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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P — Annual Report 2014
Nov 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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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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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3 及 102 年度
$\sim 10^{-1}$
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8號8樓 電話: (03)5787696
§目 錄§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 告 財 務 報 |
||
|---|---|---|
| 目 項 |
頁 | 註 號 附 編 次 |
| 一、封 面 |
$\mathbf{1}$ | |
| アンディスク ちょうしゃ ちょうしゃ ちょうしゃ かいじょう かいじょう かいじょう かいじょう かいじょう しゅうしゃ 二、目 |
$\overline{2}$ | |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 3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 4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5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6 \sim 7$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8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9 - 10$ | |
|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11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1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 $11 - 19$ | $\equiv$ |
| 用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9 - 30$ | 四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 $30 - 31$ | 五 |
| 定性之主要來源 | ||
|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 $31 - 54$ | 六〜ニ八 |
| (七)關係人交易 | 54 | 二九 |
| (八) 質抵押之資產 | 54 | 三十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 ||
| 承諾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 (十二)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 | $54 - 55$ | |
| 訊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55 - 56$ | ミニ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55 - 56$ | $E =$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56 \cdot 58 \sim 59$ | 三二 |
| 4.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 | $56 \cdot 60$ | $\Sigma$ $\simeq$ |
| 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 ||
| 形及金額 | ||
| (十四)部門資訊 | $56 - 57$ | 三三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 103年度 (自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依「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 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 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葉 茂 林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R.O.C.
Tel: +886 (2) 254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 鑒 :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3年及 102年 12月 31日之合 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 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 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 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 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 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 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表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星通資訊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 103 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3 及 102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칽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黄 師 |
裕 | 峰 | 會 | 計 | 師 | 林 | 鴻 | 鵬 | ||
|---|---|---|---|---|---|---|---|---|---|---|---|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
||||||||||
| 華 | 民 | 國 | 104 | 年 | З | 月 | 27 | Ε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ш | Ж 崗 |
LŊ, | ᠇᠇ | ပာ | Ξ | ∢ | $\mathbf{e}$ | Ŋ | in | 8 | 옘 | ᅨ | |||||||||||||
|---|---|---|---|---|---|---|---|---|---|---|---|---|---|---|---|---|---|---|---|---|---|---|---|---|---|---|
| 102412733 | ≪ | 48,499 $\bullet$ |
2,112 | 7,714 | 49,339 | 107,664 | 45,472 | 321 | 38,293 | 84,086 | 191,750 | 709,206 | 49,419 | 4,761 | 19,618 | 24,379 6.803 |
789,807 | 6,209 | 796,016 | 987,766 ₩ |
||||||
| æ | $\infty$ | ðĻ | ↔ | ∾ | r | ମ୍ବ | R | LD. | R | R | $\frac{1}{2}$ | |||||||||||||||
| 103年12月31日 | 檃 ≮a |
81,236 ₩ |
t | 7,714 | 67,431 | 156,381 | 37,317 | 1,264 | 35,983 | 74,564 | 230,945 | 709,206 | 49.419 | 6,723 | 12,834 | 4,382 19,557 |
782,564 | 6,315 | 788,879 | \$1,019,824 | ||||||
| 蝴 業 啖 塚 流動負債 |
Ч 當期所得稅負債 (附註四、五及 應付帳款 (附註四) |
ก |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十七及 $\frac{1}{4}$ |
其他负债一流動(附註十八) | 流動負債總計 | 非流動負債 | 長期借款 (附註十七及三十) | 感計退休金負債 (附註四、五及十 存入保證金 |
$\hat{t}$ | 非流動負債總計 | 負債總計 | 踏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附註四、二 $+22 = 12$ |
脊通股股本 | 保留盈餘 资本公核 |
法定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
本公司案主之權益合計 | 非控制模益 | 植益德村 | \$ 颦 պ 橫 啖 惇 |
|||||
| 审 щ ∢ 5 ড়ৣ DG ណ្ដ 帀 |
d, H) 弋 |
230 2170 |
2320 | 2399 | 2100 | 2540 | 2645 2640 |
25XX | $2X$ $X$ $X$ | 3110 | 3200 | 3310 | 3350 | 3300 5490 |
310 x | 36X | 3XXX | 瘋 | ||||||||
| 國家 日本家 有特点 뼺 國 К 뻬 |
Щ 51 |
æ | $\boldsymbol{\mathcal{Z}}$ | $\mathbf{a}$ | Η | $\mathfrak{a}$ | $\frac{8}{2}$ | $\frac{26}{5}$ | ٠ N |
S Ν |
$\frac{50}{2}$ | |||||||||||||||
| 102年12月 | 岸 $ \mathbf{H} $ |
272,256 ÷ |
3,165 | 12,822 | 101,345 | 111,690 | 616 | 7,257 161,141 |
670,292 | 4,729 | 259,942 | 6,347 | 2,697 20,749 |
23,010 317,474 |
987,766 أدنه |
|||||||||||
| m | X | g | N | 15 | $\mathbf{H}$ | g | $\mathbb{Z}$ | S | ۱ N | Nļ $\mathbb{R}$ |
$\frac{50}{2}$ | |||||||||||||||
| 103年12月31 | 際 ≪ |
237,594 ₩ |
3,330 | 14,903 | 150,866 | 107,497 | 734 | 204,144 | 729,340 10,272 |
5,103 | 239,856 | 7,196 | 1,743 20,198 |
16,388 290,484 |
\$1,019.824 | |||||||||||
| 虛 凉勤资產 牧 4 |
现金及约當现金(附註四及六)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附註四及七) |
借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 及入 |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附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五 註四及十) |
$k + -1$ |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及十一 | 存货(附柱四及十二) | 其他寶產一流動(附註十五) 流動資產總計 |
借供出售金融资產-非流動 (附註 非流動資產 |
四及八 | 以成本街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五 (附註四及九) |
+ 、十三及三十) 其他無形寶產(附註四丶五及 |
$\widehat{\mathbf{B}}$ | 逃延所得稅資產 (附註四、五及二 | 存出保证金 $\widehat{\mathfrak{g}}$ |
其他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十六及三 | 非流動資產合計 $\widehat{+}$ |
$\frac{1}{2}$ 颦 쎽 恤 |
||||||
| 弋 | 1100 | ELL | 1125 | 1147 | 1170 | 1200 | $\begin{array}{c} 130\times\ 1470 \end{array}$ | $\overline{2}$ | 1523 | 1543 | 1600 | 1821 | 1840 | 1920 | 1980 | 15X | IXXX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會計主管:何華琦

-12 、通
經理人:葉茂林
第二章
第二章
董事長:萊茂林
及子公司 星通資訊股 솜 至 12 月 31 日 民國 103年及10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epsilon$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100 | 營業收入 | \$ | 532,353 | 100 | \$ | 603,841 | 100 |
| 5110 | 營業成本 (附註十二、二一及 二六) |
288,295 | 54 | 337,849 | 56 | ||
| 5950 | 營業毛利 | 244,058 | 46 | 265,992 | 44 | ||
| 營業費用(附註四、二一、二 六及二九) |
|||||||
| 6100 | 推銷費用 | 49,899 | 9 | 49,613 | 8 | ||
| 6200 | 管理費用 | 56,660 | 11 | 58,583 | 10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34,449 | 25 | 130,421 | $\overline{22}$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241,008 | 45 | 238,617 | 40 | ||
| 6500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二 $-$ ) |
3,016 | |||||
| 6900 | 營業淨利 | 6,066 | $\mathbf{1}$ | 27,375 | 4 | ||
| 701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附註四、二一 及二五) |
5,175 | $\mathbf{1}$ | 12,973 | $\overline{2}$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四 及二一) |
||||||
| 7050 | 財務成本 (附註二一) | 6,188 931) |
$\mathbf{1}$ | 4,024 725) |
$\mathbf{1}$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合計 | 10,432 | $\overline{2}$ | 16,272 | 3 | |||
| 7900 | 稅前淨利 | 16,498 | $\overline{3}$ | 43,647 | $\overline{7}$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五及二 $=$ ) |
4,394) | $\left( \underline{\ \ }\ 1\right)$ | $\left(\frac{5,076}{2}\right)$ | (1) | ||
| 8200 | 本年度淨利 | 12,104 | $\overline{2}$ | 38,571 | 6 | ||
| (接次頁) |
(承前頁)
$\sim 10^6$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碼 代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 ||||||
| 换算之兌換差額 | (\$ | 2,840) | \$ | 4,704 | $\mathbf{1}$ | ||
| 8360 |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失 | 144) | 317) | ||||
| 83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 ||||||
| 現評價損益 | 764 | 442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 | ||||||
| 額)合計 | 2,220) | 4,829 | $\mathbf{1}$ |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9,884 | $\overline{2}$ | \$ | 43,400 | 7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本公司業主 | \$ | 12,343 | $\overline{2}$ | \$ | 40,122 | 6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239) | 1,551) | ||||
| 8600 | \$ | 12,104 | \$ | 38,571 | 6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本公司業主 | \$ | 9,778 | $\overline{2}$ | \$ | 44,551 | 7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106 | 1,151 ) | ||||
| 8700 | $\overline{\mathfrak{p}}$ | 9,884 | $\overline{2}$ | \$ | 43,400 | 7 | |
| 每股盈餘 (附註二三) | |||||||
| 9710 | 基 本 |
$\overline{e}$ | 0.17 | \$ | 0.57 | ||
| 9810 | 稀 釋 |
\$ | 0.17 | $\overline{P}$ | 0.56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sim 10^{-1}$

| ш | ||
|---|---|---|
| 51 | ||
| Æ | ||
| 公司 | ٩ | |
| l | ||
| Barried Street | ||
| i | ||
| 犔 | Þ, | |
| 焨 | 놱 | |
| 뻬 | 103 | |
