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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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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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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1 )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 701 人;注册会计师中, 28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 2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履行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并进行专业研判,审计 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其在 2022 年度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中的表现,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 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专项说明和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及董 事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及其在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等 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时,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 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 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 2024 年 1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合伙人召开审计沟通会议(审前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审计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人员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 2024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合伙人召开审计沟通会议(审后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完成情况、年报 审计重点及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 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主要财务比率变动、年报审计重点及关键审计事 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关注点提出询问。
(四)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报告、财务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