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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Y GROUP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Oct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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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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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一、 公示情况

1、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 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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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 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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