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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P — AGM Information 2025
Aug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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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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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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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開會日期: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開會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一路二號 (園區同業公會 201 會議室)
目 錄
壹、開會程序 ------------------------------------------------------------ 2 貳、開會議程 ------------------------------------------------------------ 3 一、報告事項 -------------------------------------------------------- 4 二、承認事項 -------------------------------------------------------- 4 三、討論事項 -------------------------------------------------------- 5 四、選舉事項 -------------------------------------------------------- 5 五、其他議案 -------------------------------------------------------- 6 六、臨時動議 -------------------------------------------------------- 6 七、散會 ------------------------------------------------------------ 6 參、附件 一、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 7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 9 三、一一三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 ------------------------- 10 四、一一三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個體財務報表 ------------------------- 20 五、盈餘分配表 ----------------------------------------------------- 30 六、「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 31 肆、附錄 一、公司章程 ------------------------------------------------------- 33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 37 三、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 39 四、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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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 宣布開會 二、 主席致詞 三、 報告事項 四、 承認事項
五、 討論事項 六、 選舉事項 七、 其他議案 八、 臨時動議 九、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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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股東常會開會議程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時正
開會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一路二號 ( 園區同業公會 201 會議室 )
壹、宣布開會
- 貳、主席致詞
參、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
二、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
三、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肆、承認事項
-
一、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伍、討論事項
-
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
陸、選舉事項
-
全面改選董事案。
-
柒、其他議案
-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捌、臨時動議
-
玖、散會
3
壹、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鑒。 一 。
-
說明: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七頁
(附件) -
二、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報請 公鑒。 。
-
說明: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九頁
(附件二) -
三、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報請 公鑒。 說明:依本公司章程第 29 條規定,一一三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本期稅 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 (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本 公司擬提撥董事酬勞 2% 計新台幣 5,494,707 元及員工酬勞 10% 計新台幣 27,473,535 元,全數皆以現金方式發放。
貳、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由: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案。
-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已編 製完成,上開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裕峰及曾建銘 會計師查核,並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上述財務報表連同營業報告 書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完成並提請董事會核議通過。
-
(二)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 。
-
閱本手冊第七頁
(附件一)及第十頁至二十九頁(附件三、四) -
(三)敬請 承認。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由: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第三十頁 ( 附件五 )
-
(二)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擬訂分配現金股利每股 3.3 元 ( 計新台幣
-
187,230,252 元 )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其他收入。並俟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後,相關除息基準日與配發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三)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現增等,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 量,致股東配息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四)敬請 承認。
決議:
4
參、討論事項
案由: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董事會提 )
-
說明:(一)因應證交法第十四條第 6 項修正提升基層員工薪酬新制,上市 ( 櫃 ) 公司應 於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員 工酬勞。
-
(二)為配合法令修正,擬採分派員工酬勞方式 ( 內含基層員工 ) ,修訂本公司「公 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三十一頁至三 。
-
十二頁 ( 附件六 )
-
(三)謹提請 討論。
決議:
肆、選舉事項
案由:全面改選董事案。(董事會提 )
-
說明:(一)本公司現任董事任期至 114 年 6 月 28 日屆滿,依法進行全面改選。 (二)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次選任董事八席(含獨立董事四席)。
- 新任董事於股東會後即行就任,任期三年,任期自 114 年 6 月 26 日至 117 年 6 月 25 日止。
-
(三)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 名單選任之。
-
(四)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 114 年 5 月 13 日董事會審查通過,相關資料如下 :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提名類別 | 被提名人姓名 | 持有股數 | 學歷 | 經歷說明 |
|---|---|---|---|---|
| 董事 | 葉茂林 | 5,625,844 | 國立交通大學 電信學士 美國聖母大學 電機工程博士 |
1.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2. Nynex (Verizon)資深經理 |
| 董事 | 陳華齡 | 1,223,337 | 中興大學 公共行政系 |
無 |
| 董事 | 邱東昇 | 288,485 | 日本同志社大學 商學部 |
思夢樂股份有限公司 開發部部長 |
| 董事 | 吳明澤 | 1,000 | NYU-Tandon (Polytechnic) 碩士 |
1. 星通資訊市場部副總 2. AT&T-TT傳輸部工程師 3. 德明商專 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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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類別 | 被提名人姓名 | 持有股數 | 學歷 | 經歷 |
|---|---|---|---|---|
| 獨立董事 | 吳堉文 | 0 | 台灣大學EMBA (會計管理) |
1. 吉悌電信公司/研發部主任 2. 全科科技董事長 |
| 獨立董事 | 江民雄 | 0 | 台北工專 | 1. 全亞電腦(股)公司副理 2. 欣揚電腦(股)公司董事長 |
| 獨立董事 | 張國華 | 0 | 國立交通大學 工學士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碩士 |
1. Novell, Inc. (U.S.A) Director of Engineering 2. StarVox Corp. (U.S.A) Co-Founder, CTO VP Engineering 3. Centrify Corp. (U.S.A) System Quality Architect |
| 獨立董事 | 柯淑美 | 0 | 靜宜大學企管系 | 1. 聯合光纖通信(股)公司 財務處處長 2. 峰川光電(股)公司 管理處協理 |
(五)謹提請 選舉。
選舉結果 :
伍、其他議案
案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董事會提 )
-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 209 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 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鑑於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可能發生同時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 同或類似之行為,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業務與無損及公司之利益下,擬解 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並於股東會討論該案前,當場 補充說明其範圍與內容。
(三)謹提請 討論。 決議 :
陸、臨時動議
柒、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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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民國一一三年全球通訊市場在通訊傳播匯流與相互整合的背景下,新興事業 順勢崛起,同時亦帶來前所未有的產業衝擊與挑戰。然而在各國積極佈建網 路基礎設施的背景下,也加速客戶對網速升級的需求 , 新興 AI 結合資訊防衛 。 建立的應用,將帶動台灣網通設備營收 對星通而言,是從穩健成長轉向國 際擴張的關鍵一年。我們不僅延續在電力與政府市場的領導地位,更透過產 品創新與市場佈局,成功推動核心通訊平台的全球化進程。
