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r 30, 2026

57015_rns_2026-03-30_705664b8-ae61-47c2-9d0a-78480230b40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60079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浙大网新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3,153 万元
浙江浙大网新图灵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2,833 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88,050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5,505 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6.90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占比为16.96%)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网新系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额1,000 万元的银 行信贷业务,期限一年,公司为网新系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该 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网新图灵”)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额2,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期限一年;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额 1,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期限一年。公司为网新图灵的上述信贷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上述担保责任向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 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 年5 月15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 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6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公司为网新系统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担保,公司全资子 公司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为网新系统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 元的担保;公司为网新图灵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 万元的担保,控股子 公司浙江图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网新图灵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 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总额为13,000 万元,担保 余额为3,153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总额为 14,000 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图灵的担保总额为2,833 万元,担保余 额为2,833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图灵的担保总额为5,333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类型
被担保人名
被担保人类
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 浙大网新系
统工程有限
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网新系统
100%股权
913300007176130907
法人 浙江浙大网
新图灵信息
科技有限公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网新图灵55%
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自胜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网
新图灵45%的股权
91330000731506654U
被担保
人名称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5 年9 月30 日/2025 年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12 月31 日/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大网
新系统
工程有
限公司
82,944.19 48,438.81 34,198.67 13,620.85 130.21 90,842.03 55,444.93 35,096.46 38,138.05 1,777.14
浙江浙
大网新
图灵信
息科技
有限公
44,819.99 30,586.25 13,329.40 95,309.95 -1,275.61 48,463.33 32,326.47 15,042.54 104,435.52 119.37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网新系统、网新图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债务人: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人(甲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1.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2.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3. 其他重要条款:

  4. 5.1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5.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 5.2 违约条款: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

  7.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 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二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债务人: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甲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1.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

  2. 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次担保向

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担保。

  1.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2. 其他重要条款:

  3. 6.1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4.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 6.2 违约条款: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

  6.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 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三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债务人: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乙方(保证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1.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2. 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次担保向

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担保。

  1.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2. 其他重要条款:

6.1 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 (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之和。

  • 6.2 违约条款

出现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宣布主债权及/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承担本合同 项下保证担保付款责任;对于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 业务,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履行保证金追加义务至表外授信名义金额的100%以备 对外履约;

(2)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3)甲方依法向乙方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求偿权,或请求法院撤销乙方放弃 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乙方需按照 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配合与协助,甲方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4)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网新系统的信誉良好,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良好,目前无逾 期债务。本次网新系统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 最高额1,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以保证业务运行,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信贷业 务为上一年度信贷业务的延续,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

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额度范围内,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网新图灵一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 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网新图灵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额2,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向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额1,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以保证经营,公 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信贷业务为上一年度信贷业务的延续,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 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对网新图灵有充分的控制权,且网新 图灵其他股东为本次担保责任向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 年4 月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2025 年5 月15 日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担保额度 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8,050 万元,全部 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9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5,505 万元,全部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