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Kingfa Sci.&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an 6, 2017

56516_rns_2017-01-06_2f3fae35-7cd5-41da-baff-e11a0c1d03ee.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03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 金发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拟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0,000.00 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于2016 年12 月15 日到账,符合募集资金6 个月内置换的相 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于2016 年12 月12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6,784,786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5,0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238,784.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832,831,215.21 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 年12 月15 日全部到位,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77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中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偿还银行贷款 31,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优 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 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 投项目。截止2016 年12 月14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额20,000.0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偿还银行贷款 31,000.00 20,000.0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6 年12 月14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C10004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 年1 月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0,000. 00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在6 个月内,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 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04 号《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金发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6 年12 月14 日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000.00 万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 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 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2、本次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 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用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审议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 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广发证券关于金发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之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 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5、广发证券关于金发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