本公司全年合併營收為 NT$649,951 仟元,稅後淨利為 NT$209,057 仟元,相 較於一一二年成長了 5% , 每股 EPS NT$3.68 元。星通自產業型態成功轉型後, 毛利率也一直穩定於六成以上。營業淨利率與稅後淨利率皆呈現穩定成長, 財務結構、償債能力與周轉率表現良好,展現營運韌性與獲利實力。
業務方面,去年全球有四十五個國家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外銷占全年營收 約七成五,其中美洲、歐盟及台灣市場皆有不錯的表現,而東南亞呈現小幅 衰退。以產業別來看,電力及政府機關占了總營收的八成,通訊及交通運輸 市場則占約一成五左右。 113 年 80% 的營收來自 9% 的往來國家。全部 34 個產 品線中, 80% 的營收來自於 12% 的銷售產品線。顯示市場聚焦策略奏效。未來 將持續深耕歐美與台灣市場、加速新興市場拓展,並與國際 SI 合作開發新 世代通訊技術,作為持續成長的新動能。
一、營運成果與轉型契機
星通多年來專注於關鍵任務通訊( Mission Critical Communication, MCC ) 解決方案,涵蓋用戶接取層至骨幹核心網,已被廣泛應用於全球電力、公部 門與大型基礎建設網路。隨著用戶需求從 TDM 電路轉向 IP 數據、影像與雲端 應用,傳統 SDH/SONET 架構面臨升級彈性不足與維運成本過高的挑戰。 因應此一產業轉型浪潮,星通積極投入新一代封包傳輸解決方案,提供兼容 傳統電路且具備轉型彈性的混合型設備,協助客戶平順邁向 IP 化架構。並導 入低延遲、零丟包保護等技術,大幅降低關鍵應用的時延變異與斷訊風險。
二、旗艦產品 G7800 與市場成果
本年度重點產品 Loop-G7800 正式推出,定位為新世代 PTN 高頻寬多功能通訊 平台,具備由 64K 至 100G 多速率整合能力,支援電路仿真與各式客製化介面 配置。同時亦朝向歐美、東南亞、非洲及中東市場,展現全球化競爭實力。 此外,支援分階段導入或一次性全網升級,適用於高預算敏感度的政府或公 用事業專案,靈活架構深受客戶青睞,目前已獲多國客戶關注與導入。
三、強化網管、資安與 AI 整合應用
除主力通訊產品外,星通近年積極投入 AI 與資安系統整合,推出 iNMS 及 iNET 網管系統 -AI 智慧網管運營架構、 iNET 自動診斷模組、 iNMS 大數據分析系統 等,協助用戶提升網路營運效率與資安韌性。
為因應日益嚴峻的資安威脅,星通產品已取得 ISO27001 、 IEC62443-4-1 及 FIPS 140-3 等國際資安認證,並支援 FIPS 140-3 加密標準。預計於 2025 年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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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p-ISS2150 防火牆與 ISS2110 政府組態管理系統,提供 MCC 環境更完整的 資安解決方案。
四、未來策略與產品布局
星通將持續深化 MCC 關鍵通訊市場,並聚焦高速加密傳輸、 TDM/IP 整合、企 業資安與 IIoT 應用四大方向:
-
G7800平台升級 -
推出
600G主控卡、MACsec/IPsec加密、EoS協定轉換等新模組,強化 高速傳輸與資安防護能力。 -
TDM/IP混合傳輸模組 提供E1/DS1、DS3等電路仿真與保護模組,支援傳統TDM向全IP架構 的平滑轉型。 -
企業
/政府資安解決方案 包含Next-Gen Secured Office(ISS2180)、MCC防火牆(ISS2150) -
及
AI智慧網管(iNET/iNMS)整合平台,提升資安防護與運營效率。 -
IIoT與OT資安設備 推出IoT感測器(IoT0510)、工控資安裝置、政府GCB標準資安平台 (ISS2110),建構端到端工業資安防護架構。
五、結語
展望未來,我們將持續深化「關鍵任務、安全、智慧化」的產品戰略,並以 G7800 為核心平台,打造具全球競爭力的高可靠網路解決方案。星通在新的骨 幹傳輸成功的案例,行銷策略上,除可藉由向國際分享該經驗,在新一代的 解決方案中,星通開發團隊將結合產品軟硬體功能發展垂直整合向國際市場 的客戶以收取維護服務收入的方式,必定可為公司帶來更多的訂單及帶動營 運績效。在新業務下的 MCC Networking Product Portfolio ,將加強利用自 動化測試系統,及擴展各項產品的利基上,可望成為未來營運成長之重點。 我們的目標是挺進公用事業市場前三大,成為 MCC 傳輸解決方案的第一品牌。 本公司在既有的基礎上,持續強化管理,秉著持續開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 的理念不斷的努力,持續創造價值回報股東與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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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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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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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 及盈餘分配表等;其中財務報表嗣經董事會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表冊經本審計委員會等查核完竣,認為符合公司法相關法令規定,爰依 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鑒核 此致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 召集人 柯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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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一 一 四 年 三 月 十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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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星通集團)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 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星通集團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 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 德規範,與星通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 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星通集團民國 113 年度合 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 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0
茲對星通集團民國 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 星通集團主要營業收入係生產及銷售用戶迴路遙測介面器、高速率網路 存取設備及智慧型網路資源管理多工器等相關產品。由於營業收入對於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影響重大,且收入認 列包含人工控制作業,惟對部分客戶營業收入係顯著成長者可能有銷售 對象及其交易真實性之風險,本會計師將其列為關鍵查核事項。有關收 。
入認列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 ( 十二 )
-
本會計師因應上述風險,執行查核程序如下:
-
(1) 瞭解及測試銷貨交易循環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以確認 並評估進行銷貨交易時之相關內部控制作業是否有效。
-
(2) 抽核內部訂單是否經權責主管核准。
-
(3) 針對營業收入認列抽核是否取得外部訂單及貨運文件,其金額是否 與發票金額相符。
-
(4) 抽核相關銷貨收入交易之期後收款金額、匯款憑證與對象是否與收 入認列之金額與對象相符。
其他事項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3 及 112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星通集團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 圖清算星通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星通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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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 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 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
-
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星通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星通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 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 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 可能導致星通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星通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 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 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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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星通集團民國 113 年度合 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 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 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 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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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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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
| 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3 年12 月31日 112 年12 月31日 代 碼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239,619 22 $ 269,074 2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17,178 2 10,541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1,560 - 103,169 8 1140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9,593 1 233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五、九及二一) 146,602 14 230,989 18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及九) 770 - 1,419 -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359,902 33 374,974 29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 14,880 1 7,953 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790,104 73 998,352 78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及二八) 10,500 1 12,056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二及二八) 153,135 14 153,385 12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36,158 3 45,576 4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四及二八) 28,538 3 30,719 2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1,855 - 4,560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6,870 1 6,439 -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二八) 43,765 4 32,911 3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10,476 1 1,427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91,297 27 287,073 