| 國 | ||
| 叱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際 795,168 R 썗 ₩ 様 |
42,552 42,552 |
38,571 | 4,829 | 43,400 | 796,016 | 17.021 17,021 |
12,104 | 2,220 | 9,884 | 788.879 المه |
|
|---|---|---|---|---|---|---|---|---|---|---|---|
| 糊 一十八世纪一 7,360 非控制推 ₩ |
1,551) | Ş | 1.151 | 6,209 | 239) | 345 | $\frac{8}{2}$ | 6315 اء |
|||
| 뼈 樵 |
$\pm$ 787,808 ₩ ∢⊧ |
42,552 42,552 |
40,122 | 4,429 | 44,551 | 789,807 | 17,021 17,021 |
12,343 | 2,565 | 9,778 | 782.564 ഄ |
| Ŋ | 御 명 13 ш 586) (頼) 袒 Ŧ. 幤 未實现 渠 求 $\mathbf{e}$ 2며 섞 框 |
ŧ | 442 | 442 | 14 | ŧ | 764 | 764 | S ₩ |
||
| 44 | 震 其 他 稚 國外營運機構 财務報表換算 2,643 之兄换差 €9 |
4,304 | 4,304 | 6,947 | ۰ | 3,185 | 3,185 | 3.762 ⇔ |
|||
| 轢 | 袭 袋 27,126 煳 ř. 仒 嚩 ₩ ₩ |
4,761 42,552 47,313 |
40,122 | 317 | 39,805 | 19,618 | 1,962 18,983 17,021 |
12,343 | 14 | 12.199 | 12.834 ₩ |
| 厛 ∢ |
犊 ŞB ∢ 钗 ΨĐ 毕 想 |
4,761 4,761 |
4,761 | 1,962 1.962 |
6.723 e۵ |
||||||
| * | \$ 419 么 ধ * ₩ : ¦{¤ |
$\ddot{\phantom{1}}$ | 419 a, |
$\mathbf{I}$ | ٠ | 419 क اوه |
|||||
| Ķ | 貘 ₩ 709,206 Ø 4 |
709,206 | ٠ | ۱ | t | 1 | $-709,206$ ക് |
||||
| 暧 醬 |
(仟股) 70,921 股数 寝 |
70,921 | $\mathbf{1}$ | 70.921 | |||||||
| 102年1月1日徐額 | 分配後餘額 法定盈餘公積 盈餘指撥及分配 現金股利 |
102年度淨利 (净損) | 102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10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02年12月31日徐額 | 本公司普通股现金股利 分配後餘額 法定盈餘公積 盈餘指撥及分配 |
103年度净利 (净损) | 10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103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 103年12月31日徐額 | |
| 大學 | В5 E |
E | B, | B5 | $\overline{\mathbf{N}}$ | ដ ង |
Z | B | B5 | $\overline{\mathcal{N}}$ |
圖譜
會計主管:何華琦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葉茂林

董事長:禁茂林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 碼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期税前淨利 | \$ 16,498 |
\$ 43,647 |
| A20000 | 調整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16,227 | 17,877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3,656 | 6,187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931 | 725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3,216) | 3,140) |
| A23100 | 處分投資利益 | 48) | 312) |
| A225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016) | |
| A24100 |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1,271) | 4,539 |
| A30000 | 營業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10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商品 | 176) | 553 |
| A31150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8,093 | 25,711)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16 | 12) |
| A31200 | 貨 存 |
43,003) | 22,639) |
| A31240 | 其他資產 | 2,565) | 9,217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32,590 | 10,016) |
| A32230 |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 16,332 | 8,993 |
| A32240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2,454) | 2,724)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38,594 | 27,184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908) | 699)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3,815) | 4,378)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33,871 | 22,107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100 | 取得原始認列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 ||
|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587) | 4,190) | |
| B00300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1,100) | 13,994) |
| B00600 |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 49,521) | |
| B00200 | 出售原始認列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 ||
|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598 | 2,096 | |
| B00400 | 出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29,457 | 18,727 |
| B00700 | 出售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價款 | 3,745 | |
| B07500 | 收取之利息 | 3,082 | 2,809 |
(接次頁)
(承前頁)
$\bar{z}$
| 代 碼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B02700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4,045) | (\$ | 47,079) |
| B04500 | 購置其他無形資產 | 4,824) | 4,775) |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359 |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6,056) |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551 | |||
| B06600 | 其他資產減少 (增加) | 6,172 | 13,567) |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8,858) | 62,284)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1600 | 舉借長期借款 | 21,400 | |||
| C01700 | 償還長期借款 | 8,155) | 6,480) | ||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943 | |||
| C03100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85) | |||
| C04500 | 支付股利 | 17,021 ) | 42,552) |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4,233) | 27,717) | ||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5,442) | 1,268) | ||
| EEEE |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數 | 34,662) | 69,162) | ||
| E00100 |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72,256 | 341,418 | ||
| E00200 |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S | 237,594 | \$ | 272,256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sim 10$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 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星通 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星通公司)係於80年12月設 立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並於同年12月開始營業,所營業務主要為從 事於用戶迴路遙測介面器、保安器及其組件、專線反應器及其組件、 字幕 電話及其組件、智慧型網路資源管理多工器等產品之研究、開發、 生產、製造及銷售。
星通公司股票自90年2月起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上櫃買賣,並於91年8月起轉至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星通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4年3月27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尚未生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年 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 及解釋公告 (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 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函,星通公司及 由星通公司所控制個體(以下簡稱本公司)應自 104 年起開始適用 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 IFRS、IAS、IFRIC及 SIC (以下稱「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註)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FRSs 之修正「IFRSs 之改善一對 IAS 39 之修正 2009年1月1日或2010 $(2009 + )$ 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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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註) |
|---|---|
| IAS 39 之修正「嵌入式衍生工具」 | 於 2009年6月30日以後 |
| 結束之年度期間生效 | |
| 「IFRSs 之改善 (2010 年)」 | 2010年7月1日或2011 |
| 年1月1日 | |
| 「2009-2011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3年1月1日 |
| IFRS 7 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 | 2013年1月1日 |
| 抵」 | |
| IFRS7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之移轉」 | 2011年7月1日 |
|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 2013年1月1日 |
| IFRS $11 \nightharpoonup$ 聯合協議」 | 2013年1月1日 |
| IFRS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2013年1月1日 |
| IFRS 10、IFRS 11 及 IFRS 12 之修正「合併財務報 | 2013年1月1日 |
| 表、聯合協議及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過 | |
| 渡指引」 | |
|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7 之修正「投資個體」 | 2014年1月1日 |
|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 2013年1月1日 |
| IAS1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 2012年7月1日 |
| IAS12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 2012年1月1日 |
| IAS19之修訂「員工福利」 | 2013年1月1日 |
| IAS 28 之修訂「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 2013年1月1日 |
| IAS 32 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 2014年1月1日 |
| IFRIC 20「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 2013年1月1日 |
註: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 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 2013年版 IFRSs 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此準則將取代 IAS 27「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同時亦取代 SIC12「合併:特殊目的個體」。本公司考量對其他個體是否具 控制,據以決定應納入合併之個體。當本公司有(i)對被投資者 之權力、(ii)因對被投資者之參與而產生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 利,且(iii)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該等報酬金額之能力 時,則本公司對被投資者具控制。此外,針對較為複雜之情況 下投資者是否具控制之判斷,新準則提供較多指引。
-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IFRS 12 係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 報表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規定應揭露內容。
- IFRS 13 「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 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 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 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現行準則更為廣泛,例如,現行準則 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露, 而依照 IFRS 13 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 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 4.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捐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 組為(1)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者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者。相關所得稅亦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無 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本公司將於 104 年適用上述修正編製合併綜合損益表,不 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預計將包含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及採權益 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與合資)精算損益份額。後續可能重分類 至損益之項目預計將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 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 (損失)、現金流量避險暨採 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確定福利 之精算損益份額外)。
