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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5
Jan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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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0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32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025 年 1 月 24 日,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 )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 2025-008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 年内完成回购股份的转让,未使用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鉴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32 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027,527,102 股变更为 1,027,526,370 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人民币 1,027,527,102 元变更为 1,027,526,37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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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 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 联系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八路 1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楼 15 层董事会办公室
2 、申报时间: 2025 年 1 月 25 日起 45 天内( 9:00-11:30 ; 13:30-17:00 ,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电话: 0571-87950500
5 、传真: 0571-87988110
6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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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