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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fa Sci.&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n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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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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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3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 年6 月22 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 于2016 年6 月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际出席董 事11 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其他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日,即2016 年3 月1 日,发行价格为5.4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2016 年5 月23 日,公司召开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1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2,560,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人民币1 元(含税),公司于2016 年6 月16 日完成了 上述权益分配事项,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5.39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
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后6 个月内,若上述价格高于 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向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公司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 反之,若上述价格低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不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公司暂不启动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具体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袁志敏先生、李南京先生、熊海涛女士、李建军先生、陈义先生、 蔡彤旻先生和宁红涛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具体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袁志敏先生、李南京先生、熊海涛女士、李建军先生、陈义先生、 蔡彤旻先生和宁红涛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 票预案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 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的公 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 年修订)》的有关 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需增补一名成员。经选举,相 关专门委员会的增补成员如下:
1、 战略委员会成员:章明秋先生。
该事项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提名委员会成员:章明秋先生。
该事项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具体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