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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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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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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 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 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资产评估报告

天源评报字〔2021〕第0155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回执

(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全国统一编码)

3333020139202100113 资产评估报告编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浙江华通云数 据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 资产评估报告名称: 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文号: 天源评报字〔2021〕第0155号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顾桂贤(资产评估师) 、刘青莹(资产评估师) 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说明: 本回执仅证明该资产评估报告已进行了全国统一编码, 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 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要…………………………………………………………………………………………………
资产评估报告
一、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吉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评估机构对委托人认定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是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的参考, 不是对商誉减值损 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 前提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 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范围、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已由委托人申报并经 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 委托人和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依法 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 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 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 现场调杳: 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摘 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华通云数据)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 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 现将 评估情况及结论摘要如下:

一、委托人: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大网新)

二、评估目的: 为浙大网新对合并华通云数据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 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浙大网新合并华通云数据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范围为浙大网新申报的商誉相关的资产,具体包括 商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评估基准日, 100%商誉相关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商誉账面原值 1, 320, 871, 898. 77 元
固定资产 645, 275, 115.92 元
在建工程 194, 657, 134. 68 元
无形资产 68, 861, 824. 17 元
长期待摊费用 17,031,103.51 元
评估基准日账面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06, 162, 956. 74 元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1,840,534,120.31 元

四、价值类型: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2020年12月31日

六、评估方法: 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浙大网新合并华通云数据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157,700.00 万元(大写: 人民币壹拾

伍万柒仟柒佰万元)。

评估结论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

八、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为了正确使用评估 结论,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九、 资产评估报告日: 2021年4月15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正确理解和 使用评估结论, 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

天源评报字〔2021〕第0155号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贵公司对合并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通云数据)形成的商誉 讲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2020年 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概况

  1. 企 业 名 称: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大网新)

  2. 企 业 住 所: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 18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楼 1501 室

  3. 注 册 资 本: 壹拾亿贰仟柒佰伍拾贰万柒仟壹佰零贰元

  4. 法定代表人:史烈

  5.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3002679X

  7. 经营业务范围: 对外承包工程(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 格证书》)。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 电子工程的研究开发、咨询服 务及产品的制造、销售: 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 生物制药的投资开发; 高新技术产 业投资开发: 经营进出口业务; 承接环境保护工程, 自有房屋租赁, 建筑智能化工 程、机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概况

浙大网新下属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通云数据)、 淳安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 淳安华通)、上海云盈数据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为: 上海云盈)、临安云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临安

云盈)、浙江云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浙江云盈)、杭州云盈云数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杭州云盈云)和杭州网新云盈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网新云盈)中与商誉相关的资产包含在资产组组合范围内:本次评估将华通云数据、 淳安华通、上海云盈、临安云盈、浙江云盈、杭州云盈云及网新云盈统称为资产组 组合经营主体。

  1. 华通云数据

(1) 企 业 名 称: 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 企业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2号3幢31203-31212 室

(3) 注 册 资 本: 贰亿玖仟玖佰捌拾陆万贰仟伍佰元

(4) 法定代表人: 史烈

(5) 企 业 性 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599552249G

(7) 经营业务范围: 经营电信业务: 开发、建设、出租数据机房, 提供机房业 务: 数据处理与储存服务,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 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 淳安华通

(1) 企 业 名 称: 淳安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 企业 住 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八路 39号 1 幢

(3) 注 册 资 本: 壹亿元整

(4) 法定代表人:郑晓林

(5)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7074331179K

(7) 经营业务范围: 许可项目: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 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 上海云盈

(1) 企 业 名 称: 上海云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 企 $\sqrt{V}$ 住 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桂桥路 1201 号第九幢北侧

  • (3) 注 册 资 本: 伍仟万元整
  • (4) 法定代表人: 石磊
  • (5)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0559002331

(7) 经营业务范围: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 据中心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1. 临安云盈

  2. (1) 企业 名 称: 临安云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 (2) 企业 住 所: 临安青山湖科技城(青山湖街道胜联村)
  4. (3) 注 册 资 本: 捌仟万元整
  5. (4) 法定代表人: 石磊
  6. (5) 企业 性 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5092044878M

