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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5
Jun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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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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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 2025-031
证券代码: 688559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54,444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54,44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2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泳全先生作为征集 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9)。
(4)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 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一期归属情况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1 | 赵盛宇 | 中国 | 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3.33 | 3.5991 | 27% |
| 2 | Guofu Zhou(周国富) | 荷兰 | 董事 | 8 | 2.16 | 27% |
| 3 | 张松岭 | 中国 | / | 8 | / | / |
| 4 | 周宇超 | 中国 | 董事兼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8 | 2.16 | 27% |
| 5 | 罗筱溪 | 中国 | 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8 | 2.16 | 27% |
| 6 | LIANG HOUKUN(梁厚昆) | 新加坡 | 董事 | 8 | 2.16 | 27% |
| 7 | 梁辰 | 中国 | / | 8 | / | / |
| 8 | 韩昊壄 | 中国 | 副总经理 | 8 | 2.16 | 27% |
| 9 | 曾长进 | 中国 |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 8 | 2.16 | 27% |
| 10 | 林国栋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5.33 | 1.4399 | 27% |
| 11 | 彭信翰 | 中国台湾 | 核心技术人员 | 3.33 | 0.7199 | 22% |
| 12 | 温燕修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3.64 | 0.9823 | 27% |
| 小计 | 89.63 | 19.7012 | 22%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386.72 | 95.7432 | 25% | |||
| 合计 | 476.35 | 115.4444 | 24% |
-
注:1、张松岭先生与梁辰先生已离职,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将由公司作废;
-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
3、上表已剔除本次放弃归属的 4 名激励对象所对应的数据: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资金实际认缴过程中,有 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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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缴款,自愿放弃其本次个人层面可归属的958 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予登记并作废失效。
(二)本激励计划归属股份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88人。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2025年6月23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115.4444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 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 股本总数 | 246,604,600 | 增加1,154,444 | 247,759,044 |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246,604,600股增加至247,759,044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的股份由2,600,450股增加至2,636,441股,本次归属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7日出具了《海目星激光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鹏盛A验字[2025]00008号),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5年5月28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48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 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1,932,727.91元,其中增加股本1,154,444.00元, 增加资本公积20,778,283.91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7,759,044 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为247,759,044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 手续已完成,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至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88,801,982.52 元,公司 2025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77 元/股;本次归 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247,759,044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5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4,444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7%,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