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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P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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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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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025

LOOP Telecom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開會日期: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開會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一路二號

(園區同業公會 201 會議室)


1

目錄

壹、開會程序--- 2
貳、開會議程--- 3
一、報告事項--- 4
二、承認事項--- 4
三、臨時動議--- 5
四、散會--- 5

參、附件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6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9
三、一一四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 10
四、一一四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個體財務報表--- 20
五、盈餘分配表--- 30

肆、附錄
一、公司章程--- 31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35
三、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37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2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議程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開會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一路二號(園區同業公會201會議室)

壹、宣布開會

貳、主席致詞

參、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肆、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
二、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3


壹、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報請公鑑。

說明: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六頁(附件一)。

二、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報請公鑑。

說明: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九頁(附件二)。

三、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報請公鑑。

說明:依本公司章程第29條規定,一一四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本公司擬提撥董事酬勞 2% 計新台幣5,111,607元及員工酬勞 10% 計新台幣25,558,035元(含基層員工酬勞計新台幣1,277,902元),全數皆以現金方式發放。

貳、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已編製完成,上開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溫智源及葉東輝會計師查核,並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上述財務報表連同營業報告書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完成並提請董事會核議通過。

(二)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六頁(附件一)及第十頁至二十九頁(附件三、四)。

(三)敬請承認。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第三十頁(附件五)。

(二)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擬定分配現金股利每股3.2元(計新台幣181,556,608元),本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合計數,列入公司其他收入。並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相關除息基準日與配發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三)如嗣後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現增等,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息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四)敬請承認。

決議:


參、臨時動議

肆、散會

5


附件一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民國一一四年全球通訊市場在通訊傳播匯流與相互整合之趨勢下,持續朝向高速化、智慧化與安全化發展。隨著各國積極推動網路基礎建設升級,並因應 AI、雲端應用及資訊安全需求提升,帶動關鍵通訊與網通設備市場持續發展。對星通而言,一一四年係順應全球通訊基礎建設升級與關鍵應用需求持續提升之重要一年。隨著電力、公部門及交通等關鍵基礎設施對高可靠、高頻寬及資安防護之網路需求日益提高,本公司持續憑藉既有技術基礎與市場經驗,深化核心產品布局,並穩步推進海外市場拓展,以因應產業發展所帶來之新契機。

本公司全年合併營收為 NT$677,719 仟元,稅後淨利為 NT$195,605 仟元,每股盈餘為 NT$3.45 元。星通自產業型態成功轉型後,毛利率持續穩定維持於六成以上,相關訂單亦依既定規劃逐步推進,支撐整體營運維持穩健。整體而言,本公司於財務結構、償債能力及周轉率等方面皆維持良好表現,展現營運韌性與獲利基礎。

業務方面,去年全球共有四十一個國家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外銷占全年營收約七成五,其中美洲、歐盟及台灣市場皆有穩健表現。以產業別來看,電力及政府機關約占總營收七成,通訊及交通運輸市場則因新產品發展與應用成果逐步顯現,呈現成長 81% 之表現。一一四年約 80% 之營收來自 15% 之往來國家;全部 27 個產品線中,約 80% 之營收來自 15% 之銷售產品線,顯示本公司市場聚焦策略已逐步展現成效。未來本公司將持續深耕歐美與台灣市場,積極拓展新興市場,並與國際 SI 大廠合作開發新世代通訊技術,作為持續成長之重要動能。

一、營運成果與轉型契機

星通多年來專注於關鍵任務通訊(Mission Critical Communication, MCC)解決方案,產品應用涵蓋用戶接取層、傳輸骨幹層至網路核心層,並廣泛運用於電力、公部門、交通運輸、石油天然氣及電信等關鍵基礎設施領域。隨著全球通訊網路持續朝高速化、智慧化及安全化發展,MCC 網路架構亦隨客戶需求演進,由傳統 TDM 架構逐步轉向整合 SDH/SONET、MPLS-TP、OTN 及 IP 傳輸之混合式架構,以因應資料傳輸、影像應用、雲端連結及資安防護等多元需求。