(7) 经营业务范围: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 网资源协作服务):服务器机柜租赁,云平台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云软件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浙江云盈

  2. (1) 企业 名 称: 浙江云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 (2) 企业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924-3号
  4. (3) 注 册 资 本: 叁仟柒佰肆拾伍万壹仟壹佰陆拾陆元整
  5. (4) 法定代表人: 石磊
  6. (5) 企 业 性 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MA27U0B27W

(7) 经营业务范围: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范围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 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 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财务信息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杭州云盈云

(1) 企业 名 称: 杭州云盈云数据有限公司

(2) 企业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超峰东路 2 号南 楼 514 室

(3) 注 册 资 本: 壹仟万元整

(4) 法定代表人: 石磊

(5) 企业 性 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GPHWQ4T

(7) 经营业务范围: 生产、销售: 机柜、服务器、计算机整机及配件; 电信增 值业务:服务:信息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网络技术开发、软件开发、软件设计;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 网新云盈

(1) 企业 名 称: 杭州网新云盈数据有限公司

(2) 企业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 16 号 5 幢 154 室

(3) 注 册 资 本: 伍佰万元整

(4) 法 定 代 表 人: 石磊

(5) 企 业 性 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MA2HXN7P83

(7) 经营业务范围: 一般项目: 数据处理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软件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计算机系统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限制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为淅大网新对合并华通云数据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 含商誉)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浙大网新合并华通云数据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范围为浙大网新申报的商誉相关的资产,具体包括 商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评估基准日, 折合100%商誉相关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商誉账面原值 1,320,871,898.77 元
固定资产 645, 275, 115.92 元
在建工程 194, 657, 134. 68 元
无形资产 68, 861, 824. 17 元
长期待摊费用 17,031,103.51 元
评估基准日账面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06, 162, 956. 74 元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1,840,534,120.31 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及本次评估对象的特点,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的价值类型为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指按照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 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 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0年12月31日。

六、评估依据

(一)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6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15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第1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 69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 (2011) 第65号):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第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 第32号):

  • 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1.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号);

  12.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3.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4.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5.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 (中评协 (2020) 38号)。

(三)权属依据

  1. 浙大网新《营业执照》:

  2. 华通云数据及其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1. 华通云数据及其子公司不动产权证:
    1. 华通云数据及其子公司机动车行驶证:
    1. 华通云数据及其子公司经营资质证书:
    1. 主要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
  3. 与资产或权利取得与使用相关的经济业务合同、协议及发票等:

  4. 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四)取价依据

  1. 委托人及华通云数据提供的现金流量预测资料;

  2. 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及前两年审计报告: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2287 号审计报告;

  4. 华通云数据提供的历史经营和财务资料:

  5. 《企业会计准则》:

  6.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中国证监会);

  7.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中国证监会):

  8. 房屋建筑物所在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临时补充通知:

  10.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11. 互联网杳询价格信息:

  12. 向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询价的资料:

  13. 科学技术出版社《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14. 建筑工业出版社《造价工程师常用数据手册》;

  15. 相关资产的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

  16. 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 LPR:

  17. Wind 中国金融数据库:

  18. 行业统计资料、市场发展及趋势分析资料、同类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

  19. 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与估价相关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分析了市场 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本次评估报告目的系为浙大网新对合并华通云数 据形成的商誉讲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提供价值参考。针对该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价值类型等, 经与委托人及注册会 计师沟通,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确定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二)收益法简介

  1. 收益法定义

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估算。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 通过估算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未来预期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 现金流量折算成现时价值,估计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现金流量现值的一种方法。

  1. 评估模型和各参数的确定

(1)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对象为浙大网新合并华通云数据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 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结合资产组范围、资产组组合业务的经营情况及 所在行业资产负债结构,采用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经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组组 合业务管理人员的访谈, 及对评估对象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竞争优劣势以及未来发 展前景的分析, 判断资产组组合业务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因此, 本次评估取资产组组合经营期限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 在此基础上 采用分段法对现金流进行预测, 即将预测范围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净现金流量分 为详细预测期的净现金流量和稳定期的净现金流量。由此,设计本次评估采用的模 型公式为:

