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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fa Sci.&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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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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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 时)会议于2017 年3 月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 加了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核,现就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与相关各方会同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开展了大 量的工作,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 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 露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进展公告。
2、鉴于本次重组标的涉及境外资产,事项较为复杂,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 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事务等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各方仍在就重组方案的 具体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 年3 月8 日前披露重组预 案。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3 月9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 月,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申请复牌。
3、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事项。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陈舒、卢馨、齐建国、章明秋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