在此產業趨勢下,星通持續投入新一代傳輸與接取整合設備之研發,提供兼容既有系統並具備彈性升級能力之解決方案,協助客戶於既有網路基礎上逐步完成升級與轉型。透過接取式聚合多工器、混合式骨幹設備、光傳輸整合設備及智慧網管平台之持續發展,星通得以滿足客戶自接取層至骨幹層之整體建設需求,並降低網路轉換過程中之維運風險與成本。

6


二、旗艦產品 G7800 與市場成果

本公司持續以 G7800 系列作為新一代 MCC 骨幹與接取整合平台之核心產品。G7800 採用先進技術架構,支援多速率傳輸、多樣化介面及彈性模組配置,可因應不同應用場景提供適切之傳輸與接取解決方案,並可支援客戶分階段建置或一次到位之整體升級需求。

G7800 系列亦具備高度可程式化設計,能配合客戶於設備建置多年後,仍持續進行功能擴充與客製化調整,以滿足 MCC 市場長生命週期、客製需求高及持續演進之應用特性。憑藉多年累積之技術經驗與市場實績,星通已具備因應 MCC 客戶多元需求之產品開發能力與系統整合經驗。

截至目前,G7800 已導入 11 個國家的電力公司、2 個國家的鐵路/地下鐵公司,並已應用於 1 個國家的石油與天然氣公司及 1 個國家的電信公司,顯示本公司產品已逐步獲得不同關鍵基礎產業客戶之肯定,並持續擴大海外市場應用範圍。

三、強化網管、資安與 AI 整合應用

除傳輸與接取產品外,星通近年亦持續強化網路管理、智慧維運及資安防護等整合應用,推出 iNMS 及 iNET 網管系統、AI 智慧網管運營架構、自動診斷模組及大數據分析系統,以協助客戶提升網路可視性、維運效率及系統韌性。

隨著各國基礎設施持續數位化,IT 與 OT 網路之分層管理與安全隔離需求日益提高,資安防護機制之需求亦持續增加。為回應此一市場發展趨勢,星通已投入 ISS2150 OT Firewall 等產品開發,並規劃推動新一代配電層(distribution layer)解決方案,以進一步擴展公司於 MCC 網路安全與整合應用領域之布局。

本公司相關產品與開發流程已取得 ISO27001、IEC62443-4-1 及 FIPS 140-3 等國際資安相關標準與認證,有助於提升產品於關鍵基礎設施市場之競爭力,並提供客戶更完整之安全防護基礎。

四、未來策略與產品布局

面對 MCC 市場持續朝高速傳輸、混合架構整合及安全防護強化之方向發展,星通未來將持續深化以下幾項重點布局:

  1. 持續推進 G7800 平台升級與應用擴展

本公司將持續強化 G7800 系列平台之傳輸、交換、加密與協定轉換能力,發展支援 MPLS-TP、OTN、EoS/CEP、電路仿真及多速率介面之整合應用,以提升平台於 MCC 骨幹、接取及跨層整合建設之適用性。

  1. 發展 TDM/IP 混合式傳輸解決方案

因應客戶既有 SDH/SONET 網路與新一代 MPLS-TP/IP 網路並存之需求,本公司將持續推出可支援傳統電路與封包傳輸共存之產品與模組,

7


包括接取式聚合多工器、混合式骨幹設備及相關電路保護與仿真功能,以協助客戶平順完成網路轉型。

  1. 拓展 IT/OT 隔離與資安防護應用

隨著關鍵基礎設施對資安要求日益提高,星通將持續推進 OT Firewall、政府組態管理及資安整合平台之產品發展,並結合 iNMS、iNET 等網管系統,提供自網路管理、異常診斷至安全防護之整體解決方案,以因應 IT 與 OT 環境分流管理及安全隔離之需求。

