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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P Annual Report 2017

Nov 10, 2017

52258_rns_2017-11-10_1aad699e-fa0a-4b02-bd48-29ec20748c3e.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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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6 及 105 年度

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8號8樓 電話: (03)5787696

$\mathcal{A}^{\mathcal{A}}$

§目 錄§

目 頁 次 附
一、封
$\mathbf{1}$
二、目
$\overline{2}$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 \sim 8$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9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10 - 11$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2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3 - 14$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15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5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15 - 23$ $\equiv$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23 \sim 34$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34
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35 - 57$
$57 - 58$
六〜ニセ
ニハ
(七) 關係人交易
(八) 質抵押之資產
58 二九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承諾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 $58 - 59$ 三十
資訊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9 \cdot 62$ $\Xi$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0 \cdot 63$ $\equiv$ $-$
3. 大陸投資資訊 $60 \cdot 64 \sim 65$ $\equiv$ $-$
4.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 $59 \cdot 66$ $\equiv$ $-$
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
(十四)部門資訊 $60 - 61$ ミニ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06年度(自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 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 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葉 茂 林

ቀ 107 華 民 國 年 $31$ $22$ 月 $\overline{a}$

Deloitte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Tel: +886 (2) 254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星通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産負債表,暨民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至12 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 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星 通 集 團 民 國 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星通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 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星通集團民國 106 年度合 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 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星通集團民國10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1. 星通集團主要營業收入係生產及銷售用戶迴路遙測介面器、高速率網路 存取設備及智慧型網路資源管理多工器等相關產品。星通集團主要客戶 銷貨收入淨額為新台幣379,013仟元,佔合併銷貨收入淨額72%,對合併 財務報表係屬重大,且收入認列具有先天上較高之風險。有關收入認列 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
    1. 星通集團主要客戶銷貨收入佔營業收入係屬重大,其收入認列流程係業 務單位接獲客戶訂單時,系統先審核客戶之可使用授信額度,再由權責 主管 簽 核 後 , 若 訂 單 金 額 確 認 無 誤 後 知 會 財 會 單 位 , 確 認 可 出 貨 後 , 庫 房進入系統執行出貨作業,會計人員依據銷貨單、出貨單及出口報單認 列銷貨收入。
    1. 由於前述收入認列包含人工控制作業,故本會計師認為主要客戶銷貨收 入可能有銷售對象及其交易真實性與收入認列正確性之風險,故將其視 為關鍵查核事項。
    1. 本會計師因應上述風險,執行查核程序如下:
  • (1)檢視主要客戶基本資料及授信額度流程是否經權責主管核准。
  • (2)檢視銷貨單及出貨單是否經權責主管核准。
  • (3)抽核出口報關單內容與銷貨單及訂單內容是否一致。
  • (4) 針對主要客戶銷貨收入認列抽核是否取得驗收單或出口報單,其金 額是否與發票及入帳金額相符。
  • (5) 核對收款對象與收入認列對象是否一致。
  • (6)執行主要客戶年度銷貨金額及應收帳款餘額分析及比較程序,並取 得客戶基本資料確認其存在性。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1. 星通集團民國106年12月31日存貨餘額為191,458仟元,佔合併總資產 20%係屬重大,其會計處理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六)。
    1. 由於存貨金額係屬重大且評估淨變現價值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特別 是關於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之估計,故將其視為關鍵查核事項。
    1. 本會計師已評估星通集團用以計算年底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方法之適當 性,並執行以下程序:
  • (1)依照查核團隊對星通集團對其產業及產品性質之瞭解,確認存貨庫 龄管理方式之適當性,並抽核及測試庫齡分類是否允當。
  • (2)核算公司存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評估是否合理,透過抽核最近期原 料報價或銷貨資料以驗證其是否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並 評估備抵存貨跌價損失變動之合理性。
  • (3) 取得及驗證期末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明細及庫齡資料,分析比較前 後年度提列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之差異原因,以評估提列存貨跌價 及呆滯損失之適當性。
  • (4) 取得年底存貨帳列數與年度盤點資料比較,以驗證存貨之存在性, 藉由參與及觀察年度存貨盤點時,同時檢視存貨狀況,以評估過時 及損壞存貨之備抵跌價損失之適當性。

其他事項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6及105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 階 層 之 責 任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星通集團繼續經營 之 能 力 、 相 關 事 項 之 揭 露 , 以 及 繼 續 經 營 會 計 基 礎 之 採 用 , 除 非 管 理 階 層 意 圖清算星通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星通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 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星通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星通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 在 重 大 不 確 定 性 , 作 出 結 論 。 本 會 計 師 若 認 為 該 等 事 件 或 情 況 存 在 重 大 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 表 之 相 關 揭 露 , 或 於 該 等 揭 露 係 屬 不 適 當 時 修 正 查 核 意 見 。 本 會 計 師 之 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 可能導致星通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星通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 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 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 大 查 核 發 現 ( 包 括 於 查 核 過 程 中 所 辨 認 之 內 部 控 制 顯 著 缺 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星通集團民國 106年度合 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 非法今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 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 之公眾利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30160267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40161384號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2 日
------------------------ -- -- -- -- -- -- --
单位:新台幣仟元 105年12月31日 ∣୫
ю $\circ$ $\overline{a}$ Φ 18 ကျ 8 $\frac{100}{100}$
4 44,924
÷
53,210 3,119 4,181 5,433 110,867 27,247 737 32,969 60,953 171,820 709,206 49,419 22,634 22,634 1,181 780,078 905 780,983 952,803
إبها
X N $\mathbf{r}$ N v 19 $\mathbb{Z}$ $\frac{5}{2}$ N 81 $\frac{100}{100}$
106年12月31日
∢≉
69,422
÷
41,308 3,771 4,181 7,128 125,810 22,324 669 34,410 57,403 183,213 709,206 49,419 2,263 1,179 11,813 15,255 2,669 771,211 45 771,256 \$ 954.469
ω



流動負債 應付帳款 (附註四及二七)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二) 一年内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 十六及二九)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七)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四、十六及二九) 存入保證金(附註二五) 净磁定福利负债 (附註四、五及十 ્ર 非流動負債總計 负债地计 解属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四及十 $\vec{u}$ 脊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摧益 本公司禁主之權益合計 非控制權益(附註四及十九) 模益總計 \$





€K
31 4
2170 200 2230 2320 2399 21XX 2540 2645 2640 25XX 200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9400 31XX 36XX 3XXX
國民 $\mathbf{u}$
5
æ œ å $\mathbf{a}$ N 74 24 100

