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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fa Sci.&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Oct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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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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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年修订)》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2014 年10 月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分别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
二、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三、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以及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出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对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 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段雪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对段雪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进 行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段雪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同意提名段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陈舒、卢馨、齐建国、瞿金平 2014 年10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