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年度淨利、本年度稅後其他綜 合損益及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IAS 19「員工福利」
該修訂準則規定確定福利義務變動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變 動係於發生時認列,因而排除過去得按「緩衝區法」處理之選 擇,並加速前期服務成本之認列。該修訂規定所有精算損益將 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俾使已認列之淨退休金資產或負債 反映計畫短絀或剩餘之整體價值。此外,「淨利息」將取代適用 修訂準則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 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
本公司無未攤銷之前期服務成本,且103年度之預期報酬 率與高品質債券利率趨近相同,故修訂後之IAS19並未對退休 金成本及應計退休金負債產生重大差異。
- 「2009-2011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09-2011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1「首次採用 IFRSs」、 IAS1「財務報表之表達」、IAS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IAS 32「金融工具;表達,及IAS 34「期中財務報導」等準則。
IAS 16 之修正係闡明, 符合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定義之備 用 零 件 、 備 用 設 備 及 維 修 設 備 應 依 IAS 16 認 列 , 其 餘 不 符 合 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定義者,係認列為存貨。
104 年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年版 IFRSs 預計將對 103年1月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資訊 不具重大影響。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生效日。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註2) |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6年1月1日 (註3) |
|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 2016年1月1日 (註4) |
|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 年1月1日 | |
|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 |
| IFRS11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 2016年1月1日 |
|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IFRS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7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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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IAS1之修正「揭露計畫」 | 2016年1月1日 |
|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 2016年1月1日 |
| 法之闡釋」 | |
|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2016年1月1日 |
| IAS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 2014年7月1日 |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 2014年1月1日 |
| 之繼續」 | |
| IFRIC 21 $\lceil \sqrt{2} \cdot \mathbb{R} \rceil$ | 2014年1月1日 |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除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
- 註4: 推延適用於 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所發生之交 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9「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ddot{\phantom{a}}$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 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 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 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 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 入 在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 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 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 12 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 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 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 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 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金融負債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負債方面,其分類及衡量之主要改變係指定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之後續衡量,該金融負債公允價 值變動金額中歸因於該負債之信用風險變動者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後續不予重分類至損益,其剩餘之公允價值變動金額則 列報於損益。若上述關於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負債之會計處理引發或加劇會計配比不當,則該負債之利益或 捐失全數列報於捐益。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考量 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 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B 於發布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 IAS 36 「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本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 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 IAS 36 之修正係 釐清本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收金 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 本衡量,本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 2010-2012 週期之 IFRSs 年度改善
2010-2012 週期之 IFRSs 年度改善修正 IFRS 2「股份基礎給 付」、IFRS 3「企業合併」及IFRS 8「營運部門」等若干準則。
IFRS 2 之修正係改變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定義,並增列績 效條件及服務條件定義。該修正釐清績效條件所訂之績效目標 得按本公司或同一集團內另一個體之營運(非市價條件)或權 益工具之市價(市價條件)設定。該績效目標之設定得與本公 司整體或部分 (例如某一部門) 績效有關,而達成績效目標之 期 間 則 不 得 長 於 服 務 期 間 。 此 外 , 該 修 正 並 釐 清 股 價 指 數 目 標 因 同 時 反 映 本 公 司 本 身 與 集 團 外 其 他 企 業 之 績 效 , 故 非 屬 績 效 條件。
IFRS3之修正係釐清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無論是否為IAS 39 或 IFRS 9 之適用範圍,應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係 認列於損益。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本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運 部 門 彙 總 揭 露 , 應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露 管 理 階 層 於 運 用 彙 總 基 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本公司僅於部門資產定 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至 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適用 IFRS 13 後,無設定利率之短期 應收款及應付款,若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仍得按原始發票金額 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本公司提供主要 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本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理個 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支付 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3、IFRS 13 及 IAS 40 「投資性不動產」等若干準則。
IFRS 3 之修正係釐清 IFRS 3 不適用於聯合協議本身財務報 表中關於其設立之會計處理。
IFRS 13 之修正係對適用以淨額基礎衡量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群組公允價值之例外(即「組合例外」)進行修正,以釐清 該例外範圍包括IAS39或IFRS9適用範圍內並依其規定處理之 所有合約,即使該合約不符合 IAS 32「金融工具:表達」對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定義亦然。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5「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及停業單位」、IFRS 7、IAS 19 及 IAS 34 等若干準則。
IAS 34 之修正闡明 IAS 34 要求之其他揭露事項應列入期中 財務報告,若合併公司同時對外出具相同之其他資訊 (例如管
理階層之說明或風險報告),期中財務報告得不重複揭露,但應 交互索引至該對外出具之其他資訊,以使財務報表使用者可在 相同條件及同一時間下取得該等資訊及期中財務報告。
-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代IAS18「收入」、IAS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 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AS 1 之修正「揭露計畫」
該修正闡明,合併財務報告旨在揭露重大資訊,不同性質 或功能之重要項目應予分別揭露,且不得與非重要項目彙總揭 露,俾使合併財務報告提升可了解性。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 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 會認可之IFRSs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決 定。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倩。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 (四)合併基礎
-
- 合併報告編製原則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 公司)之財務報告。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公司之 會計政策一致。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 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
-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 持 股 所 |
摧 百 分 ĿĿ |
|||
|---|---|---|---|---|
| 晉 稱 司 投 z 公 |
司 稱 公 Д |
質 性 務 業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星通公司 | Tech-Plan (BVI) Ltd. | 一般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Tech-Plan (BVI) Ltd. | 香港景級公司 | 一般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Loop Telecommunication International Ltd. |
一般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 香港景緻公司 | 天津祿普公司 | 數據通信設備之研發、設 計、生産、加工及製造 |
75% | 75% |
| Loop Telecommunication International Ltd. |
重慶燦通公司 | 數據通訊設備及軟件開發、 買賣 |
100% | 100% |
-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
| 持 | 股權百分 | - Eb | |||||||||||||||
|---|---|---|---|---|---|---|---|---|---|---|---|---|---|---|---|---|---|
| 投資 | 公 | 5) | $\mathcal{Z}$ | - 稱子 | 一公 | - 51 | 名 | 稱 | 恭 | 性 | 营 |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 |||||
| 香港景緻公司 | 杭州星通公司 | 數據通訊設備買賣 | - | ۰ | |||||||||||||
| 杭州智能公司 | 液體用計量器買賣 | $\sim$ |
本公司對杭州星通公司已無實質控制力及對杭州智能公司 已無意圖繼續支持且未提供任何背書保證,並已退出其經營管 理而喪失控制力,其投資損失之認列以使對該公司投資及墊款 之帳面餘額降至零為限。本公司已於 102 年底取得杭州星通公 司及杭州智能公司之相關註銷文件。
幣 (五)外
各個 體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時 , 以 個 體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貨 幣 ( 外 幣 ) 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外幣貨幣性項目於 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 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於損益。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 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 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除匯率於當期劇烈波動者以交易當 日 匯 率 換 算 外 , 其 餘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年 度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所 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六)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在製品及製成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 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 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 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後之金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於每一重大部 分則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 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係以推延方式 處理。