$105 + 12$

¦≮a
145,457
÷
2,629 74,339 198,295 92,283 1,433 171,688 16,520 702,644 33 224,642 5,389 1,484 8,691 9,920 250,159 \$952,803
X $\mathbf{z}$ ٠ 4 $\mathbf{a}$ ٩ R $\mathbb{Z}^4$ Ħ H $\frac{26}{5}$ $\frac{100}{100}$
106年12月31日
$ \blacktriangleleft$
129,964
œ
2,894 35,533 173,808 154,954 1,045 191,458 20,223 709,879 212,637 4,376 4,237 12,053 11,287 244,590 954.469
⊌Ы


4
流動資產 现金及约當现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一流動 (附註四及七) 储供出售金融资產一流動(附註四 队) 無活络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 (附註四及九)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五 $( + )$ 其他應收款 (附註四及十)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一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五)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储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附註 四及八)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 $=$ $R = h$ 無形資產 (附註四及十四) 透延所得稅資產 (附註四及二二 存出保证金(附註二五及二九)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五及二 રો 非流動資產合計


$\frac{8}{1100}$ 110 1125 1147 1170 ន្តន្ត ្រ
អូប្លា
$\overline{2}$ 1523 1600 1780 1840 1920 1990 XCI IXXX

公司

ENER &

星道

$\sigma$

|
31 a Ŧ) ٦Щ

三番画 會計主管:何華琦

SHERE
SHERE Ē 經理人:葉茂林

$-9-$

後附之附註錄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及子公司
星通資
L)日至 12 月 31 日
106年及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6年度 105年度

% %
4100 營業收入 (附註四及二十) \$ 528,026 100 \$ 509,780 100
511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及二一) 287,945 54 272,910 54
5900 營業毛利 240,081 46 236,870 46
營業費用(附註二一及二五)
6100 推銷費用 40,773 8 37,900 7
6200 管理費用 50,922 10 43,758 9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27,616 24 129,140 25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19,311 42 210,798 41
6900 營業淨利 20,770 $\boldsymbol{4}$ 26,072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四、二
一及二四)
3,634 $\mathbf{1}$ 3,385 $\mathbf{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四及二一) 7,216) 2)
(
1,988
7050
7000
財務成本 (附註二一)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491 ) 598)
合計 4,073) $\left( \underline{\hspace{1cm}} 1 \right)$ 4,775 $\mathbf{1}$
7900 税前淨利 16,697 3 30,847 6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五及
$=$ $=$ $)$ 2,161 ) $3,639$ ) 1)
8200 本年度淨利 14,536 $\mathbf{3}$ 27,208 5

(接次頁)

(承前頁)

106年度 105年度

%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十
八及十九)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 \$ 3,601) $\left($ 1) \$ 939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8361 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1,320) $\left($ 1,553)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193) 36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合計 5,114) $\left( \underline{\hspace{2mm}}1\right)$ 578)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9,422 $\overline{2}$ $\overline{P}$ 26,630 $\overline{5}$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15,371 3 \$ 28,056 5
8620 非控制權益 835) 848)
8600 $\overline{2}$ 14,536 3 \$ 27,208 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10,282 $\overline{2}$ \$ 27,593 5
8720 非控制權益 860) 963)
8700 \$ 9,422 $\overline{2}$ \$ 26,630 5
每股盈餘 (附註二三)
9710
$\overline{P}$ 0.22 $\overline{P}$ 0.40
9810
\$ 0.22 \$ 0.3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單位:新台幣仟元 權益總額計
\$754,353
27,208 578) 26,630 780,983 19,149) 14,536 5.114 9,422 \$771,256
非控制權益
1,868
÷
t 848) $\overline{115}$ 963) 905 ł 835) $\frac{25}{2}$ 860)
બ્બ∥
≭\$ $\ddagger$
\$752,485
∢¤
١ 28,056 $\frac{463}{2}$ 27,593 780,078 19,149) 15,371 5,089) 10,282 $\frac{271.211}{2}$


40
Œ

Ŧ



21

未實現(損)益
S
Đ,
ŧ 36 $\mathcal{S}_{\mathcal{C}}$ 88 -1 $\pmb{\mathfrak{t}}$ $\frac{193}{2}$ 193) ଛି
କା
國外營運機構
财務報表換算


#
之兄换差额
359
ŧ9
1,438) 1,438) 1,279 D ı 1,295 1,295 $(\frac{2.574}{2.574})$
ω
51
F


$\frac{1}{2}$
未分配盈餘
\$
(将彌補虧損)
(3.14,318)
7,957 28,056 939 28,995 22,634 2,263)
1,179)
19,149)
15,371 3,601 11,770 11.813
إمه
НU
U

S
特別盈餘公務
J.
1,179 1.179
မာ
计推
西部
ı,
$106 + R$
ĶE


7,957



7,957) 1 4 J. 2,263 1 $\mathbf{1}$ ٠ 2,263
୫ା


\$49,419
資本公
ï ī ٠ 49,419 $\hat{\mathbf{r}}$
$\mathcal{A}$
$\pmb{\mathfrak{t}}$
$\blacksquare$ ч $\pmb{\cdot}$ \$49,419

木額
\$709,206
41
$\mathbf{I}$ J, ŧ 709,206 ٠
$\blacksquare$
J $\mathbf{1}$ \$709.206
股数 (仟股)
70,921
ı $\mathbf{I}$ ٠ 70,921 70,921
105年1月1日徐额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104年度虧損接補
105年度净利 105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05年12月31日徐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股東現金紅利
105年度虧损接補
106年度净利 106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106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06年12月31日徐額
大學 P B, B, $\overline{\mathbf{z}}$ B3
B5
E යි ă $\overline{\mathsf{N}}$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譜圖 會計主管:何華琦

$-12.$ 經理人:葉茂林

PARTICIPAL
PARTICIPAL

董事長:禁茂林

$\overline{\phantom{a}}$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年度 105年度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税前淨利 \$
16,697
\$ 30,847
A2000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5,794 16,760
A20200 攤銷費用 3,103 3,680
A20300 呆帳迴轉利益 3,369)
A20900 財務成本 491 598
A21200 利息收入 2,398) 1,876)
A21300 股利收入 95)
A20400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金融資產 (利益)損失 395) 363
A231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商品利益 190) $5,055$ )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1,018
A24100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7,919 7,160)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723) 666)
A31150 應收票據及帳款 59,922) 29,725
A31180 其他應收款 392 737
A31200
19,770) 49,327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4,803) 4,599)
A32150 應付帳款 24,721 787
A32180 其他應付款項 10,706) 2,032
A32990 應付員工及董監酬勞 1,191) 3,582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695 2,490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2,160 ) 2,063)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34,910) 120,527
A33300 支付之利息 496) 607)
A33500 (支付)退還之所得稅 3,162) 624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38,568) 120,544

