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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ADER TECHNOLOGY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May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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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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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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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8-10 层 邮政编码:518026 8-10/F, Tower A, Rongchao Tower, 6003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26, P.R.China 电话/Tel:(86755) 3325 6666 传真/Fax:(86755) 3320 6888/6889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掌 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 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在规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 会议议题进行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 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 话号码,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 于2021年5月31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四惠大厦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 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 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5月31日9:15-15:00。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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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86,457,58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5.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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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现场会议的会议登记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284,049,230 股。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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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大会 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408,355 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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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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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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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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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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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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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增加新议案的情 形。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履行 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 果,并对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认定中小投资者的标准: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286,448,285 股同意,9,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64,183,455 股同意,9,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5%。关联股东张凌云、成 湘均、王良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审议通过了《选举成湘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6,420,188 股同意,成湘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3.02 审议通过了《选举高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6,420,188 股同意,高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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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审议通过了《选举陈永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6,420,188 股同意,陈永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3.04 审议通过了《选举张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6,420,188 股同意,张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1 审议通过了《选举许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6,435,398 股同意,许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4.02 审议通过了《选举唐朝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6,435,388 股同意,唐朝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5.01 审议通过了《选举黄国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286,435,388 股同意,黄国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5.02 审议通过了《选举凌小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286,420,188 股同意,凌小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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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