22 1XXX 資 產 總 計 $ 1,081,401 100 $ 1,285,425 100 負 債 及 權 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十七及二八) $ - - $ 192,000 15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4,596 - 4,561 - 2170 應付帳款 34,731 3 35,455 3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 85,542 8 82,768 6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19,779 2 48,424 4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2,002 - 2,256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8,176 1 9,758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54,826 14 375,222 29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2,726 - 945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40,264 4 50,329 4 2645 存入保證金 1,597 - 1,493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6,772 1 14,242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51,359 5 67,009 5 2XXX 負債總計 206,185 19 442,231 34 權益(附註二十) 3110 普通股股本 567,365 52 567,365 44 3200 資本公積 43,953 4 43,953 4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6,947 5 26,563 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751 - 2,786 - 3350 未分配盈餘 216,848 20 205,278 16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66,546 25 234,627 18 3490 其他權益 ( 2,648) - ( 2,751) - 3XXX 權益總計 875,216 81 843,194 66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1,081,401 100 $ 1,285,425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2 年12 月31日 |
||
| 金 | % | ||
| 21 1 8 - 18 - 29 1 78 1 12 4 2 - - 3 - 22 100 15 - 3 6 4 - 1 29 - 4 - 1 5 34 44 4 2 - 16 18 - 66 100 |
14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惟每股盈餘為元
| 113年度 代 碼 金 額 4100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一) $ 649,951 5110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及二 二) 204,836 5900 營業毛利 445,115 營業費用(附註二二) 6100 推銷費用 45,304 6200 管理費用 49,407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58,505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53,216 6900 營業淨利 191,89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 二) 7100 利息收入 11,902 7010 其他收入 15,120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4,779 7050 財務成本 ( 1,915)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49,886 7900 稅前淨利 241,785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32,728 8200 本年度淨利 209,057 |
113年度 | % 100 32 68 7 8 24 39 29 2 2 4 - 8 37 5 32 |
112年度 | |||
|---|---|---|---|---|---|---|
| 金 額 $ 649,097 203,043 446,054 52,732 47,828 152,224 252,784 193,270 15,525 36,495 3,297 ( 1,822) 53,495 246,765 47,106 199,659 |
% | |||||
| ( | 100 31 69 8 7 24 39 30 2 6 - - 8 38 7 31 |
(接次頁)
15
(承前頁)
| 代 碼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十 九及二十)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二四)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
113年度 | % 1 - 1 33 |
112年度 | |||
|---|---|---|---|---|---|---|
| 金 額 $ 4,419 103 4,522 $ 213,579 $ 3.68 $ 3.66 |
金 額 $ 4,178 35 4,213 $ 203,872 $ 3.00 $ 2.97 |
% | ||||
| - - - 31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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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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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會計主管:
16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 ,為新台幣仟元 | ||||
|---|---|---|---|---|
| 代碼 A1 112年1月1日餘額 E3 現金減資 111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17 特別盈餘公積 B5 股東現金股利 C13 資本公積配發股東股利 D1 112年度淨利 D3 112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D5 11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12年12月31日餘額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17 特別盈餘公積 B5 股東現金股利 D1 113年度淨利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股 | 本 保 留 盈 餘 金 額 資 本 公 積 法 定 公 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 分 配 盈 餘 $ 709,206 $ 48,208 $ 19,174 $ 3,088 $ 75,193 ( 141,841 ) - - - - - - 7,389 - ( 7,389 ) - - - ( 302 ) 302 - - - - ( 66,665 ) - ( 4,255 ) - - - - - - - 199,659 - - - - 4,178 - - - - 203,837 567,365 43,953 26,563 2,786 205,278 - - 20,384 - ( 20,384 ) - - - ( 35 ) 35 - - - - ( 181,557 ) - - - - 209,057 - - - - 4,419 - - - - 213,476 $ 567,365 $ 43,953 $ 46,947 $ 2,751 $ 216,848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 2,786 ) - - - - - - 35 35 ( 2,751 ) - - - - 103 103 ($ 2,648) |
權 益 總 計 |
| 股數(仟股) 70,921 ( 14,184 ) - - - - - - - 56,737 - - - - - - 56,737 |
||||
| $ 852,083 ( 141,841 ) - - ( 66,665 ) ( 4,255 ) 199,659 4,213 203,872 843,194 - - ( 181,557 ) 209,057 4,522 213,579 $ 875,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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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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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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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17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3 年度 112 年度
| 代 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A2000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淨利益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A24100 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25 合約負債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
113年度 $ 241,785 18,602 3,025 ( 1,884 ) 1,915 ( 11,902 ) ( 47 ) 2,152 ( 9,120 ) ( 9,360 ) 87,005 ( 230 ) 12,920 ( 6,927 ) 35 ( 1,659 ) ( 2,580 ) ( 1,567 ) ( 4,630 ) ( 7,470) 310,063 ( 2,164 ) ( 60,021) 247,878 ( 751,059 ) 854,224 ( 4,753 ) |
112年度 |
| $ 246,765 15,869 4,510 ( 990 ) 1,822 ( 15,525 ) ( 46 ) 4,051 12,714 32,543 ( 191,141 ) ( 25 ) ( 66,048 ) ( 5,019 ) 1,559 6,220 23,379 ( 20,791 ) ( 13,980 ) ( 9,062) 26,805 ( 1,575 ) ( 11,153) 14,077 ( 1,023,345 ) 935,919 - |
(接次頁)
18
(承前頁)
| 代 碼 B00200 出售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B07500 收取之利息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04700 現金減資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數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3年度 $ - ( 8,978 ) ( 10,854 ) ( 320 ) 12,781 47 91,088 - ( 192,000 ) - 104 ( 2,256 ) ( 181,557 ) - ( 375,709) 7,288 ( 29,455 ) 269,074 $ 239,619 |
112年度 |
|---|---|---|
| $ 23,995 ( 19,376 ) ( 2,699 ) ( 432 ) 15,281 46 ( 70,611) 192,000 - ( 1,936 ) 303 ( 2,197 ) ( 70,920 ) ( 141,841) ( 24,591) ( 11,084) ( 92,209 ) 361,283 $ 269,074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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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 picture [43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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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19
附件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 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 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 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 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 德規範,與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 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 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 獨表示意見。