(接次頁)

(承前頁)


106年度 105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100 取得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 \$ 2,478) $($ \$ 915)
B00200 出售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3,331 905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50,000$ ) ( 94,500)
B00400 出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88,836 34,714
B00600 處分(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工
具投資 24,487 16,334)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336) 6,359)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362 345
B03800 存出保證金 (增加)減少 3,362) 5,753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2,091) $2,309$ )
B066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367) 120)
B07500 收取之利息 2,394 1,955
B07600 收取之股利 95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55,871 76,865)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4,923) 5,359)
C03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68) 732)
C04500 支付現金股利 19,149 )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出 24,140 ) 6,091)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8,656) 1,317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數 15,493) 38,905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5,457 106,552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29,964 S 145,457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 106年及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星通 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係於 80 年 12 月設立 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並於同年12月開始營業,所營業務主要為從事 於用戶迴路遙測介面器、保安器及其組件、專線反應器及其組件、字 幕電話及其組件、智慧型網路資源管理多工器等產品之研究、開發、 生產、製造及銷售。

本公司股票自90年2月起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上櫃買賣,並於91年8月起轉至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星通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7年3月22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 (IAS)、解釋 (IFRIC) 及解釋公告 (SIC) $($ 以下稱「IFRSs」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s 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第之重 大變動:

  1.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 36 之修正係釐清合併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資產或現 金產生單位減損損失當期揭露其可回收金額。此外,已認列或 迴轉減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可回收金額若以公允價值減 處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將揭露公允價值層級,對屬第 2 或 3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並 將 額 外 揭 露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每一關鍵假設。若以現值法衡量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須增加 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前述修正於 106 年追溯適用。針對 106 年本合併財務報告並無重大影響。

  1.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態。

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 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 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IAS 38「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 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 (1)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例如,合約預先設定當收 入達特定門檻後無權再使用該無形資產),或
  • (2)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1.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

該修正除配合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s 新增若干會 計項目及非金融資產減損揭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實施 IFRSs 情形,強調若干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 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合併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 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 控制或重大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 揭露與合併公司進行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關係人 交易金額或餘額達合併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 10%以上 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示。

106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係增加關係人交易之揭露。惟 對合併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二)107 年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 準則 (IAS)、解釋 (IFRIC) 及解釋公告 (SIC) (以下稱「IFRSs」)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註2
IFRS2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2018年1月1日
IFRS 4 之修正「於 IFRS 4 『保險合約』下 IFRS 9 2018年1月1日
『金融工具』之適用」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年1月1日
IFRS9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2019年1月1日
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IFRS 15 之修正「IFRS 15 之闡釋」 2018年1月1日
IAS7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2017年1月1日
認列」
IAS 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2018年1月1日
IFRIC 22「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IFRS 12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IAS 28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8 年1月1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
    1. IFRS 9「金融工具」及相關修正

金融資產之分類、衡量與減損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 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合併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 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 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股 利 收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外 , 其 他 相 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 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合併公司以106年12月31日持有之金融資產與當日所存 在之事實及情況,評估下列金融資產之分類與衡量將因適用 IFRS 9 而改變:

  • (1)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基金受益憑證,因其現金流量 並非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且非屬 權益工具,依IFRS9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2)分類為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其原始認列時之合約 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且 其經營模式係收取合約現金流量,依IFRS9將分類為按攤 銷後成本衡量。

IFRS 9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應收租賃款、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應認列備抵損 失。若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備 抵 損 失 係 按 未 來 12 個 月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若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風 險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已 顯 著 增 加 且 非 低 信 用 風 險 , 則 備 抵 損 失 係 按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 但 未 包 括 重 大 財 務 組 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 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 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 後續備抵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合併公司評估對於應收帳款、合約資產及應收租賃款將適 用簡化作法,以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合併公 司評估債務工具投資與財務保證合約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 是否顯著增加,以決定將採12個月或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 量備抵損失。合併公司預期適用IFRS9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將使 金融資產之信用損失更早認列。

合併公司選擇於適用 IFRS 9 金融資產之分類、衡量與減損 規定時不重編 106年度比較資訊,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將認 列於首次適用日,並將揭露適用IFRS9之分類變動及調節資訊。

追溯適用 IFRS 9金融資產分類、衡量與減損規定,對107 年1月1日資產、負債及權益之影響預計如下:

106年12月31日 首次 適




額 之
107年1月1日
整 调整後帳面金額

產、負債及

益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流動
\$
35,533
$($ \$
35,533)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一流動
2,894 35,533 38,427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
工具投資
167,097 167,09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一流
167,097 167,097
質押定期存款 (帳列
其他資產一非流
動) 11,211 11,211)
$\sqrt{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一非
流動 11,211 11,211
資產影響 216,735 \$ \$
216,735

(接次頁)

(承前頁)

106年12月31日

用 107年1月1日




調
調整後帳面金額
未分配盈餘 11,813 \$
95
11,718
其他權益項目 2,669 95 S.
2,574 `
權益影響 771,211
  1.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及相關修正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代IAS18「收入」、IAS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 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於辨認履約義務時,IFRS15及相關修正規定,若商品或勞 務能被區分,且移轉商品或勞務之承諾依合約之內涵係可區 分,則該商品或勞務係可區分。

收入認列金額、已收及應收金額之淨結果係認列為合約資 產(負債)。適用 IFRS 15 前,依 IAS 18 處理之合約係於認列收 入時認列應收款或預收收入之減少及相關遞延收入。

追溯適用 IFRS 15 之影響預計如下:

106年12月31日
用 107年1月1日



調
調整後帳面金額





$\checkmark$




z
合約負債 \$ 5,933 5,933
預收貨款 5,933 5,933)
負債影響 5,933
  1.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IAS 12 之修正主要係釐清,不論合併公司預期透過出售或 透過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回收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且不論該資產是否發生未實現損失,暫時性差異應按該資產公 允價值及課稅基礎之差額決定。

此外,除非稅法限制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能減除之收益類 型而應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 產,否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合併公司很有可能以 高於帳面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得所考慮之資產回 收金額不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 減除暫時性差異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於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時,合併公司原係以帳面金額作為 資產回收金額以估計未來課稅所得,107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 4. IFRIC 22 「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IAS 21 規定外幣交易之原始認列,應以外幣金額依交易日 功能性貨幣與外幣間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IFRIC 22 進一步說明若企業於原始認列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前已預付 或預收對價,應以原始認列預收付對價之日作為交易日。若企 業分 次 預 收 付 對 價 , 應 分 別 決 定 每 次 預 收 付 對 價 之 交 易 日 。

