:新臺幣25,000,000元,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 2,5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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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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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得條件:員工依本辦法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自增資基準 日起,於下列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 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等情事,且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績效表 現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並經董事長核可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 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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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屆滿一年:既得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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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屆滿二年:既得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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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屆滿三年:既得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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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本公司得以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並予以註銷(詳細內容詳本公司發行及認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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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員工之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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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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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 、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 條件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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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單一員工獲配之股數依募發準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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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 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 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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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本次預計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若全數達成 既得條件,以2,500,000股及發行價格以每股新臺幣10元計算,設 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合計為新台幣9,125,000元(以111年6月8日 之收盤價每股13.65元估算),並以111年8月發行設算,分年認列 相關費用分別為(111年8~12月)新台幣1,267,360元、(112年) 3,041,664元、(113年)3,041,664元及(114年1~7月)1,774,31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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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本次預計發 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及發行價格以每股 新臺幣10元計算,若以111年6月8日之收盤價每股13.65元估算,對 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02元(1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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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元(112年)、0.04元(113年)及0.02元(1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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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未達既得條件前股份權利受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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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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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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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獲配之配股配息不需交付信託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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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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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既得 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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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 信託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 延、解除、終止,及信託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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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 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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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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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 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得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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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嗣後如因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 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除法令規定需經股東會通過者 外,其餘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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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