公式 1:

$$
p = \sum_{t=1}^{n} \frac{F_t}{(1+r)^{i_t}} + \frac{F_{n+1}}{r(1+r)^{i_n}} - W
$$

式中: P: 评估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Ft: 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资产组组合自由现金流

r: 折现率

收益预测期 $t:$

it: 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折现期

n: 详细预测期的年限

期初营运资金 $W:$

(2) 各参数确定方法简介

1) F. 的预测主要通过对资产组组合业务的历史业绩、相关产品的经营状况, 以 及所在行业相关经济要素及发展前景的分析确定。计算公式为:

公式 2: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Ft=息税前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净 增加额

2) 收益法要求评估的评估对象价值内涵与应用的收益类型以及折现率的口径 一致,本次评估采用的折现率为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税前 WACC)。首先计 算税后 WACC,并根据迭代计算,得出税前 WACC。税后 WACC 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 3:

$$
WACC = K_E \times \frac{E}{D+E} + K_D \times (1-T) \times \frac{D}{D+E}
$$

式中: WACC: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 权益资本成本

KD: 债务资本成本

T: 所得税率

D/E: 目标资本结构

3) 详细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对委托人、资产组组合业务经营管理层的访谈结合评估专业人员的市场调 查和预测,综合考虑了资产组组合业务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营运能力、所在行业的 发展状况, 取 5 年左右作为详细预测期, 此后按稳定收益期。即详细预测期截至 2025年, 期后为永续预测期。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整个评估讨程包括接受委托、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评定估算、编写资产评估

报告、内部审核及提交报告, 具体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1. 在与委托人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及评估基准日等基本事项, 了 解商誉形成的过程、资产组组成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2. 了解合并以来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业务的经营情况:

  3. 确认评估独立性不受影响、评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我公司接受委托并与委 托人签订了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4. 委派项目负责人并组建评估项目组:

  5. 编制工作计划和拟定初步技术方案。

(二)核实资产

  1.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 向浙大网新及资产组组合经营管理人员提供所需资料明 细清单:

  2. 选派评估专业人员指导浙大网新及资产组组合业务相关人员编制评估申报 明细表:

  3. 辅导浙大网新及资产组组合业务相关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 资产按评估申报明细表的内容讲行全面清查核实和填报,同时按评估资料清单的 要求收集准备相关的审计报告、产权证明、历史经营状况、资产质量状况、收益预 测资料及其他财务资料等相关评估资料。

  4. 现场调查、核实资产与验证相关评估资料

(1) 听取浙大网新及资产组组合业务相关人员介绍资产组组合所涉及的资产的 历史和现状:

(2)对浙大网新及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填报的评估申报明细 表讲行账账、账物核实:

(3) 浙大网新及资产组组合业务相关人员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申报资料以及其 他相关资料以签字、盖章等方式确认:

(4) 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勘查, 对委托人和资产组组合 经营主体提供的评估对象权属证明、财务信息和其他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并通过 观察、询问、书面审杳、实地调杳、杳询、函证、复核等方式进行核查和验证。

(5)收集分析资产组组合业务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谈 等方式对资产组组合业务进行调查,包括:

A. 历史年度各项业务和产品的构成, 分析各业务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情况:

B. 各项成本、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

C. 各项经营指标、财务指标, 分析各项指标变动原因;

D. 对商誉减值迹象进行调查, 并结合经营指标和财务指标分析判断是否改变:

E. 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

F. 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

  1. 对于评估对象和范围、价值类型以及资产组组合的认定等方面, 与委托人、 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及为委托人提供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 一致书面意见。

(三) 评定估算

对从现场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通过公开市场信息,或通过专业数 据提供方、供应商、互联网、委托人、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及我公司数据库等渠道, 开展市场调研和询价工作, 根据本次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及所收集到的资料选择相 适应的评估方法和估值模型, 评定估算评估对象价值。