合併公司將自107年1月1日推延適用 IFRIC 22。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將不致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造成重大 影響。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s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5-2017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9年1月1日
IFRS 9 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2019年1月1日 (註2)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未 定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接次頁)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6$ $\lceil$ 租賃 $\rceil$ 2019年1月1日 (註3)
IFRS $17 \nightharpoonup$ 保險合約 2021年1月1日
IAS19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2019年1月1日 (註4)
IAS 28 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2019年1月1日
IFRIC 23「所得稅之不確定性之處理」 2019年1月1日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金管會允許合併公司得選擇提前於107年1月1日適用此項 修正。
  • 註 3: 金管會於 106年12月19日宣布我國企業應自108年1月1 日適用 IFRS 16。
  • 註4:2019年1月1日以後發生之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適用此項 修正。
    1.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 賃 , 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合併公司為承租人,除低價值標的 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 外,其他租賃皆應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 負債。合併綜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 賃負債按有效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 中,償付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 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 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1. IFRIC 23「所得稅之不確定性之處理」

IFRIC 23 釐清當所得稅處理存在不確定性時,合併公司須 假設稅務主管機關將可取具所有相關資料進行審查,若判斷其 申報之所得稅處理很有可能被稅務主管機關接受,合併公司對 於課稅所得、課稅基礎、未使用課稅損失、未使用課稅抵減及 稅率之決定必須與申報所得稅時所採用之所得稅處理一致。若 稅務主管機關並非很有可能接受申報之所得稅處理,合併公司 須採最可能金額或預期值(應採兩者中較能預測不確定性最終 結果之方法)評估。若事實及情況改變,合併公司須重評估其 判斷與估計。

合併公司得在不使用後見之明之前提下追溯適用 IFRIC 23 並 重 編 比 較 期 間 資 訊 , 或 將 首 次 適 用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認 列 於 首 次 適用日。

  1. IAS 19 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該修正規定,發生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時,應以發生時 用以再衡量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精算假設來決定該年度 剩餘期間之當期服務成本及淨利息。此外,該修正釐清計書修 正、縮減或清償對資產上限相關規定之影響。前述修正將推延 適用。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IFRSs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3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1.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1.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1.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1.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1.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倩。惟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 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分類。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 係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非 流 動負債。

(四)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 (子公司) 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期 自收購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 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 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 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 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當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 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 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 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 公司業主。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二及三一。 幣 (五)外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 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因 交 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 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 率 换 算 ,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年 度 損 益 , 惟 屬 公 允 價 值 孿 動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换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及其國外營運機構 (包含營運 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合併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 每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平 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 合併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六)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 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 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 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 分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 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八)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 產於 耐用 年限内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 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 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 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1.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九)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 無形 資產 可能已减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 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 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 將 該 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産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 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 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 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 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二七。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 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 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 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 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

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 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B.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貨 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與以有 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 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 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 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 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 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 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 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 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 則認列於損益。

C.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與其他應收款)係採用有效 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 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 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 款, 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 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 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 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 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 若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 應 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 經驗、集體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 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 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捐捐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 或持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 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 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 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 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 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 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 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1. 權益工具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 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合併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 除。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合併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 於損益。

3.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捐 益。

(十一)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 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 持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1.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 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 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二)租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收益。

  1.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三)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 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 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四)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合併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 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以認列。

政府補助係於其意圖補償之相關成本於合併公司認列為費用之 期間內,按有系統之基礎認列於損益。

若政府補助係用於補償已發生之費用或損失,或係以給與合併 公司立即財務支援為目的且無未來相關成本,則於其可收取之期間 認列於損益。

(十五)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書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書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 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 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其他權益,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净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紬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 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及研究發展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 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 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 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 僅 於 其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課 稅 所 得 用 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 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遮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 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1.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年度,則於修正當年度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年度及未 來期間,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容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 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 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 生重大減損損失。

(二)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三)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書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 包 括 折 現 率 、 員 工 離 職 率 及 薪 資 預 期 增 加 率 等 估 計 , 若 該 等 估 計 因 市 場 與 經 濟 情 況 之 改 變 而 有 所 變 動 , 可 能 會 重 大 影 響 應 認 列 之 費 用 與負債金額。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463
$\mathbb{S}$
499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56,185 119,258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
以内之投資)
銀行定期存款 73,316 25,700
\$129,964 \$145,457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銀行存款 $0.001\% \sim 1.41\%$ $0.001\% \sim 0.92\%$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一流動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持有供交易
非衍生金融資產
一國內上市 (櫃)股票 2,894 2,629
\$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國內投資
基金受益憑證
\$ 35,533
\$74,339
非流動
國內投資
上市 (櫃)股票 \$ $\mathfrak{D}$
33
九、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
\$173,808 \$198,295

$\hat{\mathcal{A}}$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之利率區間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
$0.001\% \sim 1.065\%$ $0.001\% \sim 1.19\%$

十、應收票據、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應收帳款
\$ 38
\$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186,498
31,544)
154,954
\$154,954
120,192
27,947)
92,245
\$92,283
其他應收款

1,045 1,433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月結或開立發票後30天至 60天,應收帳款不予計息。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 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其備 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 無法回收之金額。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合併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 款,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 金額,合併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 保障。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未逾期帳款 \$137,627 \$80,059
$60$ 天以下 15,298 10,545
60天至120天 1,761 4,871
121 天至 365 天 1,855
365 天以上 31,812 22,862

\$186,498 \$120,192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60$ 天以下 \$15,298 \$10,543
60天至120天 1,761 4,792
121 天至 365 天 $\sim$ 1,707
365 天以上 835 459

\$17.894 17,501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別評估之 群组評估之


105年1月1日餘額 \$ 6,009 \$ 23,974 \$ 29,983
加: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減:本年度重分類 1,544) 1,544)
外幣換算差額 492) 492)
105年12月31日餘額 6,009 21,938 27,947
106年1月1日餘額 \$ 6,009 \$ 21,938 \$ 27,947
減:本年度迴轉呆帳費用 $5,000$ ) 1,631 3,369)
加:本年度重分類 23,355 16,293) 7,062
外幣換算差額 96) 96)
106年12月31日餘額 24,364 7,180 31,544

截至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已進行清算或處於財務困難 之個別已減損應收帳款金額為 6,009 仟元及 24,364 仟元。合併公司對 該等應收帳款餘額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十一、存货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製成品 \$37,022 \$35,946
在製品 74,132 72,742

80,304 63,000
\$191,458 \$171,688

106 及 105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287,945 仟元及 272,910 仟元, 銷貨成本包括存貨跌價損失0仟元及1,018 仟元。