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 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八)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 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後之金額衡量。本公司以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 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 視。除本公司預期於該無形資產經濟年限屆滿前處分該資產外,有 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殘值估計為零。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係以推 延方式處理。
(九) 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除 外 ) 可 能 已 減 損 。 若 有 任 一 減 損 跡 象 存 在 , 則 估 計 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 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 致基礎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 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 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 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 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 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 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 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 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 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B.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備 供 出 售 貨 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與以有 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 利,係認列於捐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 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 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 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 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 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 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若 有 減 損 時 , 則認列於損益。
C.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與其他應收款)係採用有效利息 法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惟 短 期 應 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 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 款, 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 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 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 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 如 應 收 帳 款 , 該 資 產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減 損 後 ,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 應 收 帳 款 集 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 組合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 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該減少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 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 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 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 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 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 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 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 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權益。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 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 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含持有供交 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情況外,所有金融負 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 (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 衍生工具
本公司簽訂之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用以管理本公 司之匯率風險。
衍生工具於簽訂衍生工具合約時,原始以公允價值認列, 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 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 其認列於損益之時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工具 之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 為金融負債。
(十一)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 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本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 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 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 (4)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
於正常營業範圍內之不動產銷售所產生之收入係於各該筆 不動產完工且交付予買方時認列。於符合前述收入認列條件前 所收取之保證金及分期付款款項係包含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流 動負債項下。
-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 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 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二)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收益,除非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更能代表出租資產使用效益 消耗之時間型態。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 本,係加計至出租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內認列為費用。營業租賃下,或有租金於發生當期認列為費用。
- 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 除 非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更能代表使用者效益之時間型態。營業 租賃下,或有租金於發生當年度認列為費用。
(十三)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本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 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以認列。
政府補助係於其意圖補償之相關成本於本公司認列為費用之期 間 內 , 按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認 列 於 損 益 。 以 本 公 司 應 購 買 、 建 造 或 其 他 方式取得非流動資產為條件之政府補助係認列為遞延收入,並以合 理且有系統之基礎於相關資產耐用年限期間轉列損益。
(十四)退職後福利
屬確定提撥退休計書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將 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當年度費用。
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退休金,提供福利之成本係使用預計單 位福利法精算評價。確定福利義務產生之所有精算損益於發生期間 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於福利已既得之範圍內立 即認列,非屬已既得之部分則於福利成為既得前之平均期間內,以 直線基礎攤銷。
應計退休金負債係代表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調整未認列前期 服務成本,並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後之金額。任何依此方式計算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不 得 超 過 累 積 未 認 列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 加 上 該 計 畫 之 可得退還資金及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發生縮減或清償時,認列縮減或清償之損益。
(十五)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本公司給予員工認股權
對員工之權益交割股份基礎給付,係以給與日權益工具之公允 價值衡量。
員工認股權係按給與日所決定之公允價值及預期既得員工認股 權之最佳估計數量,於既得期間內以直線基礎認列費用,並同時調 整資本公積一員工認股權。若其於給與日立即既得,係於給與日全 數認列費用。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修正預期既得之員工認股權估計數 量。若有修正原估計數量,其影響數係認列為損益,使累計費用反 映修正之估計數,並相對調整資本公積一員工認股權。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合併財務報表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 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 而 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或研究發展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 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 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 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很有 可 能 有 足 夠 課 稅 所 得 用 以 實 現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利 益 , 且 於 可 預 見 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 業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 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所得稅
截至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與暫時性差異有關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帳面金額分別為1,743 仟元及2,697 仟元。遞延所得稅資 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課稅暫時性差異而 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高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遞延所得稅 資產之認列,該等認列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損益。
(二)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容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會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 估計。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以 該 資 産 之 帳 面 金 額 及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 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 生重大減損損失。
(三)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須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 模式及產業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 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 策略所帶來之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耐用年限
參閱上述附註四(七)所述,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檢視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
(五)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及應計退休金負債係使 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率、 員工離職率及長期平均調薪率之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 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268 S |
457 |
| 銀行存款 | 105,825 | 73,843 |
| 約當現金 | ||
|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 | ||
| 銀行定期存款 | 131,501 | 197,956 |
| \$237,594 | \$272,256 |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銀行存款 | $0.02\% \sim 0.95\%$ | $0.02\% \sim 0.95\%$ |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
| 非衍生金融資產 | ||
| 一國內上市 (櫃)股票 | 3,330 | 3,165 |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國內投資 | ||
| 一基金受益憑證 | \$14,903 | \$12,822 |
| 一上市 (櫃)股票 | 5,103 | 4,729 |
| \$20,006 | \$17,551 | |
| 流 動 |
\$14,903 | \$12,822 |
| 非流動 | 5,103 | 4,729 |
| \$20,006 | \$17,551 |
九、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國內未上市 (櫃) 普通股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 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 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 可靠衡量。
