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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Y GROUP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3

Sep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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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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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奕瑞科技 股票代码:688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曹红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1588 号 4 幢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1000 号 45 幢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所引起,不涉 及持股数量和比例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3 年 9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 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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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奕瑞科技、上市公
司、公司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奕原禾锐 上海奕原禾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常锐 上海常锐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
股平台
上海常则 上海常则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
股平台
上海和毅 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鼎成 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慨闻 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曹红光、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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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曹红光
性别
身份证号码 0106196203****
国籍 中国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1588号4幢
成立日期 2012年9月12日
法定代表人 曹红光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0545696650
主要股东 曹红光、杨伟振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2012年9月12日至2042年9月11日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

2 、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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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1 曹红光 执行董事、总
经理
中国 中国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曹红光先生为上海和毅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人及企业属于《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控制 关系图如下:

==> picture [157 x 1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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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曹红光与 TIEER GU、CHENGBIN QIU、杨伟振原签署 的《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到期终止并不再续签引起。

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为公司的创始人,四人于 2017 年 12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于 2019 年 5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 协议》,确认自公司成立至协议签署日各方实际在公司的所有相关事项上采取一 致行动并持有相同意见,并约定自协议签署生效后,各方及其控制的主体在股东 会表决等一系列公司经营决策事项中保持一致行动,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 管理、控制、重组及其相关所有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并约定发生意见分歧或纠 纷时的解决机制以及协议的有效期。《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将于公 司在 A 股发行上市之日(2020 年 9 月 18 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终止,即在 2023 年 9 月 17 日到期。

《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到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 TIEER GU、 CHENGBIN QIU、杨伟振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前述自然人和 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TIEER GU 持有公司 25.31%的表决权,依据《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曹红光仍然担任公司董事,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 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 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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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原一致行动人 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与杨伟振之间的一致行 动关系于 2023 年 9 月 17 日到期届满,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3 年 9 月 17 日 到期后自然解除,曹红光及其控制的企业上海和毅与 TIEER GU、CHENGBIN QIU、杨伟振以及由其分别控制的企业不再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为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数量 29,623,912 股,占上市时公司总股本的 40.83%, 具体情况如下:


一致行动人 直接持有
表决权数
量(股)
间接持有表
决权数量
(股)
控制主体 合计持有表
决权数量
(股)
合计持有
表决权比
例(%)
1 TIEER GU 11,915,652 奕原禾锐 11,915,652 16.42
2 CHENGBIN
QIU
1,583,698 上海慨闻 1,583,698 2.18
3 曹红光 14,432,391 上海和毅、
上海常锐、
上海常则
14,432,391 19.89
4 杨伟振 1,692,171 深圳鼎成 1,692,171 2.33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自然解除,曹红光与 TIEER GU、 CHENGBIN QIU、杨伟振不再为一致行动人,其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数量和比例单 独计算,曹红光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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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东 直接持有表
决权数量
(股)
间接持有表
决权数量
(股)
控制主体 合计持有表
决权数量
(股)
合计持有
表决权比
例(%)
1 曹红光 11,143,391 上海和毅 11,143,391 10.95

注:除前述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导致的权益变动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 曹红光控制的公司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变动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 公司总股本由 72,547,826 股变更为 72,691,466 股。曹红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被动稀释。;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 份,曹红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3)2023 年 4 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曹红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数量相应增加;

(4)2023 年 8 月,曹红光原一致行动人 TIEER GU 分别受让上海常则、上海常锐非董 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部分出资额,并成为前述员工持股平台新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曹红光不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奕瑞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由 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 杨伟振共同控制变更为 TIEER GU 单一控制,曹红光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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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 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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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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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______ 曹红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曹红光

日期:2023 年 9 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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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 议》和《补充协议》;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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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
股票简称 奕瑞科技 股票代码 688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曹红光、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
路1588号4幢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表决权数量和比例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曹红光通过上海和毅、上海常锐、上海常则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
为14,432,391股,比例为19.89%;TIEER GU通过奕原禾锐间接控制上市
公司表决权数量11,915,652股,比例为16.42%;CHENGBIN QIU通过上
海慨闻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1,583,698股,比例为2.18%;杨伟振
通过深圳鼎成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1,692,171股,比例为2.33%。
曹红光与TIEER GU、CHENGBIN QIU、杨伟振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29,623,912股,比例为40.83%。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曹红光通过上海和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11,143,391股,比例为
10.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自然解除,曹红光与TIEER GU、
CHENGBIN QIU、杨伟振不再为一致行动人,其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数量和
比例持股情况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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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 否□ 其他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 内继续增持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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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曹红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曹红光

日期:2023 年 9 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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