十二、子公司

(一)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106年 105年



$\mathcal{Z}$




z



12月31日 12月31日
星通公司 Tech-Plan (BVI) Ltd. 一般投資業務 100% 100%
Tech-Plan (BVI) Ltd. 香港景緻公司 一般投資業務 100% 100%
Tech-Plan (BVI) Ltd. Loop Telecommunication 一般投資業務 100% 100%
International Ltd.
Loop 重慶燦通公司 數據通信設備之研發、 100% 100%
Telecommunication 設計、生產、加工及
International Ltd. 製造
香港景緻公司 天津祿普公司 數據通訊設備及軟件開 75% 75%
發、買賣
香港景緻公司 天津互通公司 數據通訊設備及軟件開 100% 100%
發、買賣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房屋及建築 機器
設備
研發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106年1月1日餘額




淨兒換差額
106年12月31日餘額
\$295,895
291)
\$295,604
S
6,349
742
2,304)
35)
4.752
\$.
\$22,550
2,550
2,145)
\$22,955
4,500
\$
90
$3,869$ )
45)
676
\$
7,693
860
888)
52)
7,613
2,353
\$
94
1,069)
\$1,378
\$339,340
4,336
10,275)
423)
\$332,978
累計折舊
106年1月1日餘額
折舊費用


淨兒換差額
106年12月31日餘額
\$83,877
9,435
135)
\$93,177
\$
5,442
542
2,304)
27)
3,653
\$_
\$1.099
\$14,941
4,144
2,145)
\$16,940
6.015
\$.
3,841
\$
148
3,507)
34)
448
\$
\$
228
\$
4,623
1,213
888)
42)
4,906
\$.
\$2,707
1,974
\$
312
1,069)

\$1,217
\$_
161
\$114,698
15,794
9,913)
238)
\$120,341
\$212,637
106年12月31日淨額


105年1月1日餘額




淨兒換差額
105年12月31日餘額
\$202,427
\$297,140
1,245)
\$295.895
8,546
\$
443
2,434)
206)
\$
6,349
\$18,722
3,828
\$22,550
\$
4,630
130)
\$
4.500
6,526
\$
2,040
602)
271)
7,693
\$
2,305
S
48
\$2,353
\$337,869
6,359
3,036)
1,852)
\$339,340
累計折舊
105年1月1日餘額
折舊費用


淨兒換差額
105年12月31日餘額
\$74,968
9,368
$\overline{\phantom{a}}$
459)
\$83,877
7,210
S
609
2,172)
205)
5.442
\$
\$10,273
4,668
\$14,941
3,290
\$
640
89)
3,841
\$_
4,213
\$
1,121
519)
192)
4,623
\$
1,620
354
\$1.974
\$101,574
16,760
2,691)
945)
\$114,698
105年12月31日淨額 \$212,018 907
\$
\$7,609 \$.
659
3.070
S.
379
\$.
\$224,642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建築物
主建築物 35至50年
內部裝潢 11年
機器設備 3至10年
研發設備 4年
辦公設備 3至5年
運輸設備 4至6年
其他設備 4年

合併公司設定抵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 參閱附註二九。

十四、無形資產





106年1月1日餘額 \$
22,949
$\mathfrak{S}$
8,116
\$
31,065
單獨取得 1,242 849 2,091
淨兌換差額 7) 7)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24,184
$\overline{\mathbb{S}}$
8,965
$\mathbb{S}$
33,149
累計攤銷
106年1月1日餘額 \$
19,264
\$
6,412
\$
25,676
攤銷費用 2,050 1,053 3,103
淨兌換差額 $\underline{6}$ 6)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21,308
$\overline{P}$
7,465
$\overline{P}$
28,773
106年12月31日淨額 \$
2,876
\$
1,500
\$
4,376
成 本
105年1月1日餘額 $\mathfrak{S}$
22,473
\$
6,307
\$
28,780
單獨取得 500 1,809 2,309
淨兌換差額 24) $\sqrt{24}$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22,949
\$
8,116
\$
31,065
累計攤銷
105年1月1日餘額 \$
18,651
\$
3,726
\$
22,377
攤銷費用 994 2,686 3,680
淨兌換差額 381) 381)
105年12月31日餘額 $\mathfrak{S}$
19,264
$\mathfrak{S}$
6,412
$\mathfrak{L}$
25,676
105年12月31日淨額 \$
3,685 \$
1,704
\$
5,389

合併公司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3年計提。

十五、其他資產

$\sim 10^{-1}$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暫付款 10,338
\$
\$
3,445
預付保險費 6,610 8,666
預付貨款 1,712
留抵税額 748 47
其他預付費用 701 1,918

114 2,444
\$20,223 16,520
S.
非流動
質押定期存款 (附註二九) 11,211
\$
\$
9,800

76 120
\$
11,287
\$
9,920

十六、長期借款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二九)
銀行借款(一) \$13,508 \$16,337
銀行借款(二) 12,997 15,091
26,505 31,428
減:列為一年內到期部分 4,181) 4,181)
長期借款 \$22,324 27,247
  • (一) 該銀行借款係以合併公司建築物抵押擔保自96年7月起,每個月為 一期償還,至111年7月償清,截至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 有效年利率皆為1.46%。
  • (二) 該銀行借款係以合併公司建築物抵押擔保,自102年10月起,每1 個月為一期償還,至112年10月償清,截至106年及105年12月 31日止,有效年利率皆為1.8%。

十七、其他負債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獎金 16,383
\$
\$17,277
應付薪資 9,059 14,283
應付勞務費 3,799 2,733
應付員工及董監事酬勞 2,390 3,582

9,677 15,335
\$41,308 \$53,210
其他流動負債
預收貨款 \$
5,933
\$
4,960
代收款 830 473

365
\$
7,128
5,433

十八、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 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 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2%提撥 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 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 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 户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 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65,482 \$66,321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31,072) (33,352)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4,410 \$32,969

$-41-$

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 變動如下:





淨確定福利




負債
(資產)
105年1月1日 \$ 75,255 ( 39,284) \$
35,971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428 428
利息費用 (收入) 1,279 698) 581
認列於損益
再衡量數
1,707 698) 1,009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
含於淨利息之金
額外) 460 460
精算(利益)損失一
經驗調整 1,399) 1,399)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399) 460 939)
雇主提撥 3,072) 3,072)
福利支付 9,242) 9,242
105年12月31日 66,321 33,352) 32,969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241 241
利息費用 (收入) 1,127 593) 534
認列於損益 1,368 593) 775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
含於淨利息之金
額外) 280 280
精算(利益)損失一
經驗調整 3,321 3,321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3,321 280 3,601
雇主提撥 2,935) 2,935)
福利支付 5,528) 5,528
106年12月31日 \$ 65,482 (\$ 31,072) \$
34,410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1.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 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1.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45% 1.70%
薪資預期增加率 3.00% 3.00%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現 率
增加 0.25% 2,047 2,136
减少 0.25% 2,138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1.00% 8,893 9,318
減少 1.00% 7,656 7,995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2,935 \$3,072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15 年 15 年