十、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一流動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 | ||
| 款 | \$150,866 | \$101,345 |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之利率區間如下: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 | ||
| 款 | $0.12\% \sim 1.35\%$ | $0.20\% \sim 3.25\%$ |
十一、應收票據、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
\$ - |
55 $\overline{\phantom{a}}$ |
| 應收票據一非因營業而發生 | - $\overline{\phantom{a}}$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應收帳款 | \$134,314 | \$141,754 |
| 減:備抵呆帳 | 26,817) 107,497 \$107,497 |
30,086) 111,668 \$111,690 |
| 其他應收款 其 他 |
734 | 616 |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本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款, 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金額, 本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保障。
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60$ 天以下 | \$30,008 | \$40,540 |
| 60天至120天 | 835 | 4 |
| 121 天至 365 天 | 702 | 74 |
| 365 天以上 | ||
| 計 合 |
31.547 | - 620 - |
以上係以逾期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備抵呆帳之變動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 個 別評估之 |
群組評估之 | |||||||||
|---|---|---|---|---|---|---|---|---|---|---|
| 減 | 損 | 損 | 失 | 減 | 損 | 損 | 失 | 合 | 計 | |
| 102年1月1日餘額 | \$ | 6,009 | \$ | 26,379 | \$ | 32,388 | ||||
|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2,817) | 2,817) | ||||||||
| 本年度重分類 | 253 | 253 | ||||||||
| 外幣換算差額 | 262 | 262 | ||||||||
| 102年12月31日餘額 | 6.009 | 24,077 | 30,086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 | 6,009 | \$ | 24,077 | \$ | 30,086 | ||||
| 加: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 1,700 | 1,700 | ||||||||
| 本年度重分類 | 5,244) | 5,244) | ||||||||
| 外幣換算差額 | 275 | 275 |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 | 6.009 | 20,808 | 26,817 |
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處於財務困難之個別已減損 應收帳款金額皆為6,009仟元,所認列之減損損失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 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本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餘額並未持 有任何擔保品。
十二、存鱼貨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製成品 | \$40,755 | \$36,832 |
| 在製品 | 76,117 | 59,420 |
| 料 原 |
87,272 | 64,889 |
| \$204,144 | \$161,141 |
103 及 102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288,295 仟元及 337,849 仟元。
103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利益1,109仟元,存 貨淨變現價值回升係因存貨於特定市場之銷售價格上揚所致。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2年度 | ||||||||||||||
|---|---|---|---|---|---|---|---|---|---|---|---|---|---|---|
| 年初餘 | 額 | 增 | 添 | 處 | 分 | 重 | 類 分 |
淨兌換差額 | 年 | 底 | 餘 | 額 | ||
| 成 本 |
||||||||||||||
| 建築 物 |
\$ | 266,064 | \$ | 31,796 | \$ | \$ | \$ 1,499 |
\$ | 299,359 | |||||
| 機器設備 | 9,684 | 1,913 | 2,872) | 218 | 8,943 | |||||||||
| 研發設備 | 14,256 | 11,819 | 3,928) | 22,147 | ||||||||||
| 運輸設備 | 5,654 | 585 | 494) | 159 | 5,904 | |||||||||
| 辦公設備 | 8,747 | 772 | 4,705) | 153 | 4,967 | |||||||||
| 租賃改良 | 284 | 16 | 300 | |||||||||||
| 其他設備 | 15,589 | 194 | 13,961) | 834 | 2,656 | |||||||||
| 合 | 計 | 320,278 | S. | 47,079 | 8 | 25,960) | \$ | 834 | \$ 2,045 |
344,276 | ||||
| 累計折舊 | ||||||||||||||
| 建築 物 |
51,597 | \$ | 8,374 | \$ | \$ | \$ 438 |
60,409 | |||||||
| 機器設備 | 7.449 | 1.316 | 2,872) | 187 | 6,080 | |||||||||
| 研發設備 | 9,534 | 4,309 | 3,928) | 9,915 | ||||||||||
| 運輸設備 | 2,813 | 753 | 494) | 96 | 3,168 | |||||||||
| 辦公設備 | 6,708 | 1,270 | 4,705) | 66 | 3,339 | |||||||||
| 租賃改良 | 218 | 59 | 13 | 290 | ||||||||||
| 其他設備 | 13,298 | 1,796 | 13,961) | 1,133 | ||||||||||
| 合 | 計 | 91,617 | 17,877 | ہ' | 25,960 ) | \$ | 800 | 84,334 | ||||||
| 净 | 額 | \$228,661 | \$ | 259,942 |
| 103年度 | |||||||||||||
|---|---|---|---|---|---|---|---|---|---|---|---|---|---|
| 年 額 俆 初 |
增 | 添 | 處 | 分 | 重 | 分 | 類 | 淨兒換差額 | 年 | 底 餘 額 |
|||
| 成 本 |
|||||||||||||
| 建築 物 |
\$299,359 | \$ | ۰ | ΄\$ | 9,772) | \$ | ۰ | S | 802 | \$290,389 | |||
| 機器設備 | 8,943 | 205 | 761) | 230 | 8,617 | ||||||||
| 研發設備 | 22,147 | 2.936 | 8,432) | - | 16,651 | ||||||||
| 運輸設備 | 5,904 | - | 167 | 6,071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3年度 | ||||||||||||||
|---|---|---|---|---|---|---|---|---|---|---|---|---|---|---|
| 年 | 初 額 餘 |
增 | 添 | 處 | 分 | 重 | 分 | 類 | 淨兒換差額 | 年 底 |
餘 額 | |||
| 辦公設備 | \$ | 4.967 | \$ | 793 | (\$ | 699) | \$ | S | 162 | \$ | 5,223 | |||
| 租賃改良 | 300 | 19 | 319 | |||||||||||
| 其他設備 | 2,656 | 111 | 576) | 2,193 | ||||||||||
| 合 | 計 | 344,276 | S | 4.045 | 5 | 20.240 | .382 | 329,463 | ||||||
| 累計折舊 | ||||||||||||||
| 建築 物 |
60,409 | \$ | 8,688 | (\$ | 1,429) | \$ | \$ | 457 | 68,125 | |||||
| 機器設備 | 6,080 | 1.094 | 761) | 207 | 6,620 | |||||||||
| 研發設備 | 9,915 | 4,529 | 8,432) | 6,012 | ||||||||||
| 運輸設備 | 3,168 | 637 | 122 | 3,927 | ||||||||||
| 辦公設備 | 3.339 | 666 | 699) | 138 | 3.444 | |||||||||
| 租賃改良 | 290 | 10 | 19 | 319 | ||||||||||
| 其他設備 | 1,133 | 603 | 576) | 1,160 | ||||||||||
| 合 | 計 | 84,334 | S. | 16,227 | `\$ | 11,897) | 943 | 89,607 | ||||||
| 淨 | 額 | \$ | 259,942 | 239,856 \$ |
$\sim$ $\sim$
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折舊:
| 35至50年 |
|---|
| 11 年 |
| 3至10年 |
| 3至4年 |
| 3至5年 |
| 5年 |
| 10年 |
| 3至7年 |
本公司設定抵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 閱附註三十。
十四、其他無形資產
$\sim 10^{-1}$
| 102年度 | |||||||||||||||
|---|---|---|---|---|---|---|---|---|---|---|---|---|---|---|---|
| 年 初 餘 額 |
增 | 添 | 處 | 分 | 淨兌換差額 | 年 底 餘額 |
|||||||||
| 成 | 本 | ||||||||||||||
| 軟 | 體 | 56,187 \$ |
\$ | 2,349 | ΄\$ | 20,704) | (\$ | 194) | \$ 37,638 |
||||||
| 其 | 他 | 3,964 | 2,426 | 1,667 | 4,723 | ||||||||||
| 60,151 | \$ | 4,775 | \$ | 22,371 | \$ | 194) | 42,361 | ||||||||
| 累計攤銷 | |||||||||||||||
| 軟 | 體 | 48,898 | \$ | 5,509 | \$ | 20,704) | (\$ | 31) | 33,672 | ||||||
| 其 | 他 | 3,331 | 678 | 1,667) | 2,342 | ||||||||||
| 合 | 計 | 52,229 | \$ | 6,187 | \$ | 22,371 | \$ | 31 | 36,014 | ||||||
| 淨 | 額 | 7,922 | 6,347 ዌ |
$\sim 10^{-10}$
| 103年度 | |||||||||||
|---|---|---|---|---|---|---|---|---|---|---|---|
| 年初 額 餘 |
增 | 添 | 處 | 分 | 淨兌換差額 | 年 底 |
餘額 | ||||
| 成 | 本 | ||||||||||
| 軟 | 體 | 37,638 \$ |
\$ | 4,737 | (\$ | 20,495) | (\$ | 643) | \$ | 21,237 | |
| 其 | 他 | 4,723 | 87 | 4,810 | |||||||
| 42,361 | \$ | 4,824 | \$20,495 | \$ | 643' | 26,047 | |||||
| 累計攤銷 | |||||||||||
| 軟 | 體 | 33,672 | \$ | 2,956 | $(\$ 20,495)$ | (\$ | 324) | 15,809 | |||
| 其 | 他 | 2,342 | 700 | 3,042 | |||||||
| 合 | 計 | 36,014 | \$. | 3,656 | \$ | 20,495 | S | 324) | 18,851 | ||
| 淨 | 額 | 6,347 | 7,196 |
本公司之其他無形資產主係軟體按3年計提攤銷費用。
十五、其他資產一流動
$\hat{\mathcal{A}}$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暫付款(一) | 2,928 \$ |
\$ 2,446 |
||
| 其他預付費用(二) | 2,900 | 3,694 | ||
| 留抵稅額 | 1,795 | 47 | ||
| 預付所得稅 | 1,479 | |||
| 其他(三) | 1,170 | 1,070 | ||
| 10,272 | 7,257 \$ |
(一)暫付款主係支付標案保證金及員工旅遊借支。
(二)其他預付費用主係保險費及電腦系統維護費用。
(三)其他主係信用狀開狀保證金等。
十六、其他資產一非流動
十七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質押定期存款 預付設備款 |
\$ 9,800 6,588 \$16,388 |
\$22,560 450 \$ 23,010 |
| 、長期借款 | ||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擔保借款(附註三十) | ||
| 銀行借款(一) | \$21,839 | \$24,510 |
| 銀行借款(二) | 19,128 | 21,079 |
| 銀行借款(三) | 4,064 | 7,597 |
| 45,031 | 53,186 | |
| 減:列為一年內到期部分 | 7,714) | 7,714) |
| 長期借款 | \$37,317 | \$45,472 |
- (一) 該銀行借款係以本公司建築物抵押擔保自96年7月起,每個月為一 期償還,至111年7月償清,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 有效年利率皆為1.57%~1.74%。
- (二) 該銀行借款係以本公司建築物抵押擔保,自102年10月起,每1個 月為一期償還,至112年10月償清,截至103年12月31日止,有 效年利率皆為 2.10%。
- (三) 該銀行借款係以本公司建築物抵押擔保,自90年1月起,每3個月 為一期償還,至105年1月償清,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 止,有效年利率皆為1.67%~1.84%。
十八、其他負債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其他應付款 | ||
| 應付薪資 | \$12,332 | \$13,641 |
| 應付獎金 | 18,151 | 17,471 |
| 其 他 |
27,562 | 14,210 |
| \$58,045 | \$45,322 | |
| 其他負債 | ||
| 預收貨款 | \$ 8,795 |
\$ 3,553 |
| 代收款 | 591 | 464 |
| \$ 9,386 |
\$ 4,017 |
|
| 流 動 |
\$67,431 | \$49,339 |
十九、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星通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 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 險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星通公司所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 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 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星通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5%提撥員工
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 灣銀行之專戶。
星通公司之計畫資產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 行精算。精算評價於衡量日之主要假設列示如下: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折現率 | 1.95% | 1.95%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3.00\%$ | 3.00% |
| 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率 | 1.90% | 1.20% |
有關確定福利計畫所認列之損益金額列示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 312 |
\$ 361 |
||||
| 利息成本 | 1,218 | 1,028 | ||||
|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 399) | 334) | ||||
| 1,131 | 1,055 \$ |
|||||
| 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300 |
\$ 267 |
||||
| 推銷費用 | 177 | 179 | ||||
| 管理費用 | 148 | 141 | ||||
| 研發費用 | 506 | 468 | ||||
| \$ 1,131 |
1,055 |
於 103 及 102 年度,本公司分別認列 144 仟元及 317 仟元精算 損益於其他綜合損益。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精算損 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金額分別為 10,252 仟元及 10,108 仟 元。