20
茲對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 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收入係生產及銷售用戶迴路遙測介面 器、高速率網路存取設備及智慧型網路資源管理多工器等相關產品。由 於營業收入對於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影響 重大,且收入認列包含人工控制作業,惟對部分客戶營業收入係顯著成 長者可能有銷售對象及其交易真實性之風險,本會計師將其列為關鍵查 。
核事項。有關收入認列會計政策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 ( 十二 )
-
本會計師因應上述風險,執行查核程序如下:
-
(1) 瞭解及測試銷貨交易循環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以確認 並評估進行銷貨交易時之相關內部控制作業是否有效。
-
(2) 抽核內部訂單是否經權責主管核准。
-
(3) 針對營業收入認列抽核是否取得外部訂單及貨運文件,其金額是否 與發票金額相符。
-
(4) 抽核相關銷貨收入交易之期後收款金額、匯款憑證與對象是否與收 入認列之金額與對象相符。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 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 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星通資訊股份有限 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 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 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 流程之責任。
21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 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 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
-
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 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 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 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 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 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 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 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2
-
對於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 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 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
-
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
-
國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 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 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 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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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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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
| 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 | 2 月 | 31 日 | ||||
|---|---|---|---|---|---|---|
| 113 年12 月31 代 碼 資 產 金 額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236,413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17,178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1,560 1140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9,593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五、九及二一) 146,60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五、二一及二七) 1,963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九及二七) 1,019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356,762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及二七) 15,670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786,760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及二八) 10,500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一) 3,465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二及二八) 149,859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34,136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四及二八) 28,538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1,855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6,870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二八) 43,765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10,476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89,464 1XXX 資 產 總 計 $ 1,076,224 負 債 及 權 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十七及二八) $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4,596 2170 應付帳款 34,614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5,652 222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 74,92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19,779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2,002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8,085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49,649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2,726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40,264 2645 存入保證金 1,597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6,772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51,359 2XXX 負債總計 201,008 權益(附註二十) 3110 普通股股本 567,365 3200 資本公積 43,953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6,94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751 3350 未分配盈餘 216,848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66,546 3490 其他權益 ( 2,648) 3XXX 權益總計 875,216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1,076,224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經理人: |
113 年12 月31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日 112 年12 月31日 % 金 額 % 22 $ 264,406 21 2 10,541 1 - 103,169 8 1 233 - 14 230,989 18 - - - - 1,835 - 33 372,867 29 1 12,730 1 73 996,770 78 1 12,056 1 - 565 - 14 149,883 12 3 43,608 3 3 30,719 2 - 4,560 - 1 6,439 1 4 32,911 3 1 1,427 - 27 282,168 22 100 $ 1,278,938 100 - $ 192,000 15 - 4,561 - 3 34,839 3 1 4,004 - 7 72,977 6 2 48,424 4 - 2,256 - 1 9,674 1 14 368,735 29 - 945 - 4 50,329 4 - 1,493 - 1 14,242 1 5 67,009 5 19 435,744 34 52 567,365 44 4 43,953 4 5 26,563 2 - 2,786 - 20 205,278 16 25 234,627 18 - ( 2,751) - 81 843,194 66 100 $ 1,278,938 100 會計主管: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2 年12 月31日 |
|||
| 金 | 金 | % | ||||
| 21 1 8 - 18 - - 29 1 78 1 - 12 3 2 - 1 3 - 22 100 15 - 3 - 6 4 - 1 29 - 4 - 1 5 34 44 4 2 - 16 18 - 66 100 |
24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惟每股盈餘為元
| 代 碼 41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一及 二七) 5110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二 二及二七) 5900 營業毛利 591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銷貨利益 (附註四)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二二)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 二) 7100 利息收入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利 益(損失)份額(附 註四)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
113年度 | % 100 33 67 - 67 7 7 24 38 29 2 2 4 - - 8 |
112年度 | |||||
|---|---|---|---|---|---|---|---|---|
| 金 | 金 | % | ||||||
| 100 32 68 - 68 8 7 23 38 30 2 6 - - - 8 |
(接次頁)
25
(承前頁)
| 代 碼 金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8200 本年度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十 九及二十)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二四)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
113年度 | % 37 5 32 1 - 1 33 |
112年度 | |||||
|---|---|---|---|---|---|---|---|---|
| 金 | 額 $ 241,768 32,711 209,057 4,419 103 4,522 $ 213,579 $ 3.68 $ 3.66 |
金 | 額 $ 246,765 47,106 199,659 4,178 35 4,213 $ 203,872 $ 3.00 $ 2.97 |
% | ||||
| 38 7 31 - - - 31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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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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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會計主管:
