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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l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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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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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2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 新系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总额为 12,101 万元(不含 本次担保),担保余额 3,963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额 2,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申请最高额 2,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公司为网新系统的上述信 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网新系统的 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担保,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为 网新系统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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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总额为 12,101 万元,担保余额为 3,963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总额为 16,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 、公司名称: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76130907

  • 3 、成立时间: 1999 年 11 月 10 日

  • 4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 369 号云起中心 6 号楼 2 层

  • 5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晴川街 369 号云起中心 6 号楼

  • 6 、法定代表人:沈越

  • 7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700 万元

8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 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技术 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建筑信息模型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铁路运 输基础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 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 装置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机制造;软件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市政设施管理;通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通信交换设备 专业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许 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 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检验检测服务 (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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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329.26
84,245.77
负债总额 51,635.74
50,628.26
净资产 33,328.87
33,379.62
资产负债率 60.51% 60.10%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经审计)
2024年1月1日-3月31日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871.39
4,996.24
净利润 1,260.68
-21.28
  • 10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 11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系统 100% 的股权。

  • 1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一

  •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 、担保期限:一年

  • 3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 4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 5 、其他重要条款: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 保证范围: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 包括利 息、罚息和复利 )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 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 费等 ) ,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2 违约处理:如发生违约事件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可行使本合同项下担保权利之情 形,债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及 / 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及 / 或要求保证人依法承担保 证责任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补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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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二

  •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 、担保期限:一年

  • 3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 4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5 、其他重要条款: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

保证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 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2 违约责任

5.2.1 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5.2.2 保证人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的,应按本合同所 担保债权最高余额的 30% 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 偿。

5.2.3 如主合同被解除,保证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 赔偿损失等)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网新系统的信誉良好,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良好,目前无逾期债 务。本次网新系统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 最高额 2,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申请最 高额 2,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以保证业务运行,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信贷业务为上一 年度信贷业务的延续,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 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对其 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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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84,005 万 元,全部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78% ,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共同承担债务余额 6,19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8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