本公司因確定福利計畫所產生之義務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金 額列示如下: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71.631 | \$69,621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35,648) | $\left( \frac{31,328}{2} \right)$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 35,983 | \$38,293 |
$\mathcal{L}_{\text{max}}$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年初確定福利義務 | \$69,621 | \$68,533 |
| 當期服務成本 | 312 | 361 |
| 利息成本 | 1,218 | 1,028 |
| 精算損失 | 480 | 349 |
| 福利支付數 | 650) | |
| 年底確定福利義務 | 71,631 | 69,621 |
計畫資產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年初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31,328 | \$27,833 |
|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 399 | 334 |
| 精算利益 | 336 | -32 |
| 雇主提撥數 | 3,585 | 3.779 |
| 福利支付數 | 650 | |
| 年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35,648 | \$31,328 |
計畫資產之主要類別於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之百分比係依勞 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網站公布之基金資產配置資訊為準: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現 全 |
19% | 23% |
| 權益工具 | 28% | 45% |
| 債務工具 | 53% | 32% |
| 100% | 100% |
本公司選擇以轉換至合併財務報告會計準則之日起各個會計期 間推延決定之金額,揭露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101年1月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71.631 | 69.621 | 68.533 | 56.795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35.648 | 31,328 | 27,833 | 25.164 |
| 提撥短紬 | 35.983 | 38.293 | 40.700 | 31,631 |
|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 480 | 349 | 10.425 | |
|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 336 | 32 | 51 |
本公司預期於103及102年度以後1年內對確定福利計畫提撥 分別為 3,585 仟元及 3,779 仟元。
二十、權益
(一) 普通股股本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額定股數 (仟股) | 128,000 | 128,000 |
| 額定股本 | \$1,280,000 | \$1,280,000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 ||
| (仟股) | 70,921 | 70.921 |
| 已發行股本 | /09.206 | 709,206 |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二) 資本公積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 ||
| 撥充股本 | ||
| 股票發行溢價 | 8,331 | 8,331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31,731 | 31,731 |
| 庫藏股票交易 | 9,357 | 9,357 |
| 49,419 | 49,419 |
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 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星通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除完納稅捐並 彌補歷年累積虧損外,應先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得視 公司需要,另提特別盈餘公積。次就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 盈餘,得視業務狀況平衡股利政策酌予保留部分盈餘後,餘額分配 如下:
-
不低於百分之十為員工紅利。
-
董監事酬勞百分之二以上,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
股東紅利。
星通公司為持續擴充規模與增加獲利能力,並兼顧資本適足 率,採取剩餘股利政策,依據星通公司資本預算規劃,分派股票股 利以保留所需資金,其餘部分得以現金股利方式分派。前述現金股 利配發總額以不低於股利分配總額百分之十為原則。
103 及 102 年度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估列金額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佔 列 |
列 佔 |
|||||
| 額 估 列 金 |
比例% | 額 估列 金 |
比例% | |||
| 應付員工紅利 | \$1,260 | 11 | \$1,978 | 11 | ||
| 應付董監事酬勞 | 273 | 594 | 3 | |||
| 1,533 | $\angle 57^\circ$ |
年度終了後,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 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本合併財務報 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 一年度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股 數以決議分紅之金額除以股票公允價值決定,股票公允價值係指股 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收盤價 (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後)。
星通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 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 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法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公 司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時 為 止 。 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星通公司分別於103年6月23日及102年6月25日舉行股東 常會,決議通過102及101年度盈餘分配案、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 勞如下:
| 盈 | 餘 | 分 | 配 | 案 | 每 | 股 | 股利 | 元 | ||||
|---|---|---|---|---|---|---|---|---|---|---|---|---|
| 102年度 | 101年度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1,962 | 4,761 | $\overline{\phantom{0}}$ | |||||||||
| 現金股利 | 17,021 | 42,552 | 0.24 | 0.60 |
| $102$ 年度 | 101年度 | |||||||||||
|---|---|---|---|---|---|---|---|---|---|---|---|---|
| 現金紅利股票紅利現金紅利股票紅利 | ||||||||||||
| 員工紅利 | 1.934 | 4,835 | $\blacksquare$ | |||||||||
| 董監事酬勞 | 387 | $\overline{ }$ | 967 |
101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係按本公司依據 修訂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所編製之 101 年度財務報表並參考本公司依據修訂後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IFRSs 所編製之 101 年 12 月 31 日資產負債表作 為盈餘分配案之基礎。
103年6月23日及102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 利及董監事酬勞,以及合併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 金額如下: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 員 | 工红 | 利董監事酬勞 | 員工紅利 | 董監事酬勞 | |||||||
| 股東會決議配發金 額 |
\$ | 1.934 | 387 | 4,835 | 967 | ||||||
| 各年度財務報表認 列金額 |
1,978 | 594 | 4,667 | 933 |
上述差異分別調整為103及102年度之損益。
本公司104年3月27日董事會擬議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 股利如下:
| 盈 | 餘分配案 | 每股股利 (元)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1,234 | $\overline{\phantom{a}}$ | |||
| 股東現金股利 | 10,638 | 0.15 |
有關 103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尚待預計於 104年6月22日召開之股東會決議。
有關星通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 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 特別盈餘公積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特別盈餘公積 | $\sim$ | $\overline{\phantom{a}}$ |
因首次採用 IFRSs 對本公司保留盈餘造成減少,故未予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
(五)其他權益項目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本公司表達貨 幣(即新台幣)所產生之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 合損益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先前累計 於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於處分國外營運機 構時,重分類至損益。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係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 價值衡量所產生之累計利益及損失,其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減除當該等資產處分或減損而重分類至損益之金額。
(六)非控制權益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年初餘額 | 6.209 | 7,360 S |
|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 ||
| 本年度淨損 | 239) | 1,551)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 ||
| 換算之兌換差額 | 345 | 400 |
| 年底餘額 | 6,315 |
二一、本年度淨利
本年度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利益及費損淨額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overline{\phantom{a}}$ |
|---|---|
(二) 其他收入
$\overline{\phantom{a}}$
| 利息收入一銀行存款 補助款收入 其 他 |
103年度 $\mathbb S$ 3,216 964 995 \$ 5,175 |
102年度 \$ 3,140 8,719 1,114 \$12,973 |
|---|---|---|
| (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外幣兌換淨利益 | $\mathfrak{S}^-$ 5,994 |
\$ 4,286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淨利 | ||
| 益 | 48 | 312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工具利益 (損失) | 176 | 553) |
| 其 他 |
30) | 21) |
| S. 6,188 |
\$ 4,024 |
|
| (四) 財務成本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銀行借款利息 | ||||
(五) 折舊及攤銷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6,227 | \$17,877 |
| 其他無形資產 | 3,656 | 6,187 |
| 計 合 |
\$19,883 | \$24,064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4,637 |
\$ 4,697 |
| 營業費用 | 11,590 | 13,180 |
| \$16,227 | \$17,877 | |
|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662 |
\$ 511 |
| 推銷費用 | 57 | 68 |
| 管理費用 | 46 | 87 |
| 研究發展費用 | 2,891 | 5,521 |
| 3,656 S |
\$ 6,187 |
(六)員工福利費用
$\sim 10$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薪 資 勞健保 |
\$169,454 14,758 \$184,212 |
\$164,299 14,193 \$178,492 |
| 退職後福利 (附註十六)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 |
\$ 7,031 1,131 8,162 \$ |
\$ 6,969 1,055 \$ 8,024 |
| 其他員工福利 | \$ 5,029 | \$7,379 |
|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
\$39,036 158,367 \$197,403 |
\$39,423 154,472 \$193,895 |
(七)外幣兌換損益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14,528 | \$8,188 |
|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8,534 | 3,902) |
| 淨損益 | 5.994 | 4,286 |
二二、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產生者 | 1,736 | 2,788 \$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1,704 | 1,280 |
| 3,440 | 4,068 | |
| 遞延所得稅 | ||
| 當期產生者 | 954 | 1,008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4.394 | 5,076 |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 |||
|---|---|---|---|
| ------------------ | -- | -- |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稅前淨利 | \$16,498 | \$43,647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 所得税費用 | 2,785 \$ |
7,296 \$ |
|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58) | 400 |
|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 | 388 | |
| 免税所得 | 2,988) | |
| 當期抵用之投資抵減 | 1,300)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63 |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於本年度之調整 | 1,704 | 1,280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4,394 | 5,076 55 |
星通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 17%; 中國地區子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25%。
由於 104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3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102年度
| 資 產 猂 遞 稅 |
初 | 額 餘 |
年 本 |
孿 度 動 |
玍 底 |
額 餘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銷貨毛利 | 368 | ΄\$ | 67 | J | 301 | |
| 未實現兌換損失 | 1,463 | 692) | 771 | |||
