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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TEK — AGM Information 2017
Aug 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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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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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認事項
-
(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一O五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1.本公司一O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 (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 量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完 竣,連同營業報告書經監察人等查核認為相符。 -
一O五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各 項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一、二)。 -
提請承認。
決議:
-
(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一O五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本公司一O五年度虧損撥補表,擬議如下:
麗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虧損撥補表
民國一O五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
|---|---|---|
項目 |
金額 |
|
小計 |
合計 |
|
期初累積虧損 |
(436,886,793) | |
加(減): |
||
當年度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505,620 | |
105 年度稅後淨損 |
(208,167,444) | |
期末待彌補虧損 |
(643,548,617)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決議: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
(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 修訂「公司章程」案,提請 公決。 說 明:1.配合公司實務需要及法令規定,修訂本公司章程 部分條文。 -
2.「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 手冊附件三。
決 議:
-
(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減資彌補虧損案,提請 公決。 -
說 明:1.本公司為彌補虧損,強化資本結構,擬辦理減少 資本額以銷除累積虧損。 -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待彌補虧損為新 台幣643,548,617元整,本次擬辦理減資新台幣535,873,01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53,587,301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減資比例為50%,按 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 每仟股減少500股,換股比例為50%,即每仟股 換發500股。 -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71,746,02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35,873,01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 數為53,587,301股。 -
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 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 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減資 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 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 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 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該收盤價認購之。減資 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
本次減資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奉主管機關核准
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 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其他減資相關事宜。減 資換股基準日前如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變動,減資 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6. 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 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
決 議: -
(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 由: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公決。 -
說 明:(一)本公司為因應公司未來發展需求,擬於適當時 機,視市場狀況,於不超過40,000 仟股額度 內,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 元。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規定辦理私募應說 明事項如下:
1.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1)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係依定價 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 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 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 參考價格。 -
(2)實際私募價格及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 場狀況決定之,惟實際私募價格以不得 低於參考價格之六成五訂之。本公司已 委請獨立專家眾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馮志卿會計師就私募定價之依據及合
理性出具意見書,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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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將參考本公司經營績 效、未來展望及最近股價;並考量私募 有價證券於交付日起三年內有轉讓之 限制而訂,應屬合理。 -
(4)本次私募普通股案為因應市場變化,及 公司穩健經營及財務結構安全性之考 量,可能有低於面額發行之必要。若有 每股價格低於面額,預期業主權益的影 響為實際發行價格與面額之差額所產 生之虧損,此一虧損將依法定方式彌補 之。另公司於增資效益顯現後,財務結 構將有所改善,有利公司穩定長遠發展, 對股東權益將有正面助益,故對股東權 益不致產生負面影響。
2.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
第43 條之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 年6
月13 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 號令
規定之特定人。
-
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1) 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具有 迅速簡便之特性,以利達成引進投資人 之目的,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 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 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
(2) 辦理私募之額度:不超過40,000 仟股之 普通股,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 次辦理。
(3) 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預計私募股數 |
私募資金用途 |
預計達成效益 |
|---|---|---|
40,000 仟股 |
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
改善財務結構、提高營運績效,強化公司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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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 意事項」之規定,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前一 年內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或辦理私募引進策 略性投資人後,將造成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 者,應洽請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 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依規定洽請台新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及合 理性之評估意見,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七。 -
(三)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 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之 轉讓對象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並於私募普 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取具台 灣證券交易所核發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並 據以向主管機關完成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審核程 序後,始得提出上市交易申請。 -
(四)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 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 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 事宜或未來如遇法令變更或經主管機關指示修 正或因應本案需要而須修正時,於不違反本議 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並擬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以私 募發行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 一切有關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所需事宜。
決 議:
-
(
第四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 公決。 說 明: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 年2 月9 日金管證 發字1060001296 號函辦理,修訂「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 -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八。
決 議:
-
(
第五案)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提請 公決。 說 明:1.配合法令,本公司自107 年起,股東會採行書 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擬修訂本公司「股 東會議事規則」。 -
2.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十。
決 議:
-
(
第六案)董事會提 案 由:選舉董事及監察人案。 -
說 明:1.本公司第10 屆董監事任期自103 年6 月24 日至 106 年6 月23 日止,依公司法規定,任期屆滿而 不及改選,延長其職務至106 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 及監察人就任時止。 -
2.第11 屆董監事,依修訂後公司章程第14 條規定, 應選董事7 人(含獨立董事2 人,獨立董事採候 選人提名制)及監察人2 人。 -
3.新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三年,自106 年6 月28 日起至109 年6 月27 日止,原任董事及監察人任 期至106 年股東常會完成時止。 -
4.依本公司章程第14 條規定,獨立董事候選名單經 本公司xx 年ss 月xx 日董事會審查通過,茲將相 關資料載明如下:
姓 名 |
沈文成 |
何曜宏 |
|---|---|---|
學 歷 |
台灣大學財金所EMBA |
美國俄亥俄大學工業系統工程研究所 |
經 歷 |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獨立董事台灣工銀證券(股)公司獨立董事台新投信總經理台証綜合證券(股)公司副總經理 |
寶訊生物科技(股)公司榮譽顧問宏信威執行管理顧問(股)公司總經理安侯企業管理(股)公司執行副總萬能科技大學講師 |
持有股份 |
無 |
無 |
5.敬請選舉。
選舉結果:
-
(
第七案)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提請決議。 說 明:1.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 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 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2.為借助本公司董事之專才與相關經驗,爰依法提 請股東會同意,解除106 年股東常會新選任之董 事競業限制。
決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