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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3

Dec 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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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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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浙江天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3-12-06 05:41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股票代码:6007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天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

邮编:321017

联系电话:0579-206567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12月5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报告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持有、控制浙大网新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出让方、天声科技指浙江天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华辰物业指浙江华辰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浙大网新指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指本次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转让

浙大网新13.84%股份的行为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浙江天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及代码:3307001002392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的科技开发及其产业的投资、收益。

经营期限:1999年8月13日--2019年8月13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702721099207

主要股东单位:持股比例

1)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3.46%

2)东阳市泰恒投资有限公司42.90%

3)金华市通和基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64%

通讯方式:电话0579-206567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介绍

姓名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在公司

地区的居留权!!!任职

朱新民中国金华市无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继东中国金华市无董事

张平中国金华市无董事

陈昌志中国金华市!!无监事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出让方持有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朝华集团,股票代码:000688)2188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其总股本的6.28%。

除此以外,出让方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内容

2003年12月4日,出让方浙江天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受让方浙江华辰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出让方持有的浙大网新社会法人股共66,197,040股(陆仟陆佰壹拾玖万柒仟零肆拾股)协议转让给受让方,出让股份占浙大网新总股本的13.84%的,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股份转让的数量与价格

1、出让方将其持有的浙大网新的社会法人股66,197,040股(陆仟陆佰壹拾玖万柒仟零肆拾股)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2、根据浙大网新2003年中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经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一致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元(每股贰元肆角整),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58,872,896.00元(壹亿伍仟捌佰捌拾柒万贰仟捌佰玖拾陆元整)。

(二)支付方式

股份转让价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受让方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1、首期款为人民币8000万元(捌仟万元),约合全部股权转让款之50%,在本协议生效后拾日内支付。

2、余款即人民币78872896元(柒仟捌佰捌拾柒万贰仟捌佰玖拾陆元整),在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的有关股权登记手续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

(三)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让渡

1、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力(及权益)和义务由受让方承继。

2、出让方派遣的董事/监事适时以法定程序退出浙大网新的董事会/监事会。

(四)其他约定

自受让方支付首期款并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期间,若未获得受让方书面同意,出让方不对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作任何形式的处置。但由于受让方违约导致出让方解除本协议之情形除外。

(五)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内容外,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因出让方未持有、控制浙大网新其余股份,故出让方与受让方就浙大网新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本次股份转让前,出让方持有浙大网新13.84%的股份,为浙大网新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出让方不再持有、控制浙大网新的股份。

五、出让方不存在未清偿出让方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出让方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出让方对其持有、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三章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浙大网新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浙大网新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四章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备查文件

1.天声科技与华辰物业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天声科技的法人营业执照

3.天声科技的机构代码证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天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朱新民

2003年12月5日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股票代码:6007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华辰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8号天风商厦520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延安路8号天风商厦520号

邮编:310002

联系电话:0571-87011929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12月5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报告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持有、控制浙大网新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出让方、天声科技指浙江天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华辰物业指浙江华辰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浙大网新指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指本次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转

让浙大网新13.84%股份的行为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浙江华辰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延安路8号天风商厦520号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及代码:3300001001005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期限: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变更中)

主要股东单位:持股比例

1)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60%

2)浙江浙大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25%

3)上海怡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

4)浙江快威信息技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

通讯方式:电话0571-87011929传真0571-8701193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介绍

姓名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

地区的居留权

王先龙中国杭州市无董事长

赵建中国!杭州市!无副董事长

张四纲中国!杭州市!无董事

郑瑜明中国!杭州市!无董事

钱永林中国!杭州市!无董事,总经理

张秀芳中国!杭州市无监事

林胜青中国!杭州市!无监事

陈汉忠中国!杭州市!无监事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受让方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内容

2003年12月4日,出让方浙江天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受让方浙江华辰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出让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出让其持有的浙大网新社会法人股共66,197,040股(陆仟陆佰壹拾玖万柒仟零肆拾股),占浙大网新总股本的13.84%。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股份转让的数量与价格

1、出让方将其持有的浙大网新的社会法人股66,197,040股(陆仟陆佰壹拾玖万柒仟零肆拾股)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2、根据浙大网新2003年中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经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一致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元(每股贰元肆角整),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58,872,896.00元(壹亿伍仟捌佰捌拾柒万贰仟捌佰玖拾陆元整)。

(二)支付方式

股份转让价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受让方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1、首期款为人民币8000万元(捌仟万元),约合全部股权转让款之50%,在本协议生效后拾日内支付。

2、余款即人民币78872896元(柒仟捌佰捌拾柒万贰仟捌佰玖拾陆元整),在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的有关股权登记手续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

(三)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让渡

1、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力(及权益)和义务由受让方承继。

2、出让方派遣的董事/监事适时以法定程序退出浙大网新的董事会/监事会。

(四)其他约定

自受让方支付首期款并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期间,若未获得受让方书面同意,出让方不对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作任何形式的处置。但由于受让方违约导致出让方解除本协议之情形除外。

(五)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内容外,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因出让方未持有、控制浙大网新其余股份,故受让方与出让方就浙大网新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三章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浙大网新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浙大网新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四章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备查文件

1.华辰物业与天声科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华辰物业的法人营业执照

3.华辰物业的机构代码证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华辰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王先龙

200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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