  1. 擴展新骨幹架構與整合型解決方案

本公司將持續投入新型骨幹網路架構之發展,包括 SDH/SONET、MPLS-TP、OTN 及 WDM 等多層傳輸技術之整合應用,以支援客戶建構具高可靠度、高擴充性及高安全性之骨幹與接取網路。透過整合傳輸、接取、光學與網管功能之全方位設備,進一步提升公司於 MCC 市場之解決方案完整度。

  1. 聚焦關鍵基礎設施轉型

本公司布局以 IEC 61850 為核心應用整合 L2/L3 Switch 與 MPLS-TP 之解決方案。骨幹網推行高密度 19 吋 10GbE 交換器,確保傳統業務向封包傳輸網路無縫遷移;邊緣場域則部署具備 PRP/HSR 零丟包冗餘技術的工業級 DIN Rail 機型。系列產品將導入後量子加密安全架構,建立兼具高可靠性與未來擴展性的網路生態,滿足大規模迴路遷移的零失誤需求。

五、結語

展望未來,本公司將持續深化「關鍵任務、安全、智慧化」之產品策略,並以 G7800 為核心平台,持續發展具高可靠度、高彈性及高整合能力之網路解決方案,以強化本公司於 MCC 市場之競爭優勢。

憑藉本公司於新一代骨幹傳輸領域累積之技術實績與成功案例,未來除可持續拓展國際市場應用機會外,亦將結合產品軟硬體功能發展垂直整合方案,提升整體解決方案附加價值,並逐步擴展維護服務與相關應用收入來源,以強化長期營運動能。

在新業務布局方面,本公司將持續優化 MCC Networking Product Portfolio,強化自動化測試系統之導入與應用,並持續擴展各項產品之利基市場與應用範圍,作為未來營運成長之重要基礎。

本公司將在既有基礎上持續強化經營管理,秉持開發新產品、拓展新市場之經營理念,穩健推動業務發展,並持續創造價值,以回報股東與客戶之支持。

董事長 葉茂林
總經理 葉茂林
會計主管 張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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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等;其中財務報表嗣經董事會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表冊經本審計委員會等查核完竣,認為符合公司法相關法令規定,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鑒核

此致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柯淑美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星通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星通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星通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星通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0


茲對星通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真實性

  1. 星通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 677,719 仟元,與收入認列相關之會計政策及資訊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及二一。星通集團主要營業收入係生產及銷售用戶迴路遙測介面器、高速率網路存取設備及智慧型網路資源管理多工器等相關產品,由於營業收入對星通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營業收入顯著成長之特定客戶,可能存有其交易真實性之風險,本會計師將其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2. 本會計師因應上述風險,執行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測試銷貨交易循環之攸關內部控制制度,以確認並評估進行銷貨交易時之攸關內部控制是否有效。

(2) 選樣抽核特定客戶之銷貨收入相關憑證與收款情形,以驗證交易已確實發生,且核對交易對象與收款對象是否存有異常情形。

其他事項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星通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星通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星通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11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星通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星通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星通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星通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12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星通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溫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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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葉東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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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1130349292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80032818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30 日


星通資訊

民國114

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六及二八) $ 301,161 23 $ 239,619 22
1110 透過模擬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21,938 2 17,178 2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33,599 3 1,560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8,366 1 9,593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九及二一) 288,441 22 146,602 14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及九) 901 - 770 -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364,197 28 359,902 33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 8,194 1 14,880 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026,797 80 790,104 73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及二八) 10,500 1 10,500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二及二八) 141,862 11 153,135 14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33,838 3 36,158 3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四及二八) 27,351 2 28,538 3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1,046 - 1,855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7,350 1 6,870 1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二八) 18,715 1 43,765 4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18,407 1 10,476 1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59,069 20 291,297 27
1XXX 資產總計 $ 1,285,866 100 $ 1,081,401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十七及二八) $ 135,000 11 $ -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11,822 1 4,596 -
2170 應付帳款 89,757 7 34,731 3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 80,622 6 85,542 8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32,247 3 19,779 2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2,065 - 2,002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5,541 - 8,176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357,054 28 154,826 14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1,160 - 2,726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38,199 3 40,264 4
2645 存入保證金 1,185 - 1,597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1,924 - 6,772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42,468 3 51,359 5
2XXX 負債總計 399,522 31 206,185 19
權益(附註四及二十)
3110 普通股股本 567,365 44 567,365 52
3200 資本公積 43,953 3 43,953 4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68,294 6 46,947 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648 - 2,751 -
3350 未分配盈餘 206,937 16 216,848 20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77,879 22 266,546 25
3490 其他權益 ( 2,853 ) - ( 2,648 ) -
3XXX 權益總計 886,344 69 875,216 81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285,866 100 $ 1,081,401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資格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度

