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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L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Feb 1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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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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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40 愛山林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2/11 發言時間 19:06:08
發言人 潘志建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8773-66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購買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一 小段247地號土地及簽訂其原合建契約增補協議。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4/02/1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一小段247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4/2/11~104/2/1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773.75平方公尺,折合536.56坪;
每單位價格:1,227,563元/坪
交易總金額:658,661,64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為自然人;與公司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關係人處分日期:99年12月25日
關係人處分價格:617,043,310元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無。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第一次付款:簽約時支付新台幣65,866,165元。
第二次付款:信託契約簽署後支付新台幣131,732,329元。
第三次付款:產權登記後支付新台幣461,063,152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1)本次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擬同意概括承受賣方先前與金融機構
、其他持分地主、合建方及土地預定買賣合約買受人所簽訂之各項
合約及其上之各項約定(包括不動產信託契約、融資契約、合建契約書
及土地預定買賣合約等,續後本公司將與各方簽署
相關合約之增補協議。
(2)本次土地買、賣雙方約定,若於合約簽署後,賣方未能於3個月內徵
求已簽定「土地預定買賣合約書」買受人之書面同意,並完成原土地信託
契約解除,土地移轉登記與本公司名下,重新簽訂信託契約辦理信託登記者
,雙方合意解除本買賣契約,回復原狀,賣方需無條件退回已收交易價金,
雙方並不得再對他方請求任何損害賠償或違約金。
(3)該筆土地原已簽訂合建契約由賣方及其他地主提供土地;
合建方出資興建大樓,以合建分售方式開發,其中約定房
屋售價佔銷售房地總價30%,土地售價佔銷售房地總價70%。本公司擬同意
概括承受該合建契約條件並與各方簽訂合建契約增補協議。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估價報告並由雙方議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易翔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735,892,04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王政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新北估字第00010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獲利來源並推展建設開發業務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4年2月11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