$\sim 10^{-11}$

and and the same

十九、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106 + 12H31H$ 105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128,000 128,000
額定股本 \$1,280,000 \$1,28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70,921 70,921
已發行股本 709,206 709.206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a} \cdot \mathbf{a} + \mathbf$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二) 資本公積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 (註)
股票發行溢價 8,331 8,331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31,731 31,731
庫藏股票交易 9,357 9,357
\$ 49,419 49,419

註: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 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 為限。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红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合併公司已於105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 議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及董監 事酬勞之分派政策。

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合併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 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 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 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 股東股息紅利。修正後章程之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 註二一、(五)及(六)員工福利費用。

另依據合併公司章程規定,合併公司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 計書、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 益等因素,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由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股 息 紅 利 時 , 得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為 之 ,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配 發 總 額 以 不 低 於 股利分配總額10%為原則。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合併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號函、金管證發字第1030006415號及「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等規定提 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於105年6月23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4年度虧 捐撥補案如下:

年初待彌補虧損 ( \$ 14,318)
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7,957
年底待彌補虧損 $(\frac{6}{9} \quad 6,361)$

本公司106年6月19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5年盈餘分 配案如下:

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 (元)
法定盈餘公積 \$2,263
特別盈餘公積 1.179
現金股利 19.149 \$
0.27

本公司107年3月22日董事會擬議106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 (元)
法定盈餘公積 \$1,181
特別盈餘公積 1,490
現金股利 9.078 0.128
SS.

有關 106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 107年6月29日召開之 股東常會決議。

(四) 特别盈餘公積

106年度 105年度
年初餘額 $\tild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年底餘額 $\overline{\phantom{a}}$

(五)其他權益項目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6年度 105年度
年初餘額
换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
$(\$ 1,279)$ 159
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年底餘額
1,295)
2,574)
1,438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06年度 105年度
年初餘額 98
S
62
S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損)益 3) 5,142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累計損益重分類至損
190) 5,106)
年底餘額

(六) 非控制權益

106年度 105年度
年初餘額 905 1,868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年度淨損 835) 848)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换算之兌換差額 25 115
年底餘額 905

二十、營業收入

106年度 105年度
商品銷售收入 \$528,026 \$509.780

二一、繼續營業單位淨利及其他綜合損益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 其他收入

106年度 105年度
利息收入一銀行存款 2,398 1,876
租金收入 445
補助款收入 (附註二四) $\overline{\phantom{a}}$ 967

791 542
3,634 3,385

(二)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6年度 105年度
外幣兌換淨損失 11,580)
΄\$
′\$
$3,279$ )
呆帳回升利益 3,369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淨利
190 5,055
處分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損
失) 395 36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工具利益 723 666

313) 91)
\$
7,216
1.988

(三) 財務成本

106年度 105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D 509

(四) 折舊及攤銷

106年度 105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794 \$16,760
無形資產 3,103 3,680

18.897 20,440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720
S
4,079
\$
營業費用 13,074 12,681
-15,794 16,760

(接次頁)

(承前頁)

106年度 105年度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662
\$
582
營業費用 2,441 3,098
3,103
\$
3,680
\$
(五)員工福利費用
106年度 105年度
退職後福利 (附註十八)
確定提撥計畫 $\mathbb{S}^-$
5,889
$\mathfrak{S}$
6,282
確定福利計畫 775 1,009
6,664 7,291
其他員工福利 168,420 173,914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175,084 \$181,205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32,203 \$32,930
營業費用 142,881 148,275

\$175,084 \$181,205

(六)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於 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分別以不低於 10%及不高於 5%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106及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 酬勞分別於107年3月22日及106年3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估列比例

106年度 105年
員工酬勞 10% 10%
董監事酬勞 2% 2%

$\triangle$ 額

106年度 105年度
32
員工酬勞 .aa∩ ιD $\overline{\phantom{a}}$ J ,985 Φ $\overline{\phantom{0}}$
董監事酬勞 398 $\overline{\phantom{a}}$ 597 $\blacksquare$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 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董事會決議配發 106 及 105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之金額 與106及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 107 及 106 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七)外幣兌換損益

106年度 105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3,347 \$5,727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14,927) 9,006)
淨 (損)益 $(\underline{\$ \ 11,580})$ $-3,279$ )

二二、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4,843
S
\$
3,939
未分配盈餘加徵 4
以前年度之調整 67 722)
4,914 3,217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3,102) 107
虧損扣抵 349 315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2,161 3,639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税前淨利 \$17,532 \$ 31,695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費用 2,980
S
S
5,388
免税所得 32)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858) 1,027)
未分配盈餘加徵 4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於本年度之調整 67 722)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2,161 3,639

本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 17%;中 國地區子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25%。

我國於107年2月經總統公布修正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將營利 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7%調整為20%,並自107年度施行。此外,107 年度未分配盈餘所適用之稅率將由10%調降為5%。106年12月31 日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預計因稅率變動而 於107年分別調整增加753仟元及6仟元。

(二)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106年度

遞 延 所 得 税 資 產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度 變 動 年 底 餘 額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 失 $\mathfrak{S}$ 1.425 $\mathfrak{s}$ 45 $\mathfrak{S}$ 1.470 未實現兌換損失 $161)$ 1,700 1,539 - ( 未休假奬金估列 1,260 1,260 其 $129)$ 他 97 $-32)$

1.135 3,102 4,237 虧損扣抵 349 349) 4,237 \$ 1,484 \$ 2,753 \$

105年度








年度變動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
\$ 1,436 (\$ 11 ) \$ 1,425
未實現兌換損失 725) 564 161)

531 660) $129$ -
1,242 107) 1,135
虧損扣抵 664 315) 349
906 422 1.484

(三)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33,068 \$ 26,013

(四)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未分配盈餘
87年度以後
(註) \$22,634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註) \$
171
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 106年度 (預計) 105年度
(註) 10.59%

$\hat{\mathcal{A}}$

註:107年2月公布生效之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修正內容已廢除兩稅 合一制度,106年度相關資訊已不適用。

(五) 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 104 年度止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 稽徵機關核定。

二三、每股盈餘

106年度 105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n 4r
稀釋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淨利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106年度 105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
之淨利
\$15,371 28,056
S.