民國114年及113年度月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惟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100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一) $ 677,719 100 $ 649,951 100
5110 營業成本(附註十及二二) 216,093 32 204,836 32
5900 營業毛利 461,626 68 445,115 68
營業費用(附註二二)
6100 推銷費用 44,612 6 45,304 7
6200 管理費用 53,373 8 49,407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67,185 25 158,505 24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65,170 39 253,216 39
6900 營業淨利 196,456 29 191,899 2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二)
7100 利息收入 7,116 1 11,902 2
7010 其他收入 13,436 2 15,120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249 1 24,779 4
7050 財務成本 ( 2,363) - ( 1,915)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8,438 4 49,886 8
7900 稅前淨利 224,894 33 241,785 37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29,289 4 32,728 5
8200 本年度淨利 195,605 29 209,057 32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831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十九及二十)
8311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0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958 - $ 4,419 1
836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0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05 ) - 103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2,753 - 4,522 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98,358 29 $ 213,579 33
9710 每股盈餘(附註二四)
9810 基本 $ 3.45 $ 3.68
稀釋 $ 3.42 $ 3.66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代碼 其他權益項目
股數(仟股) 金額 資本公積 法定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之兌換差額 之兌換差額 權益總計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56,737 $ 567,365 $ 43,953 $ 26,563 $ 2,786 $ 205,278 ($ 2,751) $ 843,194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20,384 - ( 20,384)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35) 35 - -
B5 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181,557) - ( 181,557)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209,057 - 209,057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4,419 103 4,522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213,476 103 213,579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56,737 567,365 43,953 46,947 2,751 216,848 ( 2,648) 875,216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21,347 - ( 21,347) - -
B17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103) 103 - -
B5 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187,230) - ( 187,230)
D1 114年度淨利 - - - - - 195,605 - 195,605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2,958 ( 205) 2,753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98,563 ( 205) 198,358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56,737 $ 567,365 $ 43,953 $ 68,294 $ 2,648 $ 206,937 ($ 2,853) $ 886,344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與共同資產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224,894 $ 241,785
A2000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9,434 18,602
A20200 攤銷費用 2,078 3,02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7,637 ) ( 1,884 )
A20900 財務成本 2,363 1,915
A21200 利息收入 ( 7,116 ) ( 11,902 )
A21300 股利收入 ( 212 ) ( 47 )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401 2,152
A24100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7,715 ( 9,120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1,227 ( 9,360 )
A31150 應收帳款 ( 141,140 ) 87,005
A31180 其他應收款 335 ( 230 )
A31200 存 貨 ( 6,696 ) 12,920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6,686 ( 6,927 )
A32125 合約負債 7,226 35
A32150 應付帳款 54,711 ( 1,659 )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88 ) ( 2,580 )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2,635 ) ( 1,567 )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4,973 ) ( 4,630 )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4,848 ) ( 7,470 )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153,725 310,063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2,336 ) ( 2,164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8,867 ) ( 60,021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32,522 247,87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34,135 ) ( 751,059 )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1,560 854,224

(接次頁)

