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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n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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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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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3-02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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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晓通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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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500 万元;截至 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晓通智能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不含本次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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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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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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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 额为 500 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为晓通智能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晓通智能的 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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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晓通智能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晓通智能的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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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名称: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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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82890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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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成立时间: 201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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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9 号 4 层 B-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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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9 号 4 层 B-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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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法定代表人: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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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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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销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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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 (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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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5,391.63 | 15,488.21 |
| 负债总额 | 11,420.52 | 11,647.79 |
| 净资产 | 3,971.11 | 3,840.42 |
| 资产负债率 | 74.20% | 75.20% |
|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1月1日-3月31日 (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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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 | 29,000.56 | 4,779.07 |
| 净利润 | -1,477.88 | -130.69 |
- 10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1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晓通智能 100% 的股权。
- 1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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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 担保期限:一年
3 、 担保金额: 500 万元
4 、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5 、 其他重要条款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保证人(乙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 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 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 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 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5.2 合同效力的特别约定
如主合同被解除的,乙方对主合同解除后债务人应承担的责任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 的担保责任。
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 ,则乙方对于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而产 生的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而形成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晓通智能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较好,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晓通智 能因业务开展需要,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保 证经营,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笔贷款为上一年度的延续,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 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其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80,894 万 元,全部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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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1% ,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共同承担债务余额 6,24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9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