(四) 编写资产评估报告与内部审核

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 对各分项说明进行汇总, 得出总体评估结果并对评估 增减值原因进行分析。汇总编写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分 级审核,并在不影响评估专业人员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及为其提供审计服 务的注册会计师讲行沟通,听取意见。

(五) 提交报告

向委托人提交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 宏观经济环境相对稳定假设

任何一项资产的价值与其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直接相关,在本次评估时假定社 会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和宏观环境保持相对稳定, 利率、汇率无重大变化, 从而 保证评估结论有一个合理的使用期。

  1. 持续经营假设

假设资产组组合的经营业务合法, 在未来可以保持其持续经营状态。

  1. 委托人、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

(二)特殊假设

  1. 假设与资产组组合业务相关的资质在到期后均可以顺利获取延期。

  2. 假设资产组组合业务经营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3. 假设资产组组合业务经营过程中可以获取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

  4. 假设资产组组合业务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负责,未来年度技术队伍及高 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情况。

  5. 假设资产组组合业务所有与营运相关的现金流都将在相关的收入、成本、费 用发生的同一年度内均匀产生。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 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认定这些前提、假设 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将不承担由于前提、 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浙大网新合并华通云数据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157,700.00 万元(大写: 人民币壹拾 伍万柒仟柒佰万元)。

评估结论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机构名称 报告名称 报告编号 出具日期 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1]
2287号
2021年4月10日 无保留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华诵云数据科技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审
[2020]742 号
2020年3月28日 无保留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审
[2019]3101 号
2019年1月28日 无保留意见

(一) 委托人提供了以下宙计报告, 具体如下:

上述审计报告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重要评估依据之一,如上述报告失真将会影 响评估结论。

(二)截至评估基准日,华通云数据存在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借款额度
万元)
借款到期日
华通云数据 淳安华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
50,000,000.00 2023 年 7 月 26 日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相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借款额度
(万元)
借款到期日
华通云数据 杭州云盈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半山支行
330,000,000.00 2030年7月7日

[注 1]: 华通云数据为淳安华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提供 信用担保, 担保总额为 5,00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3年7月26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844.00万 元。

「注 2]: 华通云数据为杭州云盈云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 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 担保总额为33,00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为2020 年 7 月 8日至 2030年7月7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 4,860.22万元。

(三)截至评估基准日, 淳安华通有以下资产抵押和质押事项:

  1. 根据淳安华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 571HT202010907203 号抵押合同, 抵押物为 712 台电子计算机服务器设备及 159 台 计算机网络设备,抵押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最高抵押 额为 5, 444, 408. 00 元。截至评估基准日, 该抵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 1, 844. 00 万元。

  2. 根据淳安华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 571HT202010907202 号质押合同, 质押物为华通云数据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 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于 2020年4月 20日签署的《共建合作云池框架协议》 (合同编号:CU12-1001-2020-000238)及后续签署的补充协议(如有)项下华通 云数据所享有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合建云池项目项下销售分成收入应收账款,抵 押期限为 2020年7月 27日至 2023年7月 26日,最高抵押额为 8,600 万元。截 至评估基准日, 该抵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 1,844.00 万元。

(四)2020年1月,浙大网新控股子公司成都网新积微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成都网新)、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系统)与浙江天猫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西南云计算智慧产业基地数据中心 1 号楼机房工程 总承包协议》(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协议》)。2020 年 2 月网新系统与浙江天 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西南云计算智慧产业基地数据中心 1 号楼机房工 程建设项目设备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设备购销合同》)。华通云数据于2020年 3月签署保证函, 为成都网新、网新系统在《工程总承包协议》及网新系统在《设 备购销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有效期为公司签署保证 函之日起生效, 持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五)本次评估结论为浙大网新合并华通云数据所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 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该价值包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 价值。

(六)本次评估对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 项,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其 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 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受以下限制:

(一)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载明 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 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 除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 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本次资产评估是委托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诸多工作之一, 评估结论不是对商誉 减值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委托人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完整履行商誉减值测 试程序, 合理分析判断商誉减值情况。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次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1年4月15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