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9, 2020
57015_rns_2020-04-29_aee177ab-5a8d-4603-bc79-dd2f84700f25.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独立董事意见
==> picture [187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现就以下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 实际情况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兼顾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 和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 发展。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 2019 年度募集 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服务团队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 的交易,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和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 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 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议案表决程序合理合法,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我评价,并出具了《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部控制的 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实施的一系列制度,是在适合公司本身经营发展的基础 上建立的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应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的需要;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 重大缺陷。
独立董事: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凌云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