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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Y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Feb 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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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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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3 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2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9.6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672.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9,055.06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16.94 万元。以 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507 号)予以确认。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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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 总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5,000.00 | 35,000.00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000.00 | 25,000.00 |
| 3 | 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 | 5,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 合计 | 77,000.00 | 77,000.00 |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若本次股票发行后,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21,616.94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5,000.00 万元,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7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事项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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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3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 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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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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