|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1,874 | 249 | 1,625 | |||
| 3,705 | S | .008 | -697 |
103年度
| 資 得 產 遞 稅 延 |
年 初 |
額 餘 |
年 本 |
度 變 動 |
玍 底 |
餘 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銷貨毛利 | 301 | 44 | 345 | |||
| 未實現兌換損失 | 771 | 809 | 38 3 | |||
|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1,625 | 189 | 1,436 | |||
| $-697$ | \$ | 954 | 743 |
(三)免稅相關資訊
星通公司製造及銷售數位式傳輸設備、FT1 網路存取設備產品 群、FE1 網路存取設備產品群、整合網路接取設備、HDSL 高速率數 位用戶迴路設備、台式卡式高速率數據機產品群、128kbps 基調制 解調器、Loop-V Grooming Product Family、Loop-IP IPBased Product Family 及 Loop-AM Access Mux 等產品之所得,免稅期間 如下:
| 期 | 間 | |
|---|---|---|
| 第三次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 98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 | |
| (四)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
| 103年度 (預計) | 102年度 (實際) | |
|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2.94% | 20.48% |
(五)所得税核定情形
星通公司截至 100 年度止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 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三、每股盈餘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J.57 | |
| 稀釋每股盈餘 | 1.56 |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 103年度 | $102$ 年度 | |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 | \$12.343 | \$40,122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分紅 | - |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盈餘 | \$12,343 | 40,122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 ||
| 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 70,921 | 70,921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分紅 | 227 | 405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 (虧損)盈餘 | ||
| 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 71,148 | 71,326 |
若 星 通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分 紅 , 則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餘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 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 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 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四、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星通公司於 96年12月3日 (96年認股權計劃) 經行政院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2,000 單位,因行使 是 項 認 股 權 憑 證 而 需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2,000 仟 股 。 給 予 對 象 包 会星通公司及子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 2 年之日起,可執行被授與之一定比例之認股權證,且此認股權憑證之 存續期間為六年。認股權行使價格為發行當日星通公司普通股收盤價 格 ,認 股 權 證 發 行 後 , 遇 有 星 通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時 , 認 股 權 行使價格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上述員工認股權計畫截至財務報表日 尚執行與且已逾法定有效期限,故上述認股權計畫截至102年12月31 日已失效。
二五、政府補助
102年度取得經濟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新產品開發補助,103年及 102年相關之政府補助分別為964仟元及8,719仟元,該等金額已包含 於其他收入項下。
二六、營業租賃協議
星通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向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承租土地,租期 於115年12月前陸續到期,依租約規定,期滿時本公司得續約,惟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得依規定調整租金,目前每年土地租金約為 2.875 仟元。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1年内 | \$2,875 | \$2,875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11,500 | 11,500 |
| 超過5年 | 6,258 | 9,133 |
| $-20,633$ | \$23,508 |
二七、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繼續經營之前提 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本公司之 整體策略並無重大變化。
本公司之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 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二八、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衡量之資訊
-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
-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
下表係提供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相關 分析,並以公允價值之可觀察程度分為第一至第三等級。
- (1) 第一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以來自活絡市場相同資產或負 倩之公開報價 (未經調整)。
- (2) 第二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除第一等級之公開報價外,以 屬於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 推導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3)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評價技術係非以可觀察市場資 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 導公允價值。
103年12月31日
| 第 | 級 | 第 | 二 級 | 第 | 三 | 級 | 合 | 計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
|||||||||
| 證券 | 3,330 | ዴ | 3,330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
\$ | 14,903 | \$ | \$ | \$ | 14,903 | |||
| 證券 合 計 |
5,103 20.006 |
ጦ | 5,103 20.006 |
102年12月31日
| 第 | 第 级 |
级 | 第 | $\Xi$ | 級 | 승 | 計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量之金融資產 | |||||||||
|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 |||||||||
| 證券 | ፍ | 3,165 | ፍ | 3.165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基金受益憑證 | \$ | 12,822 | \$ | \$ | \$ | 12,822 | |||
|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 |||||||||
| 證券 | 4,729 | 4,729 | |||||||
| 合 計 |
17.551 | 17,551 |
103 及 102 年度無第一級與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 情形。
-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 (1)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倩,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若無市場價格 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 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 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 (2) 衍生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 允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評價方法估計。
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 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該資 料為本公司可取得者。
(3) 遠期外匯合約之公允價值係以遠期匯率報價及由配合合約 到期期間之報價利率推導之殖利率曲線衡量。
(二)金融工具之種類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3,330 | \$3,165 |
| 放款及應收款 (註1) | 506,491 | 508,467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註2) | 20,006 | 17,551 |
金融負債 $\mathbf{r}$ and $\mathbf{r}$ and $\mathbf{r}$
| 以攤銷後成本衡童(註3) | 126,267 | 101.685 |
|---|---|---|
- 註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一流 動、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其他金融資產等以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 註 2: 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 註3:餘額係包含應付帳款及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部分)等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三)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銀行 借款、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 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 险 程 度 與 廣 度 分 析 暴 險 之 內 部 風 險 報 告 監 督 及 管 理 本 公 司 誉 運 有 關 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 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 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 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性金融工具與非衍生性金融工具 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書面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 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 金融工具(包括衍生性金融工具)之交易。
財務管理部門每季對本公司之董事會提出報告,該會係為專責 監督風險與落實政策以減輕暴險之獨立組織。
-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 率變動風險以及利率變動風險。
本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 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主要營運活動係以外幣進行交易,故曝露於外 幣匯率波動之風險,為避免因匯率變動造成未來現金流量 之波動,星通公司採取經濟避險的方式維持外幣淨資產及 負債之平衡。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主要係針對報導期 間結束日之外幣貨性項目計算。當新台幣相對於攸關外幣 有百分之一之不利變動時,本公司於103及102年度之淨 利將分別減少 1,422 仟元及 1,072 仟元。
(2) 利率風險
因本公司內之個體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 因而產生利率暴險。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 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一金融資產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
\$175,108 | \$204,454 |
| 一金融資產 | 223,152 | 191,707 |
| 一金融負債 | 45,031 | 53,186 |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浮動 利率資產之現金流量變動為計算基礎,並假設持有一個年 度。假若利率上升/下降1%,103及102年度之稅前淨利 將分別增加/減少1,781 仟元及1,385 仟元。
-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 務及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 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以支應集團營運 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 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為一樣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103 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 分別為 281,865 仟元及 275,342 仟元。
下表係按到期日及未折現之到期金額彙總列示本公司已約 定還款期間之金融負債分析:
| 102年12月31日 | |||||||||
|---|---|---|---|---|---|---|---|---|---|
| 要 求 短於 |
或 Pг 什 個 月 |
至 | 3 個 月 |
個月至 1 年 3 |
年 1 |
以 上 |
合 | 計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
\$ | 32,351 | \$ | 16,148 | \$ | \$ | \$ | 48,499 | |
| 應付費用及其他 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 |
29,314 | 2,972 | 13,500 | 45,786 | |||||
| 內到期之部分) | 348 62.013 |
\$ | 1,580 20,700 |
5,786 19,286 ¢, |
45,472 45.472 |
\$ | 53,186 147,471 |
||
| 103年12月31日 | |||||||||
| 术 要 短於 |
或 ÉР 付 個 月 1 |
至 1 |
3 月 個 |
年 3 個月至 1 |
年 1 |
以 上 |
솜 | 計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應付費用及其他 |
\$ | 47,094 | \$ | 34,142 | \$ | \$ | \$ | 81,236 | |
| 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 |
31,261 | 8,160 | 19,215 | 58,636 | |||||
| 內到期之部分) | ¢ | 348 70.702 |
¢ | 1,580 12000 |
5,786 ጣ DE 001 |
œ | 37,317 クワ クタワ |
ቃ | 45,031 101.002 |
二九、關係人交易
103 及 102 年度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成員之薪酬總額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 薪 資 |
\$21,507 | \$20,146 |
