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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n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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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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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2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简 称“晓通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500 万元;截至 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晓通智能的担保余额为 700 万元(不含本次担 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 额为 500 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为晓通智能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晓通智能的融 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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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晓通智能的担保余额为 7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 司及其子公司对晓通智能的担保余额为 7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 、公司名称: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828906757

  • 3 、成立时间: 2013 年 10 月 28 日

  • 4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9 号 4 层 B-01-2

  • 5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9 号 4 层 B-01-2

  • 6 、法定代表人:陈锐

  • 7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 8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销售计算

  •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9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008.57 13,062.65
负债总额 10,476.89 10,824.08
净资产 2,531.67 2,238.57
资产负债率 80.54% 82.86%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经审计)
2024年1月1日-3月31日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475.28 4,338.78
净利润 -1,439.44 -293.10
  • 10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1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晓通智能 100% 的股权。

  • 1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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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 担保期限:一年

3 、 担保金额: 500 万元

4 、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5 、 其他重要条款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保证人(乙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 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 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5.2 合同效力的特别约定

如主合同被解除的,乙方对主合同解除后债务人应承担的责任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 的担保责任。

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 ,则乙方对于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而产 生的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而形成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债务人合并、分立、股权变动,或丧失民事行为 能力、失踪、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

5.3 违约责任

发生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或影响甲方债权安全的事件之一的,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 项或几项权利:

(一)要求乙方或债务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要求乙方立即按所有已发放融资金额的 100% 缴纳 / 补足保证金;

(三)要求乙方另行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担保;

(四)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并收回主合同项下债权或解除主合同,要求乙 方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五)扣收乙方在甲方或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开立账户(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金账户、活期账户、定期账户、国债账户等)中的资金用于受偿债权,乙方自行承 担因扣款而产生的利息、手续费、汇兑等损失,扣收款项与授信业务约定币种不一致的, 按扣收日甲方系统挂牌汇率折算还款金额;

(六)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和产生的任何费 用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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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就乙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可以行使的其他权利。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晓通智能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较好,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晓通智 能因业务开展需要,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保 证经营,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笔贷款为上一年度的延续,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 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其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84,062 万 元,全部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80% ,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共同承担债务余额 6,19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8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