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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fa Sci.&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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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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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 2026-030

证券代码: 60014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4月21日

  •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906.9179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52元/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160人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 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金 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4月21日,同意以 9.5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60名激励对象授予3,906.9179万股限 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并审议

1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2、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6 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0日。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6年3月28日对外披露 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13)。

3、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金 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金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4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6-016)。

5、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 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

况,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 (2)公司确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

  •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为2026年4月21日,并同意以人民币9.5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60名激励对象授予3,906.9179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 1、授予日:2026年4月21日

  • 2、授予数量:3,906.9179万股

  •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和/或公司从二级

3

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1,160人

5、授予价格:9.52元/股

  •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 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 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 级市场出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 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 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上限)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4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相应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

  • 7、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
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总股本的比
例(%
1 陈平绪 董事长 400 10.2382 0.1518
2 吴敌 董事兼总经理 400 10.2382 0.151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不超过1,158人)
3,106.9179 79.5235 1.1792
合计 3,906.9179 100.00 1.482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1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本次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因从公司离 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人数由 1,164 人调整为 1,160 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3,927.9706万股调整为3,906.9179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5

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除4名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外,公司本激励计划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 的以下情形:

  •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3、公司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 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60名激励对象授予3,906.917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52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 个月卖出 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 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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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 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 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为2026年4月21日,由于授予日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后,截止本公告披露,暂无 法计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故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测算暂 按照2026年4月17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公司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 股票的实际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经测算,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 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2026
(万元)
2027
(万元)
2028
(万元)
2029
(万元)
3,906.9179 30,356.75 10,456.21 11,636.75 6,577.30 1,686.49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

  • 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3、若本激励计划终止,将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调整与授予 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日的确定、 授予数量、授予对象、授予条件等,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还需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 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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