26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民國113 年及11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13 年及11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
| 代碼 A1 112年1月1日餘額 E3 現金減資 111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17 特別盈餘公積 B5 股東現金股利 C13 資本公積配發股東股利 D1 112年度淨利 D3 112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D5 11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12年12月31日餘額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17 特別盈餘公積 B5 股東現金股利 D1 113年度淨利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董事長: |
股 |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本 保 留 盈 餘 財務報表換算 金 額 資 本 公 積 法 定 公 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之兌換差額 權 益 總 計 $ 709,206 $ 48,208 $ 19,174 $ 3,088 $ 75,193 ( $ 2,786 ) $ 852,083 ( 141,841 ) - - - - - ( 141,841 ) - - 7,389 - ( 7,389 ) - - - - - ( 302 ) 302 - - - - - - ( 66,665 ) - ( 66,665 ) - ( 4,255 ) - - - - ( 4,255 ) - - - - 199,659 - 199,659 - - - - 4,178 35 4,213 - - - - 203,837 35 203,872 567,365 43,953 26,563 2,786 205,278 ( 2,751 ) 843,194 - - 20,384 - ( 20,384 ) - - - - - ( 35 ) 35 - - - - - - ( 181,557 ) - ( 181,557 ) - - - - 209,057 - 209,057 - - - - 4,419 103 4,522 - - - - 213,476 103 213,579 $ 567,365 $ 43,953 $ 46,947 $ 2,751 $ 216,848 ($ 2,648) $ 875,216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
| 股數(仟股) 70,921 ( 14,184 ) - - - - - - - 56,737 - - - - - - 56,737 |
|||
| $ 852,083 ( 141,841 ) - - ( 66,665 ) ( 4,255 ) 199,659 4,213 203,872 843,194 - - ( 181,557 ) 209,057 4,522 213,579 $ 875,216 |
27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 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A2000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淨利益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利益) 損失份額 A23900 與子公司之未(已)實現銷貨 利益 A24100 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A31150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25 合約負債 A32150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淨確定福利資產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13年度 $ 241,768 18,151 3,025 ( 1,884 ) 1,896 ( 11,897 ) ( 47 ) 2,152 ( 2,797 ) - ( 8,869 ) ( 9,360 ) 85,042 ( 63 ) 13,953 ( 2,940 ) 35 413 ( 3,891 ) ( 1,589 ) ( 4,630 ) ( 7,470) 310,998 ( 1,647 ) ( 60,006) 249,345 |
112年度 |
|---|---|---|
| $ 246,765 15,412 4,510 ( 990 ) 1,804 ( 15,516 ) ( 46 ) 4,051 194 421 12,551 32,543 ( 190,985 ) ( 660 ) ( 66,539 ) ( 5,189 ) 1,559 7,925 23,617 ( 20,654 ) ( 13,980 ) ( 9,062) 27,731 ( 1,555 ) ( 11,153) 15,023 |
(接次頁)
28
(承前頁)
| 代 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B00200 出售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B07500 收取之利息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04700 現金減資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數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3年度 ( $ 751,059 ) 854,224 ( 4,753 ) - ( 8,978 ) ( 10,854 ) ( 320 ) 12,776 47 91,083 - ( 192,000 ) - 104 ( 2,256 ) ( 181,557 ) - ( 375,709) 7,288 ( 27,993 ) 264,406 $ 236,413 |
112年度 |
|---|---|---|
| ( $ 1,023,345 ) 935,919 - 23,995 ( 19,297 ) ( 2,699 ) ( 432 ) 15,272 46 ( 70,541) 192,000 - ( 1,936 ) 303 ( 2,197 ) ( 70,920 ) ( 141,841) ( 24,591) ( 11,084) ( 91,193 ) 355,599 $ 264,406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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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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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會計主管:
29
附件五
| 件 | 件 | |
|---|---|---|
|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113年度 |
單位:新台幣元附五 |
|
| 項目 | 金額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113年稅後淨利 加: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 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減:法定盈餘公積 加:依法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減:股東現金紅利(註4) 期末未分配盈餘 |
3,372,868 209,056,336 4,418,819 213,475,155 (21,347,516) 103,357 195,603,864 (187,230,252) 8,373,612 |
|
| 195,603,864 (187,230,252) |
||
| 8,373,612 |
-
前述股利分派後,如因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配息率發生變動時,擬授權董事會調整 並辦理相關事宜。
-
前述股利分配經提報股東會決議通過,有關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項,擬授權 董事會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
前述股利分派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 而需變更時,擬授權董事會視實際情況處理。
-
本次現金股利係依本公司民國 114 年 2 月 28 日流通在外股數 56,736,440 股計算,每股分配 現金股利新台幣 3.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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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30
附件六
「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
|---|---|---|---|
|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年度扣 除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 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 於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及不 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 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基層 員工分派酬勞。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 之,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 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 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 之,並報告股東會。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 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 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 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 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 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 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 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 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 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 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 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 |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年度扣 除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 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 於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及不 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 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含 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 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 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 之,並報告股東會。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 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 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 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 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 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 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 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 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 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 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 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 益等因素,由董事會擬具盈 餘分派議案由股東會決議; 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 |