18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7,726) ($ 4,753)
B00200 出售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603 -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9,598) ( 8,978)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25,050 ( 10,854)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1,269) ( 320)
B07500 收取之利息 6,650 12,781
B07600 收取之股利 212 4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8,653) 91,08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35,000 -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 192,000)
C03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 412) 104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2,002) ( 2,256)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87,230) ( 181,557)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54,644) ( 375,709)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7,683) 7,288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61,542 ( 29,455)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39,619 269,074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01,161 $ 239,61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附件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20


茲對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真實性

  1.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營業收入為 676,196 仟元,與收入認列相關之會計政策及資訊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及二一。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收入係生產及銷售用戶迴路遙測介面器、高速率網路存取設備及智慧型網路資源管理多工器等相關產品,由於營業收入對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營業收入顯著成長之特定客戶,可能存有其交易真實性之風險,本會計師將其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2. 本會計師因應上述風險,執行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測試銷貨交易循環之攸關內部控制制度,以確認並評估進行銷貨交易時之攸關內部控制是否有效。

(2) 選樣抽核特定客戶之銷貨收入相關憑證與收款情形,以驗證交易已確實發生,且核對交易對象與收款對象是否存有異常情形。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21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22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溫智源

會計師 葉東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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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30349292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0980032818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30日


夏城百貨銀行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六及二八) $ 294,739 23 $ 236,413 22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21,938 2 17,178 2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33,599 3 1,560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8,366 1 9,593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九及二一) 288,441 22 146,602 14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二一及二七) 74 - 1,963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九及二七) 2,525 - 1,019 -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362,244 28 356,762 33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及二七) 9,137 1 15,670 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021,063 80 786,760 73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及二八) 10,500 1 10,500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一) 1,156 - 3,465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二及二八) 139,016 11 149,859 14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31,891 3 34,136 3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四及二八) 27,351 2 28,538 3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1,046 - 1,855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7,350 1 6,870 1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二八) 18,715 1 43,765 4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18,407 1 10,476 1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55,432 20 289,464 27
1XXX 資產總計 $ 1,276,495 100 $ 1,076,224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七) $ 135,000 11 $ -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11,822 1 4,596 -
2170 應付帳款 89,646 7 34,614 3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1,057 - 5,652 1
222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 70,391 5 74,921 7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32,247 3 19,779 2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2,065 - 2,002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5,455 - 8,085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347,683 27 149,649 14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1,160 - 2,726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38,199 3 40,264 4
2645 存入保證金 1,185 - 1,597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1,924 1 6,772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42,468 4 51,359 5
2XXX 負債總計 390,151 31 201,008 19
權益(附註四及二十)
3110 普通稅稅本 567,365 44 567,365 52
3200 資本公積 43,953 3 43,953 4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68,294 6 46,947 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648 - 2,751 -
3350 未分配盈餘 206,937 16 216,848 20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77,879 22 266,546 25
3490 其他權益 ( 2,853 ) - ( 2,648 ) -
3XXX 權益總計 886,344 69 875,216 81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276,495 100 $ 1,076,224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24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星通

星通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惟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1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一及二七) $ 676,196 100 $ 650,733 100
511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二及二七) 218,196 32 210,868 33
5900 營業毛利 458,000 68 439,865 67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458,000 68 439,865 67
營業費用(附註二二)
6100 推銷費用 44,203 7 44,771 7
6200 管理費用 48,054 7 46,252 7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67,185 25 158,505 24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59,442 39 249,528 38
6900 營業淨利 198,558 29 190,337 2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二)
7100 利息收入 7,113 1 11,897 2
7010 其他收入 13,436 2 15,086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249 1 23,547 4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四) ( 2,342 ) - ( 1,896 ) -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失)利益份額(附註四) ( 2,104 ) - 2,797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6,352 4 51,431 8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 224,910 33 $ 241,768 37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29,305 4 32,711 5
8200 本年度淨利 195,605 29 209,057 32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十九及二十)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958 - 4,419 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05) - 103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2,753 - 4,522 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98,358 29 $ 213,579 33
每股盈餘(附註二四)
9710 基本 $ 3.45 $ 3.68
9810 稀釋 $ 3.42 $ 3.66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星田

