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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an 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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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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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为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 核查并予以认可: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将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北京新思 ” ) 60% 股权的股权转让给其管理团队,转让后公司仍持有北京新思 20% 的股权。为 了支持北京新思的正常经营和业务整合升级,同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公司将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一年内,继续为北京新思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担保。

本次为北京新思提供反担保是《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条款的履行,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 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国煊 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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