配合證券交易法修正第14條第 6項規定,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 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 酬勞之相關事項,爰修改有 關之規定。 |
31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
|---|---|---|---|
| 益等因素,由董事會擬具盈 餘分派議案由股東會決議; 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 股票或現金為之,其中現金 股利佔全部股利之比率不少 於百分之十為原則。 |
股票或現金為之,其中現金 股利佔全部股利之比率不少 於百分之十為原則。 |
||
|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於八十 年十月二十八日經全體發起 人同意後訂立,於八十一年 二月二十一日第一次修訂, 八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次 修訂,八十二年十一月三十 日第三次修訂,八十六年十 一月二十五日第四次修訂, 八十七年四月十三日第五次 修訂,八十八年六月三日第 六次修訂,八十九年五月十 二日第七次修訂,九十年四 月二十七日第八次修訂,九 十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九次修 訂,九十六年六月七日第十 次修訂,九十七年六月二十 七日第十一次修訂,九十九 年六月十七日第十二次修 訂,一00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十三次修訂。一0一年六 月二十七日第十四次修訂。 一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十 五次修訂。一0四年六月二 十二日第十六次修訂。一0 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次 修訂。一0八年六月二十五 日第十八次修訂。一0九年 六月三十日第十九次修訂。 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 十次修訂。一一二年六月二 十八日第二十一次修訂。一 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 二次修訂。 |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於八十 年十月二十八日經全體發起 人同意後訂立,於八十一年 二月二十一日第一次修訂, 八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次 修訂,八十二年十一月三十 日第三次修訂,八十六年十 一月二十五日第四次修訂, 八十七年四月十三日第五次 修訂,八十八年六月三日第 六次修訂,八十九年五月十 二日第七次修訂,九十年四 月二十七日第八次修訂,九 十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九次修 訂,九十六年六月七日第十 次修訂,九十七年六月二十 七日第十一次修訂,九十九 年六月十七日第十二次修 訂,一00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十三次修訂。一0一年六 月二十七日第十四次修訂。 一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十 五次修訂。一0四年六月二 十二日第十六次修訂。一0 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次 修訂。一0八年六月二十五 日第十八次修訂。一0九年 六月三十日第十九次修訂。 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 十次修訂。一一二年六月二 十八日第二十一次修訂。 |
新增修訂日期。 |
32
附錄一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CC0110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
一、 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左列產品
-
1、用戶迴路遙測介面器、保安器及其組件 -
2、專線反應器及其組件 -
3、字幕電話及其組件 -
4、智慧型網路資源管理多工器-
網路存取設備含
T1/E1、FT1/FE1 CSU和CSU/DSU及其組件 博碼調變載波終端機含D4/AD4及其組件 -
64K/56Kbps傳輸設備含DDS及其組件 -
高速數位用戶傳輸系統及其組件
-
DLC 數位用戶迴路載波器
-
5、區域/廣域網路設備、網路管理系統、其次系統及其組件 -
6、整體服務數位網路終端轉接器、其次系統及其組件 -
7、有線電視用轉換器、選台器及其組件 -
8、通訊系統電源供應器及其組件 -
9、無線電通訊系統及其組件 -
二、 與上項業務相關之諮詢、設計、安裝、維修
-
三、 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第三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竹科學園區,並得視實際需要經董事會決議後及主管機關 核准後,於國內外適當地點設立分支機構。
第三條之一:本公司因業務或投資事業需要,得為對外保證。
- 第三條之二:本公司得視業務上之必要對外轉投資,其投資總額得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 有關轉投資額度之限制,轉投資之經營決策授權董事會決定。
第四條: 刪除。
第二章 股 份
第五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拾貳億捌仟萬元,分為壹億貳仟捌佰萬股,每股 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之。其中包括新台幣貳億元, 分為貳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係預留供轉換公司債轉換使用;新台幣壹億元,分 為壹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係預留供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時使用。
第五條之一:本公司申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其認股價格以低於發行日之收盤價時,應有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
33
使之。
-
第五條之二:本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應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 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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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本公司發行股票時,其股票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且應加 以編號,並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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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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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刪除。
第八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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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股東名稱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 內,或本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徥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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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本公司之股務作業,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辦理。
第三章 股 東 會
第十二條: 本公司股東會分下列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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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由 董事會依法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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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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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將開 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及公告各股東。對於持有記名股票股未滿一仟 股股東,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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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之一: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經濟部公告之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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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本公司各股東,除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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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之一: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 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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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加蓋留存本公司之 印鑑,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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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 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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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 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議事錄之 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前述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連 同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
第四章 董事、審計委員會及經理人
- 第十八條: 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五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任期三年,連 選得連任。本公司全體董事之股份總額悉依有關主管機關規定辦理。本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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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 條之一規定辦理。
股東會於任期未屆滿前,經決議改選全體董事者,如未決議董事於任期屆滿始 為解任,視為於改選完成時解任。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 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 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 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 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董事會之職權,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之一: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內就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購買責任保 險。