11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1日至12月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代碼 其他權益項目
股數(仟股) 金額 資本公積 法定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之兌換差額 權益總計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56,737 $ 567,365 $ 43,953 $ 26,563 $ 2,786 $ 205,278 ($ 2,751) $ 843,194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20,384 - ( 20,384)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35) 35 - -
B5 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181,557) - ( 181,557)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209,057 - 209,057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4,419 103 4,522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213,476 103 213,579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56,737 567,365 43,953 46,947 2,751 216,848 ( 2,648) 875,216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21,347 - ( 21,347) - -
B17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103) 103 - -
B5 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187,230) - ( 187,230)
D1 114年度淨利 - - - - - 195,605 - 195,605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2,958 ( 205) 2,753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98,563 ( 205) 198,358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56,737 $ 567,365 $ 43,953 $ 68,294 $ 2,648 $ 206,937 ($ 2,853) $ 886,344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星通信訊號檢測中心

儲數型及計算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224,910 $ 241,768
A2000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9,004 18,151
A20200 攤銷費用 2,078 3,02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7,637 ) ( 1,884 )
A20900 財務成本 2,342 1,896
A21200 利息收入 ( 7,113 ) ( 11,897 )
A21300 股利收入 ( 212 ) ( 47 )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401 2,152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失(利益)份額 2,104 ( 2,797 )
A24100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7,831 ( 8,869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1,227 ( 9,360 )
A31150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139,251 ) 85,042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1,043 ) ( 63 )
A31200 存 貨 ( 7,883 ) 13,953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6,533 ( 2,940 )
A32125 合約負債 7,226 35
A32150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50,121 413
A32180 其他應付款 302 ( 3,891 )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2,630 ) ( 1,589 )
A32240 淨確定福利資產 ( 4,973 ) ( 4,630 )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4,848 ) ( 7,470 )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150,489 310,99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2,315 ) ( 1,647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8,883 ) ( 60,006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29,291 249,345

(接次頁)

28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34,135) ($ 751,059)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1,560 854,224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7,726) ( 4,753)
B00200 出售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603 -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9,583) ( 8,978)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25,050 ( 10,854)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1,269) ( 320)
B07500 收取之利息 6,650 12,776
B07600 收取之股利 212 4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8,638) 91,08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35,000 -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 192,000)
C03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 412) 104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2,002) ( 2,256)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87,230) ( 181,557)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54,644) ( 375,709)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7,683) 7,288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58,326 ( 27,993)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36,413 264,406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94,739 $ 236,413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附件五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8,373,612
114 年稅後淨利 195,605,290
加: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2,958,288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
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198,563,578
減:法定盈餘公積 (19,856,358)
減:依法提列轉特別盈餘公積 (205,355)
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186,875,477
減:股東現金紅利 (181,556,608)
期末未分配盈餘 5,318,869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30


附錄一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CC0110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一、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左列產品

1、用戶迴路遙測介面器、保安器及其組件
2、專線反應器及其組件
3、字幕電話及其組件
4、智慧型網路資源管理多工器

網路存取設備含 T1/E1、FT1/FE1 CSU 和 CSU/DSU 及其組件

博碼調變載波終端機含 D4/AD4 及其組件

64K/56Kbps 傳輸設備含 DDS 及其組件

高速數位用戶傳輸系統及其組件

DLC 數位用戶迴路載波器

5、區域/廣域網路設備、網路管理系統、其次系統及其組件
6、整體服務數位網路終端轉接器、其次系統及其組件
7、有線電視用轉換器、選台器及其組件
8、通訊系統電源供應器及其組件
9、無線電通訊系統及其組件

二、與上項業務相關之諮詢、設計、安裝、維修
三、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竹科學園區,並得視實際需要經董事會決議後及主管機關核准後,於國內外適當地點設立分支機構。

第三條之一:本公司因業務或投資事業需要,得為對外保證。

第三條之二:本公司得視業務上之必要對外轉投資,其投資總額得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有關轉投資額度之限制,轉投資之經營決策授權董事會決定。