| 勞健保 | 990 \$22,497 |
961 \$ 21,107 |
| 退職後福利 | ||
| 確定提撥計畫 | \$ 566 |
\$ 453 |
| 確定福利計畫 | 148 $\mathfrak{L}$ 714 |
141 594 \$ |
| 其他員工福利 | \$ 3,482 |
\$ 4,079 |
三十、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向銀行借款及履約保證金之擔保品:
| 103年12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
|---|---|---|
| 質押定期存款 (帳列其他資產一 | ||
| 非流動) | \$9.800 | \$22,560 |
| 建築物一淨額 | 151,853 | 155,823 |
| \$161,653 | \$178,383 |
三一、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3年12月31日
| 外 | 幣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 金 | 融 | 資 | 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 | 5,613 | 31.65 | \$177,651 | |||||||
| 歐 | 元 | 308 | 38.47 | 11,849 | ||||||||
| 人 | 幣 民 |
5,849 | 5.09 | 29,771 | ||||||||
| \$219,271 | ||||||||||||
| 金 | 融 | 負 | 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1,121 | 31.65 | \$ | 35,480 | |||||||
| 人 | 幣 民 |
1,012 | 5.09 | 5,151 | ||||||||
| \$ | 40,631 |
102年12月31日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 全 | 融 | 資 | 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 | 4,225 | 29.81 | \$125,947 | ||||||
| 歐 | 元 | 203 | 41.09 | 8,341 | |||||||
| 民 人 |
幣 | 4,590 | 4.92 | 22,583 | |||||||
| \$156,871 | |||||||||||
| 金 | 融 | 負 | 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628 | 29.81 | \$ | 18,721 | ||||||
| 民 | 幣 | 1,633 | 4.92 | 8,034 | |||||||
| $\frac{6}{2}$ | 26,755 |
三二、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除下列事項外,並無其他 應揭露事項。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母子公司間重大交易及其餘額 已予以全數銷除。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
| 有偵證券 | 與有償證券發 | 期 | ||||||||
|---|---|---|---|---|---|---|---|---|---|---|
| 持有之公 | 罰 | 睡 類 |
價證券名稱 | 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
目 股數、單位數 仟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公 允 價 ( % ) |
註一 | 15 估【储 |
| 本公司 | 普通股 | 鸿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一流動 |
18 | 1,624 Ŝ. |
1,624 s |
(註一) | ||
| 本公司 | 普通股 |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一流動 |
3 | 811 | $\overline{\phantom{a}}$ | 811 | $(11 - )$ | ||
| 本公司 | 普通股 | 宾鸿光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一流動 |
3 | 569 | 569 | (註一) | |||
| 本公司 | 普通股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 公司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一流動 |
10 | 293 | 293 | (杜一) | ||
| 本公司 | 普通股 |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 |
$\overline{\phantom{a}}$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一流動 |
33 | 33 | (註一) | |||
| 本公司 | 其 含 |
聯邦貨幣市場基金 | 借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流動 |
747 | 9.696 | 9,696 | (註一) | |||
| 本公司 | 基 金 |
摩根亞洲基金 | $\rightarrow$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流動 |
124 | 5,207 | ۰ | 5,207 | $(it-)$ | |
| 本公司 | 特別股 | 傳承光電公司 | منه | 以成本街量之金融 资產一非流動 |
125 | $\tilde{\phantom{a}}$ | $\blacksquare$ | $\hat{\phantom{a}}$ | $(11-)$ |
註一:係按 103年12月31日基金净资產價值及股票收盤價計算。
註二: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计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计算。
註三:係按帳面價值列示 ·
註四:因本公司並未對該公司有任何背書保證,其損失以認列至帳面價值為零止。
註五:上列有價證券於103年12月31日並無提供擔保、質押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 公司):
| IÆ. | 抽 | 投 | 全 | 颈上 | 有,被投资公司本公司把列 | |||||||||||||||||||
|---|---|---|---|---|---|---|---|---|---|---|---|---|---|---|---|---|---|---|---|---|---|---|---|---|
| 被投资公司名稍 所在地区 主要营業项目 | 股 歌! |
比率(96) 帳面金額本期損失 | 之投资利益 偷 | 拄 | ||||||||||||||||||||
| 翔 | 扨 | 末上 | 狮 | 期 | 未 | (仟股) | 損 | 失 | ||||||||||||||||
| Tech-Plan (BVI) Ltd. |
BVI | 投資公司 | USD 3,644 仟元 USD 3,644 仟元 | 3,896 | 100 | \$ 36,205 | 1 S | 1,556 | s | 415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 香港景殿公司 | 港 素 |
投資公司 | USD 1,244 仟元 USD 1,244 仟元 | 1,792 | 100 | 32.587 | 955 | 716)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 Loop Telecommuni- cation International Ltd. |
BVI | 投資公司 | USD 2,400 仟元 USD 2,400 仟元 | 2.400 | 100 | 5.648 | 601 | 1.131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三) 大陸投資資訊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請參閱附表一。
-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下列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二。
-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四)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附表三。
三三、部門資訊
(一)部門收入、營運結果及部門資產與負債:
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係著重於產 品之財務資訊,而每一產品皆具有相類似之經濟特性,每一產品使 用類似之製程,且透過統一集中之銷售方式銷售,故本公司彙總為 單一營運部門報導。另本公司提供給營運決策者複核之部門資訊, 其衡量基礎與財務報表相同,故103及102年度應報導之部門收入 及營運結果可參照103及102年度之合併綜合損益表;103年及102 年12月31日應報導之部門資產可參照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 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二) 主要產品收入
| 產 | 品 | 別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高速率網路存取設備 | \$218,084 | \$219,969 | ||
| U介面多工機 | 212,652 | 199,747 | ||
| 高速率數位用戶迴路設備 | 19,574 | 51,381 | ||
| 時槽交換機 | 15,660 | 54,773 | ||
| 基帶調製解調器 | 295 | 457 | ||
| 其 他 |
66,088 | 77,514 | ||
| \$532,353 | \$603,841 | |||
(三) 地區別資訊如下
本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繼續營業單位收入依客戶所在國家區分 與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 非 | 流 | 動 | 資 | 產 | 來 | 自 | 外 | 部 | 客 | 收 |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美 | 洲 | 115,263 | 93,822 | \$ | \$ | ||||||||||
| 亞 | 洲 | 126,002 | 165,712 | 10,587 | 18,358 | ||||||||||
| 歐 | 洲 | 143,728 | 134,978 | ||||||||||||
| 台 | 灣 | 123,332 | 184,996 | 273,051 | 291,690 | ||||||||||
| 其 | 他 | 24,028 | 24,333 | ||||||||||||
| 532,353 | 603,841 | 283,638 | 310,048 |
非流動資產係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其他資產,但不含遞延 所得稅資產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sim$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民國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 期 | म $\overline{\mathbf{E}}$ 焇 收 本匯 |
||||||
|---|---|---|---|---|---|---|---|
| 베 | 鰴 截已投 |
မာ | |||||
| 資值 投價 |
5,648 | ||||||
| 未面 期帳 |
\$18,947 | ||||||
| 家湖 | |||||||
| 認損二 期資註 |
(\$ 716) | 1,131 | |||||
| 本投 | |||||||
| 本公司 | 接資 医 直投 يپ $\%$ 举 股 間持 减 |
75 | $\mathbb{S}$ | ||||
| 金額之 褻 4 D 、自 台 投資 未 横 $#$ 职 羝 Ŧ 本匯 |
비 씼 |
75,960) 美金2,400 仟元 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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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嶺 卖 셲 40 枷 Ę 投 Ù. 犊 髨 贩 鄚 丑 * 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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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2,400 仟元 ľо. 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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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千 850 |
$\hat{2}$ 2,400 仟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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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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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 | 懋 Œ 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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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 箴 監 ¦{ax 殶 地區。 쐔 ₹ ₩ ામે 垠 ∲¤ 钟 ₩ 뜳 牍 톒 核 |
┿ $\ddot{\text{C}}$ $\boldsymbol{\lambda}$ 亽 ļш $\sqrt{ }$ 值 |
\$469,538 | ||||||
|---|---|---|---|---|---|---|---|---|---|
| ∲¤ | 颍 | ||||||||
| $\star$ | ₩ |
註一:係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二:係依據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係香港景緻集團有限公司以天津星通分配之盈餘轉投資成立。
單位:新台幣仟元
$\frac{1}{\sqrt{2\pi}}$ $\frac{1}{45}$ $\bar{1}$ – $\bar{1}$ 術 调 $\overline{1}$ $\frac{2,031}{ }$ $\mathbf{t}$ 鬚 現 犔 ക 應收(付)票據、帳款
金 $\frac{1,033}{415}$
$3,354$ ) u∋ 實文易條件 (註一) $\bar{1}-\bar{1}-1$ $\hat{\mathcal{F}}$ $\mathbf{r}$ 前庭 1423
1,302
6,993 $\overline{ }$ $\Theta$ 生物 频 $\frac{1}{2}$ 参邀单
新兴官官
李某 第次 $\boldsymbol{\mathcal{S}}$ $\overline{\mathfrak{n}_0}$ $\rightsquigarrow$ 微 投 重慶煤通公司 天津祿普公司 枝 썔 $\star$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問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相關資訊
星通寶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varpi$
民國 103年1月1日至 12月 31
註一: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其成交價格係參考市場行情並由雙方決定之,惟亦需視關係人之資金狀況向其收付貨款,收付款條件與一般客戶相同。
註二:103年12月31日應收天津祿普公司帳款為 6,949 仟元,其中 5,916 仟元因逾期轉列其他應收關係人款。
$-59-$
$\bar{z}$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附表二
| ₩ 鲣 |
)估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
$1\%$ $\frac{8}{1\%}$ | ||||||||
|---|---|---|---|---|---|---|---|---|---|---|
| 來 | 铜交易條件 (註二) | I | $\mathbf{I}$ |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mathbf{I}$ |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 I | I |
| 往 | 섺 m |
s, | 1423 1,303,305 412 1,103,305 412 1,03,305 412 1,03,305 412 0,03,305 412 |
|||||||
| 吥 | 銷貨收入 | 進 貨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收款 |
應付帳款 連 應付帳款 |
其他應收款 | 他無形資產 | |||||
| 科 ₩ 交易人之關係(註一 鳳 |
쀂 | ٣ | 永 | |||||||
| 篆 蔪 ₩ 往 層 仪 |
厛 天津祿普公 |
$\frac{1}{10}$ (原祿普蘇州公 阌 蝼 飇 恻 |
||||||||
| 稱 乡 $\prec$ |
||||||||||
| 易 號交 |
冚 通公 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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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 0 |
註一:1係代表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
註二:本公司售予關係人之銷售價格,均與其他客戶相當,但一般客戶之收款期限為60至90天,而關係人則為180天,惟目前暫依子公司資金狀況收取。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