第二十條: 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 一人為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由董事長指定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之決議,除依公司法及本章程有規定外,應有全體董事過半數董事之出 席,並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 時,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第二十二條: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時,得委託其他董事依法代理出席,前項代理人 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 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擇一方式為 之。
第二十三條:審計委員會之職權,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審計委員會之人數、任期、職權、議事規則及行使職權時,公司應提供資源等 。 事項,以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另訂之
-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董事長提名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任免之。 總經理應依照董事會決議,處理公司業務。
第二十六條:刪除。
第五章 會 計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辦 理決算,年度決算後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定造具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 三十日前送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請股東會承認之。前各項表冊之分發,得 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二十八條:股息視公司盈餘狀況由股東會決定之,惟公司無盈餘時不得以本作息。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 十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 ( 包括調整 未分配盈餘金額 )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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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 (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 金額 ) ,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 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 (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 ,由董事會擬 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 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由股東 會決議;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佔全部股 利之比率不少於百分之十為原則。
第三十條: 刪除。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董事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國 內外業界水準,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組織規章及辦事細則另訂之。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章辦理之。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於八十年十月二十八日經全體發起人同意後訂立,於八十一年二月二 十一日第一次修訂,八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次修訂,八十二年十一月三十 日第三次修訂,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次修訂,八十七年四月十三日 第五次修訂,八十八年六月三日第六次修訂,八十九年五月十二日第七次修 訂,九十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八次修訂,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九次修訂,九 十六年六月七日第十次修訂,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一次修訂,九十九 年六月十七日第十二次修訂,一00年六月二十四日第十三次修訂。一0一 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四次修訂。一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十五次修訂。一0 四年六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次修訂。一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次修訂。一 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十八次修訂。一0九年六月三十日第十九次修訂。一 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次修訂。一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一次修 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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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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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公司 ) 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規則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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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 ; 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 適足適任人員辦理。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 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權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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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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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 會議開始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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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 長指定任職六個月以上,並了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之;董事長未 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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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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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關相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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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受理股東報到時起,須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 間斷錄音及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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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 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 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 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 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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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 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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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前二項排定之議程 於議事 ( 含臨時動議 ) 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 宣佈散會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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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 ( 或出席證編號 ) 及戶名, 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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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 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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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 席應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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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十二、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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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 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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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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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主席對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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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決之結 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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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之決議項,應做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 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 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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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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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 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無異議者,視為全數通過。