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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ADER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r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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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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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问答》”)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掌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阅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掌阅科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者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
(一)投资者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特定认购对象为 达孜县百瑞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瑞翔”)。百瑞翔系百度 集团(指 Baidu, Inc.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协议控制公司,以下简称“百度集团”)下 属投资主体,百度集团为本次掌阅科技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
根据掌阅科技关于本次发行的会议文件、公告的发行预案等披露内容,以及 掌阅科技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的协议,经查阅相关资料并登录互联网进行公众信息 检索等进行核查,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第七条及《监管问答》,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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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知名的互联网科技集团公司,百度集团拥有公司所处的数字阅读行 业较强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双方拥有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双方约定的 战略合作期限是 5 年,并可再自动延长 5 年),将有助于公司在下一阶段实现更 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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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百度集团旗下投资主体百瑞翔持股比例为 8.80%(具体以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并且承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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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得转让(高于适用法律规定的 18 个月锁定期要 求),有权向公司提名 1 名董事加入董事会实际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提升上市 公司治理水平、帮助上市公司提高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百瑞翔具有良好诚信记 录,最近 3 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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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战略投资者,百度集团能给掌阅科技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 资源,包括流量、人工智能、大数据、商业化等方面,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带动公司产业技术升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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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集团作为国际知名的大型互联网科技集团公司,能够提升公司品牌 影响力。作为产业上下游,百度集团和掌阅科技进行内容授权方面的合作,并签 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业务协议。百度集团的互联 网生态对内容采购需求较大,引入百度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能够促进公司市场拓 展,同时百度集团流量体系和公司内容生产体系的结合能够有效提高公司内容生 产的规模质量和竞争力,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司销售业绩的提升。
(二)上市公司已与投资者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 协议等系列协议,作出切实可行的战略合作安排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与百度集团下属投资主体百瑞翔签署了《掌阅科技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并于同日与百瑞翔母公司百度 网讯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业务协议,公司与百度集团拟在战略投资、 数字内容授权及深度战略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
2020 年 3 月 18 日,掌阅科技披露了《关于与本次发行对象签订<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关于与 百度集团开展战略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关于与拟引 进的战略投资者之间战略合作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及《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文件。
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的协议已经就合作方式、合作领域、合作目标、合作期限、 战略投资者拟认购股份的数量、定价依据、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持股 期限及锁定期安排、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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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已履行及将要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3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及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明确同意公司与百度集团在战略投资、 数字内容授权及深度战略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业务合作协议。该议案已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特别决议表决,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将单独计票 并披露。
按照《监管问答》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已另行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引 入战略投资者事项作为单独议案进行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时拟于近 期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从而进一步完善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决策程序,充 分符合上述监管要求。同时,上市公司已在董事会议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充 分披露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商业合理性、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战略投资 者的基本情况、穿透披露股权或投资者结构、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等,符合 上述监管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 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借战略投资者入股名义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增强 公司股东背景,提高整体治理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未来进 一步强化既有竞争优势并积极拓展业务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掌阅科技不存在借战略投资者入股名义损害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向发行对象作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者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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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掌阅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 者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引入的投资者符合《实 施细则》和《监管问答》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要求,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上市公司不存在借战略投资者入股名义损害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 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者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公司本次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符合《监管问答》 的要求,公司已经按照《监管问答》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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