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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8

Apr 2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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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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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 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 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 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 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 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六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 议。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均应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专门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积极 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本工作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工作规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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