如有異議,主席得攺以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減去異議股東表決權數後,視為同意股東之表決權,其已通過所需 之表決權數者,亦視為通過。以上二表決方式之效力,均與投票表決相同。表決之結 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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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 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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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主席得指揮糾察員 ( 或保全人員 ) 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 ( 或保全人員 ) 在場協助維 持秩序時,應佩載「糾察員」字樣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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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辦法由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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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年六月三日股東會通過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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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一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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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o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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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o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三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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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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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依本辦法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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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或監察人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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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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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依公司章程所定之名額,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之選舉 權,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如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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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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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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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及監察人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東 會之股東,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號碼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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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票箱由董事會製備之,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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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具有股東身分之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名,執行各項選舉有關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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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戶名及股 東戶號,如非股東身分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惟政府或法人股 東為被選舉人時,選舉票之被選舉人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 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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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選舉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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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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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空白選票投入票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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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跡模糊無法辩認或經塗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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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填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名簿不符者;所填被選 舉人如非股東身分者,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經核對不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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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填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及股東戶號(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及分配選舉權數 外,夾寫其它文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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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而未填寫股東戶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可資辨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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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時應由監票員在旁監視,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布,會後並 由董事會分別發給當選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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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有關法令,以及本司章程之規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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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辦法由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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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年六月三日股東會通過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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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一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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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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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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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截至目前已發行股數為 56,736,44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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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持有股數應為 4,538,91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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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截至民國 114 年 4 月 28 日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止,全體董事持有股數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持有股數 |
|---|---|---|
| 董事長 | 葉茂林 | 5,625,844 |
| 董事 | 陳華齡 | 1,223,337 |
| 董事 | 范振群 | 194,400 |
| 董事 | 邱東昇 | 288,485 |
| 獨立董事 | 黃允明 | 0 |
| 獨立董事 | 張國華 | 0 |
| 獨立董事 | 江民雄 | 0 |
| 獨立董事 | 柯淑美 | 0 |
| 董事合計 | 7,332,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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