第四條:刪除。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拾貳億捌仟萬元,分為壹億貳仟捌佰萬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之。其中包括新台幣貳億元,分為貳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係預留供轉換公司債轉換使用;新台幣壹億元,分為壹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係預留供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時使用。

第五條之一:本公司申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其認股價格以低於發行日之收盤價時,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


使之。

第五條之二:本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應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六條:本公司發行股票時,其股票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且應加以編號,並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七條:刪除。

第八條:刪除。

第九條:股東名稱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本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從為之。

第十一條:本公司之股務作業,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辦理。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二條:本公司股東會分下列兩種:

一、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由董事會依法召集之。

二、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第十三條: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將開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及公告各股東。對於持有記名股票股未滿一仟股股東,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十三條之一: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經濟部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四條:本公司各股東,除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四條之一: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五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加蓋留存本公司之印鑑,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第十六條: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十七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前述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連同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

第四章 董事、審計委員會及經理人

第十八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五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公司全體董事之股份總額悉依有關主管機關規定辦理。本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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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

股東會於任期未屆滿前,經決議改選全體董事者,如未決議董事於任期屆滿始為解任,視為於改選完成時解任。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董事會之職權,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之一: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内就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購買責任保險。

第二十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之決議,除依公司法及本章程有規定外,應有全體董事過半數董事之出席,並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時,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第二十二條: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時,得委託其他董事依法代理出席,前項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擇一方式為之。

第二十三條:審計委員會之職權,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審計委員會之人數、任期、職權、議事規則及行使職權時,公司應提供資源等事項,以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另訂之。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董事長提名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任免之。總經理應依照董事會決議,處理公司業務。

第二十六條:刪除。

第五章 會計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辦理決算,年度決算後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定造具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送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請股東會承認之。前各項表冊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二十八條:股息視公司盈餘狀況由股東會決定之,惟公司無盈餘時不得以本作息。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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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由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佔全部股利之比率不少於百分之十為原則。

第三十條:刪除。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董事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國內外業界水準,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組織規章及辦事細則另訂之。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章辦理之。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於八十年十月二十八日經全體發起人同意後訂立,於八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第一次修訂,八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次修訂,八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第三次修訂,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次修訂,八十七年四月十三日第五次修訂,八十八年六月三日第六次修訂,八十九年五月十二日第七次修訂,九十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八次修訂,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九次修訂,九十六年六月七日第十次修訂,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一次修訂,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第十二次修訂,一〇〇年六月二十四日第十三次修訂。一〇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四次修訂。一〇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十五次修訂。一〇四年六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次修訂。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次修訂。一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十八次修訂。一〇九年六月三十日第十九次修訂。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次修訂。一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一次修訂。一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二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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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一、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規則辦理。
二、公司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權計算之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四、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五、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任職六個月以上,並了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六、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七、自受理股東報到時起,須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佈散會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十、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十一、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十二、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十三、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十四、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答覆。

十五、主席對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十六、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記錄。

股東會之決議項,應做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十七、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十八、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無異議者,視為全數通過。如有異議,主席得改以出席股東表決權數減去異議股東表決權數後,視為同意股東之表決權,其已通過所需之表決權數者,亦視為通過。以上二表決方式之效力,均與投票表決相同。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紀錄。

十九、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二十、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二十一、本辦法由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八十八年六月三日股東會通過訂定。

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一次修正。

一〇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二次修正。

一〇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三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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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一、本公司已發行股數為56,736,440股。
二、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持有股數應為4,538,915股。
三、截至民國115年4月28日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止,全體董事持有股數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持有股數
董事長 葉茂林 5,625,844
董事 陳華齡 1,403,337
董事 吳明澤 1,000
董事 邱東昇 288,485
獨立董事 張國華 0
獨立董事 吳墳文 0
獨立董事 江民雄 0
獨立董事 柯淑美 0
董事合計 7,31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