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EADTEK Annual Report 2013

Jul 11, 2014

52103_rns_2014-07-11_78be3e97-e904-455b-a8f7-6634e0d052c8.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二、承認事項
  • (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一O二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告 及營業報告書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 1. 本公司一O二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 表(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 金流量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 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虧損撥補案,並經 監察人等查核認為相符。

  • 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 述各項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提請承認。

決議:

(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一O二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承認。
說明:本公司一O二年度虧損撥補表,擬議如下:

麗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虧損撥補表

民國一O二年度

民國一O二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小計 合計
期初累積虧損 ( 241,779,298)
()
轉換日首次採用IFRS 影響數 (1,276,939)
精算損益變動數 (7,079,357)
101 年度ROC GAAP 本期淨利調整為IFRS
本期淨利之差異數
(548,586)
轉換IFRS 後之期初累積虧損 (250,684,180)
()
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1,754,767)
組織重組之影響數 (438,487)
精算損益本期變動數 6,893,980
102 年度稅後淨損 (99,716,468)
期末待彌補虧損 (345,699,922)
附註:
配發員工紅利0
配發董事監察人酬勞0

董事長 : 經理人: 會計:

決 議: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提請公決。
說明:配合公司業務需要新增營項目,修訂本公司章程,
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如下:
原 條 文 修 訂 後 條 文 修 訂 後 條 文 修訂依據及
理由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一、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
製造業。
二、CH01040玩具製造業。
三、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四、F401010國際貿易業。
五、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
製造業。
六、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
製造業。
七、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製造業。
八、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九、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十、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輸入業。
十一、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十二、CE01021度量衡器製造業。
十三、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
營法令非禁止或限
制之業務。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一、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
造業。
二、CH01040玩具製造業。
三、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四、F401010國際貿易業。
五、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





增列營業項
六、F104110 傘、服飾品批發業。
布疋、衣著、鞋、帽、



傘、服飾品零售業。
七、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
造業。
八、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
造業。
九、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
造業。
十、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十一、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十二、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輸入業。
十三、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十四、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傘、服飾品零售業。
十五、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十六、CE01021度量衡器製造業。
十七、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
法令非禁止或限
制之業務。

決 議:

(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 公決。 說 明:配合法令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 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議:

( 第三案 )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提請 公 決。

  • 說 明:配合法令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議:

( 第四案 ) 董事會提

  • 案 由: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提請 公決。

  • 說 明: ( ) 本公司第九屆董監事任期自 100 6 24 日 起至 103 6 23 日止,依公司法規定,任 期屆滿而不及改選,延長其職務至 103 年股東 常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就任時止。

  • ( ) 依公司章程第十四條規定,第十屆董事及監察 人應選董事 5 人及監察人 3 人。

  • ( ) 新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三年,自 103 6 24 日起至 106 6 23 日止。

決議:

( 第五案 ) 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提請公決。 一 說 明: ( ) 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 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 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 ) 為借助本公司董事之專才與相關經驗,爰依法 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 103 年股東常會新選任 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制。

決議:

四、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