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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tel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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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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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特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联特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802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40.3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2,746.74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990.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756.25万元。大信会计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0007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总额 | 72,746.74 |
| 减:发行费用 | 6,990.49 |
| 募集资金净额 | 65,756.25 |
|---|---|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58,799.89 |
| 其中: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8,587.90 |
|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50,211.99 |
| 减:已结项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6,613.54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86.67 |
| 未计划置换的印花税及手续费 | 19.84 |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49.32 |
|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 | 1,449.32 |
| 购买理财产品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确定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武汉软件园支行、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根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期末余额 |
|---|---|---|---|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127906474810803 | 6,819,779.40 |
| 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 | 421421088012002582560 | 7,656,237.94 | |
| 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 | 579482193818 | 15,218.33 | |
|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软件园支行 | 3202105829100307901 | 1,933.53 | |
| 合计 | 14,493,169.2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光模块建设项目”及“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变更为由全资孙公司LINKTEL TECHNOLOGIES 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联特”)实施。将募投项目中部分设备出售至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联特,新增马来西亚联特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87.9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8.56万元,共计8,786.46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2-00499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拟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光模块建设项目”及“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615.06万元(数据截至2024年9月15日,包括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且已扣除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均已结项,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613.54万元转出,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属于节余募集资金,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用途,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合同尾款付款条件满足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支付,并于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9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0.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2,746.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990.4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5,756.2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784.96万元(含超募资金5,764.25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未计划置换的印花税与部分手续费)。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建设创新中心项目,项
目总投资额为 15,000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 5,784.96 万元,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49.32 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用途,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合同尾款付款条件满足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支付,并于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重大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重大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武苗

赵天行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12月
编制单位: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2,746.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96.19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799.8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光模块建设项目 | 否 | 37,699.00 | 37,699.00 | 3,684.17 | 32,469.49 | 86.13 | 2024年9月 | 7,477.49 | 是 | 否 |
| 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593.00 | 15,593.00 | 2,212.02 | 13,837.55 | 88.74 | 2024年9月 | —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6,700.00 | 6,700.00 | - | 6,700.00 | 100.00 | —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9,992.00 | 59,992.00 | 5,896.19 | 53,007.04 | 88.36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创新中心项目 | — | 5,764.25 | 5,784.96 | - | 5,792.86 | 100.14 | 2024年6月 | — | —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764.25 | 5,784.96 | - | 5,792.86 | 100.14 | — | — | — | — |
| 合计 | — | 65,756.25 | 65,776.96 | 5,896.19 | 58,799.90 | 89.3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784.96 万元(含超募资金 5,764.25 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未计划置换的印花税与部分手续费)人民币投资创新中心项目,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速光模块及 5G 通信光模块建设项目”及“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变更为由全资孙公司 LINKTEL TECHNOLOGIES SDN.BHD(简称“马来西亚联特”)实施。将募投项目中部分设备出售至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联特,新增马来西亚联特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针对公司海外子公司作为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情形,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子公司固定产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587.9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98.56 万元,共计 8,786.46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完成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高速光模块及 5G 通信光模块建设项目”累计投资 32,469.49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投入 31,944.46 万元,基本预备费投入 525.03 万元,公司“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资 13,837.55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投入 13,336.55 万元,基本预备费投入 501.00 万元。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遵循项目可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节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内容参见本报告“三、(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49.32 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用途,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合同尾款付款条件满足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支付,并于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参加本报告“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重大违规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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