106年度 105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70,921 70,921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154 307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71,075 /1.228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 餘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 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 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 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四、政府補助

本公司 102 年度取得經濟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新產品開發補助, 105年度為967仟元,該等金額已包含於其他收入項下。

  • 二五、營業租賃協議
  • (一)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主係承租土地及廠房,租賃期間為 3~21 年。依租約 規定,期滿時合併公司得續約,惟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得依規定調 整租金,目前每年土地租金約為 2,284 仟元。

截至106年12月31日及105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因營 業租賃合約所支付之存出保證金分別為377 仟元及449 仟元。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5,120 2,103
$1 - 5 +$ 12,393 5.777
超過5年 3,630 4,395
\$21,143 12,275

(二)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合併公司自106年第1季起將部分不動產出租,租 賃期間為 3年。所有營業租賃合約均包含承租人於行使續租權時, 依市場租金行情調整租金之條款。承租人於租賃期間結束時,對該 不動產不具優惠承購權。

截至106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收取之 保證金為114仟元。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收取總額如下:

106年12月31日

$\bar{t}$

. .
不超過1年 \$
742
$1 - 5 +$ 1,236
\$1,978

二六、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繼續經營之前提 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合併公司 之整體策略並無重大變化。

合併公司之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合併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二七、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資訊一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06年12月31日

$\mathbf{1}$ 等级 $\overline{2}$ 等級 3 等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
融資產 \$ 2,894 \$ \$ 2,89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 35,533 \$ $\mathfrak{P}$ 35,533
105年12月31日
1 等級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
融資產 2,629 \$ \$ 2,62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 74,339 \$ \$ \$
國內上市 (櫃) 有價證券 33 74,339
33

106及105年度無第1等級與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 之情形。

(二) 金融工具之種類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2,894 2,629
\$
放款及應收款 (註1) 470,982 447,26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5,533 74,372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註2)
142,986 129,562
  • 註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 流動、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質押定期存款等以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 註 2: 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長期借款(含 一年內到期之部分)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三)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及債務工具投資、現金及約當 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銀行借款、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合併公 司之 財 務 管 理 部 門 係 為 各 業 務 單 位 提 供 服 務 , 統 籌 協 調 進 入 國 內 與 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 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 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合併 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 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合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 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性金融工具與非衍生性金 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書面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 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目 的而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性金融工具)之交易。

財務管理部門每季對合併公司之董事會提出報告,該會係為專 責監督風險與落實政策以減輕暴險之獨立組織。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 幣匯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 $(2)$ ).

合併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 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之數個子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 易,因而使合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合併公司匯率暴 險之管理係於政策許可之範圍內,利用遠期外匯合約管理 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 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以及具匯率風險暴險之衍生工 具帳面金額,參閱附註三十。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金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 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係 為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 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 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及 指定為現金流量避險之遠期外匯合約,並將其期末之換算 以匯率變動1%予以調整。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 於各相關貨幣貶值1%時,將使稅前淨利增加之金額;當新 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1%時,其對稅前淨利之影響將 為同金額之負數。


106年度 105年度
\$1,344(i) \$1,701(i)
  • (i) 主要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 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美金計價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應付款項。
  • (2) 利率風險

因合併公司內之個體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 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合併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 及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一金融資產
\$174,424 \$139,251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一金融資產 139,601 207,039
一金融負債 26,505 31,428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 率曝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資產,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 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 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 率增加或減少0.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 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減少0.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 情況下,合併公司106及105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 /減少 113 仟元及 176 仟元。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 義務及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 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1.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 支應集團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1) 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係依合併公司最早 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按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包 含本金及估計利息)編製。因此,合併公司可被要求立即 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 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 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106年12月31日

短於 1 要求即付或
個月
至3 個月 3個月至1年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37,574 S 31,823 S \$ 25 69,422
其他應付款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
38,055 3.902 5.102 47,059
到期之部分) 348
75.977
697
36,422
3,136
3.136
22,324
27,451
26,505
142,986
105年12月31日
短於 1 要求即付或 個月 1 至 3 個月 3 個月至1年 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31,817 \$ 12,861 \$
246
\$ \$ 44,924
其他應付款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
45,449 2,356 5.051 52,856
到期之部分) 348 697 3,136 27,247 31,428
77,614 15.914 8,433 \$
27,247
\$ 129,208

二八、關係人交易

合併公司及子公司 (係合併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 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除已於其他 附註揭露外,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106年度 105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16,173 \$18,226
退職後福利 684 581
其他員工福利 2,803 3,397
19,660 22,204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二九、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向銀行借款、履約保證金及租賃押金之擔保 $\frac{a}{b^2}$ :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質押定期存款(帳列其他資產一
非流動) \$11,211 \$9,800
建築物-淨額 77,608 78,329
存出保證金 12,053 8,691
\$100,872 96,820

三十、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 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 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06年12月31日

貨幣性項目
\$ 5,161 29.76 \$ 153,591
364 35.57 12,947

1,221 4.565 5,574
\$ 172,112
貨幣性項目
645 29.76 \$ 19,195

819 4.565 3,739
$\mathfrak{s}$ 22,934

105年12月31日

貨幣性項目
\$ 5,762 32.250 \$ 185,825
340 33.900 11,526

1,249 4.617 5,767
\$ 203,118
貨幣性項目
489 32.250 \$ 15,770

533 4.617 2,461
\$ 18,231

合併公司於 106 及 105 年度已實現及未實現之外幣兌換損失分別 為 11,580 仟元及 3,279 仟元,由於外幣交易及集團個體之功能性貨幣 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捐益。

  • 三一、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1.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權益部分)。(附表一)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無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無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附表五)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 (不包含大陸被投資 公司)。(附表二)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請參閱附表三。
    1.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四。
  • 三二、部門資訊
  • (一)部門收入、營運結果及部門總資產與負債:

合併公司之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係著重於 產品之財務資訊,而每一產品皆具有相類似之經濟特性,每一產品 使用類似之製程,且透過統一集中之銷售方式銷售,故合併公司彙 總為單一營運部門報導。另合併公司提供給營運決策者複核之部門 資訊,其衡量基礎與財務報表相同,故106及105年度應報導之部 門收入及營運結果可參照 106 及 105 年度之合併綜合損益表;106 年及105年12月31日應報導之部門資產可參照106年及105年12 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二) 主要產品收入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主要產品收入分析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U介面多工機 \$246,979 \$260,261
光纖網路存取設備 159,670 128,249
網際網路接取設備 43,383 16,767
網管系統 33,121 17,654
時槽交換機 11,499 30,002

