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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ma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5
Oct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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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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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5 年 10 月
事如神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15 年10 月14 日14:30
地 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大会议室 主持人: 史 烈
| 序号 | 议 程 | 发言人 |
|---|---|---|
| 1 | 宣布到会情况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 史烈 |
| 2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赛思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
陈健 |
| 4 | 股东发言讨论及表决 | |
| 5 | 宣读表决结果 | 史烈 |
| 6 | 宣读法律意见书 | 姚利萍 |
| 7 |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史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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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如神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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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摘要)
一、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除非遇特殊情况,大会主持人应按照预定时间 宣布开会。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开会后,主持人应首先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安排,共同 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会议在主持人的主持下,按照列入会议议程的议题和提案顺序逐项进行。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股东大会应给予每个议题 合理的讨论时间。
五、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 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六、股东有权就股东大会议程中的事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出质询。除涉及公 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股 东的质询作出解释或说明。
七、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 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八、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股东大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事项均采取表决通过的形式。每个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方式为记名式投票表决。
十、对于股东大会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在审议有关关联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得出任清点该事项的表决投票。 十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表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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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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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十二、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十三、 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聘请的律师、公证员以及董事会或提议股东邀请的嘉宾、记者等出 席股东大会,其他人士不得入场,已入场的,大会主持人可以要求其退场。
十四、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 和发言。
十五、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发言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 然后发表自己的观点。
十六、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有权根据会议进程和时间安排宣布暂时休会。 十七、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经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股东无异议后,主持人方 可以宣布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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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如神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赛思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一)
各位股东:
因子公司的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赛思软件服务有限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贰仟万元人民币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1) 公司名称:浙江网新赛思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
(2) 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整
-
(3) 注册地: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路8路1号J4楼1401室
-
(4) 法人代表:谢巍
-
(5) 经营范围:软件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维护服务,物业
-
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 (6)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
| 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15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24,719.56 | 25,248.31 |
| 负债总额 | 18,785.39 | 20,453.25 |
| 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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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如神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 事如神 |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13,785.339 | 15,953.25 |
| 资产净额 | 5,934.17 | 4,795.06 |
| 资产负债率 | 75.99% | 81% |
| 2014 年1 月1 日-12 月31 日(经 审计) |
2015 年1 月1 日-6 月30 日(未 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1,487.89 | 1,547.29 |
| 净利润 | -2,140.16 | -1,138.48 |
2.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赛思100%的股权。
截止至2015 年 8 月 31 日,我公司担保总额为 45679 万元,其中对外 担保余额 15800 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 298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25.98%,无逾期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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