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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fa Sci.&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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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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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金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就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分别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要求及《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经向全体独 立董事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均审阅了所提供资料并就有关情 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既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的 利益,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续聘 2018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公司提 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2018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情况相对熟悉,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内控的不断 完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2018年度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将该事项 提交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向 我们提供了有关材料。我们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主动调查获取了相关 信息。在对材料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结合子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计划来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司业 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子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的畅通。

同时,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 照每次担保发生前逐笔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 程序重复,耗时长。因此,在科学合理预计的前提下,由年度股东大会一次性 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简化了审核程序,节约了时间。同时,鉴于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 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 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 经济效益;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 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 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是在综合考 虑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要、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公司本次制定的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体现出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 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

经认真考虑,我们同意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8-2020年)》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陈舒、卢馨、齐建国、章明秋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