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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fa Sci.&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Oct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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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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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3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于2014年10 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 如下:
一、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8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增发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12.63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3,157,500,000.00元,扣除发行手续费人民币200,694,750.00元后,公司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56,805,25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
| 截止:2014 年9 月30 日 | 单位:万元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额 | 实际投入 | 实施主体 | 投资进度 | 未投入金额 | |
| 1 | 年产80 万吨环保 高性能汽车用塑 料生产建设项目 |
天津20 万吨 | 42,072.69 | 29,543.14 | 天津金发 | 70.22% | 12,529.55 |
| 昆山30 万吨 | 77,577.18 | 52,732.36 | 江苏金发 | 67.97% | 24,844.82 | ||
| 广州20 万吨 | 36,197.08 | 13,484.29 | 金发科技 | 37.25% | 22,712.79 | ||
| 绵阳10 万吨 | 16,392.82 | 11,351.34 | 绵阳长鑫 | 69.25% | 5,041.48 | ||
| 2 | 年产10 万吨新型免喷涂高光ABS 生产建设项目 |
27,720.63 | 22,074.88 | 天津金发 | 79.63% | 5,645.75 | |
| 3 | 年产10 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 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 |
39,817.11 | 21,144.04 | 江苏金发 | 53.10% | 18,673.07 | |
| 4 | 年产8 万吨高强度尼龙生产建设 项目 |
24,018.33 | 7,314.50 | 天津金发 | 30.45% | 16,703.83 | |
| 5 | 年产15 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 术改造项目 |
31,884.69 | 16,455.04 | 金发科技 | 51.61% | 15,429.65 | |
| 合计 | 295,680.53 | 174,099.59 | 58.88% | 121,580.94 |
其中,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广 州20万吨)”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金发科技变更为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金发”),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变更为武汉经 济开发区内,涉及变更金额为22,712.79万元;“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 技术改造项目” 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金发科技变更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金发”),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变更为清 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内,涉及变更金额为15,429.65万元。
变更后募投项目建设期限从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分析及风险提
示
(一)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分析
公司董事会认为,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更符合公司战略 规划安排,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主要考虑因素 及可行性分析如下:
1、贴近下游客户
“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广州20万吨)”部分产 能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武汉金发,武汉金发位于中国车都-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区内及周边地区拥有东风汽车、神龙汽车、东风本田汽车等多家汽车公司总部, 整车厂,相关研发机构以及汽车零部件企业,是我国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最集中的 区域之一。项目变更后有利于加强与下游客户的联系、缩短运输半径、减少运输 成本,并通过更好的服务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2、更有利于公司资源整合和管理
“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变更 为广东金发,广东金发是一家主营再生塑料回收及利用的环保类科技公司,具备 再生塑料回收和利用所需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项目变更有助于广东金发 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有利于公司之间专业分工,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和管理效果,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对部分项目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会 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公 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本次变更 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由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银行 共同订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该项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对该项目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 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市场、管理、产能扩张等风险与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 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此外,针对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提示如下:
审批风险。由于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 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 该项目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金 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 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出 相应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 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无 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以及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出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 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并批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 排。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内容基本不变,符合募集资 金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 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保荐机构对金发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无异议。
(五)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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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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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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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