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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Y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Oct 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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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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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瑞转债” 2025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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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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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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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付息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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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每百元兑息金额(含税):0.80 元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 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支付 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 号)同意注册,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14,350,1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501.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8 年 10 月 23 日。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2 号文同意,公司 143,501.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 ” 简称 奕瑞转债 ,债券代码“118025”。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奕瑞转债”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8 年 10 月 23 日。“奕瑞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99.89 元/股。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 自 2023 年 3 月 13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99.2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瑞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3 年 4 月 24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354.5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奕瑞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因公司向下修正“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28 日起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为 230.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80)。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 为 229.8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8)。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6 月 17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162.8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奕瑞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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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162.7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瑞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自 2024 年 12 月 3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162.6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6)。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115.5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奕瑞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 登记,自 2025 年 10 月 16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115.4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 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本次付息方案
(一)付息期限与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 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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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 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本期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 0.8%(含 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0.80 元(含税)。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 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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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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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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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奕瑞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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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 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 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 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 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0.80 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0.64 元(税后)。 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自行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 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权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 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0.80 元(含税)。
(三)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 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 RQFII),公司按税前兑息金额派发利息,持有人实际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 可转债派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0.80 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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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 999 号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720560-831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暄琦、张晓东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28 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人:冯进军、卞韧
(三)可转债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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