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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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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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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6-03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0,357,243.77元,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浙 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485号)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08,19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81元,募 集资金人民币199,999,987.33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799,987.3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1日出具 天健验〔2015〕第52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配套募集资金中5,543.81 万元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款的支付,5,500 万元用 于大数据及云计算平台研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支付各中介机构费用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

司投资设立专业大数据公司-浙江网新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数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网新数字。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6 年5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 告》。

截至目前,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2,798,734.48 元(其中,支付交易现金 对价55,438,126.98 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出87,360,000.00 元,手续费 607.50 元,收到利息355,990.92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5,357,243.77 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7,243.77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把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公告。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6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 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7,243.7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 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7,243.77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7,243.77 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也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 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7,243.77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之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

拟进行的上述募集资金运用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7 月12 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浙商证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的核 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