33,374 56,847
\$528,026 \$509,780

(三)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於三個地區營運一亞洲、歐洲與美洲。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繼續營業單位收入依營運地點區分與 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б
106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5年度
176,500 5 197,153 \$ 7,302 \$
8,608
175,454 97,800 209,711 221,423
94,999 123,463
72,255 77,693
8,818 13,671
528,026 509,780 217,013 230,031

非流動資產係不包含遞延所得稅資產、存出保證金及金融工具。 (四) 主要客户資訊:

佔合併公司營業收入淨額10%以上之客戶明細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客戶A \$62,901 \$113,913
客戶B \$62,244 \$34,088
客户C \$53,176 \$32,509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1
$\mathsf{I}$
$\mathbf{I}$
$\frac{1}{4}$
1
$\mathbf{I}$
I
J
I
1,812 644 51 24 $\overline{6}$ 74 12,000 23,533

€Ą
۴

$\frac{1}{2}$
t 1 ı ł ı

1,812 644 251 S ą, 74 12,000 23,533
Ġ,
股數、單位數(仟)帳 $^{19}$ N N 914 1,438 125
œ 流動 流動
$\mathsf{I}$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begin{array}{c}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

流動 流動 流動
金融資
$\pmb{\parallel}$
金融資)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一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一流動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一流動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一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一
金融資產
供出售
雪之
成本衡
備供出售 流動

人之間 I ł I I $\mathsf I$ I ł I ļ
有行
與發
4 股份有限公 Πņ
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東洋藥品工
鸿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宸鸿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正達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 聯邦貨幣市場基金
聯邦優勢策略全球債券;
傳承光電股份有限公

10
證券種 側側



#ļu



基基特
$\rightsquigarrow$
$\sqrt{ }$ ١'n HD. 四 匝 匝


$\star$

$\star$

$\star$

$\ast$
$\rightsquigarrow$
$\overline{\ast}$

$\ast$
公公公
* * *

註一:係按106年12月31日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股票收盤價計算。

註二:上列有價證券於106年12月31日並無提供擔保、質押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

$-62 -$

附表一

星通寶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6年12月31日

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1D.
3,923) 本公司之孫公 3,184)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有被投資公司本期認列之
$3,923$ 3,184)
末 股数(仟股) 比率(%) 帳面金額(註1) 本期損失(註1) 投資損失(註1) 倘 \$ 17,272 (\$ 7,107) (\$ 7,055) 本公司之子公司 (32) 14,937 2,335
100 $\overline{100}$ $\overline{100}$
3,896 1,792 2,400
領期
ķщ.
$\frac{1}{2}$ 期末上期期 ,644 仟元 USD 3,644 仟元 1,244 仟元 USD 1,244 仟元 ,400 仟元 USD 2,400 仟元
Ŀ $\omega$
$\star$ USD GSL SD.
E
١Ę٢

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BVI еK
資公司名稱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 i資訊股份有 Tech-Plan (BVI) Ltd. Tech-Plan (BVI) 香港景緻公司 Teleconmunication International Ltd
4 .≡i
限公司 Tech-Plan (BVI) Loop

註1:係依據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2:其中包含對天津祿普公司之遞延貸項金額567仟元。

$\bar{t}$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mathfrak{m}$

民國 106年1月1日至12月31 大陸投資資訊

附表三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स्र



木匯

кH

截已
÷

投價 134 2,326
3,485
未面
期候

١ļ
(6 2,502) 1,446) 3,184)
期資
本投
接資

直投

X
75 $\Xi$ g
本公司:
或間接:
·自台灣或
『資金額之未
300 仟元
8,928
71,424)
美金2,400 仟元
١١
期期末
BK
Ŧ 美金
69
G)
₩.

41
$\overline{\mathbf{E}}$
Ķα,
或收回投
出卖
Ŧ
本期匯


10
$\frac{1}{2}$
8,928
300 仟元
71,424)
m,
иĮ
ĽĻ.
黑旗
美金2,400 仟元
美金


本 匯
G)
$\overline{\mathcal{H}}$
$\ddot{\tau}$ ١ ١
:{œ 一封
领投
850仟元 300仟元
收賣本
美金
何目
備之研發、設美金 2,400仟元
40

₿Œ,

數據通訊設備及軟件開發、美金 數據通訊設備及軟件開發、 計、生產、加工及買
数據通信設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 津祿普公
к
津互通公
ж
慶燦通公司
$+$


$\mathcal{K}$

44
لقتا
陸地

777
ì
定赴大
Þ
\$462.

、伽神
ļШ


$\forall$

依颜

.
Ha



,236
823


LC

Ľ
A.


Ţ
41









.
Keç
3
40

975)
m.
(\$110.5)
١Ŕ
$\pm$

Ŧ







$\star$


註一:係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二:係依據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係香港景緻集團有限公司以天津星通分配之盈餘轉投資成立。

註四:涉外幣部分, 係按 106 年 12月 31日匯率 US\$1=\$29.76 換算為新台幣。

附表四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問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相關資訊

民國 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山地 $\overline{\mathbf{I}}$ $\overline{\phantom{a}}$

52

A
$\frac{\frac{1}{2}}{2}$
ı 0.1%
0.3%
禁禁 额百
(
14)
ង នា
ភូមិ
ភូមិ
感丧 ₫Η GĄ,
$\frac{1}{44}$ I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mathbf{I}}$
#
$\equiv$
玉以
分为 66 1.7
Įm
ಜಿ ಫ್ಲಸ್ಟ್
ಎಸ್
G)
货货






юļ


١К

註一︰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其成交價格係參考市場行情並由雙方決定之,惟亦需視關係人之資金狀況向其收付貨款。

註二:106年12月31日應收天津祿普及互通公司帳款分別為 6,913 仟元及 267 仟元, 内国逾期轉列其他應收關係人款。

單位:新台幣仟元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 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或率
;合併總營收』
! 資產之比 !
$0.7\%$
$0.6\%$
$0.7\%$
$0.7\%$
$0.3\%$
$0.3\%$
漿 佔總
铜交易條件 (註二 $\mathsf{l}$ $\Box$ $\blacksquare$ $\Box$ $\Box$ $\overline{\phantom{0}}$ $\blacksquare$ I
မာ 6,913
102 303 505
5,958 5055
6,914 505
6,912 6,912
E
他應收款 其智 暂付款
朝货收入

應收帳款
遵付帳款
其他應收款
應付帳款
人之關係(註一





$\rightsquigarrow$
Ħw

互通
燦通:

К җ
$\prec$



с

$\ddot{\phantom{0}}$ 註一:1係代表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 註二:合併公司售予關係人之銷售價格,均與其他客戶相當,但一般客戶之收款期限為30至90天,而關係人則為180天,惟目前暫依子公司資金狀況收取。

$-66-$

附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